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族》读后感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
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
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
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
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
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
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
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
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矗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
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
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每个人年少的时候,心中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或者是楚子航——《龙族》 读完一本这么厚的书,我发现我读到的不仅是屠龙故事,而是一种孤寂感。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着,却没有人去驻足欣赏。
本文的主人公路明非不就是这样一个人吗
他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真正证实了什么才叫衰的人生。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但没想到,本该庸庸碌碌过完一生的他在十八岁那年走上了一条不可思议的道路,那封来自卡塞尔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改变了一切。
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终于开了。
他以为他将这样度过一生,他悲观的以为他始终只是个衰小孩。
但是,他将命运攒在自己手中,推开另一扇成功的大门。
路明非像站在十字路口,心里惴惴不安又满怀期待:选择了一条路,另一条路的一切都将离自己而去……最终,他选择了卡塞尔学院。
于是“平凡”不见,毫不起眼的他成为瞩目的s级,拥有着不可思议的才能。
而父母竟也是多年来研究龙类,时刻牵挂着他。
但接下来的生活又让他措手不及,虽然他是s级,但学院里的学生却认为他是一个废柴,事实也是如此,作为一个S级,连自己的言灵也没有,这不是莫大的耻辱,他自己也意识到这一点。
尽管知道自己是路人甲,尽管总是被别人当作废柴,尽管自己表现得无所谓,可是,他还是爆发出自己心里的一切——他不甘,他也要做出一番成就,他要证明给所有人看自己不是“废柴”。
正如江南说得,《龙族》是送给所有拥有青春拥有梦想的人的。
我也相信,路明非的人生会有春天。
读到这里,不禁联想到我们自己。
有时,放学了想与同学说个话,却发现对方正聊的尽兴,完全没注意到自己,这时难道不会感到失落么
有时,想做得好让老师表扬,可是老师完全不重视自己,这时不会感到丧气么
有时,想勤劳一点得到父母的表扬,父母却说这算什么
这些感觉我们都有,我们不必改变模样,我就是我,我的存在却也是独一无二的。
就是这样一种孤寂感,使全书又增添了别样的味道。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用这句话形容这个故事再好不过了,它带给我的不仅是屠龙的快感,更是对现实的思考。
夜深了,我将龙族合上,心里增添了许多回味。
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求一个龙族的读后感,要有文采的,最好800字
有人说《龙族》是一部青春幻想热血小说,而我的小说世界的分类没那么复杂,只有历史小说、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所以《龙族》这两部小说我还是把它归到武侠小说的类别里。
现在的小说受电影《魔戒》、网络游戏《魔兽争霸》和小说《哈利波特》的影响很大,再者作者的写作速度非常快,因此所谓的长篇连载小说更像是一道快餐,它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娱乐作用——跟网络游戏一样帮你消耗和打发无聊的时间,断不能用阅读经典小说的眼光去审视它,也许再过N多年之后,你还能记得看过它,那就说明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
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
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
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
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
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
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在路明非的身上,作者隐喻了很多重大的人生命题。
如果你是一个怎么看都不可能完美的人,你的一生会如何
难道是注定被别人拿来耻笑,或者是人人都想踩上一脚的命运吗
抗争还有意义吗
作品还是给出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生指引——只要你的骨子里还有龙的祖先传给你的热血,就算你的世俗人生彻底无药可救,你一样可以完成一番轰轰烈烈的屠龙大业。
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
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
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
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
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
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
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
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
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
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
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
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
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
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一部青春热血小说,一个青少年的童话,希望儿子看完不仅仅是看到了奇幻和有趣,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
路明非一个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
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
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
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
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
写一篇关于龙族的读后感,内容包括故事大概内容,思想感情,感悟和你从这本书学到什么了,300字左右
《龙族》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一个死小孩路明非无意中称为屠龙者的故事。
少年时,我们都曾经脆弱而孤独,渴望着一个浑身闪耀着光芒的ta来将我们拯救,渴望着有一个全新的世界来让我们呼风唤雨。
《龙族》实现了这种愿望。
我们很容易从《龙族》的少年们中找出自己的影子,天台上独自对红绿灯瞄准的路明非,迈巴赫上绝望大吼的楚子航,中二病一样拔刀的凯撒,开法拉利的红发女巫诺诺,善良暗恋明非的绘梨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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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的魅力之一在于,它所刻画的主角们并不是高大全无所不能的形象,少年们会哭,会绝望,会屌丝,会痛彻心扉,但也会在巨龙面前勇往直前无所畏惧。
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死小孩。
“谁不曾对着夜空里的星星仰望
谁不曾在喜欢的人面前自卑如尘
至于学到了什么,我只能说,每个人都曾经是死小孩,但可以因为爱而变得勇敢坚强而光芒万丈。
所以,对于成人来说,请善待那些脆弱倔强的死小孩;对于少年们来说,请去追逐自己想要的光芒,去战胜内心的灰暗,去变得坚强。
龙族1读后感,谢谢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
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
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
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
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
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
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江南的龙族读后感
龙族的。
150字的
我弟弟三年级 都写300字的
神奇图书馆和龙族读后感
忘了在哪本书中读过这么一句话:“焦虑来源于恐惧,恐惧来源于无知”,而人类基因中出于自我保护的悲观特性和近年来蔓延全球的经济低迷,环境恶化等问题,更是让不安的情绪缠绕在很多人的心头挥之不去,终日惴惴不安,极端者索性放弃努力,放弃希望,听天由命或是疯狂报复社会。
而这本《富足》,可以毫不犹疑的说是我最近几年来读过的最振奋人心的一本书(像毛主席保证,绝对不是鸡汤)。
译者对此书有一句精辟的概括,叫做:“充满了理性的乐观”,从对富足的阐述,价值的衡量到人类“认知偏差”的纠正与反思,以及改变人类未来的四大力量的分析(指数型发展技术,DIY创新者,科技慈善家,崛起中的10亿人),可以说有观点,有逻辑,有数据,有真相,是一篇改变思维方式,充满了正能量的难得的佳作。
难怪克林顿强烈推荐,李嘉诚放在案头,张瑞敏等一群牛人纷纷写书评,真正是一本正心之作,强烈推荐和我一样心中总有不安,确总是难以破解的人看一看,也许下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就是你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