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读后感 > 蓝色花瓶的故事读后感

蓝色花瓶的故事读后感

时间:2015-10-05 17:30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字十篇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7读了《追风筝的人》有感_600字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

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

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

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

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

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

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

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

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

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

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

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

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

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那段美丽而残忍的友谊_250字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为你追来了那只蓝色的风筝,虽然付出了某种沉重的代价,但这真的很棒,不是么

  “他只是个哈扎拉人。

”你闭上眼睛,然后听到自己说。

“我想我无法再面对哈桑。

”  于是你把自己崭新的手表与阿富汗尼钞票塞在了哈桑的毛毯下面,你大概想不到他会承认他做了一场子虚乌有的偷窃。

  你说你能够想象他们两个在那间昏暗的斗室里面如何的掩面哭泣,哈桑恳求阿里不要揭发你。

  那么我认为哈桑是幸福的,他也是不幸的。

  他的内心一片坦荡,从来不做令自己愧疚的事情,他成功的用自己的一切守护了你。

离开后他至死没有再见到你,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与你有着同一脉血缘。

  “他只是个哈扎拉人。

”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我再没有见过令一本像这样动人心弦的书。

  犯错。

错过。

然后用一生去寻找救赎。

  阿米尔。

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_《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1100字  再次看到风筝时,已然是七月。

绿草如茵的空地上,几个人在放风筝,脸上的笑容宛若夏日雨后的天空。

我坐下,神思有些困倦。

不知是睁眼之时还是闭眼之时,我望见一片瑰丽的苍穹,灿烂的云朵中是成片的风筝,如同飞鸟。

远处,放风筝的人伫立,追风筝的人奔跑。

一切都如此熟悉。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追风筝的人》中的对白此刻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意识到周围的一切都是一场梦境。

我在延续着一个梦,一个《追风筝的人》的梦。

  那晚霞的移动荡漾着我的眼睛,那风筝的弧线激扬我的心神。

感动与欣慰,害怕与无助,心酸与悲凉,这本书字里行间带给我的是如人生百味般的悸动。

是什么得以有这样大的力量让心灵颤抖

那质朴的语言敲响的到底是怎样一种伟大的乐律

  阿富汗,一个在曾经在我印象中只有战火纷飞的地方。

而《追风筝的人》却为我呈现了一个真正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情谊的国土。

阿米尔和哈桑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是那样幸福。

虽然身份与种族的差异不时扰乱两人的友谊,但是谁也无法忽视这之中令人艳羡的美好。

然而,这样一个美好的开头,冥冥之中注定会有一个令全文发生转折的岔路口。

阿米尔和哈桑在当地的斗风筝比赛中取得了胜利,狂喜中,哈桑要去追那只被割下的风筝。

那一刻,我仿佛预感到了之后的事情,我听到我的心中大呼“不要去

”……可是,我只是一个看客。

我只能一页页翻下去,看着阿米尔走街串巷寻找着哈桑,看着哈桑被一群不良少年施暴,看着阿米尔在这重要的岔路口选择了胆怯……当那只风筝坠落,阴影扫过白雪上斑驳的血渍,我知道,坠落的不仅是风筝,还有阿米尔与哈桑之间一整个过去,连同快乐与悲伤。

  那时的我想,如果是我,我会挺身而出吗

如果阿米尔当时用自己救下哈桑,他们之后又会如何

我不知道。

这世界没有如果。

但我知道,阿米尔在他尚且年幼人生中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而正是这一错过,将用他的一生来补救。

我们的人生究竟禁得起几次这样的错过

人生竟是这样坚强而又脆弱

  无尽的痛苦让阿米尔逼走了哈桑。

而同时,阿富汗的战火也开始燃起。

阿米尔随着父亲逃到了美国,背离了战火却始终无法背离对哈桑的自责和愧疚。

终于,在朋友的指引和劝导下,阿米尔冒着生命危险回到阿富汗,拼了命从塔利班手中救出哈桑饱受折磨的儿子索拉博。

而此时的哈桑早已死在了塔利班的魔爪下,阿米尔能为昔日友人所做的,就只有为他可怜的孩子找回一颗心,一颗过去的心,一颗未来的心。

这心,又何尝不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的延续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为索拉博追着风筝。

那风筝究竟是什么

到底谁才是追风筝的人

这两个问题一直伴随我到最后。

我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我知道,这问题阿米尔已经明白了,我也已经明白了。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

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

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

可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担起责任,鼓起勇气,翻过千山万水,跨越艰难险阻。

我相信,我的风筝一定会在某座山的后面等着我。

  睁开眼睛,声旁依然是碧绿的草地。

放风筝的人越来越多,阳光在各种风筝下投下细碎的光斑。

夏意正好,此时的我仰望天穹,仰望天穹上的风筝,嘴角的弧度悄然上扬。

  呐,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等候花开、无声_《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1400字  所有的曾经都是经过虚伪蹒跚过来的。

花开,一个美丽却虚幻的词语。

稚嫩的梦想守护着那脆弱的生命。

我的花儿啊,在绚烂盛开中,结束了一生无声的命运。

结局是……  花儿永远都是渴望着得到赞美,可是被淹没的花海里很难寻找到他们的身影。

默默付出,用花香去渲染那奋斗的感慨,没想到等待他们的只是无情的雨水。

甚至……那痛苦的背叛。

摘下面具,他们都是天使的化身。

  今天无意在茫茫书海中寻找到了一本书,这本书,正是我朝夕期盼的心声。

或许,很少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一个平凡人的痛楚。

我会相信命运,我更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命运。

而这本书却告诉我了一个注定的命运。

在冗杂世界里的纷繁,习惯了一切的美好,如今还要再次温习那些支离破碎的情感,想挽救,只因为愧疚……  这本书的名字是《追风筝的人》,可能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太坎坷,所以我无法用一颗平静的心,一颗享受的心去品味这本书真正的韵味,品茶或许不适合这本书真正的意境。

而这本书真正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境界。

让自己融入进了那个纠结的故事。

去用心评价每一个人物带给自己的种种思考。

我想,这本书最好的地方在于它不做作,让读者真正的感受到来自异域的不公。

我带着满心的沉重,静静的融入到了那一个世界里,那是一个被人遗忘,却容易受伤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公子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的故事。

这两个人物也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

哈桑总是百依百顺的对待阿米尔。

可是阿米尔为了博得父亲全部的爱,甚至不惜背叛哈桑。

最后哈桑在阿米尔的背叛下,和他的父亲离开了服务了很多年的地方。

他们的付出,没有得到任何的奖赏。

留给他们的只是无尽的遗憾。

或许吧,遗憾还没有结束。

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情,谁也无法知道他们的遭遇……在别人眼中,他们不仅是仆人,还是不同种族的人类,被别人歧视的种族。

  数年以后,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从喀什布到了美国。

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

而阿里和他的儿子哈桑仍留在阿富汗。

后来,阿米尔的父亲和阿里都相继到了另一个地方天国。

阿米尔也有了他的家庭和事业。

而哈桑也有了自己安逸的生活。

或许是出于良心的不安,阿米尔又重新开始寻找哈桑。

当寻找到哈桑的时候,没想到哈桑却意外丧生,留下的只有不满1岁的孩子。

阿米尔十分愧疚,故事还没有结束,后来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让阿米尔原本愧疚的心变得无法原谅自己。

或许吧,正是这个秘密让哈桑唯一的孩子得到了好的照顾。

  或许哈桑和阿米尔这种背叛与友爱纠缠的感情正是感动读者的线索吧

不想用自己的感觉过多的去发表自己的想法。

毕竟我没有经历过,是无法体会作者写这篇文章时的感慨。

读后的感觉真的很压抑,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洒满了背叛与友情,告诉我们的是珍惜与信任。

  我只想说,在背叛的世界里,不管友情还是亲情都是不堪一击的。

雨过之后,没有人能记得在背叛的面具下是怎样一张流着泪的脸颊。

花开的世界里,尔虞我诈让我们受过伤,流过泪,骄傲过,虚伪过,或许,没有一种良药能让我们默默无闻付出一辈子。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

可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太多的是非让我们的身心过度疲惫。

还是得放下包袱,平静的来面对一切的得与失。

就算被谎言蒙在鼓励,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生活,这是我们最初所追求的,不是吗

花开,还是会枯萎。

太多的美好瞬间只是一两秒的时间,我们必须去珍惜。

就像哈桑一样,一生不抱怨,守候那个最初的阿米尔,就算死了也不知道那个秘密。

可是,我想他应该不曾后悔为阿米尔做的一切。

我想,无声的世界也是有美丽的故事。

他完美的诠释了一个平凡人的世界。

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命运会比哈桑好很多,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岁月里。

在这段平静的岁月里,我们更应该用静心去为别人着想。

我们无法达到哈桑的境界。

可是哈桑的境界正是我们所追求的……  结局是阿米尔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也是这本书的秘密,当知道这个秘密的时候,你是否和我一样感到……等候花开,却无声,静心的世界永远比喧闹的世界少一些虚伪……心灵的救赎_读了《追风筝的人》有感_600字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

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

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

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

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

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

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

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

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

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

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

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

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

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

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

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

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

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

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

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

“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

而成年的阿米尔,一直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

他知道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

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

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因为他知道: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

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应该是另一种样子,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

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

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悲剧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

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通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不过,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

我一直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3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

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

《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知道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

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

更享受拼搏的过程

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

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

“我不在乎,我能等。

那就像酸苹果。

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

”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

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直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

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

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

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

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弃。

一切事情都由自己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

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

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

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

追风筝的人,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

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

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面对,这一次,不再逃避。

在路途中奔跑,我追。

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追风筝的人》_800字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那狭长的走道,两边的书如同数不清的树,掩映着这条窄窄的路。

眼前突然出现一幕日出,一片朝霞,那种欢快乐观的金黄,那种温暖温馨的橘黄,那种心旷神怡的粉紫,那种摸不透的深紫,当然还少不了清新纯洁的白色……男孩,奔跑着的男孩,他牵着,牵着风筝线

上面还有风筝,摇曳着的风筝

这本书的封面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重要的是它的名字,那么富有哲理,那么让人遐想不断,——追风筝的人

  我捧着本书,脑袋里浮想联翩,我,随着风筝越飘越远,游离了世界,忘记了自己。

  我带回了这本书,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进入作者笔下那温馨的阿富汗

  过了没几天,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富家少年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

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力,却发现一个惊天的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令阿米尔痛苦不堪。

这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让我潸然落泪;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赞叹不已的同时提心吊胆;阿米尔和哈桑的亲密友谊让人感动……  阿米尔,真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哈桑,忠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们俩的友谊,更是他们俩共同拥有的,最宝贵最宝贵的财富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他们的友谊竟如此脆弱,就如同他们所放的风筝一样,消失在茫茫天际。

  当时那个时代,有的种族卑微,有的种族高尚,但是,不同的种族都有着不同的理念,人们信任自己种族的领袖,依靠自己种族的伙伴,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种族之间发生一点点小小的摩擦,使人民受到了极大的压迫,现实变得紧张残酷。

人们所信任的领袖,到最后,却引导人们去害自己

情节曲折啊

  这本《追风筝的人》写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努力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

这是值得瞩目的一部作品,这是非比寻常的一部作品,这是极为动人的一部作品,这是扣人心弦的感人作品,他是睿智并发人深思的一部作品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意味着什么,勇敢地追吧

你一定能够成为那个追风筝的人……读了《理想的风筝》有感_300字  天上繁星点点,代表着每一个人。

那闪烁的光,代表人生路途,是理想赐予他发光的力量,是乐观给予他重新发光的动力。

  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一只载着理想放飞于广阔蓝天的风筝。

文中的刘老师,虽然身残,但志不残。

他抱着对生活的爱与追求,抱着乐观开朗的性格,笑着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一天又一天地活下去,向我们成功地展示了生命力顽强的一面。

  也许我们的生活是残酷的,但命运却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生活虽然是残酷的,可路是人走出来的。

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逢生。

当你被父母或老师批评时、当你面对生活的坎坷时、当你站在生活的风浪面前时,你是否想过:这是生活在考验你;你是否高高地昂起头、挺起胸膛迎击过风浪

你是否向生活的风浪展示过你灿烂的笑容

  努力吧

同学们,既然生活赋予我们健康的身体,就让我们一起欢笑着放飞手中那承载着我们远大理想的风筝吧

在写作时用第一,第二,第三人称叙述的好处及作用

文段中人称的作用:第一人称,叙切自然,便于直接抒情,能自由的表想情感,给读者以真实、生动之感。

第二人称,呼告,便于感情交流,增强文章的抒情性和亲切感。

可以造成拟人效果。

第三人称,能比较客观的展现丰富多彩的生活,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反映现实比较灵活自由。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有个美国故事,一个美国退役军人去求职,领导给安排了个非常困难的任

·威弗乘午后的慢车从伦敦出外旅游,在斯温顿换了车,到达巴思时已是晚上九点来钟,可以看见车站出口对面的房屋笼罩在一片月色之中。

天气异常冷,寒风象冰铲一样直刺脸孔。

对不起,他说,请问附近有便宜点的旅店吗

到‘铃和龙‘那边看看吧,门卫指着马路的尽头说,那边也许有。

往前走四分之一英里,马路对面就是。

谢了门卫,拎着箱子开始朝铃和龙旅店的方向走那四分之一英里的路。

他以前从未来过巴思,谁也不认识。

不过伦敦总公司的斯雷德先生对他说,这是一座挺不错的城市。

找地方住下后,他说,就向分管经理报告。

十七岁,身披一件崭新的海军蓝大衣,头上戴的棕色软毡帽和里面穿的棕色衣裤也都是新的,他自我感觉很好。

他步履轻松地顺马路往前走。

这些日子里他做什么事都很轻松。

他认为轻松是所有成功的生意人的特点之一。

总公司里的那些大老板时时都谈笑风生,轻松愉快。

他行走的这条宽阔的马路上没有店铺,两边只有一排排高大的房屋,全都一个模样,门廊、圆柱、四到五级通向前门的台阶,显然这虽一度住过非常富有的人家。

不过现在即便在黑暗中,他也能看清门窗木框上剥落的油漆,漂亮的白色大门也已裂开缝隙,污渍斑驳。

忽然,比利在一扇显然是被六码外的路灯照亮的橱窗里,看见一块支撑着窗格玻璃的招牌,上面写着提供住宿和早餐.招牌下面立着一只高大漂亮的插着毛绒绒柳条的花瓶。

他止住脚步,凑近过去。

橱窗两侧都挂着绿色窗帘(象是天鹅绒的质料),在窗帘的衬托下,毛茸茸的柳条看上去十分动人。

他透过橱窗玻璃朝屋里窥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在壁炉里熊熊燃烧的火苗。

壁炉前面的地毯上,一只漂亮的德国小狗鼻子拱着腹部蜷成一团在睡觉。

昏暗中可以看出房间里布置着雅致的家具,放着一架小型钢琴、一张大沙发和几把松软的坐椅。

在一个角落的一只笼子里,还有一只大鹦鹉。

在这种地方看见小动物,往往是好兆头,比利对自己说,总之这地方看起来会住得很舒服,肯定比铃和龙旅店舒服多啦。

另外住小客店也要比住寄宿处有意思,到了晚上会有啤酒喝,会有掷镖游戏玩,还会有人聊天,而且房价恐怕也会便宜不少。

他曾经在一家小客店住过几个晚上,留下了挺不错的回忆。

他从未在寄宿处住过,老实说吧,对那种地方有点畏惧,光是寄宿处这名字本身就让人联想到稀稀的白菜汤,贼抠的女房东和起居室里熏人的咸鱼味儿。

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了两三分钟后,比利觉得还是先到铃和龙那儿看看后再作决定为好。

他转身欲走。

奇怪的是他刚想离开橱窗,目光却被那块小招牌紧紧吸引住。

提供住宿和早餐,招牌上写道,提供住宿和早餐,提供住宿和早餐,提供住宿和早餐.每个字都象是一只黑黑的大眼晴,透过玻璃窗注视他,吸引他,诱惑他,迫使他无法离开原来的位置,无法挪步离开这栋房屋。

还不仅仅如此,接下来他鬼使神差地走向前门,跨上台阶,把手伸向门铃。

他揿下门铃,听见里面很远的一间屋子里响起铃声,可是就在刹那间肯定是在刹那间,因为他的手指都还未来得及从按钮上缩回来门却吱哑一声打开,现出了一位女人。

通常的情况是,你摁响了铃,等那么半分钟左右门才打开,可是这女人简直就象玩偶匣里的傀儡,他刚一摁铃她就蹦了出来

把他吓了一跳。

她大约四十五到五十岁的光景,一见到他脸上就浮现出欢迎的笑容。

请进来吧。

她愉快地说道,侧身把门打开。

比利感到自己不由自主地走进了屋子,跟随她进去的那种本能,或者确切地说那种yu望,异常强烈。

我看见了橱窗上的招牌。

他说,稳住自己。

对,我知道。

我正在找地方住。

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亲爱的。

她说。

她的脸蛋红润丰腴,一双蓝眼晴柔情似水。

我正准备去‘铃和龙‘.比利对她说,刚好看见你橱窗里的招牌。

亲爱的孩子,她说,你干嘛还站在寒风里不动

要多少钱

五块六一夜,包早餐。

真是便宜极啦,还不到他原来准备出的价的一半。

如果嫌贵,她又补上一句,还可以再便宜些。

你早餐吃鸡蛋吗

鸡蛋现在可不便宜。

不吃鸡蛋可以再便宜六毛钱。

五块六就五块六吧,我就住这儿。

我知道你会的。

进来吧。

她显得格外殷勤,就好象最要好的同学的妈妈欢迎他前来过圣诞节。

比利取下便帽,跨进门槛。

就挂在那儿吧,她说,我来帮你脱大衣。

客厅里没有别的帽子和大衣。

没有伞,也没有手杖什么都没有。

这房子归我们所有,她领他上楼时回过头对他粲然一笑,瞧,我很少有机会带客人进我这个小巢。

这老姑娘有点神经兮兮的,比利心想。

可是哪儿找得到五块六一夜这样的便宜事

我原先以为客人会很多呢。

他彬彬有礼地说了一句。

哦,那当然,亲爱的,那当然,只是我这人比较挑剔—不知道你是否明白我的意思。

噢,明白。

不过我总是有备无患,这间屋子里样样都已准备妥当,只等机会到来,进来一位年轻的绅士。

每当我打开门,看见一位合适的人站在门口,哦,亲爱的,我是多么快乐呀。

她已走到扶梯中央,这时停下来用手扶住栏杆,回过头动了动苍白的嘴唇,面含微笑凝视着他。

比如你。

她加上一句,蓝色的眼睛缓缓地浏览比利的身躯,从头浏览到脚,又从脚浏览到头。

走到二楼时她告诉他,我住这层。

然后两人来到三楼。

这层你住。

她说,这是你的房间,希望你喜欢。

她领他走进一间小巧的卧室,进门时随手拧亮了电灯。

早晨太阳会从窗子上升起,先生。

是先生,对吗

不,他答道,我叫威弗。

威弗先生,多好听啊。

我用热水瓶把床单熨得暖暖的,威弗先生。

在一张铺着干净床单的陌生床上抱着暖瓶睡觉,多舒服啊,你说呢

如果还觉得冷,你随时都可以点上煤气取暖器。

谢谢,比利说,太谢谢了。

他注意到床罩己被取掉,被褥整整齐齐地铺开,仿佛随时都可能有人来住。

真高兴你能来,她说,真诚之情溢于言表,我都开始有点为你操心了。

不要紧,比利快活地说,不必为我操心。

他把手提箱搁在椅子上打开。

晚饭想吃什么,亲爱的

你来之前吃过什么了吗

我一点不饿,谢谢。

我想马上睡觉,因为明天一大早我还要给公司写报告。

那么,好吧。

我这就走,你慢慢收拾。

不过你能不能在睡觉前来楼下起居室签个名呢

人人都得这样做,因为这是房产法规定的,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我们可不想犯法,对不对

她朝他做了个手势,之后走出房间掩上了门。

这时比利对女房东的异常表现已经不再有任何担忧。

不管怎么说,她并没有恶意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非但如此,她显然还是个大方而富于爱心的人。

他心想,她可能在战争期间失去了儿子,或者碰上了什么类似的事,心灵的创伤一直未能愈合。

因此过了几分钟,他打开皮箱并洗过手后,匆匆下楼来到起居室。

女房东不在,但是壁炉里炉火正旺,那只小狗仍然缩在壁炉前,睡得正香。

屋里暖暖和和的,舒服极啦。

我真幸运,他想,搓了搓双手。

真是事事如意。

他看见钢琴上摊开一本住宿登记簿,于是掏出笔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

在他的前面只有两位客人,他很自然地瞅了一眼。

一位叫克里斯多夫·穆尔霍兰德,从加蒂夫来;另一位叫格里戈利·W.,来自布里斯托。

奇怪,他忽然想。

克里斯多夫。

穆尔霍兰德。

他好象记起了一件什么事情。

他以前在哪儿听说过这么个不同寻常的名字

是学校里的一个同学

不是。

是姐姐的不计其数的男朋友当中的一个

或者爸爸的朋友

不是。

不是。

绝对不是。

他又看了看登记簿。

克里斯多夫·穆尔霍兰德加蒂夫市凯瑟德雷尔路231号,格里戈利·W.布里斯托市塞克莫大道27号。

结果他发现,第二个名字和第一个名字一样,也仿佛与某件事情有关联。

格里戈利·

他一边读出声来,一边搜索记忆。

克里斯多夫·穆尔霍兰德多可爱的两个孩子呀

他的身后响起了一个声音。

他回头,看见女房东端着一只银茶盘步态优雅地走了进来。

她把茶盘端得高高的,盘子仿佛成了套在一匹烈马上的笼头。

他们的名字好熟。

他说。

是吗

真有意思。

我敢肯定以前在哪里见过这些名字,你说怪不怪。

可能是在报纸上。

他们不是名人,对吧,我是说棒球明星、足球明星那种人

名人,她把茶盘搁到沙发前的茶几上,哦,不,我想他们不是名人。

不过他们都特别漂亮,两人都漂亮,真的。

他俩都很修长,年轻而英俊,亲爱的,就象你一样。

比利再次去看登记簿。

你看,他注意到了日期,后面这位是两年前登记的。

是吗

是,绝对是。

克里斯多夫。

穆尔霍兰德又更早一年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

天哪,她摇摇头轻叹一声,我都没去想过。

时光过得真快啊,是不是,威尔金斯先生

我叫威弗,比利说道,威弗。

哦,当然啦

她叫道,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瞧我多傻。

向你道歉。

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我就这副德性,威弗先生。

你知道什么事情吗

比利问,关于这方面的事

不,亲爱的,不知道。

嗯,你瞧这两个名字,穆尔霍兰德和坦普尔,老实说分开我一个也记不住,但是合起来就好象跟一件什么事情有关。

他俩好象因为同一类事情而出名,你懂我的意思吗

就好象嗯就好象丹普西与塔尼,比方说吧,或者与。

那多有意思呀,她说,过来吧,亲爱的,就坐在我身边好了,在你去睡之前我要给你尝尝好香好香的茶,还有姜汁饼干。

你真不用费心,比利说,我没叫你这样做。

他站在钢琴旁,看着她忙忙碌碌地摆开茶杯和碟子。

他注意到她的手小巧白嫩,动作灵活,指甲盖涂得猩红。

我敢肯定是在报纸上看到的,比利说,我再想一想。

肯定能想出来。

没有什么比差一点就能想起什么事情更让人恼火了。

他不愿放弃。

等等,他说,请稍微等一等。

穆尔霍兰德克里斯多夫。

穆尔霍兰德是不是那个伊顿公学的男孩,他徒步穿过西部乡村,后来忽然间奶

她问,还是糖

行,谢谢。

后来忽然间伊顿公学的男孩

她问,哦,不,亲爱的,根本不可能,因为我的穆尔霍兰德先生来这儿时根本就不是什么伊顿公学的男孩,他是牛津大学的学生。

过来这儿,坐到我身边来吧,烤烤火暖和暖和。

过来吧。

茶已经为你准备好了。

她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置,笑吟吟地看着比利,等他过去。

他慢慢走了过去,在沙发边缘坐下。

她把茶杯放到他面前的茶几上。

这下好啦,她说,真舒服,是不是

比利开始小口啜茶。

她也一样。

有那么一两分钟,两人都一言未发。

但是比利知道她一直在看着自己,她的身体迎向他,他可以感觉到她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脸上,越过杯口注视着他。

他不时闻到一丝似乎从她那儿飘过来的奇特的气味,不能说不好闻,让他联想起嗯,他也不清楚联想起什么。

酸胡桃

新制皮革

或是医院的走廊

穆尔霍兰德先生喝起茶来可厉害啦,她终于开口说,我这一辈子都未见过象可爱的穆尔霍兰德先生那样能喝茶的人。

我想他最近才离开吧。

比利说。

他仍旧对这两个名字感到纳闷。

他现在已经可以肯定在报纸上见过这两个名字,而且是在标题上。

离开

她感到有点惊讶,可是我亲爱的孩子,他从来就没离开呀。

他还在这儿,坦普尔先生也在这儿,他们住在三楼,两人住在一块儿。

比利缓缓把杯子搁到茶几上,盯住他的女房东。

她朝他回报以微笑,接着伸出一只雪白的小手,轻轻拍拍他的膝头。

你多大了,亲爱的

她问。

十七。

十七

她惊叫,哦,多妙的年龄,穆尔霍兰德也是十七,但是我想他要比你矮一点,肯定要矮一点,牙也没你的白。

你的牙是最漂亮的,威弗先生,你知道吗

不象看起来的那么好,比利有点不好意思,里面补过。

坦普尔先生要大一点,她继续说,没有理会他,他有二十八岁了。

可是假如他不告诉我,我绝不会猜到,一辈子也猜不到。

他身上一块疤也没有。

一块什么

比利问。

他的皮肤就象婴儿的一样嫩。

一阵沉默。

比利端起茶杯,又啜了一口,然后小心放回茶盘。

他等着她说点什么,可她仿佛又陷入沉思。

他咬了咬下唇,注视着屋子远处的角落。

那只鹦鹉,他打破了沉默,说,你知道吗

在我站在街上往橱窗里张望时,确实把我骗了。

我以为它是活的。

天哪,怎么会这样。

做得真是太逼真了,他说,一点也不象死的。

谁做的

我。

当然。

她说,没看见小贝塞尔吗

她朝蜷缩在壁炉前酣睡的那只小狗点了点头。

比利抬头望去。

他猛然意识到,那只小动物也象鹦鹉一样一直一动也没动过。

他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它的背,背部又硬又冷。

等他用手指把毛翻至一侧,他看见毛下的皮肤呈浅黑色,非常干燥,保存得很好。

我的老天,他叫道,简直太绝了。

他转过身,用钦佩的眼光看着身边的这位小妇人。

做成这样一定很难。

一点也不。

她微微一笑,说,我的小宠物死后,都由我亲手制成标本。

你再喝点茶好吗

不喝了,谢谢。

比利说。

茶略微有点杏仁的苦味,不过他没在意。

你登记过了,是吗

是的。

那就好。

因为以后假如我忘了你叫什么,我就可以下来查一查。

直到现在我差不多每天都还要来看看穆尔霍兰德先生和那个那个什么先生。

坦普尔,比利提醒她,格里戈利·坦普尔。

请原谅我这样问你,在最近的两三年里,除了他俩,就再也没有过别的什么客人吗

她一手端着茶杯,脑袋略略一偏,从眼角注视着他,依旧含着温存的微笑。

没有,亲爱的,她说,只有你。

什么叫执行力读后感

通过认真阅读《什么叫执行力》这个故事,让我更加细致和客观的理解了执行力的含义,受益匪浅。

故事里的这名退伍老兵为了兑现与老板的承诺,克服工作中的艰难险阻,全力以赴完成了老板所交代的任务。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军人所展现出的执行力。

“执行力”,就是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个人执行力的强弱取决于两个要素个人能力和工作态度,能力是基础,态度是关键。

所以,我们要提高执行力,一方面是要通过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来增强自身素质,而更重要的是要端正工作态度。

通过这个故事结合自我理解,总结一下几点:一、态度是排除万难的关键,态度决定高度。

如果不抱着一颗必胜的心态去对待工作,不可能达到目的。

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心态。

把工作标准调整到最高,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自我要求调整到最严,认认真真、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决不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推卸责任。

养成认真负责、追求卓越的良好习惯。

平时都对自己的要求过低,凡事得过且过的做事方式,不会得到成功。

故事里的退伍军人以军人的荣誉和自己的性命作为是失败的代价,让自己毫无退路,只能破釜沉舟全力以赴的完成老板所交代的任务。

退伍军人对老板所说的我保证完成任务,不止是对老板说的,也是对自己的要求,必须完成任务。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员工在企业当中对于老板要做到绝对的忠诚,如果在故事里老板给退伍军人的地址是假的,退伍军人一直怀疑老板的做法,这样也不会挨家挨户的寻找花瓶,这样也不会完成任务了。

所以忠诚也是现代企业中不可缺少的。

细想起来自己在平时的工作当中遇到挫折,没有做好全力以赴不留退路的心态,给自己留有余地。

任务没有完成也会为自己找个借口来掩盖。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和这位退伍军人一样,从内心深处就要告诫自己只有完成任务才是唯一要做的。

二、完成老板交代的任务需要合理、细致的工作方法。

不能盲目去干,通过自身的计划,找到最佳方案,付出与实际行动当中,脚踏实地,树立实干作风。

只要埋头苦干、兢兢业业就能干出一番事业。

好高骛远、作风漂浮,结果终究是一事无成。

故事中退伍军人在蓝色花瓶的橱窗外如果强行砸开玻璃,取出花瓶,附近的警察一定会把他带走,这样任务也不会完成。

在退伍军人以自己军人的荣誉和性命作为担保,最后用真诚、对待工作的执着感动了经理,以使退伍军人得到了蓝色花瓶。

所以方式方法的运用得当,会让工作事半功倍,良好工作的方式方法是以企业的形象和利益不受影响为前提的。

三、对待工作要明确目标,坚持不懈。

故事里退伍军人在拿到蓝色花瓶的时候,老板的火车已经驶离站台,如果是决心和毅力不够坚定,目标不明确的情况下,可能就会放弃这次任务,从自己的思想中就会认为这个任务已经失败,去找合理的理由和说辞应付老板。

退伍军人的做法是不惜一切代价,租用私人飞机去追赶老板的火车,最后完成任务。

在完成任务的同时,也没有和老板抱怨此次任务的是如何困难,自己是如何的辛苦。

只是交给老板后转身下车。

这需要不骄不躁的平常心。

把花瓶交给老板才是这次任务的目的。

无论再精彩的过程,如果没有完成任务,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劳无功的。

结合以上三点是我个人对《什么叫执行力》的粗略理解,我一定会以故事中的退伍军人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竭尽全力、想尽一切办法解决自己所面临的任务和难题。

小说用第三人称来写有什么技巧,也就是该怎么写?(要详细哦)

:小红对妈妈说:我要吃饭.那你就转述成:小红对妈妈说她要吃饭.通常把第一人称变第三人称.第二人称变第一人称.同时去掉标点符号.  第一人称的优势和缺点:  第一人称的优缺点并不能完全划分开来,因为二者是相互制约的,我们先说个游戏。

  大家对CS一定不会陌生,作为全球称霸的第一人称视角游戏,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钱,当你端着m4或者ak47冲上大路的时候,你是否感觉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

当你的朋友在你耳边大呼gogogo的时候,你是否和你的队友产生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呢

当你阻击的准星瞄准大门对突然闪出的敌人予以致命一击的时候,你是否有种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体验游戏的乐趣,在于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戏中的人物,这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大优势——代入感。

小说虽然没有游戏直观,但是文字却给于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读  者看着一个我快意杀敌,纵横异界,虽然明知道那个我并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将书中的我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而书里的我,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心理暗示而已。

  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我始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实的真相,让我在书  中从奴隶成长为将军,我想不论是读者还是大大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

  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后面会出现什么,我可以听,我可以判断,我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去分析,但是再我还没绕过这道墙的时候,这一切都做不得准,这和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

未知的未来和我不能感触的区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神秘之源。

当我绕过这堵墙之后,无论遇到神仙,鬼怪,僵尸,美女都让读者感到真实,因为这本来就是玄幻小说嘛。

^_^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了。

  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语言,动作,心理,因为主角就是我,我对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来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时每刻我的想法。

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将要付诸的行动。

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经有过或者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读者,他们在看了这些描写后,或认同,或不认同,举个例子,比如主角都是伟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称是称呼他名字——某某,他的丰功伟绩都是这么叙述的:某某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小说写得成功的话,那容易让读者产生景仰的心情。

反过来我们用第一人称的话,我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这样一来,小说往往是让读者获得兴奋的快感,让读者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而不是看着他人走向成功。

  再举个例子:我记得我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合金弹头》,这个游戏可以切换视角,我们可以选择第一或者第三人称去进去游戏。

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去玩,当我穿着伪装的制服大步通过敌人的岗哨时,看着敌人的卫兵越来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敌人发现我的伪装,心中不断的转念,要是敌人发现我的伪装,我应该先放倒哪个,如何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无声息的干掉卫兵,而不暴露自己呢

幸好我成功过关。

但是要是切换到第三人称,就没有这种感受了,我们从背后看着主角,我变成了一个人物,一个我们操纵的傀儡。

那样的感受,远不如自己亲自上阵来的真实和强烈。

  第一人称还有一个优点,比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称写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谓的邪派武功一样,易学而难精,比如在描写一个大场面的时候,第三人称需要费尽心机营造气氛,还要照顾众多人物的个性特点,而第一人称不用,我看见什么就写什么,我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其他人的揣测想法我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费尽心机的让这些东西看起来合理。

抓住一点,不写其余,这对众多笔力不足的小白来说,绝对是个福音。

  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但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

  主角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样要以主角的视线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在写作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十分详细的写作大纲,主角到了什么地方

要看到什么

要完成什么事情

得到什么思考

如何保证主角在每一个重要的场景出现,而不感到唐突,这些都需要精心的设置,而这往往是众多小白最为缺少的。

  这也是第一人称难精的原因之一,没有一个缜密的写作纲要,让情节进行的节奏很难把握,作者往往写了几十万字后就后继乏力的,节奏快的已经完成数段历险,收的无数美女了,而慢的却常常在原地打转,第一个高潮还没到来,无奈只好放弃使用第一人称,加速情节的进行。

  而第一人称写作让人物失色,同样来自于主角的视线,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现在主角的视线才有展示的机会,作者不可能单独开一个视角去描写配角的行动,而且即使主角看着配角,同样有很多限制,比如经典的错误就是:她对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从背后的口袋里掏着打火机。

根据我的视线,应该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对着我,我如何知道她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的是打火机呢

配角更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主角身边,这样就少了很多表现的机会,对于能够直接刻画人物的第三人称视角,无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出场的人物往往数以双位计,如何保证每个人在主角面前出现足够的戏份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呢

足以让作者想破脑袋。

所以我们能够发现,第一人称的游戏大多是射击和解迷类的,游戏中很少出现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独的战斗着。

  而第一人称的未知也成为了对情节发展的一个阻碍,因为在很多时候,一条主线并不能保证故事的发展,需要另开支线,埋伏一些伏笔,设置悬念。

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关于我的阴谋正在由那些幕后黑手不断的展开,正因为如此,很多关键的人物也许并不会出现在主角的面前。

如何让他们在故事的发展中若隐若现,而又不抛开主角的视线,同样是个很大的难题,而更大的难题是,把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数内,不显得太过罗嗦,这也是很多作者自动放弃第一人称写作的原因。

  前面说过,第一人称写起来容易,但是在场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场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称有着先天的缺失,一个大规模的场面,要很好的描写,需要的是各个方面的配合。

比如声音,人物,颜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称的一双眼睛,明显是表达不过来的,主角专注着攻上城楼的士兵,势必不会在意远处不断射击的弓箭手,看着漫天飞舞的箭石,必然会忽略守城士兵的调动,因为我只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如何让各种元素通过我的感觉结合到一起,而不显得杂乱呢

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难。

肥肥看见最多的情况,就是过于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场面流于苍白和单薄了,而另一个极端却是,生硬的转到第三人称,完全抛开了文中的我。

  对于第一人称写作的优缺点,老黑有个很有趣的结论:  一: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忌用第一人称。

  二:主角语言过多的小说,不宜用第一人称。

  三:15万以上长篇,慎用第一人称。

  四:情色、血腥类等重视心理冲击、道德冲击的,第一人称好啊

  第一人称写作技巧杂谈:  1.情节的推动和悬念的设置。

  在第一人称的书里,我始终是推动故事的主力线索,所以我的出现必须要谨慎,出现的  时间,地点和人物还有发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让这些东西于情节的主线香关  联,实际上,我们想想那些第一人称的解迷游戏的剧情,就会明白,我到达一个新的场景,必然会发现推动情节的因素,比如发现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个关键的道具,又或者见到一个关键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报,没有一个新的场景是无用的,小说的要求则更加高,不单是场景,我目睹的,经历的东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发展。

  喜欢玩这类游戏的朋友也知道,游戏进行一段就会出现一个很难缠的小boss,或者发现一个很难的问题无法解决,而必须要回到以前的场景寻找线索。

这就是高潮的设置了,  这种手法,对第一人称的写作很有借鉴意义。

在适当的时候给于我一个难以应付的敌人,或者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样能提起读者的兴趣。

  在推动情节的发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给出了两个方法,我们可以借鉴。

  一、亲身经历类  “卫斯理”,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亲身”经历。

虽然“我“是无可争议的主观视角,但却并非是单一视角。

  当情节发展进入卫斯理视线的“死角”时,倪匡便会巧妙地切换镜头,插入其他人的视角。

  在“卫斯理”身边,扮演这个第二视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

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独身冒险,至后半部分,“我”才珊珊来迟,正式切入第一人称写作。

  除了白素,陈长青、温宝裕、小郭(我吗

)、红绫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过这类“辅助视角”。

  辅助视角也不只限于一个,更可以是“多视角”,在《电王》之中,便曾插入过三个“辅助视角”。

  这种“第二视角”或“多视角”的互补,虽不致将第一人称写作“主观性”强“客观性“弱(甚至无)的弊病完全化于无形,但相对于那种独沽一味的第一人称写法,已高明许多。

  许多网上第一人称的作品,作者就是没有倪匡这种胆量与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写作,误以为一切情节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脚之下,当然会有越写越伤神之感。

  二、转述经历类  在这部分故事中,“我”的参与程度并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无主角之实,只是以一个旁观者或旁听者的角度去记叙整件事情。

最多,是对整个事件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小说便明显有第一人称之名而无第一人称之实,说穿了,实际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称写作。

因为“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情节的发生与发展。

“我”如同话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说中的“注”,只是起到补充说明与解释的作用,以及为故事划上一个句号。

  在《黄金故事》,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虽是交叉使用,但“我”并没有在故事主干中出现,张拾来与银花儿的故事已可独立成文,“我”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根据所见与他人进行一些讨论、猜测。

  由“我”在引述、转述他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时,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

最简单的自然是“对话式”(如《木炭》),此外还可以摘录日记(《沉船》)、节录小说(《背叛》)、描写录像所见(《黄金故事》)、记录录音所闻(《寻梦》),等等。

  第一人称的悬念并不难设,因为我看不到,听不见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悬念,关于这个问题,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绍了一种第一人称滞后的写法,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人称滞后简单的说,就是你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相对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选择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推测,旁白视角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描写。

就是当我进行“回忆”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为第三人,讲述我自己,必要的话,你可以改变这个回忆的久远性,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上一秒钟。

  这种写法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就是这个事情必须要已经发生的,但是我是否经过可以不论。

第二:我的分析描写应该是我对我自己说的,这只是一种对情况的推测,可以正确也可以错误,不能作为结论。

  大家可以看出,这种写法对设置悬念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我的猜测和接下来的行动,可以构成最强烈的转折。

举个例子:  我轻轻的打开家门,想给也许正在书房上网的她一个惊喜,没想到触入我眼帘的竟然是一对棕色的皮鞋,它就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边陪伴它的是满地的杂物,而它们本应该放在客厅那张大理石桌子上,还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发上的抱枕,她那米黄色的套裙从一边被扯开,正无奈的望着我。

家里遭贼了么

我略略抬头,粉红的颜色让我触目惊心,她最喜欢的那套内衣被撕成了碎块,灰色的丝袜被拉成长条,随便的抛在一旁,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动出她挣扎的身影,她反抗着歹徒的暴行,从沙发滚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来,摔在桌子上,慌乱间扫掉了桌上的东西,歹徒淫笑着一把拉开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内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双足打翻了桌边的花瓶,劫材还要劫色

我怒火中烧,随手操起一张凳子,朝丝袜指向的卧室,冲了过去

  (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这段只是肥肥随手敲的)  这段算是的第一人称滞后写法,作者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进行推测和思考,最终得出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未得到证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我们在这里就可以一个大的转折,也许是个劫材并还要劫色的盗贼,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约会,两人太过激动,而造成了客厅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过两个误入的小情人,不愿意搞坏自己的衣服,穿着我妻子的衣服玩强奸游戏,真实悬念无限,转机不断啊。

  在第一人称的写作中,为了严谨,其实也可以作为故事设置,而我的这个旁白可以有“偏见“。

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称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说比如我说:谁谁谁怎么想,但是读者完全可以冷静的看,滞后第一人称可以写这样写“他妈的谁谁谁,从什么什么时候就不鸟老子,这定然是他喵的阴谋呀

“其实这是我的主观臆测,但是读者觉得有可能,然后很容易顺我的思路进入一个转折的伏笔中。

  大部分这种描写都是激动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这时候进行故事设置转折绝对是良机,放过的话,会带给读者失落感地。

  再进行第一人称写作时,还可以通过书信和文件来展示一些推动情节的线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戏的主线都是通过一些残缺的纸片或者文件来告诉我的。

而悬念同样可以埋藏在这些东西里,比如一片纸片,在最关键的几个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烧毁了。

为了寻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于另一条线索。

  第一人称的人物描写:  在第一人称写作中出现的人物都要通过我这个桥梁进行描写,为了让配角更加生动和有力,就必须要好好的抓住我这个因素,不管配角出现与否,都要让配角留下的东西展示他的个性。

  举个例子:  要表现一个女孩的温柔贤惠,并不一定要描写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写她所住的房间布置,又或者仔细描写她做出的饭菜。

  而要描写一个人精细慎密,并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给我留的条就知道:我将在8 月18日14点整,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园唯一的那棵大榕树下的蓝色的长凳上等你。

  总而言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东西,给配角的个性展示腾出空间来,这样写法其实第三人称写作也常常应用,不过第一人称更加严格一些。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视角转换:  这个问题最受大家的关注,尤其是一些已经用第一人称开了头的作者,其实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知易行难。

不同于游戏按一个键就能转换视角,在写作中两个人称转换的时候,应该注意下列的问题:  1.不能够强硬的进行转换,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进行适当的铺垫。

最好能在情节的发展中设定某些节点,进行无缝的切换。

  某些作者感觉第一人称写作十分困难,于是在某章结束后,直接发个声明,声称从下章开始直接转入第三人称的写作,在我看来,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也是让网上诸多粉丝看书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经推荐过一篇小说叫做《毁灭的仆从》,这本书的人称切换就很有意思,作者选择的节点是我的死亡,就是说在书里我的意识被封印了,从而平滑的过渡到第三人称,这是很值得称道的。

  2.尽量少转换视角,最好一本书只转换一次。

  3.转换视角后,我和主角应该具有传承性,主角应该继承我的个性和特征,比如:我是一个热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称状态中突然温文尔雅,严肃冷静,那感觉就不是怪异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称的写作易学难精,如果没有一个详尽的大纲和清晰的主线,奉劝各位大大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但是如果仅仅作为练笔的习作,又或中短篇题材的小说,各位大大不妨尝试写写,一定会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  说行天下:小说网站上千个,总有一个适合您。

说行天下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