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森布洛姆 公共行政思想
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形式正规的决策文书、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
韦伯对各种社会组织进行比较研究,提出了一个对不同组织的性质、形态、特征进行分析的理论框架,把权威与组织性质相结合,把行政管理与效率问题紧密结合在一起,强调在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的管理。
韦伯理论的这些基本理念为管理途径在组织层面上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
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和理论的推进,管理主义视角又发展出两种派别:传统管理途径和新公共管理途径。
1、传统管理途径。
采用制度和法理的研究方法,重点关注正式的政府组织机构;主张政治与行政分开;致力于探讨行政管理的一般性原理;强调以效率为一般性标准管理主义的运用。
根据传统管理途径的观点,公共行政的意义在于追求效能、效率以及经济的最大化。
企业化公共行政的主张,逐渐发展出一套公共服务如何运作的正统或古典的观点。
依此观点,管理者,而非政客,处在管理控制的地位,效率便成为公共部门“至高的善”或“行政价值链条中的原点”。
传统管理途径的思维和逻辑主要是建立在政治与行政分离的观点之上的,公共行政的意义在于追求效能、效率以及经济的最大化。
2、公共管理途径。
其核心内容是力图将私营部门和工商企业管理的方法用于公共部门。
主要是来自公共选择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和政治学理论的一些关于行政改革的理论设想。
这些改革试图用以市场为基础的、由竞争驱动策略来取代传统上以规则为基础、由权威驱动的过程。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管理持有的理念是管理的自由化和市场化。
按照新公共管理的观点,公共管理者被要求去寻找新的创新途径来取得成果或者将先前由政府履行的职能民营化。
他们被要求去“掌舵,而不是划桨”,新公共管理大量的依靠市场机制去引导公共项目。
新公共管理的这些理念,在奥斯本和盖布勒的《重塑政府》一书中得到了提炼和普及,成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精髓—一企业家政府理论。
企业家政府理论基本内核的十条政府体制改革原则,不但包含了具体操作层面的新的政府管理运作方法,而且在本质上蕴含了一套新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主要取自市场经济和企业管理的理念。
新公共管理途径的偏重于成本——效益、顾客的回应性。
(三)公共行政在管理基础上的完政回归 笔者认为,当代公共行政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影响下,在实践层面过于注重效率至上的理念而弱化了公民的理念,同时也由于行政权的膨胀而面临着宪法的危机,此时急需对原有理论范式的调整。
在理论层面公共行政在分别经历了以宪政和管理为主的途径后,在当代公共行政研究的范式更多地是这两种范式的结合,即无论是登哈特的新公共服务理论还是奥斯特罗姆的民主制行政模式都是在原有基础理论上(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新公共管理基础上,民主制行政是在官僚制基础上)对自由、公正、平等、公民权等基本民主的民主价值理念的回归。
1、罗伯特·登哈特的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指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念。
新公共服务的主要观点:(1)政府的职能是服务。
而不是掌舵;(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3)在思想上要具有战略性在行动上要具有民主性;(4)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5)责任并不简单;(6)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7)公民权和公共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
新公共服务理论观点的核心要素:民主、公民、公民权、公共利益、服务。
从原有的那些经济理论和自我利益为主导的模式转换到以公民权、民主和公共利益为主导的新公共服务模式。
新公共服务理论以重视民主、公民权和为公共利益服务为理论框架,不只是最新的管理时尚或者管理技巧。
它是对价值观的根本改造。
新公共服务理论主张以义务和责任,这些公民美德为基础,避免人性的自私自利的产生,运用参与和包容的方法建立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和信任,塑造出积极的公民意识和良好的公共服务精神。
构建以公民权、民主和公共利益为主导的新公共服务模式。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理论基础上的一种扬弃,在某种程度上讲,可以将其视为对传统的政治与行政问题上的回归。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主张一方面关注政治所关注的基本价值如民主、平等、公民权等问题,另一方面也关注行政的操作层面与理论层面。
即在重视前述价值的基础上将行政管理提升到了更高一层的境界一以公民权、民主和公共利益为主导的新公共服务模式。
2、奥斯特罗姆的民主制行政体制和官僚制体制的并列。
奥斯特罗姆教授的核心观点是公共行政学必须在官僚制行政研究的基础上引入民主制行政研究,公共行政的实践也必须在官僚制行政的基础上引入民主制行政的实践。
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在美国建国时期,就产生了与官僚制行政相对的民主制行政的理论。
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所著的《联邦党人文集》就阐发了交叠管辖的政府体制。
这一政府体制中所有的政府单位都根据自治的原则设计,奥斯特罗姆教授在其《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著作中将这些原则设计概括为九条。
而这些原则在本质上体现了人民主权、宪法至上、分权制衡、有限政府与分权政府等宪政的最基本价值观。
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美国的实验代表了在民主制行政体制发展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性出发点。
“民主制行政作为一种一般的公共行政,可以作为官僚制行政的替代类型,与官僚制行政相并列”。
“现代政治经济学家以及早期民主理论的著作中生长出来的范式内含有民主制行政科学”。
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对于美国公共行政的理论和实践,存在两种公共行政理论,至于哪种理论更适合,需要根据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即在动荡的世界中霍布斯设想的宪法适合于军事国家的有限运转,在和平与发展时期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所设想的人类社会,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良好政府也是适用的,而在此宪政规则能够在具有实质性分权和交叠管辖特色的政治体制中得以实施。
这样的宪政体制能够使民主制行政持续成为普遍的公共行政形式,与官僚制相对。
(四)公共行政研究范式的多元视角——罗森布鲁姆的多元行政观 罗森布鲁姆多元行政观开启了公共行政研究范式的多元化视角。
按照罗森布洛姆的观点公共行政的研究途径应该采取政治、法律和管理三种不同的视角。
笔者认为这种多元的研究视角根源于权力的分立。
罗森布鲁姆认为公共行政的研究三条分明的途径,各自对公共行政有不同的阐述,每一种途径均包含在特定的政治文化之中,反映了宪法上的分权和政府功能在不同部门的分配。
管理途径主要是基于行政部门的立场,去思考忠实的执行与落实各项法令规章;政治途径则是基于立法与决策的考虑;至于法律的途径则强调的是政府的裁决功能、对维护宪政权利的承诺(保卫自由等)以及法治。
正因为公共行政是一个复杂的学科领域,罗森布鲁姆在对公共行政研究途径的划分上体现出了管理、政治和法律至少三种途径。
这三种不同的研究途径,对于公共行政的运作,倾向于强调不同的价值和程序、不同的结构安排,亦用不同的方法看待公民个人,而每一种途径对如何发展公共行政的知识亦有各自不同的主张。
三种不同的研究途径在冲突互补中发展,形成了更加符合当代公共行政发展的多元行政观模式。
虽然这种多元行政化视角是根植于美国特有的政治文化、政治体制和公共行政发展的实践,但是其蕴含的深层次价值理念确同样为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的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纵观公共行政发展的脉络,不同学派、不同理论因研究侧重点的不同而形成了对公共行政研究的不同范式,诸范式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不同范式各有特点,这些不同的范式之所以没有进行整合,就是因为在社会科学领域任何一种范式都是有所偏颇的,也正是因为这种偏颇而显示出其自身价值之所在,在这种竞存状态中相互借鉴和发展。
在对公共行政的实践研究中,我们应该坚持这样一种态度,即任何一种理论都是对现实的抽象,同时又不能穷尽所有的社会现实,理论应该在实践中广泛吸收其他理论中合理的成份而推进自身的发展。
当前一段时期,我国社会处于多元化阶段,这种多元化的发展现实决定了公共行政研究需要多元化范式理论竞存以推动公共行政实践的发展。
“从某一个国家的行政环境归纳出来的概论,不能够立刻予以普遍化,或被应用到另一个不同环境的行政管理上去。
一个理论是否适用于另一个不同的场合,必须先把那个特殊场合加以研究之后才可以判定。
”在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领域,事实上并不存在普适性的准则。
因此,基于我国特殊的行政生态,以开放的思想对待多种范式竞存的状态,有选择地吸收,探索适合我国公共行政实践的范式,是我国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发展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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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是总统,还是那个发现闪电的
富兰克林是个名字,重名而已,都是的。
总统那个叫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美国第32任总统,美国历史上唯一蝉联三届(第四届任期未满)的总统,美国迄今为止在任时间最长的总统。
美国历史上伟大的三位总统之一,同华盛顿、林肯齐名。
发现闪电的那个叫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著名政治家、科学家,同时也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
1706年富兰克林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并曾出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成功取得法国支持美国独立。
他曾经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并且发明了避雷针,还发明了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
富兰克林是共济会的成员,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也是美国首位邮政局长。
1790年4月17日夜里11点,富兰克林溘然逝去,他的墓碑刻着“印刷工富兰克林”。
还证明了雷暴不是”上帝的怒火“而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
如何看待贝尔所说的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
博学多才的塞缪尔·约翰逊说过,任何一个精神健全者都不会从头至尾读完一本书。
——丹尼尔·贝尔:本书的一九七八年再版前言(p20)丹尼尔·贝尔,当代美国学者和思想家。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一直在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作教授,参与创办了《公众利益》杂志。
《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写于一九七九年,距今三十年。
贝尔自称“在经济领域是社会主义者,在政治上是个自由主义者,而在文化方面是保守主义者”,在美国这种“组合”被当成了“现代思想模式”的典型。
他认为,他在文化方面是一个保守主义者,理由是他“崇敬传统,相信对艺术作品的好坏应作出合理鉴定,还认为有必要在判断经验、艺术和教育价值方面,坚持依赖权威的原则。
”(p24)在经济领域,贝尔自认为是一个社会主义者,因为他主张群体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主张满足人们的“需求”,而不是人们的“欲求”,并且认为现代经济中企业产的真正主人应该是企业的员工,而不是企业的股东。
贝尔甚至明确表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完全是有可能的”(p279)。
在政治领域,贝尔自认为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因为他认为政治行动的主体是个人而不是群体,应该把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区分开来,而避免把私人生活政治化。
贝尔的思想历程和美国三十年代以来思想界的主流思潮始终保持着一种同步:早年的思想倾向于社会主义,因此大学期间学习了社会学,博得了精通马克思主义的名声,但时值左翼思潮衰退,他的思想也开始转向自由主义,他并没有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四五十年代,他积极参与了历史反省和文化大讨论,提出了“意识形重结论”,即认为知识分子放弃了激进思想和社会主义理论,普遍地接受了福利国家、权力分散、混合经济和多元政治概念。
他成为了在麦卡锡主义和左翼之外的第三条道路,即新自由主义。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他的思想逐渐成熟,自成一家,提出了“后工业化社会”的理论。
六十年代之后,他的思想和观点,由于他和新保守主义派智囊们如亨廷顿的亲密关系,带有了明显的保守主义的色彩。
《资本主义文化矛盾》集中探讨了当代西方社会中内部结构脱节和断裂的问题。
他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政治与文化这三大领域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对立冲突。
贝尔所说的资本主义文化危机,在其表层上,是指经济领域与文化领域之间的断裂和冲突,这种断裂和冲突,同样存在于技术—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之间。
资本主义技经济体系以功能理性和效益作为它的轴心原则,目标是最大限度的获取利润,它本身是一个官僚等级制结构(轴心构造),其中的个人受到角色要求的限制,成为最大限度谋取利润的工具。
文化领域的“灵魂”却是自我表现和自我满足(轴心原则),它标榜个性化、独创性、和反制度化,因而同技术—经济领域所要求的组织形式之间发生激烈的冲撞。
从更深的层次上说,“文化领域是意义的领域”。
它通过宗教、文艺、价值观念等象征性的表现方式,给人类生存提供一种超越性的信仰,成为一种将整个社会凝聚起来的道德纽带。
然而,以自我表现和自我满足为特征的现代文化,由于其本身的空幻性,却只能导致人们意义感的迷失,从而瓦解文化对整个社会的聚合力。
长此以往,将会使西方社会重蹈古代文明由奢华到内乱的覆灭之路。
贝尔所说的文化危机,是指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危机。
他的研究起源于韦伯和桑巴特。
在19世纪中叶以前的资本主义社会早期,以理性和效益为轴心原则的经济活动相对应的文化领域中,有一套与其协调一致的独特文化和品格构造,这就是视工作为天职,强调先劳后享、勤俭禁欲的新教伦理和清教精神。
但是这只是资本主义精神的一方面,它还有另一方面:桑巴特在他的《现代资本主义》中,诊断出资本主义的先天痼疾:“贪婪的攫取性”。
霍布斯的个人主义哲学和歌德笔下的“浮士德精神”是这种贪婪攫取性的文化表现。
贝尔将前者成为“宗教冲动”,后者称为“经济冲动”,二者的关系成为了他追索问题的主要焦点。
“企业家精神”即资本主义精神,同时体现了这两者:一方面是“精打细算的谨慎持家精神”,另一方面是认为“边疆没有边际”、“以彻底改造自然为己任”的不断开拓精神(p29)。
在资本主义的上升期,二者纠缠难分,相互制约。
前者造成了企业家精打细算、兢兢业业的经营风格,后者成就了他们的冒险精神、征服新世界的勃勃雄心。
它们相互避免各自的过分膨胀,而共同构成了资本主义的文化起源。
文化领域里,艺术家们也摆脱了各种束缚而,充分发挥着高涨而独特的想象和追求,高扬起个性和自我的旗帜。
但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之后,企业家和艺术家的矛盾就凸现出来,甚至变得相互敌视。
艺术家日益崇尚自我,把自我提高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企业家们虽则在经济上“贪婪攫取”,激进无比,但是他们在道德和文化上却是保守的。
他们本能地维护经济和制度的稳定,反对与“功能理性”和效益背道而驰的艺术灵感和价值倾向。
随着西方社会科技和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消费社会的出现,资本主义的“宗教冲动”崩溃瓦解,原来勤俭持重的生活习惯,被分期付款、信用消费的享乐主义生活方式所取代,社会世俗化使得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失掉了它宗教价值上的超越意义。
正如贝尔指出的那样,资本主义精神的两个因素只剩下了一个,“经济冲动”在失去制约之后,肆意横行,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变革变成唯一的进步。
在资本主义精神中的宗教精神耗竭同时,一场以流派纷呈著称的现代主义文化运动,又对已被“经济冲动”蛀蚀得只剩下干瘪外壳的传统价值体系,展开了疯狂扫荡,进一步破坏和颠覆了资本主义社会传统的文化秩序,并最终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文化霸权地位。
但是,现代主义本身也经历了裂变和衰竭的过程,尤其是与享乐糜费的大众文化、商品生产的合流,现代文化日益变得庸俗浅薄、粗鄙无聊,资本主义社会因此正面临着一场“既无过去又无将来”的“信仰问题”或者说“精神危机”。
现代主义无力承担宗教冲动消失之后出现的精神空白,也无力对抗经济体系的钢筋铁骨,它流于散乱细碎,本能刺激,高度自我,这些特征使得现代主义虽然流派纷呈,却总是昙花一现,没有一家成长为有足够力量和感召力的新的社会维系者,只好一浪又一浪地作着无聊的转化和轮回。
○贝尔仔细分析了现代主义(包括大众文化)与资本主义经济这一矛盾: 第一,艺术中的现代主义。
贝尔概括了现代主义艺术的三个特征:坚持艺术与道德的分化,推崇创新和实验,主张“新的就是好的”;自我意识的高涨。
在贝尔看来,在推崇个人自由和解放、批判传统和权威方面,现代主义艺术同资本主义经济冲动是同源的。
但是,它们之间却迅速生成了一种敌对关系;“资产阶级精打细算、严谨敬业的自我约束逐渐同他们对名望和激动的孜孜追求发生了冲突。
当工作与生产组织日益官僚化,个人被贬低到角色位置时,这种敌对性冲突更加深化了。
工作场所的严格规范和自我发展、自我满足原则风马牛不相及,难以和平共处。
”(p34)大众传媒竭力提倡一种追求享受的生活方式。
电影美化了年轻人崇拜的事物,如姑娘们喜欢留短发、穿短裙,并劝告中年男女要及时行乐。
“妇女杂志、家庭购物指南以及类似《纽约客》这种世故刊物上的广告,便开始教人们如何穿着打扮,如何装璜家庭,如何购买对路的名酒——一句话,教会人们适应新地位的生活方式。
” 第二,大众文化中的非理性主义。
这方面贝尔指的主要是在六十年代达到高潮的一些现象:对暴力和残忍的炫耀;沉溺于性反常;渴望大吵大闹、抹煞艺术和生活的界限;艺术的政治化和政治的艺术化(审美化)。
(p170-172)大众传媒竭力提倡一种追求享受的生活方式。
电影美化了年轻人崇拜的事物,如姑娘们喜欢留短发、穿短裙,并劝告中年男女要及时行乐。
“妇女杂志、家庭购物指南以及类似《纽约客》这种世故刊物上的广告,便开始教人们如何穿着打扮,如何装璜家庭,如何购买对路的名酒——一句话,教会人们适应新地位的生活方式。
”《花花公子》杂志的大肆畅销并非偶然,“主要原因是它怂恿男子的幻想,夸大他们的性能力。
”对“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的提倡,还表现在《时代》杂志的封面报道和《纽约时报》的广告上,前者把加利福尼亚描写成“具有奇妙的诱惑力和兴奋力——甚至某种恐惧感”的“令人兴奋的州”;后者的标题则刻意模仿一部描写两对夫妇相互交换配偶取乐的电影的名字,鼓励人们旅行去过一个放纵的假期。
在大众文化中,性欲崇拜取代金钱崇拜,成了美国人生活中最基本的激情。
这里,贝尔指出,在新教伦理向享乐主义的蜕变过程中,作为一项技术革命的大众传媒所起的社会作用,就表现在对前者的攻击和对后者的提倡,从而引起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革。
第三,市场体系中享乐主义。
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要求精打细算,另一方面又要求刺激消费。
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提供了提前消费的手段。
贝尔说:“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清教的约束和新教伦理扼制了经济冲动力的任意行事。
当时人们工作是因为负有天职义务,或为了遵守群体的契约。
破坏新教伦理的不是现代主义,而是资本主义自己。
造成新教伦理最严重伤害的武器是分期付款制度,或直接信用。
从前,人必须靠着存钱才可购买。
可信用卡让人当场立即兑现自己的欲求。
机器生产和大众消费造就了这种新制度,新欲望的不断产生、以及用以满足它们的新方法也促成了这一改变。
”(p67) 由于上述因素,美国社会出现这样一个奇特的混合:“一方面,商业公司希望人们努力工作,树立职业忠诚,接受延期报偿理论—说穿了就是让人成为‘组织人’。
另一方面,公司的产品和广告却助长快乐、狂喜、放松和纵欲的风气。
人们白天‘正派规矩’,晚上却‘放浪形骸’。
”(第119页)“享乐主义的世界充斥着时装、摄影、广告、电视和旅行。
这是一个虚构的世界,人们在其间过着期望的生活,追求即将出现而非现实存在的东西。
”“一方面强调功能理性,专家决策,奖勤罚懒;另一方面强调天启情绪和反理性行为方式。
”(p132)这就是目前美国资本主义的历史性的文化矛盾和文化危机。
就社会而言,这意味着凝聚力的消解;就个人而言,这意味着生活意义的失落。
由于这种文化危机和文化矛盾,贝尔认为“美国资本主义已经失去了它传统的合法性”(同上)。
○另一个方面,政治和文化的矛盾也日益严重。
对于现代各国来说,经济增长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也成了一个政治问题。
“虽然经济增长从未有过民族主义的强烈感染力,从未有过起它曾经用以动员社会的思想意识的感召力,但它已经成为西方工业化社会的一个重要信条。
”(p298)但问题是,这种增长唤起了人民难以遏制、但也难以满足的持续提高的期望,这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会成为很大的社会问题:“作为资本积累的果实,经济增长在经济上和文化上却使人们产生了一系列的期望。
资本主义制度发现,要给这些期望降调十分困难。
当这些期望与其他飘忽不定的因素(例如恶性的然而又是周期性发生的通货膨胀;它的渊源是突然兴起的世界经济)结合起来时,他们就会为经济动荡和政治动荡创造条件,而政府则会发现这些动荡越来越难以对付。
所有这一切导致了失落感和危机感,动摇了个人对社会的信仰。
”(p302)○贝尔提出发人解决方案:“假如世俗的意义系统已被证明是虚幻,那么人依靠什么来把握现实呢
我在此提出一个冒险的答案——即西方社会将重新向着某种宗教观念回归。
”(p75)“宗教能够重建代与代之间的连续关系,将我们带回生存的困境之中,那是人道和友爱的基础。
”(p76) 贝尔一方面认为宗教能够重建代与代之间的连续关系,另一方面又认为“我们无法人为地制造出这种连续性”(p76)。
“人们可以发明一些方法,可以制定一些规则,可以设立一些机构。
但是信仰却具有一种有机性质,它不可能通过行政命令的手段得以产生。
一旦信仰破灭,它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重新生长起来(因为它的土壤是经验),并重新发挥效用。
”(p302)在1978年的再版前言中,他又强调指出:“宗教是不能制造的。
人为制造的宗教更加糟糕,它虚伪浮夸,极易被下一轮时尚冲散消灭。
”(p39)“宗教源出于人类分享共同悟性的深切需要,它不是‘灵魂工程师’所能制造的。
”(p40) 贝尔的观点可以作这样的解释:宗教是人类有意义地生活、彼此融洽地生活所必不可少的,所以,在一定条件下,人们会很自然地回归宗教。
这种条件,简单地说,就是在种种危机—面前,意识到人的局限性,意识到有必要进行种种限制——对发展的限制、对环境发展的限制、对军备的限制、对生物界横加干预的限制,以及对“那些超出道德规范、同魔鬼拥抱并误认为这也属‘创造’的文化开发活动”的限制。
(p40) 除了寄希望于人们自发回归的宗教意识之外,贝尔还提出了他所谓的“公众家庭”的观念,试图以这种观念来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团体与个人的关系。
贝尔承认现代的多元社会的三个层次——以国家为代表的整个社会、在规模和种类上各不相同的特殊群体、个人——都不能忽视。
他一方面肯定“个人主义思想是人类意识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另一方面批判“美国十分猖獗的个人主义”。
他一方面承认“在一个现代的多元化社会中,存在着一些具有一定要求的群体是社会学上的事实”,并且认为“一个现代民主政体的特殊力量在于:它可以容纳如此众多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指出,这些特殊群体会“导致负荷过重,造成四分五裂,而且还常常引起政治上的僵持”。
为了解决这几方面的矛盾,他主张“我们必须考虑到那些不顾任何差别而是用于任何人的规则、权利和情况;同时,我们还必须考虑到那些显示出群体之间的相应区别(在需求方面,在补偿的理由方面,再要承担的负担方面)的规则、权利和情况;并且根据这些情况进行分配。
”(p320) 自由与平等的关系。
贝尔要求不是把自由和平等对立起来,而是通过对不同意义的平等的区分,来协调自由和平等。
首先要区分“平等待人”与“使人平等”,一般来说,平等待人是合理的,而使人平等则是错误的。
他又区别“条件的平等”、“手段的平等”和“后果的平等”。
一般来说,注重条件的平等和手段的平等是合理的,而注重后果的平等则是错误的,因为“减少后果悬殊的努力就意味着,为了使另外一些人更与之平等,某些人的自由将会被限制或牺牲”(p325)。
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完全不顾后果方面的严重不平等。
贝尔主张用“相对差别原则”来处理一些问题,比如对不同收入的人征不同的税,对不同的学校规定不同的招生要求等等。
作为能力和成就之报酬的财富不平等应该予以承认,但对于金钱与金钱之外的社会商品(如医疗保健)的交换,则要加以限制。
同时,他建议对消费进行有选择的征税,并改进那些适用于一切人的必要社会公用事业。
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贝尔认为,社会的经济方面的成本收益计算和非经济价值的社会标准之间的平衡问题,并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对抗,效率的要求正遭受压迫。
贝尔把这个问题分成两种类型。
第一种情况,假定经济增长速度为零,问题主要发生在同一代人之间:重视效率原则往往会顾不上弱势社会成员的利益,而公正原则则要求照顾这部分人的利益,那么,两者之间的结合点设在哪里才是合理的
对此,贝尔提到了美国哲学家罗尔斯的“最低限最高标准”:一种追求效率因而导致社会差别的社会安排如果是合理的,那么,与其他安排相比,它必须能给社会上最无优势的成员带来最大的可期望好处。
对罗尔斯的观点贝尔虽然提出了一些批评,但总体上还是赞同的。
第二种情况,假定经济增长速度大于零,问题同时也发生在不同代的人们之间:当前的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利用那些可以留给后人来利用的资源
当前的人们的利益与未来的人们的利益之间的平衡点在哪里
贝尔既反对苏联社会的“当前这一代可以为未来而牺牲”的见解,也反对西方社会的这种情况:“为了消费的缘故,人们不惜把资源浪费在多余的虚饰夸耀型产品之上(例如,又大又重的汽车,消费品的奢侈包装)。
”(p336)为此,他强调把“需求”(也就是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之一马尔库塞所说的“真实需要”)和“欲求”(也就是马尔库塞所说的“虚假需要”)区别开来,反对把对于后者的满足当作生产的目的。
公众与私人的关系,贝尔说西方社会存在着这样的情况:守旧人士想得到经济自由,但又想得到道德管制,而当代自由主义者想得到经济管制,但又想得到道德自由。
贝尔的立场介于两者之间:要经济管制,但承认分权和竞争的好处;反对“道德警察”对人们的私人生活横加干预,但认为“社会必须拥有一种羞耻感,以免使社会自身丧失对道德规范的一切感觉。
”(p339)贝尔承认,对于什么叫“羞耻”,是下不出一个大家公认的定义的。
但是,他说,公众和私人之间的区别,则是可以明确定义的:“可以在它们二者之间筑上一堵墙。
这样一来,就可以禁止公开夸示色情、淫秽以及使人格蒙受耻辱的那些的成分。
但在那堵墙之后,持有一致意见的成年人愿做什么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p339) 贝尔最后的结论是,要建立人与社会的幸存赖以维系的基础,就“应当将如下三种行动结合起来:重新肯定过去,唯有如此我们才可根据历史遗产并了解我们应对后人承当的责任;承认资源有限,承认需求——个人的和社会的需求应当优先于无限制的欲望和要求;达成一种公正观,它将给所有的人一种公平感并将所有的人包括进社会之内,它将促进这样一种新市场,在那儿,在相关领域之内,人们变得更加平等因而能够被平等对待。
”(p344) 实际上,贝尔主张把文化上的保守主义传统观、经济上的社会主义需求观、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公正观这三者结合起来。
求《公司的力量》全部的解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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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升本考试,学前教育可以跨考汉语言文学
[改革政府读后感]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思想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兴起,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特定的经济、政治、社会背景,改革政府读后感。
戴维·奥斯本与特德·盖布勒将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包含的内容概括为10个方面:1.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 而不是划桨,即政府不是提供公共服务(划桨),而应是向各类非政府组织提供催化剂,引导社会前进,政府要积极扶持能发挥掌舵作用的新组织,向它们提供政策,援助资金,进行业绩评估。
2.社区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即政府把公共管理控制权从官僚机构转移到社区,给广大社区公民授权,培养他们的自治意识与自治能力,使社区从依赖政府救助与庇护的问题成堆的弱者,转变成掌握自己命运的、强有力的强者,让社区的治安、卫生、住房等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3.竞争性政府:把竞争机制注入到公共服务中去,即政府主动打破垄断,促进公共服务提供者展开竞争,视竞争为提高效率、振兴政府的重要手段,政府通过项目招标、合同承包等方式进行调控,促进公共服务的公正与高效。
4.有使命感的政府: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即政府行为的动力不是来自规章条文,而是来自政府的目标与使命。
政府承担彻底清除各种过时规章的重任,通过控制预算总额,激活人事管理,使政府由规则驱动型组织转变为任务驱动型组织。
5.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即依据产出测评与绩效目标来衡量各部门的业绩,并与工作报酬联系起来,政府把焦点放在后果控制上而不是投入上,遏制部分政府官员扩大预算与人员编制、扩张权力与利益等冲动但是我个人认为,纯粹的理论不能应用到实际当中,不能为现实的社会发展起到指导作用,是没有什么生产力价值的,改革中需要更多的是与理论相结合的实践活动。
这本书的很多例证都阐明了改革实践中政府引入企业精神的巨大作用,但带给读者的是一种过于完美的结果,好像是只要政府机关引进了企业精神,一切弊病(例如官僚主义、文山会海等等)都能够药到病除了。
在本书中作者所列举出的例证肯定是那些能够证明其论点的例子,而对那些不能够证明其论点甚至可以反驳其论点的案例则视而不见,这是本书例证中的明显弊病。
正像英国著名社会学家米切尔.黑尧所写的那样:带有某种价值偏好的人们总会对那些自己所钟爱的东西产生兴趣,而那些明明存在着的而很遗憾的并非为政策制定者的官僚们所偏爱的社会问题则永远进入不了政策问题的范围。
因此,我们在借鉴西方的某些有价值的见解和做法的同时,也要注意我们国家的国情。
毕竟西方的行政管理体制已经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而我国尚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因此,我们只能有选择的吸收,不能全盘照搬。
我们在工作中就需要采用一种理论+实证的研究方法,即采用理论推导和实践支持相结合的形式,才能在改革中找到属于中国自己的正确的方向和方法。
以上是我对本书的一点观后感。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及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世界各国政府都进入了新一轮行政改革的热潮,在这轮浪潮中,各国政府的改革战略及范围、规模、力度都有所不同,但都有一个相似的基本倾向,就是用企业家精神来改革或重塑政府,这就是美国的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特勒在其著作《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中的主题,该书成了一九九三年开始的美国重塑政府改革的理论基础,克林顿总统曾给予高度评价:美国的每一位当选官员应该读这本书,我们要使政府在九十年代充满新的活力,就必须对政府进行改革。
该书给我们提供了改革的蓝图。
阅读了《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这本书,受益匪浅。
纵览全书,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特勒十分推崇在政府中任用企业家式的人物,并提倡发扬企业家精神,为的是彻底清算传统官僚体制的旧模式,为政府的运行注入新鲜活力,用新的眼光来看待事务。
这种企业家政府理论的宗旨就是试图把企业管理的精髓移植到政府中来,通过改变官僚政府内部的管理机制和内部驱动力,来达到重新塑造政府形象的目的。
企业家政府理论说明了政府的本质及其存在的必要性,指出政府是我们用来做出决策的一种机制,是我们解决共同问题的方式,对于一切文明社会来说,政府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客观存在的社会公共问题需要政府来解决,读后感《改革政府读后感》。
但是,随着西方世界由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或信息社会的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变化,它的基本原则受到严峻挑战,并在实践中逐渐失效或过时。
作者在该书中指出了美国的官僚主义和官僚体制的严重性,并给予了严厉批评。
《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这本书严厉批评了美国的官僚主义,书中所批评的官僚主义是指烟囱工业时代盛行的老式官僚主义,这种官僚主义政治体制式特定社会环境的产物,当时社会发展缓慢,等级制严重,只有处于金字塔顶端的人才能掌握足够的信息而做出千篇一律的决定。
这种传统的政治体制推崇理性和效率,但常常以社会效益为代价。
面对已经变化了的社会环境,传统的官僚制政府组织形式已经无法时应时代的要求,产生治理危机也就在所难免。
然而,问题的根本不在于政府工作的人,而在于他们工作所在的体制。
该书指出要从根本上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就必须改革政府的不良机制。
《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这本书为政府提出了十个药方或者说是十大基本原则或基本内容:一是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二是社区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三是竞争性政府: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中去;四是有使命的政府: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五是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六是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七是有事业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浪费;八是由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九是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十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变革。
这十大原则构成《改革政府》前十章的标题,每一章开篇都用一位著名人物或是有影响力的人物的话作为引言。
奥斯本和盖布勒在书中对这十个原则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并在第十一章中加以汇总组合。
全书脉络清晰,由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即:用企业家精神来克服官僚主义,通俗一点讲究是一物降一物。
当然,本书所说的企业家精神并不是要求政府官员都去当私营公司的经理。
、,用私营公司来代替政府实现全盘私有化,而是借鉴企业家的经营管理方式,因为,企业家能把资源从生产率和产出较低的地方转移到较高的地方,即用新的形式创造出最大限度的生产率和实效,不是去追求风险,而是追求机会。
以上十条原则是该书的主要内容,我们可以看成是十种模式,这些模式在重新审视当代政府角色、正确认识政府职能等方面为人们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因此,理论一问世在西方国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当然,企业家政府理论在其风靡欧美之时也遭到了一些尖锐的批评有针对性地对理论提出了质疑。
所以,我们应该用全面、客观地、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待企业家政府理论,因为该理论毕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认识政府的新视角。
结合我国今天的改革实践,奥斯本企业家政府理论的很多方面依然具有生命力,并且对我国的改革实践还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以下是我对该书的几点感想。
政府的作用事掌舵而不是划桨:即政府应该集中精力做好决策工作,把具体的服务性工作承包给私营企业和非盈利性机构去做。
这样政府可以居高临下,用政策吸引竞争者,保持最大的灵活性来应付变化着的环境,出色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但是,认为向社会提供各种服务是划桨,政府不精通此道,所以政府不需要去做也不应去做。
联系实际,这似乎有些绝对。
从各国行政改革的实践可以看出,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服务性工作,如城市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等,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且关系国家切身利益,若让私人企业或非盈利性组织去做则难于负担;何况,这些公共服务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私人边际收益(成本)与社会边际收益(成本)不相符、因其成本和收益无法在公民之间均等地划分而存在免费搭车问题,等等。
这些特点决定了这类服务应该由政府来提供。
所以,在政府只负责决策的前提下,推向企业的服务性工作职能是有选择的,对于某些服务性工作如国家安全等只能由政府来提供,私人企业毕竟追求的永远是利益,难免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而出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这一点,政府在改革过程中一定要认识清楚,千万不能过于放松警惕。
在该书的第九章,认为政府应该是重参与协作的分权模式而非层级节制的集权模式:即政府应仿效企业领导者的作法,将集权式的管理权下放,将政府的层级节制模式变为参与协作模式,实行参与管理。
书中提到,分权机构有多优越性:分权机构比集权机构有更多的灵活性,对情况和顾客需求的变化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全力分散的机构更有效率,更有创新精神,更有责任感等等。
因此主张政府应削平复杂的层级组织模式,通过参与式管理,分散公共机构的权利,分散联邦政府的权力。
当然,全力下放的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权力因地制宜得到有效合理的应用,但是书中在主张将集权式的管理权力下放的同时,忽略了对下放权力不可缺少的对等物,处理不好这一问题,则权力下放将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
以次为鉴,我国的政府改革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实施对权力的有效制约。
书中第七章,有收益而不收费:即政府不应仅仅靠预算度日,而应具备一种投资观点,学会用各种形式集资、赚钱,为回报而投资,变管理者为企业家,变花钱政府为赚钱政府。
这显然与政府的职责和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因为政府的本质决定了政府必须侧重能够选择公共利益、长远利益而非经济利益、暂时利益,政府不可能像企业一样为回报而投资,将集资、赚钱作为主要目标之一,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否则,政府产生及其存在、发展的根基就将受到质疑,社会将会乱套了。
当然,理论也不是真理,需要通过实践来检验,法国小说家马塞尔??鲁斯特曾经说过:发现航程的真正之道并不在于寻找新的土地,而在于用新的眼光来看待事务。
那么,我们就借鉴奥斯本的企业家政府理论,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看待当代政府的改革吧,在实践中不断发现新的理论,从而实现理论的一次又一次飞跃。
以上观点,由于本人学识尚浅,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还有待完善。
通过读这本书,我发现自己懂得知识太少了,以后一定要努力学习,读更多的书,开拓视野,增长见识。
〔改革政府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美国宪政历史
美国宪政简介 宪政是人类最应该引以自豪的伟大发明,它赋予了人类尊重自我,追求美好的制度安排。
而在宪政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美国人的贡献是巨大的,他们的《独立宣言》;他们的宪法吹响了那个时代的最强音,被称为“启蒙运动皇冠上的明珠”。
而他们的200多年稳定卓越的宪政实践,不仅极大地补充和完善了宪政理论,解决了宪政运行层面上的问题,而且使宪政的理念彰显于世界。
本文从美国宪政的由来、内容、特点、社会基础四个方面入手,对美国宪政的要点作了简要的分析。
引言 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但就是通过这短短200多年的发展,他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更重要的是他的发展和繁荣保持了高度的连贯性。
反观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一些国家,不乏有曾经称雄世界,独步天下的,但往往都在风光一时后迅速地烟消云散,留下的只是后人无尽虚幻的炫耀和留念,历史循环的恶咒始终笼罩着这些古老或者年轻的国家。
为什么美国能够摆脱这恐怖的循环,是偶然吗
是因为他年轻吗
是因为他足够幸运得到了上帝的垂青吗
这样的问题还可以提出很多,答案也必然是正确的,美国的强大与持久离不开这些有利的因素。
但问题是这些因素并不是独独眷顾美国,却只是在美国才开出了绚丽多姿的花朵。
原因是什么呢
我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美国理性,特有的政治制度。
正是由于这样的政治制度,美国人才得以享受持久的自尊、和平与繁荣。
而宪政,则是这个政治制度的核心与灵魂。
合理的制度安排根源于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但社会文化环境只是为特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一种可能,要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则需要特定时代具体的人主观的努力。
美国宪政制度的确立就凝聚了美国开国国父们无数的心血和智慧,杰斐逊,麦迪逊,华盛顿,汉密尔顿等等,这些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们都是那个时代最有智慧和才华的哲人,是那个时代的精英。
他们精心设计的的宪政安排,不但给美国带来了持久的繁荣和稳定,也给人类文化增添了极其宝贵的内涵。
一 、宪政的由来 宪政本质上是以宪法体系约束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一种制度性安排。
它的根本目的是要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宪政关涉到两种关系:(一)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是不同的权力与权力的关系。
前一种关系是一对主要矛盾,对它的不同理解构成了不同国家观和宪法观的基础。
后一对矛盾是加强前种关系的有效控制手段。
两对矛盾的对抗和平衡是宪法不朽的主题。
宪政主义意味着在政府和公民的关系中对政府进行法律限制,在被统治者的权利与自由和政府的有效运作间谋求微妙的平衡。
宪政主义理念根源于西方政治文化中的自然法传统,基督教传统以及契约论传统,18世纪下半叶,宪政理念从欧洲传到北美殖民地,被那里的精英人物接受,成为他们反抗英国统治,建立能够维护自身自由与权利的政府的重要理论指导。
宪政初现端倪最早于出现于古罗马,那时产生了混合政体,即君主、贵族和平民在一定程度上联合统治,公民有了一定的权利,这种权利意识一直贯穿于中世纪。
在英国,地方封建贵族与城市行会是限制君主权力的两股力量,国王始终不能掌握绝对的专制权力,总是被迫以特许状(charter)来确认反对者的特权,如 1215年的《大宪章》、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这些斗争长时间的积累最终使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
尽管宪政源远流长,但通过一部完整的成文宪法来实行宪政则是美国提供的,美国通过成文宪法使政府权力明确化、法制化。
美国宪政的精神集中体现在著名的《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中。
《独立宣言》诞生于1776年,由杰出的民主主义者杰斐逊起草,以洛克和卢梭的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作为理论依据,它是历史上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宣布了民主共和国的原则,即人生而平等,人人享有不可转让的权利,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等原则。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诞生于1787年,宪法体现了《独立宣言》的精神,系统构建了美国的政治制度,1791年宪法又增加了《权利法案》,开举了以成文宪法列举人民权利的先河。
在宪法诞生以后的200多年中,美国人民精心维护着这一伟大的宪法传统,并通过司法实践的途径对宪法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宪政理念的精髓 美国宪政的核心理念是天赋人权、人民主权、限权政府、权力分立与制衡、联邦制。
在这几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美国宪政的坚实宏伟的大厦得以建立并长时间良好地运转。
其中,天赋人权和人民主权是后几个理念的逻辑前提,也是它们的目标。
后三个理念是前两个理念的逻辑结果,是实现前两个理念的手段。
1、 天赋人权天赋人权是宪政主义的基石。
人的权利是与生俱有的,而不是谁赐予的,这是天赋人权理论执着的信念。
而保护人的天赋权利是建立政府的逻辑前提和根本目的。
在《政府论》中,洛克写道:“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独立宣言》中说到:“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了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
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
” 天赋人权的理念使人民坚持自己的权利有了巨大的正当性。
正是对于天赋人权的执着信念,美国人才及时地在成文宪法中增添“权利法案”,详细列举政府不得侵犯的人民权利,这是美国人伟大的的创举。
天赋人权获得了多数社会精英的认同,成为宪政深厚的思想土壤。
2 、人民主权 人民主权是美国宪政的根本,《独立宣言》确认了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这就是说人民是主权者,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政府和政府官员应向人民负责,宣言还进一步提出,政府一旦破坏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即人民有权革命。
美国宪法也正是“人民主权”精神实质的体现,它的序言就是:“我们合众国人民”,以人民的名义的名义制定宪法,再不是以各州的名义。
它将人民权利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公民,明确保障个人的基本尊严,价值,自由和权利。
选举是人民主权最直接的体现,在选举中,人们可以有效向政府表达自己的意愿,选举自己满意的候选人。
虽然当选的未必是每个人都同意的,但被社会大多数人所不满意的候选人很难赢得选举的胜利。
实际上,在民主社会中,人民主权是“间歇的和潜在的”,在大多数时候,当执政者的政策和政治行为符合人们的意愿时,人们并不关心政治,好像人民主权并不存在。
但是,一旦执政者执政不力,出现丑闻、高失业率、通货膨胀等违背人民意愿的状况时,人民主权就会显示出巨大的威力,把不满意的执政者赶下台。
所以,执政者会十分谨慎地遵循人民主权的这种“预期反应规则”,他们会非常关注公众将如何对他们的一切政策作出反应。
3、 限权政府同人民主权原则紧密相连的是“限权政府”的原则。
所谓限权政府原则,就是说政府的权力或职能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政府主要是消极地保护或保障人权,负责人们的安全,维护秩序与和平,而不是积极地促进人们的福利或幸福。
政府应该是守夜人,杰斐逊认为:“管的最少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
美国人思维深处对政府怀着深深的戒意和不信任,认为任何政府都有侵害人民的倾向,特别是像联邦政府这样强大,权力集中的全国性政府。
在政府面前人们的权利与自由有可能受到侵害而无能为力。
但是,政府又必须建立,这是保障人们在自然状态无法得到保障的自由,生命和财产的根本手段。
因此,政府是必要的恶。
既然政府危险但又不能取消,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
它只能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为目的,它的权力不是绝对的,只能行使人民通过宪法授予它的权力,不得行使宪法禁止它行使的权力。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列举了联邦政府可以行使的权力,第九,第十款规定了禁止联邦政府行使的权力,“权利法案”列举了政府不得侵犯的人民权利,这都是限权政府原则的具体体现。
4 、权力分立与制衡 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是美国宪政制度最具有现实意义的原则,它是宪政其他原则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美国人的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思想主要来自于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并进一步把这种思想变为现实的制度。
权力分立与制衡思想是限权政府理念的进一步延伸。
要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和暴政、保障人民的权利,仅仅限制政府的权力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权力有可能集中到一个人,一个部门的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权力很小,也照样能给人们带来危害,所以还必须寻求另外的保障措施,这就是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就是在国家结构和政府内部都实行分权,以权制权。
包括两个层次上的,一是联邦和州两级政府的纵向分权即联邦制,二是一级政府内部的横向分权,即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的分权。
这里先谈横向分权,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把权力分别授予三个彼此独立而又平等的部门,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各级联邦法院,但是三种权力的分立不是绝对的,不受制约的,而是在彼此分立保持独立的同时,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保持平衡。
例如,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国会又可以推翻总统的否决;行政权属于总统,但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费用需由国会依法律批准。
权力分立与制衡有着深刻的政治哲学基础,这就是人性恶论。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人性恶论促使人们注意人的弱点,防范人的弱点,建立防止人的性恶发挥作用的制度。
历史现实和理论一再证明,以这种人性论为基础建立的制度往往是有效的。
而那些建立在人性善基础上的所谓好人政府,虽然其宗旨高尚而又纯洁,但结果没有一个不是极其腐败和堕落的。
所以面对人性的本质,我们宁愿承认其恶的一面然后再防范它,而不是掩耳盗铃地躲避它,否认它。
在建立政治制度时,我们宁愿先小人后君子,而不是先君子后小人。
5、 联邦制 联邦制是国家纵向层次上的分权。
美国宪法规定在联邦和州分权,二者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都享有自由行动的权力,中央政府一般在外交、国防、和货币政策上拥有独立性权力,州政府则控制教育、警察和交通。
联邦制是美国特殊历史条件和国情的产物。
在联邦诞生之前,13个殖民地都已经是享有主权和独立的政治实体,但由于国内外的危机不得不建立一个统一的政府。
起初,政府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即邦联,但邦联过于软弱,对各州缺乏有效的控制力,应对国内外危机方面缺乏足够的能力,因而也就缺乏对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强有力的保障。
建立一个强大统一的联邦势在必行,因此1787年各州代表制定宪法时,重新确定了联邦和各州之间的关系,建立了联邦制国家,并且强调联邦的地位高于各州。
但1787年宪法的规定仍是一个折衷方案,联邦并没有得到更大的权力,只是获得了与其目的相匹配的手段。
联邦和各州之间的权力划分是互补性的。
各州在各自权力范围之内的国家事务,联邦并不能随意越权。
甚至在二者发生冲突时,州政府将处于有利位置,因为不管联邦还是州的管理都必须以人民的同意为前提,这样才能获得统治的合法性。
而人民在归属关系上将首先把自己归属于各州而不是联邦政府。
美国宪法明确规定了联邦和州各自的权力,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这条修正案提出了联邦和州两级政府分权的准则,联邦政府拥有“授予的权力”或称“明示权力”,州政府拥有“保留权力”。
联邦体制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它解决了在一个疆域广阔,人口众多的大国的复杂问题,即如何实现既能保证国家统一强大又能保障公民自由。
美国在这一体制下,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美国政府领导美国成为了世界上强大的国家,但在国内政府并没有成为暴政美国人民的工具。
三 宪政的特点 美国宪政自诞生之日起就显得与众不同,200多年来,它始终保持着它的那份独特的魅力。
主要表现在:1、 强大的司法权 美国的司法权享有其他国家司法权无法比肩的崇高地位,它的权力和权威之大在很多国家想都不敢想,特别是那些视人民如草芥,视法律如玩具的专制国家。
司法的这一权力来自于它对美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话语霸权”,它是美国宪法的最权威和终极的解释者;它的权威来自它的基本公正、来自它基本不受政府更替和舆论变迁的我行我素。
著名大法官查尔斯·休斯在一次演讲中曾感慨到:“我们生活在宪法之下,但这个宪法是什么意思,却是法官们说了算”。
在现实生活中,司法权对于维护美国宪政的正常运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2 、 宪法高度的稳定性:美国宪法是成文宪法,采用成文宪法的国家常常修改宪法,制定新宪法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有些国家的宪法更是朝三暮四,频繁修改,几年一个修正案,十几年一个新宪法。
要知道,宪法是人民权利神圣的保障书;是约束政府权力的根本大法。
不是那个人,那个政党信誓旦旦,虚情假意的政策宣言。
宪法不是政策,而是原则,岂能频繁改变。
美国宪法自制定和实施以来已经200多年。
在这200多年间,美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的人口从建国时的几百万增加到现在的2亿多,扩大了几十倍;社会结构的分化与复杂和建国时比是天壤之别,社会生活的内容与层次与建国时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然而美国并未制定新宪法,也没有发生过剧烈的变化,只是通过了27条修正案,如果考虑到前10条修正案是有些州批准宪法的条件,几乎和宪法同时就确立了,那么严格地说,就仅有17条修正案,为数可谓极少,表现了美国宪法高度的稳定性。
美国宪法高度的稳定性首先得意于其至上的权威性和美国人民优良的法治传统,宪法修正案的提出和批准都十分困难,它必须由国会两院各以2\\\/3议员通过联合决议提出,或由国会应2\\\/3州议员要求而召开的制宪会议提出;由3\\\/4的州议会或3\\\/4的州制宪会议批准。
而阻挠一项修正案的提出和批准却比较容易。
其次,美国宪法非常简洁,总共才7条正式条款和27条修正案,只是就国家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简明扼要的规定,各个时代都会有效。
学者出身的威尔逊总统的评价到:“毫无疑问,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恒久,就在于它简洁。
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
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
”四 宪政理念的实践1 、宪法与宪政宪政是宪法的政治实践,它的载体是宪法,任何一种宪政都必须以一定形式的宪法来体现,。
所以宪政首当其冲的是要创制一部道德上向善、政治上可行的宪法,并以宪法为指针建立一整套健全的法制,这就是法治原则。
法治要求政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便给公民生活留下一块自由的净土。
美国是世界第一个通过一部成文宪法来实行宪政的国家,宪法为美国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美国刚建立时,这样一个总统制兼联邦制的共和国能否生存并壮大起来,没有人敢拍胸脯打保票。
毕竟,在当时君主制一统天下的历史背景下,美国的政府形式显得是那样与众不同,格格不入。
在美国这种试验性的宪政体制中,问题确实比较多,总统,国会,联邦,各州等各权力实体呈现出微妙复杂的权力制衡关系,如何在草创的宪政体制下维持这些关系,需要极为高超的政治技巧。
宪法在这关键的时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宪法并不能自动发生作用,美国宪法之所以不朽,固然与制宪者的远见卓识和宪法本身的合理有关,但与后来执行、运用宪法的行政、立法部门,以及解释宪法的司法部门对它的尊重、呵护和创造性发挥关系更为密切。
是这些部门对宪法的尊重,维护和捍卫,保证了宪法的实际作用,保证了美利坚合众国大厦的稳定和牢固。
虽然有宪政就必须有宪法,但有宪法却不一定有宪政。
我们今天的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宪法,但是,又有多少国家实行了真正的宪政和法治呢
又有多少国家真正保护了人民的权利了呢
这些国家的宪法不过是统治者装饰自己文治武功的漂亮花瓶。
它们比美国宪法不知美妙多少倍,甚至可谓是尽善尽美,但却有名无实,终究会沦为明日黄花。
它们试图构造的人间天堂,犹如过眼烟云,好则成为后人的笑柄,恶则成为百姓的炼狱。
2、公民社会与宪政 公民社会是民主宪政制度一个重要的因素所在。
在这样的社会中,权力与各种社会功能以一种分散化的方式由众多相对独立的社团、组织和群体来行使。
主要包括:独立的报纸、政治社团、律师以及参与公民生活的其他团体。
政治结社在美国产生了重要的正面的结果,是防止多数专制的一项必要保障。
托克维尔说到:“再没有比社会情况民主的国家更需要用结社自由去防止政党专制或大人物专权的了。
在贵族制国家,贵族社团是制止滥用职权的天然社团。
在没有这种社团的国家,如果人们之间不能随时仿造出类似的社团,我看不出有任何可以防止暴政的堤坝”。
现在美国有美国有成千上万各种利益集团、公民团体、大量的媒体。
这种自治的公民社会为美国民主宪政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公民社会体现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即以社会制约权力。
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洛克和孟德斯鸠提出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给人类留下了宝贵的思想遗产,在人们的政治意识上留下了深刻印迹。
但我们也不应该忽视“以社会制约权力”思想的宝贵价值。
在民主社会中,仅仅依靠权力分立体系虽是绝对必要的但却不是足够的,还必须依靠一个独立于国家的由各种独立的、自主的社团组成的多元的社会的制约。
社会就像一只独立的眼,监督着国家,使之不沦为专制。
3、社会文化基础与宪政宪政的最终保障取决于社会和公民,它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社会文化基础,即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所讲的“民情”,“它不仅指通常所说的心理习惯方面的东西,而且包括人们所拥有的各种见解和社会上流行的不同观点,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所遵循的全部思想。
” 宪政必须依靠原则的公正以及国民对它感兴趣才能获得支持。
现代政治文化研究也发现,民主宪政政治制度的良好运行,需要以民主的社会文化为条件。
如果把政治体系分为“硬件”和“软件”两个部分,那么政治制度就是政治体系的“硬件”部分,政治文化则是其“软件”部分。
犹如计算机运行需要硬件\\\/软件相互兼容一样,政治制度也需要与政治文化相匹配。
美国宪政的实施有着良好的社会文化基础,托克维尔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比较全面地论述了这种文化。
主要是美国人的平等意识、公共精神、权利观念、对法律的尊重等,他特别强调了美国人的平等意识,“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
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美国政治学家科恩也研究过美国的政治文化,他称之为“民主的心理条件”即促使社会成员按民主要求的方式去行动的习惯和态度。
他认为民主的其他条件均要以心理条件为基础。
他理解的民主的心理条件主要有容忍、愿意妥协、批判态度、相互错误难免等。
下面列举三个美国人比较典型的政治文化条件: 一是公民对法律的尊重。
托克维尔在评述美国联邦大法官曾经说道:“他们的权力是巨大的,但这是受到舆论支持的权力。
只要人民同意服从法律,他们就力大无穷;而如果人民忽视法律,他们就无能为力。
”美国人法治的优良传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因为他们享受到了遵守法律所带来的好处——权利的保护。
守法观念同权利观念,是一个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
履行义务就必须首先拥有权利,所以在我们中国,当权者埋怨人民义务意识淡薄,是完全没有理由和资格的,他们应该扪心自问,人们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和自由了吗
二是美国人对人性持一种悲观的态度。
著名思想家大卫·休谟曾有一个著名的政治哲学命题——“无赖原则”,他说:“必须把每个政府成员设想成无赖之徒”。
他认为,人性是幽暗的不如人意的,每个人都自私自利,都是无赖。
这种人性观也正是美国的人的人性观。
这种人性恶的哲学思维使人们对公共权力始终保持一种怀疑和防范,从而防止了公共权力滥用权力的可能,保证了宪政的正常运行。
历史经验表明,从恶的价值判断出发来构建政治制度,反而能创造出优良的政治制度,而那些从善的价值判断出发来构建政治制度的,却往往不尽人意,一塌糊涂。
我们中国就是这种一塌糊涂的创建者和受害者,传统的儒家学说对于政治的阐释,完全建立在对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追求上,孔子曰:“政者,正也。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正是这种政治观最好的表达。
三是美国人的参与意识。
每次美国总统大选年,我们都会看到整个国家都会被选举所感染,人们谈论选举、读报、看电视、听演讲直至投票选举,一切与选举有关的活动都会引起人们的积极关注。
而候选人则举行各种集会活动、发表演讲、和选民接触,在各种场合宣传自己的政治纲领。
每个人在政治参与的活动中都很活跃。
民众参与的意识是民主宪政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重要的心理条件,它能赋予政治体系以合法性,增强社会成员对政治制度的认同感。
美国人有着积极主动的政治参与意识,政治参与热情比较高,按照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和维巴的研究,美国政治文化是一种参与型政治文化,在这种政治文化中,民众一般积极要求参与政治过程,影响政治决策。
这种参与性政治文化对美国宪政的运行有着重要的维持和监督作用。
使宪政始终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防止公共权力的腐化和侵权。
宪政的社会基础的形成和发展最终依赖于人们权利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只有拥有权利观念,人们才能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维护自己的权利、积极加入各种社团、参加政治活动、认清专制的邪恶、自觉地服从法律、拥护民主的政府。
但权利观念的形成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即长期民主制度下的生活经验,独立的经济地位,独立的人格,个人主义的哲学思维等,在这里,宪政制度、社会基础、权利观念三者实质上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一者既是另一者的原因又是另一者的结果。
所以,任何一国以社会基础不具备而拒绝民主宪政都不过是骗人的谎言。
民主制度的社会基础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是要民主制度自己去培养的。
不实行民主制度,永远也不可能有民主制度的社会基础。
结语 美国的宪政自诞生以来,已经在风云激荡、沧海桑田的世界稳健坚决地走过了200多年,200多年来,它经历了内战分裂的巨大危险,承受了国际动乱战争的巨大挑战,尽管历经坎坷和磨难,但它依然坚如磐石,岿然不动。
始终如一地保护着自己的国家和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