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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疯子读后感

时间:2019-10-02 10:31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疯女人 读后感600字

莫泊桑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家,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

最近,我读了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中有许多他的短篇小说《羊脂球》、《项链》、《等待》、《幸福》……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是《项链》《项链》讲了一位名叫玛蒂尔德的妇人,她长得十分漂亮,但生活条件并不好。

每当看见别人穿着美丽的衣服,戴着华贵的珠宝,就总幻想自己也有,从此便成为了一慕虚荣的人。

在一次舞会上,玛蒂尔德想让自己成为整个舞会中最美的,便向富裕的好友弗兰斯基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当舞会结束时,那条钻石项链却再也找不到了。

于是她与自己的丈夫只好四处借钱,买了条一模一样的还给好友,并用十年光阴偿还了所有债务,可她却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那条她当初借的项链其实只是件仿冒品,根本不个钱。

唉,都是爱慕虚荣惹的祸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没有这样的人呢

像我们班的一些同学,看到别人吃好吃的,穿名牌,就吵着父母也给自己买,尽管自己家里条件并不好,生活并不富裕,却依然志坚定’。

依我看,根本没有必要互相攀比什么,只要在生活中吃得饱,穿得暖就已经足够了。

我们千万不要做一个爱慕虚荣的人

娘,我的疯子娘 读后感 200字

读罢《娘啊

我的疯子娘》,我不禁泪湿衣裳。

原来,有这样一种人,她们总是默默无闻地为自己的儿女服务。

她们就是母亲

树儿的母亲是个疯子,但面对自己的儿女总还是清醒的。

即使她被万人所唾骂,面对自己的孩子也总是春风满面的。

  一个疯子,看见女儿被人欺负,毫无顾忌的冲向前去,为女儿打抱不平。

她宁愿自己挨苦受累,也不让自己的女儿受一点委屈。

尽管女儿不给她好脸色看,她也豪无怨言,只是默默的承受着。

女儿的一声“娘”使她为之震动,情不自禁地笑了。

  她每天走20公里的羊肠小道去给女儿送饭。

只因为女儿的一句话“挺甜的。

”,竟不顾安全,到峭壁上摘鲜桃。

就在那一刻,即将摔入百丈深渊的那一刻,她还想着女儿,想着儿子吃桃时的甜美笑容。

在她离开人世的那一刻,她的双手还紧紧地握着一个桃子,想为女儿送去

正是因为这位母亲为女儿做的一切,才使女儿对她的观点发生极大的变化。

就是这样的一位母亲,她什么都不怕,唯独怕女儿不高兴。

就在她女儿考入大学的那一刻,她走了

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子欲养而亲不待”啊

  只为女儿而清醒,只为女儿而改变,只为女儿而牺牲。

她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女儿,把自己所有期望放在女儿身上,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

在生命的尽头,还不忘为女儿送去鲜桃。

她陪伴女儿走完一生,时时刻刻,分分秒秒,想到的都是女儿。

  的确,每一个母亲何尝又不是这样呢

在我们需要她的时候,她总是站出来。

在我们遇到困难时,总是为我解围。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怎能报答得了母亲对我们所做的一切

关于王恒绩的《娘,我的疯子娘》

我来告诉你

2004年9月份《中学生阅读》第一篇文章就是《娘,我的疯子娘》,作者:树儿。

那个时间,网络上已经疯狂转载这篇绝世感人赞美母爱的文章,这篇赞美母爱的文章不论写作手法和风格都是目前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网络转载量加上中学生阅读等期刊杂志的连载引起渲染大波,因为在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作者是谁

而苗圃的《樱桃》是以这个为蓝本进行改编的

我个人认为,疯娘的作者可能看了1989年台湾的《妈妈再爱我一次》有感而做的文章,而89版的《妈妈再爱我一次》源于台湾民间故事《疯女十八年》,而《疯女十八年》确实真真事事的事实,是确实存在的

我在前几天才知道疯娘的作者是王恒绩老师的文章,据王老师说他做这篇文章的灵感来源于他的舅妈,因为他的舅妈就是和疯娘的描述很贴近

再次我非常感谢王老师带给我们这么精彩催人泪下的绝世之作,这篇《娘啊,我的疯子娘》确实让我这个铁血心肠的人也哭的一塌糊涂,哭的淋漓尽致

《娘,我的疯子娘》原文

本文来源:记忆力博客网盘我娘是个疯子(作者:王恒绩)《我娘是个疯子》令千万人泪奔

一部深触人性本能的母爱颂歌,一部大爱传奇

《我娘是个疯子》(原著王恒绩)被评为全国“敬老好文章”全国一等奖,同时被海内外五六十家影视公司抢购影视版权,译成40多国文字,被改编成话剧在人民大会堂演出,令千万人泪奔

-01我们全家至今都不知娘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为什么疯了

23年前,有个年青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村里一些男人也就常围着她转。

因此,村里的媳妇们常对着那女子吐口水,有的媳妇还上前踹她几脚,叫她“滚远些”。

可她就是不走,依然傻笑着在村里转悠。

那时,我父亲已有35岁,他曾在石料场被机器绞断了左手而截肢,又因家穷,一直没能娶亲。

奶奶见那女子还有几分长相,就动了心思,围着那疯女人转了三圈,点点头说:“嗯,不错,一看就能生娃。

”奶奶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我家传个香火后,再看情况是否把她撵走。

父亲虽老大不情愿,但看着家里这番光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

结果,父亲一分钱未花,就当了新郎。

不用说,这女子后来就成了我的亲娘。

-02生我的时候,娘疼得死去活来,“嗷嗷”乱叫。

奶奶在房里点了三柱香,念了半天祷告。

然后,两个接生婆一左一右夹住娘,强行让娘双手扒在梯档上,双腿下蹲,娘胯下还放着一个木制大脚盆,里面放着好几刀草纸和软布。

接生婆不管娘能

城南旧事读后感 要写宋妈的 讲她敢于与现实做斗争

1城南旧事著名女作家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岁的生活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

它描写二十世纪在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 温馨快乐的一家。

它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

《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 “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

还被搬上了舞台,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很多的人。

它以一种自然的 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

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

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

为何人世这般凄苦

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

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2《城南旧事》读后感“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城南旧事》读了后,感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真善美。

书的作者叫林海音。

海音婆婆小时的趣事,让人仿佛回到了那个令人陌生但并不久远的年代。

这本书不但道尽了小孩子间纯真的友谊,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穷苦,没钱的无奈,人与人之间各种离奇的琐事,还有封建制度的黑暗。

书中的“惠安馆”,说的是小英子和秀贞及妞儿之间的故事,让人感动。

小孩子的勇敢,小孩子的机智,让人回味无穷,同时又反思自我。

海英婆婆的文章,还有那些蕴藏在书里面的经典图画,而那图画是一种典雅美的线条勾勒出来的黑白画。

那种充满哲理的色彩,尽管只有两种颜色,却也体现了善恶美丑,酸甜苦辣,让人进入一种能从客观和当局者的角度来体会其中的精妙绝伦之美。

图画和文字的交织,眼前看到的是像电影般活灵活先现的画面。

英子,一个奇特腼腆而且善良守则的人物性格被刻画出来了。

英子和妞儿的情分十分深,只不过遭到了棒打,那就是妞儿的不幸遭遇所带来的影响。

后来母女重逢,造化弄人。

秀贞,这个妙龄清纯的良家姑娘,也许是因为“错爱”落到了如此下场。

故曰:一失足成千古恨。

英子的情感十分突出,她帮助妞儿母女重逢,还把妈妈的手镯给他们做盘缠,让他们逃离苦海。

英子的品格,纯真可爱,没有杂糅的东西,叫我感动。

《城南旧事》绝不仅是一本回忆录,它是名篇佳作,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

我读林海音婆婆的书,的确让人感受它的优美典雅,沉醉其中。

(我这有两篇,你自己选吧)

《人格裂变的姑娘》读后感

[读后感六篇]巴黎圣母院的钟声——读《巴黎圣母院》有感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读后感六篇。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随着钟声的响起,画面中是一个独眼,驼背,高大的怪物般的男人,他就是迦西莫多。

他的长相丑陋无比,而且还是一个聋哑人。

在他小的时候就因为外表丑陋而被家人所抛弃,他的脸仿佛就注定了他是恶魔的化身。

可是,就是一个如此之丑陋的人却拥有着一个清澈,崇高的灵魂。

咚,咚,咚……、在钟声里,我们仿佛看到了迦西莫多忠心耿耿的执行对他像使唤奴隶一般的使役他的克罗得的命令,看到了他对曾经有恩于他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细心照料和赴汤蹈火。

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地,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

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心灵在他的丑陋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画面流转,看到的是一个衣冠禽兽般的人物,他身披着副主教的称号,人人都敬畏他;他知识渊博,又收养了丑陋的迦西莫多……一切的一切,仿佛都说明了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但是,当圣母院的钟声响彻天际的时候,才让人看到了他精神世界的畸形。

圣母院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爱斯梅拉达。

她仿佛集全世界所有优美的词语于一身。

她美丽,他拥有一张天真清纯的面孔;她善良,他的心中充满了同情和爱心。

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思考,真正的美与丑是否像现实生活中我们理解的如此肤浅呢

答案是否定的。

其实,真正的美在于心灵,倘若一个心灵不美的人穿再美的衣服也不会美丽;而一个心灵美丽的人,即使外表丑陋,却也能得到大家的尊敬。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孙雯雯伴随着留恋,逝去的童年——读《城南旧事》有感童年生活就像记忆中的一个梦,有悲伤,也有欢乐。

每个人的童年生活是不同的,在童年的感受也有所不同。

她的童年是悲伤,还是欢乐

读完《城南旧事》,合上书本,细细品味,不禁潸然泪下。

回想起每个故事的背后都是一段无可奈何的离别,心中真不是滋味,那离别时的悲伤,离别时的留恋,离别时的不舍,离别时的无奈,却不能改变什么。

虽然故事发生的那个年代离我们很远;虽然不能亲眼目睹美丽的城南;虽然未能感悟那样的离别;但是能体会到那种忧伤。

明明是相聚,但是最后却成了离别……被众多的人认为是疯子的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

秀贞讲述了他的悲惨遭遇,英子对秀贞的遭遇非常同情,他决定帮助秀贞寻找女儿。

英子想起自己的小伙伴妞儿的身世与小桂子极其相似,又看见她脖子后面有块青记,就急忙带着她去寻找亲娘。

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之后,立即带妞儿去寻找爸爸,结果母女惨死在火车轮下。

“从前的事都过去了,没什么意思了,英子都会慢慢忘记的。

”这是故事的结局,英子离开了,到了新帘子胡同……我们看海去,这个题目真的能让人看到金色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

原以为这会是一个美好的结局,但是读完后却有一种莫名的伤感。

“妈妈啊

你为什么有提起那件奇怪的事呢》你们有常常说哪个是疯子,哪个是傻子,哪个是骗子,哪个是贼子,我分也分不清。

”天真善良的英子说。

分不清哪个是坏人哪个是好人的英子亲眼目睹了一个坏人做了贼,会落得什么下场。

妈妈教英子长大后把这件事写成一本书,但是英子说:“我将来长大了写一本书,但不是像妈妈说的这么写,我要写:我们看海去。

”这个故事深深感受到当时社会的悲惨。

“老高,我知道是什么事了,我就去医院。

”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镇定,这样的安静。

这是最后一次离别,而这次离别是永远的离别。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小英子逐渐长大……英子的童年生活是悲伤的,是一个经历无数次离别的童年,但在英子的看来是欢快的。

而我认为这城南旧事,是记忆深处的悲伤童年。

“长亭外,古道别,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伴随着离别歌声,她的童年已逝去。

——陈柯佳心灵的邂逅——读《简爱》有感一开始以为《简爱》,就是讲一些简单单的爱情,看了以后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子勇于反抗和执着追求真爱的不凡经历。

简·爱是一个孤儿,寄住在舅舅里德家,舅舅死后,她受尽了舅妈和表哥们的各种欺负。

当简·爱准备进入劳渥德学习时的前一个晚上她舅妈竟撒谎告诉布罗克赫斯特先生她是个爱撒谎的孩子,在劳渥德学校是她只有一个好友海伦。

在劳渥德学校简·爱当了6年学生,2年老师。

由于不满现状,她决定找份新的工作。

于是她去了桑菲尔德当起了家庭教师。

小说的重点放在了简·爱十八岁成年之后在桑菲尔德府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相识相恋。

一个平凡的灰姑娘追求平凡的尘世幸福的生活童话故事。

合上这本厚厚的书,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叹简·爱的悲惨人生,生下来就是个孤儿,在舅妈家饱受虐待,在红房子里待到生病舅妈还是不肯放她出来,生下来就没人疼没人爱,白茜是她在舅妈家唯一不令她反感的人,却也时常对她喜怒无常。

在学校里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睡不好的生活,最终她走出了神秘又阴森的桑菲尔德庄园。

又遇上了天性傲慢的罗切斯特先生简·爱的一生告诉我们:人的一生要靠尊严去支撑,拼搏。

对待任何事物都要用爱去充实,属于自己的的要努力去争取,不许呀去在乎别人是怎么想的。

格拉姆斯小姐为了钱跟罗切斯特先生交往,说明在这个世界上,钱可以主宰一切,许多人为了钱出卖自己,为了钱背叛友情,为了钱违背道德,读后感《读后感六篇》。

许多人会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一样为了爱放弃一切。

幸福是属于每个人的,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只要你去争取了,幸福就不会与你擦肩而过

朋友们,金钱不是一切,不要被金钱蒙蔽了双眼,要好好抓住幸福

——汪宜男珍惜·此岸的花开——《飘》读后感“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一天了。

”——习惯性的翻到下一页,而平静的在瞳孔中映射出的,确实大片大片的空白,白的那么想让人流泪,白的那么想让人把时间都停止。

有点怔怔的,曾对结局做过无数次设想。

看到文本的初开,我以为这会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恨纠结;看到南北战争时,我以为这会是一首荡气回肠的战争史诗;看到思嘉为塔拉奋不顾身时,我又以为这会是一曲传奇女性的励志高歌。

当小说以消失殆尽的爱和未知的明天来结尾时,我明白了,这是一本全方位多功能的立体教科书,重要的,不是它记叙了什么,重要的,是你从中学会了什么。

而我,从中学会了珍惜,一种需要经历人生跌跌撞撞后才会懂得的情怀。

生活总像一班定点车,在一定时候把你拽上车,把你带到一个从未抵达过的世界生存,拥有过什么,失去了什么,到生命的下一站都是云烟,飘渺在回忆的天空中,可望不可即。

于是,世界上有了“珍惜”这个词,唯有珍惜,是对生命最好的报答。

错过的风景,很美;彼岸的花开,很美。

却很少有人驻足观赏此岸的风光,待到彼岸成了此岸,才回过头来怀恋,却又忽略了踩在脚下的“彼岸”。

这就是珍惜所要存在的意义。

此岸的花开,很美。

我们可以静静驻足,让每一缕色彩,充斥我们的眼眸;让每一丝芬芳,与血液交融成最甜美的心灵养料,去浇灌最纯真的种子,开出一朵珍惜之花。

用以珍惜我们的亲人,珍惜我们的朋友,珍惜我们的同学,珍惜我们老师,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亦或者,珍惜那个在生命某一路口等待的人。

花开的时候,用欣赏托起一片美丽的天空;花谢的时候,用珍惜去拾起残败的枯枝,筑起最坚固的记忆堡垒。

当你学会珍惜花开,不怕花落后,走到生命的某个站点再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足迹,就会欣慰的弯起嘴角,在阳光的洗礼下安然微笑。

感谢,思嘉·奥哈拉。

学会最美的珍惜——此岸的花开。

——汪展妃靠自己的双手改变一切《鲁宾孙漂流记》是一部雅俗共赏的佳作,也是一部把人生梦想诠释得完美无缺的上品。

在遨游四海的过程中,可以置身一片无忧世界,自由而快乐。

可以无需顾忌他人的脸色,可以自己“占岛为王”,可以拥有财富及仆人,可以惩恶扬善以示侠情,可以顺利回乡,并娶妻生子……鲁滨逊实现了所有人们可以想象到的梦想,也享受了人们万分期待的自由。

鲁滨逊的传奇让人们确信,人生应该这样度过,应该这样充满玄机与刺激,迪福把一个白日梦用精美的故事画成了美景,诱惑着所有梦想的人。

小说中,主人公从小就被体内一种无名的力量推动着他不愿安于小康家庭平静而忙碌的生活,一心只想到海外历险,有所成就,这种难以抑制的热情推动着他,使他不顾父母的劝阻,私自出海远行。

海上的风浪使他心惊胆战,后悔不已,但没多久,闯荡新世界,争取财富的念头又促使他不顾一切的投身于航行,直至流落荒岛。

我们不管旅途是多么艰辛,我们都应该学会勇敢,学会前进。

应该扬起属于自己的航帆启航。

虽然会遇到困难,但要坚信自己的双手是任何事物不可销毁的,心中要铭记自己的双手可以改变一切,我想历史早已为我们证明了一切。

阅读本文,让我受益匪浅。

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困难,就像鲁滨逊一样,但是生活中又有多少人像鲁滨逊一样呢

他们安于现状,等到无可挽回,他们才意识到自己错了,但是还能挽回吗

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想法。

但是,我们要谨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有鲁滨逊那开拓、进取的精神。

我们心中要有一个永恒的目标,我们要坚决听从来自内心的召唤,不要受任何人、任何事的阻挡。

回顾历史,有多少人用自己的对手改变,居里夫人、霍金、爱迪生…一个个鲜明的事迹令我赞叹,就让我们学习他们的精神,坚信自我,用自己的对手改变自我

——邵文成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感马克·吐温曾经说:“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趁着寒假的功夫,我阅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一著作,第一次临近了这一位女奇人的人生,去感受她的精神世界。

正如别的孩子一般,海伦的出生给家带来了幸福与快乐,可在阴郁的三月,世界却把她残酷的隔绝了。

起初的她又踢又叫,乱扔东西,是坏脾气的小女孩,或许海伦只是想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打破身边无边的黑暗与死寂,她还小,对世界有太多的渴望与不解。

直到那天,沙莉文放飞了她封闭已久的灵魂,她的生活有了改变,沙莉文老师循循善诱,海伦开始对知识有种莫名的渴求,她明白只有知识才能走向光明。

知识点亮了她心中的世界,触动了真实的灵魂,她始终学习,坚持,坚持,她一直坚持着,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她成功了

海伦内心的强大世界和坚毅的精神像一曲不沦尘世的歌,坚持,求知,好学,不屈都是一个个跃动的音符,深深打动了我,烙印在内心,当命运把黑暗的魔掌伸向她时,海伦却依然挺立。

她既不屈服于命运的不公,也不怨天尤人,她就像一个勇士向命运下了“战书”,发起挑战。

学习就像攀登高山,在山上的羊肠小道上,为了求知,她曾经无数的跌倒,每一次她又站起来了,每走一步,离山顶便更近一点,她内心的灯也更明了一些。

仅仅是因为海伦站起来的次数比跌倒的次数多吗

在这般困苦的条件下,她都登上了顶峰,那为何我们不能呢

在学习上,无数次我们因为困难而退缩,因为挫折而胆怯,因为失败而丧气,却少了那份坚持,于是离成功有了距离。

合上书,望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个书名,我竟天马行空起来,假如我只剩下三天光明,我会怎么做呢

我想……第一天,我要去大自然好好享受一番,因为大自然的气息,真实,新鲜,和煦。

让我忍不住融入它们,内心的忧愁烦恼随着自然的清新渐渐散去,飘落在风里,忘记以后将会面对的黑暗。

第二天,我要去学校,去看一看同学,望一望老师,同学们的笑声那么清脆,那么爽朗,那么响亮,老师们的话语那么温和,那么呵护,那么关心,我想我会努力的记住这一切的场景。

第三天,我要呆在家里,仔细地聆听亲人们的话语,努力地记住亲人们的模样,和家人们度过我仅有的光明的一天,决不能让家人们知道,让他们与我开开心心的度过最后一天。

可是接下去,我却只能与黑暗作伴,我的心不禁悲凉起来,为什么只有聋人才会懂得聆听细雨的幸福

为什么只有盲人才会明白重见天日的快乐

为什么只有哑巴才会知道高谈阔论的喜悦

我们应珍惜这光明的每一天,向海伦学习那份坚持,勇敢踏上求知的道路,走向知识的光明世界

——张朦  〔读后感六篇〕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疯子怎让他平复

沈冰   沈冰这个形象应该是绝大多数男性心中的梦中情人,她好得似乎并不真实。

编剧、导演(其实都是陈思成)在创作这一人物时,作为一个男性,必然会有理想化的成分融入其中。

沈冰美丽、温柔、贤惠、不拜金、知足常乐……一切中国传统妇女的优良美德集于一身。

  这个人物被安置在一个富有传奇性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云南、知情、痴情母亲……一切富有理想性的特质被安放在同一个人身上。

她对疯子从抵抗到慢慢接受,关节点并不是疯子追到云南、为其挨打,而是那一晚沈冰要献身于疯子而被疯子拒绝。

显然,“性”这一富有意味的话题又再次充当了剧情转变的先锋。

  或许,这个人物的设置并非起到“探讨社会问题”的作用,而是以男性作为“第一性”的立场,塑造其心中“第二性”——无论社会认同或个人认同都极具理想性的形象。

  程峰   程锋之所以叫疯子,因为他一开始的轻浮、冲动,没有人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也因为他有钱,所以他疯狂的程度是吴狄和石小猛无法想象到的。

他疯起来像脱缰的野马,他会召集各色的女子萦绕在他身边为她起舞,他还会幼稚无聊到去挑动卢蔓佳的神经,他懂得察言观色,征服各色各样的女子,他就像一个在考试中得了高分的孩子,他把这些当做得高分的武器拿出来炫耀,殊不知别人不需要武器就能得到高分。

他对沈冰一见钟情,那些所谓武器统统失效,因为他突然发现,石小猛即使没有那些武器都能博得红颜一笑。

疯子开始陷入了什么是爱情的思考当中。

见面跟一似的,惶惶恐恐的;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敢做,见面之前一肚子话,一见面一句话说不出来,一想到就心慌,心跳得还不规律,见面总觉得呼吸气儿不够,茶不思饭不想,吃什么东西都如同嚼蜡;跟琼瑶小说似的,手托腮帮子,在窗前想她的样子。

这就是疯子遇到沈冰后的模样。

他发狂地爱上了沈冰。

他深知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但那种不受控制的牵引力让他拼命的讨好沈冰。

他有私心的给沈冰介绍工作,整天为了见沈冰一面偷偷摸摸的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他不怕辛苦地坐长途火车,去自己从未蒙面过的城,只为随时随刻陪着心上人;他不顾钱包被盗,他一刻都等不了,那种为爱变成热锅上蚂蚁的焦灼感以前从未体验过。

在云南的日子,是他此生过的最纯粹的日子。

他发现钱可以那些灯红酒绿,也可以换取一个失学儿童的整个学期。

投身于那样有意义的生活,他才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和沈冰更靠近了一些。

在这个过程中,他吃了不少的苦头,也见识到那种三月不知肉味的情境,他开始学习脚踏实地地生存,适应那种波澜不惊毫无变化的生活,爱情的滋味让他忘却了这些都是以往他难以受的地方。

沈冰带给他的冲击足以让他脱胎换骨重新活过。

一个人动情,一个人平静,一个人付出,一个人任性,耐得住寂寞,就能守得住云开见月明。

沈冰终究被他感化,浪子回头,一无所有后,快乐才是最简单的事。

  林夏是疯子除了沈冰外唯一带去见自己母亲的女孩,这个女孩在他心中的地位,可想而知。

可偏偏和爱情较上劲的时候,剩下的便是撕扯后的一地留殇。

疯子对林夏是仁慈的又是残的。

记得这剧一开始的时候就有人问疯子为什么不选择林夏,疯子说,林夏太好。

我把这句话理解为他不心伤害林夏。

但这就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劣根性的表露,表面刻意的不伤害造成的则是更多有意无意的伤害。

疯子不是不懂林夏,而是他太清楚自己要什么,他认定了沈冰,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让他变成了一个不懂风情的男人。

疯子对林夏的举动无能为力,他不接受也不逃避,他认为太决断会让自己失去这个好朋友,只有彻底地纵容自己无所谓的态度早晚会让林夏放手。

只是林夏,比他想象的强大。

这个女孩执着的疯狂让疯子看到了恋爱中自己的模样。

疯子在母亲的墓前对林夏说,你是个好女孩,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娶你做我的妻子。

我相信,那样认真的疯子说出那样认真的话即使那么让人绝望,那样的话甚至有些不切实际但也足以让林夏感动。

  疯子是一个很够哥们的人,套用士兵突击袁朗形容吴哲的话来说就是,他能和吴狄、石小猛这样的人交朋友,就不会让他毁于很容易产生的优越感。

的确,疯子没有因为自己是富二代而对自己的朋友冷眼相望,更多的是施与援手。

石头的记事簿就是疯子的光荣榜。

特别想知道,疯子给石头父亲留钱的事,石头知道了以后会有怎样的反应。

疯子倘若是要和石头产生竞争关系,他一开始就有能力剥夺石头的参赛权利。

这就是富二代和男永远无法逾越的一道鸿沟,始终因为生长环境不同,无法换位设身处地思考对方面临的一切。

直至他的生活和石小猛换位后,良好的家庭的素养仍能让他把握最值得拥有的部分,这也是石小猛始终无法参透的。

  成长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理解和宽容。

丧母之痛在疯子年幼时便成为他最大的阴影。

他处处和老程作对的叛逆是故意而为之的报复。

他聪明,却不肯接管老程的事业。

他天不怕地不怕,因为不管怎样,他打心底敬畏着老程,即使天塌下来也有老程顶着,所以他大可以兴风作浪为所欲为。

青春的流逝伴随最大的改变是父母的韶华不再。

老程因病倒下,被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却仍不惜冒险为疯子留下了最大一笔生活费。

此刻疯子才意识到无论自己如何追逐爱情、友情,伴随在身边最稳如泰山的始终是带有血缘关系的那份亲情。

最感动于疯子为老程系鞋带一幕,那一句爸直触人心最柔软的地方。

程锋的蜕变就是一出青春的成长史。

从他身上,可以延展出爱情、亲情、友情的变化和考验,在选择与被选择中,感受社会和人性带给他的震撼教育。

  石小猛   石小猛身上有所有男的特质:聪明刻苦勤俭节约,同时也有男身上的通病:自私自卑自负。

  我一直没有讨厌他到彻骨,当然不是因为他在面包和爱情里选择了面包,而是在一年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有了全新的生活。

反观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选择爱情的人,娶了孔雀女,亲疏一算家长里短斤斤计较,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

更有甚者,变成了女人的俘虏,吃女人的用女人的,摈弃了所有的自尊自爱,成为四肢健全的废人一个。

石小猛的悲剧不能全怪罪于他,几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次来源于包租婆,一个文化底子不高张口就是粗话的包租婆都能对他这样的大学生指指点点,因为区区几千块钱,他都无法抬起头来。

他无法用自己的学识与这样毫不讲理的对象抗衡,即使地位卑微,但仍能踩在他的头上大呼小喝。

第二次来源于出租车司机,一个社会底层工作者。

每个月靠奔波算计日子的人都能对他这样有正当工作的人嗤之以鼻,因为区区几十块钱,他不是没有钱,只是穷到拮据的时候无人诉说。

他不甘心。

第三次来源于小姐。

如果没记错,这位处的小姐打了不下三次催促他缴交款,那种催促一次比一次猛烈,deadline在他心中变成了世界末日。

他的钱不够,胡荣强没有给他兑现承诺。

他也再没脸向朋友借,写满借据的记事薄像一个修补了多次的烂碗拿不出手。

小姐是读过书的人,“真的很抱歉”这句话刺进他的耳朵里,似乎比那些恶言更让人绝望。

抱歉能给他吗,不能;抱歉能换来理解吗,不能。

有文化的人,面对交易和竞争的时候都明白弱肉强食的道理。

38的子是香饽饽,有了新的竞争者,抱歉小姐不再围着他转,交不起这个结果直接给他判了死刑。

没有人会管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就像没有人会管他是为了搭救一个小孩才遗失了重要的计划书。

没有人会问也没有人会谅解。

他第一次明白善良和耐仿佛只是锦上添花或者可有可无的东西。

  第四次来源于胡荣强和娜娜的对话。

他终于明白,即使命赶千万份计划书让客户满意也无法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

这个老板,有自己心里的小九九。

这个老板想放长线钓大鱼,这个老板钳住他的命脉,不是因为他多有才华而是因为他的朋友家底殷实。

多么可笑但又顺理成章的理由让无法逃避。

此时此刻,火急火燎无论他实施任何方法都要那救命钱。

没了它,不仅连积攒了三年的钱也搭进去,似乎再也寻找不到更好的源了。

他不能放弃。

  沈冰提醒他,一旦有了利益的渗透,朋友的关系就不那么纯粹了。

这个女人说服了他,直到他踏入办公室后还是如此坚决。

他曾经一度离简单和幸福那么近,也许三个月后疯子父亲的危机降临,他会成为大德的一员,短时间内他可以重新一套属于他自己的小窝。

然而,他等不了,面对哗啦啦钞票声的诱惑,他犹豫了,这似乎是长这么大以来看到最多的钞票,钱的铜臭味儿散发浓烈却带幽香。

他咬着自己的手指在做最后的挣扎,放弃这些,他一无所有,重新开始的日子预见不到的未来;得到这些,子到手,额外的零花钱可以让他享受工作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选择不难,只是挑着眼前的却无法估量蝴蝶效应带来的巨大变化。

他在那些以后再也不会见到的陌生人面前显摆着自己的身价,他了昂贵的戒指,他吃了昂贵的午餐,他格格不入晃动着酒杯带着天上掉馅饼的笑容向全世界昭示,他开始昂起头生活了,打心底的呐喊:包租婆的士司机抱歉小姐,你们看到没有

你们看清楚没有。

在我看来,这还算不上虚荣心的作祟,这是压抑已久憋屈的释放,这是接二连三想向那些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人最好的证明,他也可以过有钱人的生活。

只是他从来没想过,谁在意

  如果说以这样方式拿走八万块钱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么无意得知程锋对沈冰有意,同时程锋在篮球场上要他放弃沈冰就是他彻底改变的导火索。

石头一定觉得很荒谬,为什么疯子什么都有还要和他抢。

他明明清楚这是他唯一不能被带走的东西。

他开始一意孤行的把在自己和疯子陷入设置好的竞争状态中,潜移默化的对比着。

他从没有想过这是疯子的情不自禁,只是觉得他恬不知耻的剥夺近乎残。

连这么多年的朋友都要在伤口撒盐,他彻底愤怒了。

他接受老程的交易,过程中又一次出现了咬手指的情况,他仍旧在徘徊,结果尽管痛彻心扉但也速战速决,那些认定的不公平让他变得麻木冷酷。

他要和时间赛跑,幻觉里的疯子在向他挑战,他已经落后太多了。

他要用跑的速度追上他们,追上以后他将以光鲜的身份光明正大的赢走沈冰。

他已经规划好时间和人生,只是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正是变化这件事。

  他有野心,他对前的报复尽显他的能力和手段;诚然,交易换来的职位换不来信任。

那种摇摇欲坠不安的感觉更加严重,他就像一个傀儡,突然用了贵重物品做抵押换来的还是无法施展拳脚的空间。

天平仍是倾斜的,他又被欺骗了。

这回他了,因为除了眼前可以抓住的这根稻草,他别无选择。

他没有想到朋友,他在逃避,因为如今不堪的生活仿佛在那个竞争状态里的倒退,他更加没有脸面站在他们面前。

他一个人舔舐伤口,去小子,去老地方。

他遇到同样借酒浇愁的林夏,旁敲侧击得知疯子疯狂追求沈冰的,即使他知道这是肯定的,但心里仍保留一丝侥幸,直到别人的证实。

他毫无缚鸡之力地站在那里,什么都挽回不了。

喝酒的时候他没想过要对林夏做什么,包括到了酒店,他也没有非分之想,这个姑娘是他朋友,他发自心底的觉得她和自己一样可怜。

但他和她不同,她得不到疯子的爱是疯子不爱她,而自己和沈冰两情相悦却变成了如今的样子。

如果这场竞争是不公平的话,那场突如其来的交易正是造成他郁郁不欢一无所有的罪魁祸首。

他撰紧拳头,他要报复,他要疯子也得不到爱,于是他和林夏有了那一晚。

即使加上酒精的作用,他的思绪仍是清醒的,于是他主导了那一切。

只是在意料外的是林夏居然还为疯子保留着最珍贵的东西。

他害怕了,他不知所措。

但是出于本能的责任心和良知,他想弥补,哪怕微不足道。

  直到沈冰结婚,他开始意识到即使他努力的奔跑仍跟不上变化的速度,他歇斯底里终于想要回到过去。

那天是他的生日,满地的花瓣并不是在迎接他。

他说丫头,这婚别轻易结,想清楚自己爱谁。

一样珍惜的东西快要丢掉的时候才体现她对于自己的重要性。

的确,就算他单方面的不爱了,放弃了,他还固执着认为对方还在坚持。

石小猛,他付出的感情永远都是自以为是。

他去了,他用最微弱的讯通知沈冰,你可以回来,我等你。

在这一点上,我个人还是有点欣慰的。

不管他是否值得去爱,他还会把那枚戒指戴在他的小拇指上,祭奠死去的爱情。

他的火苗再绝望都不会熄灭。

后来,他换了好子做了一桌好菜招呼吴狄和肥四,那种带有自我嘲讽意味的炫耀反而让我心酸。

生活越好越幸福,越能够提醒他,失去了什么。

他失去的东西在他心里,变得越来越重。

他认为,也许这些朋友,天生就是嫌富爱贫的,天生就是拿他做标杆凸显自己的优越感。

他变得更加孤独,更加沉迷灯红酒绿,欲壑难填,越过自己的道德底线,开始利用别人的信任和感情挑起事端,越发着魔于攻心计,直到丧失了所有曾经闪现过的良知沦为用金钱收人心破坏别人感情的卑鄙小人。

  之所以把这么长的篇幅留给石小猛,是因为在我看来,起初他并不坏,他有自己的傲骨和坚持,他只是在不断迷失了自己,在象牙塔里塑造的朋友关系到社会上变成了拉大贫富等级的风向标。

他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但环境的逼迫导致他变得不可理喻。

挣扎和腐化的过程中,偶尔咋现的善良和责任心并没用带他回头,面子问题让他变得更加自负。

他始终在埋怨别人的过错,却没有将朋友当成镜子发现自己的问题。

其实他只是不愿意向朋友承认物质对于他的吸引力大过对精神的追求。

欲求不满后即使空虚了,甚至有些后悔,但绝不能回头的意念支配着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奔跑。

这场他营造出来的竞赛,他是胜利者,他一个人跑的老远,吴狄在身后,疯子在倒退,可他们并不着急于现状,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一直朝着跑道的尽头跑,无论时间多久,他们都能坚持等到自己冲向终点的那刻。

唯独只有石小猛偏离了跑道。

这是他的悲哀。

速度不是问题,方向才是关键。

在他迷乱的一年里,他一直执着于最重要东西沈冰被抢走这个事实,但一句话又将他从梦中惊醒:的走的东西早晚留不下,不走的东西谁也拿不走。

他忘了自己来时的路,忘记了在云南老家等待他的父亲,就这么陷入璀璨虚空的碎梦,沉入乱欲冰封的深谷。

沧桑后,等待他的是牢狱之灾。

是重生,还是继续毁灭,等待他的将是又一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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