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虻读后感 600字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
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
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
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
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
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
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
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
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
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
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
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
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
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
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
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
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
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
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
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
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飞虻
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
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
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
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
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
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
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
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
结尾我读了几遍。
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
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
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
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
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
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
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
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
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
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
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
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流氓从来不会扶门400字读后感
慢慢地我发现,规矩并非如此,而是“后来者优先”。
凡是公共场合有门的地方,总会看到这样的情形:走在前面的人,推开门后都要回头看看后面有没有人进门。
他\\\/她会扶着门让后面的人进去,而后面的人进去后,也总要向扶门的人说声“谢谢”,并接着扶。
我去孩子学校,特别留意观察,我给后面的小学生扶门,发现没一个不说“谢谢”的。
无论在学校还是商店门口,很少有人进去后一甩门扬长而去的。
这使我想起郎咸平几年前说过的一件事。
他总想不通为什么他的一个学弟要比他混得好。
他的言语中带有酸味儿。
有次这位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的学弟去香港演讲,郎“盯”上了他。
一群人出去吃饭,经过一扇小门。
郎说:“像我这种没有什么悟性的人,傻里呱唧地一脚跨出门就走出去了。
”而他的学弟则本能地向后退一步,让别的人都过去之后他才过去。
郎这回才悟出学弟比他“混”得好的道理了。
原来在美国选择人才还有另一个标准,即“一定要做个好人”,而像他这样目不斜视、扬长而入的就算不上什么“好人”了。
在我们看来是蝇头小事,别人则看成大事。
你不扶门,民间第一个反应就觉得奇怪,然后判断你缺乏基本的礼貌和教养,更谈不上举止优雅了。
一些国家的人看到我们不扶门这件小事特别不顺眼,而且更受不了你旁若无人地径直通过。
别人扶门因怕门撞到你的脸,而不是为你专开绿色通道。
另一细节是,当遇到别人为你扶门时,虽然还有几步,也要加快步伐,不可慢悠悠地溜达过去。
然后你也得接着扶,直等到后面客人鱼贯而入,或有人半途接棒,再缓缓放手,这才算完成了一套“爱的传递”的基本标准动作。
在美国的十多年间,几乎毫无例外的老美都扶着门让我走过去,我又不得不扶着门让后面一个人走过去,这个简单的扶门动作我学了好久,因为我们从小到大从来不学扶门。
读<<流氓从来不会扶门>>的读后感想
粗线条提炼、把历史写薄,都需要“大言”,需要俯瞰历史的气度与指点江山的魄力.然而问题的另一面是,对象越大越难以把握,因为你必须具备更完备的知识框架和足够的文化存量,这就为“大言者”设置了越加弘博的前提条件.而与宋代以前的情形不同,在21世纪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任何一个学者都是狭陋的,都不可能实现知识的全覆盖.能做的只是: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里概括,否则会时而显露知识的罅隙,留下硬伤.举本文中的一个例子:说南唐李后主在亡国被俘押解到汴京之前,“从政远不及吟咏”,事实上李煜在汴京仅生活了两年即死去,他的词作主要还是此前创作的.当然,被俘至宋使他的心境发生重大改变,他那些情感深挚的代表作得以产生,但这不等于他此前没有吟咏.而且还恰恰相反,或许正是由于南唐词人们,包括李璟、李煜父子,终日只知道吟咏风花雪月,才造成了南唐的迅速灭亡.至于文中把词说成是“这个倒霉皇帝所奠定的那种文学样式”,就不仅完全忽略了词体发展始于隋唐兴于五代所走过的漫长路途,一笔抹除了从李白、温庭筠到冯延巳和《花间集》的
大学语文形成性考核册4答案
严格遵照艾兵浩斯遗忘曲线,按照下面文章的做法,除此外别想有什么捷径. 如何经历“把针磨成铁棒”的杀G岁月 自从考完GRE和Toefl以后,心有所感,本想写点心得,但是因为太懒没写成。
今日风雨如晦,心中又有所感,于是一舒笔墨,写下我学英语的方法。
俺知道有很多兄弟姐妹们和曾经的我一样因为英语而郁闷,小小心得,也算造福后人,为自己积累一点功德~~ 2006年除夕夜,俺一个人孤伶伶的在北京表姐家看傻头傻脑的春节联欢晚会,一个人就算了,饭还要自己煮,这不是要了老子小命么。
大年夜很是吃了不少快餐面,其中的凄清恶心,不足为外人道也。
新东方学完,俺回到青岛继续复习GRE。
(俺自认为这一段是背单词的好方法之一,大家不妨学一学)在网上找了点GRE单词录音,一面跟着读一面背,一个单词它读三秒俺就背三秒,背7000个单词每一遍也就5到6个小时的时间,如此重复15遍,记下了50%。
剩下50%都是最变态的单词,光是听录音进展太慢。
于是俺还是用最传统的办法,看着英文背中文,光记这最变态的50%。
但是每背一个单词不超过5秒钟,所以3500个单词背一遍也就5个小时左右,这样一遍一遍又一遍,50%变成49%,48%…一直到0%。
然后再把以前听录音记下的50%和后面的50%合起来背,大概又背了一两个星期,一本7000多个恶心的GRE词汇终于背完了(虽然有些词还不太熟,但是总算是背完了)。
2007年六月,俺到济南考GRE的笔试,无惊无险,平平淡淡,走出考场的那一瞬间,俺对自己说,他娘的以后再也不考这么变态的考试了(反正GRE考完,人生已经完整)
两个月后,电话查分,俺的GRE语文考了460(满分800),数学考了790(满分800),作文4分(满分6分)。
和牛人比起来(550以上+800+6),俺的成绩当然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俺这个六级考了三次的人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2005年末,俺开始申请美国学校;2008年4月,俺拿到了美国南密西西比大学的offer
2008年6月,适逢研究生毕业兼拿到签证,风雨大作,心有所感,于是在小破屋中写下俺的英语之路,记下自己与英语的恩怨情仇,以俺的吐血吐奶之路,为后人积累一点经验,也作为一份礼物送给自己,以做留念~ 总结1:背出来的单词 不背熟单词就去学所谓的听力阅读作文语法,就像没学走路就想学跑步,没吃饭就想拉屎,没脱牛仔裤就想脱内裤一样的痴心妄想。
所以想学英语的人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哭,而是背单词。
本人认为,所谓的“感觉”(特别是做阅读的感觉),说白了就是看背了多少单词,谁认识的单词多谁的“感觉”就好。
从小就喜欢郭靖,不是因为俺是gay(俺当然不是gay,100%的straight,虽然俺没有女朋友,但这并不能说明俺是gay),而是因为喜欢他的纯朴憨厚和正直勇敢(得不到的东东总是别人的好,纯朴憨厚正直勇敢是轮不到俺的了,俺向来是真小人,属于富贵——淫,贫贱——移,威武——屈那种)。
射雕英雄传中俺最喜欢的一段就是郭靖在桃花岛上比武追黄蓉那一段,其中他背九阴真经的方法其实相当值得俺们深思。
郭靖背九阴真经背了几百遍,他虽然智商不高,但是情商显然不是一般高。
很多人听到“背”这个字就傻了眼,因为他们一辈子就没背出过什么东东,听见背字就萎了。
俺正好相反,从初考到中考到高考到考研到考博(GRE&Toefl)全是背出来的,就连数学都是背出来的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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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怎么背
背公式,背理论,做题时一看到和理论相近的东东就往上套,八九不离十),听到背字俺就两眼发绿光。
很多人抱住俺的大腿痛哭流涕不论俺怎么骂他打他侮辱他他还是不住的狼嚎“我就是背不出来啊啊啊”,俺一听见就知道他在吹牛。
其实背书这个东东,只要有狗的智商,是个人就能背出来。
100个单词,背一遍背不下来,背第二遍;背两遍背不下来,背第三遍;背三遍背不下来,背第四遍。
如果你背了一百遍还是背不下来,俺把针磨成铁棒的名字倒过来写(其实读一百遍就能记下来了,记不下来的智商比狗高不了多少)。
天下间只有创造性的东西是需要智商的,背书这种重复性的东西是不需要智商的(像爱因斯坦爷爷那种人搞的东西叫创造,像学校里的人搞的东西叫重复。
)所以每当听到家长们相互比较哪个哪个孩子聪明俺就来气,不就是哪个哪个家的孩子比较能背嘛,搞到“聪明”那么大,好像真的很聪明似的。
聪明人和傻瓜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聪明人知道要背什么,怎么背(这是创造性的东西嘛);傻瓜连“背”都不知道,只知道身边有很多聪明人(不少人连自己是傻瓜都不知道)。
郭靖人挺傻的,但是他很听话,别人叫他侠义他就侠义,叫他背书他就背书,所以最后成为一代大侠。
有很多人傻就罢了,还不听话,属于死了也是活该。
所以如果你英语不好,不妨把自己当傻瓜,听听高手是怎么背书的(当然俺也不是很高,俺也是当初装傻到新东方听来的)。
我多年来学英语的经验总结成一句的话:重复是记忆的根本。
回想一下我们的怎么学习中文的
当你还在摇篮当中,妈妈让你叫“妈妈”,你就会叫了吗
不是,你能说出“妈妈”二字,是你爸爸妈妈重复了千百遍的结果。
这两个字经过不断的重复,始在你心中成为你自己的“语言”。
我叫你背英语,就是要把这个记忆的过程强行在短时间内再现,把尽量多的东西融入你脑子里成为你自己的东西。
中国的英语教育之所以这么失败,就是能明白这个“重复是记忆的根本”的人太少,能将之用于实践的人就更少。
毕竟有“郭靖”的智商的人很多,有“郭靖”的傻劲的人却太少。
既然重复是记忆的根本,那么怎么重复法
以下有几个例子,你可以看看哪种比较有前途: A学生背单词,背了一个月,兴高采烈的对我说:“俺终于把C部分(注,26个字母中的C开头的单词)背完了”我问他怎么背的,他说是一个一个单词的读英文背中文,一直到记住为止; B学生背单词,背了一个月,狂笑着对我说:“俺终于把核心词汇背完了”我问他怎么背的,他说是一个一个单词的写,每个单词写二十遍; C学生背单词,背了一个月,热泪盈框着对我说:“俺终于把核心词汇背完了”我问他怎么背的,他说是背句子背的,核心词汇一共1500个,每个词汇找了一个相关的句子,把词汇放在语境中,更好记忆; D学生背单词,背了一个月,很苦的对我说:“俺还是有很多单词没记住。
”我问他怎么背的,他说读英文背中文,每个单词背五秒,背完所有单词(假设7000个)要10个小时。
每两天背一遍,但是还有50%的单词记不住。
各位看官猜一猜,以上哪个学生最有前途
哪个学生最没前途
答案:任何一个上过新东方的人都会告诉你,D学生最有前途,因为他的办法是最有效的。
By the way,以上所有方法本人都干过。
分析:本人估计,中国至少有一半学生是按照A学生的办法背单词的,嘿嘿,真理往往不在多数人手中,所以A学生是最没前途的。
大家想像一下,考起试来他认识多少单词
他显然只认识以ABC头的单词,考起试来死路一条。
也许有人会骂俺,说如果A同学坚持背下去,当他背完整本单词,他不就是高手了吗
我可以告诉你,他绝对坚持不下去。
事实上很多学生都是这样,背了很长时间也就ABCD几个字母的页面是黄色的,其他字母的页面都是崭新(也有人有点小聪明从Z开始背,因为后面的字母单词少。
但是结果是一样一样的,因为当他们背到T的时候就不行了,以T开头的单词多嘛)。
他们都坚持不下去,理由其实相当简单,因为要背一遍单词书要花很多个月的时间,谁能坚持下去啊
B和C学生显然比A要聪明一点,因为考试的时候最常用的就是核心词汇,考起试来至少不会碰到ABC以外的词汇就傻眼。
但是他们的方法都有问题,问题就是背一遍花的时间太长了,B用写的,C用句子,都是变相的增加了背的时间。
而且考试时碰到非核心词汇,一样会死得很惨。
之所以说D最有前途,是因为他掌握了记忆的根本——重复,而且重复得相当的合理。
什么是合理
7000个单词一起重复就是合理。
像A学生一样是部分的重复,效果太差,效率也太差。
就算A学生背到了k部分,他前面背的ABC也会忘掉。
所以最合理的背书准则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过最多的遍数(所有单词背完一次称为一遍)。
任何背单词的方法,只要符合这个准则,就是好方法。
所以A用的方法不是好方法,因为他背一遍所有的单词要用很长时间,而且是部分重复。
B和C用的方法也不是好方法,因为变相增加了背的时间,也属于部分重复。
只有D的方法符合这个准则,时间最短——“两天过一遍”,遍数最多——“一个月背了15遍”。
D之所以说还有50%的单词记不住,原因就是他过的遍数还不够多。
只要他再继续个10遍8遍的,必有小成。
D的方法是好方法,但是会有一种错觉,那就是:一个单词背5秒,100个单词就是500秒,约等于8分钟,8分钟内记100个单词,对很多人来说似乎是不可能是事。
实际上,8分钟内记100个单词,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再说得明白一点,当你背完一遍,7000个单词你能记住的只有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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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的人想踢我,但是俺堂堂党员,怎么会吃饱了没事干来玩你呢,你又不是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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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急嘛。
)背第一遍也许你只能记住4个,但是还有第二遍呢,第二遍也许只能记住8个,第三遍就不一样了,记住的词会以指数增长,所以这个方法最大的困难就是前面几遍能记住的单词实在太少,给人一种痛苦的感觉,但是背到8遍以上,就会渐入佳境(认识的词多了就爽了)。
所以每背一遍,记得把认识的词圈起来,以增加成就感和自豪感。
到20遍以后,7000多个单词至少能认识50%,此时背一遍用的时间大大缩短,有50%的单词只要一见到就认识,自然就不是一个单词5秒,而是一个单词小于1秒了(当然另外的50%还是要背5秒的说)。
有人做过统计,同样一份英语试卷,美国人来做要30分钟,中国人来做要2个小时。
为什么
中国人比较蠢吗
当然不是,美国人比中国人蠢多了,但是他们看到母语,不用在心里进行翻译,速度当然比兔子还快。
那要怎么办才变成兔子
当然就是尽量缩短要在心中翻译英文的时间了。
那么如何缩短翻译的时间
7000个单词背上一百遍,绝对能变成兔子。
其实背到一定遍数,很多单词在心中就不用再翻译了,就像见到How are you一样,有没有人在心中对其进行翻译啊
(How are you还用翻译,就像见到老婆还要看看结婚证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老婆一样。
)达到不用翻译的境界,自然就变成兔子了。
7000多个单词,其实就是7000个人的名字。
智者见智,淫者见淫,对俺来说就是7000个小妞的名字(对于不少女性淫者来说,自然就是7000个帅哥的名字)。
想要说出7000个美女的名字,光简单的介绍一遍,即使是世界第一号大色狼也做不到,但是只要大家多见面,多培养感情,自然就会眉来眼去,暗送秋波。
熟极而流(氓),古人诚不欺我也。
(不知道这一段有没有人看得懂,看不懂就算了,不要胡思乱想,说俺教坏小朋友)。
话说回来,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背100遍单词的,大家都很忙嘛(学习政治数学物理化学是忙,打打电脑游戏泡泡妞也是忙,反正大家都很忙)。
但是背100遍没时间,总也要挤点时间背他20遍吧
用俺的话来说,背单词,20遍始为小成,40遍是为中成,60遍即为大成,至于100遍者,就成为美国人了。
如果你单词背了60遍,仍然没成为高中英语的顶尖高手,你可以手持菜刀来找我,俺让你在雪白的大腿在砍九九八十一刀。
告诉大家一个小诀窍,GRE单词覆盖所有Toefl单词,Toefl单词覆盖所有六级单词,六级单词覆盖所有四级单词,四级单词覆盖所有高中单词(甚至包括很多出现在阅读的怪词)。
所以如果你是高中英语中的低手,可以扔开你的课本,开始背四级单词,20遍以后,你就能成为高中英语能手,40遍以后,你就是高中英语高手,60遍以后,你就是高中英语的顶尖高手。
最后,俺总结一下以上背单词的方法,给各位看得傻了眼的人一点容易看懂的东西: 背单词的理论:重复是记忆的根本。
背单词的方法准则:在最短的时间内过最多的遍数(所有单词背完一次称为一遍)。
任何背单词的方法,只要符合这个准则,就是好方法。
背单词的方法:收集高中所有单词(大概也有四五千个吧,其实可以直接背四级单词),读着英文背中文,一个单词背5秒,背完所有单词一遍大概6、7个小时(其实根本用不着那么多时间,很多单词都是认识的,认识的单词只要不到1秒钟),最好每天背一遍,不行就每两天一遍(三天以上就是失败
),大概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就能完成20遍,20遍以后背一遍的时间大大缩短,两个小时背一遍一点问题也没有。
这样两个月就能背至少40遍。
此后不要停止背单词,每天至少抽出半个小时狂背,切记切记,否则后果严重(停止背书单词会忘得很快)。
此法最适合假期进行,如果有课,那么就很难说了,要讲讲策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说不得只好放弃某些课来背单词。
英语作为一门不用智商只用苦工就能提高成绩的考试,值不值得你暂时放弃某些课程,就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聪明了。
而且只用一个半月,一个半月以后就不用每天几个小时几个小时的硬干了,因为20遍后背一遍根本不用几个小时,1个半到2个小时完全够了;40遍后每天只用半个小时,上厕所的时候带一本单词书进去蹲久一点不就搞定了。
这个方法虽然开始挺苦,但是一旦挺过一个半月,自然就会明白重复是记忆的根本这一最简单不过的道理,对于任何一个科目的学习都是受益终身。
总结2:背出来的听力 正如上面说的一样,有一些单词是不需要头脑进行翻译的,比如说Hello、How are you 等,听到就知道是问候语,不用在心里翻译成“你好”才知道是什么意思。
有一些单词则需要翻译才行,比如说cruise,cruise control,甚至有些人看到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更别提翻译了。
所以俺把英语单词分为两种,一种是听力词汇,一种是书面词汇。
听到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不需要在脑子里进行翻译的是听力词汇;听到以后要在脑子里进行翻译的甚至翻译都翻译不出的是书面词汇。
一个人的听力强弱取决于他的听力词汇的多少。
练习听力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尽量多的书面词汇转化为听力词汇的过程。
中国人的听力向来很差,缺少语言的环境,又没有适当的学习方法,以致很多高中生大学生听力很烂。
俺的听力曾经也很烂,虽然在骨子里感觉似乎很有语言天赋,但是听力还是很烂,从小学一直烂完大学,想练,不知道怎么练法。
俺的听力大跃进时期开始于准备Toefl的时候。
当时从师兄那骗来一本Toefl听力的书,照着练了一下,茅厕顿开,自此一发不可收拾。
说白了其实很简单:别人说了一句英语,你为什么听不懂
不就是因为你听不懂句子里的单词嘛。
所以要练听力,先背单词,单词背的遍数一够,自然就不需要在脑子里进行翻译了。
练习Toefl听力之前俺一做听力题就傻眼,听一遍啥也听不懂,感觉和傻瓜一样。
后来一翻那本Toefl听力书,上面列了Toefl听力常用语汇(包括词组)大概600多个,背了几遍,立刻听力水平大涨,于是如遇至宝,狂背30遍(600个单词,用俺上面的方法,背一遍只用一个小时,一天背三遍,10天背30遍小case),于是听力提升得咣咣的。
回想初中高中大学练习听力,毫无章法可循,老师总说多听自然听力就好了,一上听力课抓着大家狂听稀奇古怪的东西,方法没错,可惜太慢,这就是泛听的弊端,听得虽然多,但是效果太差,正如一句老话:混身是刀,没有一把利。
听得再多,不认识的单词还是不认识,怎么练都是白搭。
建议所有高中英 语老师上听力课用3\\\/4的时间让学生背听力常用词汇(听力常用词汇去哪里找
当然是做老师的来找来总结了,不然要老师来干什么,整天打开录音机和学生一起听听力那不叫老师,叫陪读),只用1\\\/4的时间来听录音。
有些同学盲目的把多听听力就会好放在第一位,每天走路吃饭上厕所都在用mp3听英语,实际上对于英语低手来说有害无益。
本来就听不懂,还要狂听,时间一长必然走神,走神走得习惯了,以后考起试来就光走神,不做题了。
这是泛听的另一个弊端,损坏注意力。
如果你听力不好,不要泛听,要先背单词,然后精听
什么叫精听
找一篇听力文章,认真的听,重复的听,听不懂的句子找出原文看懂,所有听不懂的单词列成一个表,然后再听,一直到文章中每一个句子都听懂为止。
然后再找第二篇文章(最好是不同种类的文章),重复以上步骤,一直到每一个句子都听懂为止。
以10篇文章为一个复习点,复习的时候先背原来列出来的听不懂的词汇,背熟了以后再回去从第一篇文章开始循环听,仍然是以听懂每一个句子为目标,只要有一个句子不懂就不要开始听其他的东东
当你能做到10篇文章每个句子都能听懂的时候,你就得到了你听力的第一笔财富,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走路吃饭上厕所用mp3听了,但是只限这10篇文章
得到了第一笔财富,再谋第二笔、第三笔财富(但是不要忘了经常复习第一笔财富,忘了复习就是丢了钱),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量变就会转化为质变,你就会成为听力高手。
俺的听力第二次飞跃是看Friends(中文译名:六人行)看的。
Friends是美国近几十年来最出名的肥皂剧,一共播了10年,全球有上亿的观众。
Friends改变了美国一代人的英语,说的是最标准的美国英语,最精纯的美国幽默。
原来听说央视要引进,后来据说审片的时候没审过,太多的sex话题。
俺和所有正义的大学同学一起大骂央视三个月,“泰坦尼克号”上半裸和小车上sex镜头倒是播个不亦乐乎,来一点sex话题好像能把中国颠覆一样(后来想了想可能是央视的人不喜欢sex的话题,因为不够过瘾,一定要真刀真枪的干的东东他们才能播)。
其实中国这一代的孩子,只怕早就已经被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社会玷污了,再播个friends也不见得能让孩子纯多少,白白放过了一个刺激中国孩子学英语的机会,打着精神文明的牌子把无数英语人才扼杀在摇篮之中,也算是“造福后人”了。
幸好还有网络这种东西,无数盗版电影电视满足了广大喜爱英语的有为青年(没有正版的大家只好看盗版的,可不是俺鼓动祖国花朵支持盗版)。
有了Toefl听力的底子,Friends很容易听懂。
Friends一共10季,大概240集,俺至今看了不下7遍,熟悉的程度已经达到剧中人物说第一句话俺就知道下一句话是什么的地步。
听得多了(当然是有了一定单词量和听力的底子后),听力自然就牛了。
我刚到美国与人说话不行,但是听力却基本没什么问题,Friends至少有一半的功劳。
By the way,俺有Friends的电子剧本,任何想练friends听力的同学均可与俺联系,俺的email附在文章结尾。
最后总结一下练听力的方法: 找一篇听力文章,认真的听,重复的听,听不懂的句子找出原文看懂,所有听不懂的单词列成一个表,然后再听,一直到文章中每一个句子都听懂为止。
然后再找第二篇文章(最好是不同种类的文章),重复以上步骤,一直到每一个句子都听懂为止。
以10篇文章为一个复习点,复习的时候先背原来列出来的听不懂的单词,背熟了以后再回去从第一篇文章开始循环听,仍然是以听懂每一个句子为目标,只要有一个句子不懂就不要开始听其他的东东
当你能做到10篇文章每个句子都能听懂的时候,你就得到了你听力的第一笔财富,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走路吃饭上厕所用mp3听了,但是只限这10篇文章
得到了第一笔财富,再谋第二笔、第三笔财富(但是不要忘了经常复习第一笔财富,忘了复习就是丢了钱),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量变就会转化为质变,你就会成为听力高手。
考试之前不妨多背一背积累下来的听力词汇(就是听每一篇文章列出来的听不懂的单词),不失为临时抱佛脚的法门。
总结3:背出来的阅读 阅读说白了就是比谁认识的单词多,虽然有些不认识的单词可以从上下文进行理解,但是文中关键的词汇不认识,往往成为阅读的致命伤。
因此想要提高阅读水平,最有效的方法不是多读,而是背尽量多的单词(单词掌握到一定程度,多读才有效果)。
正如我上面所说,四级单词覆盖所有高中英语单词(有些怪词可能覆盖不到,这些就必须靠上下文理解了),用俺上面的方法把四级单词背20遍,即可成为高中英语阅读能手,40遍可成为高手,60遍即可成为顶尖高手。
可以告诉各位一个检查阅读能力的方法:随机找一篇英语文章,读完以后圈出不认识的句子,然后检查不认识这些句子的原因,如果是单词不懂,说明你要多背单词,如果是单词懂但句子不懂说明你要多读。
总结就免了,这么简单的方法还总结什么呢~ 总结4:背出来的作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从小所有人都把这句话当耳边风,没办法,原来世上本没有耳边风,说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为耳边风了。
不过这句话放在英语作文上还真不灵,要改成“背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才灵。
因为看的英文文章再多,到写的时候照样一句都模仿不出来,毕竟不是自己的语言么。
我知道很多人会说“又是背,而且还是背文章,你不如kill me now”。
但是这绝对是写英语作文最有效的方法。
大家可以做一个实验,不用你们背书万卷,只要背上两三篇文笔出众的英文文章,你立刻可以一跃成为高中英语作文的高手。
当然是要背得熟极而流,没有半分窒滞。
否则上到考场上还要想一句写一句,还不如自己编,以免牛头不对驴嘴笑掉考官大牙。
那么背英文文章的方法呢
谁问这个问题谁就该被踹屁股。
“重复是记忆的根本”,你以为俺是说着玩的么
其实背英文文章比背单词要容易得多,有意义的东西(句子)比没意义的东西(单词)要易记得多。
背的时候一段一段的背,每一段重复上10遍其实就很熟了,背熟一段(达到脱口而出的境界)再背下一段,一篇文章很快就背完了,此后走路上厕所的时候没事背一背,也比没事yy有追求得多。
总结5:背出来的口语 口语本应该是说出来的,奈何中国没有这样的语言环境。
有些同学喜欢搞英语角,但是一般都是以How are you、Fine, and you、Where are you from、How old are you开始,以I hate my mother (father)、I hate my English teacher、My teacher failed me again结束,说来说去都是这些无聊的东东,一点创意也没有,每换一个人就要把这些无聊的东东再重复一次,重复到没话说了又要再重复一遍,感觉累得要死。
特别是两个口语特蹩脚的家伙凑一起,两个人操着两口恶心的中国英语比谁更恶心。
所以在没有语言环境的环境下练口语,还不如自己在家里背上1500词的自我介绍,背熟了再去英语角恶心没背过自我介绍的家伙来得方便快捷。
背完1500词转身就走,回家再背另外1500词,多么的行云流水挥洒自如玉树临风风流涕淌。
其实口语这种东西,背得熟了自然就成了自己的,成了自己的对着别人的时候就可以编了。
回想当初学普通话的时候还不是听老妈说“乖乖叫妈妈”才会叫“老妈”,听老妈叫老爸“老公”多了才会对女朋友说“老婆”的么。
口语,先偷别人的,再混合着自己的个性说出来,自然就是原创。
背什么比较好
不要背同学的,也不要自己编,去背Friends的剧本吧,正宗的美国幽默,地道的美国英语,纯正的美国口音,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臭美的
但是不要贪多误得,先背一集的剧本先,背到能出口就是突突突突打机关枪一样的流畅再背下一集。
背到三集以上(俺现在也就背了两集,一直没时间背),你就是中国人中的英语口语高手了。
语法 俺的语法并不好,现在也还是一样不好,因为到了大学以对语法的强调就少了。
至今还没想出语法可不可以通过背来解决,但是背的句子多了,估计语法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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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英语的语法并不多,复杂的不会就算了,简单的顶天也就十几二十种,多练习几次,自然就会了~ 结束语 以上是俺学英语的历史和经验总结。
其实对英语的喜爱才是支持一个人学习英语的原动力,所以培养和英语的感情是至关重要的。
如何培养
所有的喜爱以及所有的实力全部全部源于背单词。
就算你原来对英语憎之入骨恨不得喝其血啃其骨,一本几千个单词的单词书背了20遍后,你也一定会爱上这门只用牛劲不用智商的课程。
毕竟日久则情生,只要是心智正常的人类,又怎能免俗
正如俺在msn日记中所说:英语是背出来的,但是“不用担心背的过程无聊,一个剧本背上二十遍以后,自然就会背出快感来,因为每说一句话都是那么的迅捷,那么的精彩,那么的天下无敌。
”这样可以么
有人试过背英语单词字典吗?
有,我从Z开始背的(kidding)背词典效果不好:首先记忆效果差,背过很容易忘;其次就算记住了也不会应用,很难有好的效果。
建议还是从阅读为基础结合生词的用法来记忆 这样效果应该比较好。
英语:很有趣的背单词
把每个单词用一段短文记起来,很有趣的
在上高中很忙,怎么背英语单词
单词书?孩子!想做人上人就应该把字典当课外书来看!现在很忙那你高三怎么办?好好利用时间,把每天要学的单词贴的满房间都是.厕所也不要放过,如果你真的那么忙,那么好好利用上厕所的时间吧!不过我告诉你,就算你不会英语,在他国呆个一年半载的什么也都会说了!管他是CHINGLISH还是啥的,我见过不少留学生都这么活的挺滋润的.但如果你可以适应环境,真的肯用工,肯跟人交谈,你的英文会比外国人的还好.况且你还很年轻.英文单词就得这么背.你要慢慢发掘你自己喜欢的方式.但首先被完后一定要在2小时之内复习,然后是10小时后...然后24小时...不断巩固.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帮助.还有,祝你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