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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里的父亲读后感400字

时间:2020-03-28 09:49

求《读者》上的“父亲快跑”“消失在风中的幸运草”和“四壁雪”的读后感,400字左右,谢谢

“父亲快跑” 摘自《静水深流》一书  文章中描述的主人公——赵云亭是笔者的父亲,笔者听父亲讲述当年他经历的一些事情。

《读者》摘取的是主人公在大哥死后跟随八路军“闹革命”的一段。

尽管不长,但倒是显示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那种迫切的心情。

  开头是这样的:父亲说,那是他平生跑的最快的一次。

  说这话的时候,父亲已经七十岁了。

七十年的光阴是一条河,在他的眼神里一漾一漾的  我知道,他又看见了那束跳跃的阳光,那个在大平原上奔跑的少年.......  父亲赵云亭,1930年出生,1944年参加八路军.......  文章中介绍赵云亭 所在的村子里有许多鬼子,大哥因暴露身份被鬼子杀害了,那年大哥19岁。

父母经受不住打击相继去世。

为了生计,姥姥把赵云亭送到啤酒厂当童工,但是听说家乡“闹八路” ,便一猛子扎了回去。

当上八路后,随队参加了不少战争。

部队的生活很艰苦,在打仗中的部队更艰苦。

走着路打盹是家常便饭。

有时经常尿裤子,不能洗也不能换。

最后裤子都冻上了。

得了疥疮,手烂的都拿不起筷子。

最后,文章里说道,1946年秋的一天,赵云亭正在为伤员做手术,敌人打了过来,主刀医生一边安排撤退 一边叫他拿好设备赶紧跑。

  父亲的眼神里,阳光一跃一跃的  父亲说,那是他平生跑的最快的一次。

  我静静地听着,眼前又绵延开那秋日你莽莽苍苍的大平原,耳边是呼呼做响的风声  和一个十六岁少年浊重的呼吸,我知道,父亲跑向的,是他生命中最向往的地方..........  说道打仗,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其中的残酷。

现实中的战争远远要比影视节目中来的血腥、残暴。

我一直认为去参加过战争的人,不论是胜利还是失败都会被蒙上一层恐怖的阴影。

一生难以磨灭。

最近看见报道说一个93岁的抗日老兵用微博讲述自己亲临受降仪式的过程。

  战争电影我是接受不了的,因为曾经有一个画面让我刻骨铭心。

一群伤员被抬到救护站,一个被炸吓了的战士抓住护士的手说“救救我。

”护士一边安慰伤员,一边在伤员的额头上用口红写下了“F”。

“F”代表不要救治。

有时候,你要看着一个人死去。

不是不能救,而是在有人比他更需要救治。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四壁雪》  苏东坡曾有一间雪堂,绘雪于四壁之间,这是文人的一分雅致高深。

我也有小屋一间,四壁如雪,不曾装饰瓷砖或实木,虽则异曲同工,但到了咱这里,其实只是懒人的闲情。

于是,一人一屋,持本来面目,素面相对。

  时间愈久,愈爱这一室虚白,像画面中都会有的大片留白,情味隽永。

世界至繁,天地至简。

而这小小一室,容得下一个人万千思绪。

坐在这简单的四壁之间,无琐事之繁,独品一刻之闲。

  我们需要的生活,其实比想像的更加简单,正所谓:“广厦千间,夜眠七尺;良田万顷,日食三餐。

”身无长物,是一种让人羡慕的状态。

也许,我们本来就不必为太多的贪念买单,美丽风景,看过就好。

  庞杂的愿望往往夹杂着太多额外的奢想,付账时常常随着别人的风向。

人们有时忘了自己的初衷,我们钟爱的也许并不需要这么复杂和庞大。

加法生活里充满着太多多余的对比和向往。

  不如试试减法生活,如这四壁白雪,保留一点天真和素朴,放轻松,抛开重负,世界还是一样美好。

  没有什么不能舍弃的追逐,也没有什么不能停下的急驰。

我们需要一个小小的角落,简单而宁静,可以放松自己。

我们需要一段留给自己的时间,想好一些事情,过去或者未来。

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是静静地坐在这里,发一会儿呆,便觉得无限的美好。

  四壁雪,澄静一刻时光。

  《消失在风中的幸运草》  童年时,住在新社山上的那几年是全家人最快乐的时光。

到现在我还不是很清楚,这究竟是因为那段时间正好是我的童年,还是因为那里幽静淳朴的环境?无论因为什么,这童话般美好的日子,即使随着岁月流逝,一去不返,在我的记忆中也始终闪闪发亮。

  然而,值得珍藏的记忆,并非样样美好,其中也会有些许遗憾。

  大约在我七岁的时候,农场里有一对从事植物研究的夫妻,两人都拥有博士学位,既专业又亲切,非常受人尊敬这对夫妻的宿舍旁边有一亩棉花田,我常去那儿玩耍、一个黄昏,我在棉花田边遇见博士夫人,她的脸上充满惊喜的表情,小心翼翼地将手上的酢浆草凑到我的眼前:“仔细看哪!这就是传说中的幸运草,它有四瓣叶片,跟其他酢浆草完全不一样,可以带来好运哦。

”  真的是很神奇啊!山上的任何一条小路两边都长满了酢浆草,每株都是绿油油的三瓣叶片,唯独她手上的酢浆草是四瓣叶片,而且墨绿中带点金黄色,非常奇特。

  虽然我看不见自己的表情,但是我很确定当时的我绝对两眼发光。

  “可以让我拿回去送给妈妈吗

”她迟疑了几秒钟的表情,令我印象非常深刻。

然后,她把手上的幸运草放到我的手中。

对刚上小学二年级的我来说,应该是像中了彩票那般雀跃吧,一溜烟地,我捧着这株幸运草狂奔回家。

  遗憾的是,半路上它被风吹走了。

人生的无常,我竟在年纪那么小的时候,就深深体会到。

  在夕阳西下的余光中,我翻遍了路边的草地,就是找不到那株聿运草,万分懊恼的我,在路边踌躇到天都黑了,才悻悻地走回家。

  “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吧。

在当时,这个想法很快说服了自己。

我顶多只是很扫兴而已。

但是,往后的人生里,只要妈妈遇到什么不顺利的事,我都会加倍地自责。

无论我成长到十岁、二十岁还是三十岁,内心里那个搞丢幸运草的七岁小男孩都会跑出来责备我。

  希望对你有帮助

《用什么来填满房间》读后感 作文 400字 倪文涵

我读了《小故事,大道理》中的《用什么来填满房间》,讲的是这样一件事:一位睿智的父亲考验三个儿子,想出了一道难题,分别给了三个儿子100元,让他们用100元买想要买的东西,必须占地超过100平米的巨大仓库。

大儿子想了很久,买了最便宜的稻草,结果连仓库的一半都不满。

二儿子聪明一些,买了一捆捆棉花,将棉花拆开,但不满三分之二。

小儿子看到了哥哥们的做法,决定买许多火柴,然后用打火机把火柴点燃,光明把仓库装满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小儿子的智慧在于他明白什么东西最能充实空间。

蜡烛虽小,但可以在瞬间充满房间,一道似复杂的问题就这样迎韧而解。

其实心灵也是一样,只有光明和温暖能充实我们的心灵空间。

元帅的童年观后感400字

参考时光似水,流经的地方,就是,我们的一生,短暂而美丽。

春天终于来了,阳光明媚,温暖人间。

脱去穿了一季厚厚的冬装,身体轻松,心情也轻松,不感觉压抑。

这种感觉刚刚好,不冷不热,暖暖的阳光洒在身上,仿佛在情人温暖的怀抱。

今天儿子上学报到,因为不知道几点出来,就在路边等着,这么美好的天气,当然不愿意坐在车里傻等。

斜斜的靠在路边的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干上,面对着阳光,有一种久违的温暖穿过心房。

儿子上幼儿园时,离家挺近的,一般都是母亲或爱人在接送。

那时我也忙,加之工作不准时,很少去学校接送的,每每路过学校门口时,必见很多的家长围在校门口,心感奇怪,那有这么多人

不就是孩子放学么,有必要劳师动众的,把学校和道路都堵得水泄不通。

现在自己每天也接接送送的,方明白,孩子都是父母手心的宝,容不得一点突略和大意。

现在的家庭绝大多数都是一个孩子,千万宠爱集一身,能不娇着宠着么。

人生为了什么,还是不想孩子快乐成长,长大了有出息,父母亲人健康无恙。

至于对自己,亏点就亏点,苦点就苦点,人,生下来就是要吃苦的,不苦能创造条件么,能有条件幸福么,只要亲人们幸福了,自己也是幸福的。

经常在学校门口等儿子放学,等的时候从不着急,很有耐心。

等的时候可以放倒座位躺在车里听听音乐,听听新闻,或看看书,我的车里书是必不可少的,就是为等人时,或堵车时看的。

等待的时候看书,心会很静,看得认真,因为没有地方可去,又不能做什么,这时候心情就特别简单,人无选择,自然单纯。

等待也是一种幸福,似在守护着一朵花盛开,可以触摸到美好的未来。

站在阳光下,有很多的心事和往事徐来,平时被突略,被生活覆盖的一些细微,会在静止的阳光里无限的放大。

麻木的心似乎鲜活了,倾耳而听,花开在远方,还有阵阵清香袭来。

想起了,孩时自己读书的一些经过。

小时候我是在乡村长大的,在那里渡过了我的童年,直至上初中才离开。

学校是在我们村与另一个村的结合处,离家有四里地许,我要从村子的最南头,一路穿过村里的每个小生产队,经过田野,经过村庄,沿着乡间的曲径的小路,听鸡鸣犬吠,闻着一路的庄稼和草木花香,每天在阳光中抵达,暮色里归返。

那时候的天空,真蓝,晚霞也很灿烂。

因为有些远,所以,每天都要早一点起来,和伙伴们结伴而行,很少有迟到的。

小时候成绩挺好的,一直是班长,更要以身作则,可能也是从打小起,就养成了提前做准备的习惯,宁愿提前一点,多花一些时间准备也不喜欢迟到,到现在还是如此的。

有些习惯,是从小养成的,直到老去也更改不了。

所以人说,孩子要从少儿养起,培养好的习惯,会一生有益。

小时候,家庭条件不算太好,因为父母不和的原因,父亲经常不给我们学费。

记得在我读三年级时,那时才十岁,我就一个人从老家坐车,经过二天一夜的路途到父亲的单位拿学费。

那时的路很不好走,先从家里出发,走路去镇上坐汽车,再坐长途汽车,再转火车,有一次还坐过轮船。

那是我人生每一次坐船,觉得好大好大的,太庞大太神奇太有意思了,而现在看来,就不过如此,一舟渡轮而已,能有多大。

可在那时,在孩子眼里,是非常的稀罕。

途中还要倒几次公交车,最后,再坐火车,而去父亲单位每天只有一趟列车,所以,每次都是在暮色中抵达。

路途也不算远吧,300多公里,一路上要转七,八次车,转得人晕头转向的,现在快多了,可以朝发夕至。

那时,我小,个子约1有米2多,其实是要买票的,可一个小孩子谁管,我见缝就钻,到现在我还记得在衡阳火车站是怎么逃进去的。

那时,验票口都是一排一排的墨绿色的铁栏杆,缝挺大的,孩子嘛,身子都单薄,我是从铁栏杆缝间钻的,先把头钻过去,身子再一挤就过了。

反正,一路上都没买过票,只带了一点点钱在路上买包子吃,晚上困了就睡火车候车室的长椅。

我记得到父亲单位时,父亲很惊异,问我怎么来的,我很神气的告诉父亲,自己一个人来的,父亲听了都惊异的张开了嘴。

现在的孩子太宝贵了,去那都跟着,生怕丢了,走失了。

那时候生活条件不好,家里孩子都多,谁顾得上那么多。

孩子都象似小草,丢在那,就在那生芽长草,贱生贱养的,也很快乐很健康。

现在条件好了,都在意孩子,当宝贝一样的珍惜,也就失去了很多快乐,没有自由。

天天放学就锁在家里,不是玩电脑,就是看电视,见不到阳光,看不到草木,玩不了泥巴,接不了地气。

所以现在的孩子身体亚健康着,不象我们那时,象小狗一般的活泼,欢乐,茁壮。

孩子象小草,应该快乐的成长,没有约束,自自然然的生长。

再后来大了一岁,读四年级时,自己做了一个木厢子。

厢子四四方方的,高30来厘米,宽40来厘米,长有60来厘米吧,厢子里面四周用塑料薄膜裹上棉花钉住。

棉花是从家里不用的破旧棉衣里掏出来的,背带是用一条皮带头坏了带子还好好的军用腰带做的,小时候,那种军用腰带很流行的,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把腰带用钉子牢牢钉在厢子的两端,非常结实好使。

每天上午去6里地外的小镇进货,一般每次进60根左右,太多了怕卖不掉,多了我也背不动。

冰棍只有两种,白糖和绿豆冰棍,白糖冰棍进价2.5分钱,买3分钱,绿豆冰棍进价4分钱,买5分钱,绿豆冰棍钱赚得多些但是买的人少。

所以,每次都进50根白糖只配10根绿豆的,另外,每进10根,冰厂还赠送1根,这样一厢子装了66根,背着也挺沉的。

去进货的时候,要看天气,天气越热,太阳越大,冰棍就越好卖。

最怕就是突然下大雨,那就完蛋了,大人都躲雨去了,再说下雨了,天就凉了,谁买呀。

我记得遇上过一次,突然就下雨了,还剩下20多根,吃得我和爷爷的腮帮子都冰了,最后,只好装在大瓷碗里,化成冰水喝了。

心疼呀,那是钱买来的,那一厢子冰棍不旦没赚到钱,还赔了。

哈哈,这应该是我一生第一次赔钱生意吧,现在想起来觉得好笑,当时可心疼了好几天。

一般都是去小镇上进货,回附近几个村子卖冰棍。

其实,别的村也是可以卖的,也不是胆小,只是村里的狗太多。

没去农村的孩子是不懂的,农村的狗又多又凶,特别是那种大型的,黑黑的那种,要是逼到你眼前,简直象小老虎。

到现在我还记得,在一条我们上学必经的路上,那户人家就养了条大黑狗,每次见我们过时,都狂呼猛叫,张扬得不得了。

如果人多还好点,它只是叫叫,如果一个人路过,它绝对会碾屁股咬你,所以,我要是一个人过那上学或卖冰棍,我情愿绕远一点,也躲过它。

卖冰棍是有绝巧的,你得看人看天。

天气热,太阳大时可以多进货,看到有大人带着小孩子的,你就别走,大声的哟喝,反正你得在周围转来转去的,可以先买别的大人的冰棍,小孩子肯定眼巴巴的看着你冰厢,哭着,闹着要吃,最后,大人肯定会给孩子买的。

这事我经历多了,每次十有九次成。

另外,你不能往人堆里钻,人太多了,谁都不想掏钱请别人吃,你得找机会分散他们,挨个的买。

一般来说,放暑假时,正好是农村杀禾种庄稼时,人民都在田里埋头勾腰苦干,天气热,稻田里蚊虫又多,一身又痒又热。

这时,最爱吃冰棍了,你只要去,包证能成,有时候一厢子冰棍没走几家就卖完了。

最多的时候一天我卖了三厢,人都累坏了,天那么热的,自己还舍不得吃,巴不得全卖了才好。

那时候,还没有读[卖炭翁}这课文,但道理我是明白的,卖炭翁是心忧炭贱愿天寒,我是愿天炎热好卖冰。

哈哈,现在想来,挺快乐的,那时还真的苦又累,小小的身子背着个木厢子,在烈日下来来回回的,能不辛苦么。

不过能赚到钱,可以到处走走,看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人交往,也是很快乐的。

最放松的是卖完冰棍后,回家了,一个闷子扎进家门口的水塘,整个人沉在水底,反反复复几次,人就清凉了。

为什么要扎在水底呢,不经历的人是不明白的,太阳大时,水面也滚烫烫的,挨在皮肤上象碰着了开水。

越沉在水底,水越深就越凉,你可以伏在水底,听到很多平时听不到的声音,有鱼吃草的声音,鱼在水面翻滚的声音,水流进流出的声音,还是,就是水压在耳膜上的翁翁声。

若睁开眼,眼前一片昏黄,水压在眼珠子上,有些些的扎痛,运气好的时候,可以看到鱼从眼前游过,那种款款而来的感觉,很新鲜。

杀完了禾,田野里就干净了,稻苗还柔柔弱弱的,在田里不占地方,整个田野看起来很空旷,辽阔。

这时候,青蛙,泥鳅和黄鳝就没地方躲了,最好呆捉。

抓泥鳅的工具有现成的卖,分夹子和插子两种,夹子是铁打的,短,方便好使,但远一点的就够不着。

插子也是铁打的,呈一个细长的V型,中间留着细细的缝,插下去刚好可以夹住泥鳅。

插子的底部有个圆洞,用来装木棍,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的身高装上适合的棍子,这样,你可以插住远一点的泥鳅,不至于,看着泥鳅又呆不着。

还有一些配套工具是必不可少的,如套青蛙用的罩子,用铁丝绕一个圆圈,留个手柄绑在木棍上,圆圈上系紧套子,套子是那时候常用的一种塑料网袋。

(收紧了收成一根线样子的,张开了挺大的,可以装很多东西的那种塑料网袋),新塑料网袋肯定是不能用的,只有那种用过的,张得大大的才好使,可以罩住青蛙任它在里面活奔活跳的。

还有照明的工具是必不可少的,那时候还买不到象矿工用的那种控照灯,就是有也买不起,小孩子出去能赚几个钱,大人也不给买的,就只能自己做了。

在木棍的一端绑上旧棉絮,用铁丝绑得紧紧的,绑的时候一定得多绕几圈,这样子结实,经久耐用。

用吃过了的水果罐头瓶子装煤油,在罐头瓶子口绕几圈铁丝,再在往上延伸两条一般长短的铁丝绕在木棍上,就可以用了。

点燃后,火挺大的,烟也挺大的,还有些炼油燃烧后刺鼻的呛人味,不过可以照亮四周好几个平方,什么青蛙呀泥鳅的,在明亮的灯火下无处隐身。

如果,从远处看,一团团的灯火漂浮在黑幽幽田野间,象一个个巨大的萤火虫。

我们不用靠近就能知道,那个方向有人在抓捕了,这样我们可换另一线路,省得重复了没得抓。

这是最先开始用的,后来赚了钱,就买了个手电筒,倒是方便多了,但是,没了那种灯火通明的感觉,小孩子嘛,都爱玩火,总觉得失去了一种乐趣。

万物都各有利弊吧,有得到就有失去,不可能鱼和熊掌兼得,样样都想占有。

一般在晚上吃了晚饭后,几个人结伴而行,其中就数我小。

每次必须得由大人带着,因为,有时候要去很远的地方,去别的村庄抓,天黑黑的就找不到路,再说,也怕出意外。

因为我小,所以,我也就抓得小一些,不过,也有运气好的时候,有几次我超过了他们,比他们抓得多,那我就会很快乐,觉得自己不比大人差。

夹泥鳅,一定要手稳,看准了,要一击就中,不然,泥鳅就跑了,或钻进洞里,基本上没有夹第二次的可能。

而黄鳝就笨笨的,即使你夹痛了它,它也不进洞,也不跑远,基本上没有失手的时候。

不过,那时候小,不懂得什么营养不营养的,只知道黄鳝不好看,又不太好卖,要是放在现在,可老好卖的了。

抓青蛙分杀禾前后,杀禾之前,那时候虫多,田里的青蛙到处都是,但是,因为有庄稼障碍,不好呆。

杀完了禾,青蛙就不在田里呆了,都跑到沟里,水塘里,渠道里,或河边,杂草丛里。

夏天的农村,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蛙叫声,整个田野,整个村庄蛙声一片,我也是在那时候学会了模仿青蛙的叫声,似模似样,很神似。

青蛙挺好找的,老远就可以听到它的叫声,可以顺着声音贴过去。

青蛙是很机灵的,你得轻手轻脚,稍不注意发出点声响,它就不叫了,你就找不到它的位置,你要是瞎头瞎脑的一顿乱捕,保证你一晚上也呆不住一个。

要是发现了它的位置,先沉住气,稳一稳神,观察一下它四周的情况,然后,想好了方案再行动。

首先,你得轻手轻脚的靠近,不能让它在你够得着之前让它发现,不然,它就跳走了。

到了可以够着能抓的位置,先稳一下神,计算好最佳的出手角度,慢慢的把套子悬空在青蛙的正上方,然后果断的,迅速的罩下去。

成与不成,得看出手的速度和运气了,若罩不中,那就宣告抓捕失败,基本上没有第二次抓获的可能,甚至连周围的青蛙也没有抓捕的可能。

一般来说,出去一晚上在3个小时左右,当时是没有时间概念,这是我现在概约出来的,反正每次带头的那个抓得差不多了,就回家,那时候的青蛙真多。

虽然,每次出去那么久,也挺累的,但是,我很开心,很快乐。

一来可以赚到钱,交完学费还能补贴家用,二来,可以消磨时间,贴近大自然。

去山野田间,最怕是遇上蛇,对于小孩来说,太恐怖了,大人则毕竟好对付。

有一次,我走在最前头,因为到处找青蛙,天黑黑的又看不清,就没留意到我身体的侧旁有一条蛇。

等别人发现告诉我时,我离蛇只有2米左右的距离,蛇挺大的,青黄色,整个身子盘在一起,头昴得高高的,吐着粉嫩嫩的信子,支支支的,好象要对我发起功击。

吓得我全身都僵了,傻傻的动也不敢动,其实,这是对的,不动蛇才不会进攻你,你要是转身逃跑,蛇准扑上来咬你一口。

后来,是一个大人上来解的围,用捕青蛙的长杆子赶走了,吓得我手脚发软出了一身冷汗。

从那次后,我就很当心,很留意,也很少走最前头了。

每次抓了泥鳅和黄鳝回来,用大脸盆装着,倒上水养着,不能让它干死。

活的买价高些,死的一般挑出来让家里做成美味吃掉,反正,整个夏季都吃的是青蛙和泥鳅,香甜得不得了。

泥鳅可以做好几种味道来,伴着不同的辅料,有炒的,清蒸的,油炸的,可以切成段状,也可以整条整条的吃,反正,泥鳅不大,可以张开嘴,一口塞进嘴里,嚼得满嘴流香。

而青蛙一般都是炒着吃,配上火红的辣椒,烧好了呈在饭桌上,满屋子的香气,老远就能闻到。

有时候,抓的青蛙和泥鳅让别人带到镇上去卖,在家里过好了称,等大人卖了回来给钱。

因为,要扣除死的,还有水分什么的,再说也不知道当天什么价,反正别人说了算,觉得有些亏,就自己去镇上卖了两次。

大镇离家有十几里地,要逢五逢十才赶集,赶集的时候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买东西和卖东西的,闹哄哄的,似一个巨大的水锅烧开了水,沸腾腾的。

在那时我幼小的眼里,算得上繁华的,不过,打小我就去父亲的单位,见过些世面,路经几个城市,心里倒也不害怕。

只是,人太小了,不懂得做买卖,又没有称,老是问别人要,就不方便了。

只去了两次,后来再也没去了,太累人了,感觉比自己抓捕还费劲。

其实,村里也有人收购的,只是价钱低点,但是方便呀,就都让他们收走了,倒也省事。

一年里头,暑期有两个月的假期,如果勤快的话,可以赚到几十块钱吧,具体赚到了多少自己也忘了,反正赚到的钱都给了母亲。

现在只记得一些大概,具体的细节都忘了,可在阳光下,冥心细想时,蓦然间,又觉得那么清晰。

时光如水,光阴似刀,对于岁月而言,没有什么可以抵挡,一切在悠远的岁月里都渐渐模糊,渐渐的淡忘。

过去的时间太长了,自己也不知道当时是什么感觉了,只记得母亲笑得很开心,自己每天数着那些零零碎碎的也很开心。

人生,不是要拥有什么,不一定非要达到自己理想的高度。

只要,自己努力了,踏踏实实的活着,经历就是一种财福。

阳光暖暖的照在我身,心思在无止境的漫延,穿透了岁月,我仿佛倏然间回到了从前。

多少年被遗忘的往事,在阳光里如水一般的流过眼帘,生命是一段经过,不管苦难与美丽,都印证着我们的一生。

蓦然回首的时候,那些苦涩的日子,也觉得甜。

几十年人生,数十载奔波。

蓦然回首那,浮生一瞬间。

《青铜葵花》读后感 400字左右 急

青铜葵花》读后感——痛苦中的幸福 《青铜葵花》讲的是一个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

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

,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了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甚至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聪明的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马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地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避免葵花挨骂,青铜勇敢地代妹妹受过;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老小相濡以沫、同心协力,艰辛却又是快乐生活着,从容坚韧地应对着洪水、蝗灾等一切苦难。

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失去妹妹的痛苦使青铜仰天大叫,他从心底高喊出了一个名字——“葵花”

喊声震动了所有人的心灵。

他们是大麦地最贫穷的一家,却是最幸福的一家,虽然贫穷给他们带来了很多的困苦,但对于这些,他们总是一家人心连着心去面对,因为他们相信一切苦难都会过去,他们相信风雨后会看见彩虹。

平静的水面练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生活造不出时代的伟人。

苦难几乎是永恒的,不论是在什么样的时代,苦难总是围绕着人们,困苦总是让人无奈,却又力不从心,也许我们需要的是面对困苦时,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态度,就像罗曼。

罗兰说过的那样:“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进痛苦。

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

这两位是姐妹,而且都是圣者。

他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

他们是力,是生,是神。

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即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

饭能体会他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痛苦的美丽——读《青铜葵花》有感美丽的痛苦谁都能看见,但痛苦的美丽呢

——题记她,一个懂事乖巧、善解人意的女孩——葵花。

他,一个不会说话、爱护妹妹的男孩——青铜。

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后,我的心中就深深记下了这两个孩子的名字,他们兄妹两个情同手足,形影不离,在大麦地这个充满着善良、朴实的地方快乐的生活着,无忧无虑,演绎着一幕一幕让人潸然泪下的活剧……青铜,葵花。

葵花,青铜。

两者密不可分。

一头牛独自拥有广袤无垠的草原便会有无限的寂寞;一条鱼独自拥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便会有无限的寂寞;一只老鹰独自拥有一碧如洗的天空便会有无限的寂寞……葵花和她的爸爸来到大麦地的干校,相依为命。

可是,葵花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她只能在爸爸下班后回家的一点点时间和他说说话,聊聊天。

作为一个城里的孩子,面对一切陌生的境地,我相信她的心中一定有自己的思念,有自己想要实现的愿望。

也许她盼望自己变成一只骏马,可以摆脱自己的寂寞。

可是,很不幸的是,她偏偏是独自拥有一碧千里的那一只骏马,她的奔腾只能显现出草原的广阔,甚至她只能听见回荡在耳畔的呼呼的风声,连周围的优美景色都无暇顾及,致使她的心更加寂寞。

而住在河对岸的青铜和葵花有着一样的感受,若说葵花的寂寞是一只骏马的寂寞,那么青铜的寂寞更像是一条鱼的寂寞。

他原本就聪明、自由自在,然而突如其来的意外使得他的耳朵失聪,从此与世“隔绝”。

他把自己的内心封闭了起来,他唯一的伙伴便是家中的好头牛和那美丽的大自然。

他整天都带着牛在田野里,小河旁散步,他们俩虽然一个是人,一个是牛,但他们却像是一对好兄弟,整天都黏在一起。

青铜的心没人猜的透,他的心里像是一片浩瀚的夜空,深不可测。

葵花父亲的去世让葵花和青铜做了一家人。

说来也怪,葵花好像一出生就和青铜他们是一家人,自从葵花第一部踏进青铜家的家门时,葵花就是青铜家的女儿。

在那个穷困潦倒的年代,大麦地是附近几个村中最穷的一个村,而青铜一家又是大麦地中最穷的一家人,在那个穷困潦倒的年代,青铜一家人不怕困难,不怕钱财上的缺陷,毅然决然的收养了葵花,那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

是的,葵花是不幸的,可她又是万幸的,因为她遇到了青铜一家,而自从有了青铜这个哥哥后,葵花和青铜两个人的心就在这个动荡的年代紧紧的挨在了一起,他们在无声的世界里依偎在一起,那是一种生死之约,是一种不解之缘。

他们的命运就像是葵花爸爸最为满意的那些作品——用青铜制作成的葵花,永远闪耀着清冷而古朴的光泽,给人无垠的暖意。

暖调的葵花与冷调的青铜结合在一起,气韵简直无穷。

青铜所表现出的不仅仅是一个小哥哥对妹妹的关爱,更是张显着一种男子汉应有的气慨。

在饿死人的岁月,他为葵花挖芦根吃,自己饿得眼冒金星,却舍不得尝一口;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一只又一只的闪着亮光的萤火虫捉来,给她做了一个萤火灯,让葵花不再去别的地方做作业,不再受别人的脸色;他不怕疼痛,辛辛苦苦地把葵花举起头顶,让她看戏,自己却站在地上默默地流着汗……在如此困苦的环境下,兄妹俩心里却始终充盈着一种满足与幸福,我深深为他们感动。

在生命的极限中所表现出的“爱”是如此动人,在痛苦中盛开的美是如此灿烂。

整篇小说文字纯净唯美,意境高雅清远,情感真挚深沉,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真情真性,闪耀着人道主义的光辉。

其中也包含了许许多多中写作修辞手法,很值得我们一学。

是啊,每一个年代都有它的痛苦,而我们不能逃避痛苦,要面对它,挑战它,要像青铜一样,葵花一样,大麦地的人一样,用自己的勇气与机智将它打下去,才会看见人生的道路,看见痛苦的美丽之处。

有希望是幸福的。

------读<<青铜葵花>>有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青铜葵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潸然泪下的故事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

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

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

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本书很感人,葵花因为爸爸去世而成了孤儿,青铜一家领养了她,他们就是一家人。

他们虽然贫穷,但他们没有放弃生活,一直非常幸福、非常乐观,而且非常恩爱。

青铜为了让葵花上学,放弃了自己学业的梦想;青铜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在寒冷的冬天买掉了穿在自己脚上的芦花鞋;青铜为了让葵花报幕成功,心灵手巧的他作了一串美丽的冰项链;青铜为了让葵花在夜晚认真的做作业;聪明的他抓萤火虫给她做了十个南瓜灯;青铜为了能让葵花看好一场马戏,他顶着她站了一个晚上,甚至为了要回那个石碾,跟那群比他力气大的孩子打架;青铜为了不让葵花埃训,帮妹妹解释、受过……他为了整个家的经济状况到城里去卖鞋,他为了整个家和爸爸一起去砍茅草;他还为整个家抓了一只野鸭。

奶奶为了这一家把自己的耳环呀戒指什么的都卖了;奶奶为了青铜和葵花去她妹妹家采棉花,结果因疲劳过度而病故了。

葵花教他哥哥认字写字,才不至于他哥哥在别人面前出丑;葵花为了整个家偷偷的跑到江南去采银杏;葵花成绩很好,可为了留下钱给奶奶治病,便故意不考好。

他们一家总是手拉着手心连着心渡过难关,蝗灾来临时,他们并没有因为惧怕而退缩不前,而是勇敢的去面对了,水灾来临时,他们并没有慌张,青铜和葵花甚至还在水中嬉戏。

人生总得有挫折,只有挫折才能培育出真正的人才,安逸的生活造就不出时代的伟人

苦难几乎是不可能消除的,只有看我们怎么去面对,不能整天愁眉苦脸,只能乐观的去面对。

青铜最后还出来的“葵――花”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是“心声”呐

作品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大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高尔基 童年 的读后感 370---400字间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精髓。

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成为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

01 孝感动天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

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

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

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

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

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

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02 亲尝汤药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

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

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

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

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03 啮指痛心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

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

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

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

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

”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

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04 百里负米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

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

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

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

”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孔子家语·致思》) 05 芦衣顺母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

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

”(《论语·先进》)。

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

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

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

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

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

”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

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06 鹿乳奉亲郯子,春秋时期人。

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

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

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07 戏彩娱亲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

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

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08 卖身葬父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

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

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

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

言毕凌空而去。

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09 刻木事亲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

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

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0 行佣供母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

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

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

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11 怀橘遗亲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

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

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

”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

”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

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12 埋儿奉母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

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

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13 扇枕温衾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

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

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

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

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14 拾葚异器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

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

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

”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15 涌泉跃鲤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

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

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

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

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

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

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

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16 闻雷泣墓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

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

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

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

”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17 乳姑不怠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

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

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

”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18 卧冰求鲤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

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

继母食后,果然病愈。

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19 恣蚊饱血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

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

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20 扼虎救父杨香,晋朝人。

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

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21 哭竹生笋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

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

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

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

后来他官至司空。

22 尝粪忧心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

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

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

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

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23 弃官寻母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

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

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24 涤亲溺器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

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人间失格读后感

如果你发现世界残酷,复杂以致难以忍时候,你是选择这种“死又死不了,活又下去”的颓废性的人生哲学

总有人认为,叶藏,太宰治的缩影,是颓废,不堪的,“因为我更像一个丑陋的怪物,虽然很想普普通通地活得像个人,但社会却一直将我当做一个怪物。

”他那样小心翼翼的活着,用所谓的处世之道教养出的做戏的习惯,伪笑着去迎合按理,合情,应该讨好的人,这个碰着棉花仿佛也会受伤的谦卑的人,只能用这种做戏的方式,保留他那颗圣洁纯粹的心。

所以恰恰相反,《人间失格》描述的不是颓废的精神,而是极度的理想主义、因太过高尚而迎来破灭的理想主义。

残缺的人丑陋,试图迈向完美,接近完美的人却只能迈向毁灭。

因为他太过敏感纯粹,所以,注定孤独,注定,他迈向毁灭。

他清晰的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冰冷,他说:“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

“相互轻蔑却又彼此来”往并一起自我作贱——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面目。

”也许他的看法太过偏激,世人么,总是相信时间有真情和温暖的。

可是我们都知道,一路,走走停停,所有人,聚散离合,最终,仍旧是孑然一生。

没有人会将胸膛剖开,将躯体内的阴暗秘密全数交予他人,只是为了一生中那个短短的瞬间能够感到丝毫的被在乎的温暖,略微带些自弃意味的选择轻信。

叶藏不愿意轻信,脆弱单纯的心灵岂能接受随时而来的打击。

又或许因此,他总是站在世界之外观察着周遭的种种,“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难与训斥时,还能愉快起来,但我却从人们生气的怒容中看到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

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找到机会,就会像那些在草原上温文尔雅的牛,忽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自己肚子上的牛虻。

”他的感知,就如同神明,又或许他就是神明,如果真的有神不小心掉入人间,一定不会像任何宗教里所描述的救世主那样圣洁、坚强、慈悲,而是像他这般这样阴暗、扭曲、脆弱,又在自己的领域里固执执着。

这的确是最精彩的悲剧,却不单单是故事。

世界名著《飘》

是《飘》。

改编成电影后又名《乱世佳人》,由上世纪最伟大的女演员之一费雯丽主演,《飘》改编成的电影《乱世佳人》搬上荧幕之后,在1939年的第12届奥斯卡奖 ,一举夺得八项金像奖,轰动美国影坛.影片当年耗资400多万美元,历时三年半 完成,其间数换导演,银幕上出现了60多位主要演员和9000多名配角演员。

是 好莱坞影史上最值得骄傲的一部旷世巨片. 由于此片的成功,人们因为对电影的热诚和喜爱,而翻开了原著《飘》,也是因 为这部电影让大多数人认识了这部名著《飘》,可以说,《飘》虽然本身是一部 成功的小说,但是金子也得让人发掘,如果没有《乱世佳人》,或许也就没有今 天我们所熟知的《飘》了. 《飘》的作者是玛格丽诗-米切尔(1900~1949),美国著名女作家.1926年玛格丽诗-米切尔花了整整十年时间,创作完成《飘》一书,出版后迅即成为畅销书.几年后,小说被排成电影,亦成为世界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 《飘》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南方,那个年代,那个地方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历史事件,充满了纷乱的世事和巨大的变迁.战争,离散,毁灭,重建,诸如此类的场景总让人心有戚戚,意兴阑珊.作者设法让我们感受到了这些,她以女性的细腻和敏感把那些宏大的场面描写的生动而逼真. 但作者的真正兴趣并不在于描写所谓的大场景,她也无意对历史的进程作深入的探讨.作者更兴趣的事情,是人的爱狠情仇,悲欢离合.这些属于人类的基本情感,具有穿越时空的力量,能够在不同的场景中烁烁生辉.于是我们看到,作者以极大的热情,精心刻画了两个活生生的人物,庄园主的女儿赫思嘉和精明的商人白瑞德,耐心周密的讲述了他们在那个动荡年代里的恩怨情仇,他们没有被描写成通常意义上的好男人和好女人,从他们身上找不到多少传统美德,但他们生气勃勃,意志坚强,并且目标明确,敢做敢为,为达目的的可以不择手段,充满原始的野性和率真.作者以同情的笔调分析了他们的复杂心理,给我们带来别样的震撼. 读过小说《飘》的人,都会对书中的女主人公赫思嘉情感经历印象深刻.但很少有人知道,赫寺嘉爱情故事中的许多内容,其实源自作者玛格丽诗-米切尔本人的生活体验.少女时代的玛格丽诗-米切尔曾结识了一位英俊,多情的年轻军官在一战时阵亡,令玛格丽诗黯然神伤,后来玛格丽诗-米切尔又爱上了一位性格狂放的橄榄球选手,并很快嫁给了他.这桩婚姻后来被证明是场错误,玛格丽诗-米切尔为此饱受痛苦的折磨.就在玛格丽诗-米切尔对一个人情感,灰心丧气的时候,她幸运地遇上了她后来的丈夫约翰-马什.约翰马什是一个极负责任感的男子,是他使玛格丽诗-米切尔恢复了对爱情和事业的信心.《飘》的创作完成很大程度上缘于约翰-马什的鼓励与支持!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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