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鸟第三章回忆读后感
这本书的是比利时作家哀·梅特林克写的。
主要讲了一个 夜里,米棣和棣棣着,一个仙女来到他们家,要求他们用一年的时间找到一种代表幸福的鸟——青鸟。
并送给他们一顶神奇的帽子召唤出了面包先生、狗先生、猫小姐、水姑娘、牛奶姑娘、糖果先生和光神。
它们和米棣、棣棣一起踏上了寻找青鸟旅程。
在回忆国,他们在死去的爷爷和奶奶那发现了青鸟,可青鸟却变成了画眉,但他们明白了珍惜时间;在夜宫,捉到的青鸟一见光就死了;在幸福家园,没有见到青鸟,但他们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在青孩子的世界,被时间老人吓得将青鸟扔到一边;在墓地,没有找到青鸟,但他们明白了永恒的真理。
分别之后,回到家中,家里的鸽子竟变成了青鸟。
他们重病的邻居小女孩见到这只 “鸽子”后,由原来不能下床变成能跑了。
最后,米棣决定将鸽子送给这个小女孩…… 晚上,出国留学网和家人一块儿吃晚饭,对爸爸妈妈说学校里好玩的事,看着他们哈哈大笑,那是一种幸福。
小时候晚上睡觉时,爸爸妈妈讲故事,听着他们甜美的声音,自己渐渐入睡,这是种幸福。
幸福,就是让别人快乐。
每个人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但是很多人都始终没找到自己的幸福。
这本书告诉我们:其实,只要我们怀着感恩的心,抱着美好的心愿,你会发现,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青鸟》主要内容
《青鸟》主要: 樵夫的儿子蒂蒂尔和女儿米蒂节前夜梦见仙女,她看来象邻居贝尔兰戈太太,两个孩子外出给她生病的孙女寻找青鸟。
兄妹俩用仙女赐予的魔钻,召来了面包、糖、火、水和猫狗等的灵魂。
在光的引导下,他们相继到记忆之乡、夜宫、森林、墓地、幸福乐园、未来王国等地寻找,然而青鸟找到后却得而复失。
最终他们在未来王国捉到了青鸟,便告别了朋友,返回家园……作品讲述了两个伐木工人的孩子,代表人类寻找青鸟的过程。
本书中,青鸟就是幸福的象征。
通过他们一路上的经历,象征性地再现了迄今为止,人类为了寻找幸福所经历过的全部苦难。
《青鸟》是“比利时的莎士比亚”莫里斯·梅特林克的最著名的代表作,是一部象征主义剧作。
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青鸟》原是直到今天仍在舞台上演出的六幕梦幻剧。
后经梅特林克同意,由其妻乔治特·莱勃伦克将该剧改写成童话故事,以便更适合小读者阅读。
中篇童话《青鸟》于1908年发表。
拓展资料:在创作《青鸟》的1908年,那时整个欧洲资本主义社会动荡不安,当时资本主义固有的社会矛盾和阴暗面已明显地暴露出来。
以左拉为代表的自然主义作家强调用实验科学的方法,从纯生物学和遗传学的观点出发,客观地描写当时欧洲资本主义社会病态现象,而后期象征主义作家对自然主义作家偏重描写物质生活的倾向极为不满,期冀用象征和暗示鞭挞充斥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和腐败现象。
于是,梅特林克的象征主义戏剧的代表作—《青鸟》,便应运而生。
《青鸟》一剧在立意构架上,以“寻找”作为基本情节线索,以旅程中的一次次超越作为主体的自由意志,以神奇幻想的童话故事作为抽象主题的寓意基础,以“寻找圣杯”的模式作为与观众共鸣的文化心理通感,比较成功地构建了寻找意象的象征意义—人类由于其渴求改变自身处境的自由意志,带着强烈的使命感,在理性的指引下,自强不息,勇于探索,方可实现自我,有所作为,这也正是现代人类精神的必由之路。
梅特林克曾认为戏剧的根本主题是人和宇宙的对抗及其悲剧性,人的悲剧主要在于对某些自然奥秘的无知。
而《青鸟》则在这种对抗关系中架设桥梁:寻找本身正是人对自然奥秘和生命真谛的探索。
因此,不论自然和宇宙何等神秘、对抗甚至可怕。
不论人如何地“在这世界上是单独对付一切”的,人总要不息奋斗、理性追求,走向未来、走向光明,这才是克服悲剧的必由之路。
所以,追寻之后,蒂蒂尔的家神奇地变得“更清新、更悦目、更欢快,象仙境一样无可比拟”,蒂蒂尔的斑鸠变成“我们要寻找的那只青鸟”,蒂蒂尔满怀深情地呼唤人们一起去寻找。
《青鸟》告诉人们,人类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只要坚持努力,终将发现生活的真谛。
作品体现了梅特林克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青鸟》里,幸福这个抽象的东西被梅特林克用实体、生动的精灵的形式表现出来:肥胖幸福、金钱幸福、健康幸福、新鲜空气幸福、孝顺幸福。
这些不同的幸福正是人们心中的不同的幸福观。
作者使这些幸福观拟人化了,通过活生生的能说话、能付出行动的精灵们指引孩子们能清楚的感觉到什么样的幸福。
什么能真正给人带来快乐,而什么样的幸福只是虚假、丑恶的表象。
在轻松的幸福世界的游历中对儿童的幸福观进行潜移默化地引导,真是独其匠心。
经历了对青鸟的找寻,两兄妹对父母心存感激,他们也更能体会到分享的幸福。
故事的结局“青鸟飞走了”,作者试图告诉读者找到幸福也不是万事大吉了,要真正把握幸福、守住幸福是很难的。
不珍惜幸福,幸稍就会离开,留给人们的是遗憾。
幸福在身边,人们不懂得珍惜;幸福走了,却后悔莫及中。
所以人们要去找寻幸福,用心去感受身边的幸福。
《推荐一本书》作文,要500字以上,急
!
《青鸟》的作者是比利时的梅特林克,从中,作者把青鸟比作是快乐和幸福的象征,一群孩子为了获得幸福而踏上了寻找青鸟的道路,可到最后孩子们发现,其实幸福就在我们中间,只不过有时自己没有察觉罢了。
文中的主人公迪迪和妹妹麦迪为了能给自己一个常年卧病在床的朋友带来幸福,在光神的指引下,和同伴面包先生,猫女士,忠诚的狗先生提鲁等,开始寻找青鸟,他们来到了怀念国,看见了去世的爷爷奶奶,和死去的弟弟妹妹,他们走过了充满希望的未来王国,看见了时间老人和明年才出生的迪迪的弟弟,也去过光怪陆离的享乐宫,但每次抓到青鸟后都让青鸟跑了,最后只好告别光神,回到了家,却惊讶的发现自己家的白鸽就是青鸟,他使卧病在床的朋友能和他们一起玩了,可就在此时,青鸟还是飞走了。
故事充满了童趣和幻想,使人读起来津津有味,读了《青鸟》后,我感到了青鸟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幸福,但只要自己快乐,充满对生活的热爱,幸福自然就会出现在你身边。
木偶奇遇记读完这本书有什么感受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木偶奇遇记》;故事讲的是,匹诺曹在老木匠杰佩托的巧手下神奇的诞生了,匹诺曹是一个调皮的小木偶,他长着长长地鼻子,小小的嘴巴,他刚学会走路就跑到大街上,老木匠杰佩托到大街上追匹诺曹的时候,被警察抓住了,害的爸爸杰佩托坐了牢,由于太调皮,匹诺曹的双脚被烧掉了,他的爸爸又给它做了一双新脚;匹诺曹的爸爸很穷,把自己的保暖外套买了,给匹诺曹买了一本书,可是匹诺曹竟然卖了课本去看木偶戏,马戏班的老板要当木头烧了他,可班主一时心软,放了他,并给了他五枚金币,当匹诺曹往家走的时候,又遇到了两个强盗,强盗把他带到傻瓜城,骗走了五枚金币,又被傻瓜城的法官判坐了四个月的牢;匹诺曹和“小灯芯”想过不用学习,专门玩的日子,在神奇的玩具王国里,由于整天玩,不用大脑思考,结果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是一位善良的仙女救了他,使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匹诺曹的奇遇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要勤劳、诚实,爱学习,让我们改掉坏毛病,做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吧。
篇二:《木偶奇遇记》读后感 我深深地佩服小木偶的父亲——老木匠,因为他无私地爱着比诺丘,一次次地原谅他,对这个孩子总是充满了信心,最后老人还不顾大风大浪,乘着一叶小舟去寻找儿子。
我还为小木偶的“妈妈”——蓝头发仙女而感动,因为她也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了小木偶的过错,帮助他度过难关。
正因为他们,才使得小木偶明白了道理,知道了自己的过错。
其实自己身边也有许多亲人像老木匠和小仙女一样正在默默地关爱自己。
但是生活中还有许多父母师长对孩子却太严厉了,不允许他们犯一点点的错误,分数成了衡量孩子好坏的唯一标准,很多好孩子到最后成了坏孩子。
我多么喜欢书中的这句话,“请相信,每一个孩子都有着一颗善良的心。
只要细心呵护,再贫瘠的心灵土壤上都能开出美丽的人性之花
” 我还很喜欢比诺丘,他用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撒一个谎往往要用更多的谎言来圆谎,而保持一颗诚实的心并诚实的面对生活才能让人问心无愧,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孩。
愿我们在家长师长的帮助下、在自己的努力下,都能成为好孩子,成为真正的男孩。
篇三:木偶奇遇记 其实,每个孩子都会说谎,但随着说谎程度的不一样,人们喜爱程度就不一样,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像匹诺曹一样,知错能改,会多好,像他一样热爱学习,世界上就会有很多有成就的人 记得小时候,和邻居家的小妹妹捉弄弟弟琦琦,就想玩的时候拌他一下或睡觉的时候在他脸上画一只乌龟,可是因为那时候还小,分不清乌龟和王八,也不会说服弟弟玩,所以,我们就决定在他睡觉时把泡泡糖黏在他头上,当时小,所以很天真,以为黏上去捉弄一下就拿下来,可是我们俩没有谁能拿下来,所以,跑到外面玩,当作不知道,弟弟把事情告诉了阿姨,因为他不知道谁黏的,所以阿姨就来问我们,我们怕大人怪罪,就撒谎说不知道,阿姨花了好大功夫才把泡泡糖取下来,弟弟也因为拽着头发疼哭了起来。
现在读了《木偶奇遇记》,不知道,当时我们有没有长长鼻子,现在,我想对弟弟说:“对不起,当时我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事情发生了才知道,真对不起,琦琦。
也许你不记得这件事,可能以为是我在梦中捉弄你,到现实里跟你道歉呢。
”篇四:读《木偶奇遇记》有感 匹诺曹是在木匠杰佩托的手里诞生的,杰佩托像爱自己的儿子一样爱着他。
但匹诺曹刚开始可不是一个好孩子,他撒谎、任性、不爱学习。
上学第一天就把老杰佩托卖掉外套才买来的课本卖了去看戏。
又上了两个坏蛋猫和狐狸的当,想不劳而获,从此开始了他的悲惨经历。
最后结交了坏朋友灯芯,一起去了玩乐国,变成了驴子。
经历种种磨难后,匹诺曹终于在仙女的教导下改正了错误,变了回来。
当他听说父亲杰佩托为了找他被鲨鱼吃到肚子了后,毅然决定去救父亲,并且细心的照顾他。
他的诚实、勇敢、善良最终使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我喜欢匹诺曹,虽然他有缺点,但是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改正了,所以他是一个好孩子。
通过匹诺曹还使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勇敢、善良,还要勤奋好学和孝敬父母。
我知道我也有很多缺点,尤其是有时管不住自己,上课爱说话,老师和妈妈为此很是头疼,我要向匹诺曹学习,通过努力改掉坏毛病。
新的一个学期马上就要开始了,我相信我会做的更好
篇五:看《木偶奇遇记》有感 《木偶奇遇记》的主人公是可爱的小木偶皮诺曹。
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这一次读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挺有趣的。
小木偶皮诺曹以前只是一根用来生火和取暖的木棍,不过他可绝对不是一根普普通通的木棍,他是一根会细声说话、有感觉、而且非常怕痒的棕黑色木棍。
后来,他被一个名叫杰佩罗的、没有儿子的老木匠制成了一个木偶。
我原先认为这个“新来”的小木偶会非常听话,谁知他却是那么的调皮捣蛋。
在他“诞生”后的第二天,他就因为抢别人的糖果而让他那可怜的老木匠父亲进了监狱。
噢,他可真是个十足的小淘气包呀
不过,皮诺曹其实还是想学好的。
只是,因为他刚来到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上,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没有见过,所以他经常被一些有趣的实物所吸引,而不知不觉地花光家里所有的积蓄。
虽然如此,皮诺曹的父亲还是很爱他。
杰佩罗先生——皮诺曹的父亲经常给他带一些梨子、香蕉之类的上等水果,而他自己却只吃果皮和果核。
后来,皮诺曹被仙女变成了一个健康、活泼的小男孩。
皮诺曹,祝你有一天,也能像我们一样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写一篇童话作文
在很久以前处的高山上有一森林。
听别人说,那里很美:一排大挺立树一个挨着一个,靠得紧紧的。
好像几个兄弟团结友爱,把高山围得紧紧的,没有留下一点儿空隙。
在大树另一边,是个平静、欢乐的动物世界。
小花儿很乐意地展开自己娇嫩的花瓣,发出令人神清气爽的幽香。
“欢乐小溪”是这儿动物居民的唯一饮水处,她无忧无虑,喝一口凉凉的溪水就会令人抛开一切烦恼。
这儿的小动物们也很勤劳,大家互相帮助,生活得非常幸福。
可是其中就有一只骄傲无理的鸟,叫“银丝鸟”。
银丝鸟是老虎的妻子。
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她的外表真是无可挑剔。
嘴角红红的,衬托着上面那小巧玲珑的黑眼珠。
头上有几根金银相间的羽毛,使人百看不厌。
全身是雪白的羽毛,好像是真的雪一样,没有一点儿杂色。
最著名的就是她尾后的几根长羽毛,完全是晶莹剔透,比水晶还要美丽,比钻石更加炫耀。
她可是老虎的“心头肉”呀
虽然美丽,却与她的内心品质不相符。
有一次,牛伯伯正挑着一担白菜一步步吃力的走着。
牛伯伯是个有名的勤劳模范,从早到晚总是在忙碌中度过。
大家都很佩服他。
正巧,小金丝活蹦乱跳也跑来。
挠挠脸,乖巧地说:“牛伯伯,我也来帮你的忙,好吗
”牛伯伯微笑着说:“乖,真是好孩子”。
银丝鸟傲慢地向老牛走来,对这种事视而不见,充满了蔑视。
可把牛伯伯气坏了。
还有一次,一只小麻雀不小心被树枝划伤了。
掉进了银丝鸟的花园。
这时,银丝鸟大摇大摆,一副威风无比的样子走来。
对正在流血的小麻雀看也不看一眼。
还斜着眼,冷冷地说了一句:“死在我的花园,算是你的荣幸
”……面对银丝鸟的所作所为。
大家都恨之入骨。
这森林的守护神木仙女生气极了,用仙女棒把银丝鸟一点,它立即黑得一塌糊涂。
从今以后,她就变成现在人见人恨的“乌鸦”了。
青鸟巜夜宫》读后感受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
著名作家巴金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 作者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人文精神统领在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性交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
没有哪位昆虫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
若不是有为如此顽强的法布尔,我们的世界也就永远读不到一部《昆虫记》了。
说我们幸运,还有更深的道理。
法布尔之所以顽强,是因为他有着某种精神。
如果他放弃了,丧失了自己那种精神,这世界同样不会出现一部《昆虫记》。
昆虫记 第一章论祖传 人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和自己的性格。
有的时候这种性格看起来好像是从我们的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然而要想再追究这些性格是来源于何处,却又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
例如,有一天看到一个牧童,他正低声地数着一颗颗小石子,计算这些小石子的总数,把这当做一种消遣,于是他长大后竟然成了十分著名的教授,最后,他也许可以成为数学家。
另外又有一个孩子,他的年龄比起别的小孩子们也大不了多少,别的孩子们只注意玩闹的事情,然而他却不和别的小孩子们在一起玩儿,而是整日幻想一种乐器的声音,于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竟听到一种神秘的合奏曲子了。
可见这个小孩是很有音乐天才的。
第三个小孩,长得又小又瘦,年龄也很小,也许他吃面包和果酱时,还会不小心涂到脸上,但他竟然有他独自的爱好——喜欢雕塑粘土,制成各种各样的小模型,这些小模型被他雕塑得各具形态。
如果这个小孩子运气好的话,他将来总有一天会成为一名著名的雕刻家的。
我知道,在背后议论别人的私事,是十分让人讨厌的一种行为,但是我想也许大家能允许我来讲一番,并借这个机会来介绍我自己和我的研究。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与自然界的事物接近的感觉。
如果你认为我的这种喜欢观察植物和昆虫的性格是从我的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那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因为,我的祖先们都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乡下佬,对其他的东西都一无所知。
他们唯一知道和关心的,就是他们自己养的牛和羊。
在我的祖父辈之中,只有一个人翻过书本儿,甚至就连他对于字母的拼法在我看来也是十分不可信的。
至于如果要说到我曾经受过什么专门的训练,那就更谈不上了,从小就没有老师教过我,更没有指导者,而且也常常没有什么书可看。
不过,我只是朝着我眼前的一个目标不停地走,这个目标就是有朝一日在昆虫的历史上,多少加上几页我对昆虫的见解。
回忆过去,在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那时我才刚刚学会认字母,然而,我对于当时我那种初次学习的勇气和决心,至今都感到非常骄傲。
我记得很清楚的一次经历是我第一次去寻找鸟巢和第一次去采集野菌的情景,当时那种高兴的心情真令我直到今天还难以忘怀。
记得有一天,我去攀登离我家很近的一座山。
在这座山顶上,有一片很早就引起我浓厚兴趣的树林,从我家的小窗子里看出去,可以看见这些树木朝天立着,在风中摇摆,在雪里弯腰,我很早就想能有机会跑到这些树林那儿去看一看了。
这一次的爬山,爬了好长的时间,而我的腿又很短,所以爬的速度十分缓慢,草坡十分陡峭,就跟屋顶一样。
忽然,在我的脚下,我发现了一只十分可爱的小鸟。
我猜想这只小鸟一定是从它藏身的大石头上飞下来的。
不到一会儿工夫,我就发现了这只小鸟的巢。
这个鸟巢是用干草和羽毛做成的,而且里面还排列着六个蛋。
这些蛋具有美丽的纯蓝色,而且十分光亮,这是我第一次找到鸟巢,是小鸟们带给我许多的快乐中的第一次。
我简直高兴极了,于是我伏在草地上,十分认真地观察它。
这时候,母鸟十分焦急的在石上飞来飞去,而且还“塔克
塔克
”地叫着,表现出一种十分不安的样子。
我当时年龄还太小,甚至还不能懂得它为什么那么痛苦,当时我心里想出了一个计划,我首先带回去一只蓝色的蛋,作为纪念品。
然后,过两星期后再来,趁着这些小鸟还不能飞的时候,将它们拿走。
我还算幸运,当我把蓝鸟蛋放在青苔上,小心翼翼地走回家时,恰巧遇见了一位牧师。
他说“呵
一个萨克锡柯拉的蛋
你是从哪里捡到这只蛋的
”我告诉他前前后后捡蛋的经历,并且说:“我打算再回去拿走其余的蛋,不过要等到当新生出的小鸟们刚长出羽毛的时候。
” “哎,不许你那样做
”牧师叫了起来;“你不可以那么残忍,去抢那可怜母鸟的孩子。
现在你要做一个好孩子,答应我从此以后再也不要碰那个鸟巢。
”从这一番谈话当中,我懂得了两件事。
第一件,偷鸟蛋是件残忍的事。
第二件,鸟兽同人类一样,它们各自都有各自的名字的。
于是我自己问自己道:“在树林里的,在草原上的,我的许多朋友,它们是叫什么名字呢
萨克锡柯拉的意思是什么呢
”几年以后,我才晓得萨克锡柯拉的意思是岩石中的居住者,那种下蓝色蛋的鸟是一种被称为石鸟的鸟儿。
有一条小河沿着我们的村子旁边悄悄地流过,在河的对岸,有一座树林,全是光滑笔直的树木,就像高高耸立的柱子一般,而且地上铺满了青苔。
在这座树林里,我第一次采集到了野菌。
这野菌的形状,猛一眼看上去,就好像是母鸡生在青苔上的蛋一样。
还有许多别的种类的野菌形状不一,颜色也各不相同。
有的形状长得像小铃儿,有的形状长得像灯泡,有的形状像茶杯,还有些是破的,它们会流出像牛奶一样的泪,有些当我踩到它们的时候,变成蓝蓝的颜色了。
其中,有一种最稀奇的,长得像梨一样,它们顶上有一个圆孔,大概是一种烟筒吧。
我用指头在下面一戳,会有一簇烟从烟筒里面喷出来,我把它们装满了好大一袋子,等到心情好的时候,我就把它们弄得冒烟,直到后来它们缩成一种像火绒一样的东西为止。
在这以后,我又好几次回到这片有趣的树林。
我在乌鸦队里,研究真菌学的初步功课,通过这种采集所得到的一切,是呆在房子里不可能获得的。
在这种一边观察自然与一边做试验的方法相结合的情况之下,我的所有功课,除两门课,差不多都学过了。
我从别人那里,只学过两种科学性质的功课,而且在我的一生中,也只有这两种:一种是解剖学,一种是化学。
第一种是我得力于造诣很深的自然科学家摩根·斯东,他教我如何在盛水的盆中看蜗牛的内部结构。
这门功课的时间很短,但是能学到很多东西。
我初次学习化学时,运气就比较差了。
在一次实验中,玻璃瓶爆炸,使多数同学受了伤,有一个人眼睛险些儿瞎了,老师的衣服也被烧成了碎片,教室的墙上沾污了许多斑点。
后来,我重新回到这间教室时,已经不是学生而是教师了,墙上的斑点却还留在那里。
这一次,我至少学到了一件事,就是以后我每做一种试验,总是让我的学生们离开远一点。
我有一个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在野外建立一个试验室。
当时我还处于在为每天的面包问题而发愁的生活状况下,这真是一件不容易办到的事情
我几乎四十年来都有这种梦想,想拥有一块小小的土地,把土地的四面围起来,让它成为我私人所有的土地;寂寞、荒凉、太阳曝晒、长满荆草,这些都是为黄蜂和蜜蜂所喜好的环境条件。
在这里,没有烦扰,我可以与我的朋友们,如猎蜂手,用一种难解的语言相互问答,这当中就包含了不少观察与试验呢。
在这里,也没有长的旅行和远足,以至于白白浪费了时间与精力,这样我就可以时时留心我的昆虫们了
最后,我实现了我的愿望。
在一个小村落的幽静之处,我得到了一小块土地。
这是一块哈麻司,这个名字是给我们洽布罗温司的一块不能耕种,而且有许多石子的地方起的。
那里除了一些百里香,很少有植物能够生长起来。
如果花费功夫耕耘,是可以长出东西的,可是实在又不值得。
不过到了春天会有些羊群从那里走过,如果碰巧当时下点雨,也是可以生长一些小草的。
然而,我自己专有的哈麻司,却有一些掺着石子的红土,并且曾经被人粗粗地耕种过了。
有人告诉我说,在这块地上生长过葡萄树,于是我心里真有几分懊恼,因为原来的植物已经被人用二脚叉弄掉了,现在已经没有百里香了。
百里香对于我也许有用,因为可以用来做黄蜂和蜜蜂的猎场,所以我不得已又把它们重新种植起来。
这里长满了偃卧草、刺桐花、以及西班牙的牡莉植物——那是长满了橙黄色的花,并且有硬爪般的花序的植物。
在这些上面,盖着一层伊利里亚的棉蓟,它那耸然直立的树枝干,有时长到六尺高,而且末梢还长着大大的粉红球,还带有小刺,真是武装齐备,使得采集植物的人不知应从哪里下手摘取才好。
在它们当中,有穗形的矢车菊,长了好长一排钩子,悬钩子的嫩芽爬到了地上。
假使你不穿上高筒皮鞋,就来到有这么多刺的树林里,你就要因为你的粗心而受到惩罚了。
这就是我四十年来拼命奋斗得来的属于我的乐园啊
在我的这个稀奇而又冷清的王国里,是无数蜜蜂和黄蜂的快乐的猎场,我从来没有在单独的一块地方,看见过这么多的昆虫。
各种生意都以这块地为中心,来了猎取各种野味的猎人、泥土匠、纺织工人、切叶者、纸板制造者,同时也有石膏工人在拌和泥灰,木匠在钻木头,矿工在掘地下隧道,以及牛的大肠膜(用来隔开金箔)工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快看啊
这里有一种会缝纫的蜜蜂。
它剥下开有黄花底的刺桐的网状线,采集了一团填充的东西,很骄傲地用它的腮(即颚)带走了。
它准备到地下,用采来的这团东西储藏蜜和卵。
那里是一群切叶蜂,在它们的身躯下面,带着黑色的,白色的,或者血红色的,切割用的毛刷,它们打算到邻近的小树林中,把树叶子割成圆形的小片用来包裹它们的收获品。
这里又是一群穿着黑丝绒衣的泥水匠蜂,它们是做水泥与沙石工作的。
在我的哈麻司里我们很容易在石头上发现它们工作用的工具。
另外,这有一种野蜂,它把窝巢藏在空蜗牛壳的盘梯里。
还有一种,把它的蛴螬安置在干燥的悬钩子的秆子的木髓里。
第三种,利用干芦苇的沟道做它的家。
至于第四种,住在泥水匠蜂的空隧道中,而且连租金都用不着付。
还有的蜜蜂生着角,有些蜜蜂后腿头上长着刷子,这些都是用来收割的。
我的哈麻司的墙壁建筑好了,到处可以看到成堆成堆的石子和细沙,这些全是建筑工人们堆弃下来的,并且不久就被各种住户给霸占了。
泥水匠蜂选了个石头的缝隙,用来做它们睡眠的地方。
若是有凶悍的蜥蜴,一不小心压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去攻击人和狗。
它们挑选了一个洞穴,伏在那里等待路过的蜣螂。
黑耳毛的鸫鸟,穿着白黑相间的衣裳,看上去好像是黑衣僧,坐在石头顶上唱简单的歌曲。
那些藏有天蓝色的小蛋的鸟巢,会在石堆的什么地方才能找到呢
当石头被人搬动的时候,在石头里面生活的那些小黑衣僧自然也一块儿被移动了。
我对这些小黑衣僧感到十分惋惜,因为它们是很可爱的小邻居。
至于那个蜥蜴,我可不觉得它可爱,所以对于它的离开,我心里没有丝毫的惋惜之情。
在沙土堆里,还隐藏了掘地蜂和猎蜂的群落,令我感到遗憾的是,这些可怜的掘地蜂和猎蜂们后来无情地被建筑工人给无辜地驱逐走了。
但是仍然还有一些猎户们留着,它们成天忙忙碌碌,寻找小毛虫。
还有一种长得很大的黄蜂,竟然胆大包天地敢去捕捉毒蜘蛛,在哈麻司的泥土里,有许多这种相当利害的蜘蛛居住着。
而且你可以看到,还有强悍勇猛的蚂蚁,它们派遣出一个兵营的力量,排着长长的队伍,向战场出发,去猎取它们强大的俘虏。
此外,在屋子附近的树林里面,住满了各种鸟雀。
它们之中有的是唱歌鸟,有的是绿莺,有的是麻雀,还有猫头鹰。
在这片树林里有一个小池塘,池中住满了青蛙,五月份到来的时候,它们就组成振耳欲聋的乐队。
在居民之中,最最勇敢的要数黄蜂了,它竟不经允许地霸占了我的屋子。
在我的屋子门口,还居住着白腰蜂。
每次当我要走进屋子里的时候,我必须十分小心,不然就会踩到它们,破坏了它们开矿的工作。
在关闭的窗户里,泥水匠蜂在软沙石的墙上建筑土巢。
我在窗户的木框上一不小心留下的小孔,被它们利用来做门户。
在百叶窗的边线上,少数几只迷了路的泥水匠蜂建筑起了蜂巢。
午饭时候一到,这些黄蜂就翩然来访,它们的目的,当然是想看看我的葡萄成熟了没有。
这些昆虫全都是我的伙伴,我的亲爱的小动物们,我从前和现在所熟识的朋友们,它们全都住在这里,它们每天打猎,建筑窝巢,以及养活它们的家族。
而且,假如我打算移动一下住处,大山离我很近,到处都是野草莓树、岩蔷薇和石楠植物,黄蜂与蜜蜂都是喜欢聚集在那里的。
我有很多理由,使我为了乡村而逃避都市,来到西内南,做些除杂草和灌溉莴苣的事情。
鲁宾逊漂流记1至3章读后感
第1至3章读后感读完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2)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
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
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直到现在,我还想着的惊心动魄。
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
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
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
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
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
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
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
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
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
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
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
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
学习,同样如此。
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
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3)读有感寒假中我读了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苦苦奋斗——读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读后感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在一次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 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 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 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 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现在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我们要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要勇于付出,在战胜困难的同时不断取得好成绩.要知道付出铸就收获. 他搭窑造罐,失败后总结教训,终于成功;磨粮食没有石磨,他就用木头代替;没有筛子,就用围巾.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鲁滨逊在荒岛过着贫困的生活,正是艰苦的环境促使他立志成长,为改变处境而奋发;也正是这种奋发才使鲁滨逊克服难以数计的困难,从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实,艰苦的环境,也会促成人成才.是的,安逸的生活炼不出精干的水手,平静的湖面造不出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一个人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才.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淤埋弱者的深渊. 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4)如 果 我 是 他--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
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
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
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
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
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
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
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
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
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的主要内容是:1632年,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出生了一个小男孩,他从小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探险。
尽管他航海的梦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但鲁宾逊还是在他19岁那一年离开了家,开始了他航海生涯。
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
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
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
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
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
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
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慢慢的长出了麦子。
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
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
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
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除了故事精彩离奇外,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
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
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
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
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
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做面包。
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
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
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
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男子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时,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我是鲁宾逊……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
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
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
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
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事情,一旦去做,是绝对会成功的。
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
”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188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
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
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
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
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
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
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
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
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