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倾城之恋读后感1000字左右
《倾城之恋张爱玲最脍炙人口的小说之一。
故事发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小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2]身无分文,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
偶然认识了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注,远赴香江,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合法的婚姻地位。
两个情场高手斗法的场地在浅水湾饭店,原本白流苏似是博输了,但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白流苏,在生死交关时,两人才得以真心相见,许下天长地久的诺言。
倾城之恋的读书笔记 1000字的 急啊 拜托啦
半生缘了多少恨,倾城之恋相见欢。
老实说,我不懂张爱玲,她的作品我才是初读。
但,看着封面,一个个张爱玲的小说名字,突然奇想,拼凑成两句,感觉还可以。
封面上,张一袭旗袍,紧抿嘴唇,双眼生辉,顾盼婉转,头微微上扬,自有种绝世独立的傲气。
拈朵微笑的花,看一段人世风光。
早就听不止一个人说,张爱玲的作品值得一看。
暑假有空读了一些,果然是大家。
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拗口的典故,满眼所见,只是毫不煽情的文字,一直读下去,感觉却很舒服,。
偶尔,有些句子入了眼就直达心底,让人心隐隐的痛。
昨天上午,在办公室,众人喧哗中,我默然不语,翻看着《半生缘》的结局,聊天费时间,看书也是费时间,捎带着费眼。
当然,若是遇到感兴趣的话题,也会合上书本,东拉西扯一番,有时候也能唬人一番,冒充渊博,心情好时,会耐心作答,仅凭记忆,有时候对有时候也会错。
心情不好时,就扔出一句:自己百度去。
以悲剧结尾的故事,开头或是平淡,或是有喜感。
然后就急转直下,一步错步步错,步步皆殇,高开低走,直到最好把美好东西毁灭,让我们这些旁观者动容唏嘘。
《半生缘》开头平平淡淡,没什么看头,倒是结尾的悲凉让我深有感触,这是昨天的事了。
虽隔了一天,今儿上午再看,自又是一番滋味了。
十四年后,当世钧再次见到曼桢时,吓了一跳。
十四年,弹指一挥间。
当初的三年两年,仿佛就是他们的一生一世,而人到中年,十年八年却如同指缝。
不是吗,春又暖花又开,夏又雨滂沱,而如今又秋意飒飒,凉意尚未入骨,却侵入了肌肤,这不算什么,怕就怕的是心寒,就是分手,也不该选在秋季吧。
一年一年又一年,四季轮回的频率也加速度了。
当初,爱情让他们忘记了时间,如今,时间让他们又淡忘了爱情。
也许,爱不是热情,不是怀念,只是岁月,年长日久就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张爱玲如是注解道。
十四年后,再次相遇,想起过往却相对无言。
沉默良久后,曼桢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是的,多年后,尽管再次相遇,尽管还是可以互相拥抱着,尽管心里还是留恋,那些情话,那些甜言蜜语却说不口了。
时光带走了你,也改变了我,还带走了我们之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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睹物思人之后,往往物是人非,虽悲戚戚却再平常不过。
曼桢 你问,世钧你幸福吗
他却只能抱有沉默。
说什么呢
像对普通朋友一样说马马虎虎,可站在眼前的不是别人,而是她,如果对她也不能说,那又能对谁说呢
说不幸福,当初要不是自己负气争吵,哪能有今日之事,还是不愿意认错,或者说不幸福,是否就是对身边人的贬低,还是护短一些吧,她再不好,也是自己的老婆。
我和你。
我和你,是否也曾有过如此无语的时刻
有些话,你若不听,我只能闭嘴沉默到底,山月哪知心底事
纵有万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我们只是怕,怕自己也怕对方。
我们爱,却都是最爱自己,爱自己,本来就没错,谁也不能去指责谁
如果我陷进去了,你能离婚吗
你问,不能。
我说。
错错错,一切都是错。
一起沉沦,飞蛾扑火,想想就罢了,谁敢说到手后,还会如此这般的珍惜。
人啊,又贪心又懦弱,居然还如鸵鸟般逃避,这是如何不可理喻和荒谬
我只要你幸福,是世钧给曼桢说的,这也是我要对你说的。
幸福,究竟什么是个什么东西。
你说,幸福是求仁得仁。
是呀,求仁得仁尚何语,该知足惜福。
可,人终究是贪心的动物。
贪字染骨无苍生,还是情字染骨误苍生
曼桢。
还是你开了口,讲起了你的经历。
多少次,你想象,有那么一天,你要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世钧听,在梦中你已屡次的讲过,每次都是哭着醒来。
如今,这一天就在今天,你却平淡说起了它,仿佛那是别人的故事,和你无关无干。
我和你。
总是如此,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期盼的美好没那么美好,担忧的伤心也没那么伤心,现实不可怕,可怕的是猜忌和想象。
面对,不一定难过。
过去了就过去了,时间真是霸道的良药,试想,今日的痛,总有一天,你会减轻淡忘,这是好事,但,请你记得,这个人吧,他曾千里迢迢为你一路向南。
曼桢。
你悠悠说着,他却不能平静,恨不得粉身碎骨不顾一切,一念执着,又何须惜我躯,恨不得穿越到那个时间那座阁楼,救你出来。
只是当时毫不知情,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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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应有尽有,偏偏就是没有如果。
早早遇见,却偏偏失之交臂,都曾彼此苦苦寻找,却总是运气不够好,要么是地点不对,要么是时间不对。
如何,叫我遇见你,不在错误的地点,更不要在错误的时间。
在此地,而不是在彼地。
不要太晚不要太早,时间要足够恰恰好。
世钧:也许,也许,也许。
还有法子来挽救。
只要我做,一定能做到。
曼桢:不,能见上一面,就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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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多么的痛快。
当初,耳鬓厮磨,以为能陪钧漫漫一程路,最后,却昨夜黄花尽,咫尺陌路散落在天涯。
初遇,相见欢。
最后,多少恨。
多少恨,自古多情空余恨。
心中无怨,心中有憾。
恨 应当如是观。
PS:黎明 半生缘 歌词: 别来还无恙那年少轻狂,却让岁月背叛。
流转的时光照一脸苍凉,再也来不及遗忘。
两个人闹哄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
聚少离多的纠缠,迷惘是唯一的答案 叶落可以知秋,而人生未到半坎,尚未读懂人世,又怎么可以轻易去回首《半生缘》,信笔胡涂,博君一笑耳,欢迎张迷来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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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的《边城汉子》与张爱玲的《倾城之恋》的比较
三毛:一年中的父母,亲戚和邻居的眼中,孩子不爱学习的问题,数年一个人在外面有一个稳定的生活之后;在老师眼里,他是一个坏男孩不爱学习。
三毛,但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很酷的爱读书的孩子,他长大了,看到很多很多的名人传记和小说。
可能是在老师的眼中被定义为草芥。
但是,如果他没有自己的性格,如果他是顽劣儿童舞,他也不会去流浪,流浪没有这些生活经历,会不会产生那么我们欣赏收藏的好作品。
想到上帝真的是公平的,他关闭了大门对我们来说,也打开了另一扇窗。
说实话,我真的很喜欢三毛。
喜欢她的叛逆,喜欢她的自闭,喜欢她的胆大心细学会游泳,但喜欢她的何塞至不渝的爱情。
三毛叛乱在我们看来,今天并不奇怪,但在那些日子里,她打破了世俗的民族,作为一个女人,回顾他自己的性格去探索世界,通过添加颜色的光为自己的生命,为他一生要找的将来,她的大胆是我们这个时代所谓的“造反”谁不能。
三毛这可能会影响我的生活的女士,她是喜欢上了无名的花朵开的草原应变,而不是华丽的性感美丽,简单,可爱。
突然好想流泪,因为她吗
摸着自己的心脏的那根弦,让他们感动了她
......
我要写一片文章。
内容是喜欢作家张爱玲的理由。
最好是300~400字的。
拜托啊、、、
张的小说 给人惋惜的结 但又带着悲剧的美感 总是犀利的指出人性和所谓爱情的本来面目 像是在倾城之恋之中 男主角一开始的追求和对女主角流露的爱慕和到结婚后的冷淡 揭露感情其实就是会过期的东西 大抵上是与张本身的爱情经历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