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费的逆商课读后感
逆熵《论尽星航》读后800字怎么写
直对宇宙充满着好奇,充满着憧憬,数次的幻想在宇宙中自由的,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对它充满了喜爱,这个暑假一开始我就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挑战与回应、速度的追求、妙想把天开、、、随着一章章的阅读,我收获了很多的知识,在我的脑海中也浮现出一幅幅神秘莫测的宇宙景观。
当我轻轻的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广袤星空下,惴惴不安的你我所苦思冥想的问题,宇宙浩茫无际,气象万千,它无时无刻不停运动,有形变无形,无形变有形,有限存在于无限中。
而了解它如同文中所表达的那样需要保持一颗好奇的心要有想象力,世界上所有伟大的东西,就像在人类文明史上开出的一朵优美的花。
但是你要知道,这一切优美的花,都来自于好奇心这颗种子。
拥有一颗好奇心的人很多,而带着这颗好奇心,去不断探索追求,不断深入研究的人却很少。
好奇心,给很多人带来了成功的喜悦,也会让一部分人吃尽苦头。
好奇心,造就科学家和诗人。
好奇心,是智慧富有活力最持久、最可靠的特征之一。
好奇心的全部意义在于,无穷地探索尚未知道的东西,在于不断地增加更多的知识。
,想象是神通广大的天界女神;对有些人,想象却是奉献乳汁的奶牛。
”你必须学会利用想象力,提升你的进取速度,以及增加你灵魂的欢乐,并带着这种预示成功的想象力向前迈进,步入构成美好生活的成就之中。
想象便成了生活中暸亮的号角,在生活中历经蜕变,人们一面接受心灵的炼狱,一面时时告自己前行的双脚,于想象中把握住现实生活的尺度。
有些人积极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在别人认为没有希望的地方看到了大好的机会。
如果我们想象自己在特殊的情况下发挥功效,其情况几乎就和我们的实际表现相同。
所以,想象力十分重要,它可以引发你的成功潜能,这是你体内伟大的创造力潜能,可以使你获得生活上的成功。
1861年,被人们称为科幻小说之父的法国作家凡尔纳,曾在一部小说里描绘了这样的想象:美国的佛罗里达州将设立一个火箭发射站,火箭从这里发射,飞向人们心仪已久的月球,他还具体地描述了飞行员在宇宙飞船中失重的情景。
刚好过了100年,到到1961年,美国真的在佛罗里达州发射了人类第艘载人宇宙飞船,而且宇航员在太空的许多失重情景,竟和凡尔纳在想象中描写的一样。
现在我能做的就是努力学习,学好文化知识,为航天事业做一点贡献
求《史记》人物传记中的十个人物读后感
《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羡慕,但风中的低语却诉说着自负所带来的危难,项羽的死是历史的遗憾,他未能有完美的结局,毕竟这不是故事,无法有善变的结局.项羽的血流入家乡的水,这水的一旁是他曾经守护的地方,而他也将在这萦绕千年,不禁为他叹息,不禁责问历史为何选择了刘邦,但我只是站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是一个过客,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乱世的光华似乎就在瞬间,乌江流水已滔滔而去,只是未曾惊醒了沉睡的霸王.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项羽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但他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化为江东子弟心中亘古的传说. 一切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也许这是一种荣耀.长江边李清照是否为项羽叹息,“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履虎尾对汉初名将韩信的了解,最初是连环画;再大一点,读了蔡东籓先生的《西汉演义》;再后,就是《史记•淮阴侯列传》.《淮阴侯列传》是太史公极为成功的人物传,几乎每一个读者,都会被韩信的悲惨遭遇所打动.《淮阴侯列传》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半的篇幅是叙述韩信的事迹----或曰丰功伟绩.韩信足智多谋,能征善战,为刘邦打下大半个天下.在汉初功臣中,无第二人可以比拟,高祖刘邦曰,“连百万之师,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 这也是不容否定的事实.另一半的篇幅,则用来表明韩信从来就没有谋反之心,之所以被杀,乃是功高震主.正如韩信自己所说: “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天下已定,我固当烹.” 最后,太史公乃委婉地为韩信鸣冤叫屈曰: “假令韩信学道谦让,不伐己功,不矜其能,则庶几哉,于汉家勋可以比周、召、太公之徒,后世血食矣.不务出此,而天下已集,乃谋畔逆,夷灭宗族,不亦宜乎!” 二百年后,班固著《汉书》,韩信之传几乎全抄史记,对韩信的评价,与太历史公无大差异.后世读《史记》《汉书》的几乎所有的读者,无不为韩信的功高不赏,无罪被杀而扼腕叹息;无不为刘邦的“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而愤愤不平.太史公司马迁自己惨遭腐刑,身世堪伤,写出来的历史,也是充满了悲愤.我读《史记》,每读到赵氏孤儿,伍子胥,文种,范蠡,屈原,贾谊,李广等故事时,总是似见一白发苍苍的老人,在仰天呼唤,真乃字字血,篇篇泪是也.所以,鲁迅先生赞叹《史记》曰,此乃“无韵之离骚,史家的绝唱”也. 以后,我又读了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在读到这段历史时,却见到了另外一种意见.《通鉴卷十二》的史评——臣光曰: “夫乘时以徼利者,市井之志也;醻功而报德者,士君子之心也.信以市井之志利其身,而以士君子之心望于人,不亦难哉!” 读书至此,自我感觉又进入了一个更深的层次.是啊!司马温公说的,也不是全无道理啊! 不似萧何,曹参,樊哙,夏侯婴等人那样,韩信本不是刘邦的死党.韩信先投项羽,又来投奔刘邦.韩信这种“朝秦暮楚”的行为,乃是一种政治投机,并不是一心追随汉王刘邦,建功立业.韩信初投刘邦时,只得到一个小官做——“连敖”.有一次,韩信等人犯了法,“坐法当斩”.已经接连斩了十三人,轮到斩韩信时,韩信仰天大叫:“上不欲就天下乎?何以斩壮士!”韩信临刑大喊,打动了监斩官夏侯婴.夏侯婴告之刘邦,汉王乃饶其不死,还提升韩信为治粟都尉,此一该杀而未杀也. 韩信犯了死罪,不但不杀,反而升了官.谁知韩信还不满足,竟然私自逃走,又犯下另一条死罪.丞相萧何得知,亲自去追.刘邦以为萧何亦背己而逃,如丧左右手.萧何回来,刘邦且怒且喜.由于萧何的极力举荐,刘邦乃拜韩信为大将.刘邦筑坛拜将,“诸将皆喜,人人各自以为得大将,至拜大将,乃韩信也,一军皆惊!”此韩信二当杀而非但不杀,还得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的地位. 韩信率军攻齐,未至而得到消息:高阳酒徒郦食其已经凭其三寸不烂之舌,说降了七十余城.韩信为争夺功劳,听从辩士蒯通的建议,不顾郦食其的生死,乃乘虚而入,偷袭齐国.齐王田广以为郦生“卖己”,用油锅烹掉郦食其.郦食其的弟弟郦商,是刘邦的爱将,郦商必恨韩信入骨.而且,韩信如此行为,使刘邦失大信于天下,此三当杀也. 刘邦与项羽相持于荥阳,在危急的时候,接到了韩信从齐国发来的书信.韩信乘人之危,挟功邀赏,称:“不为假王以镇之,其势不定,愿为假王以镇之.”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旦暮望若来佐我,乃欲自立为王!”刘邦此时心中又该做何想?张良,陈平蹑汉王足,提醒刘邦,“汉方不利,宁能禁信之王乎?不如因而立,善遇之,使自为守.不然,生变.”刘邦这才明白过来,复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于是将计就计,封韩信为齐王,韩信这才发兵帮助刘邦.此韩信之四当杀也. 项羽在与刘邦定立和约后,便东归.刘邦背信弃义,引兵追之,并调韩信,彭越率军来会,最后一举消灭项羽.但此二人皆,不听调遣.刘邦被项羽一个回马枪,杀得大败.刘邦无奈,只好听从张良的意见,把“自陈以东傅海”之地,封给齐王韩信;“睢阳以北至谷城”,封给彭越.韩信,彭越得到了好处,这才率军前来(最后垓下一战,消灭项羽).此韩信之五当杀也. 可见,刘邦固然是“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而韩信也一直是居功邀赏,讨价还价,从来也没有“士为知己”,“滴水涌泉”之心.刘邦早已有了杀韩信之念头,只不过没有能力罢了.司马温公曰:“高祖用诈谋禽信于陈,言负则有之;虽然,信亦有以取之也.始,汉与楚相距荥阳,信灭齐,不还报而自王;其后汉追楚至固陵,与信期共攻楚而信不至;当是之时,高祖固有取信之心矣,顾力不能耳.及天下已定,信复何恃哉!” 所以,司马温公最后引用了司马迁的原话,反其意而用之,曰: “假令韩信学道谦让,不伐己功,不矜其能,则庶几哉,于汉家勋可以比周、召、太公之徒,后世血食矣.不务出此,而天下已集,乃谋畔逆,夷灭宗族,不亦宜乎!”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司马迁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史官,和其他人一样,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然而命运的捉弄,使得他饱受了身心上的折磨,备受屈辱.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出色的完成了作为一个史学家最顶尖的杰作——《史记》.单凭这一点,我就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爱国名人名言十条
关于鲁迅最后十年的写作生活,他的儿子海婴有这样的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写作习惯是晚睡迟起。
以小孩的眼光判断,父亲这样的生活是正常的。
…… “整个下午,父亲的时间往往被来访的客人所占据,一般都倾谈很久…… “如果哪天的下午没有客,父亲便翻阅报纸和书籍。
有时眯起眼睛靠着藤椅打腹稿,这时大家走路说话都轻轻地,尽量不打扰他。
……”也有类似的回忆:鲁迅于看书读报中有所感,又经反复酝酿,就在客人散尽之后,深夜提笔成文,遇有重要的长文,往往通宵达旦。
她还提供这样一个细节:鲁迅看报看得很快,“略略过目一下就完了”,但过了几天忽然要找某一材料,要向旧报翻,如翻不到,必能提示约在某天某一个角头处找,这才找到,足见早已留心。
鲁迅自己也说,他是因报刊所载“时事的刺戟”,有了“个人的感触”,才写成短评,发表在报刊上,以便“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算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
而每年年终,鲁迅也必定用剪刀、浆糊,将报刊上自己的,以及相关的文章,一起剪贴成书,“借此存留一点遗闻逸事”,以免“怪事随时袭来,我们也随时忘却”。
鲁迅因此颇为自得地说自己的杂文,“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却)有着时代的眉目”, 而且,“‘中国的大众的灵魂’,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从亲人的回忆与鲁迅的自述里,都可以看出,报刊对于最后十年的鲁迅的特殊重要意义。
他正是通过报刊与他所生活的时代,中国(以及世界)的社会、思想、文化现实发生有机联系:他通过报刊最迅速地接纳瞬息万变的时代信息,并迅速作出政治的,社会历史的,伦理道德的,审美的评价与判断;用杂文的形式作出自己的反应,借助于传媒的影响而伸入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最及时地得到生活的回响与社会的反馈。
报刊写作,不仅使鲁迅最终找到了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写作方式,创造了属于他的文体——杂文(鲁迅的杂文正是在这最后十年成熟的),而且,在一定的意义上,甚至成为他的生命存在方式。
我们在前一讲里,曾经说到,鲁迅在最后十年,特别关注于以上海为代表的1930年代的中国现代都市文明。
那么,他是怎样通过报刊的媒介,作出他的观察,审视,反应,并且演化为他的文体——杂文的呢
在他的这些杂文里,呈现了怎样一种“社会相”与“人的灵魂”,描绘出怎样的“时代眉目”
这都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一) 我们还是先来读他的杂文。
里有一组杂文,都是由报纸上的某条而引发联想,并概括出上海摊上的人的某种生存状态。
。
这是“两三月前”的一条:一个卖报的孩子,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被碾死了。
——这在中国都市街头是极常见的,类似的新闻至今也还时有所闻。
人们司空见惯,谁也不去细想。
但鲁迅却念念不忘,想了几个月,而且想得很深,很广。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穷苦的卖报的孩子,这是鲁迅最不能忍受的。
因此,他要追问:推倒孩子的是什么人
——他的考察结论是:穿的是长衫,“总该是属于上等(人)”。
于是,鲁迅由此而联想起上海路上经常遇到的两种“横冲直撞”的人:“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这是洋大人”;“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
——这一段联想,极具形象性,无论是“踏”与“推”的动作的描摹,还是骄横神态的刻画,都十分传神,充分显示了鲁迅作为文学家的形象记忆与描写能力。
但已有了某一程度的概括,由具体的个别人变成了某一类人(“洋大人”、“上等华人”),而且具有某种象征意味。
由上等华人又产生了“推”的联想,或者说幻觉:“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
——这似乎是一连串的蒙太奇动作,极富画面感。
“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
——这是典型的鲁迅的“吃人”幻觉,是小说家的笔法:既有象征意义,又有生动的细节(“舔厚嘴唇”)。
然后又联想起更可怕的场面: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被踏死,“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这又是典型的鲁迅的“看客”恐惧,“又有……又是……”,语气十分沉重。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
’”——这是鲁迅的“看戏”主题的再现:轻佻的语气与前文的沉重形成强烈对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产生一个飞跃——“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还要廓大开去。
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
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
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 鲁迅以其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赋予“推”的现象以某种隐喻性,揭示了上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下等华人”,尤其是“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践“踏”;而“高等华人”却在以“保全文化”的名义下大加“颂祝”。
鲁迅说,他每读报刊上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妙文,总不免“拉扯牵连”,胡乱想开去,于是就产生了许多“若即若离的思想,自己也觉得近乎刻薄”。
此篇即是如此,通篇以报纸报导的日常生活现象为思考的出发点,引发联想,由个别到普遍,由具体到抽象,提升、概括出一种社会典型现象或社会类型。
但又与作为出发点的生活现象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既有概括、提升,当然有所超越(“若离”),但仍保留现象形态的生动性与丰富性,以及情感性特征(“若即”),这里正是体现了小说家与思想家的统一,诗与哲学的统一:这正是鲁迅的杂文思维的特点。
之后,鲁迅又连续写了、、、诸篇,以类似的联想方式,论及了“第三种人”的“推”,中国人被外国巡捕“踢”引起的民族逃路问题, 在“自由竞争”美名掩盖下的“爬”和“撞”, 以及现代的“婴儿杀戮”, 都是开口小而挖掘深,所揭示的问题都有极大的概括力,至今仍不失其震撼力。
这都是几乎每时每刻发生在中国城市街头的,甚至成了生活常态,但一经鲁迅的思想烛照,就露出了惊心动魄的“那一面”。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
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皇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了。
这摘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就这样一个1930年代上海的新俗语“抄靶子”,引起了鲁迅的许多联想。
他想起,中国传统中凡有“凌辱诛戮”,必先将被诛戮者宣布为“不是人”:“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这样改换一下名目,杀戮就成了维护“人道”之义举。
而现在,“洋大人的下属”“赐”中国人以“靶子”的新“谥”,其民族歧视与凌辱也就符合“人道”了。
而“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于是,鲁迅联想起“前年九月”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幻景:“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又排开了吃人筵席,这回被吃的是整个中华民族
由民族的外部危机,鲁迅又联想起在民族内部也即“我们这些“靶子””们“互相推举起来”又是怎样称呼的:鲁迅说,上海滩上“相骂”时彼此的“赐谥”是:“曲辫子”(即乡愚),“阿木林”(即傻子),还有“寿头码子”,就“已经是‘猪’的隐语”;“若夫现在,则只要被他认为对于他不大恭顺,他便圆睁了绽着红筋的两眼,挤尖喉咙,和口角的白沫同时喷出两个字道:猪猡
”——依然是不把别人当作人
这里还表现了鲁迅对街头流行的民间方言、土语的敏感:他看到了背后的一个时代的文化、心理,以至社会关系。
这里还有一篇妙文:。
这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电车上的卖票人经常“付钱而不给票”,这种行为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叫作“揩油”。
且看鲁迅的观察与描写:“纯熟之后,他一面留心着可揩的客人,一面留心着突然来的查票,眼光都练得像老鼠和老鹰的混合物一样”。
——如此传神的外形刻画与心理揭示,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小说家笔法。
人们经常为鲁迅后来不写或少写小说而感到遗憾,鲁迅杂文中其实有许多这样的小说的“片断”,辑录下来是非常有意思的:不过这已是题外话。
而鲁迅并不停留在外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要追索这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又显示了思想家的特色。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揩油,是说明这奴才的品行全部的”。
而鲁迅的剖析则极为透彻:“这不是‘取回扣’或‘取佣钱’,因为这是一种秘密;但也不是偷窃,因为在原则上,所取的实在是微乎其微。
因此也不能说是‘分肥’;至多,或者可以谓之‘舞弊’罢。
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舞弊’,因为所取的是豪家,富翁,阔人,洋商的东西,而且所取又不过一点点,恰如从油水汪洋的处所,揩了一下,于人无损,于揩者却有益的,并且也不失为损富济贫的正道”。
——“微乎其微”,正是我们在第十二讲讨论过的“仅因目前的极小的自利”的奴才的破坏;而“光明正大”,则是因为“揩的是洋商的油”,且打着“损富济贫”的旗帜,因此,明知是揩油,也是不可索取的,“一索取,就变成帮助洋商了”。
但还有另一面:“如果三等客中有时偶缺一个铜元,你却只好在目的地以前下车,这时他就不肯通融,变成洋商的忠仆了”。
——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笔:“忠仆”才是奴才的本质,无论怎样“揩”洋主子的“油”,也不会改变其“忠”于洋主子的本性:在现代中国都市的新的等级结构里,奴才是始终忠于他充当洋主子的警犬的职责的。
于是,鲁迅谈到了上海滩上的“巡捕,门丁,西崽之类”,这是中国都市文明中的新类型:一面似乎是“憎恶洋鬼子的,他们多是爱国主义者”,另一面“也像洋鬼子一样,看不起中国人,棍棒和拳头和轻蔑的眼光,专注在中国人的身上”,这就是我们在第十三讲里说到的“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的“现在洋场上的西崽相”。
而且鲁迅预言,这样的西崽式的“揩油”将在中国“更加展开”,“这品格将变成高尚,这行为将认为正当,这将算是国民的本领,和对帝国主义的复仇”。
而且还有更严厉的判断:“其实,所谓‘高等华人’也者,也何尝逃得出这摸子”——“高等华人”也是“西崽”。
“揩油”这一话题开掘到这里,已经相当深入。
但鲁迅却又把文章拉回到作为讨论引发点的“卖票人”那里,而且作了这样一番必要的补充:“但是,也如‘吃白相饭’朋友那样,卖票人是还有他的道德的。
倘被查票的查出他收钱而不给票来了,他就默然认罚,决不说没有收过钱,将罪案推到客人身上去”。
——这就是所谓“盗也有道”,是自有一个底线的;如果连这样的道德底线也轻易越过了,那将是怎样一个状况,鲁迅没有明说,但也许这一暗示更加惊心动魄。
鲁迅这里提到了“吃白相饭”朋友;在此之前,他写过一篇杂文,题目就叫:《“吃白相饭”》。
这也是从讨论上海的方言入手的:“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然后,鲁迅开始追问:“游荡可以为生,这是很奇怪的”;而且“在上海(还)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这也很“奇怪”。
那么,这样的“吃白相饭”“职业”,其特点,或者说“功绩”是什么呢
鲁迅归纳为“三段”:一“欺骗”二“威压”二“溜走”——十足的流氓而已。
问题是,“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奇怪”。
问题还在于:“‘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这样一种反向的思考正是鲁迅的特点,是一般人所难以想到的。
这本身又是一种“奇怪”:如此“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这样从“吃白相饭”本身及人们见怪不怪的态度这两方面反复质疑,就将“吃白相饭”的流氓与上海滩的内在联系揭示得十分深刻:它是附着于上海都市文明社会的一个毒瘤,而且是不可或缺,永远摆脱不掉的。
所以鲁迅说:“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
文章的结尾却出人意料:“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这就是说,现实生活中,还有“做而不说”或“做而不承认”或打着相反旗号,自称“正人君子”的“吃白相饭”者。
和这些遮遮掩掩、瞒和骗的流氓相比,“直直落落的”“吃白相饭”朋友,还是“可敬”的。
对后者鲁迅还愿意写文章来谈论他们,前者就根本不屑于谈及。
鲁迅有言:“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的人”,杂文大概也是如此;“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果子壳,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跟随鲁迅在上海街头已经闲逛很久了,但还有“一景”是不可不看的,即“变戏法”。
鲁迅说他是“常常看”的,而且“爱看”,而且爱想,爱写,单是杂文就写了两篇,对照起来读,看同一现象怎样引发出鲁迅的多种联想,是很有意思的。
一篇就叫《看变戏法》,鲁迅关注的是走江湖的变戏法者,“为了敛钱,一定要有两种必要的东西:一只黑熊,一个小孩子”,但“训练”的方法与内容不一样,对黑熊,是“打”和“饿”,逼它表演,不惜虐待至死;对小孩,却训练他如何假装痛苦,和大人“串通”一气骗观众的钱。
鲁迅说:“每当散场,我一面走,一面想:两种生财家伙,一种是要虐待至死的,再寻幼小的来;一种是大了以后,另寻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熊,仍旧来变照样的戏法”。
在鲁迅看来,“事情真是简单得很,想一下,就好像令人索然无味”;但掩不住的是背后的沉重:“虐待至死”固然是残酷的,而将这样的“戏法”一代代地传下去,却是更为可怕的——而鲁迅的隐忧自然不只是限于街头的“变戏法”,但他没有明说,要我们读者去想。
结尾一句:“此外叫我看什么呢,诸君
”更是逼我们深长思之。
另一篇更几乎全是白描:猴子如何“戴上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狗熊”怎样“玩一些把戏”,“末后是向大家要钱”。
又如何“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又怎样“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最后还是“要钱”……。
“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
Huazaa
” 变戏法的又“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地说”。
“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
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爬起来,一同走掉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
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
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
——写到这里,都是小说家的街头速写;到结尾处才显出杂文笔法:“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读者回过头来看题目:《现代史》,这才恍然大悟:作者写的是一篇现代寓言,再重读前面的种种描写,就读出了背后的种种隐喻,并联想其现代史上的种种事情来。
这是典型的鲁迅式的“荒谬联想”:骗人的“变戏法”与庄严的“现代史”,一边是最被人瞧不上的游戏场所,一边是神圣的历史殿堂,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鲁迅妙笔牵连,拉在一起,成了一篇奇文。
初初一读,觉得荒唐,仔细想想,却不能不承认其观察的深刻:鲁迅在外在的“形”的大不同中发现了内在的“神似”,这里确实有鲁迅对现代中国历史的独特体认。
我们终于可以跟随鲁迅进入著名的“夜上海”:这是《准风月谈》的首篇《夜颂》,一篇《野草》式的散文,融入了鲁迅所独有的上海都市体验。
首先提出的是“爱夜的人”的概念。
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鲁迅的自我命名。
这不仅是因为他喜欢并习惯于夜间写作,更因为他正是与“夜”紧密连结在一起的“孤独者”,“有闲者”——不是早就有人把他打入“有闲阶级”吗
“不能战斗者”——“战士”的美名已被某些人垄断,鲁迅哪里感言“战斗”
“怕光明者”——鲁迅早已拒绝了被许多人说得天花乱坠的“光明”。
于是,他爱夜。
因为只有在“夜”这个“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大衣”的“普覆”下,才感到“温暖,安心”。
因为只有在“夜”里才“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鲁迅早在《影的告别》里就说过,他“愿意只是黑暗”,“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了。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鲁迅是属于夜的,夜的黑暗也只属于他,“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鲁迅感到分外的自由,自在与自适。
“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于是,他看见——“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荫里,突变了他的眼色。
“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于是,鲁迅拥有了一个真实的上海,真实的中国,一个“夜气”笼罩的鬼气森森的世界,这正是那些“学识不凡的头脑”所要竭力掩饰的。
鲁迅说,“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出现了,这是夜间写作的鲁迅经常可以看见的。
且看鲁迅的观察:“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着她是初学的时髦”,这是初出茅庐的上海妓女,但这“初学的时髦”又未尝不可看作是上海自身的象征。
此时她正躲在“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掩饰下,“吐一口气”,感受片刻“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鲁迅说,“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这夜是属于他(她)们——孤独者与受凌辱者的。
但夜终会有“尽”,白天于是到来,人们又开始遮盖自己的真实“面目”,“从此就是热闹,喧嚣”。
但鲁迅却看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在“白天”的“热闹,喧嚣”中,看见“惊人的真的大黑暗”,这是鲁迅的大发现,是鲁迅才有的都市体验:人们早已被上海滩的五光十色弄得目眩神迷,有谁会注意到繁华背后的罪恶,有谁能够听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的冤魂的呻吟
而且鲁迅还发现了所谓“现代都市文明”的实质:“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
——这发现也许是更加“惊人”的。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我猜想,鲁迅于深夜写下这一句时,也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