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火匣的故事
打火匣的故事公路一个兵在开步走——一!一,二背个行军袋,腰间挂着一把长剑,因为他已经参加过好几次战争,现在要回家去。
他在路上碰见一个老巫婆;她是一个非常可憎的人物,她的下嘴唇垂到她的胸部上。
她说:“晚安,兵士!你的剑真好,你的行军袋真大,你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兵士!现在你喜欢要有多少钱就可以有多少钱了。
”“谢谢你,老巫婆!”兵士说。
“你看见那棵大树吗?”巫婆说,指着他们旁边的一棵树。
“那里面是空的。
如果你爬到它的顶上去,就可以看到一个洞口。
你从那儿朝下一溜,就可以深深地钻进树身里去。
我要你腰上系一根绳子,这样,你喊我的时候,便可以把你拉上来。
”“我到树底下去干什么呢?”兵士问。
“取钱呀,”巫婆回答说。
“你将会知道,你一钻进树底下去,就会看到一条宽大的走廊。
那儿很亮,因为那里点着100多盏明灯。
你会看到三个门,都可以打开,因为钥匙就在门锁里。
你走进第一个房间,可以看到当中有一口大箱子,上面坐着一只狗,它的眼睛非常大,像一对茶杯。
可是你不要管它!我可以把我蓝格子布的围裙给你。
你把它铺在地上,然后赶快走过去,把那只狗抱起来,放在我的围裙上。
于是你就把箱子打开,你想要多少钱就取出多少钱。
这些钱都是铜铸的。
但是如果你想取得银铸的钱,就得走进第二个房间里去。
不过那儿坐着一只狗,它的眼睛有水车轮那么大。
可是你不要去理它。
你把它放在我的围裙上,然后把钱取出来。
可是,如果你想得到金子铸的钱,你也可以达到目的。
你拿得动多少就可以拿多少——假如你到第三个房间里去的话。
不过坐在这儿钱箱上的那只狗的一对眼睛,可有‘圆塔’(注:这是指哥本哈根的有名的“圆塔”;它原先是一个天文台。
)那么大啦。
你要知道,它才算得是一只狗啦!可是你一点也不必害怕。
你只要把它放在我的围裙上,它就不会伤害你了。
你从那个箱子里能够取出多少金子来,就取出多少来吧。
”“这倒很不坏,”兵士说。
“不过我拿什么东西来酬谢你呢。
老巫婆?我想你不会什么也不要吧。
”“不要,”巫婆说,“我一个铜板也不要。
我只要你替我把那个旧打火匣取出来。
那是我祖母上次忘掉在那里面的。
”“好吧!请你把绳子系到我腰上吧。
”兵士说。
“好吧,”巫婆说。
“把我的蓝格子围裙拿去吧。
”兵士爬上树,一下子就溜进那个洞口里去了。
正如老巫婆说的一样,他现在来到了一条点着几百盏灯的大走廊里。
他打开第一道门。
哎呀!果然有一条狗坐在那儿。
眼睛有茶杯那么大,直瞪着他。
“你这个好家伙!”兵士说。
于是他就把它抱到巫婆的围裙上。
然后他就取出了许多铜板,他的衣袋能装多少就装多少。
他把箱子锁好,把狗儿又放到上面,于是他就走进第二个房间里去。
哎呀!这儿坐着一只狗,眼睛大得简直像一对水车轮。
“你不应该这样死盯着我,”兵士说。
“这样你就会弄坏你的眼睛啦。
”他把狗儿抱到女巫的围裙上。
当他看到箱子里有那么多的银币的时候,他就把他所有的铜板都扔掉,把自己的衣袋和行军袋全装满了银币。
随后他就走进第三个房间——乖乖,这可真有点吓人!这儿的一只狗,两只眼睛真正有“圆塔”那么大!它们在脑袋里转动着,简直像轮子!“晚安!”兵士说。
他把手举到帽子边上行了个礼,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一只狗儿。
不过,他对它瞧了一会儿以后,心里就想,“现在差不多了。
”他把它抱下来放到地上。
于是他就打开箱子。
老天爷呀!那里面的金子真够多!他可以用这金子把整个的哥本哈根买下来,他可以把卖糕饼女人(注:这是指旧时丹麦卖零食和玩具的一种小贩。
“糖猪”(Sukkergrise)是糖做的小猪,既可以当玩具,又可以吃掉。
)所有的糖猪都买下来,他可以把全世界的锡兵啦、马鞭啦、摇动的木马啦,全部都买下来。
是的,钱可真是不少——兵士把他衣袋和行军袋里满装着的银币全都倒出来,把金子装进去。
是的,他的衣袋,他的行军袋,他的帽子,他的皮靴全都装满了,他几乎连走也走不动了。
现在他的确有钱了。
他把狗儿又放到箱子上去,锁好了门,在树里朝上面喊一声:“把我拉上来呀,老巫婆!”“你取到打火匣没有?”巫婆问。
“一点也不错!”兵士说。
“我把它忘记得一干二净。
”于是他又走下去,把打火匣取来。
巫婆把他拉了出来。
所以他现在又站在大路上了。
他的衣袋、皮靴、行军袋、帽子,全都盛满了钱。
“你要这打火匣有什么用呢?”兵士问。
“这与你没有什么相干,”巫婆反驳他说,“你已经得到钱——你只需要把打火匣交给我好了。
”“废话!”兵士说。
“你要它有什么用,请你马上告诉我。
不然我就抽出剑来,把你的头砍掉。
”“我可不能告诉你!”巫婆说。
兵士一下子就把她的头砍掉了。
她倒了下来!他把他所有的钱都包在她的围裙里,像一捆东西似的背在背上;然后把那个打火匣放在衣袋里,一直向城里走去。
这是一个顶漂亮的城市!他住进一个最好的旅馆里去,开了最舒服的房间,叫了他最喜欢的酒菜,因为他现在发了财,有的是钱。
替他擦皮靴的那个茶房觉得,像他这样一位有钱的绅士,他的这双皮鞋真是旧得太滑稽了。
但是新的他还来不及买。
第二天他买到了合适的靴子和漂亮的衣服。
现在我们的这位兵士成了一个焕然一新的绅士了。
大家把城里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告诉他,告诉他关于国王的事情,告诉他这国王的女儿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公主。
“在什么地方可以看到她呢?”兵士问。
“谁也不能见到她,”大家齐声说。
“她住在一幢宽大的铜宫里,周围有好几道墙和好几座塔。
只有国王本人才能在那儿自由进出,因为从前曾经有过一个预言,说她将会嫁给一个普通的士兵,这可叫国王忍受不了。
”“我倒想看看她呢,”兵士想。
不过他得不到许可。
他现在生活得很愉快,常常到戏院去看戏,到国王的花园里去逛逛,送许多钱给穷苦的人们。
这是一种良好的行为,因为他自己早已体会到,没有钱是多么可怕的事!现在他有钱了,有华美的衣服穿,交了很多朋友。
这些朋友都说他是一个稀有的人物,一位豪侠之士。
这类话使这个兵士听起来非常舒服。
不过他每天只是把钱花出去,却赚不进一个来。
所以最后他只剩下两个铜板了。
因此他就不得不从那些漂亮房间里搬出来,住到顶层的一间阁楼里去。
他也只好自己擦自己的皮鞋,自己用缝针补自己的皮鞋了。
他的朋友谁也不来看他了,因为走上去要爬很高的梯子。
有一天晚上天很黑。
他连一根蜡烛也买不起。
这时他忽然记起,自己还有一根蜡烛头装在那个打火匣里——巫婆帮助他到那空树底下取出来的那个打火匣。
他把那个打火匣和蜡烛头取出来。
当他在火石上擦了一下,火星一冒出来的时候,房门忽然自动地开了,他在树底下所看到的那条眼睛有茶杯大的狗儿就在他面前出现了。
它说:“我的主人,有什么吩咐?”“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兵土说。
“这真是一个滑稽的打火匣。
如果我能这样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才好呢!替我弄几个钱来吧!”他对狗儿说。
于是“嘘”的一声,狗儿就不见了。
一会儿,又是“嘘”的一声,狗儿嘴里衔着一大口袋的钱回来了。
现在士兵才知道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打火匣。
只要他把它擦一下,那只狗儿就来了,坐在盛有铜钱的箱子上。
要是他擦它两下,那只有银子的狗儿就来了。
要是他擦三下,那只有金子的狗儿就出现了。
现在这个兵士又搬到那几间华美的房间里去住,又穿起漂亮的衣服来了。
他所有的朋友马上又认得他了,并且还非常关心他起来。
有一次他心中想:“人们不能去看那位公主,也可算是一桩怪事。
大家都说她很美;不过,假如她老是独住在那有许多塔楼的铜宫里,那有什么意思呢?难道我就看不到她一眼吗?——我的打火匣在什么地方?”他擦出火星,马上“嘘”的一声,那只眼睛像茶杯一样的狗儿就跳出来了。
“现在是半夜了,一点也不错,”兵士说。
“不过我倒很想看一下那位公主哩,哪怕一忽儿也好。
”狗儿立刻就跑到门外去了。
出乎这士兵的意料之外,它一会儿就领着公主回来了。
她躺在狗的背上,已经睡着了。
谁都可以看出她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因为她非常好看。
这个兵士忍不住要吻她一下,因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丘八呀。
狗儿又带着公主回去了。
但是天亮以后,当国王和王后正在饮茶的时候,公主说她在晚上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见一只狗和一个兵,她自己骑在狗身上,那个兵吻了她一下。
“这倒是一个很好玩的故事呢!”王后说。
因此第二天夜里有一个老宫女就得守在公主的床边,来看看这究竟是梦呢,还是什么别的东西。
那个兵士非常想再一次看到这位可爱的公主。
因此狗儿晚上又来了,背起她,尽快地跑走了。
那个老宫女立刻穿上套鞋,以同样的速度在后面追赶。
当她看到他们跑进一幢大房子里去的时候,她想:“我现在可知道这块地方了。
”她就在这门上用白粉笔画了一个大十字。
随后她就回去睡觉了,不久狗儿把公主送回来了。
不过当它看见兵士住的那幢房子的门上画着一个十字的时候,它也取一支粉笔来,在城里所有的门上都画了一个十字。
这件事做得很聪明,因为所有的门上都有了十字,那个老宫女就找不到正确的地方了。
早晨,国王、王后、那个老宫女以及所有的官员很早就都来了,要去看看公主所到过的地方。
当国王看到第一个画有十字的门的时候,他就说:“就在这儿!”但是王后发现另一个门上也有个十字,所以她说:“亲爱的丈夫,不是在这儿呀?”这时大家都齐声说:“那儿有一个!那儿有一个!”因为他们无论朝什么地方看,都发现门上画有十字。
所以他们觉得,如果再找下去,也不会得到什么结果。
不过王后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
她不仅只会坐四轮马车,而且还能做一些别的事情。
她取出一把金剪刀,把一块绸子剪成几片,缝了一个很精致的小袋,在袋里装满了很细的荞麦粉。
她把这小袋系在公主的背上。
这样布置好了以后,她就在袋子上剪了一个小口,好叫公主走过的路上,都撒上细粉。
晚间狗儿又来了。
它把公主背到背上,带着她跑到兵士那儿去。
这个兵士现在非常爱她;他倒很想成为一位王子,和她结婚呢。
狗儿完全没有注意到,面粉已经从王宫那儿一直撒到兵士那间屋子的窗上——它就是在这儿背着公主沿着墙爬进去的。
早晨,国王和王后已经看得很清楚,知道他们的女儿曾经到什么地方去过。
他们把那个兵士抓来,关进牢里去。
他现在坐在牢里了。
嗨,那里面可够黑暗和闷人啦!人们对他说:“明天你就要上绞架了。
”这句话听起来可真不是好玩的,而且他把打火匣也忘掉在旅馆里。
第二天早晨,他从小窗的铁栏杆里望见许多人涌出城来看他上绞架。
他听到鼓声,看到兵士们开步走。
所有的人都在向外面跑。
在这些人中间有一个鞋匠的学徒。
他还穿着破围裙和一双拖鞋。
他跑得那么快,连他的一双拖鞋也飞走了,撞到一堵墙上。
那个兵士就坐在那儿,在铁栏杆后面朝外望。
“喂,你这个鞋匠的小鬼!你不要这么急呀!”兵士对他说。
“在我没有到场以前,没有什么好看的呀。
不过,假如你跑到我住的那个地方去,把我的打火匣取来,我可以给你四块钱。
但是你得使劲地跑一下才行。
”这个鞋匠的学徒很想得到那四块钱,所以提起脚就跑,把那个打火匣取来,交给这兵士,同时——唔,我们马上就可以知道事情起了什么变化。
在城外面,一架高大的绞架已经竖起来了。
它的周围站着许多兵士和成千成万的老百姓。
国王和王后,面对着审判官和全部陪审的人员,坐在一个华丽的王座上面。
那个兵士已经站到梯子上来了。
不过,当人们正要把绞索套到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说,一个罪人在接受他的裁判以前,可以有一个无罪的要求,人们应该让他得到满足:他非常想抽一口烟,而且这可以说是他在这世界上最后抽的一口烟了。
对于这要求,国王不愿意说一个“不”字。
所以兵士就取出了他的打火匣,擦了几下火。
一——二——三!忽然三只狗儿都跳出来了——一只有茶杯那么大的眼睛,一只有水车轮那么大的眼睛——还有一只的眼睛简直有“圆塔”那么大。
“请帮助我,不要叫我被绞死吧!”兵士说。
这时这几只狗儿就向法官和全体审判的人员扑来,拖着这个人的腿子,咬着那个人的鼻子,把他们扔向空中有好几丈高,他们落下来时都跌成了肉酱。
“不准这样对付我!”国王说。
不过最大的那只狗儿还是拖住他和他的王后,把他们跟其余的人一起乱扔,所有的士兵都害怕起来,老百姓也都叫起来:“小兵,你做咱们的国王吧!你跟那位美丽的公主结婚吧!”这么着,大家就把这个兵士拥进国王的四轮马车里去。
那三只狗儿就在他面前跳来跳去,同时高呼:“万岁!”小孩子用手指吹起口哨来;士兵们敬起礼来。
那位公主走出她的铜宫,做了王后,感到非常满意。
结婚典礼举行了足足八天。
那三只狗儿也上桌子坐了,把眼睛睁得比什么时候都大。
打火匣读后感《打火匣》是安徒生童话故事很有趣的篇章之一,它讲述了一位士兵跟一位老巫婆的故事。
士兵在老巫婆的诱惑下,通过树顶进入到了树洞里面。
里面有很多灯,还有三个房间,第一个房间里放着铜,有一只眼睛有茶杯那么大的狗;第二个房间放着银,有一只眼睛像水轮式的狗;第三个房间放着金,有一只眼睛像圆塔一样的狗。
士兵按照老巫婆的方法,分别进入了每一个房间,他捡了银就丢了铜,捡了金就丢了银。
最后他带着旧打火匣和金出来了。
他与可憎的老巫婆发生了冲突,他用身上所带的剑把老巫婆的头砍掉了。
于是他带着金和旧打火匣进了城,他开始变得不一样了,有华美的衣服穿,帮助一些穷苦人们,交了很多朋友,这些朋友都说他是一个稀有的人物,一位豪侠之士。
但他一旦没有钱,他就不得不从那些漂亮房间里搬出来,住到顶层一间阁楼里去,他的朋友也不再过来看他。
后来,他发现了旧打火匣的用法,在那三只忠实于主人的狗的帮助下,他又重新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而且还看到了在铜宫中生活的寂莫的公主,经过一番波折,士兵当上的国王,也娶了心爱的公主。
故事中的结局是完美的。
我想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希望有像士兵一样好的结局。
只要我们努力,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只要我们勇往直前,不怕风吹雨打,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的目标。
如果有一天跌倒了,也要勇敢地站起来。
失败并不可怕,最怕的是不能够面对现实。
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这句话时刻帮我敲着警钟。
是的,世界之大,它充满了新鲜,充满了活力,更充满了诱惑和坎坷。
可是这并不可怕,老天是公平的,这也许是它给我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它从我们身边抢走了一些东西,同时我们也会得到一些更珍贵的东西,就像我们没有了青春,但是我们却拥有了成熟……所以朋友们,生活是美好的,我们可以在蓝天下自由的享受着阳光、雨露和光明,乐观面对生活,生活也一定会笑着迎接我们。
在写作时用第一,第二,第三人称叙述的好处及作用
文段中人称的作用:第一人称,叙切自然,便于直接抒情,能自由的表想情感,给读者以真实、生动之感。
第二人称,呼告,便于感情交流,增强文章的抒情性和亲切感。
可以造成拟人效果。
第三人称,能比较客观的展现丰富多彩的生活,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反映现实比较灵活自由。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电影《太行山上》内容的详细介绍
他抽出先前藏在靴靴中的红纸裹着的筷子。
他踌躇了一下,他的手微微地抖着。
他仰起头看。
他有点胆怯,但是也只得鼓起勇气把新娘头上那张盖头帕一挑,居然挑起了那张帕子,把它搭在床檐上。
一阵粉香往他的鼻端扑来。
他抬起眼睛偷偷地看了新娘一眼,他的心怦怦地跳动。
但是他什么都没有看清楚,他的眼前只有一些摇晃的珠串和一张粉脸,可是他却不知道是一张什么样的脸。
他听见旁边有人低声说:“新娘子高得多。
(巴金:《秋》第239页)她端端正正的坐在三马拉的胶皮轱辘车当中,身上穿着红棉袄,下边是青缎子棉裤,脚上穿着新的红缎子绣花鞋子,头上戴朵红绒花,后头跟着一辆车,坐着两个吹鼓手,四个老爷子和两个媒人。
马的笼头上和车老板的大鞭上,都挂着红布条子。
车子进到郭全海的新家的时候,天色渐渐暗下来,日头卡山了。
新娘的车停在大门外。
小嘎们都围拢去,妇女们和男子也跟着上来,他们瞅着头戴红花,身穿红棉袄的刘桂兰,好象从来不认识似的。
刘桂兰低着头,脸庞红了。
这红棉袄是分的果实,原来太肥,刘桂兰花一夜工夫,改得十分合身,妇女们议论着她的容貌和打扮……(周立波:《暴风骤雨》第460页)不一会儿,曼古看见远处有许多火把,时常有手的黑影,从漆黑的罐子里取油,然后移向火把。
在娶亲行列的前头,走着全区最著名的乐队。
两面鼓上飘着长长的绸条,挂着用珠子和贝壳做的装饰;两支笛子的铜管在火把的晃动的亮光下闪出一道一道的金光;维那琴十分别致地装饰着深黄色的穗子。
乐队后面是一群骑马的人,他们包头上的漂亮羽饰真象孔雀开屏一样美丽。
骑马人的小胡子修得整整齐齐,胡子尖傲慢地向上竖着。
落在后面的人,狠狠地用脚后跟磕打他们那半死不活的瘦马的肋骨,企图叫马跳舞,或至少扬起那总是耷拉着、对什么都表示不满的脑袋。
有几个骑马的人,刺踢自己的鞍辔齐全、打扮漂亮的马,马一跳动,险些儿摔下鞍子,他们大喊几声,企图博得周围的人同情。
紧跟着马队后面,庄重地走着四只大象,大象的头、脖子、胸和四肢上拴着一串一串的小铃铛,发出悦耳的声响。
在象背上搭起的轿子上,坐着一群美丽的乡村姑娘,她们羞羞答答,彼此紧紧地靠着。
姑娘们的双颊绯红,耷拉在耳下的坠子闪出彩虹般的各种颜色。
阵阵的急风吹散了她们的披肩和头巾,她们迎风而行,真象在人间会过情郎后而急急地飞返天宫的仙女。
……在娶亲行列的末尾,是一些徒步的士兵。
他们的衣服沙沙作响,散发出迷人的香味——在这个区里,当兵的所能赠给姑娘们、并取得她们好感的最好的礼物,就是香水。
([巴基斯坦]卡斯米:《窃盗》《艾.纳,卡斯来短篇小说集》第?0—71页)于是到了彼得困难的大日子了。
彼得坐在屋子前面的角落里,明知他的眉头紧皱着,感到这不大好,使新娘瞧着不愉快,但是不能将眉毛放松一下,象被一根硬线缝住了。
他蹙额望着客人们,摇着头发,蛇麻草撒到桌上,撒到娜泰里亚的面纱上。
她也低着头,疲乏地微闭眼睛,面色惨白,害怕得象小孩,由于害臊全身抖索着。
“酒苦呀1”——一些通红的,多毛的嘴脸,张着凸挺出的牙齿,轰吼起来,已经是第二十次了。
彼得转身过去,象一只狼,不弯下脖颈,抬起面纱,用干燥的嘴唇,鼻子,向面颊上撞去,感出她的皮肤上一种象摸到缎子似的凉意,肩头近于恐惧的颤索。
他很怜惜娜泰里亚,也觉得羞惭,但是挤坐成圈的酒客们又喊起来:“新郎官不会呀1”“往嘴唇上去
”“叫我吻起来才好呢……”酒醉的女人声音尖响着:“我来吻你1”“酒苦呀!”——巴尔司基喊了。
彼得咬紧牙齿,把嘴按到新娘的湿润的唇上,唇抖索着,她全身白白的,似要融化的样子,好象太阳下的云儿。
他们两人都饿了,从昨天起没有给东西吃。
彼得由于心神的惊惶,蛇麻草浓烈的气味,又喝了两杯起沫的秦木良司基酒,感到自己醉了,又怕新娘觉察了出来。
周围的一切都动摇了。
一群难看的嘴脸形成红色的泡沫,一会儿凝为色调斑驳的一堆,一会儿飘散到各处。
儿子带着哀求和生气的神情看着父亲。
([苏]高尔基:《家宰》第22—23页)为了迎娶新娘子,套了四辆双套大车。
许多人都象过年过节一样打捞得漂漂亮亮,聚集在麦列霍夫家院子里的轿车旁边。
彼得罗坐在葛利高里的旁边。
妲丽亚坐在他们对面,挥舞着一条绣花手绢。
每当车子走到低洼地方或者高冈地方的时候,正唱着的歌声就中断了。
哥萨克制帽的红帽箍,蓝色的和青色的制服和西服上身,结着白手绢的袖子,女人的绣花头巾织成的彩虹,花裙子,尘土象轻纱的拖裙一样,在每一辆车后面飘扬。
这就是迎亲的行列。
几辆车轰隆轰隆地滚进了院子。
彼得罗领葛利高里走上台阶,一同来的参加迎亲仪式的人也跟在他们后面走上来了。
门开开了,女媒是娜塔莉亚的干娘——一个漂亮的寡妇,她一面鞠躬,一面在微紫的脸上露着笑容迎接彼得罗o“请喝一杯吧,傧相,为了您的健康。
”她递过来一杯浑浊的、还没有发酵的克瓦斯。
彼得罗把胡子向两旁分了分,喝了下去,在一片抑制的笑声中哼哼着。
在傧相和媒婆斗嘴的时候,按照规矩,向新郎的家族敬·了三杯伏特力口。
娜塔莉亚已经穿好结婚礼服和戴上了面纱,许多人在桌子旁边围住了她。
玛丽希珈手里握着一根擀面杖伸出去,格莉普珈神气地摇晃着一只播种用的筛子。
围坐在桌旁的新娘的亲戚和家族都站起来了,让着地方。
彼得罗把手绢的一头塞到葛利高里手里,跳到长凳子上去,绕着桌子把他领到正坐在圣像下头的新娘面前。
娜塔莉亚心跳得手都出了汗,她握住手绢的另一头。
等到大家都离开桌子的时候,有一个人俯下身去,往葛利高里的靴筒里撒了一把小米:这是为了使新郎不要闹出什么蠢事来。
([苏]萧洛霍夫:《静静的顿河》第120—125页)仪式按照法律进行。
拉比穿着一身旧了的缎上衣,写了结婚契约,叫新娘和新郎碰一碰他的手帕,作为同意的表示。
拉比又把笔尖在便帽上擦了擦。
有几个看门的撑起了华盖(他们是从街上叫来凑足人数的)o菲谢尔森博士穿上一件:白袍子,它向人提醒他死亡的那天,而多比遵照习俗的规定,绕着他走了七圈。
编带形蜡烛射出的光芒在墙上·摇曳,黑影幢幢。
把酒倒进了酒杯之后,拉比用悲伤的旋律唱了祝福歌。
多比只发出了一声叫喊。
其他的妇女们掏出了桃花手绢儿,拿在手里,站着做鬼脸。
……观在,给新娘戴上结婚戒指的时侯到了,可是新郎的手开始发抖,想要把戒指套在多比的食指上可费了好人劲。
按照习俗,接下来是要弄碎一只玻璃酒杯,可是菲谢尔森博士踢了几脚还是没把那玻璃酒杯踩碎。
女孩子们低下了头,开心地你拧我一把,我拧你一把,发出格格的笑声。
最后还是由一个学徒用脚跟把酒杯踩个粉碎。
连拉比都忍不住笑了一下。
([美]辛格,《市场街的斯宾诺莎》《辛格短篇小说集》第42一43页)新郎在房间中央很起劲地跳着舞,—曲接着一曲,一刻不停地直跳到精疲力尽为止。
卡杜什卡——她是多么美啊I——身子.软得象条蛇;头上的花冠松散了,垂在脸上,但是这与她的风情甚至也很相称。
她有时挣脱新郎的手,摇晃着两条大腿,开始在新郎面前跳舞,有时她又象旋风一般打转,使得她头上的花冠也随着打起转来,使那花冠上垂下来的花梢拂到在她近旁的人的脸上。
她转着,转着,后来突然钻到跳舞的人群中去了。
新郎跟在她后面,有时追上她,有时又把她放走,他象山羊般跳起来,两只手往靴子上一拍,接着就伸开双手,好象想去拥抱她似的,跟在她后面狂奔,他边跑边唱:我是个大老爷,在自己的田庄,这个美人儿是我的郁金香。
他不时把口袋里的钱币弄得铿锵作响,要不,就拿出两个塔列尔往空中高高一抛,再伸手将它们接住,扔给几个吉普赛乐师。
“喂,吉普赛人!这还不是最后的赏赐!你们懂吗?”([甸]米克沙特;《奇婚记》第261—282页)
我在网上遇到一个50岁叫戴维斯美国将军的人说在阿富汗打仗有美国现金邮过来,
首先说明,我学的是语文出版社的,我的答案不是标准答案,是上课笔记加上自己的理解。
这一课老师几乎没咋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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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仪式开始2.日本国旗是以“旭日东升”为寓的,以“落日”为题,针锋相对地说明日本的命运已如落日一般穷途末路3.前者也意味着胜利者的胜利(老师说不要想得太复杂);后者,在还未取得胜利之前就考虑好了胜利后的事情,说明了久已渴盼胜利与和平,也表现了美军的信心二1.表现出失败者的屈辱,暗含作者对其的讥讽、嘲笑(其实就是幸灾乐祸,不过确实解气)。
2.“我”的心理活动,表达了我对日本的愤恨。
联想屈辱往事,回味眼前胜利。
3.表现出麦克阿瑟作为胜利者的自信与荣耀。
(其实就是爱显摆、爱炫耀= =)4.表现出胜利者对这一时刻的刻骨铭心与荣耀感,以及使命感。
三不会影响。
因为很容易看出这是“我”的个人感受而不是对事件的客观描述。
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加油吧,我也正在搜答案,,找不到呢……
小说用第三人称来写有什么技巧,也就是该怎么写?(要详细哦)
:小红对妈妈说:我要吃饭.那你就转述成:小红对妈妈说她要吃饭.通常把第一人称变第三人称.第二人称变第一人称.同时去掉标点符号. 第一人称的优势和缺点: 第一人称的优缺点并不能完全划分开来,因为二者是相互制约的,我们先说个游戏。
大家对CS一定不会陌生,作为全球称霸的第一人称视角游戏,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钱,当你端着m4或者ak47冲上大路的时候,你是否感觉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
当你的朋友在你耳边大呼gogogo的时候,你是否和你的队友产生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呢
当你阻击的准星瞄准大门对突然闪出的敌人予以致命一击的时候,你是否有种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体验游戏的乐趣,在于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戏中的人物,这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大优势——代入感。
小说虽然没有游戏直观,但是文字却给于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读 者看着一个我快意杀敌,纵横异界,虽然明知道那个我并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将书中的我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而书里的我,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心理暗示而已。
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我始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实的真相,让我在书 中从奴隶成长为将军,我想不论是读者还是大大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
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后面会出现什么,我可以听,我可以判断,我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去分析,但是再我还没绕过这道墙的时候,这一切都做不得准,这和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
未知的未来和我不能感触的区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神秘之源。
当我绕过这堵墙之后,无论遇到神仙,鬼怪,僵尸,美女都让读者感到真实,因为这本来就是玄幻小说嘛。
^_^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了。
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语言,动作,心理,因为主角就是我,我对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来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时每刻我的想法。
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将要付诸的行动。
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经有过或者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读者,他们在看了这些描写后,或认同,或不认同,举个例子,比如主角都是伟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称是称呼他名字——某某,他的丰功伟绩都是这么叙述的:某某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小说写得成功的话,那容易让读者产生景仰的心情。
反过来我们用第一人称的话,我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这样一来,小说往往是让读者获得兴奋的快感,让读者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而不是看着他人走向成功。
再举个例子:我记得我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合金弹头》,这个游戏可以切换视角,我们可以选择第一或者第三人称去进去游戏。
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去玩,当我穿着伪装的制服大步通过敌人的岗哨时,看着敌人的卫兵越来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敌人发现我的伪装,心中不断的转念,要是敌人发现我的伪装,我应该先放倒哪个,如何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无声息的干掉卫兵,而不暴露自己呢
幸好我成功过关。
但是要是切换到第三人称,就没有这种感受了,我们从背后看着主角,我变成了一个人物,一个我们操纵的傀儡。
那样的感受,远不如自己亲自上阵来的真实和强烈。
第一人称还有一个优点,比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称写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谓的邪派武功一样,易学而难精,比如在描写一个大场面的时候,第三人称需要费尽心机营造气氛,还要照顾众多人物的个性特点,而第一人称不用,我看见什么就写什么,我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其他人的揣测想法我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费尽心机的让这些东西看起来合理。
抓住一点,不写其余,这对众多笔力不足的小白来说,绝对是个福音。
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但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
主角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样要以主角的视线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在写作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十分详细的写作大纲,主角到了什么地方
要看到什么
要完成什么事情
得到什么思考
如何保证主角在每一个重要的场景出现,而不感到唐突,这些都需要精心的设置,而这往往是众多小白最为缺少的。
这也是第一人称难精的原因之一,没有一个缜密的写作纲要,让情节进行的节奏很难把握,作者往往写了几十万字后就后继乏力的,节奏快的已经完成数段历险,收的无数美女了,而慢的却常常在原地打转,第一个高潮还没到来,无奈只好放弃使用第一人称,加速情节的进行。
而第一人称写作让人物失色,同样来自于主角的视线,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现在主角的视线才有展示的机会,作者不可能单独开一个视角去描写配角的行动,而且即使主角看着配角,同样有很多限制,比如经典的错误就是:她对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从背后的口袋里掏着打火机。
根据我的视线,应该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对着我,我如何知道她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的是打火机呢
配角更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主角身边,这样就少了很多表现的机会,对于能够直接刻画人物的第三人称视角,无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出场的人物往往数以双位计,如何保证每个人在主角面前出现足够的戏份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呢
足以让作者想破脑袋。
所以我们能够发现,第一人称的游戏大多是射击和解迷类的,游戏中很少出现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独的战斗着。
而第一人称的未知也成为了对情节发展的一个阻碍,因为在很多时候,一条主线并不能保证故事的发展,需要另开支线,埋伏一些伏笔,设置悬念。
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关于我的阴谋正在由那些幕后黑手不断的展开,正因为如此,很多关键的人物也许并不会出现在主角的面前。
如何让他们在故事的发展中若隐若现,而又不抛开主角的视线,同样是个很大的难题,而更大的难题是,把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数内,不显得太过罗嗦,这也是很多作者自动放弃第一人称写作的原因。
前面说过,第一人称写起来容易,但是在场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场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称有着先天的缺失,一个大规模的场面,要很好的描写,需要的是各个方面的配合。
比如声音,人物,颜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称的一双眼睛,明显是表达不过来的,主角专注着攻上城楼的士兵,势必不会在意远处不断射击的弓箭手,看着漫天飞舞的箭石,必然会忽略守城士兵的调动,因为我只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如何让各种元素通过我的感觉结合到一起,而不显得杂乱呢
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难。
肥肥看见最多的情况,就是过于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场面流于苍白和单薄了,而另一个极端却是,生硬的转到第三人称,完全抛开了文中的我。
对于第一人称写作的优缺点,老黑有个很有趣的结论: 一: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忌用第一人称。
二:主角语言过多的小说,不宜用第一人称。
三:15万以上长篇,慎用第一人称。
四:情色、血腥类等重视心理冲击、道德冲击的,第一人称好啊
第一人称写作技巧杂谈: 1.情节的推动和悬念的设置。
在第一人称的书里,我始终是推动故事的主力线索,所以我的出现必须要谨慎,出现的 时间,地点和人物还有发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让这些东西于情节的主线香关 联,实际上,我们想想那些第一人称的解迷游戏的剧情,就会明白,我到达一个新的场景,必然会发现推动情节的因素,比如发现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个关键的道具,又或者见到一个关键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报,没有一个新的场景是无用的,小说的要求则更加高,不单是场景,我目睹的,经历的东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发展。
喜欢玩这类游戏的朋友也知道,游戏进行一段就会出现一个很难缠的小boss,或者发现一个很难的问题无法解决,而必须要回到以前的场景寻找线索。
这就是高潮的设置了, 这种手法,对第一人称的写作很有借鉴意义。
在适当的时候给于我一个难以应付的敌人,或者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样能提起读者的兴趣。
在推动情节的发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给出了两个方法,我们可以借鉴。
一、亲身经历类 “卫斯理”,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亲身”经历。
虽然“我“是无可争议的主观视角,但却并非是单一视角。
当情节发展进入卫斯理视线的“死角”时,倪匡便会巧妙地切换镜头,插入其他人的视角。
在“卫斯理”身边,扮演这个第二视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
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独身冒险,至后半部分,“我”才珊珊来迟,正式切入第一人称写作。
除了白素,陈长青、温宝裕、小郭(我吗
)、红绫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过这类“辅助视角”。
辅助视角也不只限于一个,更可以是“多视角”,在《电王》之中,便曾插入过三个“辅助视角”。
这种“第二视角”或“多视角”的互补,虽不致将第一人称写作“主观性”强“客观性“弱(甚至无)的弊病完全化于无形,但相对于那种独沽一味的第一人称写法,已高明许多。
许多网上第一人称的作品,作者就是没有倪匡这种胆量与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写作,误以为一切情节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脚之下,当然会有越写越伤神之感。
二、转述经历类 在这部分故事中,“我”的参与程度并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无主角之实,只是以一个旁观者或旁听者的角度去记叙整件事情。
最多,是对整个事件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小说便明显有第一人称之名而无第一人称之实,说穿了,实际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称写作。
因为“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情节的发生与发展。
“我”如同话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说中的“注”,只是起到补充说明与解释的作用,以及为故事划上一个句号。
在《黄金故事》,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虽是交叉使用,但“我”并没有在故事主干中出现,张拾来与银花儿的故事已可独立成文,“我”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根据所见与他人进行一些讨论、猜测。
由“我”在引述、转述他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时,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
最简单的自然是“对话式”(如《木炭》),此外还可以摘录日记(《沉船》)、节录小说(《背叛》)、描写录像所见(《黄金故事》)、记录录音所闻(《寻梦》),等等。
第一人称的悬念并不难设,因为我看不到,听不见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悬念,关于这个问题,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绍了一种第一人称滞后的写法,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人称滞后简单的说,就是你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相对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选择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推测,旁白视角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描写。
就是当我进行“回忆”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为第三人,讲述我自己,必要的话,你可以改变这个回忆的久远性,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上一秒钟。
这种写法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就是这个事情必须要已经发生的,但是我是否经过可以不论。
第二:我的分析描写应该是我对我自己说的,这只是一种对情况的推测,可以正确也可以错误,不能作为结论。
大家可以看出,这种写法对设置悬念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我的猜测和接下来的行动,可以构成最强烈的转折。
举个例子: 我轻轻的打开家门,想给也许正在书房上网的她一个惊喜,没想到触入我眼帘的竟然是一对棕色的皮鞋,它就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边陪伴它的是满地的杂物,而它们本应该放在客厅那张大理石桌子上,还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发上的抱枕,她那米黄色的套裙从一边被扯开,正无奈的望着我。
家里遭贼了么
我略略抬头,粉红的颜色让我触目惊心,她最喜欢的那套内衣被撕成了碎块,灰色的丝袜被拉成长条,随便的抛在一旁,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动出她挣扎的身影,她反抗着歹徒的暴行,从沙发滚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来,摔在桌子上,慌乱间扫掉了桌上的东西,歹徒淫笑着一把拉开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内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双足打翻了桌边的花瓶,劫材还要劫色
我怒火中烧,随手操起一张凳子,朝丝袜指向的卧室,冲了过去
(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这段只是肥肥随手敲的) 这段算是的第一人称滞后写法,作者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进行推测和思考,最终得出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未得到证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我们在这里就可以一个大的转折,也许是个劫材并还要劫色的盗贼,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约会,两人太过激动,而造成了客厅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过两个误入的小情人,不愿意搞坏自己的衣服,穿着我妻子的衣服玩强奸游戏,真实悬念无限,转机不断啊。
在第一人称的写作中,为了严谨,其实也可以作为故事设置,而我的这个旁白可以有“偏见“。
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称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说比如我说:谁谁谁怎么想,但是读者完全可以冷静的看,滞后第一人称可以写这样写“他妈的谁谁谁,从什么什么时候就不鸟老子,这定然是他喵的阴谋呀
“其实这是我的主观臆测,但是读者觉得有可能,然后很容易顺我的思路进入一个转折的伏笔中。
大部分这种描写都是激动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这时候进行故事设置转折绝对是良机,放过的话,会带给读者失落感地。
再进行第一人称写作时,还可以通过书信和文件来展示一些推动情节的线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戏的主线都是通过一些残缺的纸片或者文件来告诉我的。
而悬念同样可以埋藏在这些东西里,比如一片纸片,在最关键的几个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烧毁了。
为了寻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于另一条线索。
第一人称的人物描写: 在第一人称写作中出现的人物都要通过我这个桥梁进行描写,为了让配角更加生动和有力,就必须要好好的抓住我这个因素,不管配角出现与否,都要让配角留下的东西展示他的个性。
举个例子: 要表现一个女孩的温柔贤惠,并不一定要描写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写她所住的房间布置,又或者仔细描写她做出的饭菜。
而要描写一个人精细慎密,并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给我留的条就知道:我将在8 月18日14点整,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园唯一的那棵大榕树下的蓝色的长凳上等你。
总而言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东西,给配角的个性展示腾出空间来,这样写法其实第三人称写作也常常应用,不过第一人称更加严格一些。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视角转换: 这个问题最受大家的关注,尤其是一些已经用第一人称开了头的作者,其实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知易行难。
不同于游戏按一个键就能转换视角,在写作中两个人称转换的时候,应该注意下列的问题: 1.不能够强硬的进行转换,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进行适当的铺垫。
最好能在情节的发展中设定某些节点,进行无缝的切换。
某些作者感觉第一人称写作十分困难,于是在某章结束后,直接发个声明,声称从下章开始直接转入第三人称的写作,在我看来,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也是让网上诸多粉丝看书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经推荐过一篇小说叫做《毁灭的仆从》,这本书的人称切换就很有意思,作者选择的节点是我的死亡,就是说在书里我的意识被封印了,从而平滑的过渡到第三人称,这是很值得称道的。
2.尽量少转换视角,最好一本书只转换一次。
3.转换视角后,我和主角应该具有传承性,主角应该继承我的个性和特征,比如:我是一个热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称状态中突然温文尔雅,严肃冷静,那感觉就不是怪异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称的写作易学难精,如果没有一个详尽的大纲和清晰的主线,奉劝各位大大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但是如果仅仅作为练笔的习作,又或中短篇题材的小说,各位大大不妨尝试写写,一定会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 说行天下:小说网站上千个,总有一个适合您。
说行天下
为什么四大名捕之会京师这个游戏我是玩追命篇的,为什么到了最后四师弟都来为什么会停在那里的都不打
游戏建议:要用好的装备来武装自己
没事练练级,经验值和钱都有了。
本游戏特点是节奏非常慢,不过升级还算快,5、6场战斗就一级,背景也很可爱,就像天之痕的仙人岛一样,音乐倒不像传说的那么有特点,听久了怪烦人的。
纯鼠标控制,其实我觉得还是用键盘方便。
游戏基本不费药品(最后我确实用了一些补神的,也都是白捡的),一般靠升级补满即可。
最怕就是miss,打不着是小事,一个一个字母往出蹦,真让人受不了。
游戏一大优点是战斗胜利时不幸牺牲的同伴也得经验值,并且下一场会复活,虽然只有一点血。
战斗时防御加5点精神。
连击:铁手6(呵呵),其他3 武术随着使用会升级,比较好的功夫(个人推荐):灭魂咒、普渡众生(阿弥陀佛
无情40级习得。
5级—750x3全体攻击;4级—525x3;3级—345x3;2级—225x3;1级—150x3)、雷电霹雳掌、五毒神掌、月花圆舞(方青青25级习得,小珍也会。
5级—600x3全体攻击;4级—420x3;3级—276x3;2级—180x3;1级—120x3)。
加点: 无情 铁手 方青青 唐婉儿(冷血) 小珍 生命 5;0.5;0.5 5;0.5;0.5 5;0.5;0.5 5;0.5;0.5 5;0.5;0.5 生命;攻击;防御 5.5;1;0.5 5;0;0.5 内力 2;2;0.5 3;2;0.5 2.5;2;0.5 2;2;0.5 2;2;0.5 内力;攻击;防御 2;2;1 3;2;0.5 根骨 3;2;0.5 1.5;2;0.5 2;2;1 2;2;0.5 2.5;2;0.5 精神;攻击;防御 3;1;1 3;2;0.5 敏捷 3.5;0.5;0.5 3.5;0.5;0.5 3.5;0.5;0.5 3.5;0.5;0.5 3.5;0.5;0.5速度;攻击;防御 4.5;0.5;0.5 4;0;0.5 两行分别是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我认为主要加敏捷,然后生命,铁手、糖丸加内力,其他加根骨。
可惜每级的半点都被舍掉了。
对策:双数级加点加4点剩1点,单数级加6点,每次加都加偶数,就不会浪费了。
论速度的重要性:如果你的速度是敌人两倍以上,人家打一下你打4下还怕什么呀
比如小周(舞阳城城主周白宇)别的也就罢了,速度实在太差,才到我的1\\\/3,用不上嘛
最后就是这么死的。
铁手篇 开封城闹蛇灾,铁手(铁游夏)奉命调查。
出门,广场上可与绿衣男子李寻花对话(日后去李镇找似玉得皮衣)。
市集北铁匠铺买布帽,出来和刘掌柜对话得草药x2,并且将来能在这里卖解毒草(我本着大侠精神还不卖呢
要想做善事就送老年男一棵。
全卖可收入400x5,发了)。
市集南有个小贩高价卖解毒草被我看到,扁他赚得第一桶经验值。
右下角出城,打蛇。
第二个场景先向下走有个布帽,迷宫很简单,右下角进山洞,里边有个不自量力的mm打算斗大毒蛇,英雄适时来到,于是mm加入队伍。
鉴于她没有装备,攻击力N差,防御即可。
完成任务后回城报告,送小珍回家。
她的发型真有特点,3根辫子耶
尤其片头动画里头发跟绳子似的,My God! 李镇添点装备,出来打倒薛过人,来到大蚊里。
这个名字起的真形象呀,果然很多蚊子,还不是普通大,跟直升飞机似的。
小珍家在下方路口旁边,然而只见家破人亡。
去北边镇子,问小女孩知找最里那个老太太,顺便买点装备,祭奠了小珍父母后她正式成为你的负担啦
干掉两个鬼鬼祟祟的家伙后往下走,霸王花山谷里有两个场景,第一个捡到青铜拳套,第二个有皮衣,碰到装400两银子的箱子后往回走,再打一遍第一个场景练练级,然后,啊……为什么又有一个装400两银子的箱子等着我
怪哉
往左走一点碰到赵燕侠(哼,赝侠
假仁假义),小小的肖亮怎么挡得住我(12级)
可为了救小珍还得挨他一剑。
后肖亮自杀,我成功烧掉霸王花,然后去小珍家养伤。
3天后大侠又要上路啦,往上走去无棣县,右边胡同里有个挑担的,买两个羽衣穿着。
旁边就是赵燕侠家,闯进去有个斩马刀等着我。
去县衙,出来找城门处药店门口的洪月,再去左上角大牢救洪大夫(这是个好地方,可练到20级再走)。
遇到一对侠盗李四思夫妇,哈,不知和李三思有什么关系(他那个兄弟叫三省呀)。
不过既然是侠盗,放了也罢,日后可在济南客栈找到他们,得2000两银子。
回县里发现小赵居然烧县衙,我打,虽然俞镇澜没好到哪去,不过人家都要投诚了。
如果你先前没练级(可能还不到10级吧),不要哭,读档要紧。
胜利后上边屋里有两个僵尸和一个铜盔。
一路追到撼天堡(左边厢房休息,状态会补满),半夜又出事,打上摘星楼
路上有眉月刀、羽衣、马靴等,共三层。
最后是削小赵和黄修,老子25级岂能搞不定你(月花圆舞)
扯出一个什么绝灭王楚相玉,济南去也。
经过无棣县郊外,痛痛快快砍了几个小毛贼,来到济南。
一进城说一大堆神枪会什么的也就罢了,还要肉麻两句才算完。
有人卖装备,亮银拳套、飞云冠收入囊中。
李禺叫我听诗,还是回文诗呢(从神枪会回来再找他可得文魁帽,要记得诗文才行哦)。
向右走,碰到周白宇,又替张九如跑了一趟沙家(城东),得缩地履(好东西)。
小周加入队伍,去紫竹林(有混元巾),打败袭邪后他吃下霸王散变身,还是不能胜正。
救了公孙扬眉和孙摇红,但小周带着我的装备走掉了(所以打前要把他的装备都卸了,教训
),往前捡到锁甲。
神枪会密道右边有个药人让你给他衡阳弟弟带话(可得碎梦刀,超强
),路上有桃木屐。
见过小红去大厅,密室里小赵和孙疆的阴谋被我咔嚓了。
两个家伙还挺厉害,用雷电霹雳掌。
这个小赵可真烦人,第3次被嗑才走到罪恶生命的尽头。
战胜后拾得纯金拳套和七旋缅刀。
此时来了个孙忠三,一竿子又把我支到幽明山庄去了。
回济南,丐帮门外有个史老汉,女儿翠云被人抢了。
东郊找歹徒,竟敢冲我要1000两银子
真是欠教育,我扁
居然救了个姑娘一点好处也没有
算了,助人乃快乐之本也。
一进衡阳碰到青天寨寨主殷乘风及其未婚妻彩云飞(这两个家伙白跟着我,又不帮忙打,这彩云飞原来姓伍的,我以为姓彩呢),在阿成那拿了碎梦刀再买个明镜铠&甘草屐。
住了一晚还不让出城,原来有大户遭劫。
去找知县轩辕一失,我一看就知道这个张大不是好东西,还是什么唐门十三少唐朗呢,干嘛不叫螳螂呀
在破庙打败他后,知州吴铁翼冒出来把他杀了。
哼,小吴看样也非善类。
幽冥山庄门口巧遇缠丝大侠蔡玉丹,迷宫第一个场景有乌藤拳套(攻132)。
第二个场景里血霜妃艳无忧要拿小蔡做药人。
找到锦云铠(防72),削艳无忧后捡到眠月刀(可惜不怎么样)。
来到第三个场景,有毒水
55555,我还要回去开机关(5个)。
原来大坏蛋是没有人性的石幽明,这老小子败了一次又搞凝功化血,当我45级白练的呀
石幽明算死有余辜,蔡玉丹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拜拜了还是很可怜的。
什么,吴铁翼敢打青天寨
我来也—— 消灭院子里所有的药人后可以在弟子那里买装备(天师袍)和药物,然后去舞阳城。
碰到4个官差趁火打劫,这几个家伙也够倒霉的,被我们哥俩打两回,呵呵。
旁边台上有紫金冠和追日铠。
城西九尾山(这些路上的药人拿来练级可真不错,不过我……就免了吧)找到无情和唐婉儿(36\\\/30级),可是他们也太次了,尤其唐婉儿就是个垃圾嘛。
疑问:为什么打无情线可以得到10几个护符(虽然用处也不大),而我一个也没有呢
无情篇 看无情(成崖余)那个造型,轿子轮椅都不用,哪是腿脚有毛病呀
纯粹是腰背有毛病嘛。
再说,发个暗器跑离人家那么近干什么
干掉两个登徒子后回神侯府,领命去铁血大牢。
找旁边风云镖局的龙四,帮忙解决市集左下角的熊二后带着他开始了我的旅程。
(右下院子里有个人让我对诗,反复跟铁血大牢门口左边的蓝衣侍卫对话可知,得镇元塔。
)市集左上角出去,到沧州龙四送防毒护符。
为施恩(穿浅蓝衣服那个)夺回快活林(7级),赚到还神露x5。
(若替蒋门神说话得纹银2000两,若不管此事施恩死,你不会选这两个吧。
)大牢外上边那个巡逻的送你蜂蜜金丝枣,跟城里小孩换水晶球,回开封市集给小孩得飞燕剪,可跟裁缝怡彩凤换灵蛇胆x3。
进牢跟时震东讲完话有两个箱子拿,去舞阳城搬救兵,刚进去打两个大言不惭的家伙有灵蛇胆x3。
为什么人家只会给我药呀
我想要点好装备耶。
别急,旁边不就是羽衣吗
小周推荐天山飞燕方青青给我,大厅右即是,她让我办3件事,嘻嘻,答应一件也罢。
左边房找到周晴,戒指呢
就在城里那个场景,路左的肖二拿走了。
总算没白跑,晴儿给我一本炎火术,不答应找戒指就是方妹学炎火术(推荐)。
带方mm(5级)回沧州见东东,两条路二选一,为天下苍生哪能计较个人安全
走近路啦。
这个方妹,挥出的鞭子怎么看都是软趴趴的,没有力度感。
两河县,客栈里三个杀手倒霉,被我碰到,寿终歪寝了。
第二天走,到隔壁,老婆婆让我找儿子(在成都客栈,可得玉琥珀)。
若选择虎溪河路(毕竟书上走的就是这条嘛),郊外捡到羽衣。
进村发现两个沧州逃犯在杀人放火,当然不能坐视,搞定后交给冷血,走人。
两条路远近相仿。
到连云寨,连过三关,再战戚少商,莫明其妙被捅一剑。
受了伤还不老实,跑什么森林里打怪,思恩镇场景左上有个小孩,喝酸梅汤状态补满。
韩素娥让我去找柳永(开封市集那个花痴好像就是耶)。
左下角过去,第三个场景找到三只老虎,建议先打边上的,因为中间的不会发大招,用凝神决,打完捡到鳞甲(小器,我穿着羽衣呢)和丧门钉。
左上角出镇去赤炼峰,东东被沈云山这个内奸暗算了,我好歹也是15级,冲上去先!经过一段山路,打败小沈和天残地废(本来是天残八废,少了3\\\/4,妙哉
),救了周冷龙。
闯天残阵,第一个场景有防毒护符,第二个场景里有裂日剑(破烂
)和桃木屐。
轻松灭掉时家兄弟,但楚楚不在,随冷血(15级,这个雌雄莫辨的家伙)去断魂谷也罢。
哇塞,这个毁诺镇都是什么人品呀
敬而远之为好。
问个路敢要1000两银子
美死你
这个张老伯也不敢恭维。
终于来到断魂谷,过一个九宫迷魂阵(有流采剑)后跳崖,还要牙酸一下。
谷底居然别有洞天,风景宜人。
虽然打败了两个坏蛋,可惜箱子里全是石头,又得去找唐门了。
顺着门外的荷叶路走,打进唐门。
只身去见姥姥(原来是位非常美丽的姑娘——唐婉儿,其实就是一开始跟着我的那个,看来她早就对我……嘿嘿),不幸中计,唐云非让我娶她,老子岂能任你玩弄
打不过也要打,反正虽败犹荣,还有美女来救我。
再闯五毒阵找两个同伴,迷宫第一个场景捡到防摄护符、华铤剑和铜盔,第二个有防弱护符。
救了人原路返回,出阵前最好把冷血的装备扒下来,因为马上就要分道扬镳了。
进成都城先打个抱不平,之后右边屋内有金蛇鞭。
答应帮助林克西(就是那个长得像店小二的)找借据。
城东北胖子钟镇涛身后是店铺区,药店遇到游戏最开始救的燕春姑娘,五折优惠哦
如果你不嫌麻烦的话就在这里买药,去旁边胖子那卖,倒是能赚钱。
城东路过花市是县衙,但狗官不在,向西去矿山。
迷宫有两个场景,第一个里有铁鸡爪、防定护符。
阎王不在打打小鬼,然后城北三周庄去也。
除掉三周,拿借据换到矿山周围有宝的消息。
去矿山北得飞云冠、缩地履、风云石等,一番跋涉
衙门就不用再去了,没东西的。
出成都到二龙山(存个小档档先,前面有分支),打败唐失惊后唐云劫持婉儿出现。
听她一口一个无情哥哥叫的,整我一身鸡皮疙瘩。
危急时刻多亏鲁智深冒出来,然后施恩给我一个防冰护符(即使没打快活林支线也是)。
下面该你做决定了: 分支1(推荐):(二龙山—碎云渊—二龙山—沙漠—万马堂)如果你同意,婉儿加入队伍(才18级呀)。
往下去碎云渊(好像是个弃妇收容站),靠,又不是通西夏,搞什么女过男不过,僧过俗不过
拳头底下见真章
进去再削息红泪,右边秦晚霜房里有蓝羽箭。
出来时听说方爸病了,走二龙山北经过沙漠(居然一点东西也没有
)到达万马堂,原来方义天装病!院子里答应冬梅找雪山灵芝。
分支2:(二龙山—沙漠—万马堂—沙漠—二龙山—碎云渊—恨情谷—碎云渊—二龙山—沙漠—万马堂)如果你不许婉儿加入,方妹会离队。
这个死家伙,我还不是为你着想,居然不领情,不知咱俩谁是木头,北上经沙漠去万马堂找她。
万马堂院子里答应冬梅找雪山灵芝,右边进去方妹让我上碎云渊(二龙山东)找糖丸。
为什么她对情敌这么好呀,真是不可思议+不可理喻。
在碎云渊为证明我有资格带走糖丸当然得武力解决(唐晚词、秦晚晴加息红泪),大厅右边秦晚霜房里有蓝羽箭。
臭糖丸支使我找手绢,向东在三岔路口往右下走。
恨情谷第二个场景有缩地履,上边山洞里是怨情血妃,如战败直接被送回碎云渊,唐婉儿加入(36级)。
若胜利得霜姬凝血玉佩和手绢,缺点就是得自己走回去,唐婉儿加入(哈哈,39级)。
所以请大家努力战胜这个厌男症患者。
回万马堂把糖丸交给方妹,再去大厅找老方。
后方妹归队(38级),大概是无情此阶段的经验值不仅加在她们身上还有一定的奖励。
至此本分支结束,比上一个复杂些,被两个丫头耍得团团转,并且一个人的日子真的不好过。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此之谓“无情偏被多情恼”是也。
伏犀镇求援,赶紧去救。
一进去连打4场灭掉淳于洋,拯救了蓝元山、霍银仙和镇子。
老方送防乱护符,右边场景左下右上屋内各有一个防冰护符,左下角宝箱是冲天冠,旁边房里找到方妹。
可以回左边场景找蓝方时喝酒,据说得到五味散。
往右出镇经沙漠到二龙山,向上去鲁智深的山寨,可讨得雪山灵芝,回万马堂换天山回命丹(复活,恢复全部能力)x3。
走碎云渊(三岔路往右上)到连云寨,大门进去,打败顾惜朝和手下。
赶至舞阳城,灭了几个官差,捡锦云铠(那个最难捡的箱子是金创药)。
再去城西九尾山,行货郎卖的装备真不错(文魁帽、追日铠、踏破鞋,4人份,不用给青青买武器了)。
上面周白宇正在激烈打斗,胜利很容易的,打不赢撑够17下揍也可,其实他就是差在速度上。
最后青青像神经病一样过去送死,可怜我47级呀。
打掉楚、顾两拨后(52级),铁手、小珍来到(35\\\/30级)。
无情+铁手篇 金銮殿领旨抗辽,走沧州入雁门关上城墙见时震东,后去城外巡视,遭遇楚相玉(还是辽国的四太子呢)。
打败了他的先遣部队,回城又战3x3守城士兵叛军(进城1拨,上墙挨着两拨)。
让我回我军营地休整,我军营地在哪呀
苦苦搜寻后发现在城门右边的树后。
换一遍装备,一觉到天黑,找东东让他放粮引楚相玉。
左下角粮仓先打两个喽罗,再去城门上力克楚楚(唉,终于不用再追他了,追了一千里都该有感情了)。
回京世叔让我抓元十三限,这名字够怪的。
右上角过去,右边就是杨家,打败十三限出来往左走,闯进吴铁翼家。
小吴虽然一辈子不是好人临死犹能悔悟,告诉我上药店取证据,知童贯发难,赶去皇宫。
先打两架,再进密道,死太监,血N多
第二个场景有屠龙刀、白虎袍、青冥剑。
第三个场景有青龙铠、龙章拳套、破空履,最后救皇帝和诸葛(书上诸葛俨然第一高手呢),杀童贯(打两次),原来他是无情的杀父(成虎)仇人
大结局:被册封为天下名捕&一等名捕夫人(哈哈,训夫有方
),择日成婚喽。
but最后这个结局画面真是不敢恭维呀! 后记: 所谓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我特意下了《四大名捕会京师》的小说看了看,和游戏相差还是很多的,比如药人是讲无情,楚相玉是铁手,幽冥山庄是追命(全都不一样啊)。
无情之父成亭田(盛鼎天)为魔头薛狐悲等十三元凶所杀(明显是奸相指示的,但年代背景全无,焉知此奸相为谁
)。
书里没有明确指出时间,但无疑是明朝,所以绝灭王不是辽国四太子,时震东却和两个兄弟同归于尽了。
四大家倒是相同的,别的女性书里一个也没有。
要讲到收获,那就是绝灭王不是灭绝王,楚相玉不是楚湘玉。
游戏里有的内容前后并不一致,比如无情的名字(你发现了几种
)。
有趣的是诸葛开头对无情说的一段话是从书上直接扒下来的,看到觉得好亲切。
总的来说,改编的还是挺好的(比如加了年代,北宋政和三年,不似原作之虚无缥缈,故事情节也不错,还跟水浒挂上钩了),问题却也存在。
比如姬摇花的药人都是武林高手,只是点了穴,吃了药,而孙疆的药人,都是被吸了内力喝过血的,怎么还那么有战斗力呀
绝灭王是四太子也多少有点匪夷所思。
书上的无情最后一招是嘴里的暗器,游戏里虽抄了诸葛的话,却没把这点体现出来,算个小失误。
论方青青之死:她冲上去送死真的很傻耶,为什么呢
因为……铁手和小珍要加入嘛,总得给人家腾出地方来呀。
如果队伍里有两个人会月花圆舞,岂不是太便宜玩家了
虽然她是一定要死的,还是改成替无情挡一剑之类的观众比较容易接受嘛
无情呀无情,下手无情的无情。
无论是小说还是游戏,偏偏这个叫做无情的人是个多情种子,所谓“无情不是无情,不是不能无情,而是人非无情”。
你说你,为一个情字,闹出这许多事来,看看人家铁手,自始至终,不离不弃,多好
“怨初始得前亭见,君茫两遥生愁涟。
无话落缨终归处,情求此心托何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