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滨逊漂流记第二篇沦为奴隶的读后感600卞
1.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鲁滨逊记》这本书了,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解了。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却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
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晚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
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
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钱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
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子卖了。
后来他在荒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
从这些看来一个人也要存在一些利益观念也要具备一些经济头脑,会分辨哪些对自己有利、哪些对自己有害,不能满足于现状有事要做一些长远的打算才能更保险一些。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
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似乎在向读者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也正是这篇小说的魅力所在。
《鲁宾逊漂流记》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
小说讲述了英国青年鲁宾逊不安于中产阶级的安定平庸生活,三次出海经商的故事。
因遇海盗被摩尔人掳住,做了几年奴隶后逃往巴西,成了种植园主。
为解决劳动力缺乏问题,在去非洲贩卖黑奴途中遇风暴只身漂流到一座无人荒岛。
小说主要写他在岛上28年的生活。
他战胜悲观情绪,建住所、制器皿、驯野兽、耕土地,用各种方法寻找食物。
终于战胜自然,改善了生活环境。
在第十七年救了一个土著,经训练成为自己忠实的奴仆。
后又获得新的居民,成为该岛的统治者。
最后乘英国商船回国。
作品歌颂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冒险进取的精神,在歌颂人和自然界斗争的同时又极力美化殖民掠夺行为。
鲁宾逊成为资产阶级企事业家的英雄典型。
2..敢、毅力与善良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深有感触,不禁被鲁滨逊那坚强的毅力和他那慈善的心所打动。
故事是这样的。
鲁滨逊从小热爱大海,梦想做一名水手。
一次去非洲,他的船不幸沉了,他的朋友全都死了,他也被困在了智利的一个荒岛上。
他在那里建了房子,搭了围墙,种了植物,养了山羊。
但是,食人族的出没使他恐惧万分。
他看不惯食人族的行为,便用枪杀了他们,救出一个俘虏。
那个人对他感激万分,一心想效劳于鲁滨逊。
鲁滨逊是在星期五发现的他,便给他起名“星期五”。
在与食人族的抗争中,他又救出了星期五的父亲。
终于,被海盗劫持的一艘英国轮船来了,鲁宾逊杀了海盗头,收下了投降的海盗,与船长、星期五和星期五的父亲一同回英国。
鲁滨逊虽然被困小岛,但他却以他那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
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
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他有心去救出食人族的俘虏,更是可贵。
星期五一家都是被那些可恶的食人者抓去当作他们晚宴上的主菜。
而鲁滨逊敢于救出他们,让他们也能幸福的生活。
鲁滨逊在岛上的二十年里,救过不少人,也杀过不少恶人。
这种救苦救难而心地善良的人怎能不值得我们学习呢
回到现实生活中。
不要为一点小小的不顺利而伤心、难过。
生活是一面镜子,你怎样看待它,它就会以同样的方式面对你。
在食人族面前,鲁宾逊勇于挑战,救出了一个忠实、善良的朋友。
那我们是否也应该在同胞受苦受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用自己美好的心灵感化人间。
就像今年雪灾,多少回家的人们归心似箭,多少抢险的人们热血澎湃,中国人民手拉手连结着中南海。
正是老百姓的捐助,领导政府的关怀融化了无情的冰雪,迎来了百花盛开。
的确,鲁宾逊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值得我们深深地捉摸,认真地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第二章读后感沦为奴隶400字左右
小说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但是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在一次去往非洲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一人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上,鲁滨逊以其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开拓精神,独自一人与种种困难作斗争,最后终于重获自由.在物质严重缺乏的荒岛,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栖息的房屋,围了蓠芭,自制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还把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自己也种植了许多农作物.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
物奴读后感
这个大皮包,是在摩洛哥向一位柏柏尔土著买下的。
小牛皮,极轻、极软、背在身上,柔若无物;拿在手上,却又感觉到一种生命力的悸动。
不舍得用,一直密密收藏。
最近,惯用的那只旧皮包断了带子,决定带这只新皮包上路到尼泊尔旅行。
逗留在尼泊尔的第二个星期,便碰上了雨季。
凄风苦雨横里来直里扫,每天撑伞出门时,总先去护那皮包,生怕它湿了、霉了、坏了;人在伞下,心系皮包;皮包虽然轻如云絮,感觉上却重若秤砣。
一日,外出时,正值狂风暴雨,处处积水,路面溜滑,好似铺了一层薄冰。
走着、走着,一个踉跄,栽了个跟斗,说来难以置信,跌倒的那一刹那,我一心想要保护的,居然是身上背着的那个皮包
结果呢,徒劳无功,人与皮包,齐齐趴在污水里。
狼狈不堪地爬起来时,双腿剧痛,然而,看到泥污一片的皮包,心比腿更痛。
慌忙扶我起身的日胜,看到我急急验视的不是自己的腿伤而是皮包的坏损程度,忍不住摇头说道:“不就是一个皮包吗,值得如此操心
”两句话,可就把愚昧的我骂醒了。
是啊是啊,物役于人而物是奴,反之,人若役于物,那人,便是愚蠢的“物奴”了。
实际上,世间许多人,正因为沦为“物奴”而不自知,一生汲汲于物质的追求,与快乐绝缘。
自那日起,风里来、雨里去,把皮包挂在肩上而不放在心上,快乐得十分潇洒。
写一篇自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读后感,800字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翻译: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孔子从小事情能看到教化的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子贡赎人”自损财物做了一件好事,本应该被树为道德典范,夫子为何反而要批评他?其实鲁国那条法律的用意是为了鼓励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大好事,那怕你暂时没有预付赎金的能力,也应该去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子贡的错误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如果鲁国君主为子贡之举树为典范—大肆通报、嘉奖、宣传乃至全国推广,会有什么后果?一、社会表面的道德标准提高了,人人都表态向子贡学习;二、道德水准的实际状况其实滑坡了,因为头顶已经高悬了子贡这样的道德高标,谁若赎回同胞后再去领取国家的赎金就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然而又有几个人有足够的财力可以保证损失这笔赎金不至于影响自己的生活呢?违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恶的东西.这是佛家的悟道之言.因为无数的教训已经告诉我们:把道德的标准无限拔高,或者把个人的私德当作公德,两种做法只会得到一个结果,这就是让道德尴尬,让普通民众闻道德而色变进而远道德而去!综上所述:道德其实应该是一个人人都能够做到的无损于己而又有利于人的.
求史记的读后感,600到800字之间,初三水平
还是需要你自己来筛选一……1史记》有感 《史记》是最早的纪传体通史。
共有一百三十卷十二万多字。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回顾了各种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我详看了其中的卷九,也就是项羽本纪,对项羽的人生颇有感触。
这本书详细地写了项羽的生平,从少时跟随父亲项梁起义到后来的楚汉相争,再到垓下自刎,详细写了项羽的生平。
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
但项羽就是这等少有人之一:在赵国被围在巨鹿时,他破釜沉舟,救出了赵国部队;在只有二十八个子弟兵跟随他时,他号召士兵勇猛杀敌,杀敌数百… …而在乌江亭长敬他为豪杰请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时,他认为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
于是,他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自刎乌江,遗恨千古。
在这样的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项羽的英雄面。
而为什么项羽会有这等结局
一是因为项羽对人疑心太重。
亚父就是其一。
刘邦使出了离间计,项羽立马就怀疑了亚父,亚父在气愤、伤心之时,背上长了个脓疮,病死了,项羽也少了个谋士。
二是因为他两线作战,正面与刘邦交锋,后面韩信在彭城牵制着他,使项羽首尾不能相顾,并各个击破。
项羽有这么两个大失误,失败也不足为奇了。
如果刘邦是英雄,项羽就是枭雄。
胜者为王败者寇,为了胜利,英雄和枭雄为了天下而争斗,而最终的结果就是,项羽自刎乌江,刘邦建立汉朝。
像这样的英雄和枭雄的斗争,历史上还有很多,例如刘备和曹操争斗,刘知远与赵匡胤争斗,… …数不胜数。
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平,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不会因小人一时得势正义就消失,也不会因正义满天下就没了邪恶,这也是这段历史好看的地方吧。
史记真是一本好书。
2很难得最近有些闲暇,便拿出已放在书架里很久的太史公的《史记》出来阅读。
能通读一遍《史记》是我很久以来的愿望了。
记得以前曾经想通读一遍《红楼梦》,但是每次读到第二册就放弃了,可能我的个性不适合阅读《红楼梦》这种具有细腻情怀的巨著吧。
《史记》也许更加适合于我。
读《史记》我不禁深深被那些两千余年前的文字所吸引,文字的后面是不朽的思想和一个永远伟大的灵魂,虽然时光已经过去了两千年,但两千年前那一个一个伟大的人物都跃然纸上。
从中我深深体会到了什么才可以叫做“不朽”和“永恒”,也明晰了这世界上真有不世的天才。
儒家治学希望“立功、立言、立德”,然而在几十年间能做到这些的又有几人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时光潇潇而去,在这个没有英雄的时代,看来只有在史书中体会英雄的意境了。
不读《史记》永远都是个遗憾,而读《史记》这本书永远都不会太晚。
另外有:一、文王渭滨遇吕尚 吕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渔钓奸周西伯。
西伯将出猎,卜之,曰“所获非龙非篈,非虎非罴;所获霸王之辅”。
于是周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之阳,与语大说,曰: “自吾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适周,周以兴’。
子真是邪
吾太公望子久矣。
”故号之曰“太公望”,载与俱归,立为师。
《齐太公世家》 众所周知,姜子牙有经国济世之才。
但没有遇到文王时穷困潦倒、年迈卑微且尚无成事。
然而姜子牙终究才学,因有才学而有抱负,有抱负而壮志满怀,他不为自己的贫贱和苍老自卑,大胆而自信的他坐在渭水之滨直线垂钓并放言道“愿者上钩”他就是在等待文王,显而易见且处心积虑。
一见文王就倾谈治国之策,毫不隐瞒自己自负的才学。
终于他如愿以偿的一与周文王“载与俱归,立为师”,并在以后的日子里东征西战,经国济世,为周王朝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开辟了一段新的历史。
二、秦穆公慧眼识才 百里傒亡秦走宛,楚鄙人执之。
缪公闻百里傒贤,欲重赎之,恐楚人不与,乃使人谓楚曰:“吾媵臣百里傒在焉,请以五羖羊皮赎之。
”。
楚人遂许与之。
当是时,百里傒年已七十馀。
缪公释其囚,与语国事。
谢曰:“臣亡国之臣,何足问
”缪公曰:“虞君不用子,故亡,非子罪也。
”固问,语三日,缪公大说,授之国政,号曰“五羖大夫”《秦本纪》 韩愈曾感慨:“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没有秦穆公,千里马终将“老死于骈枥之间”而失去其为千里马的意义,百里傒虽然曾经做过虞国大夫,但虞国灭亡之后他就成为俘虏又被作为陪嫁奴仆入秦,甚至后来竟至于被楚国边境的几个乡下人扭送到市场上叫卖,成为人尽可唾的卑微之人,其人虽有才,然虞君、晋公不识,乡下无人只知,终沦为市奴,百里傒虽为千里马,但其处境尴尬而不能扬蹄日奔千里。
使其成为千里马的是秦穆公,秦穆公不为他卑微的身份所干扰,慧眼识才而写就了“举百里傒于市”的美谈,秦穆公乃一国之君,百里傒为一市奴,两人身份千差万别。
秦穆公是排除了众议及一些相当的困难才作到的吧
他这种求人惟贤的心态,及“授之国政”任人不疑的态度是值得今人品味的。
三、祁傒举贤不为私 悼公问群臣可用者,祁傒举解狐。
解狐,傒之仇。
复问,举其子祁午。
君子曰:“祁傒可谓不党矣!外举不隐仇,内举不隐子。
”《晋世家》 伯乐有识别千里马的慧眼,也有个人的喜好厌恶,若伯乐明明看出那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千里马,但因为这匹马踢了他一脚而口是心非的说“这匹不是千里马”悲剧的味道就更浓了一层。
因此社会更呼唤有良知的伯乐,如祁傒的伯乐,胸怀坦荡,不顾忌个人的任何私利。
“举不隐仇,内举不隐子”,推荐就推荐最能胜任的人。
四、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於天下亦不贱矣。
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
子之鲁,慎无以国骄人。
”《鲁周公世家》 我们常听某些干部大谈用人经时把“重用无才之人”作为金定律,关键是怕手下人成绩超过自己,此时周公吐哺对我们的教育就显得尤其深刻,周公贵为“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 但终为人臣,毕竟不能事事得意,他举荐的人得到圣上信任并导致自己被疏远也未可知,但周公一心以天下为己任,招贤纳士,辅佐成王。
且求贤达到痴迷的地步竟至于“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这样的胸怀,怎样的品质
社会,尤其是当今社会,要发展,就要人才,要人才,就要周公 五、桓公捐嫌任管仲 桓公之立,发兵攻鲁,心欲杀管仲。
鲍叔牙曰:「臣幸得从君,君竟以立。
君之尊,臣无以增君。
君将治齐,即高傒与叔牙足也。
君且欲霸王,非管夷吾不可。
夷吾所居国国重,不可失也。
」於是桓公从之。
乃详为召管仲欲甘心,实欲用之。
管仲知之,故请往。
鲍叔牙迎受管仲,及堂阜而脱桎梏,斋祓而见桓公。
桓公厚礼以为大夫,任政。
〈齐太公世家〉 有了“举不隐仇,内举不隐子”的祁傒,还需要一个能为“仇”“子”施展才华提供空间的人,这个人就是桓公。
当鲍叔牙极力推荐而他自己也认识到管仲的经世致用之才时千方百计地把管仲从鲁国迎回。
“厚礼以为大夫,任政。
”并支持管仲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使桓公终成霸业。
在管仲问题上,人们多推崇鲍叔牙的知人和管仲的贤能。
殊不知正是齐桓公为他们双方提供了一个空间,使得他们名垂青史啊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知。
唐太宗说“以史为镜,可以明得失”〈史记〉中荐人、纳贤的故事对我们的教育是深刻的,其影响是深远的,我们现在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发展时期,也正值国家用人之际。
这更要求没我们要头脑清醒,有才之人勇于自荐,求才之人善于发现,识才之人大力举荐,用才之人求贤若渴,当政之人则为各种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空间,进而使所有人才“就力陈列
(bl)一个小受皇太子因国家被灭后成为奴隶,后遇上小攻。
小受好像是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
原来是
在现会的审美观来说我是一丑的女孩,我就知道我丑,从小羡慕别的女孩的好身材,好脸蛋也听惯了别人的冷嘲热讽,渐渐的,我越来越自卑,我很嫉妒那些漂亮女孩,但不知从什么时候,我会无缘无故的想给漂亮女孩做点事,希望她们能命令我,我在心里经常骂自己犯贱,但还是控制不住自己。
到了大学,同学们都是一对对的,我也很想知道谈恋爱的感觉,但我也知道我的模样,可能是上天可怜我吧,同学给我介绍了个对象,也是刚毕业的学生,同样的没相貌没钱,但工作还算不错,对我也很好,估计他也是找女朋友找疯了,没嫌弃我的模样,我们就理所当然的在一起了,他在外面租房子住,因为都是刚毕业的学生,所以都是合租房子,他经常和我说起和他合租房子的同事他老婆多漂亮多好看,弄的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我也知道我是个什么货色,所以每次都是犯贱的笑一下,当笑话听就过去了,毕业后,我回家呆了一段时间就搬到对象那去住了,刚开始到那,我并没有看见什么漂亮女孩,不过我男朋友他同事我见到了,平常模样,也不算高,我心里想着他找的女朋友肯定也不会多漂亮,下午五点多的时候,我正在房间收拾衣服,听到了敲门声,我便去开门,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大约170左右的身高,身材很好,圆圆的脸蛋儿,精致的五官,这一切在她身上都是那么完美,看到她的时候我惊呆了,可能她以为我看到陌生人不知道该怎样说话,就笑了笑说:你是敏吧,我听凯说了你要来,我叫婉怡,是凯的女朋友,以后咱们就一起生活了。
我赶忙把门让开,嘴里并说着对啊今晚好好吃一顿什么的,来掩饰我心里的想法,见到婉怡以后,我的心里突然有点激动,以后我就能和这样的美女一块生活了,我也就能把我心里想的偷偷的都实现了。
四篇读后感,请高手指点
读《最后一课》有感 以前的我从来都不太在意我能上学的机会的。
可是,自从我学习了最后一课后,我发现能做一个学生,在这样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学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我们出生在一个美丽而又和平的年代,一出生就有父母的疼爱,长大后可以在这么美丽的校园里学习我们自己国家的语言……在以前,这些事情我总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小弗郎士却不能学习自己国家德语言,要沦为亡国奴。
可是在小弗郎士的小小的躯体里,仍包含着一颗爱国之心。
在最后一课里,小弗郎士长大了;在读《最后一课》时,我也长大了。
读了这篇课文,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战争给无辜的人民带来了什么
或许,有一点还“不错“,就是战争能让一个人瞬间成长。
但我想,谁都不喜欢这种”成长“方式吧
普法战争暴发后,从白发老人到年幼小童,都是那样地爱国
这,使我感动。
我不尽想起了,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也是如此,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
虽然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是战争对人民的损害却是一样一样一样地
可恶的侵略者,该死的战争狂,无耻的叛国贼,他们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亲父母,更对不起自己的罪人
我觉得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文明的承传载体。
如果母语没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不复存在。
因为一国人民语言彼此不通,就是一盘散沙。
那麽,外语与母语到底哪个重要呢
如今这个社会,不学英语你就别想上高中大学,更别想找个好工作了。
既然外语如此重要,学外语的人多就不奇怪了。
现在连幼稚园都开设英语课了。
English成了全球通用的“国际普通话”,其他语种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面临消失的危险……这是不能忽视的。
当法国阿尔萨斯被普鲁士侵占,最后一堂法语课便显得格外重要。
“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
”正道出了亡了国的法国国民心声。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