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拉喀什见闻》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大约100字左右
我写的Marrakech作者的政治观 因为的可以吗 The text is a piece of objective exposition of the poverty, misery and degradation of the inhabitants in Marrakech which is written by George Orwell. His works are concerned with the sociopolitical conditions of his times, and this text is no exception. Though merciless exposition of the poverty, misery and degradation of the native people in the colonies, he denounces the evils of colonialism or imperialism and manages to show his outrage at it. Orwell is famous for his terse lucid prose style and is good at the appropriate use of simple but forceful words to describe objectively the scenes before his eyes. Besides, several figures of speech including simile, synecdoche and onomatopoeia are used to enhance the persuasion of his descriptions.As a white man the author is, he may sway his mind who ever support the imperialism. From my perspective, it’s not just a prose, but is reflections of the author who demonstrates all things and let all people have a deep percipience on the colonialism.
马拉喀什见闻 贫穷的原因
我就是新疆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简单说说。
地理原因,新疆古称西域,干旱少植被,地处中亚腹地,制约了经济发展。
历史原因,此为少数民族地区,早在千多年前浸润中原文明就不够。
解放前还是蛮荒之地。
民族原因,伊斯兰教恐怕是三大教最排外的教派,固守传统,难以融入外来文明。
当然现在已经好很多了。
总之新疆在快速发展中,值得期待。
望采纳谢谢
马拉喀什的喀怎么念
喀,拼音:kā 。
(普通话只有一个读音)
高级英语第二册 课文翻译
这里有~免费的,有百度账号就可以下载了~以下是内容:高级英语第二册课文翻译第一课 迎战卡米尔号飓风 第二课 马拉喀什见闻 第三课 酒肆闲聊与标准英语 第四课 就职演说(1961年1月20日) 第五课 爱情就是谬误 第六课 从天窗中消失 第七课 爱丑之欲 第八课 工人是创造者还是机器 第九课 从奥米勒斯城出走的人 第十课 悲哀的青年一代 第十一课 英国人的未来 第十二课 一个发现:做一个美国人意味着什么 第十三课 为死刑辩护 第十四课 亦爱亦恨话纽约
求George Orwell的Marrakech的译文
马拉喀什见闻 乔治·尔 -------------------------------------------------------------------------------- 一具尸体,成群的苍蝇从饭馆的上瓮嗡嗡而起追逐过去,但几分钟过后又非了回来。
一支人数不多的送葬队伍——其中老少尽皆男性,没有一个女的——沿着集贸市场,从一堆堆石榴摊子以及出租汽车和骆驼中间挤道而行,一边走着一边悲痛地重复着一支短促的哀歌。
苍蝇之所以群起追逐是因为在这个地方死人的尸首从不装进棺木,只是用一块破布裹着放在一个草草做成的木头架子上,有四个朋友抬着送葬。
朋友们到了安葬场后,便在地上挖出一个一二英尺深的长方形坑,将尸首往坑里一倒。
再扔一些像碎砖头一样的日、干土块。
不立墓碑,不留姓名,什么识别标志都没有。
坟场只不过是一片土丘林立的荒野,恰似一片已废弃不用的建筑场地。
一两个月过后,就谁也说不准自己的亲人葬于何处了。
当你穿行也这样的城镇——其居民20万中至少有2万是除开一身聊以蔽体的破衣烂衫之外完全一无所有——当你看到那些人是如何生活,又如何动辄死亡时,你永远难以相信自己是行走在人类之中。
实际上,这是所有的殖民帝国赖以建立的基础。
这里的人都有一张褐色的脸,而且,人数书如此之多
他们真的和你意义同属人类吗
难道他们也会有名有姓吗
也许他们只是像彼此之间难以区分的蜜蜂或珊瑚虫一样的东西。
他们从泥土里长出来,受哭受累,忍饥挨饿过上几年,然后有被埋在那一个个无名的小坟丘里。
谁也不会注意到他们的离去。
就是那些小坟丘本身也过不了很久便会变成平地。
有时当你外出散步,穿过仙人掌丛时,你会感觉到地上有些绊脚的东西,只是在经过多次以后,摸清了其一般规律时,你才会知道你脚下踩的是死人的骷髅。
我正在公园里给一只瞪羚喂食。
动物中也恐怕只有瞪羚还活着时就让人觉得是美味佳肴。
事实上,人们只要看到它们那两条后腿就会联想到薄荷酱。
我现在喂着的这只瞪羚好象已经看透了我的心思。
它虽然叼走了拿在手上的一块面包,但显然不喜欢我这个人。
它一面啃食着面包,一面头一低向我顶过来,再啃一下面包又顶过来一次。
它大概还因为把我赶开之后那块面包仍会悬在空中。
一个正在附近小道上干活的阿拉伯挖土工放下笨重的锄头,羞怯地侧着身子慢慢朝我们走过来。
他把目光从瞪羚身上移向面包,又从面包转回到瞪羚身上,带着一点惊讶的神色,似乎以前从未建国这种情景。
终于,他怯生生的用法语说道:“那面包让我吃一点吧。
” 我撕下一块面包,他感激地把面包放进破衣裳贴身的地方。
这人是市政当局的雇工。
当你走过这儿的犹太人聚居区时,你就会知道中世纪犹太人区大概是个什么样子。
在摩尔人的统治下,犹太人只能在划定的一些地区内保有土地。
受这样的待遇经过了好几个世纪后,他们已经不再为拥挤不堪而烦扰了。
这儿很多街道的宽度远远不足六英尺,房屋根本没有窗户,眼睛红肿的孩子随处可见,多的像一群群苍蝇,数也数不清。
街上往往是尿流成河。
在集市上,一大家一大家的犹太人,全都身着黑色长袍,头戴黑色便帽,在看起来像洞窟一般阴暗无光,苍蝇麋集的摊篷里干活。
一个木匠两脚交叉坐在一架老掉牙的车床旁,正以飞快的速度旋制椅子腿。
他右手握弓开动车床,左脚引动旋刀。
由于长期保持着种姿势,左脚已经弯翘变形了。
他的一个年仅六岁的小孙子竟也在一旁开始帮着干一些简单的活计了。
我正要走过一个铜匠铺子时,突然有人发现我点着一支香烟。
这一下子那些犹太人从四面八方的一个个黑洞窟里发疯四地围上来,其中有很多白胡子老汉,都吵着要讨支烟抽。
甚至连一个盲人听到这讨烟的吵嚷声也从一个摊篷后面爬出来。
伸手在空中乱摸。
一分钟光景,我那一包香烟全分完了。
我想这些人一天的工时谁都不回少于十二小时,可是他们个个都把一支香烟看成是一见十分难得的奢侈品。
犹太人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里,他们从事阿拉伯人所从事的行业,只是没有农业。
他们中有买水果的,有陶工、银匠、铁匠、屠夫、皮匠、裁缝、运水工,还有乞丐、脚夫——放眼四顾,到处是犹太人。
事实上,在这不过几英亩的空间内居住着的犹太人就足足有一万三千之多。
也算这些犹太人好运气,希特勒未曾光顾这里。
不过,他也许曾经准备来的。
你常听到的有关犹太人的风言风语,不仅可以从阿拉伯人那里听到,而且还可以从较穷的欧洲人那里听到。
“我的老兄啊,他们把我的饭碗夺走给了犹太人。
想必你也知道这些犹太人吧,他们才是这个国家真正的主宰。
我们的钱都进了他们的腰包。
银行、财政——一切都被他们控制住了。
” “可是,”我说道,“到多数普通犹太人不也是为了一点微薄的工钱而辛勤劳作的苦力吗
” “噢
那不过是做出样子来给人看的。
事实上他们都是些放债获利的富豪。
这些犹太人就是鬼得很。
” 与此恰恰相似的是,几百年前,常常也有些苦命的老太婆被当成巫婆给活活烧死,然而事实上她们就连为自己变出一顿象样饭菜的巫术都没有。
所有靠自己的双手干活的人一般都有点不太引人注目,他们所干的活儿越是重要,就越不为人所注目。
不过,白皮肤总是比较显眼的。
在北欧,若是发现田里有一个工人在耕地,你多半会再看他一眼。
而在一个热带国家,直布罗陀以南或苏伊士运河以东的任何一个地方,你就可能看不到田里耕作的人。
这种情形我已经注意到多次了。
在热带的景色总,万物皆可一目了然,惟独看不见人。
那干巴巴的土壤、仙人掌、棕榈树和远方的山岭都可以尽收眼底,但那在地理耕作的农夫却往往每人看见。
他们的肤色就和地里的土壤颜色一样,而且远不及土壤中看。
正因如此,贫穷至极的亚非国家反倒成了旅游观光的胜地。
没有谁会有兴趣到本地的贫困地区去作依次毫无价值的旅行。
但在那些居住着褐色皮肤的人的地方,他们的贫困却根本没有人能注意大批。
摩洛哥对于一个法国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无非是一个能买到橘子圆或者谋取一份政府差使的地方。
对于一个英国人呢
不过是骆驼、城堡、棕榈树、外籍兵团、黄铜盘子和匪徒等富于浪漫色彩的字眼而已。
就算是在那儿呆过多年的人也未必会注意得到,对于当地百分之九十的居民来说,现实生活只意味着永无休止、劳累至极的斗争,其目的是从贫瘠的土壤中费力地弄出点吃的来。
摩洛哥的土地大半是一片荒凉,赖以生存的走兽至大者莫如野兔。
原先曾有的森林覆盖着的土地如今已成为光秃秃的荒漠,土壤跟碎砖头一般。
尽管如此,仍有大片大片的土地被人们开垦,劳动强度十分惊人。
一切活儿全靠手工完成。
排着长队的妇女们弯着腰像一个个倒过来的大写字母L一样,以便慢慢地在地里移动着身子往前走,一边用手去拔除带刺的野草。
农民采集苜蓿喂牲口时,不是用刀去割而是用手将一棵棵苜蓿连根拔起,免得割剩下来的一两寸的根茬白白浪费掉。
犁是用木头做的劣货,一点也不结实,一个人可以毫不费力的扛在肩上。
犁的底部安着一个粗劣的铁尖子,只能犁进地里4英寸来深。
拉犁的牲口的力气也只有这么大。
通常是用一头牛和一头驴子套在一起拉犁。
这是因为两头驴子拉不动,而如用两头牛,耗费的饲料有太多。
农民们都没有耙地的耙,他们指示顺着不同的方向犁上几遍,弄出一道道垄沟来,然后再用锄头把整块田地做成一块块长条形的小畦,以利蓄水。
除了较为罕见的暴雨之后紧接着的那一两天外,这地方总是缺水。
农民们在地边上挖出一道道深达三十至四十英尺的沟渠以便把土层深处的涓涓细流汇集起来。
每天下午都有一对年迈的妇女背着柴草从我屋外的路上走过。
由于上了年纪而又饱经日晒,他们一个个都变得想木乃伊似的干瘪,而且身躯都是那么瘦小。
在原始社会里,妇女超过了一定的年纪便萎缩得如孩子般大小,这似乎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一天,一个身高不过四英尺的可怜人扛着老大的一捆柴草从我身边蹒跚而过。
我叫住她,往她手上塞了一枚面值五个苏的钱币(略多于1\\\/4个旧便士)。
她的反应竟是一声近乎尖叫的哭喊,这喊叫含有感激的成分,主要还是出于惊讶。
我想,在她看来,我虽然会注意她,似乎是违反了自然法则。
对于自己作为一个老妇人,即作为一匹驮兽的地位,她是早已接受了的。
每当一家人出门远行时,往往可以看到父亲和已经成年的儿子骑着驴子在前边走,而一个老太婆则背着包袱步行跟在后面。
然而这些人的真正奇特之处还在于他们的隐身的特性。
一连几个星期,每天几乎在同一时候总有一队老妪扛着柴草从我房前蹒跚走过。
虽然他们的身影以映入我的眼帘,但老实说,我并不曾看见她们。
我所看见的是一捆捆的柴草从屋外掠过。
直到有一天我碰巧走在她们身后时,堆柴草奇异的起伏动作才使我注意到原来下面有人。
这才第一次看见那些与泥土同色的可怜老妪的躯体——枯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被沉重的负荷压得弯腰驼背的躯体。
然而,我踏上摩洛哥国土还不到五分钟就已注意到驴子的负荷过重,并为此感到愤怒。
驴子遭到荷虐,这是无疑的事实。
摩洛哥的驴子不过如一只瑞士雪山救人犬一般大小,可它驮负的货物重量在英国军队里让一头五英尺高的大骡子来驮都嫌过重。
而且,它还常常是一连几个星期不卸驮鞍。
尤其让人觉得可悲的是,它是世上最驯服听话的牲畜。
不需要鞍辔会僵绳。
它便会像狗一样更随着自己的主人。
为主人拼命干上十几年活后,它便猝然倒地死去,这时,主人就把它仍进沟里,尸体未寒,其五脏六腑便被村狗扒出来吃掉。
这种事情当然令人发指,可是,一般说来,人的苦难却没人理会。
我并非在乱发议论,只不过是指出一个事实而已。
这种人简直就是一种无影无行之物。
一头背上被磨得皮破肉烂的驴子人人见了都会同情,而那驮着大捆柴草的老妇人则往往要有某种偶然因素才会受到注意。
白鹳鼓翼被去时,黑人正行军南下——一列长长的满身征尘的队伍:步兵,炮队,接着又是更多的步兵,总共大约四五千人,正靴声橐橐,车声辚辚地蜿蜒前行。
他们是塞内加尔人,是非洲肤色最黑的人——黑得简直难以看清他们颈项上的头发从何处生起。
他们健硕的身躯罩在旧的卡其布制服里面,脚上套着一双看上去像块木板似的靴子,每个人头上戴着的钢盔似乎都小了一两号。
天气正热,队伍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士兵们都被沉重的包袱压得疲惫不堪,敏感得出奇的黑脸颊上汗水闪闪发光。
当他们走过时,一个身体欣长,年纪很轻的黑人回头后顾,和我的目光相遇。
他的那种目光完全超出人们意料之外。
既不带敌意,又不含轻蔑,也没有愠怒,甚至连好奇的成分都没有。
那是一种羞怯的,瞪圆双眼的黑人的目光,实际上就是一种表示深厚敬意的目光。
这种情况我是了解的。
这可怜的小伙子,因为成了法国公民,所以被从森林里拉出来送到军队驻扎的城镇去擦洗地板,并染上了梅毒。
他对于白种人的确是满怀敬意的。
过去别人教导他说白种人是他的主人,对此他至今深信不疑。
然而,无论哪一个白人(哪怕是那些自称为社会主义者的人也不例外),当他望着一支黑人军队从身边开过时,都会想到同一桩事:“我们还能愚弄他们多久
他们倒戈相向的日子离现在还有多远
” 真是怪有意思的。
在场的每一个白人心里都有着这样一个共同的心思。
我有,其他旁观者也有,骑在汗涔涔的战马上的军官们有,走在队伍中的白人军士也有。
这是大家心里都明白而有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只有那些黑人对此尚茫然不知。
看着这列一两英里长的队伍静静地向前开进,真好像看着一群牛羊一样,而那掠过它们头顶、朝着相反方向高翔的大白鹳恰似片片碎纸在空中泛着点点银光。
(摘自卡罗林·什罗茨等合编《修辞读物》)
In search of a lonely planet文章翻译
忽必烈的努力使得元朝成为东方乃至世界的庞大帝国,由此吸引来更多的仰慕者。
漫游东方马可波罗的家乡威尼斯是一个古老的商业城市。
他家祖辈也是世代经商,父亲和叔父常奔走于地中海东部,进行商业活动。
公元1260年,他的父亲和叔父经商到过伊士坦布尔,后来又到中亚的布哈拉,在那里他们俩遇到了一个波斯使臣,并和使臣一起到了中国,见到了元世祖忽必烈。
公元1269年,马可波罗已经15岁,他的父亲和叔父从东方回到了威尼斯,他们从东方带回的动人见闻使得马可波罗既羡慕又向往,他也很想做一个商人漫游东方。
两年之后,马可波罗的美好愿望实现了。
公元1271年,他的父亲和叔父再次动身去中国,决定带马可波罗同行,于是年轻的马可波罗以意大利威尼斯商人的身份,怀着了解东方的心情,踏上了东行之途。
他们由威尼斯起程,渡过地中海,到达小亚细半岛,经由亚美尼亚折向南行,沿着美丽的底格里斯河谷,到达伊斯兰教古城巴格达,由此沿波斯湾南下,向当时商业繁盛的霍尔木兹前进,继而从霍尔木兹向北穿越荒无人烟的伊朗高原,折而向东,在到达阿富汗的东北端时,马可波罗由于适应不了高原山地的生活,不幸病倒了,只好停下来疗养。
一年之后,马可波罗恢复了健康,继续前进。
他们启行不久又面临翻越帕米尔高原的艰苦行程。
久病初愈的马可波罗,以坚强的毅力,克服了困难,下山之后来到喀什,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西部边缘行走,抵达叶尔羌绿洲,继而向东到达和阗和且末,再经敦煌、酒泉、张掖、宁夏等地,费时三年半,于公元1275年夏抵达元代上都(今内蒙古自治区多伦西北)。
上都是忽必烈夏季避暑的行宫,正式国都定在北京,当时称为大都,以后马可波罗等人到达大都,并居住10多年。
半个中国人马可波罗到达大都时已经21岁,风华正茂,由父亲和叔父带着觐见忽必烈大汗。
忽必烈非常高兴,在宫内设宴欢迎,并留他们在朝中居住下来,马可波罗善于学习,很快熟悉了朝廷礼仪,掌握了蒙古语等语言。
忽必烈在和马可波罗的接触中,发现他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因此对他很器重,除了在京城大都应差外,还几次安排他到国内各地和一些邻近国家,进行游览和访问。
根据游记记载,马可波罗出访过云南,他从大都出发,经由河北到山西,自山西过黄河进入关中,然后从关中逾越秦岭到四川成都,大概再由成都西行到建昌,最后渡金沙江到达云南的昆明。
他还去过江南一带,所走的路线似乎是取道运河南下,他的游记里有准安、宝应、高邮、泰州、扬州、南京、苏州、杭州、福州、泉州等城市的记载,其中在扬州他还担任官职3年。
此外,马可波罗还奉使访问过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如印尼、菲律宾、缅甸、越南等国。
荣归故里马可波罗和他的父亲、叔父在中国旅居约17年之后,于公元1291年初以护送元室阔阀真公主前往波斯,而离开大都顺路回国。
他们的回程取海道,从福建泉州出海,西南行,经爪哇,苏门答腊,斯里兰卡,马拉巴海岸,直驶波斯湾的霍尔木兹,自此登陆,经大不理士到特勒比遵德,由此坐船经伊斯坦布尔,于公元1295年回到了离别20余年的家乡威尼斯。
马可波罗漫游东方归来的消息,轰动了威尼斯,从社会名流到一般市民,争相看望他的人络绎不绝。
马可波罗回家不久,威尼斯与热那亚两个城市,因为市场竞争,爆发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马可波罗为保卫自身和威尼斯的商业利益,奋勇加入了威尼斯的战斗行列。
激战结果,威尼斯舰队大败,热那亚人获得胜利。
马可波罗受伤被俘,关进了热那亚的监狱。
马可波罗因为从东方回来已经有点名望了,虽然禁锢在监狱里,监内监外,仍不断有人找他谈东方的事情,而马可波罗为消磨时光,也经常向同狱的人叙述东方各国的奇风异物。
他的叙述,特别引起同狱人鲁思蒂谦诺的注意。
鲁思蒂谦诺是比萨人,从小受到比萨文化传统的熏陶,精通法语,用法语写过骑士小说。
他觉得马可波罗的游历见闻很有意思,如不写成书,那是非常可惜的。
于是征得马可波罗的同意,将他的口述,用当时在欧洲流行的法兰西语记录了下来。
这样,一部举世闻名的《马可波罗游记》或称《东方见闻录》就诞生了。
公元1299年威尼斯与热那亚的战争宣告结束,马可波罗被释放回威尼斯,从此,他经营商业,并娶妻成家,生有二个女儿,再也没有出外远游了。
公元1324年当他临近70岁的时候,逝世于威尼斯。
《马可波罗游记》《马可波罗游记》问世后,广为流传。
600多年来,世界各地用各种文字辗转翻译,译本之多,可能超过了100种,另外,还有许多学者对照各种版本进行校勘注释,做了大量的整理研究工作。
古代风景画鉴赏《马可波罗行纪》共分四卷,第一卷记载了马可波罗诸人东游沿途见闻,直至上都止。
第二卷记载了蒙古大汗忽必烈及其宫殿,都城,朝廷,政府,节庆,游猎等事。
自大都南行至杭州、福州、泉州及东地沿岸及诸海诸洲等事;第三卷记载日本、越南、东印度、南印度、印度洋沿岸及诸岛屿,非洲东部;第四卷记君临亚洲之成吉思汗后裔诸鞑靼宗王的战争和亚洲北部。
每卷分章,每章叙述一地的情况或一件史事,共有229章。
书中记述的国家、城市的地名达100多个,而这些地方的情况综合起来,有山川地形、物产、气候、商贾贸易、居民,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及至国家的琐闻佚事,朝章国故,也时时夹见其中。
马可波罗的这本书是一部关于亚洲的游记,它记录了中亚、西亚、东南亚等地区的许多国家的情况,而其重点部分则是关于中国的叙述,马可波罗在中国停留的时间最长,他的足迹所至,遍及西北、华北、西南和华东等地区。
他在《行纪》中以大量的篇章,热情洋溢的语言,记述了中国无穷无尽的财富,巨大的商业城市,极好的交通设施,以及华丽的宫殿建筑。
以叙述中国为主的《行纪》第二卷共82章,在全书中分量很大。
在这卷中有很多篇幅是关于忽必烈和北京的描述。
百科全书在《行纪》的第二卷,还对杭州有详细的记述。
书中称杭州为“行在”,“天城”,称苏州为“地城”。
“行在”是南宋时代对杭州的一般称呼,指帝皇行幸所在的地方;而“天城”、“地城”,也就是我国谚语“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一种译称。
对于号称天堂的杭州,马可波罗更是赞不绝口,他《行纪》里记载杭州人烟稠密,房屋达160万所,商业发达,说:“城中有大市10所,沿街小市无数。
”并说杭州人对来贸易之外人很亲切,“待遇周到,辅助及劝导,尽其所能。
”又讲到杭州市容整齐清洁,街道都用石铺筑;人民讲究卫生,全城到处有冷热澡堂,以供沐浴之用,户口登记严密,人口统计清楚,对西湖的美丽和游览设施,书中更有详细的记述,马可波罗称赞“行在城所供给之快乐,世界诸城无有及之者,人处其中自信为置身天堂。
”由于他对杭州特别赞赏,所以几次来到这里游览。
马可波罗是商人,每到一地,对于物产商业的情况很留心观察和记载。
例如他旅行到我国南方的宝应、南京、镇江、苏州诸城时,便突出地记载了纺织锦缎绸绢工业,对宝应的记载是“恃商工为活,有丝甚丰饶。
”又如他行经东南亚的印尼、斯里兰卡、印度时,也特别留心记载了各种各样的宝石、香料与珍珠。
这些物品在历来的东西贸易中,西方商人一直视为珍品。
在《马可波罗行纪》中,还有专门的篇章谈元代通行的纸钞和中国使用已久之煤。
马可波罗记述忽必烈在京城设有造币局,先以桑树皮制造纸张,然后以它制印纸币,这种纸币不但通行国内,就是在和外商贸易中也有流通。
他还说到在中国北方亲自见到“有一种黑石,采自山中,如同脉络,燃烧与薪无异,其火候且较薪为优”。
毫无疑问,这是说的我国境内蕴藏丰富的煤炭,其实我国以煤作为燃料,早在汉代便已经开始。
马可波罗在这时还当作“奇异事物”来记述,说明欧洲在13世纪用煤还不普遍,而中国在元代则是司空见惯的事了。
《马可波罗行纪》对亚洲其他地方,也有大量篇幅的描述。
马可波罗东来中国,主要经过西亚,中亚等地,因此游记里载有不少这些地方的见闻。
在中世纪,关于亚洲的知识,以往的旅行家没有一个比得上马可波罗记载的那样丰富。
除亚洲外,马可波罗对东非海岸和北冰洋等地作了一些叙述,不过是根据传闻,并非亲临其地,所以许多记述往往与实际不符。
但尽管这样,诸如东非海岸的桑给巴尔,马达加斯加等地,则是由马可波罗第一次介绍给欧洲人的。
不朽的影响马可波罗是中西交通史上最早的海陆兼程旅行家。
他的著作,在中古时代的地理学史,亚洲历史,中西交通史和中意关系史诸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
马可波罗的游记在13世纪末年问世后,一般人为其新奇可喜所动争相传阅和翻印,成为当时很受欢迎的读物,被称为“世界一大奇书”,其影响是巨大的。
它打开了中古时代欧洲人的地理视野,在他们面前展示了一片宽阔而富饶的土地,国家和文明引起了他们对于东方的向往,也有助于欧洲人冲出中世纪的黑暗,走向近代文明。
学术界的一些有识之士,更以它所提供的最新知识,来丰富自己的头脑和充实自己的著作。
如公元1375年的西班牙喀塔兰大地图,便是冲破传统观念,摈弃宗教谬说,以马可波罗的游记为主要参考书制成的,图中的印度、中亚和远东部分都是取材于《马可波罗游记》这部著作,成为中世纪有很高科学价值的地图,以后地图多以此为依据。
古代风景画鉴赏马可波罗的游记对15世纪左右欧洲航海事业的发展也起了促进的作用,当时一些著名的航海家和探险队的领导人曾经读过马可波罗的书,并从中得到巨大的鼓舞和启示,激起他们对于东方的向往和冒险远航的热情。
例如著名的葡萄牙航海家亨利王子,意大利航海家哥伦布,都津津有味地看过马可波罗的书。
哥伦布小时候读了马可波罗的游记后非常钦慕中国、印度之文明富裕,特别是书中所载日本盛产黄金“其数无限”,“地铺金砖”,更是向往已极,正是商人贵族的这种“黄金渴望”驱使哥伦布立志东游,公元1492年起,在西班牙国王的资助下他率领水手接连几次远航,到达了中美和南美的东北角,哥伦布认为他所达到的地方就是亚洲的海滨诸岛,以为墨西哥就是马可波罗书中的“行在”,又把古巴岛当作日本,并登岸四处寻问有无黄金。
他本来要去的地方是富庶的东方,而结果航行到了美洲,发现了新大陆,开辟了由欧洲到达美洲的新航线。
哥伦布读过的那本马可波罗的游记,现在还保存于里斯本,书的边栏空白处有他作的许多摘要和注解,反映哥伦布阅读时多么认真,对它倾注的兴趣是何等浓厚
马可波罗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将地大物博的中国向欧洲人作出报道的人,他在他的游记中以100多章的篇幅,记载了我国40多处的城市地方,对当时中国的自然和社会情况作了详细描述。
因此,马可波罗被誉为“中世纪的伟大旅行家”,中西交通史和中意关系史上的友好使者。
大学高级英语第二册unit2Marrakech到unit5四篇课文翻译。
亲,百度输这些文章的名字后面加个翻译两个字就能收到了哦~~我也在学高英第二册,嘿嘿,刚刚也在找~~~就那样找很简单的我把第二课的发给你吧 马拉喀什见闻 乔治·奥威尔 -------------------------------------------------------------------------------- 一具尸体抬过,成群的苍蝇从饭馆的餐桌上瓮嗡嗡而起追逐过去,但几分钟过后又非了回来。
一支人数不多的送葬队伍——其中老少尽皆男性,没有一个女的——沿着集贸市场,从一堆堆石榴摊子以及出租汽车和骆驼中间挤道而行,一边走着一边悲痛地重复着一支短促的哀歌。
苍蝇之所以群起追逐是因为在这个地方死人的尸首从不装进棺木,只是用一块破布裹着放在一个草草做成的木头架子上,有四个朋友抬着送葬。
朋友们到了安葬场后,便在地上挖出一个一二英尺深的长方形坑,将尸首往坑里一倒。
再扔一些像碎砖头一样的日、干土块。
不立墓碑,不留姓名,什么识别标志都没有。
坟场只不过是一片土丘林立的荒野,恰似一片已废弃不用的建筑场地。
一两个月过后,就谁也说不准自己的亲人葬于何处了。
当你穿行也这样的城镇——其居民20万中至少有2万是除开一身聊以蔽体的破衣烂衫之外完全一无所有——当你看到那些人是如何生活,又如何动辄死亡时,你永远难以相信自己是行走在人类之中。
实际上,这是所有的殖民帝国赖以建立的基础。
这里的人都有一张褐色的脸,而且,人数书如此之多
他们真的和你意义同属人类吗
难道他们也会有名有姓吗
也许他们只是像彼此之间难以区分的蜜蜂或珊瑚虫一样的东西。
他们从泥土里长出来,受哭受累,忍饥挨饿过上几年,然后有被埋在那一个个无名的小坟丘里。
谁也不会注意到他们的离去。
就是那些小坟丘本身也过不了很久便会变成平地。
有时当你外出散步,穿过仙人掌丛时,你会感觉到地上有些绊脚的东西,只是在经过多次以后,摸清了其一般规律时,你才会知道你脚下踩的是死人的骷髅。
我正在公园里给一只瞪羚喂食。
动物中也恐怕只有瞪羚还活着时就让人觉得是美味佳肴。
事实上,人们只要看到它们那两条后腿就会联想到薄荷酱。
我现在喂着的这只瞪羚好象已经看透了我的心思。
它虽然叼走了拿在手上的一块面包,但显然不喜欢我这个人。
它一面啃食着面包,一面头一低向我顶过来,再啃一下面包又顶过来一次。
它大概还因为把我赶开之后那块面包仍会悬在空中。
一个正在附近小道上干活的阿拉伯挖土工放下笨重的锄头,羞怯地侧着身子慢慢朝我们走过来。
他把目光从瞪羚身上移向面包,又从面包转回到瞪羚身上,带着一点惊讶的神色,似乎以前从未建国这种情景。
终于,他怯生生的用法语说道:“那面包让我吃一点吧。
” 我撕下一块面包,他感激地把面包放进破衣裳贴身的地方。
这人是市政当局的雇工。
当你走过这儿的犹太人聚居区时,你就会知道中世纪犹太人区大概是个什么样子。
在摩尔人的统治下,犹太人只能在划定的一些地区内保有土地。
受这样的待遇经过了好几个世纪后,他们已经不再为拥挤不堪而烦扰了。
这儿很多街道的宽度远远不足六英尺,房屋根本没有窗户,眼睛红肿的孩子随处可见,多的像一群群苍蝇,数也数不清。
街上往往是尿流成河。
在集市上,一大家一大家的犹太人,全都身着黑色长袍,头戴黑色便帽,在看起来像洞窟一般阴暗无光,苍蝇麋集的摊篷里干活。
一个木匠两脚交叉坐在一架老掉牙的车床旁,正以飞快的速度旋制椅子腿。
他右手握弓开动车床,左脚引动旋刀。
由于长期保持着种姿势,左脚已经弯翘变形了。
他的一个年仅六岁的小孙子竟也在一旁开始帮着干一些简单的活计了。
我正要走过一个铜匠铺子时,突然有人发现我点着一支香烟。
这一下子那些犹太人从四面八方的一个个黑洞窟里发疯四地围上来,其中有很多白胡子老汉,都吵着要讨支烟抽。
甚至连一个盲人听到这讨烟的吵嚷声也从一个摊篷后面爬出来。
伸手在空中乱摸。
一分钟光景,我那一包香烟全分完了。
我想这些人一天的工时谁都不回少于十二小时,可是他们个个都把一支香烟看成是一见十分难得的奢侈品。
犹太人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里,他们从事阿拉伯人所从事的行业,只是没有农业。
他们中有买水果的,有陶工、银匠、铁匠、屠夫、皮匠、裁缝、运水工,还有乞丐、脚夫——放眼四顾,到处是犹太人。
事实上,在这不过几英亩的空间内居住着的犹太人就足足有一万三千之多。
也算这些犹太人好运气,希特勒未曾光顾这里。
不过,他也许曾经准备来的。
你常听到的有关犹太人的风言风语,不仅可以从阿拉伯人那里听到,而且还可以从较穷的欧洲人那里听到。
“我的老兄啊,他们把我的饭碗夺走给了犹太人。
想必你也知道这些犹太人吧,他们才是这个国家真正的主宰。
我们的钱都进了他们的腰包。
银行、财政——一切都被他们控制住了。
” “可是,”我说道,“到多数普通犹太人不也是为了一点微薄的工钱而辛勤劳作的苦力吗
” “噢
那不过是做出样子来给人看的。
事实上他们都是些放债获利的富豪。
这些犹太人就是鬼得很。
” 与此恰恰相似的是,几百年前,常常也有些苦命的老太婆被当成巫婆给活活烧死,然而事实上她们就连为自己变出一顿象样饭菜的巫术都没有。
所有靠自己的双手干活的人一般都有点不太引人注目,他们所干的活儿越是重要,就越不为人所注目。
不过,白皮肤总是比较显眼的。
在北欧,若是发现田里有一个工人在耕地,你多半会再看他一眼。
而在一个热带国家,直布罗陀以南或苏伊士运河以东的任何一个地方,你就可能看不到田里耕作的人。
这种情形我已经注意到多次了。
在热带的景色总,万物皆可一目了然,惟独看不见人。
那干巴巴的土壤、仙人掌、棕榈树和远方的山岭都可以尽收眼底,但那在地理耕作的农夫却往往每人看见。
他们的肤色就和地里的土壤颜色一样,而且远不及土壤中看。
正因如此,贫穷至极的亚非国家反倒成了旅游观光的胜地。
没有谁会有兴趣到本地的贫困地区去作依次毫无价值的旅行。
但在那些居住着褐色皮肤的人的地方,他们的贫困却根本没有人能注意大批。
摩洛哥对于一个法国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无非是一个能买到橘子圆或者谋取一份政府差使的地方。
对于一个英国人呢
不过是骆驼、城堡、棕榈树、外籍兵团、黄铜盘子和匪徒等富于浪漫色彩的字眼而已。
就算是在那儿呆过多年的人也未必会注意得到,对于当地百分之九十的居民来说,现实生活只意味着永无休止、劳累至极的斗争,其目的是从贫瘠的土壤中费力地弄出点吃的来。
摩洛哥的土地大半是一片荒凉,赖以生存的走兽至大者莫如野兔。
原先曾有的森林覆盖着的土地如今已成为光秃秃的荒漠,土壤跟碎砖头一般。
尽管如此,仍有大片大片的土地被人们开垦,劳动强度十分惊人。
一切活儿全靠手工完成。
排着长队的妇女们弯着腰像一个个倒过来的大写字母L一样,以便慢慢地在地里移动着身子往前走,一边用手去拔除带刺的野草。
农民采集苜蓿喂牲口时,不是用刀去割而是用手将一棵棵苜蓿连根拔起,免得割剩下来的一两寸的根茬白白浪费掉。
犁是用木头做的劣货,一点也不结实,一个人可以毫不费力的扛在肩上。
犁的底部安着一个粗劣的铁尖子,只能犁进地里4英寸来深。
拉犁的牲口的力气也只有这么大。
通常是用一头牛和一头驴子套在一起拉犁。
这是因为两头驴子拉不动,而如用两头牛,耗费的饲料有太多。
农民们都没有耙地的耙,他们指示顺着不同的方向犁上几遍,弄出一道道垄沟来,然后再用锄头把整块田地做成一块块长条形的小畦,以利蓄水。
除了较为罕见的暴雨之后紧接着的那一两天外,这地方总是缺水。
农民们在地边上挖出一道道深达三十至四十英尺的沟渠以便把土层深处的涓涓细流汇集起来。
每天下午都有一对年迈的妇女背着柴草从我屋外的路上走过。
由于上了年纪而又饱经日晒,他们一个个都变得想木乃伊似的干瘪,而且身躯都是那么瘦小。
在原始社会里,妇女超过了一定的年纪便萎缩得如孩子般大小,这似乎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一天,一个身高不过四英尺的可怜人扛着老大的一捆柴草从我身边蹒跚而过。
我叫住她,往她手上塞了一枚面值五个苏的钱币(略多于1\\\/4个旧便士)。
她的反应竟是一声近乎尖叫的哭喊,这喊叫含有感激的成分,主要还是出于惊讶。
我想,在她看来,我虽然会注意她,似乎是违反了自然法则。
对于自己作为一个老妇人,即作为一匹驮兽的地位,她是早已接受了的。
每当一家人出门远行时,往往可以看到父亲和已经成年的儿子骑着驴子在前边走,而一个老太婆则背着包袱步行跟在后面。
然而这些人的真正奇特之处还在于他们的隐身的特性。
一连几个星期,每天几乎在同一时候总有一队老妪扛着柴草从我房前蹒跚走过。
虽然他们的身影以映入我的眼帘,但老实说,我并不曾看见她们。
我所看见的是一捆捆的柴草从屋外掠过。
直到有一天我碰巧走在她们身后时,堆柴草奇异的起伏动作才使我注意到原来下面有人。
这才第一次看见那些与泥土同色的可怜老妪的躯体——枯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被沉重的负荷压得弯腰驼背的躯体。
然而,我踏上摩洛哥国土还不到五分钟就已注意到驴子的负荷过重,并为此感到愤怒。
驴子遭到荷虐,这是无疑的事实。
摩洛哥的驴子不过如一只瑞士雪山救人犬一般大小,可它驮负的货物重量在英国军队里让一头五英尺高的大骡子来驮都嫌过重。
而且,它还常常是一连几个星期不卸驮鞍。
尤其让人觉得可悲的是,它是世上最驯服听话的牲畜。
不需要鞍辔会僵绳。
它便会像狗一样更随着自己的主人。
为主人拼命干上十几年活后,它便猝然倒地死去,这时,主人就把它仍进沟里,尸体未寒,其五脏六腑便被村狗扒出来吃掉。
这种事情当然令人发指,可是,一般说来,人的苦难却没人理会。
我并非在乱发议论,只不过是指出一个事实而已。
这种人简直就是一种无影无行之物。
一头背上被磨得皮破肉烂的驴子人人见了都会同情,而那驮着大捆柴草的老妇人则往往要有某种偶然因素才会受到注意。
白鹳鼓翼被去时,黑人正行军南下——一列长长的满身征尘的队伍:步兵,炮队,接着又是更多的步兵,总共大约四五千人,正靴声橐橐,车声辚辚地蜿蜒前行。
他们是塞内加尔人,是非洲肤色最黑的人——黑得简直难以看清他们颈项上的头发从何处生起。
他们健硕的身躯罩在旧的卡其布制服里面,脚上套着一双看上去像块木板似的靴子,每个人头上戴着的钢盔似乎都小了一两号。
天气正热,队伍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士兵们都被沉重的包袱压得疲惫不堪,敏感得出奇的黑脸颊上汗水闪闪发光。
当他们走过时,一个身体欣长,年纪很轻的黑人回头后顾,和我的目光相遇。
他的那种目光完全超出人们意料之外。
既不带敌意,又不含轻蔑,也没有愠怒,甚至连好奇的成分都没有。
那是一种羞怯的,瞪圆双眼的黑人的目光,实际上就是一种表示深厚敬意的目光。
这种情况我是了解的。
这可怜的小伙子,因为成了法国公民,所以被从森林里拉出来送到军队驻扎的城镇去擦洗地板,并染上了梅毒。
他对于白种人的确是满怀敬意的。
过去别人教导他说白种人是他的主人,对此他至今深信不疑。
然而,无论哪一个白人(哪怕是那些自称为社会主义者的人也不例外),当他望着一支黑人军队从身边开过时,都会想到同一桩事:“我们还能愚弄他们多久
他们倒戈相向的日子离现在还有多远
” 真是怪有意思的。
在场的每一个白人心里都有着这样一个共同的心思。
我有,其他旁观者也有,骑在汗涔涔的战马上的军官们有,走在队伍中的白人军士也有。
这是大家心里都明白而有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只有那些黑人对此尚茫然不知。
看着这列一两英里长的队伍静静地向前开进,真好像看着一群牛羊一样,而那掠过它们头顶、朝着相反方向高翔的大白鹳恰似片片碎纸在空中泛着点点银光。
(摘自卡罗林·什罗茨等合编《修辞读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