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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勒自由论读后感

时间:2016-11-27 07:48

文章读后感

学名著:亚里士多《政治学》柏拉图:想马基雅维利:《君主论》拉斯维尔:《政治学》霍布斯:《利维坦》洛克:《政府论》卢梭:《社会契约论》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穆勒:《代议制政府》穆勒:《论自由》汉米尔顿:《联邦党人文集》边沁:《政府片论》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柏克:《法国革命论》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波普:《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弗朗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及其起源》政治学类教科书:格林斯坦:《政治学手册》萨拜因:《政治学说史》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

有关历史的名言警句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

欲灭其国,必去其史

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灭人之枋 ,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

龚自珍 历史睡了,时间醒着;世界睡了,你们醒着~洛夫 历史就在每一个人的生活中 ~[英]莎士比亚 历史好比一艘船,装载着现代人的记忆驶往未来 ~[英] 史蒂芬·斯宾得 历史应是人类的教师~[德]赫尔巴特 我们根本没想到要怀疑或轻视“历史的启示”;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恩格斯 历史以人类的活动为特定的对象,它思接万载,视通万里,千姿百态,令人销魂,因此它比他学科更能激发人们的想象力~[法]马克·布洛赫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司马迁 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

——曾巩《南齐书序》 史乃述往以为来者师也,经世之大略 --- 王夫之

罗尔斯的《正义论》

美国哈佛大学教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自1971世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热烈讨论,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

由它引发的各类争鸣或研讨文章,更是汗牛充栋,目不暇接。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

《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

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

这充分表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

约翰·罗尔斯1921年生于美国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又在该校获哲学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马萨诸塞理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

作为一名从大学氛围中产生的学者,他的整个思想体系充满了学究气。

有的评论家把罗尔斯与柏拉图、阿奎那和黑格尔这些思想泰斗相提并论,但罗尔斯与他们有所不同。

那些思想大师均著作甚丰,涉猎颇广,而罗尔斯的主要著作只有《正义论》一本。

《正义论》一书,洋洋洒洒40余万字,实际上是一本论文集。

罗尔斯在前言中表示:“在提出关于正义的理论时,我试图把过去十几年中我所撰写的论文中的思想集中起来,使它们成为一种条理分明的观点。

”罗尔斯最早于1951年发表了初鸣之作《适用于伦理学的一种决定程序纲要》。

基本观念的确立是《正义即公平》(1958年)。

其后陆续写出《宪法自由权与正义概念》(1963年)、《正义感》(1963年)、《非暴力抵抗》(1966年)、《分配的正义》(1967年)等。

1969年至1978年。

罗尔斯在斯坦福的高级研究中心完成了对全书的整理和加工。

在这20年中,罗尔斯不断遇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挑战,这促使他写出一篇又一篇的论文来完善自己的立论,反驳对方的观点。

这样一个过程也使得《正义论》一书显得非常晦涩难懂,概念成群。

为了说明一个问题,罗尔斯往往不得不一而再、而三地发掘论据。

但他的前言展示了他的思想脉络。

《正义论》,顾名思义,是研讨正义的。

正义观念在人类的思想发展史和社会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正如罗尔斯所说:正义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正如真实是思想体系的第一美德一样(第1节)。

罗尔斯把正义观的规定视为社会发展的基石。

《正义论》一书共分3编9章,第一编“理论”讨论对正义的界定,正义的历史发展,正义的作用,正义的内涵以及原始状态等观点;第二编“体制”分析如何用第一编确定的正义原则来剖析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生活,涉及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具体层面,这里较为详尽地反映出罗尔斯高度思辨的正义观的社会意义和实践意义,以及他作为一名学者提出的解决西方社会矛盾、冲突、民瘼的方策;第三编“目的”探讨伦理和道德领域中的课题,涉及善、自尊、美德、正义感、道德感情、自律等一系列课题。

这一编与前两编不同,论述和分析似都与他的正义原则稍微疏远一些。

其实罗尔斯认为这一部分相当重要,如果不考虑最后那一部分的论据,关于正义的理论也会被人误解(前言)。

的确,如果一种正义原则要想在一个社会中通行,关键就是人们能否接受并相信它,这就牵涉到道德心理学和正义感形成的问题。

如果众人没有一种正义的心理氛围和文化环境,一种正义原则就不可能被接受,这就是罗尔斯所讲的“正义即公平的相对稳定性”。

尽管这一编的内容不如前两编那样新奇,但在整个理论中是不可或缺的。

正义,历来就是一个众说纷坛、各执一端的价值观念。

在最早的文字记录中,正义指一般意义上的相当和正当,正义包括全部美德和完好的道德行为模式,后来正义逐渐与平等、慈善区分开来。

但正义概念依然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不同的思想家作出不同的界定,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正义就是社会中各个等级的人各司其职,各守其序,各得其所。

亚里士多德相信平等就是正义,但正义又分为“数量相等”和“比值相等”,前者指平均的正义,即在平等的个人之间各人的所得在数目和容量上都相等,后者指分配的正义,即在不平等的个人之间根据各人的价值不等按比例分配与之相称的事物。

休谟认为公共福利是正义的唯一源泉。

穆勒断定正义是关于人类基本福利的一些道德规则,如此等等。

在当代世界,正义依然是人们争论的中心,尤其是在社会发展迅速、矛盾突出和社会大幅度变革的时代。

罗尔斯热衷于介入正义问题的争论,绝非出于纯学术的偏好,而是响应社会的感召。

正义问题的争论之所以引起关注,也非源自人们的主观情感,而是因为现代社会存在着大量的不正义现象,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西方社会,不正义现象并没有因经济的繁荣迎刃而解,反而愈加突出,成为社会冲突层出不穷的一个根源。

罗尔斯正是在这种氛围下致力于正义研究的,其意图显而易见。

如果《正义论》只是纯学术的产物,那它就绝对不会引起这样大的轰动。

罗尔斯对此是明确的,他开宗明义地讲,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第2节)。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一)功利主义的正义观。

罗尔斯将其概述为:如果社会主要体制的安排获得了社会全体成员总满足的最大净差额,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井井有条的社会,因而也是正义的社会(第5节)。

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谋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功利主义思考问题的思路是:每个人在实现自身利益时都会根据自己的所得来衡量自己的所失,社会的幸福由个人的幸福构成,个人的原则是尽量扩大自己的福利,满足自己的欲望,社会的原则则是尽量扩大群体的福利,最大限度地实现所有成员的欲望构成的总的欲望体系;(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第7节)。

直觉主义不从个人或群体的得失思考问题,而是通过对自身的反思来达到一些基本的原则,这些基本的原则是至高无上的。

可以用来衡量各种互相冲突的正义原则。

直觉主义不包括其他的衡量方法,人们依靠直觉,依靠那种在人们看来最接近正确的东西来衡量。

直觉主义强调道德事实的复杂性使人们往往无法 解释人们的判断,直觉主义认为,“确定不同正义原则的恰当重点的任何更高一级的推定标准,都是不存在的。

”这两种正义观具有明显的差别:一种依据功利,一种依据直觉。

罗尔斯对这两者均不赞同。

但他尤其反对功利主义。

他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

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

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了批判对象。

从事实上看,由休谟、边沁、亚当·斯密和穆勒等人所传播的功利主义观念在西方社会历来是占统治地位的,这些观念原则奠定了西方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基础。

然而这些体制并没有克服社会上存在的深刻的矛盾。

罗尔斯是一位改良论者,他相信要改良西方社会体制,关键在于改变占主导地位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

这是罗尔斯为自己确定的目标。

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欲望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三)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量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四)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第6节)。

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既然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不敷所用,纰缪甚多,那么应当建立什么样的正义观呢

罗尔斯的观点十分明确:“我所要做的就是把以洛克、卢梭和康德为代表的传统的社会契约论加以归纳,并将它提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上来。

”(前言)因此,罗尔斯所依据的是传统的契约论的方法。

契约论在西方有着颇为悠久的历史,近代的一些思想大家均为契约论者,如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

他们的契约思想曾在西方历史上起过震撼人心的作用,但后来时过境迁,契约论让位于功利主义。

可以说,契约论代表了一种政治上的激进主义,功利主义则意味着一种经济上的实惠思想。

在资本主义体制确立后,功利主义取契约论而代之是不奇怪的。

罗尔斯重新举起契约论的旗子,这本身就属别出机杼。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一言以蔽之,可称作正义即公平的理论。

得出这个理论的各项原则,首先需要说明一个前提,这就是社会契约是如何产生的。

这里就必须做一个理性上或逻辑上的假设。

罗尔斯把这个假设环境称作“原始状态”(Original Po- sition),相当于自然状态在卢梭、洛克等人思想体系中的地位。

原始状态纯粹是理性上的设想,在实践历史中无法论证。

罗尔斯知道这一点,他说过原始状态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第20节)。

在确定正义观的过程中,罗尔斯常常部分地倚重于直觉主义,他表示,正义即公平这种直觉观点将把正义的原则著作是在一种适当规定的原始状态中达成的原始契约的目标(第20节)。

原始状态的设计意图是排除各种历史的和现实的因素,给出一个纯粹逻辑思维的状态,使人们产生正义原则。

在原始状态中,所有各方都是道德的主体,都受到平等的待遇,他们选择的结果不决定于随意性的偶然事故,也不决定于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

但是光有原始状态还不足以达成正义的首要原则,还必须设定其他一些条件。

为了设定原始状态,罗尔斯进一步提出几个核心概念:(一)正义的环境。

在这种环境中人类的合作是可能的和必需的,客观条件包括一个确定的地理区域,体质状态和精神状态相似,存在着中等程度的匮乏,主观条件包括各方都有大致相似的需求和利益,各方又有各自的生活计划,而且还存在哲学、宗教信仰、政治和社会理论上的分歧,这样人们就既有合作又有冲突,因而需要有一些原则来指导人们决定利益划分(第22节);(二)正当观念的形式限制。

原始状态中的人们还得接受某些限制,这样他们才能有效地确定和选择原则,这些限制是,原则应当是一般性质的而不应是特指的,首要的原则必须能够作为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的共同蓝图;原则在应用中应对每个有道德人格的人起作用,限制的条件应当是公开的,让每个人知晓,还要赋予各种互相冲突的要求以一种次序,最后从原始状态推出的原则应当是决定性的,在它们之上没有更高的标准(第23节)。

这里规定了正义原则的性质;(三)无知之幕。

这个概念是更为大胆的假设,以便能运用纯粹程序正义的概念。

原始状态是一种假设,它要求人们摆脱现时现刻的各种感觉和知识,在现实社会面前拉上一道大幕,使人们纯粹从零点开始思考正义的原则。

无知之幕假定各方不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阶级出身、天生资质、自然能力、理智和力量等情形,也没人知道他的关于善的观念,他的合理生活计划和心理特征,各方也不知道这一社会的经济或政治状况。

因为每个人所据有的社会地位、条件或个人气质均会影响一个人对正义原则的判断,必须用无知之幕将它们全部隔开,这样原始状态才能成立(第24节)(四)推理的合理性。

原始状态的方法要取得成功,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这就是必须假定处在原始状态中的人是有理性的。

所谓理性,就是人们在选择原则时都力图尽量推进自身的利益,他们的选择有前后相连的倾向,他们也具有建立正义感的能力,他们努力寻求一种尽可能高的绝对得分,而不计对方的得失如何(第25节)。

当然,这样的人也是理论上假定的人,而非现实生活中的人。

现实生活中的人有七情六欲,受社会及各种背景因素制约,不可能像罗尔斯在理论上假设的那样行动。

以上四方面的条件确定了原始状态的基本属性,由此可以演绎出正义原则。

在得出正义原则之前。

还得解决人们如何达到正义原则的问题。

罗尔斯首先确定一个前提:处在原始状态中的各方都是平等的,在选择的过程中,所有的人都拥有相同的权利,作为有道德主体;有自己关于善的观念和正义感的人,他们彼此之间都是平等的。

人们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确定正义的原则(第4节)。

根据原始状态及各项条件,罗尔斯推论出正义原则的一般表述: 所有社会价值—一自由与机会、收入与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都应平等地分配,除非任何价值的不平等分配对每一个人都是有利的(策11节)。

这个一般的正义观又可分解为两个层次,这就是罗尔斯最著名的两个正义原则: 第一,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拥有可以与别人的类似自由权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

第二,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不但(1)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而且(2)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第11节)。

这两个正义原则与罗尔斯对社会的基本结构相配套,第一个原则用于确定和保障公民的平等自由,第二个原则用于规定和建立社会及经济不平等。

第一个原则包括公民的基本自由权等原则,与西方传统的价值观并无二致。

争议最大的是第二个原则,这第二个原则大致适用于收入和财富的分配,因为在社会上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往往是不平等的,但这种不平等分配应对每一个人有利,于是人们使权力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来实行第二个原则。

第二个原则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在私有制条件下,财富和收入的分配是绝对不平等的,那么平等原则如何才能实现呢

实质上罗尔斯的重点在这里,其改良主义的理论出发点也在这里。

确定了正义的两个原则之后,罗尔斯便将它们贯彻于社会基本结构。

罗尔斯将社会解释为一种互利的合作事业,其基本结构是一种公共的规则体系,它规定了一种活动设计,这种设计使人们共同行动,以产生更大数量的利益。

并按照收益中应得的份额把某些公认的权利分配给每一个人(第14节)。

如何使正义原则演化为具体的制度,罗尔斯提出了“四个阶段的顺序”(第31节),第一阶段人们接受两个正义原则的选择;第二阶段召开制宪会议,确定政治结构的正义并选择一部宪法,设定制度,这个阶段主要是确定平等的公民权和各种自由权;第三阶段为立法阶段,在这个阶段正义的第二个原则发挥主要作用;第四阶段是具体运用规范的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制定的规范用于具体的事务,公民则普遍遵循规范。

在这个部分,罗尔斯还深入讨论了自由权概念、良心平等自由、宽容与共同利益、政治正义和宪法、参与原则、法治、自由权优先性的规定等课题,较为明晰地展现了他设想的理想的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

经过这番论述,他重新表述了第一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每个人都应享有与人人享有的一种类似的自由权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全面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的平等权利。

优先规则:正义的原则应按词汇式序列来安排,因此自由权只有为了自由权本身才能受到限制。

这里有两种情况:(1)不太广泛的自由权应能使人人享有的自由权总体系得到加强,和(2)不太平等的自由权必须是享有较少自由权的那些公民能够接受的(第39节)。

罗尔斯用这一抽象化的标准来评判现代西方民主制度,他是持一种批判态度的。

他表示,立宪政体的一个主要缺点是它不能确保政治自由权的公平价值,对此现象从未采取过纠正措施,财产和财富分配上的悬殊远远超出了可以与政治自由权并存的程度,但却为法律所容忍,这种缺陷在于民主的政治过程充其量只是一种有控制的竞争,政治制度中不正义的影响比市场的缺陷严重得多,政治权力积聚,变得不平等,得到好处的人利用国家的强制性工具和国家法律来确保自己的有利地位。

经济和社会制度中的不平等很快就破坏了任何政治平等,普选制不足以抵消这种不平等,只要政党和选举经费来自私人捐助,政治讲坛就会受占支配地位的势力的控制(第36节)。

罗尔斯点明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基本缺点,但他没有作更深入的分析,值的这种改良主义倾向在论述第二个原则时表述得更为清楚。

第一个原则被确定为是优先于第二个原则的,按罗尔斯的话讲,这两个正义原则是按照“词汇式序列”排列的,即只有第一个原则被满足后才能满足第二个原则(第8节)。

事实上,因为第一个原则已有公论,罗尔斯并没有作什么创造性的论述,他花了大量的气力来论证第二个原则。

在论述第二个原则时,他提出了几项论证:(一)反效率原则。

在分配上,效率原则是不包含正义原则的,因而一个人得到全部产品的分配或其他不平等分配的方式也可能是有效率的,因而仅仅效率原则本身不可能是正义的,应当寻找既有功利也是正义的分配方式,超越单纯的功利观念(第12节);(二)差别原则。

差别原则通过挑出某种特殊的地位来判断社会基本结构中的不平等问题,这将克服功利原则的不确定性。

如企业家比不熟练工人有着更美好的前景,假设他们处在最初状态,那么怎样证明差别的存在是合理的呢

那就必须是这些差别有利于境况较差的人。

任何差别的存在,都要能够有利于境况差的人,有利于最少受惠者;这个原则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因为如果要实施这一原则,那就意味着对西方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造,有人甚至称之为“社会主义的”改造;(三)连锁关系。

这里假定如果一种利益提高了最底层人们的期望,它也就提高了其他所有各层次人们的期望,当地位最不利者获益时,处于中间状况的人也会获利。

如果正义原则得到实现,这种连锁关系就会实现。

经过这三个方面的论证,罗尔斯又将第二个原则具体表述为: 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既(1)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2)按照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第13节)。

差别原则包含着某种平均主义,同时它也反映了自由主义思潮的某些倾向,最基本的就是“平等的倾向”(第17节)。

差别原则意味着:(一)补偿原则。

即应当对出身和天赋的不平等进行补偿,差别原则不等于补偿原则,但它力图达到补偿原则的目的;(二)互惠的观念。

差别原则是追求相互有利的原则;(三)博爱原则。

在西方社会中,与自由和平等相比,博爱处于较次要的地位。

差别原则表明了一种公民友谊和社会团结。

这些均为一些理想主义的原则,罗尔斯认为西方社会没有实现这些原则,或者说没有沿着这个方向发展。

为了指明西方社会改良的方向,罗尔斯集中在第五章讨论了社会经济制度。

他先确定了“分配正义的背景制度”,这包括:(一)分配部门。

负责保持价格体系具有切实的竞争能力;(二)稳定部门。

负责实现合理的充分就业;(三)调拨部门。

负责维持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四)分配部门。

负责通过税收和对财产权的必要调整,以维持分配份额的一种大致的正义性(第43节)。

社会通过调节这四个部门的活动实现正义原则。

经过对政治和经济体制的综合考察,罗尔斯又对两个正义原则作了完整的表述(第46节): 正义的第一个原则:每个人都应有平等的权利去享有与人人享有的类似的自由权体系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总体系。

正义的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它们(1)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符合正义的储蓄原则,以及(2)在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官职和职务联系起来。

第一条优先规则(自由权优先):正义原则应按词汇序列来安排,因此自由权只有为了自由权本身才能受到限制。

这里有两种情况。

(1)不太广泛的自由权应能使人人享有的自由权总体系得到加强;(2)不太平等的自由权必须是具有较少自由权的那些人能够接受的。

第二条优先规则(正义优先于效率和福利):正义的第二个原则在词汇序列上优先于效率原则和最大限度提高利益总量的原则;而公平机会优先于差别原则。

这里有两种情况:(1)机会的不平等必须扩大具有较少机会的那些人的机会;(2)过高的储蓄率在总体上能减轻为此而受苦的人的负担。

科幻小说都有哪些分类

科幻小说  科幻小说是西方近代文学的一种新体裁。

它的情节不可能发生在人们已知的世界上,但它的基础是有关人类或宇宙起源的某种设想,有关科技领域(包括假设性的科技领域)的某种虚构出来的新发现。

  科幻小说与一般的传统小说不同,其特殊性在于它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着直接的联系,但它又是一种文艺创作,并不担负着传播科学知识的任务。

  从抒写幻想的方式来看,它应归属于浪漫主义文学的范畴。

一些优秀的科幻小说也像优秀的浪漫主义作品一样,扎根于社会现实,反映社会现实中的矛盾和问题。

其中某些杰出的科幻小说,往往能在科学技术发展的方向上,提供若干有参考价值的预见。

有时,某些科学发明尚未出现,科幻小说里则已经进行生动的描绘,如潜水艇、机器人、宇宙航行等。

  在当代的西方世界,科幻小说是最受人欢迎的通俗读物之一,其影响和销售量,仅次于惊险小说和侦探小说。

西方科幻小说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时期:一、英国有工业革命和达尔文的进化论导致真正科学幻想小说的中兴;二、二十世纪初期物理学家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带来科学幻想小说的中兴;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核裂变、宇宙航行、彩色电视机、电子计算机等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进一步促使西方科幻小说的繁荣;四、经过二三十年的繁荣,科幻小说家从作品的主题、情节,到艺术的方法进行新的探索。

  当代西方的科幻小说,涉及到许多尖端的科研项目,当然也经常出现似是而非的假科学。

因此,科幻小说常常遭受到科技界人士的鄙视和指责。

  西方最著名的科幻小说,有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写的《月球旅行》,英国的赫·乔·威尔斯写的《大战火星人》,美国的阿西莫夫写的《赤裸的太阳》等。

  国内最著名的科幻小说,有郑文光的《飞向人马座》,刘慈欣的《球状闪电》等。

中国的倪匡也是一位多产的科幻小说作家,现居美国三藩市,“卫思理”是他常用的一个笔名,代表作有《还阳》,《新武器》,《爆炸》,《另类复制》等。

  附录  1、在所有的文学分类中,科幻小说出现得最晚,也遭到最多的误解。

  如果你问朋友:“你喜欢读科幻小说吗

”你可能得到的回答是:“ 科幻小说

什么是科幻小说

”或者“我看过超人和那类连环图画, 好几年前早就不看了。

”没那么气人的回答是:“哦,你说的是电视里那些哄人的飞碟和火星入侵者吧

嘿,有空儿我也看,但我确实历来对这种小儿科的玩意没有真正兴趣。

”你还可能常常碰到那么一些人,他会以轻蔑的口气,直接了当回答:“我从不读这些荒谬的东西。

” 我们在这儿要谈的就是第一个回答提出的问题:“什么是科幻小说

”这确是所有难题的关键,因为深入探讨下去,我们会发现,事实上,上面谈到的种种反应都和这个问题是密切相关的。

  “有多少个科幻小说家(且不论读者)就有多少科幻小说的定义。

” 这提法可能有点夸大其词。

不过凡是对此领域多少有点熟悉的人,都非常清楚,要为科幻小说下一个确切而无可争议的定义非常困难。

勃特勒的《埃瑞洪》和E·M·福斯特的《机器停止》是科幻小说

如果阿尔杜斯·赫胥利的《美丽新世界》是科幻小说,那么乔治·欧威 尔的《1984》呢

或者那只是一篇关于未来社会的讽刺作品吧

难道凡是以火星为背景的冒险故事就该叫科幻小说吗

深究下去,我们不难发现,原来有许多所谓的科幻小说,只是披着科幻外衣的其它种类故事。

它可能只是本普通惊险小说,只不过用 雷射枪代替了自动武器。

横越大西洋的走私者变成了来往于地球与火星之间的走私者。

《星球大战》就是这类假科幻小说中的一个典型例子。

  再就科幻定义本身而言(绝大多数定义是科幻小说作者定的), 我们发现,从最简单到最复杂的都有,比方说科幻是一种“如果……, 将会发生什么”的故事,也有的认为科幻是“探索人的定义和他在宇宙中的地位,这些探索及其结果将会丰富现有的、既先进,但又不清晰的知识。

”这些定义显然都不十分清晰。

反而,著名科幻小说家罗伯特·A·海因莱因所下的定义,尽管有些乏味,倒可视为一个良好的起点。

他认为刻画小说是“在这种小说中,作者表现了对被视为科学方法的人类活动之本质和重要性的理解,同时对人类通过科学活动 收集到的大量知识表现了同样的理解,并将科学事实、科学方法对人 类的影响及将来可能产生的影响反映在他的小说里。

”简短些说,我 们引用艾萨克·阿西莫夫的话来说:“科幻小说可界定为处理人类回应科技发展的一个文学流派。

”  从以上定义中,我们不难发现,科幻小说相对于其它文学类别是一个后来者。

科学技术的变化,在人的一生中,足以影响人生产生急激的改变,这在工业革命后是世界上特有的现象。

这种特定现象自 1750年最先出现在英国和荷兰,其后在1850年出现于美国和西欧,自1920年就遍及世界。

  第一个对这种影响人类生活的新因素作出反应的著名作家是法国的儒勒·凡尔纳,他被称为“现代科幻小说之父”,他的作品经常探究科学及其发展对人类的影响。

在英语世界中,最早的大师是H·G· 威尔斯。

他俩一起奠定了大多数科幻小说主题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科幻小说作家千变万化,写出多姿多采的作品,使科幻小说繁荣发展起来。

  外星人生活在别的太阳之下,银河政府的德政和暴行,有着荒谬、 邪恶或者令人感动的生命形态的星球,威力巨大能探视人心思维的机器--科幻小说涉及的就是这样一些奇妙的生物、陌生的环境以及人类对它们作出的反应。

应该指出的是“科学幻想小说”虽然号称“科学”,但小说里无需充满科学的内容。

事实上,虽然也有一些故事以严肃的科学内容为主题,但那只是例外。

如果科幻小说真的要在细节 上专门描述科学的结构和活动,那么这种科幻小说只有科学家才会对 它有兴趣。

一切有知性的人们之所以对科幻小说感到兴趣,原因是它 的主题和题材远远超越科学,包括了生活各方面的难题和可能性。

科幻小说极易与其它臆想小说(speculative fiction),特别 是与(fantasy )相混淆。

事实上,甚至有些科幻小说家有时也给弄糊涂了,称其作品为幻想之作,而有时又把一些幻想小说贴上科幻小说的标签。

科幻小说的确和幻想小说一样,都与臆测未知有关,甚至有时可能享有共同主题,这倒是真的。

科幻小说和幻想小说的目的, 基本上是通过想象的叙述为读者提供线索,就象巫医和外科一生的目的都是要给人治病。

两者都创造诡异的情境和描述怪诞现象。

不同的 是处理的手法。

如果将科幻小说视为幻想(从不严格的意义上说), 那么,科幻小说是一种独特的幻想,它对奇迹的解释是“自然的”, 而非“超自然”的。

主题展开是具有逻辑推理性的,每一步都必须考 虑到必要的科学细节,有合理的科学构思。

这些正是海因莱因的定义 所试图阐明的。

  正如上所述,有一种非常流星,但又不十分准确或者盖涵性不强的科幻小说定义,即:“科幻小说是‘如果……,将会怎么样”的故事。

如果一个人能够永生,将会发生什么

如果一个人能够回到过去 的年代并改变历史的轨迹,将会怎么样

如果天空出现飞碟把人掳走, 如果猩猩变成地球的统治者,如果月球与地球相撞,会怎么样

围绕这些内容,大量低级趣味的杂志、电影、电视剧集,以科幻小说的名义出现在大众面前。

上述主题常被用做故事的引子,但开头后,这些 主题便被掷至一边,各种毫无逻辑,非科学的荒谬内容倾注于内。

这 是真正科幻小说最阴险的敌人。

由于披上“科学”外衣(故事里不总 是有一个科学家吗

),公众极容易上当,并对科幻小说产生错觉。

  区别赝货和真正的科幻小说,不是看题材。

机器人、激光枪和怪 物本身并不构成科幻小说。

真假科幻(假科幻实质上是反科学小说)的区别在于题材的处理。

科幻小说家有时会提出一些以现有科学知识 来说难以置信或不可能的假设(如行使快于光速的星际飞船)。

有时也企图解释他们的假设(例如,穿越四维空间摺合太空的通道),或者有时任其如此不加解释,但故事一开始,他会尽量依靠现有知识, 并利用它来展开主题。

更多时,假设以及其后的开展只是已知事实的外延。

现在我们已能够制造会学习和改进自己,能下棋和进行简短对话的电脑。

如果我们制造一个比现在规模大十倍,复杂程度提高一千 倍的电脑,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这些正是科幻小说家经常问自己的问 题。

写科幻小说并非易事。

讲述一个来自金星的生物访问地球,我们 必须随时掌握最新的关于金星表面的天文信息,并解释此生物在那儿致命的高温和压力(据我们目前所知)下如何生存。

时光旅行很有趣, 但必须苦苦思索其中违反因果律的情况并设法解决所带来的后果。

一句话,所有真正的科幻小说的基本要素是科学精神--信仰人类理性的优越以及宇宙固有的合理性。

  可是,科幻小说不仅仅是个人的盲目奇想,很多人不喜欢科幻小说,是因为它“过于想象”,但是有组织的、建设性的想象与疯狂、 不加约束的白日梦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

一种想象是神经病的--夸大妄想狂--不能区别事实与幻觉,另一种则是冷静头脑的思考。

“ 过于想象”的嘲笑取决于你说的想象是什么。

事实上,可以说,在大部分时间里大多数科幻小说的想象力是不够的。

  爱因斯坦说:“想象比知识更重要。

”人没有好奇心和想象力就是放弃其作为人类一员的天赋权利。

有些成年人跟科幻小说以至年轻人都绝了缘,而且还自以为是地说,“我从中学起,就不看科幻小说 了。

”这与其说是在自我歌颂刚刚才得到的成熟,倒不如说是在祝贺 自己精神动脉的某种硬化。

随着年龄增长,我们常会失去一个重要特 性“惊奇感”。

关于这一点,我想再次引用爱因斯坦的话:“我们能够体验的最美丽最深奥的情感是神秘感。

它是一切真正科学的播种机。

谁对这种情感感到陌生,已不再能引起惊奇赞叹之情,就如同行尸走肉了。

”  记得我们年少的时候,世界上的一切是多么清新光明,最简单的事物也充满生机,引人入胜。

我们多么渴望不寻常的念头。

我们却很少认识这点,所以不寻常也就当做寻常了。

我们年纪越大,世界有时 也随着我们变老了。

眼中的事物在平凡的日子里褪了色,于是我们以 单调贫乏的心灵去面对世界,还是为自己机械的生活方式而庆幸呢。

难道这是不可避免的吗

当然不是

科幻小说是一种渠道,在那里我 们的思想仍在流动,并非停滞。

科幻小说拨动我们当然好奇心,伸展我们的想象力。

它不是一种供偷偷地欣赏的、现实的虚假替代品,而 是现实美丽的延伸,也是为光明的宇宙增添更加辉煌的色彩。

  身体缺乏锻炼,就显得没有活力,头脑也是一样的。

科幻现实不仅十分刺激,还为精神世界带来见识及力量。

许多科幻小说家本身就是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

另外,每天都有许多勤劳智慧,负责任的男女想方设法继续享受年轻人灵活思维的快乐。

他们享受好的科幻小说的能力正是他们幸福的外征。

  除了“过于想象”外,另一种常见的嘲笑是,科幻小说“逃避现实”。

没有人会反对文学小说为了避免“逃避主义”的罪名,必须以各种方式去反映读者最迫切的问题,因此,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卫星 工作人员或星球之间的管理行政人员的所作所为比维多利亚时代中叶乡下人或俄国人的活动更多地被人认为是在鼓励逃避现实倾向。

且不谈显而易见的看法,即:人只能在他紧迫繁忙之中去寻求文学,从以上意义来说,所有文学都是逃避主义的,那么从哪方面可以说具有创 造性的科幻小说会是逃避现实的呢

逃避主义通常包涵要惬意的幻想, 不要残酷现实的意思,然而许多科幻小说描写的正是最现实的细节, 诸如可能发生的核大战及战后余灾。

如果科幻小说果真是逃避现实的文学的话,那么它可真是逃避现实的文学中的一种奇特形式了,它竟然用人口膨胀、环境污染、细菌战争、遗传工程、情绪遥控、太空探索、与非人类的智慧对抗、外星文明以及其它许多这种现象,使人忧心忡忡。

科幻小说提出以上现象比现实世界处理这些问题要早几十年呢。

所以,如果说科幻小说逃避的话,那么它是逃进现实中去啊

  还有,除了描写核战争本身外,很多故事描写一场战争的可能前奏,探索当前局势中冒险的复杂性。

另外,它形成了当前发展最快的一类小说,科幻小说拼命抨击诸如种族和殖民主义问题。

这样的攻击 在主流小说中并不多见。

事实上,我们在科幻小说中所碰到的,正是我们应强调的高瞻远瞩和人类生存意识。

这常比自称是社会现实主义的作品更具深远意义。

  然而,科幻小说通常考虑的问题是关于遥远的未来(可能是一百 万年后的事);人类作为不断进化中的生物(可能会灭绝并被地球上 某种新种类所取代);比人类更有知性的生物(可能大大地优越于我 们,就有如变形虫对我们无法理解一样。

他们的心智是我们无法理解 的。

)。

M·R·库因在《自由主义者的信仰》中的一段引语对这种 态度提供了很好的回答:“……如果我们不能超越当前迫切问题而从宇宙的根基和背景上去加以思考,我们对人类意识的观点就会变得狭 窄、闭塞甚至变得暴戾。

”  最后,让我以诺贝尔奖获得者和科幻小说迷赫尔曼·穆勒博士的话作为结束语:“透过科学的眼睛,我们愈来愈领略到:现实世界并非如人类童年时所见的、秩序井然的小花园,而是一个奥秘绝伦、浩瀚无比的宇宙。

如果我们的艺术不去探索人类正在闯入这大千世界时所碰到的境遇及反思;也不去反映这些反思带来的希望和恐惧,那么, 这种艺术是死的艺术。

……但是人没有艺术是活不下去的,因此,在一个科学的时代里,他创造出科幻小说。

美国总统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叫华盛顿的小孩,他的父亲是大庄园主。

华盛顿经常到森林里去看人们伐树。

华盛顿觉得这是一种很有趣的游戏。

一天爸爸送给小华盛顿一把闪闪发亮的新斧子,华盛顿高兴极了。

急忙拿着斧子到果园里学砍树。

过了许久,他终于将园里的一棵小果树砍倒了。

砍完后,华盛顿便跑出去玩了。

不一会儿,父亲回来了,当他看到心爱的小果树放砍倒了时,就厉声责问起来。

小华盛顿听见父亲的叫喊声,立即跑到父亲面前红着脸向父亲道歉,父亲听了,不但没有骂他,反而夸他是诚实的孩子。

甘肃省临夏县磨川清真寺属于那个伊斯兰教教派

甘肃省临夏县磨川清真寺属于那个教派具体不太清楚。

中国穆斯林从大的方面可以归纳为四个不同的教派:格迪目、门宦、伊赫瓦尼和赛莱菲耶,而仅门宦一派又分属奈格什班顶耶、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三大苏菲教团,以及从几大教团衍生出几十个门宦。

因此,中国内地(除新疆以外)的穆斯林总体可以用“四大教派、三大教团”来概括。

一、格迪目格迪目是中国穆斯林最早的一个教派,或者说是中国传统穆斯林的统称。

最早是由来华经商的阿拉伯穆斯林传入中国的,从时间上推算,大约在伊斯兰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时代,或者更早。

此时,伊斯兰在阿拉伯尚是一个无门无派,高度统一的宗教,因此,最初传入中国的伊斯兰,基本是圣门弟子时代纯洁的信仰和实践。

但是,伊斯兰的传入没有停留在历史的某一个点上,而是不断地进行,持续输入。

尽管中国处在遥远的东方,与伊斯兰的发祥地相隔千山万水,可由于活跃在海陆两条丝绸之路上的商人和文化使者的穿梭,中国穆斯林始终没有脱离伊斯兰的群体。

伊斯兰世界在解读经典中产生的新思想、新观念,很快反映到了中国穆斯林的信仰与实践中。

云游四方的苏菲修行者,在江南频繁地活动,展示苏菲主义的思想;饱经风霜的什叶派在中原大面积传播,将圣裔的高贵和伊玛目的思想传给了中国穆斯林;由于在地缘上的毗邻关系和血缘上的近亲关系,中亚穆斯林将哈奈菲学派的教法体系和玛突勒迪派的教义学体系移植到了中国。

遥远的中国,由于各种思潮在此汇集,俨然成了伊斯兰世界的一个缩影。

格迪目实际就是融合了各种文化传统,尤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深的中国穆斯林,而其明显特点是,分布广泛,文化多元,且在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浓郁汉文化色彩。

格迪目在教义上属“笋尼派”,推崇玛突勒迪派的教义,尽管在有些地区受什叶派的影响对阿里、法图麦、哈三和胡赛尼情有独钟,重视“阿舒拉”节和法图麦太太的忌日;在教法方面,格迪目在承认四大学派的合法性的前提下,独尊哈奈菲学派教法,并受伊斯兰世界思想的影响,认为“教法创制”的大门已经关闭;在个人精神修炼方面,他们积极主张“入世”的精神,不鼓励人人遁世修道。

他们虽然认同苏菲主义的学说,但实际并无严格意义上的修道者,也反对门宦教主的宗教特权。

也就是说,格迪目只注重教乘,对道乘采取默认的态度,却不加以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由于跟汉族人的杂居,汉文化和习俗慢慢渗透到了他们的生活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具有儒释道色彩的习俗和礼仪,如送丧要穿白戴孝,人殁后要过头七至七七、百日,头周年、三周年等。

但对于这些礼俗,格迪目给予了具有伊斯兰意味的解释,从而心安理得地加以遵从。

例如,“七”是一个特殊数字,真主创造的天有七层,真主造的一星期有七天,所以,认为超度亡灵时以“七天”为一个周期具有不同的功德。

上述状况,既是十八世纪以前中国内地穆斯林的现实,又是中国格迪目派的基本特征。

实际上,格迪目就是自伊斯兰传入中国以来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文化形态。

二、门宦 中国门宦的产生,还要追溯到乾隆年间马来迟和马明心的出现,以及两派之间的矛盾。

马来迟传来奈格什班顶耶低声记主的修持方式,这符合稍早由黑达叶统拉•阿发格传来的方式,也是奈格什班顶耶传统的修持方式,因而广为大家接受。

十年后,马明心从也门传来奈格什班顶耶高声记主的方式,仪式简便,从者众多。

一高一低,差异明显,遂将高声记主法叫“哲赫忍耶”(高念派),低声记主法叫“虎非耶”(低念派)。

随着两派矛盾的加剧,门派意识得到强化,哲赫忍耶被斥为“新教”,马来迟的虎非耶以老资格的“老教”自居。

由于二者以组织化的形式存在,以制度化的形式传播,形成了明显的群众性团体,中国的门宦就此诞生。

据考证,“门宦”一词最早出现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河州知州杨增新的奏折中。

“门宦”一词最早是他称,可能来源于汉族的“门阀”、“宦官”、 “宦门”等词,表明一种封建官僚贵族身份的特权。

后来为各门宦所接受,成为自称。

门宦从清乾隆年间开始到现在,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大小超过四十多个,遍及西北各省。

但无论数量多少,均带有共同的特征——苏菲主义传统。

因此,我们不妨说,中国的苏菲主义门派,无论多少,共同组成了一个统一的教派——门宦,因其对经典教义的理解和实践有别与格迪目。

门宦的门派虽然众多,但其宣扬的学理基本一致,即苏菲主义,不同之处在于细节的实践上。

依照苏菲主义学说,门宦追求“三乘”的全美,将其依次看做近主的道路和后世成功的途径。

所谓“三乘”,就是指(1)教乘(舍勒尔提),即履行的五项基本功课(念、礼、斋、课、朝);(2)道乘(妥勒盖提),即在教乘基础之上,在精神导师“穆勒师德”的指引下,从事冥想、赞念、斋拜等功修,以期获得神秘的体验;(3)真乘(哈给盖提),是三乘的目的和结果,即已经达到明心见性、体悟真理的最高境界。

门宦都很重视道乘的修持,一般主张教乘与道乘并修,有些甚至认为无道乘就无教乘,特别强调道乘。

所以,国外的苏菲、新疆的依禅和内地的门宦,名称虽不同,但有相同的含意。

门宦的特征是,以苏菲主义为理论基础,践行修身养性的功课;以导师(老人家、教主)为核心,聚集一批热衷的群众;以道堂拱北为中心,统治所属各地清真寺。

门宦具有组织化、制度化和义理化等几个特点。

中国的门宦,分几种类型,有直接从国外传来的,如花寺门宦、哲赫忍耶、法门、文泉堂;有外籍苏菲来传的,如毕家场、大拱拜、张门、穆夫提等门宦;又有从新疆学来的,如北庄、丁门、洪门等门宦;还有自创的,如胡门和西道堂。

其中西道堂是一个较特殊的门宦,其创始人马启西先生最初想摆脱门宦的专权,恢复格迪目的平等与自由,但终究没有摆脱门宦的组织形式和外在表现,即有教主、有组织、有拱北、有忌日,甚至连“西道堂”这一名字也带有门宦的烙印,只是在教义上倾向于格迪目,没有特殊的苏菲修持,也没有道统的传承。

因此,西道堂是一个具有格迪目性质的门宦。

另外,中国门宦,无论多少,主要归三个大的世界性苏菲教团:奈格什班顶耶、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

有一小部分属于沙兹令耶教团。

奈格什班顶耶教团由中亚布哈拉苏菲白哈文丁·穆罕默德·伊本·布尔哈嫩丁(公元1318-1389)于十四世纪创立,后以中亚为中心传播到伊斯兰世界各地,是传播最广、影响最大的世界性苏菲教团之一。

奈格什班顶耶传到中国,有两条路线:一是从中亚及印度沿丝绸之路传入中国新疆、再传入西北内陆的;一是从西亚的也门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传入中国的。

16世纪初,中亚奈格什班顶耶的三个支系先后传入中国新疆,后又传到内地。

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后,喀什噶尔和卓家族传人黑达叶统拉•阿发格三次来河湟地区传道,招收徒弟,传授奈格什班顶耶。

于是有了后来的毕家场、穆夫提等门宦。

后来马来迟从麦加回来,创华寺门宦,传奈格什班顶耶,马明心从也门回来,创哲赫忍耶,也传奈格什班顶耶。

然而,无论是“哲合忍耶”还是“虎非耶”,都是奈格什班顶耶在中国的分支。

值得一提的是,“虎非耶”和“哲赫忍耶”两个名称中国独有,国外绝无。

二者在国外的源头,都属于奈格什班顶耶教团。

后来产生于奈格什班顶耶的支派门宦,除了直接与哲赫忍耶有渊源关系的,其他都自称或他称为“虎非耶”,主要有:穆夫提、临洮、北庄、胡门、洪门、鲜门、丁门、华寺、毕家场、法门等。

三、伊赫瓦尼 伊赫瓦尼是中国伊斯兰的教派别之一,是继门宦以后出现在西北而与门宦对立的一个教派。

由于晚出于门宦而被再一次称为“新教”或“新新教”。

“伊赫瓦尼”一词系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兄弟”。

该派以此命名,旨在强调穆斯林之间相亲相爱、平等、独立的关系,也符合伊斯兰“众信士皆兄弟”的精神。

该派由甘肃河州东乡族著名阿訇马万福(1849——1934年)创立。

马万福,人称“果园哈智”或“马果园”,原为北庄门宦的一位阿訇。

1886年,他沿丝绸之路经新疆、阿富汗、伊拉克去麦加朝觐,而后留居麦加数年,并在那里求学。

在求学期间,他耳闻目睹了瓦哈比运动的改革,对远道而来求学的他触动很大。

瓦哈比运动的发展和传播与沙特王室的支持有直接的关系,王朝的兴衰影响着改革运动的进展和强度。

沙特王国的政权,迄今有过三次大的更迭:王朝的鼻祖穆罕默德·本·沙特于1720年左右在半岛的内志地区控制了德尔因耶小镇,成为酋长;于1744年跟瓦哈比运动的发起人穆罕默德·阿布杜里·瓦哈卜政教联盟,既推行改革又扩张领地;于1773年建立沙特王国,史称“第一沙特王国”。

在近30年的南征北战中,王国几乎统治了,势力延伸到伊拉克和叙利亚南部。

1803年,王国的军队攻克了麦加,麦加统治者(谢里夫)被迫屈服,沙特家族开始实施对麦加长达近十年的控制。

沙特家族的崛起引起了的恐慌,从其领地中割去,是帝国不愿看到的。

于是,责令其在埃及的总督派兵清剿沙特政权和瓦哈比运动。

1811年,埃及军队到达半岛,经过7年的苦战,终于在1818年摧毁沙特家族的军事力量,推翻其政权,荡平首都德尔因耶,家族首领和瓦哈比运动的头目被押往土耳其政法,家族其他成员逃往科威特等海湾地区避难,“第一沙特王国”宣告灭亡。

1824年,沙特家族成员图尔凯起兵,一举夺下利雅得,赶走土耳其军队,恢复沙特王国,定都利雅得,史称“第二沙特王国”。

但这次建国后,王国势单力薄,仅控制着利雅得及其周边的小片领土,而且还要不时地应付帝国军队的进攻。

1836年土耳其军队再次击败沙特军队,国王菲萨尔被俘,被押送埃及,后逃回半岛。

1865年以后,王国内部因权力之争而发生内乱,内战频起。

1891年,拉什德家族乘虚而入,一举消灭了不堪一击的沙特政权,“第二沙特王国”灭亡,家族再次逃往科威特。

1902年,从拉什德家族手中夺取利雅得,实行了对利雅得及周边的统治。

而后,又经30年的东征西讨,于1932年统一了现有的领土,建立现代。

马万福求学期间(1886年——1890年)正是“第二沙特王国”的最后几年,也正是王国政权最为薄弱的时期,王朝岌岌可危自身难保,对瓦哈比思想的支持就可想而知了。

而且,“第二沙特王国”的势力仅在利雅得,没有延伸到麦加和麦迪纳。

麦加的政权一直独立,自阿巴斯王朝后期(约1201年)就由麦加圣裔家族掌控,推选谢里夫(贵人)执政,由历代王朝加封,唯有“第一沙特王国”的最后10年(1803——1813)被沙特政权掌控,谢里夫先潜逃后妥协。

然而,1924年10月16日,攻克麦加,废除圣裔家族的谢里夫统治制度,实施对两圣地的统治,后来,沙特国王自任“两圣地的仆人”。

所以,在马万福求学期间,瓦哈比运动对麦加的影响比较有限。

而且,马万福可能对瓦哈比运动持一定的反对态度,这从他回国以后的表现可见一斑,因他既没有打出瓦哈比运动的旗号,又没有宣扬瓦哈比的思想。

当国人尚不知瓦哈比为何物时,鼓吹阿拉伯的瓦哈比运动,对马万福来说不成什么问题,但他没有这样做,这说明他对该运动保留一定的态度。

这与当时麦加的政治环境有关,自从沙特政权第一次占领汉志后,该就地区流行着对瓦哈比运动极为不利的宣传,因为为了摧毁沙特家族的势力,瓦解其思想根基,对瓦哈比运动进行了大量反面的宣传。

另外,麦加的圣裔家族对瓦哈比运动及沙特的政权保持高度的警惕,双方时有尖锐的冲突,这从客观上阻止了瓦哈比思想在麦加的传播。

当时的政治和宗教氛围不可能不影响到求学的马万福,但马万福也发现,瓦哈比运动极力反对的许多现象和思想,在也普遍存在,如门宦对老人家权威的信奉,对兴修拱北的热衷,对探望拱北的虔诚,以及格迪目对汉俗的遵守等。

瓦哈比改革运动给了马万福巨大的启迪,他便萌发了改革中国穆斯林思想文化的念头。

回国后,他辗转南方和西北各地,最后联合当时著名的几位阿訇,在临夏地区竖起了改革的大旗。

他结合中国伊斯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凭经立教、遵经革俗”改革的口号。

然而,马万福的改革跟瓦哈比运动截然不同,马万福虽然见多识广,目睹了国外伊斯兰的状况和瓦哈比运动的改革,但他始终恪守中国穆斯林长期形成的思想传统,即笋尼派玛突勒迪派的教义学传统和哈奈菲派的教法传统,这些在瓦哈比运动看来是必须扫除的;马万福提出的“凭经立教”,经典指的就是具有权威性的教法、教义学和经注学典籍,瓦哈比运动回归的经典,指的是和圣训,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马万福依赖的权威经典,瓦哈比运动全不认可,例如教义学方面的,此经依靠的是希腊逻辑学、原子论等理论;教法方面的,作者是伊本阿比丁(1784年—1836年),苏菲奈格什班顶耶门徒,而且反对瓦哈比运动,并把它以赫瓦利吉做比较(见国内通用版本第3册第427-428页);经注学方面的《如海麦阿尼》,注者阿鲁西(1803年—1854年)采用的是典型的“以个人判断解释古兰经的方法”,这是赛莱菲耶所反对的,而且他也是一位苏菲门徒,在这本经注中大量引用了苏菲的观点,还称苏菲大师为“我们的苏菲导师们”等极高的赞美之词(见《如海麦阿尼》,穆尼尔出版社,第1册第7-9页)。

瓦哈比运动推崇“赛莱夫”(前三辈)而跟从罕佰里学派,而马万福则跟从“赫莱夫”(后辈学者)而遵循哈奈菲学派(仅这一项,足以把伊赫瓦尼跟瓦哈比运动截然分开)。

马万福早在改革之初(1891年后不久)就启用“伊赫瓦尼”之名,而沙特的“伊赫万运动”是1910年后由阿卜杜勒·阿齐兹发起的具有政治、宗教和社会性质的运动,旨在让游牧人定居下来便于统治,晚马万福近20年时间,而且“伊赫瓦尼”(إخوان)和“伊赫万”(إخوة)两个名称虽然意思一样,却是不同的两个词。

因此,在命名问题上,伊赫瓦尼受瓦哈比运动的影响,其可能性极小。

在行为实践中,马万福严格区分了“教”和“俗”,即符合经典教义的实践就是“教”(教门),而没有经典依据的传统就是“俗”(风俗)。

由于中国穆斯林长期受汉文化的影响较深,在日常生活和宗教实践中掺杂了一些汉文化的元素,马万福“遵经革俗”要革除的就是这部分东西。

所以,马万福的改革没有触及传统宗教思想的核心,只是对表层进行了批判和改革。

因此,伊赫瓦尼在诸多方面跟格迪目一致,有些地方跟门宦相通。

在信仰原则和教法细节上大家立场一致,即:三者均遵守玛突勒迪派的信条,在认同四大学派的正统性的前提下,独尊哈奈菲派的教法体系;在修行方面,三者公认苏菲主义原理,但伊赫瓦尼和格迪目视苏菲修持为“副功”,不强求人人修道。

伊赫瓦尼和格迪目反对门宦赋予老人家的特权,反对森严的门宦制度,反对兴建“拱北”和探望拱北。

尽管格迪目没有公开站出来批判,而伊赫瓦尼却旗帜鲜明地作为批判的对象,但二者的基本立场一致。

伊赫瓦尼对格迪目和门宦之间普遍存在的汉化现象提出了严厉的批判,例如为亡人过七、百日、周年、丧事戴孝等,也反对格迪目和门宦过除了两大节日之外的忌日,如念圣纪、转“拜拉特”、过“法图麦太太节”、念“阿舒拉”等,反对高声赞圣和吟颂《卯路提》、《麦达依哈》等赞美诗词。

伊赫瓦尼强调纯真的意念,提出了“吃了不念,念了不吃”的细节原则,主张自己的功修自己干,反对出钱雇人念经。

由于伊赫瓦尼的改革思想最初发生在门宦几乎一统天下的河湟地区,针对的也是门宦中不合经典的现象,所以,反对伊赫瓦尼最坚决的,就是门宦。

伊赫瓦尼的一些细微特征,部分地体现在后人总结出的“果园十条”中,即:一、不聚众念《古兰经》,只能一人念,众人听;二、不高声赞圣;三、不多作“都阿”;四、不探望拱北;五、不聚众念“讨白”(忏悔);六、不纪念亡人的日子;七、不用《古兰经》转“伊斯尕退”;八、不干“抬太卧尔”的“尔麦里”;九、主张对“豪空”用“省海勒”(手端)(即:对教义条款以简便易行为原则);十、“尔麦里”要自己干,《古兰经》要自己念,别人代干、代念不行。

值得指出的是,所谓的“果园十条”,是后人总结出来的伊赫瓦尼的特征,并非是马万福或“十大阿訇” 当时提出的改革纲领或行动口号;很可能那时还没有这种提法,尽管这十条中大多数符合伊赫瓦尼的纲领。

据马通先生的调查,“果园十条”是从伊赫瓦尼推崇的经典《妥若盖提穆罕默德定耶》中摘录出来的,笔者查阅这本经,其中确实有“最恶劣的十条异端”之说,但与“果园十条”大相径庭,根本不是一回事(见《妥若盖提穆罕默德定耶》国内通用版本第1册113-114页)。

马通先生在他的前后两本书中对“十条”的表述不尽一致,说明这只是一个口传资料,伊赫瓦尼内部根本没有标准版本的“果园十条”。

笔者很多年前就问过伊赫瓦尼的老阿訇,都说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果园十条”。

因为这十条中,至少第三条和第八条不是伊赫瓦尼的号召,虽然伊赫瓦尼比其他派别的人伸手作“都阿”的次数较少,但从来不号召“不多作‘都阿’”;虽然伊赫瓦尼严格遵守主命功修,但不倡导“不干‘抬太卧尔’的‘尔麦里’,即副功”。

而且,第九条就根本不是伊赫瓦尼的主张,伊赫瓦尼在教法问题上绝不苟且,甚至把为挑选简便易行而在各学派间穿梭的行为看做是“易离哈底”(叛教)。

另外,伊赫瓦尼还注重穆斯林的外在特征,如男人留胡须,女人戴盖头。

伊赫瓦尼当时还禁止妇女缠足,顺应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时代潮流。

伊赫瓦尼在组织形式上跟格迪目一致,即没有统一的领导,没有统一的组织中心,各地教民之间互不隶属,只是为了团结和相对的统一而自行组成以城镇大寺为中心的教坊群体。

马万福无心创立一派,但他的改革思想迅速受到门宦的反对,遭受孤立和打击,自然就形成了一派。

四、赛莱菲耶“赛莱菲耶” 是十八世纪在阿拉伯半岛兴起的一个旨在回归伊斯兰早期传统、净化伊斯兰信仰、阻止异端侵蚀的现代改良运动,但随着其思想倾向的理论化和改革行动的群众化,逐步变成了具有统一纲领和某种组织形式的教派。

十八世纪的阿拉伯半岛,特别是两大圣地,与外界的联系和交流是非常频繁的,穆斯林世界的各种思潮通过一年一度的朝觐会集中到那里,因而在理论和实践上既呈现出多样化,又显得比较混乱。

有感于这种现象,具有使命感的伊斯兰学者穆罕默德·阿卜杜勒·瓦哈比(1705——1792年)发起了正本清源、回归经训的改革运动。

它来势迅猛,从者众多,很快在宗教界和思想界产生巨大的影响,进而引起了一系列当代重大的政治、社会、宗教和思想的革新。

“赛莱菲耶”一词取自阿拉伯语“赛莱夫”,意思是“过去的”、“前辈”、“过去的人和事”等意,该词在《古兰经》和圣训中也是以这样的意思出现的。

而真正“赛莱夫”所指的,便是伊斯兰早期的“前三辈”,即穆圣之后的圣门弟子、再传弟子和三传弟子。

所以,“赛莱菲耶”便有了特殊的含义,指“前三辈”的精神境界和行为方式。

他们的境界和方式包括:《古兰经》和圣训是解决一切问题的依据;对没有经训依据的宗教仪式和思想应加以否定,以净化伊斯兰的信仰与实践。

根据阿拉伯人和穆斯林的习惯,由穆罕默德·阿卜杜勒·瓦哈比创立的派别应该被称为“穆罕默德派”或“瓦哈比派”,但二者都遭到了“赛莱菲耶”的极力反对。

该派喜欢自称为“赛莱菲耶”,一方面表现了反对人物崇拜的决心,另一方面表示它有更深远的思想渊源。

“赛莱菲”的提法,据说首先缘于9世纪伊斯兰法学家教义学家艾哈迈德·本·罕佰里(公元780 年~855 年)提出的“清廉的先贤(赛莱夫)”的概念。

罕佰里教长是伊斯兰教四大教法学派之一——罕佰里教法学派的创始人,又是罕佰里教义学派的创始人。

他生活在阿巴斯王朝初期,当时阿拉伯人走出半岛,从沙漠游牧生活过渡到城市定居生活;伊斯兰文化从半岛单一的宗教信仰体系融入多元文化汇聚的开放模式。

境况的变迁给伊斯兰带来了新的挑战,希腊、波斯、印度的思想,通过不同的渠道进入伊斯兰的学术领域中;希腊理性主义倾向以穆尔泰宰莱派的形式在伊斯兰教义学中大行其道,严重威胁着伊斯兰的纯真性。

面对这种情况,罕佰里教长提出了回归纯真的伊斯兰传统的口号,要求回归经训(《古兰经》和圣训),回归“清廉的先贤”对经训的实践,反对外来文化的侵蚀。

罕佰里派尊奉“赛莱夫”(先贤)、回归传统、正本清源的思想,正是后来“赛莱菲耶”思想和精神的源泉。

“赛莱菲耶”有几大明显特征:(1)以经训明文为依据,裁决事物的合法与非法;(2)教法上隶属罕佰里学派,不认同历史上形成的其他教法学派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主张可以游离于学派之外,可以根据经训自行“创制”(伊智提哈得);(3)反对苏菲主义,特别是对苏菲导师的信奉,以及对圣徒和拱北的崇敬;(4)反对一切非伊斯兰的习俗和传统,包括没有经训依据的各种礼仪;(5)反对伊斯兰历史上的文化创新,如教义学、教法学、经注学、哲学等精神创造和理性成果。

赛莱菲耶于十八世纪兴起后,受沙特家族的扶持与推广,很快成为沙特家族统治下的内志地区的官方意识形态,并逐渐传播到了其它海湾国家和周边的地区。

赛莱菲耶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传入我国,公开于五十年代,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成为我国最新的伊斯兰教派,虽然人数不多,但许多地方有不同规模的分布。

1936年,时任青海省政府主席马麟组织部分阿訇,前往麦加朝觐,声势浩大,影响非凡。

成员中有学识渊博的阿訇马得宝(1867~1977),又称“尕白庄”,因他为河州广河白庄人,还有优努斯阿訇,叫马正清,人称“老阿林”。

他们朝觐期间,正是伊本沙特夺取政权后大力扩张的时候,瓦哈比运动在两大圣地如火如荼地进行。

马得宝和马正清深受其影响,并完全赞同瓦哈比运动的主张,回国后旗帜鲜明地宣传赛莱菲耶和瓦哈比运动的主张。

但他们的行动受到了伊赫瓦尼阿訇的抵制,以及马步芳家族的压制,宣传工作进度缓慢。

1949年河州解放后,马得宝等看到公开宣传赛莱菲耶主张的时机日趋成熟,遂以尕王寺据点,向河州八坊的各伊玛目发出倡议,要求推行赛莱菲耶主张。

1950年6月,马得宝和马正清号召17位阿訇于6月中旬的“主麻日”分别在各自寺中宣讲赛莱菲耶思想,但响应者极少,反而他们被人指责背叛了伊赫瓦尼,宣传“异端邪说”。

于是,双方的矛盾日益激化,马得宝等人从伊赫瓦尼中正式脱离,另起炉灶,创建了赛莱菲耶。

由于赛莱菲耶属罕佰里学派,礼拜时抬三次手,因而在民间被称为“三抬”。

赛莱菲耶跟中国其他三大教派之间的差异,在教法上属于哈奈菲派与罕佰里派之间的差异,在教义上属于早期以罕佰里教长为代表的“赛莱菲派”与玛突里迪派之间的差异。

无论从原则还是细节,赛莱菲耶跟其他三派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从客观上就表现出了一个独立教派的形式。

这里需要特别澄清的一个问题是,长期以来学界和民间许多人误以为伊赫瓦尼就是瓦哈比运动或赛莱菲耶在中国的延续,或者说赛莱菲耶是伊赫瓦尼中的一支。

实际上,伊赫瓦尼和赛莱菲耶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教派,不可同日而语,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伊赫瓦尼严格遵守教义学派中“玛图里迪派”的学说,赛莱菲耶不但不属“玛图里迪派”,而且严厉批判这些教义学派别;第二,伊赫瓦尼在教法上严格遵从“哈奈菲派”,恪守“创制之门关闭”的原则,在承认四大教法学派的基础上独尊“哈奈菲派”,而赛莱菲耶却认同“罕佰里派”的教法主张,但不独尊“罕佰里派”,却主张根据经训独立“创制”;第三,赛莱菲耶是国际性的教派,很多国家都存在赛莱菲耶这一派,而伊赫瓦尼则是中国的一个教派,而且带有中国传统伊斯兰文化的烙印,是赛莱菲耶改革的对象。

教派是在不同的时期对经典解读的结果,是宗教思想发展的产物,并非伊斯兰本身。

新的教派不断产生、壮大,老的教派也会弱化、消失。

穆斯林不可在教派问题上钻牛角,要以文化动态的视角看待这一问题。

各教派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一刀切的界限。

从文化创新的角度看,教派的存在是有积极意义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选自兰州大学教授丁士仁《当代中国伊斯兰教教派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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