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回国之后遇狼群)
《鲁滨逊》这本书中间部分有很大篇幅在讨论上帝,《圣经》和他那一套上帝的理论成了他在孤岛非常重要的精神粮食,后来还把把野人星期五也引导成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
试想要是我在孤岛上生存二十八年,在这期间肯定也会遇到各种的精神危机,我的精神粮食不一定是他这一套上帝理论,或许是其他什么的。
西方人看到中国人没有信仰感到很不可思议,他们这是在大惊小怪,为什么一定都得向他们那样信仰上帝呢,假如世界上的人都是一个模样那才奇怪呢,我们自然有我们的生活方式。
那么下面来看看信仰上帝有什么好的
从实用的角度讲,在鲁滨逊发高烧得疟疾时,与野人和叛徒战斗时,上帝的想法使他相信上帝会拯救他的,增加了他的信心,让他可以冷静的思考,帮助他顺利地度过难关。
在他物资丰富时为自己的悲惨遭遇而苦恼不已时,上帝的想法告诉他这并非遭遇,反而是上帝拯救了他,他在这里是在赎罪,于是他可以满足于现状并快乐的生活下去。
简而言之,在困境和富有时会感觉精神上的缺失,而对上帝的信仰是一剂良药。
为什么会出现精神缺失
首先有这么两个基本事实,人们有这样的心理趋势:当我们处于困境和危难中而又不确定能否度过时,便会觉得事情会更加糟糕,当受到委屈时容易觉得世界上所有人都跟自己过不去,所有人都是自私的;当我们拥有了所追求的时容易得意忘形,觉得可以追求更多,却因为那更多的追求不到或者不知道再去追求什么时便会非常苦恼和迷惘。
我们有我们的“福祸相依”,从更大的时间尺度来看福祸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从概率上来看福祸是平等的,福不代表永远的福,祸不代表永远的祸。
用福祸相依的想法,同样可以避免上面人为地放大痛苦和幸福的心理,同样可以在困境中安慰自己,同样可以在拥有时知道满足,知道珍惜。
从道德的角度看,按基督教的说法,人是有原罪的,来到世上就是为了赎罪,所以人们应该辛勤的劳动,应该具有善良,诚实,仁慈,怜悯的品质。
我们有孔孟之道,也在弘扬这些品质啊。
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资源的分配是不均匀的,人在社会中生存必然要和其他人打交道,他们怎样才能和谐共存呢
儒家给了我们答案,对于一个社会而言,人们具有这些品质时社会更加和谐,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发展而言,具有这样的品质更加容易成功。
但对于个人而言,在某些时候我们可能为了一点点利益而不顾这些道义,这是很常见的。
我们保持这些优秀品质往往是出于习惯和社会上的人们的认可。
西方人或许会说我们这样的道德很难保持,那么他们中间唯利是图,背信弃义,不虔诚的教徒难道少吗
所以,从上帝信仰的效果来看,我们不需要通过宗教信仰,而是理性的认识达到了同样的效果。
这不需要什么宗教说教的,讲清楚了这个道理,它就自然而然了。
中国人既然这么的理性,为什么自然科学没能在中国发展起来呢
我觉得这是由于语言的限制,好比数学作为描述大自然的语言对于物理学发展的影响。
汉字的特点是美,构造复杂,内涵深刻,外延丰富。
假如没有字母和数字,用汉字来作数学推演是很难想象的。
汉字的构造复杂对于自然科学的精确描述造成了一定的限制。
但是汉字的深刻内涵却使得哲学思想在中国古代即达到很高的高度,好比引入抽象的字母代替具体的数字对于代数学的发展。
上帝信仰不管是不是正确的,它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安慰剂,就像感冒药并不能杀死流感病毒,但是它确实能减轻痛苦。
再从哲学意义来讲,当人们存在于这个世界时,他们思考着各种问题,有人会问这个世界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有这个世界,假如没有这个世界那么又会什么样子
这些问题让人非常困惑。
现代天文学告诉我们,宇宙来源于大爆炸,爆炸之初整个宇宙的所有物质以能量的形式聚集于一个“奇点”。
其实自然科学只是描述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它是以什么规律演化的,它不能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是怎么来的。
基督教回答了这个问题,他们说这个世界是“上帝”创造的。
那么上帝的那个世界又是怎么来的呢,假如一直问下去,宗教也不能回答。
宗教聪明的是就此打住了,用它这一套上帝理论来理解这个世界看起来是很合理的,而且也是使人感到舒服的。
宗教的创始人们在对于世界的思考中遇到困惑,在苦思冥想中最终得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答案。
宗教往往被统治者用来作为统治人民的思想工具,而创始人本身却是无辜的。
宗教是可以和科学并存的,因为他们是在回答的不同的问题,科学告诉我们世界是什么样的,宗教告诉我们世界怎么来的。
但是事实上他们很多时候会发生碰撞,宗教往往还在回答着我们的世界是什么样的,西方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使得科学能够很好的独立出来。
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是非常渺小的,由于心存敬畏,人们容易觉得有超自然力量的存在,我们也有“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的说法。
不过理性的中国人对于自己都不确定的东西,他们不会把它写成经书并总结出一套理论体系的。
关于神的认识是由那些神话和传说串联起来的,他们显得很混乱。
这些认识认为神鬼妖与我们并存于这个世界,还解释着诸多我们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问题,这就与科学相抵触了,我们称之为“封建迷信”。
记得初中时候同奶奶去小镇上的寺庙,看到寺庙里用电灯泡照明,很不解。
因为从书本所学给我的印象是:佛教神鬼之类的是封建迷信,与科学知识是格格不入的。
==================== 三天后再回头来看,感觉自己当时的认识是多么的肤浅,对宗教啊什么的根本就不了解,当时写到最后时戛然而止,因为学识浅薄而深感力有不足。
只当是记录下当时的真实想法吧。
嗯,需要学习和了解的还很多,不管东方还是西方文化都各有优劣,这些不同的文化和知识就像多股内力一样进入我们体内,我需要把它们融合调和以修炼到最佳境界,不然便会走火入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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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第六到八章的读后感
第五十回 情乱性从因爱欲 神昏心动遇魔头悟空以金箍棒画一阻妖之圈,让唐僧等坐在圈内,便去化斋。
唐僧三人不耐等候,遂出圈行至前方人家,误入独角兕大王之魔洞。
悟空忙赶去与魔交战,却被那魔抛出一个圈子,将金箍棒套去。
●第五十一回 心猿空用千般计 水火无功难炼魔悟空上天查访那怪来历无果,先后请来托塔天王父子、火神、黄河神等助战,皆未取胜。
悟空发怒,以毫毛变出三五十小猴,又被套走,悟空变苍蝇飞入洞,拿起金箍棒一路打了出去。
●第五十二回 悟空大闹金山白几洞 如来暗示主人公悟空变成促织入洞,拿了诸神被套去的兵器出来,又被那怪使圈子套走。
如来佛遣十八罗汉来,亦斗怪不过。
一罗法言,如来曾示意去问太上老君降怪之法。
悟空请来老君,用芭扇出那怪三相,原来是老君座骑青牛,其圈为老君的金刚琢。
●第五十三回 禅主吞餐怀鬼孕 黄婆运水解邪胎唐僧和八戒饮了河水而怀胎。
悟空往索落胎泉水,如意真仙因其侄红孩儿被悟空而降生恨。
悟空教沙僧趁自己诱开真仙之机,取走泉水。
唐僧八戒饮水解胎。
●第五十四回 法性西来逢女国 心猿定计脱烟花到都城城关,一行人被女官接入馆驿,女王欲招唐僧为夫。
悟空让唐僧假意应承。
四人入城,女王在宫中设宴款待,宴后,倒换关文,差三徒前往西天。
唐僧邀女王同乘龙车出城为三徒送行,趁机与三徒共投西方,路旁忽闪出一女,弄风摄走唐僧。
●第五十五回 色邪淫戏唐三藏 性正修持不坏身三徒赶至一座高山,见山中有洞。
悟空变峰入一山洞,正逢女妖挑逗唐僧,与怪相斗,被螫头部。
八戒被螫了嘴。
观音让悟空请天神昂日星宫,治好八戒、悟空之伤,又现出大雄鸡原身,吓死那怪,原来是一母蝎成精。
●第五十六回 神狂诛草寇 道昧放心猿唐僧被一伙强盗吊在树上,悟空救下唐僧,打死二人,当晚,投宿一老者家,老者之子与强盗发现悟空,便欲谋财报仇。
老者报信,师徒走脱,强盗追来,被悟空打得死伤伤,老者之子亦被割下头,僧大惊,先念起紧箍咒,使悟空疼痛难忍,又赶走了他。
●第五十七回 真行者落伽山诉苦 假猴王水帘洞誊文悟空去见观音被留。
假悟空打倒唐僧,抢去包袱。
在花果山念包袱内的文牒,并声言自己将去西去天取经,沙僧见了,去南海拜见观音。
忽见悟空在旁,于是掣杖便打,并向观音述说自己所见。
观音遣悟空沙僧同去花果山。
●第五十八回 二心搅乱大乾坤 一体难修真寂灭悟空见假悟空而发怒,两个舞棒在空中恶战,真假难辩。
如来认出假悟空是六耳弥猴,使他现了原身。
悟空一棒将其打死,又被观音送回唐僧处。
●第五十九回 唐三藏路阻火焰山 孙行者一调芭蕉扇前方火焰山挡路,悟空向牛魔王妻罗刹女借扇,罗刹女因其子红孩儿被悟空降伏,一扇悟空扇到五万里外的灵吉菩萨处。
悟空得到定风丹再到索战,被扇不动;接着变成虫子入洞,飞到茶水中,被罗刹女饮下肚,在腹内翻腾。
罗刹女只得将扇借给悟空。
悟空扇火不息,方知假扇。
●第六十回 牛魔王罢战赴华筵 孙行者二调芭蕉扇悟空到积雷山找到入赘玉面公主的牛魔王借扇;牛魔王被请走赴宴。
悟空偷了牛魔王座骑金睛兽,变成牛魔王到芭蕉洞,骗得真扇,依罗刹女所教之法将扇变大。
却不会变小。
牛魔王失金睛兽,忙赶回芭蕉洞。
●第六十一回 猪八戒助力败魔王 孙行者三调芭蕉扇牛魔王变成八戒,接过定扇,现出三相与悟空相斗。
在众护法神将帮助下,牛魔王败走。
诸金诸刚与天兵天将,将牛魔王收伏。
悟空用罗刹女交出的宝扇扇息山火,师徒翻越火焰山。
●第六十二回 涤垢洗心惟扫塔 缚魔归正乃修身四人随披枷戴锁的和尚们来到金光寺。
悟空得知夜得知夜放霞光之宝为龙王驸马九头虫盗,受国王之托前去擒妖取宝。
●第六十三回 二僧荡怪闹龙宫 群圣除邪获宝贝那妖怪是一个九头巨鸟。
悟空在二郎神与梅山六圣帮助下。
斗败那妖,骗得塔宝。
●第六十四回 荆棘岭悟能努力 木仙庵三藏谈诗八戒开路行至荆棘岭上,被一自称荆棘岭土地的老者,化作阴风将唐僧摄去。
那老者同另外三老者是柏、桧、竹、松之精。
四老扬道,唐僧主佛。
杏仙女前来要与唐僧匹偶。
众徒寻来,树精化为树木。
八戒诸树筑倒。
●第六十五回 妖邪假设小雷音 四众皆遭大厄难唐僧进“雷音寺”拜佛,和悟空、八戒、沙僧一被合在金铙之内,揭谛上天请来星神,亢金龙用角沿铙缝钻入,救出悟空。
悟空打碎金铙,老妖忙用搭包将众神尽皆装入。
夜半,悟空放去师父,唱同弟与诸神。
那妖追出,又装去唐僧师徒与众神。
悟空走脱,去请武当山真武大帝来搭救。
●第六十六回 诸神遭毒手 弥勒缚妖魔真武派出的五龙、龟蛇及盱眙山小张太子和四大神将,尽妖魔装入搭包。
悟空正凄惨时,弥勒佛忽然降临,称那怪是自己司磬的黄眉童在成精。
悟空依弥勒计钻入那怪腹内翻腾摆布。
弥勒将怪装入袋内。
●第六十七回 拯救驼罗禅性稳 脱离秽污道心清七绝山一蟒成精作怪、悟空乘其张口来吞,借势钻入其腹,将金箍棒从背上搠出,那怪死于土中。
八戒现成巨猪,沿稀柿行一路拱去,唐僧一行翻越七绝山。
●第六十八回 朱紫国唐僧论前世 孙行埏施为三折肱师徒一行入朱紫国。
国王患病求医。
众官依八戒之言请悟空上朝给国王治病。
●第六十九回 心主夜间修药物 君主筵上论妖邪国五被悟空医好病,说出病根是因三年前端午,麒麟山妖精赛太岁掠走竽后金圣所致,说话间妖怪骤临,悟空让八戒、沙僧在比护持,自己急纵祥江,跳将上去。
●第七十回 妖魔宝放烟沙火 悟空计盗紫金铃悟空打跑赛太岁派来的先锋,打死一自换去朱紫为下战书的小妖,携其尸回国。
国王把皇后曾戴的黄金串交给悟空作为表记。
悟空变成被打死的小妖进山入洞并差,将宝串交交给皇后,并托她将那怪放烟、沙、火的三个金铃骗来,刚要盗走,惊动那怪,只好丢下金铃,变成苍蝇藏身。
一篇文章的读后感,各位学霸,拔刀协助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
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
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
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
有一天,我去赫尔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
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
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
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
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
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
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
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
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
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
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
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
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
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
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
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
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
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
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
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
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
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
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
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
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
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
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
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
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
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
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
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
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
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
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
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
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
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
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
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
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
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
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
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
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
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
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
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
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
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
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
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
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
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
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
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
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
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
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楣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
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
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
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准备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
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
笛福 du hou gan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想我真的被它震撼了。
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的著作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
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高志远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终于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瞬间便几十年。
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
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
”鲁滨孙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
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孙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这些困境又是几乎每个人都曾体会到的:黑暗,饥饿,恐惧,孤独。
鲁滨孙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
如果我是他,当船遇到暴风中失事的时候,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那重重的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自救,因为我没那个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的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虽然,我是个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是扶着我,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鲁滨逊这些独立生存的能力从哪儿来的呢
不就是从平时的自理能力逐步形成了独立生存的能力吗
可见养成生活自理能力,对我们是十分重要的。
让我们向鲁滨逊学习,靠自己的诚实、善良、劳动、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这是英国作家福笛.丹尼尔以一个自传的形式写的.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
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
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
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看着鲁滨逊的经历,让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
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 如今,我们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我们是否有去珍惜,甚至还有人会去轻生,多么愚昧的举动啊.想想鲁滨逊,他为了生存下来,回到正常的社会中去,一直坚持不懈地拼搏着.而对于那些人们,我不知他们领悟到了什么.生活中是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这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应该去挖掘去体会,那我们才会得到更多. 我崇尚着我的生活,尽管它很普通.我热爱生活,我要用我笨拙的笔去画,画出一张最美的生活!
求几篇名著的好词好句和读后感
好词 好句:1.,你越没有心肝,就越高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
只能把男男女女当作驿马,把它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达到欲望的最高峰。
() 2. 我们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他们却要把我们从这个世界上赶出去
3.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
4. 一个人要失败之后,才能发觉他欲望的强烈。
5. 在这个互相吞筮的社会里,清白老实一无用处,如果不像炮弹一样轰进去,就得像瘟疫一般钻进去。
6.. 社会是一个泥坑,我们得站在高地上。
7.小人最可鄙的习惯中间,有一桩是以为别人跟他们一样的小气。
8.人生就是这么回事,跟厨房一样的腥臭,要捞油水不能怕弄脏手,只消事后洗干净,今日所谓道德,不过是这一点。
读后感:高老头读后感近日深刻的体会了巴尔扎克的大作,其实在很久以前就想过要真正认真的欣赏这本出自于法国19世纪大作家巴尔扎克之笔的世界名著。
这次真的用心感受了《高老头》,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
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
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
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
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
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
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很爱很爱他的两个女儿,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就是这样,家庭的悲剧就由此而发了。
他一心只想女儿过的舒服,甚至付出自己的一切也不在乎,他希望女儿嫁入名门贵族,这样两位心肝女儿就不会受苦,而且过得幸福。
好词 好句:1.在我的家乡,到处都有河,有桥,如果走3里路的话,至少要过5座桥。
原来,我们那儿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船,所以在我一点点大的时候就会使竹篙撑的船,摇橹的船,桨荡的船了2..一块很大很大的桑田。
一望无际的桑树,棵棵枝叶繁茂,还未走进,就远远地闻到了桑叶所特有的清香。
没有一丝风,一株株桑树,好像是静止的。
3.当桑乔背着桑桑踏过松软的稻草走进校园里,桑桑看到了站在梧桐树下的纸月:她的头发已被雨水打湿,其中几丝被雨水贴在了额头上,瘦圆的下巴上,正滴着亮晶晶的雨珠。
4.当桑乔背着桑桑踏过松软的稻草走进校园里,桑桑看到了站在梧桐树下的纸月:她的头发已被雨水打湿,其中几丝被雨水贴在了额头上,瘦圆的下巴上,正滴着亮晶晶的雨珠。
5.温幼菊会唱歌,声音柔和而又悠远,既含着一份伤感,又含着一份让人心灵颤抖的骨气与韧性......这是一只红泥小炉,样子很小巧。
此时,炭正烧得很旺,从药罐下的空隙看去,可以看到一粒粒炭球,像一枚枚蛋黄一样鲜艳,炉壁似乎被烧得快要溶化成金黄色的流动的泥糊了。
读后感:草房子读后感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 药”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无真情,在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好词 好句:1.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日子。
走运当然是好。
不过 情愿做到分毫不差。
这样,运气来的时候,你就有所准备了。
2.“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他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 3.陆地上空的云块这时候像山冈般耸立着,海岸只剩下一长条绿色的线,背后是些灰青色的小山.海水此刻呈现蓝色,深的简直发紫了. 4.现在不是去想缺少什么的时候,该想一想凭现有的东西你能做什么。
5.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
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
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
6.这两个肩膀挺怪,人非常老迈了,肩膀却依然很强健,脖子也依然很壮实,而且当老人睡着了,脑袋向前耷拉着的时候,皱纹也不大明显了。
7.他的衬衫上不知打了多少次补丁,弄得象他那张帆一样,这些补丁被阳光晒得褪成了许多深浅不同的颜色。
读后感:老人与海读后感老人与海读后感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那个书中所构想的世界。
因为书所有的“灵魂”不同,自然那个所构想的世界也不一样。
而我所指的“灵魂”,就是每本书,其自身要表达的思想,或者愿望。
我们会因为那些感人的书,而潸然泪下,或因为那些记录屈辱历史的书,而热血沸腾,甚至因为那些武侠、玄幻的书,而将自己想象成天下第一的人。
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
而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
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
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
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
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
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
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
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
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别人与大海,与自然界的强大力量对抗,而我们现在只是面临一些学习上、生活上的挫折,与老渔夫相比,真的只是小巫见大巫。
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
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
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
最后一次捕鱼,他抓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港的路上,他碰到了鲨鱼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捍卫自己辛苦得来的劳动果实。
虽然,最后那条大鱼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白色的骨架。
但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而且我们的手没有老茧,皮肤没有晒出斑点,夏天在家里吹冷气,衣服是父母帮忙洗,每天放学回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桌上。
我们实在是没有生活的压力,我们也真的没有受到过那些可以成为挫折的东西。
我们的烦恼、挫折,只能说是少年时代的那小小的不满意而已。
我们暂时还没有要为生活而奔劳,也就不知道生活的艰难,也就将自己那点小小的不满意当作挫折,而且好像还不得了了一样。
我们不了解,在社会中,有许多人像那个老渔夫一样,艰难的活着,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
那些农民工、小贩、修补匠……都是在艰苦的环境下活着。
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我们城市的建设,是依靠他们那坚实的臂膀挑着一担担的砖石垒。
每个人都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要尊敬他们、也学习他们,他们就是《老人与海》的一种现实演义,他们也是那么坚强,对生活充满了热爱。
无论是与书中那个老渔夫相比,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与那些艰难生活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已经是很好的了,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面对一切的挫折。
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曾经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
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己面对困难
好词 好句:1、蜘蛛把苍蝇拖来拖去,等苍蝇累得筋疲力尽,蜘蛛才高高兴兴地享用了这顿美餐。
2、当悲伤的水流入稳重的山,水这可怜儿的悲伤也勾起了山的悲伤,于是他们的心一起碎了;水把头埋入地下,山却把心的碎片一块块收好。
于是就有了 迷乱复杂的溶洞,就有了千姿百态的石笋,就有了洞口突突的泉水。
3. 家就像根,永远是树叶的家;家就像红布条,永远系着游子的心,家就像大衣一件,不会提高温度,但却给予人们连火炉都不能替代的温暖. 4. 人生如一次长长的旅行,旅行中有坦途也有弯路,你得以平静的心态面队每一天,挑战自我,执着向前,一如既往地朝着目的地走下去。
当你到达终点站顾却来径时,才发现人生的旅途有喜有忧,有笑有泪,甚至得少失多,而这一切已构成了你生命旅程的全部。
5. 梦像一片雪花 在空中飘舞 想抓住他,他已经融化了 读后感: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
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
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
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
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
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
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
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
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
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
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
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
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
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
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
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
”)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
“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
”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
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
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
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
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
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鲁宾逊漂流记好词 好句:1.我完全不顾父愿,甚至违抗父命,也全然不听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阻。
我的这种天性,似乎注定了我未来不幸的命运。
2.我这个不孝之子,背弃父母,不尽天职,老天就这么快惩罚我了,真是天公地道。
3.唉
人在恐惧中所作出的决定是多么荒唐可笑啊
凡是理智提供他们保护自己的种种办法,一旦恐惧心占了上风,他们就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办法了。
4.尤其是,在这种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认识他,乞求他的祝福,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
这种幸福足以补偿我曾经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还有余。
5.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好词摘录: 日晒雨淋 夺眶而出 孤立无援 冻饿之虞 闻所未闻 读后感: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征文 读一本书的读后感400字左右
【故事梗概】 鲁滨孙生于英国约克城的一个“体面人家”。
父亲要他过“安定和富裕”的中产阶级生活,但他从幼年起,脑子里便充满遨游四海的愿望。
一六五一年,他私自离开了家庭,经过一番海上的历险到了伦敦,他从那儿购买了一些廉价的货物,假珠子、玩具、刀子、剪子、玻璃器皿等到非洲经商,和当地土人交换金沙、象牙等贵重物资,获得盈利几十倍。
当他第二次再度往非洲经商时,他遇上了海盗,成了摩尔人的俘虏。
他被带到摩洛哥西岸的萨利城,充当一名海盗头子的奴隶。
但他尽量博得主人的欢心和信任。
在一次奉命出海捕鱼时,他驾小艇逃跑了,还带走了海盗的小奴仆佐立。
鲁滨孙在海上航行了十天。
遇到了一艘开往巴西的贩卖黑人的葡萄牙船。
他要求搭乘这艘船,并把小奴隶佐立卖给了船主。
抵达巴西后,他买了一块土地,经营起烟草和甘蔗的种植业来。
这样,他过了四年平稳的生活。
后来,他为了扩展种植园,又和人合伙到非洲去贩卖黑人。
他们的船航行在南美洲洋面,突然刮起一阵大风暴,海船被打翻了。
他和海员乘小艇逃生,又被风浪吞没。
海员们都葬身海底了,他只身被潮水推向岸边,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上。
上岸后,他身上除了一把小刀,一支烟斗,一小盒烟叶外,别无长物了。
这时,天已下来了,他怕遭到野兽的袭击,便爬上一棵大树,度过了艰难的一夜。
第二天,他看见那只他乘坐的残破的大船,夜里已被潮水托起水面。
他便打算到船上去,把有用的东西搬下来。
他泅水过去,在船上找到了粮食、火药和木匠箱子。
他又把船上的木板拆下来搭了个木排,把有用的东西一一运回岛上。
这样他来回运了十一趟。
鲁滨孙登上岛上的山头,察看海岛四周的地势。
他发现这是个孤岛,四周是茫茫的大海。
除了在岛上生存下去,要找到别的出路是不可能的了。
他在山坡下选择了一个优良的地势,作为自己居住的地点。
在这儿,既符合卫生条件,又可以防止烈日曝晒;还可以看到海,观察有否过往的船只。
他把船帆当作帐篷支了起来。
在一块凹进去的岩石下挖了个洞。
为了防备野兽,他还砌了堵墙,外加木栅栏,用一架短梯搭在墙上出入,他把自己的住家叫做“城堡”。
接着,他做了桌子和椅子,埋藏了火药。
为了怕忘了年、月、日,他用刀子在一根木桩上刻上记号。
然后他又细细比较了流落到荒岛来的坏处和好处。
认为自己能在死里逃生,而且在破船上找到这么多有用的东西便是最大的幸运。
他开始写起日记来。
荒岛上有不少的野山羊。
鲁滨孙除捕食外,还饲养了一些,以便将来弹药用完后有牲畜可吃。
一次,他把船上装饲料的布袋抖干净。
雨季时,竟在石缝中长出了嫩绿的稻苗和麦苗。
鲁滨孙欢喜欲狂,认为这是老天爷赐给他的保命之物。
到收成时,他把种子一颗颗保存起来,以便明年扩大种植。
在海岛的另一边,他发现了一片风光秀丽的坡地。
那儿有许多椰子树、桔子树、柠檬树和橙子树。
还有结实累累的葡萄。
他怀着喜悦的心情眺望着,心想:“这一切现在都是属于我的,我是这地方的无可争辩的君主,对这地方具有所有权。
我还可以把它传给子孙,象一个英国的领主一样。
”他把柠檬采摘回家,把葡萄挂在树上晒干,以作为雨季的食粮。
他还在这里搭了个茅屋,四周同样围上木篱笆。
他把这地方称作自己的“别墅”。
在荒岛的海滩上,鲁滨孙还发现了许多鳖和飞禽。
他捕捉它们,以改善自己的食物。
他又捉到了一只鹦鹉,教会它说话,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波儿”。
鲁滨孙进行农业耕种。
但他没有犁翻地,也没有锄头。
他便用木头劈成铲子模样进行掘地。
麦子长出后,遭到山羊和鸟儿的糟蹋。
他花了三星期的时间,把麦地围上篱笆,并把船上带来的一只狗,拴在木桩上吓山羊。
第一年,他打下了两斗大米、两斗大麦。
他又把这些粮食碾成面粉。
还烧制了瓦罐作炊器,使自己吃上了面包。
另外,鲁滨孙还用羊皮做了一把伞以便雨天出入。
他认为:“世界上一切好东西对于我们,除了拿来使用之外,没有别的好处。
” 生活到第六年,鲁滨孙造了一只独木船,又挖了一条六尺宽的运河,以便把船放取半英里外的小河里去。
他说:“虽然我在这件事上花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我却从来没有吝惜过我的劳力”。
他驾着这只独木船,绕着海岛划行,以视察他的“岛国”。
后来,他储存的火药渐渐减少了。
他便挖掘陷阱捕羊,把捕到的山羊象十七世纪英国人圈地那样,用木栅栏把它们圈起来。
在圈地内让它们自由觅食和繁殖。
几年后,他的羊群发展到四十三只,不仅有羊肉吃,还有羊奶喝。
他又给自己缝制了山羊皮帽子和短外衣,编制了篮框。
他靠自力更生,生活中的必需品应有尽有了。
生活到第十五年,鲁滨孙在海边地上发现了一个野人的足印。
他吓坏了。
几天之内都没睡好,也不敢贸然外出。
他害怕被野人吃掉。
不久,他又在海滩上发现一堆被吃剩的人骨头,这使他更加忧虑,说明野人曾成群结队来过这荒岛上。
一天清晨,他看见海岸上有一片火光。
在火光中,一群裸体的野人正围成一圈在跳舞,当他们跳累后,便开始宰食俘虏。
幸好,这批野人没有深入到岛的内地来。
当潮水退时,他们便驾着独木舟走了。
鲁滨孙的生活不那么平静了。
虽然他在一只失事的西班牙船上,得到一些生活补给,但他心里老是忐忑不安。
一方面,他害怕野人;另一方面,他又想捕到一个野人来做他的助手。
有一回,海上来了五只独木船。
大约有二、三十个野人登了岸。
这批野人又到岛上来举行人肉筵席。
鲁滨孙自知不敌,躲在他的“城堡”里。
但他作了充分的准备,给每把枪都上好了弹药,十分警惕的注视着。
忽然,他看到一个被俘的野人挣脱了捆绑,向他所在的方向跑来。
另一群野人在后面追赶。
逃跑的野人游过了一条小河。
这时,追赶的野人只有两人过了河,其余的都返回去了。
鲁滨孙看到这是个好机会,他出其不意地迎了上去,掩护了逃跑的野人,把两个追来的野人打死了。
这位被营救的野人是个“眉目清秀、修短合度的汉子,四肢长的又直又结实”。
他对鲁滨孙感恩戴德。
鲁滨孙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以纪念在星期五这天,搭救了他。
鲁滨孙教他学英语,并差使他干农活,极力把他培养成一个对自己“有用的助手”。
鲁滨孙还将宗教意识灌输给他,教他读《圣经》。
三年后,星期五便成了“一个很好的基督徒”了。
星期五告诉鲁滨孙说,他家乡有十五个西班牙人。
他们是在一次海船失事后,逃上岸的;他们和当地居民相处得很好。
于是,鲁滨孙准备到星期五居住的大陆去,他们一同挖制了一条大的独木船。
正当这时候,海上又来了一批野人,要在岛上宰食俘虏,其中有一位是欧洲人。
鲁滨孙见到自己的同胞被俘,怒火中烧,便和星期五一同前去营救。
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鲁滨孙等用火药枪等武器杀伤、打死二十一名野人。
在野人欲宰食的俘虏中,没料到竟有一名是星期五的父亲(他是在一次野人部族的战斗中被俘的)。
现在经鲁滨孙营救,使星期五父子重逢,他们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
岛上有了新的居民。
除星期五的父亲外,还有那位被营救的西班牙人。
鲁滨孙感到:“我不断地带着一种高兴的心情想到我多么象一个国王。
第一,全岛都是我个人的财产,因此我具有一种毫无疑义的领土权。
第二,我的百姓完全服从我;我是他们的全权统治者;他们的性命都是我救出来的。
”他扩大了谷物种植面积。
由于考虑到去星期五的家乡有危险,他便派星期五的父亲和那位西班牙人回去联络,准备把其余的西班牙人接到岛上来。
然后,他们可以共同造一条大船,开往巴西去。
星期五的父亲走后,岛上发生了另一件事。
一条在附近海面经过的英国商船起了内哄。
船上的暴徒劫了船长和大副,驾了一只小艇,朝鲁滨孙的小岛开来。
他们准备把船长和大副扔到荒岛上,然后把商船开走。
鲁滨孙便和星期五一同打死和打散了暴徒,营救了船长和大副,帮他们夺回了商船。
这样他便没有再等星期五父亲和西班牙人回来,决定乘英国商船归国。
临行前,他把岛上的产业交给了两个被他俘虏的暴徒。
因为他们犯了劫持商船的罪,回英国要被吊死的,他们已无法回去了。
鲁滨孙告诉他们如何在岛上生活,并要他们和将要来到的西班牙人共同合作,把岛屿经营好。
一六八六年十二月十九日,鲁滨孙离开了他苦心经营的海岛。
刚好这天和他从摩尔人那里逃出的日子相同。
前后他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
次年七月,他回到英国。
鲁滨孙回国后,父亲已去世了。
人们以为他已死在外面,没有给他留下任何财产。
后来他到里斯本,去打听他在巴西经营的种植园的情况。
结果是他的种植园十分兴旺发达。
每年有一千镑的收入。
合股人也很公正,知道他还活着,便给他寄了一笔钱来,并欢迎他到巴西去接收产业。
鲁滨孙从里斯本归国。
因走旱路,在法国边境山地遇到了狼群,他和星期五及向导击毙了六十多条狼。
回到英国,他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并卖掉了巴西的产业,成为巨富。
几年后,鲁滨孙的妻子死了,他的冒险心理又活跃起来。
于是在一六九四年,他搭船外出航海,并回到了他开垦过的海岛。
这里已有了新的发展,被星期五的父亲接来的西班牙人成了岛上居民的主体。
他们几度和加勒比部族的野人作战,俘虏了一批男人和女人作为奴隶。
现在岛上已有二十来个孩子了。
鲁滨孙给他们留下了一批日用品,又把土地均分给每人一份,而他自己则保留了财产所有权。
后来,他又给他们送去一条帆船、七个妇女和五头母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