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的<刀锋>读后感
毛姆的《刀锋》读后感:超脱的拉里寄托着毛姆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深刻思考。
在毛姆晚年的心灵告白中,我们看到毛姆觉得战争不只是冷酷,而是一种对欺骗的提示:它打碎了“人们曾经以为是真实的一切”。
使人们“从梦幻中醒来,开始反思到底真与假、善与恶之间有没有距离”。
同时,毛姆也认为,战争是人类自我中心过于膨胀的结果。
规避战争的方法,除去种种现实因素,在心灵之中首先是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观念和意识,而应该达到“无我”的境界,在精神与字宙的和谐相融、交流无阻中体味生命的无限。
毛姆以拉里这个不朽的文学形象,表达了对人之本质的认识:心灵中存在无数的欲念,是欲念构成了人们实践的动力。
而拯救人,首先需还心灵以平静。
《刀锋》实际上以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表达了与表现主义相似的人生荒谬本质论。
尽管毛姆并没有采用直接走入内心、诉诸神秘直觉的方法。
《刀锋》在小说内涵上采用的是一种反讽,是让意义在自我矛盾的相会中被抵消摧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爱情走到绝路,许多人认为是偶然事件的结果,事实上是无法挽回的必然事件,用社会学中的价值冲突理论可以做出合理的解读。
价值冲突论认为社会并不是整合,而是存在着不同利益群体,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持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社会冲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分手,实质上揭示了美国新兴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对欧洲古老文明的巨大冲击。
随着美国的日渐强大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对欧洲各国的削弱,美国代表着急功近利,物质追求的价值观念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流社会观念,对欧洲一直持有的文明优越感几乎是颠彼性的冲击。
拉里如果生活在半个世纪前的欧洲社会,他都只是欧洲古老文明中极为平常的个体,而正因为他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解构的历史关口,使他成为了那个时代的极致。
关于《刀锋》一书:《刀锋》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所著,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
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这名话什么意思
跟《月亮与六便士》的主题有什么关系
不知读后感算不算得上是一种文体,或者是中式文体。
小时候是寒暑假作业的必做科目,回想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这是挺能反映小孩子是否早熟的一个侧面,比如内容、文体、语言组织、书籍选择等等。
小学毕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印象中从未正儿巴紧的写过所谓“读后感”,随手拿纸划两个字,发发牢骚倒是常有的事。
虽然有时候自己的文字也能用金钱在衡量,但往往面对的时候,总是力不从心。
比较喜欢命题作文,而散漫的天性使然,所有的文字无体无味,组词不一定成句,成句也不一定有意,更谈不上文气。
喜欢毛姆是从电影开始的,毫不掩饰的说,这挺庸俗的,也很快餐,很多人可能觉得这种方式永远无法领悟到一个用文字工作的人的纯粹。
不错,影响有肢解的可能,有误读、有过度阐释、甚至不合理的篡改,但似乎影像总有种对于改变的敬畏。
一部好的改编的影像作品可能会被用于与其原作加以对比,有时是情节、有时是结构、有时是叙述方式,不过归根结底都是与气质相关的评价。
由于这种敬畏,许多影响作者会不自觉的向原作者的气质靠拢,力图去体现精华,不一定是全部,但一定有部分,要不恐会遭骂。
喜欢毛姆真的是从电影开始的,那部《面纱》。
看的时候有种奇怪的感觉,不太适合细细的分辨,好像这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爱情,但又不可忽略那极美的背景,只有这样冲突才显得必不可少。
最近抱了将近半个学期的《毛姆读书随笔》。
“读后感”给我们的童年实在是影响深远,以至于但到关于读书的笔记都有种对于寒暑假作业的诚惶诚恐,只不过“随笔”一直都是我深为喜欢的。
很多类似的文体,随笔也好,漫谈也好,尤其是最近的一些“文人”,写到最后终归是自我境界的释放,仿佛普度众生。
这样的“随笔”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细读起来是不够随的,有点强势而已。
毛姆的这些篇幅不长的随笔最优雅的地方在我看来是因为从头至尾都很八卦。
看标题,没什么吸引力,几乎千篇一律的格式,某某与某某文章,或者谈某某某,都是现代大文豪和众人熟知的代表作。
开篇之后便截然不同。
写到奥斯汀,他非常喜欢写她的幽默,这种幽默是如何与生俱来的,如何慢慢衍伸到她那些经典之中。
毛姆并不太喜欢用太过于逻辑的思考模式来证实这些如何,或者说他的这些如何并不是那些等待被证明观点,而是另一篇散文式的小说,有很多情节、有严谨的结构、有这样一个生动的人物,奥斯汀和她与生俱来的幽默,于是这样会让人爱不释手。
我个人非常喜欢的另一篇是他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字。
爱情、性欲、赌博、自负而潦倒的一生,好像这样总结一个文豪有点干吧,但毛姆的确一直在这几个点上做文章,不过他从不总结,总是很八卦的讲一段又一段的人生、经历、经历又人生。
讲起来的时候他又隐藏了自己的角色,甚至生怕别人想起来似地,时不时会说类似于“以上我大致叙述了某某某一生中的重大事件,而且尽量不加评论”。
每每读到此,便会因为这种假正经的幽默而淡然一笑。
怎可能是不加评价的呢,尤其在八卦横飞的文章中。
即使是普通人,口口相传方圆百里,八卦都没完没了,何况是这些大名鼎鼎的文豪。
于是,毛姆的故事就讲得很假正经了。
这正如同一个观点纪录片的拍摄者,有些声称是虚伪的,但有些假正经就太可爱了。
不论读到哪里,都可以从那里继续,毛姆的随笔是随遇而安的,因为他有故事。
这也许正是一个戏剧家兼小说家固有的职业敏感吧,不过相比小说那个文体,的确少了很多类似于构思的东西。
一位长者在讲往事的时候,往往都是亦幻亦真的,毕竟我们没有经历过,或者说他也需要杜撰一些。
不过,值得相信的是,这只是与故事相关的手法,而没有真的那种杜撰。
于是看起来是有研究成分和价值的,因为这毕竟不是小说。
记得昨天上课的时候,H老师说《傲慢与偏见》的开头有句超级幽默的话,但用中文却实在不能领会。
其实从毛姆处习得,奥斯汀的幽默绝不是语言能够阻拦的,她给姐姐的信中,从来都有丰富的不加掩饰的又心地善良的捉弄,我仅仅是阅读了中文版,却也仿佛能体会到其中的一些心思。
当然这不是用来驳斥H老师的观点,毕竟面对大众上英语课的时候,多多少少是要站在英文一边的,要不就会有被当场“下课”的危险。
写在此,只是对奥斯汀的幽默加以崇拜,这点与H老师不谋而合,更重要的是,只觉得这本随笔的中文版读起来真的也篇篇是美文。
此外,印象很深的还有毛姆画龙点睛的功夫,特别是结尾:有的是小说式的,比如写福楼拜的那篇,结尾的细节非常具有戏剧性,将福楼拜的死亡与她唯一深爱过的女人的再次出现打了一个时间差,而归结到了他们共同的好友之处,于是构建了一个天人之隔的遗憾:还有很多哲理式的思辨:比如在讲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结尾处,引申了一个关于原罪的问题,虽不是直接的观点表述,却能见得一种立场;还有比较常见的是以评论作为结尾,关于莫泊桑的那篇就很漂亮,或者说甚者有点点的小坏,让人哑然。
通常,大多数的我们所习得的写作教育中,“画龙点睛”是一个很高深的功夫,有必须滥用。
一篇作文,尤其是议论文,如果缺少这一招,那一定不是太好的,老师甚至说,把题目抄一篇,或者把开头再抄一篇,就形成了首尾呼应、画龙点睛的效果。
如照此,毛姆的结尾都应该变成《某某和某某作品》这样一句不伦不类的话。
一本书用这些不算高雅的文字寥寥数笔显然太过轻浮,况且,我通常不敢把自己有的东西称之为写作。
写作是一件太难的事,最重要的是要明白和明确什么是写作。
毛姆大概在12岁就隐约知道了,16的时候已经有所志向;奥斯汀也是,莫泊桑也是,很多人都是。
但还有太多的人,18岁以前最头疼的就是写作。
大多数人写到18岁都并不能真正的区分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记叙文等等这些文体之间的规范和细微的差异,当然,大概还是能够说出来的。
也正由于此,考试会经常担心有没有写到点子上,有没有少了些什么,有没有可能得零分等等。
而这不应当算是写作,因为一片文章的分量只不过是一张卷子的组成部分,与内心的涌动没有太多关联。
到此,还是愿意以此来总结今天的读书和读过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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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午夜《猫血第3张脸》》《七杀》《胆小鬼》《试胆》..“悬疑天情节,作品简直完美刑菜菜《诡夜娃娃》《魔术师的诅咒》...情节丰富,推理设置巧妙
个人崇拜他的作风
那成军《午夜许愿事件》....感情色彩丰富
急求关于毛姆的英文生平简介和他的作品赏析,一定要英文的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was born in the British Embassy in Paris on 25th January, 1874. William's father, Robert Ormond Maugham, a wealthy solicitor, worked for the Embassy in France. By the time he was ten, both William's parents were dead and he was sent to live with his uncle, the Rev. Henry Maugham, in Whitstable, Kent. After an education at King's School, Canterbury, and Heildelberg University in Germany, Maugham became a medical student at St. Thomas Hospital, London. While training to be a doctor Maugham worked as an obstetric clerk in the slums of Lambeth. He used these experiences to help him write his first novel, Liza of Lambeth (1897). The book sold well and he decided to abandon medicine and become a full-time writer. Maugham achieved fame with his play Lady Frederick (1907), a comedy about money and marriage. By 1908 Maugham had four plays running simultaneously in London. On the outbreak of the First World War, Maugham, now aged forty, joined a Red Cross ambulance unit in France. While serving on the Western Front he met the 22 year old American, Gerald Haxton. The two men became lovers and lived together for the next thirty years. During the war Maugham was invited by Sir John Wallinger, head of Britain's Military Intelligence (MI6) in France, to act as a secret service agent. Maugham agreed and over the next few years acted as a link between MI6 in London and its agents working in Europe. Maugham had sexual relationships with both men and women and in 1915, Syrie Wellcome, the daughter of Dr. Thomas Barnardo, gave birth to his child. Her husband, Henry Wellcome, cited Maugham as co-respondent in divorce proceedings. After the divorce in 1916, Maugham married Syrie but continued to live with Gerald Haxton.During the war, Maugham's best-known novel, Of Human Bondage (1915) was published. This was followed by another successful book, The Moon and Sixpence (1919). Maugham also developed a reputation as a fine short-story writer, one story, Rain, which appeared in The Trembling of a Leaf (1921), was also turned into a successful feature film. Popular plays written by Maugham include The Circle (1921), East of Suez (1922), The Constant Wife (1926) and the anti-war play, For Services Rendered (1932). In his later years Maugham wrote his autobiography, Summing Up (1938) and works of fiction such as The Razor's Edge (1945), Catalina (1948) and Quartet (1949).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died in 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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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毛姆的《寻欢作乐》(答得好还有加分)
读毛姆的第一部作品是《刀锋》,当时我水平太凹,通篇看下来只记得一句话“那些死人是多么的死啊
”而且完全不能了解那深刻的含义。
另外就是精装封面上的一张毛姆画像,记得他好像穿件深蓝色浴袍,两手抱在胸前,满脸的不服不忿。
第二次读《刀锋》我被征服了,不光是他的作品他的人物,还有他自己。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毫不修饰,实事求是得令虚伪的人发冷,不做作,一段简单的描述就让你从上百个作家里立刻把他认出来。
时隔多年,他的拉里、艾略特叔叔、伊莎贝尔……好象还是会对我生活中发生的琐事做出他们独特判断似的。
2 我一直想再读他书,首选是《月亮与六便士》,因为我对高更很感兴趣,并且欣赏他的画。
因为我懒,不肯四处去找。
在网上定购时《月亮》又缺货,结果再读他的书就是这本《寻欢作乐》。
这书的封面很漂亮,淡淡的豆青色底子上一幅马蒂斯风格钢笔速写,画上是个慵懒的裸着上身的美女。
书的厚度正好,每一页摸起来都肉嘟嘟的,重量却很轻。
在一同寄来的七八本书里我一眼就看上了她,自然先给予宠幸的荣耀。
开篇就是他对阿尔罗伊·基尔(原形休·沃尔波尔)的戏谬。
还不忘把自己做过厨子的女房东也捎上(这个喜欢摆贵妇派头的女人非常喜欢罗伊的书)。
我们看到的罗伊是那时侯英国的世俗文人的成功代表:他故做风雅,有奶就是娘,一切作为都以实实在在的利益为判断标准。
可同时毛姆也肯定他的优点,善良;有气派:非常会点菜;只要他愿意就可以使你如沐春风。
这一点我非常佩服毛姆,他总是这样: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真正的对事不对人。
然后罗伊又引出了德里菲尔德第二任太太—艾米,这是个十分令人讨厌的角色。
连毛姆都只能说出她一个优点:是个称职的好主妇。
这女人为了取得更多的东西,尽心尽力地让一无是处的老德里菲尔德活到很大年纪,又在他死后继续榨取他的剩余价值。
而现在她又要出版他的传记,把自己的作用和位置永标史册。
最能帮他达成心愿的自然是随和的罗伊。
可他们碰到一个大麻烦:他们都不了解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前半生。
而他最重要的作品都写自那段时间,所以他们非常需要“我”—阿申登(“我”在那段时间跟他过从甚密)。
为此,罗伊请“我”吃丰盛的午饭,(但因为觉得级别不够而没请喝鸡尾酒。
)艾米写信来邀“我”去她舒适的别墅小住。
这一切让“我”禁不住回想起自己跟爱德华和罗西一起渡过的那段时光。
由此,毛姆笔锋一转,用略带忧伤的笔调写起了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
那描写很有感染力,我仿佛看见一个忧郁羞赧的少年怀着有点自以为是的心理又带着思考的神情默默穿过有钟楼的英国小镇青灰色的街道。
罗西的出现灿若星辰。
她的亲切自然像阵夹着花香的清风吹进了少年的心扉,给他暗淡的青春抹上了一层柔和的水彩。
毛姆写得很轻松,时而跳回现实写写罗伊和艾米,他忍不住要时刻嘲笑他们一下,因为他们真的很好笑。
我看到他们一起骑自行车,一起在温暖的屋子里打牌,唱滑稽戏剧;看到罗西和德里菲尔德一起去火车站送“我”上学时温暖的情景。
我以为故事将这样叙述下去,可毛姆却来了个突然袭击。
他把自己鲜活的充满力量的心掏了出来,双手捧着举到了我面前。
我吓了一跳,并且被彻底地感动了。
我想看过这本书的人,谁也不会忘记阿申登和罗西的第一次幽会。
当他写到“我”因为极度复杂的心情无声地哭起来,美丽的罗西把他抱在怀里并同他一起哭的时候,我的心都被攥出血来了。
不知道毛姆写到这里时有没有哭。
我在那颗捧到我面前的心上,我看到了这个喜欢摆一张酷脸的男人的灵魂,那实际上是属于孩子的柔软的灵魂。
之后是自然而然的流水般的故事。
我们看到失去生命和话语权的人任人编写,面目全非。
而且是以崇高的名义。
毛姆忍不住说了几句实话,却招来了嘲讽。
罗伊说他可以去写诗了。
我要在这里整段的抄写她对罗西的评价: “她就好像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既清澈又深邃,跳到里面去会觉得很畅快,即使一个流浪汉、一个吉普塞人和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之前曾跳进去浸泡,这一池清水仍然会同样地清凉,同样的晶莹清澈。
” 说实在的,比哈代给苔丝的评价还高。
小说的最后他让70岁的罗西依然快乐的活着,而且除了换了假牙头发白了身材发胖之外什么都没变,依然可爱。
虽然他总以嘲讽的姿态出现,也从不轻易流露他的温情,可他却是杜拉斯笔下的中国情人,就差说出:“我更爱你刻满岁月沧桑的脸”了。
3 评论家们说这是毛姆最好的长篇,我看得还太少,不敢说什么。
毛姆说这是他自己最喜欢的作品,却能使我们更清楚的看到他的个性。
书名《寻欢作乐》(Coked and Ale)取自莎士比亚《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场托比的一句台词:“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
”这个也是毛姆本身的写照,他一生相对来说过着中规中矩的生活(还被英女王授予了骑士称号),可他却只喜欢超凡脱俗甚至有点疯的人(高更、拉里、罗西)。
同时他又是那么坚决,不肯妥协,哪怕是在小事上。
我总觉得他像是被囚禁在绅士的牢狱里的亨利·米勒。
另外,他一直说自己是二流(非常中立不带贬义的)作家中比较出色的,这是个准确的定位。
这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非常难得的。
4 豆瓣上有个小组叫”我的毛姆叔叔”这个名字太让我喜欢了,它确切地表达我对他的感情。
我也想这样叫他:我的—毛姆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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