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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萝卜花读后感

时间:2019-12-19 11:21

中的萝卜花读后感1000字

有的酒店上菜时,或少都会上加以装饰,但是丁立梅的卜花》可不仅仅是普通的菜盘装故事讲的是一位女人,丈夫因意外事故而瘫痪了,原本优裕的生活也因事故而不再拥有。

女人并没有气馁在小城的巷子里买小炒,虽然只有三个菜,但在装菜的盒子上都会放着一个萝卜花,女人干净的衣裳,盛开的萝卜花,引来了许多客人。

不久竟盘下一家酒店,丈夫管账,她配菜,所有的菜肴里依旧望放着一朵萝卜花,日子竟也慢慢好了起来。

很美好的结局,很优美的文笔,给人很多的启示。

法国作家大仲马说过:“人生是由无数烦恼组成的一串念珠,懂得生活的人是笑着读完这串念珠的。

”故事中的女人不也是这样乐观的吗

人生中是有很多烦恼,很多苦难,这都是避免不了的,它们也许是很可怕,如果你又以悲观的心态去面对,它们还不是变本加厉

故事中的女主人也是充满智慧,如果不是她别出心裁,在菜盘上摆出萝卜花,那还会有人去买他那平淡无常的菜吗

还能战胜这一切的困难吗

,然而坚持也是很重要的,如果女人没有坚持下去,那他还会挣到钱吗

虽然战胜困难所需的条件,还远远不止这些,可乐观、智慧、坚持都是不可缺的,但最重要的还是自己不能畏惧困难。

我相信,每个人的心底都存在着这样的一朵萝卜花,它会在你的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候折射出希望之光。

透明的红萝卜读书笔记

《透明的红萝卜》读后感对于莫言的作品,我读得不是很多,只是略读过他的几篇小说,对于作者的生活写作背景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所以在写之前,我查阅了关于《透明的红萝卜》的相关资料,对于他这样的大有影响的成名作,我还是不敢妄加评论的。

篇小说是要多读几遍才能慢慢体会,慢慢感受的。

第一次读莫言的作品的人会有些感觉晦涩难懂。

下面我就我自己对文章部分想法分享给大家,为看完文章有些的困惑的读者提供一点参考。

我最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大多数人看完后最为困惑的一个地方,那就是小说为什么题为“透明的红萝卜”。

透明红萝卜的第一次出现,就已经在文章后半部了,这也是文章的高潮部分。

“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

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象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象金色的羊毛。

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

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

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

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读完全文,我们不难发现,如果去掉萝卜,其实这还是个完整的故事。

那莫言为什么要加上萝卜这个意象呢

而且还是透明的

就我自己的理解来说,因为小时候的饥饿经历,莫言的小说对“吃”“喝”一直是情有独钟的。

在《透明的红萝卜》的开头部分,生产队长正是一边咬着手里的高粱面饼子,一边去敲出工钟的。

吃,比一天内的任何一种工作都要来得早、来得重要。

这里,莫言还特别地写到队长的吃的活动结束的情形:“走到钟下时,手里的东西全没了,只有两个腮帮子像秋田里搬运粮草的老田鼠一样饱满地鼓着。

”红萝卜每每出现在饥饿(无论是“食物”还是其他,第一次是出于对食物的渴望;第二次寻找红萝卜中出现了菊子姑娘和小石匠在黄麻地里的一幕;第三次是小铁匠在无意中伤害了心爱的姑娘之后的困兽之举)需要觅食的情况下,因此莫言用作为食物的红萝卜来统领一切应该是有道理的。

其次,为什么要强调萝卜是“透明”。

我们知道伴随着透明的红萝卜这个意象之后是两次争夺,第一次黑孩和小铁匠争夺作为食物的红萝卜,这个萝卜在黑孩眼中是神圣的理想的,因此带有金色的光环;而小铁匠与黑孩的争夺却有一点赌气的成分,是被小石匠与菊子姑娘的亲热激发出来的占有欲的爆发。

而结果,在小石匠与菊子姑娘的逼迫下,萝卜被小铁匠扔到了水中,水中月镜中花,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象征,在这场争斗中,黑孩与小铁匠都是可悲的失败者,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虽然失去的只是一个萝卜,黑孩心中的美的理念却动摇了,这对他打击很大,可以忍受一切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的他,这时候却软软地倒在小石匠与菊子姑娘中间。

这样,他后来的苦苦寻觅也可以解释了(黑孩是如此的执著,以至于他把萝卜地里的每一个萝卜都拔下来举到阳光下端详)。

第二次争夺是发生在小铁匠和小石匠之间,这个前面已有说明。

但为什么文章中黑孩会选择萝卜而不是同样能果腹的地瓜呢

这就和莫言的童年经历有关。

在12岁那年,莫言也曾给铁匠拉风箱,也曾在附近的地里偷过一个红萝卜,结果呢,当他正坐在那儿狼吞虎咽时,就被一个贫农逮住,揍了一顿,还把他的一双鞋剥下来,送到工地交给了头。

领导就叫他向毛主席请罪,工地上二百多人黑鸦鸦站成一片,领导把毛主席像高高举起来,这个十二岁的孩子跪下,哭道:我罪该万死,我罪该万死。

回家后,还被家里人打了个半死,还因此连累了本来可以参军的哥哥。

这种童年的耻辱是刻骨铭心的,莫言就自然而然地把它带到了自己的小说中。

而这个萝卜为什么还是透明的呢

我想莫言是想让这种赤裸裸的对吃的渴望,多少带上一些理想的色彩,使人们对那个由于饥饿而人情淡泊的时代,还不至于彻底绝望。

因为透明,“红萝卜”在这里还是一个“美”的意象,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有人曾经问过莫言:透明的红萝卜究竟象征着什么

莫言说“大概的意思也许能说出来,说清了也难”。

为什么连作者自己都说不清楚呢

我想,作家是把笔尖插进小说人物的无意识领域中去了。

在谈创作灵感时,莫言曾说:我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已经听老师讲过很多课,构思时挺省劲的,写作时没有什么顾忌。

我跟几个同学讲过,有一天凌晨,我梦见一块红萝卜地,阳光灿烂,照着萝卜地里一个弯腰劳动的老头;又来了一个手持鱼叉的姑娘,她叉出一个红萝卜,举起来,迎着阳光走去。

红萝卜在阳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我觉得这个场面特别美,很像一段电影。

那种色彩、那种神秘的情调,使我感到很振奋。

其他的人物、情节都是由此生酵出来的。

当然,这是调动了我的生活积累,不足的部分,可以用想象来补足。

这段话中有两个要点值得我们推敲的。

其一是“老师讲过的很多课”对创作这篇小说的影响。

显然,这是指课堂上的文学理论对创作的指导作用。

其二是作家的一个梦直接给小说创作带来灵感。

把这两点联系起来看,如果老师讲的课和作者的梦一定有一个契合点的话,那么这个契合点应该就是“无意识”了。

当然以上只是对该小说冰山的一角进行了一些讨论,整个作品的艺术文化价值,我还不能赏析出来。

我对整部作品的总体看法是,莫言对这篇小说的构思是新颖别致的。

他颠覆了主题先行的创作模式,首先捕捉的是一个金色红萝卜的意象,然后内心产生一种感受,这种感受不断膨胀,最后成就全篇。

这是一种“内省型的思维方式”,带有明显的个人色彩且感情真挚。

是猪就飞吧花期读后感

今天,我翻开课本,大声的有感情的朗读了一遍,读完后,我深受感动,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大约在1942年期间,小萝卜头就和妈妈一起被抓进了监狱,他只能通过天窗去了解外面的世界。

我想:小萝卜头有什么错,这么小就失去了自由,可怜啊

我们怎能感受到痛苦

下面就介绍了小萝卜头捉飞虫与放飞虫的事:突然,小萝卜头看到了什么新事物——飞虫。

伸手捉了一只,他轻轻捧着小飞虫,唯恐吓到了它。

刘思扬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空的火柴盒,递给了小萝卜头,小萝卜头打开火柴盒,小心翼翼的把小飞虫放了进去,他正要关上时,他瞥见小飞虫在里面不安的爬着。

于是,他果断的打开盒子,说:“飞吧,你飞吧

”小虫扇动翅膀缓缓地飞走了。

通过他放飞虫的事,我可以看出小萝卜头渴望自由,如果他关上盒子时,他就知道它失去了自由,于是便放飞了小飞虫。

  战争是残酷而又无情的,是它夺去了数万人的生命,也夺去了小萝卜头幼小的灵魂。

给他一些温暖,安抚一下他幼小而受伤的心灵。

如果小萝卜头能来到这个美丽而祥和的世界,我一定要和他一起学习,一起玩耍……让他好好感受一下现代生活的幸福和温暖。

  人类不需要战争,而希望世界永远和平。

我们生活在这个富裕而和谐的社会里,感到无比的幸福和自豪。

我现在要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长大以后,要发挥自己的一切力量,来维护世界的和平。

  钢城小学六年级:唐绍震

童年读后感600字。

谢谢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

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他的头上。

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但外祖父也有慈爱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的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生活,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

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

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的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他们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

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读后感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

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

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

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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