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贩子的女儿>中人物性格分析
请教好心人
现在试以劳伦斯的短篇小说《马贩子的女儿》一文为例,分析劳伦斯是如何运用人物心理刻画这一写作手法来推动整个故事情节的展开和发展的。
该小说讲述的是女主人公梅宝和年轻乡村医生杰克间的爱情故事。
身为马贩子的女儿,梅宝的家境一度富足,但父亲去世后,家道中落,三个哥哥冷酷又无能,兄妹间毫无手足之情可言。
就在家境破落之时,三个哥哥竟相择路而逃,梅宝不堪内心的孤独和世事的炎凉,在为母亲上完坟后,选择了溺水来结束自己无望的生命。
但事出有因,她又被乡村医生杰克冒着生命的危险从水中救出。
为了让梅宝尽快脱险,杰克为她脱去湿衣物,裹上毯子保暖,醒来后的梅宝本能地认为医生爱上了自己。
身处特殊环境和特殊事件的两个青年男女在经历了各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故事终于在男主人公杰克的“我要你,我要和你结婚,如有可能,我们明天就结婚”的许诺声中拉上了帷幕。
现在我们不妨首先回到故事开始男女主人公的初次相遇。
当杰克礼貌地问及梅宝的去向打算时,梅宝只是用危险的眼神瞥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感到非常的不安。
回想一下这个用以界定眼神的形容词“危险”,一般而言,对于年轻女孩的眼神的描写,作家们宁可多用如“柔情似水”或“明眸善睐”之词,为什么劳伦斯此处偏挑了这么个耸人听闻的“危险”呢?其实,“危险”一词此处并非指梅宝对杰克的不友善,而是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了杰克心中的不为人知,甚至不为他自己所知的一个秘密。
梅宝的眼神之所以看起来危险只不过是杰克心灵深处的一种感受和一种震撼,这是一种被诱惑的危险,也是一种在情感上被俘虏的危险。
可惜的是,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甚至连杰克自己都不能察觉。
劳伦斯只用这一简单的措词,就向读者预示了男女主人公间的故事并非一般的爱情故事,某种潜伏的、激烈的、甜蜜的,但又可说是可怕的一段爱情故事就要开始了。
根据劳伦斯对人性的理解来看,梅宝这危险的一瞥喻指着男女主人公潜意识里对性的压抑。
单调的乡村生活、人满为患的小诊所、破落的家境、炎凉的世态这些都对男女主人公日后情感的爆发作好了铺垫,以至于故事在后期发展到高潮时,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流畅自然。
接下来,我们跳过小说中段对故事情节的导入,进入小说后段男女主人公思想上激烈的碰撞。
苏醒过来后的梅宝在确认是杰克帮自己脱下湿衣物而裹上毛毯后,本能地认为医生爱上了自己,并一再地追问:“你爱我吗?我知道,你是爱我的。
”“梅宝匍匐在他脚前,用双手环抱着他的双腿,抬起脸用火辣辣的目光仰望着他,眼里掠过一丝对胜利的期盼,她毫无遮羞地深情地吻着他的膝盖。
”此处,劳伦斯运用不多的笔墨把梅宝渴望爱与被爱。
把被压抑、扭曲得太久的人性的本能通过一连串动作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一个活脱脱的、性格刚烈、勇敢地追求爱情的马贩子的女儿的形象就展现在读者眼前。
面对梅宝的坦白,杰克的反应只是呆呆地站立,定定地看着她,他感觉到他的灵魂在被一点一点地溶化掉。
一方面就医生职业而言,杰克一心想的是救护病人,即使面对梅宝裸露的身体也无任何私心杂念,他甚至根本就没考虑是否爱过或是会爱上她;但另一方面,他又震慑于梅宝的举止,不愿再用任何否定的方式重新把她推向死亡。
就在此刻,杰克的内心深处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战斗的一方——“社会的自我”,或理性的代名词告诉他,接受梅宝的爱是对医生神圣职责的玷污;战斗的另一方——“潜意识自我”却正在摇旗呐喊。
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作者的行文中看出,“杰克觉得这一切太糟糕,他想撤退,赶紧地撤退,但不知怎么了,他全身发软,没有一丝逃跑的气力。
”“一缕火焰燃烧到了握在她柔嫩肩膀上的——他的手,他从没打算去爱她。
他的整个理智在疾呼,这一切太糟糕,但是握住她肩膀的感觉却如此美妙。
他有一种屈服于她的恐惧感,但心理却有一丝隐隐的痛。
”这种痛可解读成一种甜蜜的痛楚。
随着思想战争的推进,战火越烧越旺,正被一点点摧毁的“社会自我”和正一步步前进的“潜意识自我”又怎么不会在杰克的心田留下阵阵的痛楚呢?就在杰克的思想徘徊斗争之际,梅宝敏感地察觉到了杰克的犹豫,“她的眼里充满了泪水和怀疑,死亡的阴影再次蒙上了她的双眼。
”感性和理性这两支军队同样在梅宝的心灵展开了一场生死角逐。
“他的心都碎了,伴随着一阵剧痛,他感觉到她滚烫的泪滴落在他的喉头。
他低下头去吻了她,甚至都不知道他自己在做什么。
”“一吻之后,她的眼里再次布满了泪水。
”这是欣喜的泪水、解脱的泪水、胜利的泪水。
如果说我们把杰克的吻理解成爱的宣言,那就可以把梅宝的泪看作是爱的证词。
在经历了生与死的较量,在理会了情感和理智的抗争后,爱情终如梅宝所愿,悄悄地降临,这一切又怎能不让梅宝落泪呢? 在文章的末段,劳伦斯再次运用细腻的笔法,刻画了男女主人公微妙的心理变化,直至把小说的高潮推向了一个让亿万读者永远解读不清的一个悬念式的结尾。
在读者无尽的遐思中,劳伦斯给小说拉上了神秘的帷幕,留给读者无穷的回味。
猎人笔记每章概括
第一篇《黄鼠狼” 与卡里内奇》小说译文万一千字。
情简单。
“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
他邀请“我”到他那里过夜,因为路远,“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但霍尔进城去了。
于是由他十五岁的小儿子瓦夏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
第二天,鲍卢台金被迫进城跟邻居皮丘可夫打官司去了。
于是“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前“我”返回途中,有意顺便来到霍尔的家。
“我”在霍尔的柴草房里住了三天,与他多次长谈,了解了许多情况,学到了许多东西,恰好有一次卡里内奇也来看朋友霍尔。
第四天傍晚,鲍卢台金派卡里内奇来接“我”,于是“我”跟霍尔依依告别。
“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好客的家”。
故事就这样结束。
像标题指明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这两个农奴----黄鼠狼“霍尔”与卡里内奇,尤其是“黄鼠狼”霍尔。
作家对“黄鼠狼”霍尔浓墨重彩,对卡里内奇则轻描淡写。
无疑“我”也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不仅记录了“我”跟他们两人、特别是霍尔的长篇对话,而且写出了“我”对霍尔的观察、感受与理解。
“我”本人的思想观点、文化素养、性格特征、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以至身份经历,也都全盘托出了。
“我”也是地主,而且不是小地主,是奥廖尔人,确切说,出生并居住在奥廖尔省的首府奥廖尔市(不是波尔霍夫县),“我”是个有高文化、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农民,同情妇女;“我”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虚心向农民学习,四天的工夫,就跟“黄鼠狼”霍尔这样的农民交了朋友。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简单的情节如下:“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
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他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
磨房主怕引起火灾,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最后还是安排他们住在距离磨房一百步远的一个四面敞开的小棚里。
后来,磨房主叫他妻子阿丽娜出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
原来阿丽娜是一个地主太太的贴身丫头,由于要求与地主老爷的贴身男仆结婚而被撵到乡下。
是她现在的丈夫花钱为她赎的身。
看来叶尔摩莱与她有旧情。
这两个主人公的身世完全是通过“我”、即作家的述说介绍出来。
有些情况则是通过“我”与他(她)两人的对话获得。
这都是“我”的第二手材料。
但“我”侃侃道来,故事娓娓动听,语言朴实精练,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展现了作家高超的语言技巧与写作才能。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译文约一万字。
标题或直译《草莓泉水》,但该泉水不是小说的主题,也不是主要的描写对象,而只是一个“引子”,引出两个被“解放了”、即赎身后的“自由”农民----他们才是小说的主人公。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初秋八月、天朗气清、阳光灿烂的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
泉水从河岸的一条裂缝里喷出,经过峡谷,流入伊斯塔,形成一个泛起涟漪的河湾。
由于炎热难熬,所以来到这个附近闻名的“草莓甘泉”,痛饮了清凉的泉水,自然也就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
一个叫斯交布什卡,是一个祖宗四代就不知道有姓、来历不明、无家可归、流落在外、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既不能认为是人,也不能认为是家仆”的“二溜子”,他现在“寄住”在给主人管菜园的米托洛方的菜园,不知他到底靠什么活着的;另一个叫米哈伊洛?萨魏里甫?“涂蛮”(名?父名?姓),但“涂蛮”这个姓,像第一篇小说里的“黄鼠狼”霍尔一样,也来源于绰号;其字面意义是“雾”,似有“糊涂”之义。
此人曾经是已故伯爵彼得?伊里奇家的管家,在伯爵生前就“已放归为自由人”,他现在七十左右,如今寄住在县城里一个得痨病的旅店老板那里。
这两个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
但核心人物是这位老人。
从他口里,读者知道那个伯爵的故事。
伯爵生前风光了一阵子,但他因此倾家荡产,死于旅馆的客房里。
老人对自己的主人至今有好感,怀念多于埋怨。
看来他是一个相当聪明、颇有见解、比较良善的老人。
第四篇《县医奇缘》译文约八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成《县城的大夫》,该大夫就是小说的主人公。
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的情节很简单。
县城的医生应邀下乡,去离城四十多里远的“一个女地主、一个寡妇”家,为她的一个女儿治病。
在治病过程中,两人产生了感情。
姑娘很感激医生,医生为姑娘的美貌所吸引。
双方的文化修养相配,看来也起了不小作用。
但不幸的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未成眷属,由于农村医疗条件差,离城虽只有四十多里,但道路泥泞,进城买药,来回一次需要几天,姑娘一病不起,折腾几天几夜后一命呜呼。
临死前姑娘勇敢地向医生表白爱情,而医生似乎接受,但仍然保持一定距离。
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医生心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和永久的记忆。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译文约八千字。
唯一的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
其人其事,小说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这也是一个正在变穷的小地主。
他至多五十来岁,小说写:“论年龄,拉其洛甫可以做她(即奥丽佳)的父亲”;他年富力强,步履轻快,为人慷慨,待人和善,包括自己的仆人。
“拉其洛夫曾在陆军步兵团服役了十来年,还到过土耳其”。
他不仅当过兵,打过仗,参加过俄、土战争;而且负过伤,住过院,几乎送了命。
他见多识广,谈吐自由,但性情内向。
他结过婚,但三年后妻子因难产病故。
现在他和妻子的妹妹奥丽佳双方有意,最后他带着姑娘离家出走,抛下了他的母亲和家。
这事件在省里引起了轰动。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本篇译文近两万字。
小说第一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但从他口里,读者知道一批地主贵族,大的和小的,好的坏的,老式的和新式的,开明的和吝啬的,俄国土生土长的,外国后来的,各种类型都有,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
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
可以说,如果把小说其他内容去掉,只留下富农奥夫谢尼科夫和亲侄子米加的有关部分,实在也是一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或散文。
标题就可以改成《奥夫谢尼科夫和他的亲侄子》。
叔侄二人都是小说从正面肯定的主要人物。
特别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全篇译文约六千字。
写的是“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
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符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干树枝”的老人舒乔克。
“蓬头垢面、破衣烂裳、光着双脚的舒乔克,一看就是辞退了的地主家仆,年纪六十岁左右。
”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车夫,现在是渔夫。
“我们”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详细介绍过猎人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
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
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
本篇可以看成《猎人叶尔摩莱续篇》。
其中还可以节录出一篇精彩的散文:《芦苇荡打猎遇险》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译文近五万字,是《猎人日记》中最长的一篇。
但情节很简单。
“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的谈话。
“我”如实地记录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
这篇小说在写作上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写景占了很大篇幅,对于日出和日落,朝霞和晚霞,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充分展现了作家屠格涅夫这位语言大师高超的写作才能。
小说对与五个小孩儿的介绍和描写,语言非常朴实自然。
故事真实可信,生动感人。
特别是勇敢、聪明、正直、善良、可爱、可惜的巴夫鲁沙
《猎人日记》把篇幅最长的篇章献给《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由此也可见作者对儿童的这份爱心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本篇的译文近两万字,故事情节也很简单。
“我”打猎(从第二篇可知他是黎明时候打猎)归来,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
上午(中午前)的天气闷热,车轮干裂得吱吱响。
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
为了买新的车轴,“我们”来到了只有六户穷苦农民的“移民新村”,“我”见到了“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由他陪同到了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
在伐木场度过了后半天,返回新村前见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安娜----可能就是老人的私生女。
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
小说语言朴实自然。
但也有展现作家高超才能的精彩片段。
卡西杨是该主人公的名,小说没有提到他的姓。
“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侏儒…他的整个身体异常虚弱和瘦小,而他的眼神奇特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感的印象,后来“我”问车夫关于他的为人,车夫说他“是个怪人,简直是个疯子,傻子,不会干活儿…他是这样一个不安心的人,真像是一只跳蚤。
不过他歌唱得好”。
车夫虽然说他不会治病,但又说“治好了我的瘰疬症??????”就是这样一个有才能的“怪人”,带着一个小姑娘住在这个贫穷的移民村。
他的家一贫如洗,四壁空空,只有小姑娘刚从树林里拾来的一筐蘑菇。
第十篇《田庄管家》译文约一万四千字。
这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的管家,他的儿子当村长,他自己被主人委派掌管庄园,“天高皇帝远”,他成了田庄真正的“主人”或老爷,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
此人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和赏识他,但当地农民怕他、恨他,骂他是吃人的恶狗。
本篇写的第一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
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
他跟第五篇描写的那位宽厚良善的地主拉其洛夫形成鲜明的对照。
这两篇都是写在一八四七年。
在写作技巧上,本篇和第五篇也可以互相对比。
虽然两个主人公都是“我的邻居”,但一个原先不认识,所以“我”在与他初次见面的过程中逐步地观察、了解和评介他的言行和为人;一个本来就认识,有较多的了解,所以开头就对他作详细介绍,然后再写“我”和他的这次交往和陪同他去田庄“巡视”或“参观”。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译文约两万字。
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
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为了找一个避雨的地方,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
“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所说、所为。
该管理处就是代表女主人洛司涅科娃夫人管理安尼耶沃村田庄。
管理处虽然由六人组成,但大事小情几乎是一人独断,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名?父名?姓)。
他实际上就是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
虽然小伙子说这里没有“总管”,但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就是总管。
事实上,小说里有几处就这样写称呼他。
小说里写了他在一天里接待的三个人和三件事(买秧苗的商人、林场来求他的木工西多尔、找他吵架的医生保罗),从中可见他的忙碌和精明,也可见他的卑鄙和险恶。
当然,最后说了算的是女主人叶琳娜?尼古拉夫娜?洛司涅科娃?(名?父名?姓),虽然在小说里几处提到她,但一直没有出场亮相。
第十二篇《护林神》本篇译文约八千字。
故事情节很简单。
“傍晚我一人驾着轻便马车打猎归来,离家还有十六里”,天气突变,乌云盖天,接着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拉车的母马陷在泥泞中拔不出腿。
就在这艰难的时刻,看林人皮留克“仿佛从大地钻出来”,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
雨过天清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但此时听见有人偷砍树木,于是皮留克到树林(“我”也跟了去)一举擒获了那个农民,带回家中,经我的帮助,皮留克终于放了这个贫困可怜的农民。
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
故事娓娓动听,真实可信,发人深思,令人感叹。
主人公一家(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儿)的贫困和不幸,那个农民一家以及全村(甚至是当时整个俄国)的落后和贫穷,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在这篇短短的的小说之中。
小说只写了四个人物。
除了“我”,就是主人公皮留克和他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以及偷砍树木的那个贫穷农民。
这位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
“我”在描写他的肖像时,带着由衷的喜爱和羡慕;“我”述说他的言行时充满着好奇和敬佩;最后,当看林人放走了那个可怜的农民后,“我”情不自禁地又一次夸他“实在是个棒小伙儿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本篇译文约五千字。
标题是《两个地主》。
”《猎人笔记》几乎每一篇都要写到、至少提到地主,但此前专门写地主的篇章,除了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就是本篇了。
这两个地主出身和经历不同。
一个是退伍的将军(从当勤务官升到少将,但从未打过战),所以当地主后,始终不减昔日的派头:一个是土生土长、从未在外面任职的、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地主。
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
小说完全用叙述文的笔法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
可见小说开场白说“他们是好几个县里十分有礼貌、有善心、并受到普遍尊敬的人”,----原来这是彻底的“反话”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本篇译文约一万三千字。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我”由于贪恋打猎,不知不觉来到了列别姜,于是下榻于当地一个大的旅馆(因为公爵也下榻于此),然后去马市场买了两匹马。
回旅馆吃完午饭,看公爵和退伍中尉打完台球,然后又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
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卖马的是一个信誓旦旦的老式地主。
小说还对纨绔子弟出身的公爵和陪公爵玩耍的退伍中卫打台球的场面做了生动的描写。
但写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关于马和马贩子。
本篇开头一段专门写到“打猎的主要好处和快乐”。
“我”先说“打猎的主要好处之一就在于打猎使你们不停地旅行,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闲暇的人是很愉快的。
”然后举了旅行中的许多的不快和不便,“但所有这些不便和倒霉都被别的好处和快乐补偿了”。
其实,这“别的好处和快乐”就是因为“我”在打猎旅行中能获得许多“见闻”。
《猎人笔记》其实就是“我”的《打猎旅行见闻录》。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标题直译是:《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黑点前是名,后是父名)是尊称,因此也可译为“尊敬的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
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
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本篇主人公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她出生贫穷的地主世家”,不仅她,她的祖辈几代都是穷地主;她现在五十来岁,很早就守寡;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很聪明;她为人善良,思想自由。
她是“我”这样的青年人敬爱的“老妈妈”。
在《猎人笔记》中,这是以主人公的“名和父名”这种尊敬的称呼为标题的是唯一的一篇。
“我”对她的敬爱和崇拜,溢于言表。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是一个《死》字。
根据内容译成《俄罗斯人之死》。
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特别是“我”的思索和感慨。
结尾的一句话,就是本篇的主题:“是的,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一个“死”的是伐木场上被伐倒的大树压伤致死的包工头马克西莫;第二个“死”的是在地主家干活儿的一个农民,他“在谷物干燥房被大火烧得半死”,被人拉出了来后不久就死在自己的炕上;第三个“死”的是一个患“疝气”的磨房主,“小肠串气”这病本来好治,但他耽误了治疗,而且一误再误,不治而死。
第四个“死”的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阿威尼尔?索洛哥乌莫夫。
他大学未毕业,无家可归,为生活所迫,带着肺病在地主家当家庭教师,不久就死在他家里,“我”对他怀着美好的记忆和深切的同情。
最后,第五个死的是一个地主老太婆,她是病死的,死得也很平静,临死前还从“枕头底下拿一个卢布想支付牧师的祷告费”。
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幽默风趣,非常精彩。
“我”的结论是:“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十七篇《酒店赛歌》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标题可以直译成《歌手》或《两歌手》,但根据故事内容意译成《酒店赛歌》。
小说主题就是两个歌手在郭洛托夫卡村一个孤零零的酒店赛歌的具体过程;但小说主人公除了这两个歌手----小包工和土耳其人亚什卡,还有酒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笨蛋”沃巴杜伊、“眨巴眼”莫尔加奇、以及大力士“野老爷”。
他们是听众,也是裁判。
这些人物个个都有绰号,都有特点,可以说个个都是下层社会的“能人”。
这些平民百姓能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生存,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能力”。
小说对这些人物有概括、精彩的描写。
此外还有“我”,不用说,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的情节大体如下:郭洛托夫卡村位于山坡上,一条峡谷直穿村街的中央.离峡谷源头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酒店,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是个机灵聪明而有影响的人物。
在七月的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路经此地,进酒店歇脚避暑,正当两个歌手在三个听众兼裁判的鼓动下准备赛歌。
赛歌前“我”把这三个人物做了简要的介绍。
然后是赛歌的具体过程,直到赛歌结束、“我”离开酒店。
第十八篇《小地主卡拉塔也夫的爱情故事》?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不到三十岁的卡拉塔也夫爱上了离他家三十多里一个财主和女地主老太婆的丫鬟玛特辽娜----“一个美丽、聪明、善良的姑娘”。
他愿意出高价(五百卢布)为她赎身,但遭到老太婆的拒绝,并因此把她遣送到一个草原村子吃苦受累、挨骂受气。
后来,在一天夜里,勇敢的卡拉塔也夫驾车把可怜的玛特辽娜带回到自己家,从此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
但好景不长,由于他们、特别是玛特辽娜的疏忽大意,他们竟驾雪橇车经过女地主家,偏偏在路上正面碰上了老太婆的马车。
事情败露,女地主状告他们,并穷追猛打,纠缠不休。
最后玛特辽娜决定自首,此后就石沉大海,缈无音讯。
从此情侣永别,成了千古遗恨。
由于这件事,小地主卡拉塔也夫负债累累,变卖家产,远走莫斯科谋事。
在莫斯科一年,差事还没有着落。
但他决心不回家乡,而是“要死在莫斯科”。
从他背诵和低吟《哈姆雷特》那些诗句、以及他的悲观绝望的心情:“死,就是熟睡”,他以后的生活和结局,可想而知
&第十九篇《幽会》译文约九千字。
《幽会》是《猎人笔记》中四篇(第四篇、第二十篇、等)以爱情为题材和主题的短篇小说之一,也是唯一一篇以《幽会》这类爱情用语为标题的小说。
《幽会》写一对青年情侣离别前最后一次“幽会”的情景。
男方“是一个阔少爷宠爱的仆从。
”女方“是一个年轻的农家姑娘,”一个“苦命、可怜的孤儿”。
看来二人之间已经有了一段爱情关系,但男方的感情不深,在离别前表现冷漠,而女方的感情真挚热烈。
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男女双方也只是普通的“话别”,毫无色情方面的描写。
“我”在“埋伏地”偷看和偷听《幽会》前,本章开头用了很大篇幅描写秋天小桦树林里雨过天晴的景色,写得十分精彩。
第二十篇《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译文二万一千多字。
本篇的结构简明好记:一次打猎的旅行中,“我”得到邻村一个小地主的邀请,去他家赴宴。
宴会之后,大家又回到客厅打牌。
“我”勉强等到了晚上,吩咐自己的车夫在明天早晨五点钟套好马车,便去就寝。
那天晚上,“我”和他睡一间房,两人都睡不着。
于是就开始交谈,他对我敞开心怀,打开了话匣,讲了自己悲剧性的经历:他出生于一个地主贵族家庭,他父亲是个退伍的大校军官。
但在他的记忆中,没有父亲,只有母亲。
他是母亲一手培养长大,母亲专门为他请了一个德国人当法语家庭教师。
他刚满十六岁,母亲辞退了法语家庭教师,亲自送他到莫斯科进了大学。
不久母亲去世。
他的家产和几处领地委托他的亲叔叔代管,实际上被这位在当地颇有名气的检察官叔叔所“掠夺”,不过也留了小部分给他,但他几乎全部卖掉,在外国留学的三年中花掉了。
他先在德国,“在柏林就住了八个月”;后来转到意大利,度过了两年,其中有半年,他与一个德国教授的女儿恋爱,后来回到莫斯科,但因为受不了谣言中伤,不久就离开莫斯科。
回到自己的村庄,又很快跟邻村一个女地主的女儿正式结婚。
结婚后他才发现妻子受过无法医治的心灵创伤,此事他妻子一直不说,他也一直不晓。
婚后第四年,他妻子因第一胎难产死去,从此他过着凄凉、孤独、颓废、无聊的单身汉生活,穷困潦倒之余,如今他只得常去邻村地主家“串门”混吃。
关于自己的性格,他的评价是两点:一、穷;二、安分了。
他一再声明自己是普通人,不是独特的人,但他的言行表明:他是怀才不遇、愤世疾俗的破产地主,一个有个性、有良心、有思想、有才华、有自尊心、有追求的青年。
他以莎士比亚一部有名的悲剧《哈姆莱特》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自诩(或自许)。
本篇标题《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就源于此。
请以读书为话题,写一篇又少于500字的作文
阅读•生活阅读文学作品是打开了一扇窗,阅读生活是打开了一道门。
阅读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走近了我的生活,我只知道,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每当晚霞逐渐隐去的时候,总喜欢洗净自己的身体与灵魂,打亮台灯,然后在阳台上虔诚地掀开一片书页。
任庭前花开花落,阅读中的世界却始终如一的精彩。
我相信作家是用感情用心灵去写作的,他们将一个活生生的异域展现给我们。
每当读到“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我面前就冉冉升起一片落日的大漠;每当读到“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我面前就展现出烟雨江南的水雾纷纭;读着《瓦尔登湖》沉入梦乡时,我总成为了书中的主角;读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总含着热泪振臂高呼……阅读停留了时间,连接了空间,最重要的是连系了作者与读者的双眼与心灵。
“三年得两句,一吟双泪流”,这样的诚挚,让我对阅读产生了无限的热爱、尊重与敬意。
然而,这一天,一切都变了。
我看到了一个集市,肮脏的街道,粗鲁的肉贩,逃课的孩子。
没有华丽的词藻,但那个举起手掌游泳的孩子已深深地印入我心中。
这是沈从文的《我在读一本小书的同时又在读一本大书》,语气如此平淡自然,就好像领着我在那一条道路上行走。
我在阅读吗
不,我在走路。
那一年,沉迷于哲学、心理学、《圣经》的我就这样惊醒了。
抽象离我远去,我看到了自己贫瘠的思想。
我想起了海子,想起了他躲在泡面房里的一句“从明天起,关心粮食与蔬菜”。
我觉得,这些年来的阅读来得太轻易,太丰富,就像隔窗看花,拙劣地想象他人的梦。
这种阅读太廉价,就显得毫无分量。
多年来的积累,写出来还是一纸空文。
我的阅读之路,也许还有很长的路途要走。
于是,开始下定决心写日记。
写下生活中平凡的细节。
走进了染满泥污的市场,亲眼看肉贩子如何将零钱一张张铺在猪肉上,亲眼看鸡贩如何吹弄鸡屁股,亲眼看那行人如何将唾沫一口啐在泥污里任车辆驶过。
那一夜,我跟从文一起阅读。
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稚嫩的孩子。
是的,文学源于生活,文学作品是教会我们去阅读生活,教我们重回坚实的大地。
当我的手在日记上游走时,我想我真到了一扇门面前,这儿,我读了,我写了,这才是阅读的开始。
--------------------------沿路有你从呱呱坠地到蹒跚学步,我的世界里只有单纯的快乐,前方是一片迷茫。
直到我遇上你,阅读,你那丰富的精神世界倏忽燃亮了我的前方,你教会了我什么是理想,什么是追求,在我那激情飞扬的理想路上,沿路有你。
是你教会我追逐理想的激情。
我读《刘翔自传》,在蓝色的爱琴海边,他用燃烧的激情在奥林匹斯山上镌刻的“亚洲速度”的神话使我震撼;在绿色的莱蒙湖畔,他坐在12秒88的计时版上的仰天长啸使我热血沸腾。
“天生我翔”,何等雄壮,何等豪迈
这些都透过阅读源源不断地贯注入我的内心,我深刻地感受到未来就在我的手中。
我读《乔纳森海鸥》,我终于明白“完美不是时速1000英里抑或100万英里,任和数字都是有限,而完美是无限的。
”书中的激情洋溢进我的心,我清晰地听见前方的呼唤,我要飞
是你教会我追逐理想的勇气。
读《屈原列传》,读《离骚》,我读出了“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能与日月争辉的巍巍人格。
读《志摩的诗》,我读到那一匹瘸马向黑暗中挺进只为寻一颗明星的浪漫。
读《孙子世家》,读《论语》,我看到那“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可亲长者形象跃然纸上。
阅读向我发出沉重的叩问:在流言蜚语中是什么让屈原不懈追求他的美政
在战火纷飞中,是什么让志摩执着于美、自由和爱
在礼崩乐坏的年代,是什么让孔子奔走四方渴望着“克己复礼”
我终于明白,有一种东西无法用功利的尺去衡量,那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对于理想纯粹的浪漫主义追求是伟大而神圣的。
他们的生命承受着悲剧,但绝不悲凉
于是,我开始“撑一支长蒿,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只因沿路有你。
是你教会我追逐理想的不灭的希望。
读《呐喊》,读《彷徨》,鲁迅先生告诉我“希望是附丽于存在的,有存在,便有希望;有希望,便是光明。
”读《西西弗斯的神话》,加缪先生告诉我如果西西弗的每一步都有希望作为支撑,那么他的悲剧又何在呢
我终于领悟,前面是什么,我们无法估量,但此时此刻我正坚实地踏在大地上,这就是希望
正如汪国真高呼“既然选择了远方,就只顾风雨兼程”;正如韩东坚信“山的那边是海”,我也相信在我所能把握的必然之中我必定能创造生命的精彩。
我从不停下,我从不放弃,“未来是美丽的,向它突进吧
”你在路边向我高呼。
我无所畏惧,只因沿路有你。
-----------------------------在阅读中收获真善美在宁静的午后,斟上一杯醇茶,捧上一本心爱的书,在日影下细细翻阅,书香与茶香在那个午后醉了我的心,我仿佛神游天外,见到了书中的人物,他们在教我什么才是真善美。
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我苦苦追寻着真的影子。
《药》中,华老栓握着那个带血的馒头,怀里抱着身体已冰冷的小栓。
在泪眼朦胧中鲁迅发出振聋发聩的一声大吼:封建社会扼杀了人的本性,要我真,去新社会找吧
《骆驼祥子》里,祥子还拉着他的手拉车在烈日里奔走,只是他早已不是那个善良单纯的祥子,他的麻木,他的堕落早已销去了他的魂。
老舍告诉我:真早已不在了
我抬头眺望,真原来还在,他在冰心的小桔灯上,在沈从文的边城中,也在于秋雨的苦旅中,人们依然在用心追求着真的境界,“真”如同一颗被重新洗涤过的珍珠,在我们心中闪闪发亮。
在阅读童话的过程中,我在苦苦追寻着善的影子。
《海的女儿》中美人鱼为了王子的幸福,甘愿牺牲自己,化作朝阳中那脆弱的泡沫,我读罢潸然泪下,为了这凄美的爱情,也为了美人鱼的善良;《小王子》中那个满头柔软金发的小王子走过无垠的沙漠,对我说:“请帮我画一只羊。
”银铃般的笑容,忧伤的表情,时时提醒我,不要拒绝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你的帮助,可能会像甘露一般滋润一颗濒临绝望的心。
在阅读诗歌的过程中,我在苦苦追寻着美的影子。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那绵绵的雾气溯流向上,弥漫了我干涩的眼睛;“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使至塞上》中那西落的太阳将浅浅的阳光覆在我身上,我看到了那暖暖的光芒;“渭城朝雨邑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送元二使安西》中那清新的泥土气息扑面而来,让我感到了春天的可爱。
一首首诗歌轻轻叩开了我的心灵,将我带到了久违的大自然,接触到另一种真实,另一种美。
用如水的心境阅读,我终于感受到美、善、真的存在,它们如天籁般倾泻下来,让我在阅读的午后,在香气萦绕之间,获得了另一种心情。
从最近读过的文章或看过的影视作品中,选择一个写更慨,250字
《让子弹飞》是姜文作为导演第一次尝试年代剧和西部题材,也是他的作品中第一次出现大规模的正面战斗场景,这次姜文将在他作品中展现暴力美学。
据了解,影片中有大量的枪战、马战、巷战的镜头,几位主要演员目前都已经进组开始学习骑马和射击。
剧情简介: 故事原型来自于作家马识途的《夜谭十记》,是一个发生在北洋军阀时期的传奇故事。
姜文在《让子弹飞》中的造型姜文饰演的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马匪老大,他的名字很文艺——张牧之。
而周润发呢,是一镇恶霸——黄四郎,这两股“恶霸”势力从电影开头便水火不容,分属张牧之手下的喽啰们,最重要的是张默饰演的“小六子”,他也是张牧之的“干儿子”。
黄四郎周润发的旗下呢,则以陈坤为代表,陈坤影片中的名字叫“胡万”,是个有点“阴阳不辨”的角色。
在这两股像海啸般的“气流”中间,挣扎着苟活、且平衡两势力的是葛优扮演的老汤。
老汤原是一镇之长,但是中途却被张牧之所劫,他不得不蒙混身份,低三下四,以图苟活。
“镇长”葛优与“镇长夫人”刘嘉玲在途中被“马匪”姜文所劫,葛优为活命,不敢透露自己真实身份,镇长夫人也顺势成了“寡妇”。
姜文一边觊觎着夫人的美色,一边带着葛优一行人行进到镇上。
遭遇此镇恶霸地主周润发。
于是,双方开始为了争地盘而发生激烈摩擦…… 在影片的最后,风情万种的“镇长夫人”刘嘉玲被发哥乱枪打死,姜文用枪打穿了周润发最爱的“小白脸”陈坤的两只耳朵,最后陈坤死于非命。
发哥为陈坤报仇和姜文展开厮杀……
纳尼亚全集小说中文版的那有啊
书店有,网络上我曾经找过,找不到,楼上提供的只有一本,纳尼亚传奇共七本,分别是: 《狮子‧女巫‧魔衣橱》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伦敦饱受空袭威胁,孩童都被疏散到乡间避难,皮芬家的四位兄弟姐妹-彼得、苏珊、爱德蒙、露西,被安排到一位老教授狄哥里寇克的乡间大宅暂住。
在这占地辽阔、房间众多的宅邸之中,小妹露西发现了一个奇特的魔衣橱,居然可以通往神奇的奇幻国度-纳尼亚。
露西在纳尼亚王国遇到一位和蔼可亲的人羊吐纳思先生,并跟他成为好朋友。
事后露西将亲身经验告诉兄姐,起初他们并不信,但后来在一次意外情况下,他们终於也进入魔衣橱,随著微暗的灯光踏上灯野,正式造访了纳尼亚。
当时的纳尼亚正被邪恶势力给笼罩著,千年不死的白女巫贾迪丝暴政统治整个王国,把纳尼亚变成一片常年寒冬的冰天雪地,古老预言中提到有四位「亚当之子」和「夏娃之女」将结束她的邪恶统治,因此当女巫知道有四个人类孩子如今造访纳尼亚,就决心要将他们一网打尽。
她用计蛊惑四孩子之中意志不坚的男孩爱德蒙,要他把其他三人带到女巫城堡,当大家来到海狸夫妇家中用餐时,爱德蒙就偷偷跑去向女巫通风报信。
另一方面,纳尼亚正义的精神领袖-雄狮亚斯蓝,在失踪多年后也再度现身,一来到就让春阳融了冰雪,纳尼亚大地重新生意盎然。
海狸夫妇带著彼得、苏珊和露西来进见亚斯蓝,承担起收复纳尼亚的重责大任。
亚斯蓝也派人马和飞鹰救出了已感后悔的爱德蒙,但在远古魔法的限制下,谈判后亚斯蓝却必须同意束手就擒,任由白女巫宰割 邪恶大军逼近,彼得和爱德蒙带领正义之师奋力抵抗,苏珊和露西则为奄奄一息的亚斯蓝哀凄,但由於亚斯蓝的牺牲精神,唤醒了更古早洪荒时期的魔法,随著石桌的破裂,重生的亚斯蓝昂然而立,他解救了被女巫冰封的众多囚犯,一同赶赴战场助阵,已是强弩之末的白女巫,终於被彻底击溃。
纳尼亚王国被收复了,彼得、苏珊、爱德蒙、露西也在凯尔帕拉瓦宫登基,成为纳尼亚的国王与女皇,开始他们统治纳尼亚的黄金时期。
多年以后,他们已长大成人,有天当他们策马林间追逐白鹿,不知不觉中重新踏上灯野,再度由魔衣橱回到我们的世界,看看彼此却依然还是当初的男孩、女孩模样。
纳尼亚数年,宛如一梦,却是他们一辈子难以磨灭的记忆。
《贾斯潘王子》. 从纳尼亚回来一年多后,在英国乡间的火车站,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西等搭火车前往各自学校。
突然一股神奇的力量把他们抽离,回神后发现身在一个奇怪的地方,这地方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后来才发现他们又回到了纳尼亚,但却是在他们统治年代千余年以后的纳尼亚
他们在凯尔帕拉瓦宫废墟附近遇到一个名叫川卜金的矮人,经过他的解说,他们终於知道发生了什麼事情。
当时的纳尼亚已被入侵的坦摩人占领数百年,经过数百年的高压兼洗脑,矮人、精灵、能言兽…都逐渐绝迹,古纳尼亚历史已被淡忘。
纳尼亚此时的国王米拉兹弑兄窜位,侄子贾斯潘王子一直被蒙在鼓里,后来家庭教师柯内留斯博士告知才知道真相。
贾斯潘从小对古纳尼亚事迹颇有兴趣,对亚斯蓝、彼得大帝…这些众人嗤之以鼻的传说深信不疑。
当叔叔终於有自己的王储血脉,柯内留斯博士立刻要贾斯潘逃走,以免性命之忧,柯内留斯并送给贾斯潘一个神奇号角,说是古代苏珊女皇的神物,危急时可召来救兵。
年轻的贾斯潘便独自进入山间,终於让他遇到矮人和能言兽,集结成一股反抗势力,要推翻暴政收复纳尼亚,但事迹还是败露了,坦摩大军苦苦相逼,身陷险地的贾斯潘只好吹响号角… 经过身负迎接救兵任务的矮人川卜金解说后,彼得等人知道是号角的魔法把他们四人重新召回纳尼亚,便启程前往营救贾斯潘王子,千余年的变化,纳尼亚的景物地貌已跟当初不同,加上米拉兹的爪牙处处皆是,救援任务困难重重,还好狮子亚斯蓝的身影终於重现纳尼亚,在他指引下,孩子们终於进入贾斯潘藏身地道。
此时的贾斯潘已快山穷水尽,阵营中出现窝里反,矮人尼卡不里不相信号角有神力,甚至找来狼人、巫婆等邪恶力量,所幸彼得等人及时赶到,铲除了这些乱源。
与贾斯潘王子会合后,彼得立刻派爱德蒙向米拉兹下战书,为了不让战火燎原波及苍生,双方同意以一对一决斗方式决定胜负。
战场上彼得挥剑上阵,与米拉兹展开决战,没想到米拉兹的手下各怀鬼胎,趁机弑主挑起战端,两方阵营大战已势所难免。
另一方面,苏珊与露西跟随亚斯蓝,一路唤醒沉睡多年的树精、水神等,声势浩大赶赴战场,坦摩人大军见到那麼多山精水怪全复活了,都吓得丧胆投降。
纳尼亚人胜利了,贾斯潘虽是出身侵略者后代,但亚斯蓝相信他能成为好国王。
其他不愿意跟精怪、能言兽为伍的坦摩人,亚斯蓝也没为难他们,在天空开了一扇大门让他们前往其他世界。
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西再度留下不朽传奇,跟众人道别后也回到原本世界。
神奇国度纳尼亚,终於又恢复自由与和平。
《黎明行者号》 这一年的暑假,爱德蒙和露西无奈地必须到剑桥的姨妈家渡过。
父母带著姊姊苏珊到美国讲学,大哥彼得则到老寇克教授家用功,只好把爱德蒙和露西托给姨妈。
爱德蒙和露西不太情愿,是因为必须忍受个性有点惹人讨厌的表兄弟-尤斯提史瓜。
某天爱德蒙和露西正在讨论纳尼亚的种种,尤斯提一旁听到后又开始冷嘲热讽,没想到突然间三人居然被吸入房间墙上一幅航海的画中。
三人被大船救起,爱德蒙和露西才发现船上正是他们的纳尼亚朋友-贾斯潘十世,以纳尼亚的年代来算,距离上次见面已是三年前,当时他们协助贾斯潘登上王位,几年来国家安定和平,贾斯潘国王於是搭乘他的『黎明行者号』航海启程,要找寻当初被篡位叔父遣送到海外的七位先王亲信,并想一窥传说中极东之处亚斯蓝的国度,同行的还包括忠实的能言鼠老脾气、年轻有为的垂安尼船长等三十多人。
再次造访纳尼亚,爱德蒙和露西倍感兴奋,但初次来的尤斯提却抱怨连连,跟谁都处不好。
他们登船时,黎明行者号已快航行到「寂岛」,这也是地图上有记载的边陲地带,再继续往东便都是未知的境域。
在寂岛时他们遇到扰人旅途的人口贩子,贾斯潘展现能耐度过难关,并找到了第一位先王的亲信-柏恩勋爵。
之后,黎明行者号继续往东航向未知的旅程。
黎明行者号一路惊险,他们来到「龙岛」(之后地名都是贾斯潘一行人去后所取的),不合群的尤斯提在岛上居然变成一只龙,原本大家不抱希望,幸好狮子亚斯蓝在他梦中现身让他复原,此后尤斯提原本自私尖锐的个性逐渐改变。
之后他们来到能将万物化为黄金的「死亡湖之岛」;有著一堆隐形矮人的「蹩脚仙岛」;能让梦靥成真的「黑暗之岛」;以及住著退隐星宿拉曼杜及他女儿的「星辰岛」。
他们经历许多冒险,先王的亲信也全被他们找到行踪或归宿。
为了要唤醒星辰岛上三位沉睡多年的先王亲信,他们必须继续航向世界尽头,并且必须有一人义无反顾自愿被留在世界尽头,能言鼠老脾气自愿担任这个任务。
甘甜的海水中,洁白水莲绵延不断,黎明行者号愈来愈接近世界尽头,大船已无法前进,只能靠小舟向前。
爱德蒙、露西、尤斯提和老脾气登上小舟,原本贾斯潘也想一同去看世界尽头,但大家坚持不让他同行,他气到不行,后来经过亚斯蓝现身开导,贾斯潘终於体会到身为国王必须担负的大任。
贾斯潘随黎明行者号返航,娶了星辰岛拉曼杜的女儿为皇后。
能言鼠老脾气独自别了小舟搭上皮筏,从此消失在世界尽头。
爱德蒙、露西和尤斯提则来到亚斯蓝跟前,亚斯蓝跟他们说其实所有世界都能通往他的国度,他也一直都跟大家同在,之后便把他们送回原来的世界,这段难忘的奇迹之旅,正式划下句点。
《银椅》 过了一个暑假,大家发现尤斯提史瓜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同学们不知道,暑假中尤斯提和两位表亲刚经历一段奇幻国度的海上历险。
如今回到他就读的英国实验学校,在校园角落欺凌事件层出不穷,尤斯提为了安慰被欺负的同校女孩姬儿波尔,便跟他谈起纳尼亚,几分钟后他们为了躲避校园恶霸,发现居然又被神奇力量召唤到纳尼亚。
初次来纳尼亚的姬儿马上遇到狮子亚斯蓝,亚斯蓝交代姬儿四项任务提示,要他们寻找失踪的王子瑞里安。
此时的纳尼亚已是黎明行者号航海历险的五十年后,贾斯潘国王垂垂老矣,已走到人生尽头,唯一的儿子瑞里安音讯全无,万念俱灰的贾斯潘只想在去世前再次东航到世界尽头,弥补前次旅程的缺憾。
尤斯提错失跟国王老友见面的机会,还好在猫头鹰高林羽安排下,找到一位向导-沼泽人泥秆儿,随他们一路向北,前往亚斯蓝任务指示的巨人族废墟寻找王子踪迹。
他们穿越巨人族出没的荒地,长途跋涉使他们又饿又累。
在巨人桥附近遇到一位绿衣美貌女子和一位黑衣盔甲武士,女子指引他们带著她的问候前往「哈方城」,她说那边的巨人十分友善,一定会让他们酒足饭饱。
听了她的话,姬儿他们一心想快到哈方城,把亚斯蓝的提示抛诸脑后,沿途错失了好机会。
哈方城的确摆出热烈招待,但没多久他们就发现事情不对劲,得知自己会是巨人秋祭餐上的盘中飧后,他们立刻逃离哈方城,进入地底城躲避巨人的追捕。
地底世界受到绿女巫的统治,她正是故意误导他们的那名女子。
守卫的地底族把他们三人带去见黑衣武士,武士极力为女巫辩护,还说自己每晚会变成可怕面目,心智全失,因此到夜晚必须被紧绑在银椅上,以免伤害别人。
尤斯提他们由於好奇,到夜晚便一旁观察,没想到黑衣武士大喊他就是瑞里安王子,平常都被女巫控制,只有夜晚神智清醒,解救他脱离银椅才能永远破除魔咒,尤斯提与姬儿半信半疑,终於在瑞里安喊出亚斯蓝之名,他们才想起提示解救了王子。
重获自由的瑞里安立刻毁灭银椅,绿衣女巫事迹败露现出真面目,变成一只 油绿色的巨蛇,王子认出这正是害死母后的凶手,在众人协力下终於铲除了女巫。
王子一行人沿著女巫秘密建造的地道返回纳尼亚,赶回凯尔帕拉瓦宫,航海途中接到亚斯蓝消息的贾斯潘国王也已回程,终於在人生最后尽头与儿子重逢。
尤斯提与姬儿站在亚斯蓝身旁,远远在一旁看著贾斯潘国王过世,贾斯潘离开了纳尼亚的世界,却以当年青春洋溢的面貌来到亚斯蓝身旁。
亚斯蓝答应让他一起到尤斯提的世界看看。
於是,尤斯提与姬儿回到原来世界,当那些校园恶霸准备扑向他们逞凶,却发现两人从容不迫,一旁破墙而出一头巨大的狮子,以及一位英姿焕发、奇装异服的金发少年,恶霸们落荒而逃,校长向警察局报案有狮子在校园出没,但当警察闻讯赶来,却发现那片墙完好如初,更没有什麼狮子的影踪。
《奇幻马和传说》 这故事发生在彼得大帝与弟妹统治纳尼亚的时期,纳尼亚遥远南方有个极权好战的卡罗门王国,王国南端一个偏僻的小渔村中,贫穷男孩沙斯塔意外得知自己不是亲生,父亲还打算将他卖给路过的大公为奴。
当沙斯塔在栓马处自言自语时,大公那匹马突然开口说话,原来这匹马噗哩是纳尼亚的能言马,被抓后一直隐藏身分。
噗哩邀沙斯塔一同穿越沙漠奔向北方的自由国度-纳尼亚,於是马儿和男孩就展开他们的冒险旅程。
途中他们遇到逃婚的贵族之女艾拉薇也骑著能言马-昏昏,由於目标一致,两人两马便结伴而行。
他们乔装穿越首都太息邦,约定若走散就到城外沙漠边缘古墓石柱区会合。
在拥挤街道上,沙斯塔意外被来访的纳尼亚苏珊女皇错认为柯林王子,把他带回住处。
原来卡罗门的罗八达王子有意迎娶苏珊女皇,苏珊便和弟弟爱德蒙来访,纳尼亚邻邦亚成地的柯林王子也一同随行。
他们此行发现罗八达恶劣真面目,决定由水路返回纳尼亚。
沙斯塔也从他们谈话中得知沙漠有一阴凉通道直达北方,正不知所措时,正牌的柯林王子偷溜回来,惊讶彼此面貌如此相似,立刻偷换回身分,沙斯塔便赶往古墓石柱区和同伴会合。
另一方面,女孩艾拉薇也被以前闺中密友认出,在她恳求下,好友愿意帮她守住秘密,当她们偷偷穿越皇宫往水门离开时,意外得知罗八达王子正打算带兵穿越沙漠攻占亚成地,之后进占纳尼亚。
和沙斯塔与马儿们会合后,他们决定经由沙漠的阴凉通道一路向北,抢先一步赶往亚成地报信。
一路急奔穿过沙漠,马儿已筋疲力尽,艾拉薇更意外受伤,将他们安顿在隐士家,沙斯塔便独自赶往亚成地皇宫报讯,庆幸在中途就遇到正好出巡的半月国王,得知消息后国王立刻回宫准备。
沙斯塔又遇到纳尼亚的能言兽,把消息也带往凯尔帕拉瓦宫,刚下船的爱德蒙国王便和露西女皇带兵前往亚成地助阵,柯林王子自然也同行。
罗八达原以为突击计画神鬼不知,没想到亚成地已严阵以待,加上纳尼亚大军从外包抄,卡罗门军队溃不成军,罗八达也失败被俘,死性不改的他却还不认错,终於在狮子亚斯蓝现身后,罗八达被迫接受他可笑的命运。
沙斯塔的报讯免除了亚成地的危难,成了大功臣,他更发现自己原来是柯林王子的孪生兄弟-柯尔王子,当年襁褓中被恶人掳去而流落在外,如今终於和父亲与弟弟相认。
他把艾拉薇也接来安瓦宫,几年后更与她结为夫妻,并接掌王位。
至於能言马噗哩和昏昏,则终於如愿以偿回到纳尼亚,在自由的国度里尽情奔驰。
《魔法师的外甥》 故事主角是一位英国男孩狄哥里,由於母亲患病需要照料,狄哥里与母亲来到伦敦亲戚家寄住,但在一次无意间,他跟邻家女孩波莉闯入安德鲁舅舅的秘密阁楼,得知这位舅舅居然是位心术不正的魔法师,狄哥里和波莉被迫参与他的空间实验,戴上魔戒来到神秘的「界中林」。
「界中林」是通往所有世界的中继站,藉由不同水池连接不同世界。
在好奇心驱使下,狄哥里和波莉来到另一个快毁灭的世界-查恩,意外唤醒了邪恶女巫贾迪丝,更糟的是女巫随他们穿越界中林来到伦敦。
安德鲁舅舅看他们成功返回,证明实验成功。
盛气凌人的女巫驱策眼前这位魔法师,准备征服这个世界。
女巫在这世界无法施展法术,但力气却更强大,在街头引起骚动,路灯铁架也被她抝断在手中挥舞。
狄哥里后悔自自己造成祸患,决定和波莉把女巫送回原来世界。
趁乱他们戴上魔戒把女巫带到界中林,没想到却把安德鲁舅舅、马车夫法兰克及马儿草莓都一并带来。
当他们再踏入一个水池中,意外来到另一个世界,一个完全空无的世界。
他们来到的这个世界就是纳尼亚,随著远方雄狮亚斯蓝的歌声,纳尼亚王国一点一滴开始创建,狄哥里一行人见证这神奇王国的诞生。
在歌声中所有生命快速蓬勃生长,连女巫由伦敦带来的路灯架插入土中都马上变成一盏长年不息的路灯。
在这生意盎然的新生地,亚斯蓝挑选某些动物成为「能言兽」,并选中天性仁慈的马车夫法兰克担任国王,亚斯蓝召来法兰克的妻子海伦,让他们共同掌管这个新王国。
此时女巫已逃往王国边境,为了保卫这片乐土,并弥补将女巫带来纳尼亚的过失,亚斯蓝要狄哥里前往西方取一颗神奇苹果来栽种,狄哥里和波莉骑著马儿草莓蜕变而成的飞马「羽生」展开旅程,克服女巫的言词挑拨,无私地取回苹果栽种,保住纳尼亚创建后千年的和平。
亚斯蓝让狄哥里取一颗新长成的苹果,回伦敦治好了母亲的病。
带回伦敦吃完的苹果核与所有魔戒被狄哥里一同埋藏,后来长成一颗大树,之后木材被建造为一个大衣橱… 这是纳尼亚王国创建的故事,也是所有纳尼亚传奇的开始… 《最后的战役》 在纳尼亚灯野偏远处的大锅壶瀑布,阴险狡猾的猿猴席夫特捡到一张狮皮,就怂恿驴子夥伴迷糊披上狮皮假扮起亚斯蓝,并联合南方野心勃勃的卡罗门王国要在纳尼亚境内覆雨翻云…这一年是纳尼亚纪元2555年,亚斯蓝已有很长时间没在纳尼亚出现,年轻的逖里安国王出巡狩猎,却听到有人奉亚斯蓝之令滥垦森林,还做了许多很糟糕的事情,逖里安便与独角兽朱尔前往查探,却成了猿猴席夫特和卡罗门军队的俘虏。
逖里安向天祈求亚斯蓝的帮助,突然间看到了奇特的幻境,一个陌生的国度七位衣著奇特的人听到他的求救,但这幻境没多久就消失了。
逖里安所看到的那七人,正是在另一世界的七位纳尼亚之友-狄哥里寇克老教授、波莉夫人、彼得、爱德蒙、露西、尤斯提与姬儿,他们常聚在一起谈论纳尼亚的种种(彼得的另一妹妹苏珊长大后关心其他事物,已不常谈论纳尼亚)。
他们看到逖里安的短暂幻象,知道纳尼亚一定有难了,但魔衣橱已不在,无法主动前往那个神奇国度,狄哥里想起深埋在伦敦老宅的魔戒或许有用,彼得和爱德蒙立刻前去挖掘,找到后跟其他人相约在伦敦火车站月台碰面。
当火车进站,突然一阵剧烈震动,年纪最小的尤斯提与姬儿就发现他们两人已经来到了纳尼亚。
尤斯提与姬儿偷偷松绑了逖里安国王,又去解救独角兽朱尔,姬儿趁机溜进马厩,发现披上狮皮的驴子迷糊,就把他带了出来。
大家发现假亚斯蓝的真面目,便带他去广为告知纳尼亚臣民,不料矮人族的反应却大出意外,他们再也不相信亚斯蓝了,一个冒牌货的出现从此动摇他们的信仰,只有一位矮人波金表示愿意跟随逖里安。
逖里安原本想回凯尔帕拉瓦宫调兵支援,老鹰千里眼此时却带来悲惨消息,原来另一路卡罗门大军已占领凯尔帕拉瓦宫,纳尼亚已经沦陷了。
在马廏山上,尽管失去了驴子,猿猴席夫特、阴险的黄猫大黄及卡罗门的大公厉西达还在继续愚弄人民,他们说亚斯蓝其实就是卡罗门信奉的太息神,谁要不相信就亲自入马廏确认,其实他们已安排杀手在马廏待命,谁要进来就会毙命。
逖里安眼见纳尼亚居民任人鱼肉,也顾不得本身人单势孤,现身奋力抵抗,有些纳尼亚居民也加入他的行列,开始这场惨烈的最后战役。
卡罗门大军一波波到来,后继无援的逖里安终於不敌,尤斯提、姬儿都先后被逼进马廏之内。
逖里安终究还是不敌,最后也被逼入了马廏。
当他进入一看,却发现一切别有洞天,宛如来到一个不同的世界,七位纳尼亚之友齐聚一堂,每人容光焕发,狮子亚斯蓝在他们身后现身,再回头看门外,却发现纳尼亚已是一片生灵涂炭,随著星辰的殒落,太阳的垂死,众多生灵奔进门内,纳尼亚的夜幕已经低垂。
亚斯蓝一句「往前走
向上爬
」大家来到一个全新的国度,能言鼠老脾气迎接他们,他们看到纳尼亚数千年的传奇人物共聚一堂,有法兰克、贾斯潘、瑞里安…等这些伟大的君王,还有形形色色的人物,像飞马羽生、人羊吐纳思、矮人川卜金、沼泽人泥秆儿、能言马噗哩和昏昏、亚 成地的柯林与柯尔王子…等等,露西发现这地方的山川地貌就好像是纳尼亚,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被保留住的纳尼亚,这也才是真正的纳尼亚。
在遥远的天边,他们甚至还能看到英国故乡,一个更美好的英国… 结束,正是永恒的开始。
宋徽宗爱书体现在哪里
宋徽宗赵佶是一个政治上了无建树的昏庸之君,不过他的艺术修养很高,诗词、书法、绘画都造诣颇深,堪称一代艺术巨匠。
他一生爱书如命,收藏成癖,独创一代绝笔瘦金体,重视画院、优待画家,使得北宋的文化艺术一度达到了鼎盛时期。
爱书如命爱书如命是知识分子的通病,而要真正做到爱之“如命”,却不是寻常人能够做到的。
据《宋人遗事汇编》记载,靖康之变(1126),金人攻破了汴京,到处抢掠财宝。
宋徽宗看着自己平日乘坐的轿子被人抢走,自己宠爱有加的妃子被人掳去,都强作镇定,面不改色。
但当听闻自己收藏的三屋子书画被金人洗劫一空时,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喟然叹气,心痛不已,可见其爱书之心远远超乎金银和美女。
《北狩行录》中还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据说有一次郑太后派人给徽宗送来十匹绢,本想给徽宗缝制几件换洗的衣服。
可是正好遇到书贩子在叫卖王安石的《日录》,徽宗手头没钱,便拿起绢去换书。
宁可不换新衣也要看书,可见他对书的痴迷。
独创“瘦金体”宋徽宗的书法不但在北宋的时候独步一时,而且他独创的瘦金体也流传至今,影响了一代代书法艺术家。
宋徽宗的书法吸收了薛稷和黄庭坚的优点,而又不落窠臼,能够在前人书法艺术的基础上独辟蹊径,创造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瘦金体。
所谓瘦金体,主要特点在于笔势的飘逸,轻盈,但不纤细软弱,而是有如金石一般瘦劲,有骨气。
有人称赞道:“笔势飘逸,如冲霄鹤影,高迈不凡;掠水燕翎,轻盈无迹,瘦劲而不纤,端整而不板”,形象地说出了瘦金体的特色。
徽宗的书法作品流传今日的不多,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其御笔题跋中,窥见其瘦金体独树一帜的风采。
《牡丹帖》是徽宗瘦金体的代表作,全帖110字,潇洒飘逸,刚柔相济,结构和行笔都恰到好处。
除了自创的瘦金体之外,徽宗的草书也可谓炉火纯青。
流传至今的《草书千字文》就是徽宗草书的上乘代表,这一卷长达1米多,写在整幅的描金云龙笺上,行笔如龙飞凤舞,风流潇洒,堪与一代“草书圣手”张旭媲美。
徽宗在世之时,其书法作品便广受朝野喜爱,人人都以得到一卷一轴作品为荣。
据《宣和画谱》记载,有一天徽宗驾临秘书省,心情不错,便突发奇想,拿出自己的书画作品来,凡是公卿臣子,都赐画一轴,行草书一纸。
结果众人受宠若惊,蜂拥而上,“皆断佩折巾以争先”。
看着这帮臣子不顾斯文地争夺自己的作品,徽宗心中自然飘飘然,便一个人在旁边哈哈大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