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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的眼睛金读后感

时间:2019-04-14 23:02

宽容厚道的舜的读后感

希望你喜欢并采纳:字数可能少了点,但读后感很难找~一个高尚的人,往往更能为他人考虑,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伤害别人的自尊。

这是一种修养,一种自持。

这是我读《暖言胜金》这篇文章所感受到的。

《暖言胜金》说了两个故事,一个故事说了一位猎人在山间被母熊所救,走时母熊还斩其掌相赠,但猎人却说她嘴臭,伤了她的心。

另一个故事说李叔同见到学生做小动作,没有骂学生,没有打学生,而是慈祥地指出学生的不对,并向学生鞠躬。

故事里的两个人大有不同。

猎人语言刻薄,不考虑他人的感受,只会伤别人的心。

而李叔同却关爱学生、关爱他人,为他人着想。

有的人像猎人一样以自我为中心,不为他人考虑,只能伤害他人。

而另外的人就像李叔同一样以他人为中心,能为他人着想,能尊重他人、理解他人。

我有时候也是以自己为中心的。

记得上次我和一个朋友聊天,他的嘴巴有点口臭。

我一下子皱起了眉头:“你的嘴巴臭死了,整个口臭老一样,肯定没刷牙。

口臭老

”“你才呢。

”虽然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但是我看得出他有点伤心。

事后我自己也吃惊我竟说出了这种话,我实在不好意思,去向他道歉,他也很高兴。

虽然我有时会以自己为中心,但我大多数时间都是以他人为中心。

就像上次一个同学从我旁边经过,踩了我一脚,他不但不说对不起,还说我不长眼睛,不躲开让他踩。

我没有反驳,而是不理他,走掉了。

他也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就来向我道歉,我只是一笑了之。

世界上其实只有两种人,一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另一种是以他人为中心的人,我们要争当好人,不能误入崎岖。

或 一个高尚的人,往往更能为别人考虑,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伤害别人的自尊。

这是一种修养,一种自持。

人的一生不可能不犯错误,错误本身有时就是人生的一部分,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善待错误的人和行为,给他人以理解和慰藉,帮助有过失的人恢复自信。

看过一个寓言:有个猎人落难山间,被母熊所救,母熊供其吃食和住宿,临走又斩其掌相赠。

猎人走时说,十分感激,只是你身上的气味实在太臭了。

多年后,猎人再逢母熊,问起母熊状况,母熊说,我的伤口早好了,但你多年前说的那句话,我现在心里还觉得痛。

言语的伤害是最大的伤害,因为皮肉的伤害可以很快愈合,但是一旦心灵被伤害了,要愈合就困难得多。

这世界上最残忍的事,就是抓住对方的过错进行指责,而不给别人宽容和机会。

在丰子恺先生的回忆录里面记载着一段关于他的恩师李叔同的轶事。

上音乐课时,有一个学生在下面看闲书,另一个学生则随地吐痰。

李先生是个极严肃的人,他当场看到了却不出声,下课后,李先生请那两位学生留下来,李先生用很缓和的声音对他们说,下次上课时不要看闲书也不要随地吐痰。

两个学生觉得老师小题大做,刚要申辩,只见这位德高望重的先生向他们鞠了一躬,两个学生顿时满面通红。

一个人一味地贬低别人并不能显示其伟大,真正高尚的人往往是在对待别人的失败中,显示其伟大人格的。

暖言胜金。

我们不可能给人太多的馈赠,但可以给予别人自尊和理解,它带给我们的可能是终生的尊重和感激。

或读<<暖言胜金>>想到的...... 一个高尚的人,往往更能为别人考虑,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伤害别人的自尊.这是一种修养,一种自持. 文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丰子凯先生的回忆录里,记载了一段关于他的恩师李叔同的轶事.上音乐课时,有一个学生在下面看闲书,另一个学生则随地吐痰.李先生是个及其严肃的人,他当场看到却不出声,下课后,李老师请那两名同学留下来,李先生用很缓和的声音说,下次上课时不要看闲书也不要随地吐痰,两个学生觉得老师小题大做,刚要申辩,只见这位德高望重的先生向他们鞠了一躬,两个学生顿时满脸通红. 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是给学生讲阅读的前一个小时,那时侯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象那两个学生一样,觉得脸红,觉得自己愧对教师这个角色.想想自己平时批评学生时的言语和表情;想想学生挨批评是的垂头丧气;想想因为老师的批评个别学生的抵触情绪......和文中的先生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开始讲课了,平时大都是学生分段朗读,然后再讲,可是今天我要读,因为我要在学生面前反思,检讨,并对他们也提出希望...... 文章讲完了,我也发自内心的在学生面前检讨自己,看到学生对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我知道,同学们心中已经原谅了我,我想,此时在他们心中我的形象更伟大,因为他们为有这样一位谦虚的老师而感到骄傲! 是啊,言语的伤害是最大的伤害,作为教师,一味的贬低学生并不能显示其伟大,真正高尚的人往往是在对待别人的失败和错误中,显示其伟大的人格.暖言胜金,我们不能给学生太多的馈赠,但可以给予别人自尊和理解,它带给我们的可能是终生的尊重和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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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示例:我的业余我是一学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喜爱参加丰富多彩的业活。

我喜欢读书阅报与。

它成了我业余生活的主要内容。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 玉”。

这虽然折射出明显的阶级铬印,但也明示着书籍对于我们人类的巨大作用。

我爱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爱朱自清的情感和理性,我爱徐志摩的“轻轻的来,轻轻的走”,我爱李逵的双斧,我爱血战长板坡的赵子 龙,我爱孔孟之道,我爱沙士比亚,我爱古今中外一切知识营养。

我爱书,正是因为它早已成为我的知已。

我还喜欢种花。

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功劳全归于我。

别人说一朵美丽的花,要凭精心浇灌而得,我认为这句话并不全对,因为我最喜欢的太阳花就不必精心浇灌,却照样能开出美丽的花来。

我衷爱于网络文明。

近来,网络几乎成了我生活的伴侣。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网络世界,更是超越你的想象,使你折服。

信息、网络是21世纪的代名词。

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电脑网络是我的至爱。

以上这些,就是我的兴趣爱好,它包容了我的生活,充实了我的时间。

希望对您有帮助

求《夺命金》观后感,要原创,要有深度,500字以上。

《夺命金》在我看来,其实是讲了用四条线,讲了香港人和内地人一个身不由已的“通病”——人为财死。

很早以前在讲《窃听风云2》的时候,庄文强就说过:“其实不管一个香港市民炒不炒股,玩不玩期货,你都跟股市有关,跟涨跌有关,逃不掉的。

”《夺命金》就是讲了这么一个问题,97回归之后,有很多东西都变了,唯一不变的就是对钱的执着。

这四条线,可说是奇、巧、俗、苦,从多个层面剖析香港居民在经受历史聚变之后面临的是怎么一种尴尬的处境。

这个电影里,老提到“内地人”,银行的期货营销部开会的时候,会谈及“内地人”入侵,“暴眼龙”欠“内地人”钱被活活插死,“内地人”无处不在,是威胁更像某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老杜处理这些戏的时候,素来都不留情面、一针见血,同时也不会再往深了去走,点到为止就可以了,内行看门道嘛。

但是,这个“入侵”,与“钱”的关系密不可分。

先说说那条“苦线”,一位普通的香港退休妇女走进银行,她一直小心谨慎地守着自己的“棺材本”,可通货膨胀如此厉害,钱在银行里越存越少,少不得还是要试试“投资”那种比较有风险的事体,这个桥段呢,一直生活在真空状态中的人就不用看了,因为没买过期货,在银行只懂存取的是根本没感觉的,当然其实这段很长很详细的戏份,恰恰就是拍给所有懂与不懂的人看的,向你解释银行给你下套的全过程,让你身临其境感受一下自己是怎么会心甘情愿,又在非常“合法”的情况下把钱抛进水里的;反正把钱捂着是亏,不如甩出去看看能否挣得更多,抑或讲是让观众看清楚到底陷阱是怎样炼成的,买过期货亏过本的自然心有戚戚,没买过的也当上了一堂课,这才有了如说明书一般的情节交待,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宫部美雪的直木奖获奖作品《理由》中要将房贷的细节交待得这么详细了吧

而这条普通人的线,恰恰是为大部分的香港普通市民代了言,大家都是这么稀里糊涂把钱赔进去的。

当银行告诉你说:“唉呀,你亏了三十万啊。

”时,你也只能傻愣愣地看看对方,有什么办法呢

杀人放火金腰带,那些放高利贷的在期货股市悉数崩盘之际还能拎着一千万票子大摇大摆走进银行,而做了一辈子苦工还买不起房子的普通百姓,却只能逃进电梯里开煤气。

再说说那条“俗线”,无非是一个卡奴为了供自己吃喝乐玩,消费奢侈品而教唆男友抢劫杀人,这条线很俗,但确是“无处不在”,人为财死,有时候其实是被物欲活活逼死的。

当然,电影不屑于把这条线展开了讲,因为再讲多就是赘肉了,镜头交待得也很利索,这对男女都属于隐线,在暗处,尤其那个女人,虽然是始作俑者,却给她画了一幅简洁的肖像速写。

有没有水彩或油画那样精细的、浪漫的呢

有的。

何韵诗的“巧线”就是,她香港压力一族的代表,常年都听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们在做梦想中五百万,中了以后就辞职。

何韵诗对自己这份忽悠人的工作已厌倦到极点,可为什么还得做下去呢

因为没中五百万嘛

老杜设计的故事虽巧得过份,但为角色塑造的心态却一点儿也不奇巧,那是只要在公司做过的人就都会浮生的厌世心态,假装积极,假装对人生充满希望,笑容也很明媚,唯独在茶水间冲咖啡的时候才板下脸来,露出真实的那个消极心态的自己。

看过太多人也骗过太多人进圈套的何韵诗,无非也是为一个“财”字才愁,钱太重要了,可以让人一下子改变现状,时而天堂,时而地狱。

所以拿到那笔不义之财后,她头等大事便是辞职,不得不让人叫一爽。

老杜讲她的故事,是慢条斯理,拍得劲道细腻,许多犀利的、残酷的东西,都由这位平凡的白领来见证,比如贫与富的差距,再比如精明与愚蠢(或者说实)的差距,她其实一直都知道,要替银行坑钱,就只能坑老实人的。

再说说那条“奇线”,当然就是青云哥那条线了,从他的视角出发,看到的是香港回归后导致的又一桩“夕阳产业”——黑社会。

早前邱礼涛已经用《性工作十日谈》展示了香港“夜总会”这个夕阳产业了,而如今因孔庆东的一句话而闹得沸沸扬扬的“内地人赴港待产”也在《我不卖身,我卖子宫》里讲到过了。

可惜没人讲黑社会,在《夺命金》里,黑社会不再值钱了,收入都不如收废纸的,聪明一点儿的都已经在找别的途径圈钱了,固守本份的就只有坐吃等死。

关乎香港黑社会日薄西山的处境,老杜将问题摆出来了,谁的错

心照不宣,反正依这只够坐十桌,大佬花钱都捉襟见肘的凄凉状况,离死不远矣,同时老杜也点出一点,香港黑社会和警察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一边收保护费,一边收保释费,相互依存的关系,然而这条链如今快要断了。

而三脚豹刘青云作为片中最不贪财,最讲义气的那个人,他的老实为这部“认钱不认人”的电影注入了一丝暖意。

没错啊,任何电影都需要一个正面人物来给你希望,即便后来才发现这个人其实是专程作为讽刺来用的。

好比《两杆大烟枪》里几路人马风云际会之后,也是太多神奇的意外与巧合,为一个钱字而奔忙,最终是那心地还不错的家伙躲过劫数。

所以刘青云作为狗屎运好得不得了的那个人,时常跟别人讲“有话好说”,他还是用老一套在处理江湖事与兄弟情,看起来完全应该被淘汰的,也必将被淘汰,但最后钱救了他。

所有“奇妙”的事情其实都发生在刘青云身上了,比如他替兄弟去劫杀放高利贷的,却不想坐收渔翁之利,这一段戏看似简单,却很复杂,老杜戏弄观众的神经绝对有一手,刘青云一直趴在后车座上等待时机,而放高利贷的那位在与半路杀出的抢劫者恶斗之后,再回到车里,然后才晕厥过去不省人事,刘青云这才拿钱走人,既紧张又轻松。

而做期货交易的时候,刘青云更是凭着挫麻经验判断涨跌,坐在车里心口插着利器不停流血的兄弟在外头急得青筋直暴,他在里边看着一片大好的升幅狂喜欢呼,都是为财,有人活活急死,有人则乐死,悲喜一瞬的关键情节,用简单的交叉剪辑就搞出了“冰火两重天”的意境,老杜就是借着刘青云这条“奇线”做足了黑色幽默的功夫。

在此不得不提及刘青云的绝妙表演,也许世上的老实人有一千种演法,但青云哥为角色加了个不停眨眼的习惯,于是诠释出了一千零一种,这是我们经常在现实生活中能看到的一些人,不停眨眼与说话结巴其实都是毛病,只不过刘青云选了相对特别的那一种。

他的演法,很香港,也很聪明。

而通过他这条线,港影迷们应该不难发现,陈果在《细路祥》里表现的那些人情味十足,面对97之后香港在本质上的蜕变还浑然不觉的黑社会,与《夺命金》里已经不是一路了,唯有三脚豹还在威胁背叛老大的马仔:“你以后走路小心点儿

”,还在替自己的大佬查看红包里有没有漏拿出来的钱,还在为兄弟四处拼凑保释金顺便用柚子叶去霉,从他身上尚保留了一点点香港的老情怀,也是老杜最后让他时来运转,抽高级雪茄压马路的原因。

所以《夺命金》里那些人为钱生的生,死的死,发达的发达,倒霉的倒霉,都是大棋盘上的一颗卒子,你保守也好,冒险也罢,只要有消费,有收入,就得把这盘棋玩下去,那叫身不由已。

而像刘青云与何韵诗那样意外的“大赢家”,只能说是老杜用臆想的棋局硬让他们吃了对方的帅,尽管他们手上的钱于整个被“理财游戏”控制住的大社会来讲,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去年彭浩翔拍了部《维多利亚壹号》,讲的还是个“人为财死”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为了各自理想,《维多利亚》里的何超仪因缺少运气而发了狠劲儿,《夺命金》中的何韵诗和刘青云是因运气太好而使了巧劲儿。

尽管路子与风格完全不一样,但说到底,大家向钱看齐的决心是不会变的,哪怕它有时候很脏,还要命。

第二次看完《夺命金》后,观感相对来说已较完整,所以不妨说几句。

     对於这部电影最大的感受,是导演难能可贵的在今时今日的电影环境中描摹了一个真实的香港,这个“真实”是相对类型电影中的“香港”而言,这种写实是对一个城市的坦诚和承担(如非有切肤之痛,拍不出这样的戏),而这份难能可贵,可以说是《夺命金》之於香港电影,也可以说是《夺命金》之於杜琪峰自己。

     观众究竟对类型片中描摹的“香港”还有多大的兴趣

不妨以曾志伟年前的《我爱hk开心万岁》和彭浩翔早两年的《维多利亚一号》来做例子(因这两部戏同样以“香港”这座城市作为切入点,并多少带有主观性”城市“母题的基调),前者依旧走的是80年代的合家欢路数,用人情味来做包装;而后者则以”民生“话题做包装,拍出一部嗜血电影。

     虽然这些电影某种程度上依旧受欢迎(无论是糖衣炮弹的人情味,或是借楼杀人的泄欲,本地居民似乎乐於接受),但不客气的说,虽这些电影以城市为母题,但和一般的类型片比,简直是彻头彻尾的”伪善“。

因为他们并不关心任何与这”城市“休戚相关的变化,亦不关心任何活於期间的人,实际上,电影中所有涉及与这”城市“相关的讨论都是道貌岸然的挂羊头卖狗肉。

     事实上,在香港近15年的变化中,真正有电影创作者以”香港电影“的身份,真正看”香港“这座城市的作品确是凤毛麟角。

而《夺命金》的意义就在於它的这份勇气与担当。

电影中的香港混乱拥挤,嘈杂浮躁,维港上空乌云密布透不过气。

电影里对於城市之中人对於金钱的某种疯狂已经说得再细致不过,我们再看看电影中的一些细节处理,无处不透露著作者对这个”城市“的爱之深责之切。

如果你记得电影中的那一幕,姜皓文扮演的凸眼龙死的那一刻,在人群围观的时候,众多香港年轻男女争相拿手机在拍照留念,并热烈的讨论,这大概与进来内地的许多新闻毫无二致,而如果你还相信类型片中那些满口”人情味“的香港人,你也许不愿意承认,其实香港人(更严重是下一代)的自私冷漠无情简直已经病入膏肓。

     所以说《夺命金》是一套难得的香港电影,按杜琪峰的习惯大可以去从类型角度看待这城市(如早前的《窃听风云2》),但那效果和现在这种写实旁观的基调相比则是天差地别。

     我们接著说说,《夺命金》在导演角度看来对於杜琪峰的一份难得。

     每个人都会看出杜琪峰这次的不同,显然他没有再用过去的灯光布局(因这戏连夜景也不多),没有再如过去那般的复杂调度(何韵诗就在一小隔间做戏,如何调度

),没有再如过去一般画面精简(取而代之的是众多的群众演员走来走去,混乱的背景)……我们暂且不说对於杜琪峰这样业已成功的导演,大可以靠那几招养老,不用谋求改变。

而我们光看这些改变的时候,是否可以想象到,这样的改变,对於一个有固定风格的导演来说,究竟是多大的难度和挑战,究竟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能够做到

     白天的戏多,杜琪峰便不再能够像过去一样用灯光来挡掉画面中残余的元素(按他自己的话说,灯光是为了”强调看见的,遮掉不想看见的“),而他这次则要学习如何去控制画面里越来越多怎麼遮也遮不掉的东西;何韵诗的戏基本在狭窄的隔间中完成,无论是卢海鹏还是苏杏璇,坐下俩人就对话,这种拍法等於把自己逼到死角,机位怎麼再摆

人怎麼走位

没的走还是杜琪峰

群众演员众多,光银行里的群演就多不胜数,如何控制走位(对於强调画面构图的杜琪峰而言,其实他这次仍旧对构图卡得很严,这是这部电影难得留下的”杜琪峰“痕迹,人多,但他一定事先规划好精密路线)。

     所以轻易的说杜琪峰”变了“固然简单,关键是这背后,作为一个导演,究竟做出了多大努力,去一一挑战自己原先并不熟悉的方式,中间不停的逼自己,一定要不断克服从未见到的困难。

这就是这部电影之於杜琪峰的难得,一个56岁的成功导演,所表现出来的勇气,以我看来,值得尊敬。

     我们其实也能看出杜琪峰这次在戏剧性上的学习。

还是举何韵诗在狭小隔间中的戏份为例——没有走位,空间小,机器运动少,没有特别的灯光,如何才能引人入胜

杜琪峰用戏剧性的尝试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苏杏璇与何韵诗的对话相当长,就算是签定合约的录音部分,也来来去去由头到尾讲了几次,也许有些观众会觉得有些冗长(为何不cut掉重复的对白呢

)事实是,他不这样事无巨细纪录片式的展示这个过程,他不这样一次次重复这录音的台词,你根本就不能够体会到,这看起来完全真实的一个情境,是多麼的荒诞、扭曲、滑稽、残酷……而这“写实”的真正的社会,真正的香港,则远比这情境可怕得多。

     我们同时也看到,杜琪峰刻意用写实的方法来拍何韵诗任贤齐两条线,而用荒诞的手法来操作刘青云那条线,这方法本身已经很冒险(因两种风格格格不入),但杜琪峰完全用一个主题先行的”荒诞“基调将几者统一起来,刘青云一条线索是”明荒诞“,而何韵诗任贤齐则是”暗荒诞“,银行里交易的荒诞程度不亚於刘青云的挤眉弄眼,任贤齐突然有了个五六岁大小的妹妹,则涉及荒唐的上一辈——原来荒谬疯狂的香港,一早已种下了因。

     另外值得一提的几点,一个是杜琪峰在声音上的使用,这次强调音乐的反讽,在最荒诞处唱出轻快的和声,一如洪伟良(饭店伙计)在开寿筵前敲打的优雅乐器声(叫什麼

),反讽意味再明显不过,而背景声(包括电视,电话,广播等)则充斥著整部戏,更加诠释了电影所需要的那种繁杂混乱的气氛;而另外一点是,在结尾起主题音乐时,杜琪峰竟然用了定格这一法国新浪潮年代的时髦纪实技巧(当然,那定格中的女孩表情确实让人失笑),如果没记错,之前似乎并未见过杜琪峰玩此类技法,确实有点惊讶。

     就戏来说,《夺命金》并非那种高潮迭起的电影,也并不像杜琪峰的过去电影一样有那样细致的影像氛围值得细细品味;但值得称赞的是这部戏本身的视角和主题,杜琪峰做出的勇敢改变,当然,最重要的是,杜琪峰仍旧对得起”香港导演“这头衔(已有许多人名不副实),他对於这城市,仍旧保有一颗赤子之心,以致於我们没有理由对他失望,尤其是我们说起热爱香港电影时,可以负责任的说:还有杜琪峰。

《夺命金》观后感某一天,某一个晚上,因为某一部电影,某一句话,某一个人,默默地,心底涌起一种巨大的失意和恐惧感,来自于工作中的。

曾经是喜爱、深爱并热爱着的工作,曾经带给我莫大的荣誉和众口的称赞,然而,在这个有风有雪的夜晚,这些都不能安抚我,也无法抹去我心底的沮丧。

焦虑和怨叹像浓雾一样,升起,又弥漫。

那天晚上,我看的是香港电影《夺命金》,杜琪峰导演,刘青云、任贤齐、何韵诗主演。

不是黑帮片,不是江湖片,不是警匪片,不是爱情片,不同于杜琪峰昔日任何片种类,用任何标签解释《夺命金》都不准确。

它一不靠特效动作,二不靠宣传包装,就是耐心地讲述故事,用灰色的写实主义手法,讲述一场金融大风暴如何将所有人裹挟其中,所有人都未能幸免。

是纪实片,纪实的惊人。

而我,只对其中一个银行职员命运的描写心有戚戚焉。

故事的女主角,多年来只是万通银行一名普通的柜台服务职员,随着时代转变,被逼转任银行投资顾问。

为了营销的业绩和巨大的生存压力,她不得不突破职业道德,游说老顾客做出高于自己可承受范围的高风险投资,最终客户因全球金融风暴而血本无归。

作为干了四年理财经理的我,第一次在银幕上看到自己的日常工作被还原再现:开会,被下达营销任务,宣布业绩考评制度,和末位淘汰制度,拿出电话本挨个打电话游说客户购买基金,让自己相信有效开口一百次必有达成,完不成任务被领导责罚,呆坐办公室独个承受挫败,狭窄的办公室涌动着生存空间的残酷,公事公办、无懈可击的流程下面为了业绩出卖的职业良心,误导客户时的纠结不安和犹豫,当客户被套牢时内心的无奈、愧疚和负罪。

从生存的角度上看,谁都没有错,客户是一个普通的妇女,她需要自己的储蓄能多赚点,而理财经理需要一个客户购买分配给自己的基金份额,罪魁祸首是全球不可遏止的金融风暴。

丧失了职业道德的职员也只是庞大金融黑手的傀儡,她所做的只是虾兵蟹将的事情。

片中有一幕是她与隔壁职员面临股市大跌时的不同表现。

她面对电话里客户的质问无言以对内心充满了负疚,而隔壁职员却依然侃侃而谈从股市说到人生态度,忽悠客户继续投资。

可是,一个行业需要这样来保生存促发展争效益时,能说没有错吗

当我什么都不知道时,我有一腔的热情激情勇气决心,我认为我的事业是高尚的有益的值得我付出的。

可是,当我走得越远,越觉得自己举步维艰;我看得越清,越觉得自己眼目不清;我知道得越多,便越发晓得,原来自己不知道的更多。

有时候,不,不是有时候,而是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还不如一株植物。

植物在它的一生里,总是朝向光,总是孜孜以求地朝着有光的那一面生长,而我呢,明知是暗夜,却沉迷于黑暗;明知饮鸩并不止渴,却偏要端起那杯。

我奔波劳碌,忧心忡忡,蝇营狗苟,在物质世界的灯红酒绿中,我却一声一声不住地叹息。

陷在黑暗中,却发现内心的黑暗比真实的黑暗还要深还要厚,这一种黑暗,就只能用一个字来描述:盲。

真的很害怕,当我赚到了全世界时,我会把灵魂丢失了。

影片有一句经典的台词:“没人不贪心,每个人都想不劳而获,以小博大”。

影片的主题曲也在唱:“谁吹起第一个泡沫 卷起了漩涡 如此诱惑美像曼陀罗 越吹越多  一个一个 一朵一朵   只能上升 不容坠落   一个一个 一朵一朵   只能膨胀 不能让它萎缩 ” 可我,祈望自己时时刻刻都只活在相信和解、宽容、感谢、慈悲、无争之中,活在爱之中,好之中,活在永远的睿智和清明之中。

多想日子能这样过:不用奔波,不用劳碌,不用为了生存而委曲求全,不用为了业绩而惴惴不安,不用管什么左和右对和错,甚至也不用管什么荣尚不荣尚,自由不自由。

只需做一件简单的事,赚一点糊口的钱。

然后,读书,看碟,听音乐,爱人。

那样的人生,会有多芬芳

那样的人生,哪里会夺命

但是,能不奔波么

能不劳碌么

能没有竞争任务和压力么

不能。

我没有办法,我不能自主。

所以,只能是如果。

所以,只能让自己努力向善,在一个有限的残缺的物质世界里,仍然有盼望,有指望,在这个世界的苦痛和苦毒像寒冬的雪一样笼罩万物的时候,仍然愿意去付出,去关爱,去重建道德重建信仰,去真正地为客户着想。

我愿与他们患难与共,相濡以沫。

高质量读后感 500-700字 快快快 急 好的话奖励

读《岳飞传》有感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相信这首《满江红》是大家再熟悉不过了。

这时抗金名将岳飞写的。

你知道岳飞抗金的故事吗

你想了解岳飞这个人吗

那就听我讲吧

岳飞,字鹏举,刚出生就因为一场洪水和母亲离家。

从小经过自己的刻苦努力练就了一身好武艺,十八岁便开始抗金的身涯。

这本书最精彩的故事我认为是“兄弟重聚站爱华山”这一集。

岳飞让自己的兄弟去把金兵引到爱华山,然后岳飞自己率领一支军队埋伏在山口,伏击金兵。

果然不出所料,金兵中计了。

金兵首领正想逃,岳飞策马赶来,把他一枪刺于马下。

金兵十万,被岳飞三万将士杀得片甲不留。

每当我看这一集都会觉得特别痛快,都会忍不住敬佩岳飞的智慧和武艺

读完这本书,使我知道了一个从小没有父亲,又穷苦的孩子,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代名将,这是多么不易啊

我一直思索着一个问题,为什么岳飞千百年来一直受人们尊敬。

我想首先岳飞是一个为人正直,文韬武略样样精通的人,其次他对国家忠心耿耿,一腔热血奉献给国家直到死,也没有任何怨言,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想到这些真的让人肃然起敬! 虽然岳飞离开我们已经千百年,我相信岳飞的精神永远鼓舞着我们!

求一章读三国演义后感600字以上

中心围绕三国时期魏、蜀、吴发生的战争故事,塑造了诸葛亮、曹操、刘备、张飞、关羽、赵云等众多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其故事情节善于变幻,匪夷莫测,令读者的心随之兴奋伤感,难以捉摸,作者罗贯中采用记叙、讲述等写法,把故事描写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生动,但之余又不免让人有想象的空间,这部举世闻名的作品,其中心寓意也非常深刻。

利用这场激烈的战争,人们之间的勾心斗角,表面上是说:诸葛亮那样的才华横溢以及当时社会的人才济济,但是它一语双关,更深一层含义是说:战争给人们、给家园、给生命都带来伤害,不能伤害那些无辜的生命,否则天理不容。

其中心意象告诉人们:遇事沉着冷静,聪明机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不能一味的横冲直撞,要考虑后果,随机应变。

另外,这部书最大的一个亮点,莫过于它的人物了,大概归纳如下;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或“直”),神机妙算、机智勇敢、富有正义、悲天悯人。

  曹操:勃勃野心,疑神疑鬼,兵卒强盛,手下谋士机智多谋,却滥杀无辜。

  刘备:为人厚道(又名“刘皇叔”)、礼贤下士、善于收买人心。

  张飞:威风凛凛、粗心莽撞、正直老实、晓知兵法、缺乏坚定不移的品质。

  关羽:重情重义、身手矫健、维护正义。

  赵子龙:遵从命令、武艺超群、具有爱心。

  黄忠:五虎大将中最值得敬佩的一个人,老骥伏朸,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志不已,忠心耿耿,志气熊熊,善用兵法,沉着冷静。

  ······  正文:  昔日,高祖斩白蛇起义,当年的战场激欲横飞,战儿们英勇搏杀,人们之间心机重重,难以猜测。

《三国演义》这部名着就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战争时期的真实写照。

  想当年,本来一个太平盛世,可是因皇帝懦弱无能,整日游手好闲,所以民心破碎,那些叛逆之人就趁机造反。

却说半路杀出个“陈咬金”,天公作美,好在当时社会人才济济,他们有远大的抱负,自从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之后,他们兄弟三人齐心协力,忠心耿耿,慈悲善良,他们先后招贤纳士,有许多侠义之人莫名前来。

其中遇见了赵子龙,勇敢质朴的爱国这共同打击恶势力,他们一点一点地踏平荆棘,共闯一片天下,话说为了造就大业,不甘落后的刘备,带着两兄弟“三顾茅庐”,不辞辛苦,礼贤下士,也许是他们的诚心感动了天地,诸葛亮出山辅佐刘备造就大业,曹操属于魏国人士,因民心散乱,所以领兵攻打各国,他手下精兵蓄锐,谋士多才,所向披靡,听说刘备得诸葛亮辅助,嫉妒心日益增强,处处针对刘备,却说刘备得诸葛亮像尊师那样待他,处处问计与诸葛,使曹操的诡计未曾得逞,讲到这,人人都知刘备为仁义之人,他和兄弟智勇双备,前面曾打败董卓,平定中原,曹操也心知杜明,为此更加痛恨刘备。

故事的另外主人公就是孙权,吴主三个人都想独吞皇位,为此征战不休,说来东吴的大都督也是多才多谋,他害怕诸葛亮抢他功劳故此多加陷害,却未得逞,恨之入骨,从中可见人心之险恶,战争就是这样,整天都是舍命厮杀,勾心斗角。

  全书情节起伏跌启,故事情节颇有趣味。

但是最有代表性的点睛之笔要数火烧赤壁。

孔明气周瑜,以及孔明七擒孟获了。

一一来说,杜牧《铜雀台杯古诗》词”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从这里可以悟出两点。

一点从二乔与东吴人物的关系,诸葛亮激起周瑜心中燃烧的怒火,坚定了他破曹的决心,二点“火烧赤壁”的心肺莫过于东风了,非有东风,绝非难胜,而东风只有诸葛亮能祭,所以破曹首功,当然推诸葛亮,所以足可以见其雄才伟略,但也这是剥夺周瑜的元曲中有隔江斗智,于是《三国演义》有“三气周瑜”,不但剥夺了他的东西,简直把他的性命也结束了,让人情不自禁的发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感叹,虽然这里不存在什么好坏,但终会让人惆怅迷离。

只是针对我个人来说,这部书的情节确实有点戏剧化,诸葛亮的神机妙算着实令人惊讶,他一宽容大气服人,也着实让人感慨万千。

七擒七放孟获,也属历史上乃自古以来的一大奇迹了。

也许某些人会说孔明是个十足的白痴,因为哪有把嘴边的食物放回的道理啊

并且是七个来回,这确实让人难以置信。

而我却说,这也是一种以理制服的方法,你为别人付出了,贡献了,别人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去回报你;相反,你只会用”刀枪“来解决问题,只会留下遗憾和仇恨。

所以说用这种充满爱的方式去欣赏或看待一个人,反而可以深入主人公的角度,更加了解他,悟出告诉人们的哲理,这也是我在读书中所悟出的一大收获吧

  万物有其利,必有其害。

一般来说,人们都喜欢那些听话的、乖巧的孩子,而却忘却了顽皮的孩子往往思维能力是最敏捷的。

所以结合“三国”来说,诸葛亮天文地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所以人们称之为“神机妙算”;可却不知,他帮助刘备创就大业,害死了多少人马,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民,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人民百姓是无辜的可是。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诸葛亮“罪孽深重”所以他也有不利之处。

反而让人痛恨的曹操,也有他的谋略,如果仔细读得话,曹操的心胸也不是那么狭小,所以从这一方面来说,曹操也有他的宽厚仁慈,所以,万物都有两面性,要在看见它的利的同时,看见它正确的一面,积极对待。

也正有了这些坏人的反衬,才能突出好人的优点。

所以说,如果花园里全都是红花,没有绿叶,哪能显出花的高贵与美丽

  全书以人与人之间的计谋与打仗的输赢引进,描写了众多豪义之士的勇敢与智慧,故事中人物,情节让人们若有所思,若有所悟,尽管它与现实社会远远不相同,可是,刻画以及要表达的中心意象仍然是相同的,名着中董卓与现代的“势利眼”不是成正比吗

董卓野心勃勃,见钱眼开的情景此刻仿佛在我眼前浮现,难道现实社会中没有这样的现象吗

官员们有的贪污腐败最终还是难逃法律这个大网的捞捕;相反,丛书中也有积极的一面:刘、关、张三人之间纯真的友谊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孔明的学识渊博,想问题的周密无缝,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五虎大将以及那些爱国将士为了和平,在战场上势死如归的这种大无畏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是啊,做人(学习)就应该这样,善于发问,勇于改善。

  读三国,品味三国演义中的风情与豪迈,在我心中豁然开朗。

我爱三国中人们身上的正义感,责任感,以及那些爱国之士(热血男儿)骨子里所拥有的坚贞不屈

愿经过无数人的辛勤劳作之后,这片土地会更美好

童年 高尔基第4~6章好词好句

第3章主要讲述小茨冈的故事,活泼健壮的学徒小茨冈为大家带来许多欢乐,却在干活的时候被两个久久活活累死了好词好句:小茨冈像 一 团 火 在 燃 烧 ; 两 臂 张 开 , 鹞 鹰 般 舞 动 着 , 脚 步快 得 让 人 分 辨 不 出 来

他 突 然 尖 叫 一 声 , 往 地 上 一 蹲 , 像 一 只 金 色 的 燕 子 在 大雨 来 临 之 前 飞 来 窜 去 , 衬 衫 抖 动 着 , 好 像 在 燃 烧 , 发 出 灿 烂的 光 辉 。

茨 冈 放 纵 地 舞 着 , 如 果 打 开 门 , 他 能 跳 到 大 街 上 去 , 跳遍 全 城

“ 横 着 来 一 趟

” 雅 可 夫 舅 舅 用 脚 在 地 板 上 踏 着 拍 子 , 喊道 。

茨 冈 高 声 怪 叫 出 一 句 俏 皮 的 顺 口 溜 :哎 嗨

舍 不 得 我 这 双 破 草 鞋 呀 ,否 则 我 早 就 远 走 高 飞 喽 ,丢 下 我 的 老 婆 舍 不 得 我 这 双 破 草 鞋 呀 ,否 则 我 早 就 远 走 高 飞 喽 ,丢 下 我 的 老 婆 丢 下 我 的 孩 子 。

人 们 不 由 自 主 地 跟 着 他 颤 着 , 好 像 脚 下 有 火 , 不 时 地 还跟 着 他 喊 上 几 声 。

感受:批判舅舅的冷酷无情,同情劳动人民之类的第4章主要讲述外祖母为作者讲述童话故事,家里遭遇火灾,舅母因惊吓难产而死好词好句:外 面 酷 寒 刺 骨 , 冷 得 发 绿 的 月 光 透 过 窗 玻 璃 上 的 冰 花 儿 ,照 在 姥 姥 那 长 着 善 良 的 大 鼻 子 的 面 孔 上 , 她 的 两 眼 像 磷 火 似地 明 亮 。

墙 角 上 挂 着 姥 姥 的 衣 服 , 那 后 面 好 像 藏 着 个 人 ; 而 窗 户上 好 像 有 很 人 的 脸 , 他 们 的 头 发 都 特 别 长 , 都 是 瞎 子 。

我 藏 到 了 枕 头 底 下 , 用 一 保 眼 窥 视 着 门 口 。

太 热 了 , 空 气 让 人 窒 息 , 我 突 然 想 起 了 茨 冈 死 时 的 情 景 ,地 板 上 的 血 迹 在 慢 慢 地 流 淌 。

我 身 上 好 像 碾 过 了 一 个 载 重 的 军 队 , 把 一 切 都 碾 碎 了感受:赞美外祖母的善良与宽容★《童年》读后感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

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

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

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

”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

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读《童年》有感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

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

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

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

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

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

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

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童年》读后感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谁能发2篇500字以上的作文给我,题目《读后感》?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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