
求一篇小说读后感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 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 ,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 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 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 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 “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 ”,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 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 —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 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 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 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 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 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恐怖小说读后感500字
恐怖小说的读后感想 最近喜欢上了恐怖小说,比如“盗墓笔记”、“鬼吹灯”等。
感觉那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想象自己也身在其中。
但说到为什么会喜欢,可能是觉得自己的人生太平凡,每天两点一线。
用我老公的话说,这叫作息正常。
可我觉得这样的人生太悲惨了,等我老后回想自己的一身,竟然毫无值得骄傲的事,留下的只有索然无味的感觉。
可能是自己还年轻吧,总想着过点不一样的生活,就像“善意的谎言”中女主角的心情一样。
可生活毕竟不是电影,老人都会说,平平安安就是福,所以我也只好在小说中找点刺激吧。
可能有人会说,那为什么一定要是小说呢,电影就不行吗
那是因为小说更有想象的空间嘛。
感叹好人生,还是说说恐怖小说吧。
先不说那些讲鬼怪的小说,就盗墓小说来讲,他的真实性到底有多少呢
看看作者写的是那么的真,好像都是会发生的,但是看看科学记录片,考古学家挖出了那么多的古墓,也没听说有人在里面碰到过“粽子”啊,要嘛就是碰到的人都死了。
都说现在是讲究科学的社会了,我们不能封建迷信,但是有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也的确不是用科学能够解释的呀。
不知道我这么说,会不会被认为是在散播迷信思想。
呵呵,我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我是不相信这世上有鬼的,“粽子”嘛到要考虑考虑了,南洋一带的降头我是绝对相信的。
最后,我要总结一下,恐怖小说之所以那么恐怖,那是因为他给了我们很多想象的空间,直接进入到我们的大脑,给予了一定的心理暗示,所以建议那些喜欢看恐怖小说的读者,要劳逸结合啊,有空也看看轻松点的小说,调节一下心情。
某小说读后感加原文
[某小说读后感加原文] 半年前看了本幽默小说家的短篇作品集,第一篇一直萦绕心头,开始觉得搞笑,后来更觉得耐人寻味,当然,作者很了不起,视角独特细腻,某小说读后感加原文。
内容显得真实,表达得挺幽默。
据说他的风格是温情的讽刺。
尽管我佩服他因他写的一部分作品让人没法不笑且内容绝不庸俗。
(幽默是最高境界,而流行那套搞笑的东西是最没品扯淡的玩意儿。
)但我还是反对他的观点,因为,(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他至少是否定他的主人公所思所行的,但我却认为他创作的这个角色在某些想法和行为上来看是人类至高品德的典范,而另外一些方面尽管有失高贵却表现得极像卢梭那样真诚和单纯。
真希望作者当时勤快些,改变一贯只写短篇的嗜好,把这个角色的故事编长些,那样一来或许另一个时代的‘堂吉诃德’就出现了。
但这不可能。
作者已经死了很久了,要不然我一定会想办法让他听听我的意见,我会像电影里那些酷角色常干的那样,鼓足勇气拍拍他的肩膀,严肃地说:老兄,是这样的,我想和你谈谈,最多只占用你一分钟云云,他开始当然很生气或者至少挺心不在焉。
结果谈了几句我们就会来点儿酒,然后促膝而谈两个多钟头,他最后穿上他的灰色大衣之后会和我郑重握手,赞同我的观点并且无限感激我,然后会像巴尔扎克想到要创作他的【人间喜剧】或者母鸡们要下蛋或下完蛋时所作的那样,手舞足蹈地奔到外面见谁都到处嚷嚷。
另外他塑造的那个因给别人借根火柴找不着而大发雷霆的那位也挺不错。
当然执着于陪客户吃菠菜结果在商业社会里平步青云那位也极度让人喜欢,我甚至大胆地认为可以和嬉皮士们的爷爷-----亨利米勒在【南回归线】里创作的那个主人公相媲美。
那人只找工作不工作,终于迫于无奈地去上班当了人事部经理,所作的只是招来一群废人,目的只是和他一起‘操垮那公司’。
这两个故事性质不一样,一个是嘲笑商业社会和流行那套如何做人才能成功那些玩意儿,另一个直接就是赤裸裸地侮辱商业和资本社会的所有规则。
相似之处是针对的主体对象一致。
当然所谓‘见仁见智’,拿破仑所钟情的那个维特和十五岁矛盾苦闷的某中学生为之偷偷落泪的维特可能和歌德创作的维特是完全不同的ABC,我只是想谈点自己的看法,即所谓:解读。
其实重要的是作品存在过和被发现,若干年月后也没遭焚毁和彻底遗忘它就始终是有生命的。
顺便复制如下:【倒退的一生】作者:斯蒂芬.里柯克他的一生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有启发性的寓言。
我第一次遇见贾金斯,或者说真正注意他,是在好些年前,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正在外边野营。
当时有人正要将一块木板钉在树上当搁板,贾金斯便走过去管闲事,说要帮他一把。
“停一停,”他说道,“你应该先把木板头子锯掉再钉上去。
”于是,贾金斯便四处去找锯子。
找来锯子之后,还没有锯到两三下又撒手了。
“这把锯子,”他说,“需得磨快些。
”于是他又去找锉刀。
接着又发现在使用锉刀之前,必须先在锉刀上安一个顺手的手柄,为了给锉刀安手柄,他又去灌木丛中寻找小树,要砍下小树干,他又发现这得先磨快斧头。
当然,要磨快斧头,他不得不先将磨石固定好,这样磨起来才得心应手;可这又免不了要制作几根支撑磨石的木条。
为了把这事儿办得体面些,贾金斯决定做一张木匠用的长凳;可这没有一套齐全的工具是不可能的事。
于是,贾金斯到村里去找他所需要的工具,然而这一走,就再也不见他回来了。
几个星期以后,人们才看见他在城里露面;为了成批购买器械,他正在讨价还价。
自从第一桩事儿以后,我逐渐和贾金斯混熟了,十分了解他无论学什么都是半途而废。
曾有一段时间,他废寝忘食地攻读法语,但很快便发现要真正掌握法语,必须首先对古法语有透彻的了解,然而实践表明:没有对拉丁语的全面掌握和理解,要想学好法语是绝不可能的。
贾金斯进而发现,掌握拉丁语的唯一途径是学习梵文,因为梵文显然是拉丁语的基础。
因此贾金斯便一头扑进梵文的学习之中,直到他发现,要正确地理解梵语,非学古伊朗语不可,因为它是语言的根本。
然而,这种语言却早已销声匿迹了。
这样,贾金斯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
无可否认,他的确在自然科学上取得过一些成绩,读后感《某小说读后感加原文》。
他研究过物理学,很快从对力的研究追溯到分子,又从分子到原子,再从原子到电子,当他的全部研究已扩展到无限的空间领域时,他却仍然在那里追根溯源。
不用说,贾金斯从未获得过什么学位,他所受过的教育也始终没有用武之地。
但这无关紧要。
他有的是钱,可以拿出10万美元的资本直接开厂兴业。
起初,他将这笔钱投资办一家煤气厂,可他发现造煤气所需的煤炭价钱昂贵,这使他大为亏本。
于是,他以9万美元的售价把煤气厂转让出去,开办起煤矿来。
可这又不走运,因为采矿机械的耗资大得吓人。
因此,贾金斯把在矿里拥有的股份变卖成8万美金,转入了煤矿机器制造业。
这样,他本来可以赚些钱的,偏偏用作工厂动力的是煤气,耗费巨大。
于是贾金斯又以7万元的价卖掉他的制造业。
从那以后,他便象一个倒行的滑冰者,在有关的各种工业部门中滑进滑出,没完没了。
每年他都要亏损一大笔钱,尤其是在生意兴隆的好年头。
倒是在生意萧条、商品卖不出的晦气日子里,他干得挺不错。
贾金斯的家庭生活说得上风平浪静。
当然他从未结过婚。
但说实话,他也恋爱过好几次,虽然每一次都毫无结果。
我还清楚地记得他的初恋故事,当时我和他过从甚密,无话不说。
他对一位姑娘一见钟情,十分坦率地向她表露了心迹。
“我想请求她做我的妻子。
”他对我说。
“什么时候
”我问他,“就办喜事吗
” “不,”他回答说,“我首先得使自己匹配得上她。
” 为此,他开始在精神品德方面陶冶自己。
他去一所星期日学校教了一个半月的课,这时他意识到,假如一个人不打算首先系统地学习巴勒斯坦历史,休想在教书这样神圣的职业中干出一番事业。
他还认为,当一个人对以色列的历史还只是一知半解,想去追逐一个女人,那真是无赖之徒。
因此,贾金斯自动逃遁了。
当他认为问心无愧、无妨启齿求婚之日,整整将近两年的光阴已经流逝了。
这时,那位姑娘早已嫁给一个愚蠢的家伙,脚上穿着漆皮长靴。
自然,贾金斯又再次坠入情网。
无论如何,这一回他的思想品德是满够格的了。
这一次他如痴如醉地爱上了一位迷人的、有5个妹妹的姑娘。
无论哪位名副其实的男子汉,准会一见钟情地爱上象她这样的姑娘。
既然如此,贾金斯一定会向姑娘求婚的。
可是当他上姑娘家时,遇见的却是她家的二妹。
当然这位妹妹更年轻,这样贾金斯便喜欢上了二妹。
可是一天晚上,当他去姑娘家拜访时,开门的是一位更小的妹妹。
这一来,贾金斯只好倒回去逐个地将众姐妹衡量了一番,到最后一个也没上手。
”“也许贾金斯从未结成婚倒是件好事,因为贾金斯的情形每况愈下,越来越穷,结了婚会陷入更困难的境地。
你知道,他卖掉了最后一项营生的最后一份股份后,便用这笔钱买了一份逐年支取的终生年金。
可是这样一来,支取的金额将会逐年减少,因此他要是活的时间长了,早晚得饿死。
与此同时,他的形象大变,看上去既老又古怪,上衣短了一截,裤子悬在破靴上,活像个瘪三,他那张脸也像个小老头,布满了道道皱纹。
而且他一谈起话来总是回忆过去,他老是没完没了地给别人讲述自己在往昔的快乐时光所经历的故事,提到各式各样的人。
譬如,他讲道──“我想起一桩相当古怪的事情:那天我在火车上遇到──”假如这时候你问:“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贾金斯
”那么,他会用一种迷惘的目光瞅着你,好象正在推算时间,接着说道:“是1875年,也许是1876年,就我记忆所及,大致差不多是──”我还注意到,当他回忆这些往事时,总是往回追溯,越追越远。
有一段时期,他讲的都是他年轻时候的往事,而今他讲的故事更加遥远了。
不久前的一天,他告诉我一个有关他和其他两位他称作哈普尔弟兄的故事,这兄弟俩一个叫勒德,一个叫乔,他说勒德这老兄力大无比。
我问勒德有多大岁数,贾金斯回答我说三岁。
他还补充说另一位兄弟年龄更小,但却是个十足的机灵鬼,大约──讲到这里,贾金斯停歇下来推算,大约有18个月吧。
于是,我才明白贾金斯缅怀往昔到了何种地步。
他已经从童年退到了婴儿期。
而现在,当他的年金枯竭,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也就退到了生命的底线,究竟是死是生,我便不得而知了。
然而,他的一生却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有启发性的寓言。
〔某小说读后感加原文〕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求读后感
《夏洛的网》读后感最近,通过学生的阅读活动,我知道了《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猪和蜘蛛的故事,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
书中描写的友情与爱让我感动,让我难忘,现代社会中,金钱不停地淹没着各种情感,人类活得越来越机械,似乎只有金钱才是活着的意义。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弗恩爱威尔伯胜过一切。
她爱抚摸它,喂它,把它放在床上。
每天早晨一起来,她就去热牛奶,给它围上围涎,拿着奶瓶喂它。
”从中可以看出弗恩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小女孩。
她拼命求爸爸别杀落脚猪威尔伯,还无微不至地照顾它,给予它温暖,从而让威尔伯感到快乐,也从此有了更多朋友。
书中描写到:“夏洛已经在网上织出了‘光彩照人’四个大字,威尔伯站在金色的阳光里,真是光彩照人。
”夏洛就用几个用丝织成的字挽回了威尔伯的生命。
夏洛之所以愿意为威尔伯付出,是因为它爱威尔伯这个好朋友,它希望在它的生命里留下这个好朋友,也希望在自己活着的时候为自己的好朋友付出一些。
这大概就是朋友之间的真情吧
其实,文章最令我感动的不是夏洛为威尔伯织了几个字,而是文中最后几句话:“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
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
夏洛是无可比拟的。
”读到这,我哭了,因为我被夏洛为威尔伯的付出而感动,为威尔伯记住夏洛而感动,被它们之间真挚的友情而感动。
是啊,朋友在心中的位置是无可取代,是无可比拟的。
夏洛的那句话: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些有意思的事。
夏洛帮助了威尔伯,没有向威尔伯讨“谢谢”,却反过来认为这是自己该做的,可以提高自己生命的价值,这种高尚的品质,让人敬佩,让人感动。
还有,文章中还写道:在来过集市数以千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谁陪在它身边。
读了这段话,我似乎要落泪了,一只伟大的蜘蛛就这样死去了,我感到悲伤。
正如书的封面所写: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的故事,让千万人落泪。
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美丽的大网,这网既救了威尔伯的命,也唤起了每一个读者心中无尽的温情。
我要把这本蕴涵着生命、爱和友谊的宝书推荐给所有人,让更多人拥有一本好书,拥有一份真情
我还要把夏洛的话深情地念给我的学生听,让每个孩子的心里埋下爱与友谊的种子,让这张用爱与温情织成的网撒满世界
友谊不是雨后就能长出来的蘑菇,顷刻就可丛丛一片。
友谊是一棵大树,是要经住风雨慢慢长大的。
人与人,贵在彼此理解,那么,让我们将心去比心,以心去换心吧
夏洛的网》这本书我买了已经很久,但一直没有时间看,最近抽出了一些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夏洛,深深地打动了我……这本书主要讲述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
然而,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
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好朋友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
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小猪终于得救了。
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非常感动,感动这真挚的友谊,夏洛的美好品质更让我感动。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要是我们的人生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你将会是多么地孤独呀
但是,威尔伯的一生却是那么地幸福,因为它有一个成天陪伴它,而且为了救它而牺牲自己生命的朋友,威尔伯注定不会孤单。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夏洛和威尔伯之间的友情。
一只蜘蛛给威尔伯的第一感觉是可怖的,但是孤独很快就迫使他对夏洛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异常惊喜地发现夏洛其实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威尔伯歇斯底里的“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啊
”的哀号中,夏洛那一句坚定的“你不会死的,我救你”,留给我们深刻的印象。
为了这个承诺,夏洛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其中,直到死亡的那一刻,她不要求任何的回报。
这种友谊是单纯的,只有朋友间无私的关爱与生命中纯粹的友善。
当现实中已经严重缺乏这样的感情的时候,这个故事无疑感动了读者的心。
每个读者大概都在羡慕着威尔伯有个夏洛,夏洛有个威尔伯吧。
夏洛的一声“再见”,伴随着曾经的蛛丝随风飘散。
他已经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一张夏洛的网。
这本书恰好写了一个在一年中发生的故事。
农场的四季,如人生四个阶段,悲欢尽在其中;浓墨淡彩,随情节的开阖而变化;最后,繁华和喧闹终于收场,悲剧和戏剧都已过去,只留下平淡的,无尽的人生。
生命是严肃的,死亡也是。
夏洛的死不是一个悲剧,因为她的生命已经达到了圆满,夏洛的精神必将被我们一再的 “深思”,所以夏洛的灵魂是永生的。
不死的。
长在的。
永恒的。
闪光的。
不灭的……友情是光,它将永远存在,不但让生命更有意义,还给你生存的勇气。
所以说,没有威伯,夏洛的网就不会那么独一无二的完美;没有夏洛,威伯永远也不会闪光。
友谊的意义及价值也就在这里。
在我眼中,这本书不只是童话,而是一部关于生命和死亡的最严肃的杰作《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1000字)《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
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
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
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
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
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
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
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
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
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
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
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
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
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
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
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
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我喜欢漂流,这种刺激的游戏,但最终都留在了涟漪的清泉上,寂寞……这天我学会了真正的漂流,就那样的精彩,因为生命的价值就摆在那里——《鲁滨孙漂流记》。
我似懂非懂地听着孤岛上的天籁之音——那份寂寞与自由的并存,那份悲哀与乐观的共存,那份手无寸铁与自我创造的矛盾。
他在孤岛的一切竟是那么的离奇,但这才是他让我懂得漂流着的人生。
刚到了孤岛,他冷静地分析自己到了孤岛的情况,他按照商业薄记上“借方”和“货方”的格式把他的幸与不幸排列了出来,之后用乐观去对待一切神奇的命运,偶尔的失落也会雨过天睛,就是他最终赢得生命丰碑的心灵支柱。
慢慢地,在孤岛上生活着,他开始为自己的生活去创造东西,他盖了“城堡”,建了“别墅”,做了小船——环岛旅游,做了“衣服、陶器”种了大麦和稻谷——做成面包,驯了野羊——有了羊肉和羊奶,晒制厂葡萄于……他成了木工、牧工、建筑工、裁缝师、农民……没有当时社会上的工具,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完善自己的生活,他也成了这个岛的国王,用…亡自己的头脑去设想,用上自己的手去实现,最终把自己的孤岛变成了一个可以成为他人繁衍的地方,他是这个岛文明的先驱者。
在人生中,他又有了一座丰碑,那也是因为他的创造能力。
别忘了自己的脑子动—了后要行动啊。
假如说人生是飞行,那么乐观是飞行的勇气,创造是飞行的翅膀,才有飞行——人生的真正精彩。
假如说人生是电脑,那么乐观是电脑的硬件,创造是电脑的软件,才有电脑——人生真正的价值。
假如人生是书籍,那么乐观是纸,创造是文字,才有书籍——人生的真正作用。
走在人生这段路上,我们在学校里体验着属于我们的那一份特别的生活……我们开展探究性学习,有了设想,就应该去探究,但并不是一定会成功,我们必须用乐观的心去看待一切竞争上的成败。
在艺术节上,在体育节上,在学生会干部竞选会上……假如你没有心里想去参加;假如你报名—了,又没有去尽力比赛;假如你尽力比赛了,又没有乐观的心去看待;你会有最终的成功吗?但你心里想了报名,又用宽阔的胸怀去努力比赛,最终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收获,会感叹一声:“人生在自己的心里,手上。
”在人生的路上,走过了天真的岁月,在走出校门,走进更远的人生路时,就像鲁滨孙漂流一样,过上了不一样的人生。
漂流竟是人生。
如果没有地心说的设想,没有历尽岁月考证的乐观,怎么会有日心说的真正成功证实。
如果没有创业的念头,没有用可承受创业中挫折的心灵去创业,怎么会有那么多成功的企业家。
如果没有反封建反侵略的思想,没有那么多不断在荆棘路上前进的人们,怎么会有我们现在辉煌的中国。
……在科学上,在经济上,在历史上,没有停息的步伐,靠着你脑里的想法,凭着你手上的行动,以着你心灵的乐观,去面对一切……我坐上乐观号小船,扬起设想型船帆,荡起行动式船桨,欣赏了涟漪的清泉,淅沥的小溪,涓涓的小河,浩瀚的大江,无穷的大海……《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
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
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
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
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 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
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
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 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
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
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
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
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
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
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
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2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
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
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
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
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3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 斯威夫特。
这一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意犹未尽。
此时我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
我用力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种似乎很熟悉又似乎从未见过的古建筑。
我环视四周,竟发现自己一生素白的古装,躺在浸着莫名液体的水晶棺里动弹不得。
天:我大脑深处的某种东西隐约的告诉我,这是楼兰。
有许多人抬着水晶棺往某个地方走去。
我凝听着,楼兰古老的民族音乐浸透哀愁。
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葬礼,而将被埋葬的人就是我
我试着侧过头,看到了同样身着素装的许多人。
那个步履蹒跚、包头大哭的老妈妈是我的“阿妈”,那个两鬓苍白、佝偻着腰的老大爷是我的“阿爸”。
是的,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
外族人又攻入了我们城市,飞来的流矢剑射中了饭桌前的我,于是,一个生日宴席伴着刀光剑影变成了葬礼。
孔雀神知道我有多么不愿意离开至亲至爱的亲人们,我的泪混入了水晶棺内的液体中,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已经死了,只能葬入了沙漠的尽头。
啊,不要
我一惊,便从睡梦中醒了。
原来这只是个梦呀
吓坏我了。
我觉得很巧,斯威夫特经历了4次旅游,都是有许多重大发现,并且他从中都很直接讽刺、横扫了英国的社会和其他的方面。
那我的这一次古楼兰游记,不仅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还让我认识到战争的可怕。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
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
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
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求《格列拂游记》读后感1000字左右,速度
1.我读了高尔基的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
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
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
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
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
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
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
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
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
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
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
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2.读后感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
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
千年万年不变。
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
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
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东晋陶渊明的中记载:问今是何时,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这些无论魏晋的人的生活在别人眼中却是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怡然自乐。
沈从文也有文说:“千百年来读书人对于桃源的印象既不怎么改变,所以每当国力衰弱发生变乱时,想做遗民的必多,这文增添了许多人的幻想,增加了许多人的酒量。
至于住在那里的人呢,却无人自以为是遗民或神仙,也从不曾有人遇着遗民或神仙。
” 农村的确只是失意人酒后的谈资或闲暇人的雅兴。
至于生活在那里的人呢,却无人以为自己是神仙和遗民。
他们生存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美与历史的厚重。
他们无法摆脱如画般静止的命运与生活。
这潜在流动的悲剧命运。
里那一种沉重古老静止的边城风景,以及边城小人物的生活状况,如画。
而画中的人物呢
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
这生活无形中就够成了一幅图画,有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这意象与味道。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作为图景,有永不退色的鉴赏价值,浓厚的乡土气息。
作为真实,却有它无法承载的厚重。
作为生活其中的人更是另种悲凉,无奈。
翠翠的母亲与一个军官私生下她就早死去,父亲她刚诞生起就远去。
从小相伴翠翠的是黄狗,爷爷,渡船,渡口以及对母亲依稀回忆。
成年累月感受的是临溪石头,天光日月,河风。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的黑黑。
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
自然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动物。
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鼬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俨然图景中一道风景。
她生活在这亘古不变的图画里。
风和晴朗的天气无人过渡,镇日长闲。
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门前大岩石上晒太阳;或把一段木头从高处往水中抛去,镞的使身边的黄狗自岩石高处跃下把木头衔回来;或翠翠与黄狗张着耳朵听祖父讲城里很多年前的战争故事;或祖父同翠翠两人各把小竹做成的竖笛含嘴里吹迎亲送女的曲子……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
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
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
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
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平静,古老而祥和,自然朴实。
然而翠翠却是敏感脆弱,孤独忧伤的。
倘使爷爷死了……吊脚楼上的曲声与这幽怨的心思相对应。
倘使爷爷死了,会有户人家等着她
这是她唯一透破这图画的路
引出了翠翠心中隐秘幽暗的一段爱情故事。
笔触冷静平淡,语句没有任何宣染艳丽。
白描淡淡的不能再淡。
然而白描中仍看到结果的厚重。
隐秘忧伤的是他们的爱情没有开始就消失。
翠翠不做声,心中只想哭,可是没理由可哭。
祖父再问下去,便引到了翠翠死去的母亲……老人说了一阵,沉默了…… 原来来做媒的是为老大。
而站在对溪高岸竹林里为她唱歌的却是老二。
老二想做云雀,老二有诗人性格。
翠翠喜欢老二不喜欢老大。
文字总在二老是为要一座碾水房还是一只渡船着游动,在渡船上爷爷反复询问中延续。
老二爱翠翠,喜欢翠翠,他在碧溪阻为她唱了一十七个晚上的歌。
他认定自己命中就是个撑船的。
翠翠感觉生活太平凡了,感到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想在一件新的人事上攀住它……翠翠梦见在梦中被一个人的歌声浮起来,上悬崖摘了一把虎耳草。
而先说媒的是老大,老大却死去了。
翠翠还不知怎么回事就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
老二因为家庭的阻力,舍弃翠翠下桃源去。
翠翠的爱情破灭。
爷爷死了,她仍与黄狗来弄渡船。
整个只在一幅平静沧桑的的图画中。
给人无以承受的悲呛,无以承载的重量。
画外多少人对这种白描的图画不感兴趣
不会想象那里是个世外桃源
但有多少人真正去过文中所表叙的生活
生活不是图画。
生活需要流动。
到了冬天,那个塔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
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茶峒。
凄凉朴素,忧伤结束了。
所有心思浮动,所有山川日月沉静入画中,凝结画中。
沉积它厚重的背景:世外桃源还是小山城
小山城是世外桃源,可那种生活却不是想象的。
所谓无论魏晋的人从不知自己是神仙和遗民。
生活不同图画。
3.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
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爱屋及乌。
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
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
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
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
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
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
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
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4.隋唐演义读后感 的语言比较通俗晓畅,这主要表现在那些描写草泽英雄的文字上。
试以第二十三回写程咬金等初次在贾润甫店里聚会一节文字为例:单雄信、程咬金来给秦琼之母拜寿,程咬金因小时同秦琼一块长大,自信秦琼对他会胜过一般朋友。
但在秦琼方面,因几十年不见,已不认识程咬金了,又见他一片粗鲁,与他说话不多,这时:不知程咬金自信是个旧交,尤俊过初时也听程咬金说道是旧交,见叔宝相待冷淡,吃了几杯酒,有了些酒意了,就说起程咬金来道:“贤弟,你一向是老成人,不意你会说谎。
”咬金道:“小弟再不会说谎。
”尤员外道:“前日单二哥,拿令箭知会与秦老伯母上寿,我说:‘贤弟你不去罢’。
你勉强说:‘秦大哥与我髫年有一拜,童稚之交’。
若是与你有一拜,他就晓得你会饮了、初见时恰似不相认一般,如今来敬酒,并不见叙一句寒温不多劝你一杯酒,是甚缘故
”咬金急得暴躁道:“兄不信,等我叫他就是。
”尤俊达道:“你叫。
”咬金厉声高叫:“太平郎,你今日怎么就倨傲到这等田地
”就是春雷一般,满座皆惊。
……这一段真可谓有声有色。
不仅口吻逼真,还能表达出说话人的神态以及性格特点和心理。
程咬金粗鲁耿直,不会绕圈子;尤俊达粗鲁却爱耍点小聪明,他看到秦叔宝没有特别看重程咬金,就故意激他,让他搞得“满座皆惊”,以为取笑。
各个部分的成就是不平衡的。
写秦琼、单雄信等人起义反隋的部分,艺术地再现了隋末的历史现实;与此同时进行的关于隋末宫廷生活的描写,客观上反映了隋末农民战争的背景。
总的说来,写唐统一前的部分比较富有生活气息,不乏精彩的片段;唐代部分则笔力冗弱。
思想和艺术上的局限有三:第一,它不仅以大量篇幅直接进行封建伦理道德的说教,而且正面塑造了以愚忠求宠的王义、姜亭亭夫妇的形象。
如小说花费大量的笔墨写王义夫妇怎样用头发做成“青丝帐”以谢“隆恩”,博得隋炀帝一笑。
作者对这对愚夫愚妇的“品行”津津乐道,赞赏不已。
又如,作者谴责了隋炀帝的暴政,却又不厌其烦地渲染朱贵儿等人以“殉节”报答昏君的故事。
这表明,在作者的心目中,“忠君”是至高无上的道德准则,即使这“君”如狼似虎。
第二,作品在总体结构上以朱贵儿、隋炀帝与唐明皇、杨贵妃的“两世姻缘”为副线,以欣赏的态度写了这两对情人的“爱情”,这也是书中的糟粕。
封建帝王固然可以作为文艺作品的爱情主人公来描写,但隋炀帝、唐明皇之于朱贵儿、杨贵妃,与其说是“爱”,毋宁说是对没有任何人身自由的女性的玩弄,与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男女之间的爱情并不相干。
第三,从全书看,《隋唐演义》以史为经,以人为纬,结构全书,基本上形成了自己的体系。
但有些地方剪裁不够精当,繁琐冗长,接榫处也不够圆转自然。
5.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
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
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如裂罅,在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得祸害,就高兴。
”重这段话我感到福尔摩有为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他那种精神。
封面上鲜红的背景和黑色的身影让我不寒而粟。
我的脑中立刻联想出血流满地和我被书中情节吓得疑神疑鬼的情景。
而事实却不是这样。
作者柯南道尔(英国)把福尔摩斯的破案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把一个个故事都布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文章中体现出了作者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夸大其实的讽刺和对明察秋毫、头脑机警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赞赏和敬佩。
这本书共有三章。
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
《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匪夷所思、令人百思不解的谜案。
而福尔摩斯却以敏锐的观察力和多年的经验解开了它。
文章中把犯人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
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干脆利落地破案,是因为福尔摩斯不仅有机敏、勤奋的头脑,还有训练有素的手脚、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
钻研一个学科不需要死板的理论,而是更广泛的知识。
比如,学习美术不只是练习手法,还要学历史,精通美术史,学习哲学,让画更有思想性,学习文学,才能画得有诗意,更显出画的“美”。
而这一切,都来自于——对于工作的热爱
福尔摩斯已在我心中竖立了绅士派的英雄形象。
而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的,我将一生都受用不尽
6.《稻草人》读后感 本学期,我一只在想着如何给我班的同学推荐好的书籍,刚好语文书中学了叶圣陶写的《荷花》,文章写得很美,我很喜欢,我想孩子们也很喜欢,于是我就让我们班的同学去阅读有关他的作品,并和孩子们约定一起阅读,一起撰写读后感。
对我来说《稻草人》这则童话是很小的时候看过的,对他的记忆保留在了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
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
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如今读完全文,我的心中却满是沉闷和压抑,那个稻草人的形象一直都挥之不去,可怜的老妇人也一直在我心头萦绕。
很久也无法从悲伤中走出来。
文章讲了稻草人看到的几个片断,一则是年迈的老妇人辛苦耕作的麦穗被害虫啃个精光,稻草人想告诉主人但却无能为力;二则是一条鲫鱼想从水深火热中逃离,但却最终竭尽全力后也没法达到,结局很悲惨,鱼死了。
稻草人也无力地躺在了麦田上…… 当我看到那位老妇人的麦子被啃得精光时,我的心中泛起一阵痛楚,怎么可以这样
这些麦子都是老妇人一棵一棵亲手种植的。
而那些害虫却毫不费力的大胆偷吃,不付出任何代价。
我似乎可以看见老人花白的头发和两行混浊的眼泪。
如果说老妇人的遭遇是悲惨的,那么我想说稻草人的遭遇更是可悲。
他有苦却无法说出,老百姓的苦他都看到,但他说不出任何话也帮不上任何忙。
他用尽全力挥舞扇子也赶不走那些可恶的侵略者们。
他的努力得不到任何效果。
他的心里有急,有怨,有恨,有惭愧。
也许最后他倒在田野里就是因为他再也不忍心看到人们受苦了。
也许是因为那么多痛苦压得他倒下了…… 这篇文章以孩子们喜欢看、容易懂的样式,运用拟人、夸张、讽喻、幽默等手法,调动了丰富的想象和符合儿童心理特点的构思,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
稻草人暗喻了像叶圣陶先生一样有心想做一个来解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的人。
但因为自己的力量微薄,无法成功,无奈之下他们只得眼看着人民受苦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老妇人和那条鱼的悲惨遭遇恰恰反映了社会上统治阶级剥削老百姓的粮食财产,甚至于将他们逼上绝路。
回顾二十世纪中国童话创作,叶圣陶是个丰碑式的名字,他的《稻草人》,更将永存。
7.课堂也可以很精彩——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 石悦(《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网名“当年明月”)本来只想娱乐自己,想不到发表以后捧场的人数以百万计。
这精彩“一网打尽”好多识文断字的地球人。
呵呵,看了一篇两篇就会上瘾。
为什么呢
精彩呗。
为什么能精彩呢
我想不外乎这几点: 一 把历史人物当“人”看。
朱重八能征善战,铁腕治国,也是一个“念旧”的人,对发妻马皇后恩爱有加。
被某些人抬上天了“清官”海瑞,除了会折腾再无任何政绩。
一代名臣张居正权力欲不得了,抗倭名将戚继光贪财。
大奸相严崧和发妻恩爱终老。
呵呵,还原历史原貌,也让我们感慨,膜拜,愤怒,为这些有血有肉的帝王将相,或者贩夫走卒。
他们也像我们一样,也像邻家阿哥一样,渴望爱和温暖,渴望扬名立万,渴望良田美宅。
二 故事说话。
政治争斗、权谋之术、疆场之策,这些刀光剑影,运筹帷幄,官场职场潜规则显规则,全在有声有色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里。
故事扣人心弦,环环相扣,悬念丛生,叫人欲罢不能,任他忽悠到底,爱它(《明朝那些事儿》)没商量。
三 语言鲜活。
石悦特别能来事儿,常常通过史料今译,情景置换,打比方,做类比,等等,总之,是将我们看不懂的冷着面孔的古人生活、心态还原到当下,让他们和我们面对面,嬉笑间接受了鲁豫大家豫的采访。
他称朱皇大仙们为“朱老板”“朱同志”。
严崧为“老牌的职业流氓”。
亘古罕有的文武奇才王守仁仙逝后,他引用毛爷爷的话:“赞:王守仁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 这样的史书怎不精彩
怎不叫人击掌叫好呢? 我们的语文课堂能否从里面吸收点营养呢? 一 把学生当成成长中的人。
既要放眼学生的未来,也要关注孩子的当下。
他们需要老师的理解、尊重、呵护和关爱。
一代名相张居正用毕生的心血培养皇帝学生万历,想让他与汉武帝、唐太宗并列,千古传诵,青史留芳。
结果怎么样呢
这位张大哥死后差点叫学生万历爷鞭了尸。
多么刻骨的仇恨
看来我们真的要蹲下身子,走进学生的心灵,想学生之所想,才能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
二 教师要善于讲故事。
美国孩子最喜欢侃故事。
我们的孩子喜欢听故事,听多了也会侃嘛。
课堂上,讲点文字的故事,作者的故事,成语的故事,课文背后的故事——老师侃,学生侃,师生总动员,还怕学不好语文,还怕课堂不精彩
三 教师要会“善喻”。
古人云:善教者善喻。
字写得好的,管他(她)叫大书法家“王羲之’。
读书读得好的,管他(她)叫小黄莺小“赵忠祥”。
会侃大山的叫“于丹”“易中天”。
习作好的叫他“韩寒”或者什么“宝贝”。
会管事的叫“老总”或某某老师。
读课文时,孩子们又自我设定角色,“我是小露珠”“我是天空”“我是太阳公公”——娱乐的情境中,受到语感和朗读的训练。
这样的课堂又怎不风生水起呢
精彩无限,叫人期待呢
读后感,,,,,,
今天天气很热,没有出去玩,所以有看起了《汤姆索亚历险记》每当回想起自己的童年,一股幸福和快乐的感觉就涌上心头。
而《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更让我找回了童年的那种感觉。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淘气但富于同情心。
他对现实生活非常不满,一心想着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在姨妈眼里,他调皮捣蛋,坏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
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在汤姆被罚时,他充分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
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被冤枉的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乔·哈帕、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冒险。
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
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从他们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的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365作文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要乐观,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这样才能成功。
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梦想,并且努力去追求,美梦便可以成真。
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
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一个家长对于孩子的苦心,是不让他受到伤害,让他健康地成长,这点需要我们引以为戒。
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物的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得不让人赞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