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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蒡花读后感

时间:2016-01-14 02:29

《牛蒡花》的读书笔记

《牛蒡花》是篇精美的短文,它蕴含着作者对人生意义和人的自我完善的深层思考,是一曲对生命的赞歌:坚强不屈是生存的关键。

顽强抗争是胜利的根本。

牛蒡花是普通的。

它生长在山沟里,与蛰人的山马蜂为伴,平凡的环境中孕育着不平凡的内涵,在自然的和人为的恶劣条件下却盛开出深红的花朵。

牛蒡花是坚韧的。

“我”一丝丝劈开纤维,“差不多同它搏斗了五分钟的光景”,才把花朵折下来,但“花梗已经破碎不堪”,真的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有着威武不能屈的伟大性格,它令世人“竭力避免割它”,“总是把它从草堆里扔出去”,是真正的强者。

牛蒡花是刚强的。

即使被辗压过,“仍然向上挺着”,“残枝像砍断的胳膊突出着”,“断枝头上有一朵沾了泥的花”……这些都形象地展示了它强大的内在生命力! 作者在对牛蒡花的描述中,盛赞了生命的可贵。

外界一切恶势力,摧毁的只能是形体,永远向上、誓不低头的意志是摧毁不了的!也只有这样,才可能寻求到光明的出路。

牛蒡花是作者心中的勇士,也是他自身思想的表现者。

在为农民寻求出路的道路上,他认识到了坚强抗争的重要性。

今天,如果我们遇到困难,是做“娇嫩”的一般花朵,还是做“刺人”的牛蒡花;是低头屈服,还是勇敢搏斗;是让生命平凡而短暂,还是伟大而永远,相信大家读了此文会作出正确的选择。

=====全文共7个自然段,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1—3自然段),写牛蒡花开的地点和季节及采摘的过程。

文章开头先写时间、地点,点出人物“我”,因是仲夏季节,于是引出第2自然段对百花盛开情景的描写,这一段主要是为了衬托牛蒡花的,所以,作者在第3自然段重点写采摘牛蒡花的过程,突出牛蒡花的个性特点:“四面八方的刺人”,“惊人的坚韧”,并且“粗犷和不驯”,有着惊人的“生命的毅力和力量”。

这里,作者用拟人的写法,把牛蒡花的特点赋于人的性格和品质,用以达到象征的目的。

第二部分(4—6自然段),赞美田野里的一株鞑靼花。

作者先写耕过的田地上看不到一棵小草,结果在路旁发现一株鞑靼花,接着,作者集中笔墨,热情赞美了这株花坚贞不屈的伟大精神。

尽管是残枝,花色已变黑,“但仍然向上挺着”;尽管被车轮轧过,歪着身子,“但总算站起来了”,“决不低头”。

最后作者赞道:“人战胜了一切,毁灭了成百万的草芥,而这一棵却依然不屈服。

”这里表面上是赞美牛蒡花,其实是赞美具有牛蒡花这种精神的民族和人民。

第三部分(第7自然段),挖掘本文的象征意义,明确了写作目的。

这里作者由眼前这株坚贞不屈,永不屈服的牛蒡花,联想到高加索的故事(见书下注释),告诉读者,这里写牛蒡花,就是歌颂高加索的故事,歌颂高加索人面对摧残、迫害、折磨永不低头的品质和精神。

课文巜牛蒡花》的中心感悟

《牛蒡花》课文中写出了这种植物可贵的品质:永不屈服、生命力强。

感悟:对于我们来说,一帆风顺的生活未必是好的,偶尔的挫败虽然苦,却在那之后有无尽的香甜,让我们学会独立,让我们懂得生活的美好与可贵。

世事经常都像一首歌中所唱的:“阳光总在风雨后。

”是啊,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呢

这世间是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的。

想看到彩虹吗

记住:永不屈服

列夫托尔斯泰的《牛蒡花》 鲁迅的阿长与《山海经》 基兰德的<<大海>>

山海经最好···

《丑小鸭》的读后感。

30字,要简短30字

1,读完丑小鸭的故事,我终于明白,原来逆境是可以让人成长的

只要不被挫折击倒,自信自强,最后就一定能走向成功

2,丑小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人不能在命运面前低头,只有永不放弃的人,最后才有可能战胜命运。

3,丑小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要成为白天鹅,要经过自身的努力,重要的是要有天鹅一般高贵的品质。

牛蒡茶和什么能一起应用

有什么功效

目前市场上生牛蒡根切片晒干主要是做牛蒡茶用的,晒干后的牛蒡片是做牛蒡茶的原料,另一个用途大家可以购买晒干的牛蒡片煲汤,炖菜,像花椒一样作为菜的佐料。

\ 牛蒡茶可以和温性茶搭配饮用,比如红茶、普洱茶、红枣茶、枸杞茶等\ 牛蒡的别名有牛菜,大力子,恶实,牛蒡子,蝙蝠刺,东洋萝卜,东洋参,牛鞭菜。

\ 东洋参能和阿胶一起吃。

东洋参性寒有除体内湿热、排毒养颜、除便减肥的功效,阿胶性味是有补血,止血,滋阴润燥。

体质虚寒的人不宜搭配服用,其他体质的人可以搭配服用。

\ 牛蒡菊花枸杞搭配主要的功效是清肝名目,清热解毒,适合办公室族或经常加班的人食用。

\ 喝牛蒡茶是可以喝药的,但要注意间隔一小时就可以了。

\ 牛蒡茶一般不建议和其他茶叶同时饮用,如果饮用的话也要注意搭配温性的茶叶,比如红茶、普洱茶等。

\ 牛蒡茶可以饭前一小时喝也可以饭后一个半小时喝,其他时间可以代替茶饮。

安徒生童话里拇指姑娘用什么当被子

安徒生里拇指姑娘用罗兰的作垫子,以及玫瑰花瓣作被子、拇指姑娘的故据说从前有位妇人,她非常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哪怕是丁点儿大的,但是她一直没有身孕。

于是她就去询问一位著名的巫婆。

她对巫婆说:“我非常想要个小小的孩子,您能告诉我怎样才能得到一个吗?”“嗨!这个很简单啊!”巫婆说。

“这颗大麦粒你拿去吧。

它可不是一般的麦粒,不是乡下人田里种的那种,也不是鸡吃的那种。

你把它埋在一个花盆里。

不久你就可以看到你想要的东西!”  “谢谢您。

”妇人说。

她掏给巫婆三个银币。

当她回到家中,立刻就种下那颗大麦粒。

过了一段时间,花盆里长出来一朵美丽的大红花,绿色的嫩叶紧紧地包在花骨朵的周围,它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郁金香。

  “好美丽的花儿啊!”妇人感叹道,同时情不自禁地在那美丽的、黄而带红的花瓣上吻了一下。

正当她吻的时候,奇迹出现了。

花儿“啪”的一声开放了。

一朵真正的郁金香呈现在她的眼前。

但是使人惊讶的是在这朵花的正中央,在那根绿色的雌蕊上面,坐着一位娇小的姑娘,皮肤白皙,十分可爱。

因为她没有大拇指的一半长,因此人们就叫她拇指姑娘。

  妇人给拇指姑娘准备了一个光得发亮的漂亮胡桃壳作为摇篮,蓝色紫罗兰的花瓣作垫子,以及玫瑰花瓣作被子。

在晚上她就睡在这里,而白天她就在桌子上玩耍,因为这儿有妇人为她准备的特制的小舟。

在桌子上,那个妇人放了一个盘子,里面又放了一圈花儿,花的枝干浸在水中。

水上浮着一片很大的郁金香花瓣。

而拇指姑娘就可以坐在这花瓣上,用两根白马尾作桨,从盘子这一边划到那一边,悠然自得!这样儿真美啊!她还会唱歌,而且唱得非常好听,那歌声是那么温柔而又甜蜜,从来没有人听到过。

  一天晚上,一只外表丑陋的癞蛤蟆从窗子外面跳了进来,因为窗子上有块玻璃已经碎了。

这只癞蛤蟆又丑又大,而且一张大嘴巴“啪嗒、啪嗒”的流着口水,搞得全身黏糊糊的。

她一直跳到桌上,看见拇指姑娘正在花瓣下熟睡。

  “乖乖,真是个美人啊,我儿子一定喜欢!”癞蛤蟆自言自语道。

于是她一把抓住拇指姑娘正睡着的那个胡桃壳,小心翼翼地背着它跳出窗外,一直跳到花园里去了。

  癞蛤蟆家门口有条大河,其实是花园里的一条小溪。

它的两岸又低又潮湿,终日不见阳光。

癞蛤蟆和她的儿子就住在这里。

哎呀!有其母必有其子,小蛤蟆也长得奇丑无比,不堪入目。

“咯!咯!呱!呱!”看来小蛤蟆尚未成年,还不曾读过四书五经呢,当他看到胡桃壳里这位美丽的小姑娘时,他激动得只能讲出这样的话来。

“说话不要这样大声嘛,不然你会吵醒她的,”老蛤蟆说,“她这么聪明伶俐,而且又轻得像根天鹅的羽毛,说不定哪天她还会从这儿逃走。

我们得想个好法子把她给软禁起来。

”“呱!呱!呱呱!”小蛤蟆连声附和。

“不如把她放在溪水里睡莲的宽叶子上面,那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一座小岛。

她在上面是没办法逃跑的。

在这期间我们就可以把泥巴底下的那间房子装修一下,作为新房,你俩以后就在那儿过小日子喽!”老蛤蟆又说。

  小溪里漂浮着大小不一的绿舟,随着水波的起伏而上下荡漾,这样的风景煞是好看。

这些绿舟就是体态宽大的睡莲。

老蛤蟆向其中一片浮在最远也是最大的叶子游去,把胡桃壳连同睡在里面的拇指姑娘一并放在它的上面。

  这个可怜的、丁点大的姑娘一大清早就醒了。

当她发现自己独自在一片宽大的绿叶上时,她不禁伤心地哭了。

因为叶子周围都是澎湃的溪水,而她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能让自己回到陆地上。

  由于新媳妇即将住在泥巴底下,老癞蛤蟆觉得房间应该收拾得漂亮一点才对。

她坐在泥里,用灯芯草和黄睡莲把房间装饰了一遍。

随后她就带着她的丑儿子向那片托着拇指姑娘的叶子游去。

他们要在她没有搬进新房之前,先把她的那张美丽的胡桃壳床搬到新房里去,这个老癞蛤蟆在水里向她深深地鞠了一躬,同时介绍说:“这就是我的宝贝儿子,他以后就是你的丈夫啦。

你们俩将会在泥巴里生活得很幸福的。

”  “咯!咯!呱!呱!呱!”这位少爷只能发出这种单调的使人是那只可怜的蝴蝶因为系在叶子上,没法飞开,只能跟着那片叶子一起游。

  天啦!尤其是当金龟子带着她飞进树林里去的时候,可怜的拇指姑娘是多么害怕啊!不过她更为那只美丽的白蝴蝶难过。

她怀疑那只紧紧地被系在叶子上的白蝴蝶,是否能摆脱腰带的束缚,如果不行,他就一定会被饿死的。

但是金龟子一点也不理会,他带着她一块儿飞到树上最大的一片绿叶上,并把花里的蜜糖掏出来给她吃。

虽然她一点也不喜欢金龟子,但是金龟子还是说她是多么多么漂亮。

  这时,住在树林里的那些金龟子全都来拜访了。

他们上下打量着这位不速之客。

金龟子小姐们摇了摇触须,皱了皱眉头说:  “嗨,她怪难看的,只有两条腿!”  “触须,她连这个基本组成都没有,她长得好奇怪啊!”她们说。

  “呸!腰这么细,好丑啊!她完全像一个人嘛!”所有的女金龟子们异口同声地说。

  然而拇指姑娘的美丽是不容质疑的。

甚至劫持她的那只金龟子也不免要这样想。

不过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当大家都说她长得很难看的时候,他最后也只好相信这话了,于是他也不愿意要她了!她现在可以随便到什么地方去。

她被金龟子从树上带下来,被放在一朵雏菊上面。

她在那上面哭得很伤心,因为金龟子嫌弃她丑而不要她了。

可是她仍然是人们传说中的一个最美丽的人儿,那么娇嫩,那么纯洁,像一朵最鲜艳的玫瑰花瓣。

  整个夏天,孤独的拇指姑娘可怜巴巴地住在这个巨大的树林里。

但心灵手巧的她已用草叶为自己编了一张小床,为了使得雨不致淋到她身上,她把小床挂在一片大牛蒡叶底下。

她吃的是从花中取的蜜,她喝的是每天早晨凝结在叶子上的露珠。

夏天和秋天就这么过去了。

现在,寒冷又漫长的冬天来了。

那些曾经为她歌唱的鸟儿现在都飞向那温暖的国度去了。

树和花也都开始凋零了。

而那片大的牛蒡叶——她一直是在它下面住着的——也卷起来了,只剩下一根枯黄的梗子。

可怜的拇指姑娘,由于她的衣服都破了,而她的身体又是那么的削瘦和纤细,冷飕飕的寒风吹来,使她感到十分的寒冷。

如果她再想不出法子,就一定会被冻死的。

天空开始下雪了,每朵雪花落到她身上,就好像满铲子的雪块砸到她的身上一样,因为她毕竟不过只有一寸来长。

她只好把自己裹在一片干枯的叶子里,可是密封性并不好,因而这里并不温暖。

  为了生存下去,她只好去寻找食物。

在她现在来到的树林的附近,有一块已被收割了的麦田,冻结的地上只留下一些光赤的麦茬儿。

在它们中间行走,对她来说,简直就是穿过一片广大的森林。

啊!她冻得发抖,抖得多厉害啊!最后她在一棵麦茬下面发现了一个小洞,原来这是一只田鼠的家。

洞里又温暖,又舒服,田鼠大婶还有一间漂亮的厨房和一个饭厅,并且她还藏有满满一房间的麦子。

可怜的拇指姑娘站在门外,像一个讨饭的穷苦孩子。

她眼巴巴的渴求田鼠大婶施舍一颗大麦粒给她,因为她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一丁点儿东西了。

  “你这个可怜的小人儿,你饿坏了吧!”田鼠心疼地说——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心地不坏的老田鼠——“快到我温暖的房子里来,和我一起共进晚餐吧。

”  因为她现在很喜欢拇指姑娘,所以她说:“你可以跟我住在一块,度过这个冬天,不过你得把我的房间弄得干净整齐,同时讲些故事给我听,因为我就是喜欢听故事。

”  作为报答,拇指姑娘一一答应了这个和善的老田鼠所要求的事情。

在那儿,她住得非常快乐。

  “不久我们就要来客人了,”田鼠说。

“我的这位邻居每个星期都要来看我一次,他很富有:他有宽大的房间,住得比我舒服得多,他穿着非常美丽的黑天鹅绒袍子。

只要你能够得到他,并让他做你的丈夫,那么你一辈子可就吃穿不用愁了。

不过他是个瞎子,眼睛看不见东西。

你得描述一些你所知道的、最美的故事给他听。

”  拇指姑娘对于找个这样的丈夫没有什么兴趣,因为他是一只鼹鼠,所以她从心里不愿意跟这位邻居结婚。

第二天,鼹鼠穿着黑天鹅绒袍子来拜访了。

田鼠夸耀地说,他是怎样有钱和有学问,他的家是怎样的大。

他有很高深的知识,不过他不喜欢太阳和美丽的花儿,因为他生活在地下,并且自己从来没有看见过它们,因而他还养成了喜欢说这些东西坏话的习惯。

拇指姑娘得为他唱一曲歌儿。

她唱了《金龟子呀,飞走吧!》,又唱了《牧师走上草原》。

鼹鼠不禁爱上她了,是因为她的声音是那么动听。

不过他没有表示出来,因为他是一位出名的绅士。

  为了接近拇指姑娘,他最近特地从自己房子里挖了一条长长的地道,通到她们的这座房子里来。

他还经常邀请田鼠和拇指姑娘到这条地道里来散步,而且只要她们愿意,随时都可以来。

不过他忠告她们不要害怕一只躺在地道里的死鸟。

他是一只完整的鸟儿,有翅膀,也有嘴,只是身上有些灰尘。

毫无疑问,他是不久以前,在冬天开始的时候死去的。

  鼹鼠打穿的地道恰恰通过鸟儿现在被埋葬的地方。

鼹鼠嘴里衔着一根引火柴——它在黑暗中可以发出闪光。

他走在前面,为她们在这条又长又黑的地道中照明。

当他们来到那只死鸟躺着的地方时,鼹鼠就用他的大鼻子顶着天花板,朝上面拱着土,拱出一个大洞来。

阳光就通过这洞口射进来。

在地上的正中央躺着一只死了的燕子,他的美丽的翅膀紧紧地贴着身体,小腿和头缩到羽毛里面:这只可怜的鸟儿无疑地是冻死了。

这使得拇指姑娘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非常喜爱一切鸟儿。

的确,在整个夏天,这些鸟儿对她唱了美妙的歌,和她喃喃地讲过话。

不过鼹鼠用他的短腿一推,说:“他现在再也不能唱什么了!生来就是一只小鸟——这该是件多么可怜的事呀!像这样的一只鸟儿,什么事都不能做,只知道唧唧喳喳地叫,到了冬天就不得不被饿死,冻死了!谢天谢地,我的孩子们将不会是这样。

”  “是的,你是一个聪明人,说得很有道理,”田鼠说,“冬天一到,这些‘唧唧喳喳’的歌声对于一只燕子有什么用呢?他只有挨饿和受冻的一条路。

不过我想这就是大家所讲的了不起的事情吧!”  拇指姑娘不吱声,她心中另有打算,她非常同情这只燕子。

当他们两个人把背掉向这燕子的时候,她就弯下腰来,把盖在他头上的那一簇羽毛温柔地向旁边拂了几下,同时在他紧闭着的双眼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在夏天里,曾对我唱出那么动听的歌的人也许就是他了。

”她想。

“这只可爱的、美丽的鸟儿,不知给了我多少快乐!”  鼹鼠现在把那个透进阳光的洞口又封闭住了,然后他就陪着这两位朋友回家。

但是这天晚上拇指姑娘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依旧惦记着那只冻死的燕子。

她从床上爬起来,用草编成了一张宽大而又美丽的毯子。

她拿着它到那只死了的燕子的身边去,把他的全身盖好。

她同时还搜寻一些她能够在田鼠的房间里找到的软棉花,把它们裹在燕子的身上,好使他在这寒冷的地上能够得到温暖。

  “再会吧,你这美丽的小鸟儿!”她说,“再会吧!在夏天,当绿树成荫的时候,当温暖的太阳光照着我们的时候,你唱出了美丽的歌声——我要为这感谢你!”于是她弯下腰,把头贴在这鸟儿的胸脯上。

但她马上惊恐起来,因为在他身体里有什么在跳动,这分明是鸟儿的心脏在微弱的上下起伏。

这鸟儿并没有死,他只不过是躺在那儿被冻得失去了知觉罢了。

现在他得到了温暖,所以又慢慢地活了过来。

  在秋天,所有的燕子都必须向温暖的国度飞去。

不过,如果有一只掉了队,他就会遇到寒冷,他就会被冻得落下来,像死了一样。

他只能躺在他落下的那块地上,一动不动,任凭冰冻的雪花把他全身盖满。

  拇指姑娘非常惊恐,浑身抖得厉害。

难怪她会这么害怕,是因为这鸟儿跟只有寸把高的她比起来,真是太庞大了。

可是她鼓起了勇气,因为她相信这可爱的鸟儿是不会伤害她的。

她把棉花紧紧地裹在这只可怜的鸟儿的身上,同时她把自己常常当作盖被的那张薄荷叶拿来,覆在这鸟儿的头上。

  第二天夜里,她又偷偷地去看他。

他现在已经活过来了,不过还是有点昏迷。

他只能把眼睛微微地睁开一会儿,望了拇指姑娘一下。

因为没有别的灯盏,拇指姑娘只能手里拿着一块引火柴站着。

“我非常感激你——你这位可爱的小宝宝!”这只身体不太好的燕子只能慢吞吞地对她说,“我现在感到了舒服和温暖!不久就可以恢复体力,我又可以飞了,在暖和的阳光中飞了。

”说完,他准备站起来,活动一下筋骨。

  “啊,你不要乱动啊,何况你的身体还很虚弱。

”她说。

“外面可冷了!狂舞的雪花,三尺的寒冰。

还是请你安静地睡在你温暖的床上吧,我可以来照料你呀。

”  她用花瓣盛着水送给燕子,并一口一口地喂。

在喝完水后,燕子就告诉她说,天气渐渐冷后,他和其他燕子正飞向一个遥远的、温暖的国度。

他们飞得是那样地轻快,但是在他们中途休息的时候,他的一个翅膀在一个多刺的灌木林上擦伤了。

最后他只好落到地上来了,可是其余的事情他现在就记不起来了。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来到了这块地方的。

  燕子在这儿住了一整个冬天,他恢复得很快,因为拇指姑娘待他很好,并且还非常喜欢他。

而鼹鼠和田鼠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事,因为他们不喜欢这只可怜的、孤独的燕子,对他是不闻不问。

  春天到来了,当太阳把大地照得很温暖的时候,燕子就要和拇指姑娘告别了。

她把通道顶上那个鼹鼠挖的洞打开。

太阳非常明亮地照着他们。

燕子拍了拍翅膀,对拇指姑娘说:“愿意跟我一起离开这个黑暗的地方吗?如果你愿意,可以骑在我的背上,这样我们就可以飞得远远地,飞向绿色的树林里去。

”不过拇指姑娘知道,如果她这样不辞而别,田鼠就会感到伤心、痛苦的。

  “不行,我不能离开!”拇指姑娘说。

  “那么再会吧,再会吧,你这善良而又可爱的姑娘!”燕子说。

于是他就向太阳飞去。

  拇指姑娘在后面望着他,她是多么喜欢这只可怜的燕子啊,看着一起共患难的好朋友远去了,她的两眼里闪着泪珠。

她一直默默地注视着燕子,直到他消失在天际,伴随着燕子的歌声:“滴丽!滴丽!”  拇指姑娘感到非常难过,她是多么渴望温暖的阳光,而田鼠只让她呆在屋内。

在田鼠屋顶上的田野里,麦子已经长得很高了。

她毕竟只有不过一寸来高,对于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子说来,这麦田简直是一片浓密的森林。

  “在这个夏天,你得把你的新嫁衣赶制出来!”田鼠对她说,因为那个令她讨厌的邻居,即穿着黑天鹅绒袍子的鼹鼠,已经向她求婚了。

“你得好好准备一下毛衣和棉衣。

当你做了鼹鼠太太以后,你应该体面一点,你应该有坐着穿的衣服和睡着穿的衣服。

”  拇指姑娘现在得摇起纺车来。

由鼹鼠聘请的四位蜘蛛织工,日夜为她纺纱和织布。

而鼹鼠则每天晚上来拜访她一次。

鼹鼠老是在嘀咕地说:“等到夏天快要完的时候,太阳就不会这么热了;现在炽热的太阳把地面烤得像石头一样硬。

”是的,等夏天过去以后,他就要跟拇指姑娘结婚了。

不过她一点也不感到高兴,因为她很不喜欢这位讨厌的鼹鼠先生。

每天早晨,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就偷偷地走到门那儿去。

当风儿把麦穗吹向两边时,她就能够看到蔚蓝色的天空,她在黑暗的屋内想像外面是多么光明和美丽,于是她就热烈地希望再见到她的可爱的燕子。

可是这燕子不再回来了,无疑地,他已经飞向很远很远的、美丽而且青翠的树林里去了。

现在已到了秋天,拇指姑娘的全部嫁衣也都准备好了。

  “四个星期以后,你就要和鼹鼠先生举行婚礼了。

”田鼠对她说。

但是拇指姑娘哭了起来,说她不愿意和这讨厌的鼹鼠结婚。

  “胡说!”田鼠说,“你不要这么固执,他这么有钱,又有渊博的知识,他哪点配不上你!你再胡说的话,我就要用我的白牙齿来对付你!他是一个很可爱的人,你必须得和他结婚!就是皇后也没有他那样好的黑天鹅绒袍子哩!他的厨房和储藏室里都藏满了东西。

你能得到这样一个丈夫,是前世修来的福啊!”  现在就要举行婚礼了。

鼹鼠已经来了,他来亲自迎娶拇指姑娘。

她得跟他生活在一起,住在深深的地底下,永远也见不到温暖的太阳光了,这是因为鼹鼠先生讨厌太阳光。

这位可怜的小姑娘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现在不得不向那光耀的太阳告别——这太阳,当她跟田鼠住在一起的时候,她还能偷偷地在门口望一眼。

  “永别了,光明的太阳!”她说着,同时向空中伸出双手,并且向田鼠的屋子外面走了几步——因为现在麦子已经收割了,这儿只剩下干枯的茬子。

“永别了!永别了!”她又重复地说,同时用双臂抱住一朵还在开着的小红花。

她亲切地对花儿说:“假如你看到了那只小燕子的话,我请求你代我向他问候一声。

”  “滴丽!滴丽!”在这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在她的头上叫起来。

她抬头一看,正是那只小燕子刚刚飞过。

他一看到拇指姑娘,就显得非常高兴,亲切地和她打招呼。

拇指姑娘对燕子说:“我非常不愿意嫁给那个丑恶的鼹鼠。

如果我嫁给他,就得住在深深的地底下,那儿太阳将永远照不进去。

”一想到这点,她就忍不住哭起来了。

  “寒冷的冬天不久就要来了,”小燕子说,“我要飞得很远,飞到一个温暖的国度里去。

你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吗?如果你愿意,就可以骑在我的背上!用你的腰带把你自己紧紧地系牢。

这样我们就可以离开这只丑恶的鼹鼠,从他黑暗的房子上面飞走——飞过那险峻的高山,飞到那温暖的国度里去:那儿的太阳光比这儿更美丽,那儿只属于夏天,那儿永远开着美丽的花朵。

跟我一起飞吧,小甜心!你是个好心的人儿啊,我一直念念不忘你的救命之恩。

当我在那个阴惨的地洞里冻得僵直的时候,是你救了我的生命!”  “好的,我愿意和你一同飞去!”拇指姑娘说。

她坐在这鸟儿的背上,把脚搁在他展开的双翼上,同时用腰带把自己紧紧地系在他一根最结实的羽毛上。

一切准备就绪,燕子扑了扑翅膀,飞向了空中,飞过森林,飞过大海,高高地飞过常年积雪的大山。

在这寒冷的高空中,拇指姑娘冻得抖起来。

于是她就钻进这鸟儿温暖的羽毛里去,只伸出她的小脑袋来,用好奇的眼睛,打量着她脚下的美丽风景。

  最后他们终于来到了那个温暖的国度。

那儿的太阳比在我们这里要耀眼得多,天似乎也比我们这儿高得许多。

最美丽的绿葡萄和紫葡萄爬满了田沟和篱笆上,可口的柠檬和橙子到处悬挂在树林里。

空气里飘着桃金娘和麝香的香气,许多非常可爱的小孩子在路上跑来跑去,追逐一些颜色鲜艳的大蝴蝶儿。

随着燕子越飞越远,风景也越来越美丽了。

在一个碧蓝色的湖旁有一丛最可爱的绿树,它们里面有一幢白得放亮的、古代的宫殿,它是由大理石砌成的,非常漂亮。

许多燕子窠都是修建在一些高大的圆柱上面,而圆柱的周围则有许多葡萄藤丛生着。

这儿有一个窠就是现在带着拇指姑娘飞行的这只燕子的住所。

  “到家啦!这就是我的房子。

”燕子说。

“你看,这下面长着许多美丽的花,你可以选择你喜欢的一朵。

我可以把你放在它上面。

那么你想要住得怎样舒服,就可以怎样舒服了。

”  “太棒了!”拇指姑娘拍着她的一双小手非常高兴。

  那儿有一根巨大的大理石柱,倒在地上,并且跌成了三段。

不过在它们中间生出了一朵最美丽的白色鲜花。

燕子带着拇指姑娘飞了下来,并把她放在它的一片宽阔的花瓣上面。

这个小姑娘感到好惊奇呀!在那朵花的中央有一个小小的男子坐着!他好像是玻璃做的,皮肤是那么白皙和透明。

他头上戴着一顶最华丽的金制王冠,肩上生着一双发亮的翅膀,而他本身和拇指姑娘差不多大小。

他就是花中的安琪儿①。

这儿每一朵花里都住着这么一个小小的男人或女人。

不过这一位却是他们年轻的国王。

  “我的天啦!他好英俊啊!”拇指姑娘低声对燕子说。

这位小小的王子是那么细小和柔嫩,对他说来,燕子简直是一只庞大的鸟儿,因而他非常害怕。

不过当他看到拇指姑娘的时候,他马上就变得高兴起来:她是他一生中所见到过的最美丽的姑娘。

因此他从头上摘下金王冠,把它戴到她的头上。

他询问她的姓名,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夫人,而这样她就可以做一切花儿的皇后了。

只有这位王子才真正配称为她的丈夫,他比起那只癞蛤蟆的儿子和那只穿大黑天鹅绒袍子的鼹鼠来,完全不同!因此她就对这位逗她喜欢的王子说:“我愿意!”这时每一朵花里走出一位小姐或一位男子来。

他们都是那么可爱,就是看他们一眼也是感到非常幸福的。

他们每人送了拇指姑娘一件礼物,但是其中有件最好的礼物就是从一只大白蝇身上取下来的一对翅膀。

他们把这对翅膀安到拇指姑娘的背上,这样,她现在就可以在花朵之间自由地飞来飞去了。

这时大家都欢乐起来。

燕子坐在自己的窠里,为他们唱出自己最好听的歌曲。

然而在他的心里,却感到有些悲哀,因为他是那么喜欢拇指姑娘,他的确希望永远不要离开她。

  “你现在不应该再叫拇指姑娘了!”花的安琪儿对她说。

“这是一个很俗气的名字,而你是那么美丽!从今以后,我们要把你叫作玛娅,只有这个名字才能够配上你!”  第二年春天,那只小燕子又要走了。

“再会吧!再会吧!”燕子说。

他又要从这温暖的国度飞走了,飞回到遥远的丹麦去。

在丹麦,他在一个会写童话的人的窗子上筑了一个小窠。

他对这个人唱道:“滴丽!滴丽!”而我们所讲的这个动人的故事就是从他那儿听来的。

看了一粒种子的旅行我想说什么

课文描写了托尔斯泰目光的犀利,如“这道目光就像一把锃亮的钢刀刺了过来,又稳又准,击中要害。

”表现他眼睛深刻、准确的洞察力。

写他的眼睛蕴藏着丰富的感情。

如“在人类面部最富感情的一对眼睛,可以抒发各种各样的感情”“愤怒使之冷峻,不悦使之结冰,友善使之和缓,激情使之炽烈如火”。

写托尔斯泰眼睛的威力揭示他观察社会、人生、时代的广阔和深细,以及批判的深度和广度。

文章的结尾语段则赞美托尔斯泰犀利的眼光,揭示他人生的不幸。

读书笔记

《上下五千年》——刑罚篇 我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不是写什么名人名事,什么历史变迁,而是专写古代的一些刑罚. 具体的刑罚最早是在五帝中颛顼当政时发行的,距今已有5000年左右了,刑罚开始后便开始了封建社会,但官职系统尚未明确. 到了夏朝,因为产生了贫富分化,随之出现了犯罪现象,大禹便建立了各种官职,还加强了刑罚,又制定了税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当夏朝传到了第十九代王时,出现了五马分尸与炮烙这两种刑罚.五马分尸顾名思义就是用五匹马相对拉扯,把人分成五~六块;炮烙是让人站在烧得通红的管子上行走,最后掉进下面的火炉,活活烧死. 到了秦朝,增加了烹刑:一旦有人敢欺上瞒下,便会被放进一个大缸里,加满水,把人煮熟致死. 汉朝,吕后曾把人砍去四肢,挖去双眼,割掉鼻子,耳朵,还给人吃哑药,最后扔进猪圈.窦太后还罚当官的儒生赤手打野猪,十有八九是去送死. 依照明朝的法律,贪钱一两者可能会被扒其皮,晾于衙门口. …… 各个朝代的刑罚不尽相同,但今日看来,充满血腥与残暴.看来无论何时,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开朝帝王篇 今天,我们来说说各朝的开国皇帝. 首先,我们先说说汉高祖刘邦.说到刘邦,他原来只是一名平民,只因得到县萧何的帮助,做了亭长.一次,他奉命押送一批囚徒去服苦役.途中,刘邦仗义地放了所有的囚徒,其中的十几个壮士留下来跟随他.忽然,出现了一条白蟒,他一剑砍去,把白蟒砍成两段,祭天起义.很快,他的军队发展到八千人,一举攻陷咸阳城,他进城之后,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偿命,伤人办罪,偷盗严惩.这时,另一支由项羽统领的军队开到了咸阳旁的鸿门,邀请他来赴宴,想借机杀了刘邦,而刘邦在陈平和樊哙的帮助下,幸运地逃走了.最终项羽在四面楚歌的困境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刘邦称帝. 再说唐太宗李世民:他自幼饱读兵书,到了中年,曾以二千兵马帮助隋炀帝退突厥百万雄师,从此在朝野中一举成名.后来,其父李渊太原反隋,此时的起义军几十支包围了长安城,隋炀帝在内乱中被杀,同时,李渊的起义军最先攻进城里,占领了长安这座古都.而李世民在多年的东征西讨中积累了经验,屡建奇功,出奇制胜,并收服了尉迟敬德,徐世绩(即李世绩),秦琼,罗成还有陈咬金等妇孺皆知的名将.中原土地统一以后,李世民的哥哥李建成与弟弟李元吉却一直想加害他和他的部将.终于,一次在被害中毒又痊愈后李世民再也忍无可忍,召集众将士开始商讨反击的计划.次日,李建成与李元吉刚一进入玄武门边被他拦住,李建成与李元吉拈弓搭箭,但还箭没射出去,便被尉迟敬德带七十名精锐铁骑兵杀死了,这就是震惊朝野的玄武门事变.事后李渊迫于其势力,让位李世民. 又说宋太宗赵匡胤:他从小喜欢摆弄刀枪,二十三岁时曾占卜:当兵可否 不吉.当县令可否 不吉.当太守可否 不吉.当丞相可否 不吉.这时,怒火冲天的赵匡胤占了最后一卜:当皇帝可否 吉!此时的他立即喜出望外,决定去投靠当时非常强大的郭威的起义军,做了一名小头目.很快,武艺高强的他升级成一位将领.后来,起义军解散,他在陈桥起义,只十年不到,就统一了中原. 《花季雨季》郁秀 懂得爱书,才懂得读书 她在接受太阳的召唤,顺从了这大山迷人的诱惑。

在大山面前,她感到惭愧,她为自己王笑天入团事上的犹豫而惭愧,什么时候这股不正之风刮到了她身上

山的怀抱如此广阔,太阳如此灿烂,天空如此浩瀚,这些都是极平常的事物,但是能真正感受到天地之间那份情趣的时候并不多。

何必为一些磕磕碰碰而耿耿于怀,实在应该有“君子坦荡荡”的风度,学会轻视,学会宽容,让欣然明白这些的,与其说是涉荒时王笑天热情的一拉手,倒不如说是跋涉后的一种成长,是大山的一种启示。

“星期天没有什么叫疲倦,疲倦到了星期天也去休息了”。

除自己以外,没有人能哄骗你离开最后的成功。

雨打着窗户,眼前的天空一片白茫茫,不知是泪水模糊了视野,还是雨水溟蒙了世界。

初三毕业,欣然本来可以保送直接上九中高中部,因为她没有深圳户口,学校犹豫着,欣然看出学校的顾虑,主动提出放弃,她不愿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过日子,在中考志愿表中,她只写下一所中学“九中”。

第一志愿九中,第二志原九中,第三志愿仍是九中,即使陈明这种学生也不敢这么大胆,兰老师看着这份志愿表,又看看欣然毫无表情的脸,知道她要决一死战了,不忍再说什么,谢欣然知道,如果考不上九中,要么停学,要么当高价生,要么回内地,她在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

所有的小鸟都向往处面的大千世界,但不是所有的小鸟都能在外面的大千世界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致人而不致于人 没有人生来洒脱,都总是在哭过之后才会感到轻松许多 谁会飞 鸟会飞 鸟儿鸟儿怎么飞

这样飞 张开翅膀满天飞 卷心菜毛虫 卷心菜几乎可以说是我们所有的蔬菜中最为古老的一种,我们知道古时候的人就已经开始吃它了。

而实际上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所以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又是什么时候人类第一次种植它们,用的又是什么方法。

植物学家告诉我们,它最初是一种长茎、小叶、长在滨海悬崖的野生植物。

历史对于这类细小的事情的记载是不愿多花笔墨的。

它所歌颂的,是那些夺去千万人生命的战场,它觉得那一片使人类生生不息的土地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它详细列举各国国王的嗜好和怪癖,却不能告诉我们小麦的起源

但愿将来的历史记载会改变它的作风。

我们对于卷心菜知道得实在太少了,那实在有点可惜,它的确算得上一种很贵重的东西。

因为它拥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不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

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子的莱类有不解之缘。

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

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因为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

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

可是它们怎么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

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

这倒是个谜。

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

现在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判断--我是很信任它的。

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

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这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

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

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白蝴蝶的卵是淡橘黄色的,聚成一片,有时候产在叶子朝阳的一面,有时候产在叶子背着阳光的一面。

大约一星期后,卵就变成了毛虫,毛虫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卵壳吃掉。

我不止一次看到幼虫自己会把卵壳吃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推测是这样的:卷心菜的叶片上有蜡,滑得很,为了要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至于滑倒,它必须弄一些细丝来攀缠住自己的脚,而要做出丝来,需要一种特殊的食物。

所以它要把卵壳吃掉,因为那是一种和丝性质相似的物质,在这初生的小虫胃里,它比较容易转化成小虫所需要的丝。

不久,小虫就要尝尝绿色植物了。

卷心菜的灾难也就此开始了。

它们的胃口多好啊

我从一颗最大的卷心菜上采来一大把叶子去喂我养在实验室的一群幼虫,可是两个小时后,除了叶子中央粗大的叶脉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照这样的速度吃起来,这一片卷心菜田没多少日子就会被吃完了。

这些贪吃的小毛虫,除了偶尔有一些伸胳膊挪腿的休息动作外,什么都不做,就知道吃。

当几只毛虫并排地在一起吃叶子的时候,你有时候可以看见它们的头一起活泼地抬起来,又一起活泼地低下去。

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着做,动作非常整齐,好像普鲁士士兵在操练一样。

我不知道它们这种动作是什么含义,是表示它们在必要的时候有作战能力呢,还是表示它们在阳光下吃食物很快乐

总之,在它们成为极肥的毛虫之前,这是它们唯一的练习。

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

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

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

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后来我在附近各处的墙脚下发现了它们。

那里离花房差不多有三十码的距离。

它们都栖在屋檐下,那里可以作为它们冬季的居所了。

卷心菜的毛虫长得非常壮实健康,应该不十分怕冷。

就在这居所里,它们织起茧子,变成蛹。

来年春天,就有蛾从这里飞出来了。

听着这卷心菜毛虫的故事,我们也许会感到非常有趣。

可是如果我们任凭它大量繁殖,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没有卷心菜吃了。

所以当我们听说有一种昆虫,专门猎取卷心莱毛虫,我们并不感到痛惜。

因为这样可以使它们不至于繁殖得太快。

如果卷心菜毛虫是我们的敌人,那么那种卷心菜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了。

但它们长得那样细小,又都喜欢埋头默默无闻地工作,使得园丁们非但不认识它,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它,即使他偶然看到它在它所保护的植物周围徘徊,他也决不会注意它,更不会想到它对自己会有那么大的贡献。

我现在要给这小小的侏儒们一些应得的奖赏。

因为它长得细小,所以科学家们称它为小侏儒,那么让我也这么称呼它吧,我实在不知道它还有什么别的好听一点的名字。

它是怎样工作的呢

让我们来看看吧。

春季,如果我们走到菜园里去,一定可以看见,在墙上或篱笆脚下的枯草上,有许多黄色的小茧子,聚集成一堆一堆的,每堆有一个榛仁那么大。

每一堆的旁边都有一条毛虫,有时候是死的,看上去大都很不完整,这些小茧子就是小侏儒的工作成果,它们是吃了可怜的毛虫之后才长大的,那些毛虫的残尸,也是小侏儒们剥下的。

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

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黄色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

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

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当这毛虫长大后,它似乎并不感到痛苦。

它照常吃着菜叶,照常出去游历,寻找适宜做茧子的场所。

它甚至还能开展工作,但是它显得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经常无精打彩的,渐渐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死去。

那是当然的,有那么一大群小侏儒在它身上吸血呢

毛虫们尽职地活着,直到身体里的小侏儒准备出来的时候。

它们从毛虫的身体里出来后就开始织茧,最后,变成蛾,破茧而出。

点评:这是法布尔的著名作品,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不倦的探索,用细腻的文笔把卷心菜毛虫的历史、食物、生长发育的过程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和不同季节的不同工作,把这一类以卷心菜为食的古老的生物群描写得淋漓尽致,让现代读者耳目一新,语言言简意赅,能够让人们既清楚又深刻地了解这一种类,看后受益匪浅。

读书笔记——安徒生童话 喜欢童话倒并非因为留恋童年,事实上除了个别篇章以外,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安徒生童话。

我印象中,童话是美丽的纯真的,像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那样的才是童话。

但是,不喜欢的东西有时却反而更加影响人的思想。

有时回首看过去,我也感觉惊讶,无法衡量在我的人生观和审美观建立的过程中,她给予过我多么重要的启迪,甚至可以和武侠、科学作品鼎足而立。

在那个梦想高过一切的五年里,安徒生童话——而不是格林童话——伴随我度过小学二年级开始那些不肯上床睡觉的夜晚。

迄今为止,我也只读过一套安徒生童话,出版时间很早,现在精装的绘有完美彩图的版本,我是看不进去的。

应该说,安徒生童话一直没有给过我优美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那些繁体字的晦涩,或者是铅笔画插图的线条,又或者是仿宋体冷硬的字体,也许,是因为那些故事本身。

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安徒生童话是童话,那些故事中所包含的深沉的生活现实和婉转表达出的含义常常让我不寒而栗——也许不过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

但不管怎样,读那些故事时的感觉,无论是带着梦幻的迷茫,还是抱着嫌恶的恐慌,总是难忘。

现在就开始从那篇著名的《海的女儿》,回顾我对安徒生童话的印象吧。

(《海的女儿》是我常常在幻想中——也就是白日梦——不断重复想象的故事,也许就是从这个故事开始,我模糊地认识了爱情的牺牲精神。

因为爱你,所以我敢于去做任何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去忍受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去经历超过地狱的苦难。

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另外一个童话中得到加强——那说的是亲情的牺牲精神——那个拥有11个哥哥的天鹅公主用夜半墓地上采来的荨麻编制衣服的故事。

牺牲,是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的情操。

它所包含的对付出的无限放大和对索取的无限缩小,始终像是遥远的光明,吸引我向它前进。

我不喜欢利他主义这个词,它有很强的目的性,而牺牲却带有一种空旷的灵性,不可琢磨,神圣而洁净。

) 作为值得纪念的读书笔记第一号我选择了安徒生。

对这个家喻户晓的童话王的名字,我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怀念。

我的童年非常地寂寞,是埋在书堆中度过的。

父母只要把我扔在图书馆,就可以放心地去工作。

我也很习惯不与任何人说话,只是不停看书的每一个假期。

看起来很伟大的童年生活吧

要不是因为我的记忆力极其有限, 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天才文学家呢。

过去的日子随着砂漏一般的记忆力渐渐流失, 我对绝大部分的文字已经没有印象, 但一直以来没有忘记的, 就是蜷在外婆家的沙发上读的《安徒生童话精选》。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版的这本安徒生实在不能说是适合孩子阅读的书。

字很小,每一个段落很长,而且版画般的插图出奇地严肃、恐怖。

但难得可贵的是,里面的文章没有经过简化,很严谨地翻译了安徒生的原著。

当然,这也增加了阅读的难度, 与其说是在读童话,不如说是在读一本古老的文献。

而我却被这种神秘晦涩的气氛迷住了。

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认为《海的女儿》是恐怖故事的小孩, 插图中阴冷的海底和黑发的美丽公主似乎预言了悲剧的结局; 我大概也是唯一一个喜欢《践踏面包的姑娘》的小孩。

喜欢的是故事的结局:踩面包的英格化为一只海鸥飞向太阳,雪白、闪亮。

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常常能看到一只飞向太阳的白色鸟儿, 它是那样的坚决而无悔,那美丽的幻觉,总是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这本安徒生陪伴了我12年,尽管内页已经发黄磨损, 但每一个故事在我脑海中都有一幅精致的图画, 《野天鹅》中倒影在白云上的影子, 《雪女王》中极光照明的白雪王宫, 《老树最后的梦》从云中看到的乐园美景……都被整齐地列在我的心中,随时都能够取出来欣赏。

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只会读书的小孩子,偶尔也会自己写写无聊的东西。

我一直想写出心中的那些美丽画面, 但它们就像仙女莫尔甘娜的海市蜃楼花园,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法接近。

后来我才明白,那心中的图画,是我的梦和想象开始出发的地方,而不是我应该到达的地方。

安徒生,永远是我的阅读和写作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翻开《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

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

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丑陋,就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成为全体鸡鸭嘲笑对象。

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妈妈都开始讨厌丑小鸭。

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

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

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

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这些都成为丑小鸭幼年时候的一部分生活经历。

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这一切缘于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

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我不仅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更为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繁星春水》有感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

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

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

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

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

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

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

她热诚赞美母爱。

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

’”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

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

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

“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

”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

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

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

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

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

“故乡的波浪呵

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

”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

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

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

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

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读《繁星春水》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

出生于军官家庭。

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 《往事》中可知。

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

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扛大个解放虎骨酒搞活按计划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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