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的本质》第四章读后感
美国的外交、意识 形态都是美国基督教理念的产物 在美网人的战略思维屮,总要树立一个敌人,被树立为 邪恶中心的国家是民主世界的死敌。
美国的敌人在现实中被 消灭肟,美_人也要树立一个假想的敌人以使美闻人担负起 拯救卅界的责任,凝聚他们的力量。
从理想主义视角看,美 国人深信他们是自由世界的斗士,是主同家的堡垒。
里根 最后对宗教人士告诫,让其重视时代精神和时代危机,危机 是对其道德意志和宗教信仰的考验,要勇于接受挑战。
里根 的演讲冇助于理解美国社会中理想主义的一面。
-个人,一个民族,有无信仰,有怎样的信仰,这是一 个意义深刻的问题。
《美同的本质》揭示的美同民众的生活方 式、价值取向建立在对基督新教虔诚信仰的基础上,而整个网 家的外交政策也是以基督新教的信仰为基础的意识形态外交。
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和三权分立的民主共和制度,只是美同 强大的外在表现,而民众对基督新教教义虔诚而狂热的信仰 才是美国强大的根源。
正因为绝大多数民众有同样真诚的信 仰和价值取向,才能避免内耗,形成经常性的、强大的凝聚 力和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从而不断创造强大的物质文化财富。
封建专制社会,中国人信奉儒家思想,社会螺旋式缓慢发展; 清末至建同,中西文明激烈冲突,传统文明被批判的体无完 肤;奉行科学发展观,实行鼠目寸光的政绩观;提倡“社会 主义荣辱观”,崇尚笑贫+笑娼的金钱观。
新一届党和政府 致力于和谐社会的励精图治无疑是重塑中华民族信仰的契 机。
推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仅为治标,而重塑信仰,净化民 族心灵应为治本的久之计。
改革开放后,因为我们认真学W西方的市场经济和民主 法治,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国富民强,同样因为我们只看到了西 方人的世俗主义,忽视了他们虔诚的宗教信仰,所以才有了道 德滑坡,才出现了问题的中网和中R的问题。
比如,我们原以 为美闽人只会疯狂的购物和无休止的旅游,却没有注意到他们 每周末都去祈祷礼拜,因此,中同的同庆节成了黄金周。
基督新教属于唯心主义的意识形态,但任何宗教的教义 都有积极的一面,远非我们一贯认为的那样一无是处。
基督 新教的“因信称义”使美同人形成狂热而又虔诚的信仰,美国的国家制度,正是基督新教教义平等、il由思想的体现。
因此,信仰基督新教,必然耍遵守同家的制度和法律,遵守 制度和法律,正是信仰的具体表现形式。
因此,任何一种意 识形态,只有被虔诚的信仰才能发挥艽自身价值,任何法律 制度只有建立在普遍信仰基础上,才能被民众普遍遵守。
《美国最好的中学是怎样的》读后感
[《美国史》读后感(一)--黑人和美欧音乐](题外话:1,早读完了书园买的《美国史》,想真正写点感受,由于信息量太大,很乱没啥头绪,现在能静下来点,慢慢找些支撑点写点东西,主要为了搞严重缺乏的刀币,我不是专业的啥啥,所以想啥写啥,放在水区,说错了乱说了大家莫见怪2,我这人粗而且容易激动,所以肯定会有一些不好的文字和思想,希望版主们不要扣我刀刀,就算没功劳当苦劳)看完《美国史》我第一个想到的是黑人声音对美国的影响,做个依据历史顺序的感想梳理,《美国史》读后感(一)--黑人和美欧音乐。
1,应该是福音的复兴,早期南方黑奴自建教堂的灵歌决定性的促进了这场福音运动。
我一直这么想,基督教的核心应该是福音,这才是耶稣使徒们作为一群末日论者真正带来的东西,他们传达给那些生活在最底层的绝望的罗马人好消息:不要绝望,只要相信耶稣就有希望,学会爱自己和别人,所以从本质上说,基督带来的是一种快乐欣慰,只有经历过绝望的人才能体味的绝望中的乐观主义。
但后来基督教变味了,奥古斯丁给基督教注入原罪观念,他彻底改变了基督教的性质,转基督教为悲观主义,这是一种恐吓,而后来基督教会成功的利用了这种带有恐吓性质的悲观主义论调来达到其社会和政治目的,进一步引入了所谓天堂和地狱的异教观念,并发明了炼狱这个新观念,来控制信徒。
所以这时的基督教与其说是一种精神信仰,不如说是一种控制系统。
听听天主教堂弥撒仪式中的唱诗声音就明白了:干净、组织严密、机械,似乎空灵实则空洞。
历史似乎很讽刺,没人想到却是连圣经都不会读的南方黑奴恢复了使徒时代早期基督徒的本真信仰,我觉得这是因为这些黑奴恰到好处的得到了与早期基督徒惊人相似的生存处境:一样的绝望、一样的被封闭在一个隔离的小圈子中而不得不相互依靠(美国史中对黑人大家族化的生存方式的描述可以证明)、一样的非文明化因而能够被最简单的东西打动并在这种理解力中把最简单的东西当做最真实的,他们不会产生出怀疑思辨这样的所谓文明人的高级思维,我告诉你,只要信耶稣,你就能得救,对黑人和早期基督徒而言,这个好消息就能成为信仰的充分理由,无须过多文明化的论证(这也是我理解的传销能够横行中国的原因,传销也是一种类似早期基督教的宗教,而中国有这种形式的宗教存在的社会现实土壤)。
所以白人们惊奇的听到了那些简陋的教堂里那些绝望得黑奴们单纯原始和兴奋的blues,他们难以理解这种在他们看来如此之绝望的处境中竟然有如此之真心的快乐声音,而这是他们所极力找寻的最初快乐--他们和他们的清教徒先辈离开欧洲来到新大陆就是想寻找一块自由的空间重建在欧洲已经不可能获得的人和上帝之间交融的纯粹欣喜。
我想白人们意识到了这种黑人灵歌的力量,blues也成为了美国性格的一部分,今天福音教派成为了美国最大的基督教派别也就顺理成章了。
Blues重铸了美国声音。
2,Blues继续发展就是爵士乐,爵士乐是一种繁荣时代的blues,一战后的美国建列了10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爵士乐成为了这个黄金时代的象征,爵士乐是一种节奏感很强烈的伴舞音乐,舞厅成为了这个繁荣时代年轻人社交的一部分,正如他们的父辈们把酒吧作为他们的社交生活一样。
这里我不得不承认黑人的这种节奏感天赋,没办法,别的种族就做不来。
别的也不说了,黑人那种天生的非洲节奏是爵士的灵魂,白人继续学吧,虽然那些乡巴佬白人不敢承认这点,拼命指责这种爵士暧昧的堕落。
3,40年代,是摇摆舞和摇摆音乐的时代,这是一个乐队大堂演奏的时代。
这我想大家熟悉,很多电影有,这算是爵士的一种革新吧,值得注意的是黑人的大屁股对这种音乐的推动,读后感《《美国史》读后感(一)--黑人和美欧音乐》。
4,50年代属于摇滚,虽然猫王是这个时代的代表,但作为白人的猫王唱的仍旧是黑人的音乐,之所以是白人唱,因为隔离的社会现实让白人在自尊心的驱使下搞了这个掩耳盗铃的伎俩。
我不喜欢听他的歌。
摇滚说白了就是节奏+blues,这种音乐形式的革新个人觉得离不开50年代的环境:在50年代,美国社会价值观经历了一个深刻的变化,自此富裕成为了美国社会除了自由之外另一个美国精神。
二战让美国彻底走出了萧条,二战对美国最大的贡献,在于其大规模的国家投资改变美国社会的经济观念,从此政府已更积极的手段进入了经济生活,这是以前历届美国联邦政府所尽量避免的,包括在这个方面走得最远的罗斯福都把财政平衡看的非常重,其国家振兴计划也是小心翼翼,不敢深入市场--这不是政府的领地。
二战改变了这一点,出于对日作战的需要,整个西部海岸在短短6年成长为可以与东部抗衡的美国新的经济引擎,而几年前西部海岸还是美国最落后的地区之一,300多亿的有史以来最大投资打造了遍及全国的告诉公路网,自此一种以汽车为核心的以郊区白人中产价值观为主导的自信富足乐观的美国观出现在美国,但与此同时还有另一个美国,一个由黑人、西裔、墨西哥裔、职业女性组成的3000万美国人,这5分之一美国人被50年代美国边缘化了,他们没能享受到50年代的富足,他们游荡在空洞化的城市中,闻着繁荣的50年代的味道,如早期沿着密西西比河河北上的黑人一样,这些美国人也闻到了blues的味道,一种绝望。
但与早期blues不同,这是城市化的blues,早期blues是一种农业时代的绝望--空旷、简单、平静而安于天命的诉说,而工业时代的blues则更多的在绝望中有了愤怒,他们不再安静,而是寻找一种破坏性的平静--即通过更有力量和破坏性的声音来压过城市生活各种带着诱惑的声音,以更有力量的吼叫来压过其他声音从而使自己安静,所以节奏---强烈的节奏感破坏性的带进blues,于是有了摇滚,50年代的声音。
5,60年代,属于甲壳虫的摇滚,黑人音乐也跟着美国大兵影响到了欧洲。
由于甲壳虫在我心中有着特殊分量,所以我也不说了,我怕我的无知亵渎了他们。
如果大家感兴趣,注意这时欧洲的战后重建史,没有这个重建的历程,不可能有英式摇滚,请大家不要把英式摇滚理解理解为美式摇滚的欧洲版。
6,70年代属于金属摇滚,美国白人黑鬼忙著一边吸毒一边搞民权,出了很多狗屎和噪音,但得到黑人奇迹的还是英国。
我想提提我喜欢的英国最伟大的专辑,这个乐队组成如下:john,贝司手,人很内向无趣,但他的bass line稳定了这支乐队整体感和节奏;roger,一个金发娃娃脸,作为鼓手,他敲出了音乐史上最有力最伟大的节奏:咚-咚-锵,咚-咚-锵。
;brian,吉他手,他的那把自制黑红吉他奏出的solo,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那头克伦威尔式的蘑菇云,我的挚爱;灵魂是freddie,我说不清楚他:70年代他是一个妖艳的波斯妖姬,80年代他像个墨西哥毒贩,虽然嗓音没了,但他的西班牙斗牛士班傲慢的站姿、像英国国王权杖班的带棍麦克风,那件黄色的外套,那嘴龅牙。
我想大家知道我说谁了,喜欢摇滚的请一定要听这张1975年出版的有史以来最外大的专辑queen的《night at the opera》,千万不要到百度那个狗屎那儿下载啊,一定要去音乐商店买,不要像骑着摩托车放音乐的家伙那样糟蹋了音乐,尤其是queen。
7,有点累了,不想说了,80年代后的大家都知道。
一句话,美国黑人的历史也就是美国音乐的历史,也是现代音乐的历史,其他都是陪衬。
顺便乱搞下,现代中国没有音乐,全是狗屎,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国没有生活,没有真实的生活,中国人是听着戈培尔式的声音长大的,我们也说着戈培尔式的声音,中国特色的谎言王国已经到了谎言的最高境界:谎言不再是对真实的掩盖,连谎言本身都是虚幻的,无力的,他没有意思,只是一种格式习惯,这只是声音,永远不是也不会成为音乐,我们已经彻底远离了诗经的声音,当代中国有两种伪音乐形式:第一是官妓的叫床,整天辣妹子辣,辣,辣。
,我当它是深喉邀宠来着,还跑到西班牙去丢人,老外可理解不了这种中国特色,他们只会哦、哦、耶;第二是返祖兽啼,前者如果是主动呻吟,这算是自残叫春,曾哥叫得最像,这算高级的,没品的先拍艳照再无辜真情的哭诉般吟唱,比日本还会达到自虐高潮,佩服。
港台那边我不乱说,免得破坏了一国两制国体,但某些人少些拾人残羹冷炙来大陆假正经,也不看看大陆也开放搞活天天翻墙啊,还以为我们蹲在湖南山沟看湖南卫视了?中国就是这个样子,西式的文雅我们就学了个皮毛 〔《美国史》读后感(一)--黑人和美欧音乐〕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是读后感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读完这本书,我的心被一种伟大的感情填满——故事主人公对于命运的不公不屈不挠的精神。
还有他卓越超人的精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鲁宾逊的勇敢、执着、奋斗,从刚开始的无助绝望到豁然开朗再到辛勤劳动。
我们伟大的主人公鲁宾逊在一次航海中,只身一人漂流到了1个孤岛上,这也是冒险的代价吗
哦不,鲁宾逊的运气好极了,失事的船上的人都死了,仅有他一人存活下来了。
但是,这或许是上帝对鲁宾逊的另一种惩罚——孤独。
鲁宾逊再次陷入了迷茫。
但是,他立即便醒悟了。
他以不屈不挠的顽强意志依靠个人的精明和辛勤的劳动,日常了与世隔绝的二十七年。
最后回到文明社会…… 令我兴奋的不仅仅是引人入胜、曲折离奇的故事节;更是鲁宾逊面对无情现实的过快镇静、理智下来,他意识到自我的幸运与悲惨,但他并没有向现实屈服。
他自力更生,在孤岛上了解了野山羊,并驯服、圈养起来;找到葡萄、芦荟、甘蔗、酸橙、柠檬、烟叶……种了大麦,稻子;建了海滨城堡和乡间别墅、防御工程;做了桌子、椅子、罐子、箩筐、锅、碗、蜡烛……一切的一切,我看得惊心动魄,一面佩服鲁宾逊的机智能力,一面不由得想,假如换作是我到了孤岛上,我能那样做吗
愣了半天,便更加钦佩鲁宾逊了。
天哪
是多么惊人的毅力和求生的意志支撑着鲁宾逊
我不得而知。
再拿现时的我们与鲁宾逊做对比,真是惭愧。
鲁宾逊的处事能力、自理能力,我们恐怕都不具备。
我们过得是多么舒适而幸福呀
不用劳动,父亲、妈妈管我们的吃喝。
可也是这可怕而有疯狂的溺爱,不知毁了多少小孩,难道表达爱的方式仅有这一种吗
可怜天下妈妈心
你们可否了解今天的爱可令变成明天的恨
等你们的小孩长大成人因为不会自理而痛楚懊恼时,你会才后悔莫及吗
真正的爱,不是顺着小孩、惯着小孩、捧着小孩;或许你们的小孩想帮你们洗洗碗、扫扫地、擦擦窗时,你们都拒绝了他
点点滴滴,加速了小孩对你们的依靠,加速了小孩的无能。
学会给小孩一片自由安闲、无拘无束的空间,让他们在玩的过程中施展身手、学会自理。
亲爱的鲁宾逊,多谢你让我得到了这么多的启迪
《飘》读后感 《飘》是一部我很久以前就想读的小说,以前曾经看过电影的片断,因为时间太长,已经支离破碎了,早些时候前我父亲买回了这本书,我终于读到了原著,于是我一字一句的认真的读着,这是美国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惟一一部小说,现时发表一下我的读后感: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1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1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他们原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就因为斯佳丽没有从她那个爱阿希礼的梦中早些醒来,使她流失了她的最爱。
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1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1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1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我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真为她难过。
玫兰妮是1个只看1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1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1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
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瑞特说:“她是他所见到的所有人中惟一一位十全十美的好人,一位伟大的女性
”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1个人要想让所有的人都中意和尊敬是很难的,而她却做得到了这一点,看人的优点,1个多么好的品格啊,即使在斯佳丽眼中认为这是极其愚蠢的,而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她能够一呼百应,永远受到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经过这本书,我了解了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由来,一开始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实际也是南北战争之后,国家分成两派,北方所代表的一派成为共和党,南方代表的一派成为民主党,即使现时不能用南北还划清共和党和民主党,但他们一开始的确是由南北方所形成的。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
读《飘》遐思----》读后感 我不得认,自己读的书确实,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
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
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
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
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
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
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
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
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
”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
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
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
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10篇400字左右的读后感
《药》的读后感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
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
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
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
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童年读后感这个暑假,我又翻出书架上的一些旧书,重新阅读起来,其中就有一本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在四年级的时候就已经读过,当时就感慨万千,这次重读,更是让我思绪万千,有颇多感受在心头。
书中的阿辽沙年幼丧父,不得不被送到残暴没有人性的外祖父那里生活。
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阿辽沙受尽了外祖父的虐待,在他的周围,只有自私自利、冷眼旁观的“局外人”。
但是,阿辽沙还是顽强的活着,慢慢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
我自然而然拿自己的童年和阿辽沙的童年做比较。
我的童年比阿辽沙的童年幸福何止万倍。
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有爷爷奶奶的疼爱、有爸爸妈妈的呵护。
但是,我确实一条不折不扣快的大懒虫,我从来没有自己做过饭,从来没有自己洗过衣服、从来没有独立做过家务,连这些小事都没有做过,更何况一个人独自到社会上生活了。
我自思:如果把握放到阿辽沙所在的那个社会,或许我连一天都没办法活下去,更不要说和罪恶的社会做斗争了。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要彻底改变自己,学习阿辽沙身上所有的那勤劳、爱学习、独立、勇敢做斗争的品质。
我会努力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我在假期中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其中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还能把它给背诵出来呢!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保尔他残废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的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造.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要是一场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里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也禁不住热泪盈眶,心潮澎湃.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呼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的动力. 《西游记》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
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
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
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
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
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
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
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 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
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水浒传》读后感《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菊花香》 自从读了金河仁的《菊花香》后,深深地被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美姝所吸引。
喜欢她,不因为她有清秀的面庞,不因为她有迷人的身材;敬佩她,不因为她是一个好妻子,不因为她是一个好母亲;羡慕她,不因为她有一头散发着菊花香的秀发,不因为她有一个才貌双全的好丈夫…… 一切的一切,只因为她在工作中是一个女强人——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懈努力着,面对失败,也不轻言放弃——她确实是一个特别的女孩。
而我呢
我已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16个春秋了。
然而在这15年中,我的每一天都被混混沌沌地浪费掉了。
我实在找不出自己的那一天生命没有被虚度。
任凭生命的时钟不断地转动,一秒又一秒,一天又一天,周而复始地经过了无数转后,我依然还嫌它慢。
即便听到老人叹息时间如水时,自己还不以为然,总想着自己还年轻,还有好多日子。
当自己真正认真地思考过时,竟也会发出同样的感慨:一个人的生命中有几个16年可以供我们挥霍呢
如果一个人活到了70岁,那么他至少有25年是在睡梦中度过的,如果再浪费掉了16年,那么一半的生命已经流逝了…… 回忆美姝的一生,有哪一天不是在忙碌中度过
除了她所拥有的最后的日子;还有那一天她真正地休息过
除了她所剩下的不多的时间。
我想:也只有这样的生活才算充实
如果真要等到自己发现没有时间的时候,才开始悔恨,那么你已经老了,留下的就只有不尽的懊恼
我喜欢金河仁那优美的诗句:如果能存时间入瓶,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保存每个日子。
我却又清楚的认识到:这是活在浪漫中的人所说的为之倾倒的话语,可我们中又有谁能够不面对现实
我们无法把每个日子保存在瓶中,哪怕是一天而已。
可我们却能不让时间虚度,把每个充实的日子存入脑海…… “以水墨般的爱,溶入生命,渲染成一幅山水;以朝阳般的情,升起理想,凝固为一种天籁。
” ——人为追求而活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
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
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
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繁星春水》有感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
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
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
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
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
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
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
她热诚赞美母爱。
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中外都有,希望对你有帮助~~
榜样读后感
观看《榜样》心得体会钢山街道团委书记——张莘专题节目“榜样”,以“向榜样看齐、做合格党员”为主线,通过典型访谈、老党员现场讲述、先进事迹再现等形式,生动了诠释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信念、忠诚担当的精神风采,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每个人都应该向榜样看齐,砥砺自身,做一名合格党员。
坚定信仰,始终心怀担当。
寻找榜样的共性,我们能轻易的找到这个共同点:他们的心中必定有着自己的信仰,并且矢志不渝。
唯有信仰,才可以让一个人蹈死不顾,这是他们人生的方向,也是他们的力量之源。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不断强调,理想信念是根。
我们学习榜样,要特别注意看到他们身上信仰的力量,如何坚守信仰,如何将其化为自身的一种力量,是我们永远的课题。
我们要不断的强化理论学习,夯实自己的党性根基,进一步坚定信仰,也要学会释放信仰的力量,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怀揣一颗爱民之心,朝着中国梦的方向不断努力。
增强本领,干出一番事业。
担当体现在行动上,不光要守好自身本分,坚守一个党员的底线,更要追求事业,为党为民开创一番事业。
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不断增强自身本领。
我们学习榜样,要学习他们的本领,他们成功的经验,有我们可取的地方,要找到一条适合自己施展本领的路,并进一步增强专业能力,增强自身本领。
同时,我们还要学习他们拼搏于事业所展现的精神,诸如长征中红军体现的不怕苦、不怕死,无数党员在事业中永不言弃、咬牙
《勇敢》读后感美国伞兵和法国妇女
(1) 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重在“感”,而这个“感”是由特定的“读”生发的,“引”是“感”的落脚点,所谓“引”就是围绕感点,有的放矢的引用原文:材料精短的,可全文引述;材料长的,或摘录“引”发“感”的关键词、句,或概述引发“感”的要点.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引述,“引”都要简练、准确,有针对性.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2) 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3)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4)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结既可以回应前文,强调感点;也可以提出希望,发出号召.不管采用哪种方式结尾,都必须与前文贯通,浑然一体.读后感始终要受“读”的约束,开头要引“读”,中间还要不时地回扣“读”的内容,结尾也要恰当回扣“读”的内容不放松.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美国文学the wild honey suckle诗歌鉴赏
,这本书最近很火,有很多值得思考与写作的地方,并且写读后感免于流俗。
推荐
望采纳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日,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
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故事发生在阿富汗,从童年开始讲起,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
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他们两人得了冠军,哈桑为给逐回落下的风筝,哈桑受到了一个经常辱骂“他父亲”的孩子阿塞夫的侮辱。
这些都被看到眼中,但是他没有勇气出面救哈桑。
阿米尔的心理发生了变化,他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愧疚和痛苦,不再跟哈桑要好,后来还想办法诬陷哈桑偷了自己的手表与钱,虽然阿米尔的父亲原谅了哈桑,但是哈桑的父亲阿里(管家)还是带着哈桑离开了。
随后,苏军侵略阿富汗,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逃到了美国,并将家里的房子托付一个朋友和生意的合伙人拉辛汗看护。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
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Khaled Hosseini),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
胡赛尼毕业于医学系,现居加州执业。
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已由改拍成电影。
他的第一本小说问世后大获成功,成为近年来国际文坛最大黑马,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蝉联亚马逊排行榜131周之久,全球热销600万册,创下出版奇迹。
胡赛尼本人更因小说的巨大影响力,于2006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亲善大使,促进难民救援工作。
[2] (Khaled 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
胡赛尼毕业于医学系,现居加州。
“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著有小说《追风筝的人》(The Kite Runner,2003)、(A Thousand Splendid Suns,2007)、《群山回唱》(And the Mountains Echoed,2013)。
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美国总统的家庭购书,奥巴马送给女儿的新年礼物
★一个阿富汗作家的处女作★一部以史诗般的历史景观和荡气回肠的人性故事,深深地打动全世界各地亿万读者心的文学经典“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
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
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小说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这部小说值得瞩目,这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
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
从敏感、缺乏安全感的阿米尔到他具有多层次性格的父亲,直到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也才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的分岔……这些内容缔造了一部完整的文学作品,将这个过去不引人注意、在新千年却成为全球政治焦点的国家的文化呈现世人面前。
同时兼具时代感与高度文学质感,极为难能可贵。
评论摘自《纽约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