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文五年级下册s版第六课猫(读后感100字左右)
猫读后感《猫》是作家老舍先生的散文名作者观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
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
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
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老舍先生在对待生命的态度上,也体现了猫的特性。
课本里的《猫》是一篇精读的课文。
这篇课文有两个非常突出的特点。
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
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爱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
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
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
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作者以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把猫的古怪性格和满月小猫淘气的特点鲜活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猫的喜爱之情。
首先,作者是用用平实的语言、亲切交谈的口吻向读者述说他眼中的猫,“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既老实又贪玩,既温柔又倔强,既贪玩又尽职,“什么都怕”,但又那么“勇猛”。
这三个方面的表现,看起来相互矛盾,但都是事实,所以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
品读课文,我们仿佛置身于作者家中,听他津津有味地向“你”介绍猫的脾气禀性,品评种种惹人喜爱的举止情态,而那“古怪”、“淘气”的猫似乎如在眼前,时嗔时喜,活灵活现,于是不知不觉中让“你”受到了作者情绪的感染,为之动心,与之共鸣。
猫的一举一动在作者笔下都具有人格化的意味,读后倍感风趣幽默。
如文中写它“成天睡大觉”,说它“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
“过问”一词精当微妙,仿佛猫成了家庭的重要一员,它本就应该参与家庭事物、家政大计的,而此时却置责任于不顾,只管自个儿图舒适求安逸去了。
细细想来,真叫人耳目一新、忍俊不禁。
老舍先生在对待生命的态度上,也体现了猫的特性。
猫,不会因为饥饿、寒冷、或是伤害而放弃自己的生命。
都说猫有九条命,当一只老猫走到生命的尽头,他不会在主人的眼前死去,他会找一个地方,静静地等待生命的终结。
因此人和猫的灵魂,都是高贵的、有尊严的。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
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
课文先讲大花猫的古怪性格。
这一部分第一句话先概括地说它的性格特点是古怪,并在“古怪”前面加上“实在”一词。
“实在有些古怪”就是的确有些古怪。
作者接着从三方面具体讲大花猫的古怪性格。
第一方面讲大花猫既老实,又贪玩;虽贪玩,却尽职。
作者先讲猫“老实”。
具体表现:“成天睡大觉”是说它爱静不爱动,好像很懒惰;“什么事也不过问”,是说它安闲自在,很温顺,很驯良,不惹人讨厌.再说它“贪玩”:“出走一天一夜”是说长时间呆在外面,连家也给忘了;“怎么呼唤”,用尽办法到处叫。
“任你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说明它在外面玩起来什么也不顾了。
最后讲猫很“尽职”。
“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是说它还没看见老鼠,只听见声音;“一点响动”,声音不大。
“屏息凝视”,暂时抑制呼吸,聚精会神地看。
“一连就是几个钟头”,是说等候的时间很长。
“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说明猫抓老鼠时的耐心和决心。
“老实”和“贪玩”,“贪玩”和“尽职”都是相互矛盾的。
这些相互矛盾的性格特征都表现在猫的身上,所以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
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
“温柔可亲”是温和柔顺,令人喜爱的意思。
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
这说明猫和作者的关系非常亲近,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
由此可见,作者喜爱猫的程度很深。
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
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能分辨出猫的各种各样的声音,也表现了作者对猫喜爱的心情。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其一,老舍在选材上与其他作家有所不同,他主要是抓住猫的性格通过一个个事例,写出了猫的性格古怪,和小猫的淘气。
将一幅幅鲜活的生活画面呈现于我们眼前。
其二,老舍先生对猫的喜爱、对生活的热爱,自始至终融于文章的字里行间,渗透于每一个字眼。
而且,我似乎从中读出了人爱猫、猫亲人、人更爱猫的情感发展脉络,它如涓涓细流,丰润着我的心灵,带我走入了这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境界。
其三,老舍先生不用华丽的词藻雕饰文字,语言平实,就像面对面的与我们话家常,全凭思想和情感牵着笔头,化技巧于无形,自然地从心底流淌出来。
其四,《猫》一课有着总分式的构段方式。
从文中的两个中心句,我们就知道了课文的主要内容和叙述顺序,可见本课结构严谨且有特色。
文章处处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和对生命的态度。
《推荐一本书》作文,要500字以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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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淘气包马小跳的感想 在我看许多书的里面,我不知不觉地迷上了马上跳这本书。
我喜欢书中的奥数天才路曼曼,四大金刚马小跳、毛超、唐飞、张达,还有美丽漂亮的夏林果……每当我做完作业,就和爸爸妈妈一起读这本书。
我们读到有趣的地方都会开怀大笑。
我觉得书中的人物就在我们小朋友的中间。
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了困难一想到马小跳,我就会开心起来。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怎样善待别人、宽容别人、理解别人。
杨红缨阿姨你真棒,你让我在学习当中又多了一份快乐和自信。
我真想和马小跳做好朋友,像他那样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淘气包埃米尔》书中的好词佳句。
淘气包埃米尔好句1. 卡特胡尔特是一座漂亮的小庄园,房子是红色的,坐落在一个山坡上,掩映在苹果树和丁香花之间。
周围有农田、林间草地、牧场、一个湖和很大很大的一片森林。
阳光灿烂,丁香和苹果树上的花竞相开放,鸟儿在空中唧唧咋咋,坐落一个山坡上的卡特胡尔特庄园迷梦般的美。
2. 他不吵闹的时候,也显得很乖。
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
这一切都给人某种听话的印象。
但这只是人们的想象。
3. 他从餐桌旁边蹦起来,头上卡着汤罐子,就想戴了一顶钢盔。
汤罐子往下耷拉着,把他的眼睛和耳朵都盖住了。
埃米尔一边使劲往上推,一边喊叫。
4.埃米尔走出门来爬上车。
他穿着那套带条纹的礼拜日服,黑色扣带皮鞋,看上去挺合适的。
他的头上戴着汤罐子,样子虽不大常见。
但是因为罐子上面有花,也挺漂亮的,戴在头上就像戴着一项新流行起来的夏天帽子似的。
5.我说过,在闹钟响前谁也弄不醒李娜。
可有一天清晨,一个东西还是把她弄醒了。
就是七月二十七日埃米尔发烧的那一天。
你能想出这么可怕的事吗?大约四点钟,一只大老鼠竟从李娜的脸上直蹿过去!她惊叫一声,翻身爬起来,并抓住一根大劈柴。
但是这时那只老鼠已经从连接柴草房的那面墙上的一个洞里逃走了。
6. “可以从这个烟囱里试试。
”说着他就爬过炉栏圈,跳进炉瞠。
去年冬天生火时剩下的灰烬,立刻四下飞扬。
积灰淹没了他那双赤脚,并灌满了他的脚趾缝。
埃米尔顺着烟囱往上望,看到了一副好看的景象,头顶上一轮桔红色的七月圆月在望着他。
7. 埃米尔站了起来,身上的衬衣一团漆黑。
他象一个战士那样勇敢地站在屋顶上,朝天举起他那黑黑的拳头。
他的喊声传遍了整个勒奈贝尔哑。
8. 月亮照在湖面上,就象在那沉沉的大地上开辟了一条宽阔明亮的大道。
两岸的树林中仍然笼罩着一片灰暗,因为这时已经夜深了。
9. 说着他拿起面包铲子朝布尔顿的屁股一下子抡过去。
不过他真不应该这么做,因为布尔顿转过身来一把抓住了埃米尔,他气得眼睛都斜了。
埃米尔被他用一双巨手抓住,以为自己的末日到了。
10. 当这股凉水猛地喷向人群的时候,人们都象打了个嗝儿似的一怔。
信不信由你。
埃米尔只喷了几分钟,战斗就停了下来。
从人堆中露出一个又一个神色张惶、鼻青脸肿的面孔,人们一个个慢慢地爬了起来。
你应该记住,要是你碰上打群架,要想让他们停下来……那用凉水要比铲子好得多,别忘了!11. 这些斯毛兰省的孩子们,真象些可爱的使者,手里提着咖啡篮子,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穿过草地牧场。
最后走到一块块到处是石头堆的瘠薄山地。
这些地块小得可怜,叫人真想难过得哭一场。
12. 原来它受到惊吓一下钻到艾米尔爸爸的裤子里去了。
埃米尔爸爸气得简直象发了疯。
他两腿四下乱踢,想快把那青蛙从裤腿里甩出来。
遗憾的是那壶咖啡又碍了他的事。
又被他踢中并翻倒在地。
要不是埃米尔又机灵地把它扶起来,他们这次休息就别想喝什么咖啡了,那就更糟了。
13. 埃米尔对着挂满冰霜的玻璃窗连着哈了几口热气,玻璃上的冰花立刻化开个小洞。
他从洞中向外望去,看到了猪圈那边马灯在闪亮,几个人影在晃动。
14. 吃晚饭时,阿尔佛莱德抱怨说他的大拇指疼。
埃米尔妈妈解开纱布想看看伤势怎么样了,为什么还没长好。
她看到的可不是什么漂亮的景象。
真吓人!伤口又红又肿,还化了脓。
一条条红线从拇指延伸出去,都快爬过手腕了。
15. 埃米尔看见窗外雪花在飘落,他真恨透了这雪。
他仇恨的怒火是这样炽烈。
真能使整个斯毛兰省,整个勒奈贝尔亚的全部积雪都融化。
但是外面的大雪还是不停地下。
“看来这大雪一定要把整个世界都活埋掉了。
”埃米尔想。
好词: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心满意足,身体强壮,一张满意的笑脸,匆匆忙忙狼吞虎咽,急急忙忙,愚昧无知,唧唧喳喳,目光无人小声嘟囔,自始至终,密密麻麻,头晕目眩,木板嘎巴嘎巴地响,三思而后向,满脸笑容,卷曲的头发飘来飘去,气喘吁吁,大发雷霆,毛骨悚然,精神振奋,自言自语。
淘气包马小跳 同桌冤家 读后感
“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书”,这是中国的一句古训。
是啊,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离开了书,人们的生活将是一片空白。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书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的确是一本好书,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才真正明白了“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含义。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女性之一,在她生命的88个春秋里,只拥有19个月的光明与声音,但她的精神却给世界人民带来了无穷的光明与希望。
她接受了命运对她的挑战,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难,用爱心去拥抱世界,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
这本书写了海伦对光明的热切的渴望、写了她对人生的感慨,让读过这本书的人和她一起分享人生中的酸甜苦辣。
字里行间,无不洋溢海伦对人生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诫世人应该珍惜拥有的一切。
海伦非常想要看她生活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她在书中写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看他们的温厚与善良……第二天,我要去看黎明,看曙光……第三天,要看我生活的世界,那是多么美好
”三天的时间,这对海伦来说多么珍贵啊
然而,这只不过是她的一个愿望而已。
三天光明,对有些人来说微不足道,像我们学生中就有一些这样的人,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优越的学习条件,但是,他们却不知道珍惜拥有的一切,白学习当做一大苦差,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不前,给自己找这样那样的借口。
我非常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从这本书中找到了自信、坚强与乐观,现在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它真的是一本很好的书,相信大家看过以后,一定会终生受益。
关于书的作文400字简单四年级
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
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
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著,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
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
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
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
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
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2 书是知识的海洋,而我是一叶小舟,自由的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
”我们天天和书打交道,书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是在我小时候。
我从爸爸的书柜上找了一本《红楼梦》。
那书很厚很厚,封面上那两个美丽的主角便吸引了我。
那书不仅厚,而且还很重,我使出吃奶的劲才把她翻开。
但是,那书里的字我一个也不懂,看来是白费力气了。
上次表姐看了以后,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掉下来,我很不甘心,表姐能看懂,我为什么看不懂
我问了爸爸和其他人,都是同一个回答:“你还小,不太识字。
”我苦苦哀求爸爸,爸爸才愿意买本“彩图注音版《红楼梦》”……时光流逝,现在都已把《红楼梦》看了好几遍了。
回想起来,还有点可笑。
记得还有一次,也是在很小时,母亲便教我念诗歌。
让我通过诗人的眼睛看世间万象,通过诗人的耳朵听人间万籁。
“上学多好啊,有书读,可以知道好多东西。
”从那时起,“我要读书”的种子便深深埋在我幼小的心里。
现在,一间卧室,一张书桌,一本好书,对我而言,读书,就像吃东西一样,甜甜的,味道好极了。
所以,读书的滋味在我心中永远是甜的。
而不仅仅是我,在我们学校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因为在星期二、四早上,我们都有一个“快乐阅读二十分”的读书时间。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与话说得太好了。
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置身于书中,不禁为唐朝昌盛叫好,为清朝腐败而伤心……读书,让我领略今日中国的风采,科技发达,国力强盛……作业遇到困难时,《新华字典》总会教我知识感到不开心时,《老夫子》总会惹我发笑。
也许,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
冰心曾说过:“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释放自我,陶我情操,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吧。
3 书是生命的二种意义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
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
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
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
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
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
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
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
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
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
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
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
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
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
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
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
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
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
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
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
但是提醒一点:那全都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
4 我与书的故事 我爱书,但更爱读书。
也许你们在想,读书有什么意思,干巴巴的,还不如看电视、玩电脑呢
但是,书能写出情感,电视却不能。
正是因为书好看,有人物、感情,我才会经常“抱”着它们,一看就忘了时间。
有一次我回家后,急急忙忙开始写作业,因为那晚我还有英语课。
写着写着,眼睛就“跑”了,死死地盯住昨天没看完的那本书。
结果手也失控了,不由自主地把书拿下来,“不听话”地翻看起来。
看着看着,便被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吸引,“走火入魔”了,连放在手边的表也顾不得看一眼。
直到妈妈回来把我叫“醒”,我才看了一眼表:妈呀
差20分钟上课,我包还没收拾哪
我一急就以超人的速度收拾,可还是晚了几分钟。
怎么样,厉害吧
看书可以忘了时间。
是啊,谁能抵挡住那种诱惑呢
引人入胜的标题,丰富多彩的内容,华丽优美的词语……这真像一个饿着肚子的人见到美味大餐一样,那种对读书如饥似渴的感觉,它可以把我们带进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让一贫如洗的人得到一笔精神的财富
读书的益处是无穷的,你还在握着手中的游戏机吗
你还在看那些幼稚的动画片吗
你还在某个地方无所事事吗
拿起一本书,它可以令盲人见到光明,它可以使一个愚者变得聪慧,它可以使你敞开心扉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5 我与书为伴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灵动的生命,书是无尽的清泉。
在书中漫步,我感到的是智慧,是感动,是幸福¬……书籍,是一扇大门,带领我们去品味它的美好。
就如高尔基所说的:每一本书都是一个黑字,印在白纸上的灵魂,只要我的眼睛,我的理智连接了它,它就活了起来。
其实,我也很喜欢看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上街买菜,临走前不断地嘱咐我:“xx,你看好这炉子
”我心不在焉地回答道:“好的好的
你放心去好了
”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中。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到妈妈开门的声音,才猛然想起妈妈出门前交给我的任务,吓得我不知所措,手上的书也不知不觉地掉落了。
炉子上的一壶水已经变成了半壶水,煤炉也快灭了。
妈妈冲了进来,火冒三丈地看着我:“为什么不看好
”接着便不由分说地骂了我一顿。
虽然挨骂了,可是我并不觉得后悔。
我觉得: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得知识渊博;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地给予你帮助。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
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
我爱看书
6 我最喜欢看书,尤其是故事书.但有时得入迷,常常会忘记一些重要的事.记得有一次晚上,妈妈去上班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闲得无聊,于是就看起了故事书.‘轰’不时也传来了几阵耀眼的闪电.妈妈立既打电话来叫我把家里所有通电的电源都拔了.我应为看书太入迷了,很快就把妈妈的叮嘱的话忘得一干二净.‘轰’我吓了一跳,才想起妈妈说的话,可现在已经来不急了.我喜欢书里的知识,喜欢书里的图片,更喜欢书里的文字
名师点评:小作者一开始就紧扣主题,表明自己对书的喜爱。
接着采用倒叙的手法记述了自己和故事书的一个实例,从中体现了小作者对书的热爱,最后再次表达了自己对书的喜爱。
作文首尾呼应,表达的中心明确。
但是文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是要注意下哦:“但有时得入迷”改成“但有时看得入迷”,“记得有一次晚上”改成“记得有一天晚上”,“不时也传来了几阵耀眼的闪电”改成“不时也传来了几束耀眼的闪电”,“我应为看书太入迷了”改成“我因为看书太入迷了”,“很快就把妈妈的叮嘱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改成“很快就把妈妈叮嘱的话忘得一干二净”。
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在我的生命中,书占有了坚不可摧的地位。
我买书、读书、借书、藏书的经历不计其数。
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次借书的经历。
那时,我们班流行看“辫子姐姐”的书,我看着同学们都看过“辫子姐姐”的书,心里羡慕得不得了。
介妈妈又不给我买,心里更是痒痒的。
我多次出口让妈妈买“辫子姐姐”的书给我看,可是得来的只是一张小小的借书证和妈妈说“图书馆这么近,自己去借书不就得了”灰心丧气的我听到妈妈的话豁然开朗,决定下个星期六去借书。
好不容易熬到了星期六。
一大早我就拿起借书证去图书馆借书。
来到图书馆,我直奔上二楼,来到儿童借阅室。
一进入儿童借阅室,好几个大大的书柜摆在我面前。
我三步并作二步走向书柜。
书柜里的书有很多,什么《聊斋志异》、《四十八个星座》、《雾笛》……就是不见“辫子姐姐”的书。
我想:这么大一个图书馆,怎么就是没有“辫子姐姐”的书呢?我揉了揉眼睛,继续地书的海洋里寻找“辫子姐姐”的书。
我来到一个书柜前,书柜上写着“儿童文学”四十大字。
我绕着书柜走了一圈。
咦
《我的雀斑会跳舞》
这不正是“辫子姐姐”的书吗
我兴奋极了,连忙跟图书管理员借了这本书回家看。
我是一个小书虫,因为书带给我的知识无穷的,书是我们最好的营养品
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金羊毛的故事
宋的故事,里面也有赫拉克勒斯。
看看百的词条:伊阿宋 希腊神话中夺取金羊主要英雄。
伊阿宋是埃宋的儿子,克瑞透斯的孙子。
克瑞透斯在帖撒利的海湾建立城池和爱俄尔卡斯王国,并把王国传给儿子埃宋。
后来,埃宋的弟弟珀利阿斯篡夺了王位。
埃宋死后,他的儿子伊阿宋逃到半人半马的肯陶洛斯族人喀戎那儿。
喀戎训练伊阿宋做一个英雄。
为要回王位,他答应帮珀利阿斯取得金羊毛。
在女巫美狄亚帮助下取得金羊毛,后他与美狄亚结婚,但后又喜新厌旧抛弃了妻子。
后来他与孩子遭到美狄亚的诅咒,全部丧命。
也有传说他在遭到诅咒后,死于取得金羊毛的那艘大船下面。
伊阿宋 : yī ā sònɡ 希腊神话中的忒萨利亚王子。
叔父珀利阿斯篡夺王位后,令伊阿宋去科尔喀斯觅取金羊毛。
伊阿宋得赫拉之助,与赫拉克勒斯、珀尔修斯等英雄,乘坐阿耳戈快艇,历经艰险取得金羊毛。
“金羊毛”的故事来自于古希腊神话和传说。
佛里克索斯被一只神赐的金毛羊所救。
为了谢神,他将羊献祭给万神之王宙斯,金羊毛则给了埃厄特斯国王,后者又将金羊毛转献给战神阿瑞斯。
阿瑞斯把它钉在阿瑞斯圣林中一棵橡树上,让毒龙看守。
全世界都认为这金羊毛是无价之宝,许多英雄和王子都梦寐以求得到它。
忒萨利亚王子伊阿宋为了向篡夺王位的叔叔讨回权杖和王位,上了叔叔的当,带着希腊众英雄作着大船阿耳戈号前往科尔喀斯去取金羊毛。
由伊阿宋担任船上的指挥,提费斯掌舵,眼力敏锐的林扣斯为领港员,著名的英雄赫拉克勒斯掌管前舱,阿喀琉斯的父亲珀琉斯和埃阿斯的父亲忒拉蒙负责后舱。
其余的水手还有宙斯的儿子卡斯托耳和波吕丢刻斯,皮罗斯国王涅斯托耳的父亲涅琉斯,忠贞的妻子阿尔刻提斯的丈夫阿德墨托斯,杀死卡吕冬野猪的墨勒阿革洛斯,天才的歌手俄耳甫斯,帕特洛克罗斯的父亲墨诺提俄斯,后来当了雅典国王的忒修斯和他的朋友庇里托俄斯,赫拉克勒斯的年轻朋友许拉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奥宇弗莫斯和小埃阿斯的父亲俄琉斯。
在雅典娜的帮助下,阿耳戈英雄们历尽万苦到达目的地,却没有办法从火龙身边拿到金羊毛,痴心公主美狄亚被爱神的箭射中,为了爱情背叛了父亲埃厄忒斯,帮助伊阿宋拿到了金羊毛,害死了前来追赶的亲弟弟,跟着伊阿宋离开故乡去遥远的国度开始生活。
然而付出那么大惨痛代价拿到的金羊毛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幸福。
十年后伊阿宋不再爱自己的妻子美狄亚,要解除婚约甚至抛弃自己的爱子要和别国美丽的公主结婚,复仇女神美狄亚曾经为爱情犯下那么深的罪恶,却不能够得到幸福,痛苦万分的她为了报复用毒药设计毒死了别国公主,为了给丈夫最终更致命的打击,狠心杀死自己三个亲生儿子,从此离开了充满复仇罪恶的人间,可怜伊阿宋绝望中自刎。
我喜欢的一本书《淘气泡马小跳》作文
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时作者写的是,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好像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
这本书说的是:马小跳是个非常调皮的学生,在课堂上经常闯祸,所以被既是同座又是班长的记在本子上,自然而然的也被班主任秦老师“请”到办公室去,所以马小跳就成了办公室的“常客”。
可是马小跳也是个天真善良的孩子,他乐于助人,经常帮助朋友。
同时他也有个富有“童心”的爸爸,即使马小跳犯下在课堂上的“滔天大罪”,也不会很生气。
虽然马小跳很淘气,可是他富有天真、善良和有个“童心”的爸爸是我所羡慕的。
现在的孩子第一重要“任务”不是先尽情地玩,而是学习。
大人们都说童年是最快乐的,而我们的童年却是在考试中度过的,可以说在中国很少会有“第二个马小跳”了。
同时孩子们的天性也被抢走了,童年是应该让孩子的天性抒发出来,而不是强迫他们记这个记那个。
大人们也爱比,爱那孩子们的成绩比,哪个孩子的成绩高就会有自豪感。
我在马小跳的身上感到了儿童该有的童年,而且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乐于助人的精神,其实帮助别人也就是帮助自己。
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
我喜欢的是阿姨写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
这本书上主要写了马小跳的爸爸,宝贝儿妈妈丁蕊,还有马小跳的好朋友唐飞、毛超、,发生的许多有趣故事......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故事讲述了马小跳为了挣钱将碗橱里干净的碗又洗了一遍,结果还打了一个盘子,一分钱也没挣到。
接着马小跳又将他爸爸妈妈参加宴会的干净袜子和养毛衫也放进洗衣机里洗了起来,他的爸爸妈妈告知道很生气。
从这个故事里我无论做什么事认认真真的考虑,不能象马小跳那样等等毛手毛脚。
还有一篇文章也很有意思,马小跳为了孝敬父母给他,结果脚没洗成却将他妈妈脚烫肿了,马小跳为了补过给他妈妈做了个十二层的三明治,他妈妈很高兴,天天带人到家里看马小跳为她做的三明治。
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我们孝敬父母,对父母来说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这就是一不小心就会犯错的马小跳,这本书真有趣。
3、暑假里,在上的姐姐的影响下,我看了一套书——。
认识了一位新朋友——马小跳,从此我就喜欢上了他的调皮、古怪、机灵与热心肠。
马小跳是我们的同龄人,他有许多伙伴,夏林果、安琪儿、杜真子、韩力哥哥、毛超、丁蕊……其中,他自己是学校里最会调皮捣蛋的,但是,有两个人时时刻颏都可以制住他,一个是夏林果,还有一个是林老师;夏林果很漂亮了,她5岁开始学芭蕾舞,现在已经11岁了,她不但芭蕾舞学得好,而且她的学习成绩也非常好,她可是学校的大队委哦
杜真子可真厉害了,她会很多成语,在成语接龙的时候,连成语大王丁文涛也不是她的对手,所以你可不要小瞧她哦
我叫你不要小瞧她,还有一个原因,你可能不知道吧,杜真子有一只会笑的猫,这只会笑的猫会时而对你冷笑,时而对你简单地笑,这猫对毛萧条冷笑的时候,马小跳都有点发飕了。
忘记告诉你们了,你们也不要去招惹杜真子哦,如果你们欺负杜真子的话,那只猫会对你冷笑
啊
忘记为你们介绍另外一位朋友了,那就是刚才提起的林老师,林老师是马小跳最喜欢的女老师,因为喜欢林老师,所以喜欢山美术课,马小跳很少收到其他老师的表扬,但经常受到林老师的表扬,林老师和其他老师有不同之处,每次马小跳一犯错,其他老师是乱批评一通,但是林老师却不会,林老师会离马小跳很近,听马小跳讲事情的开始,经过,结果,然后再教育他,分析这件事谁不对,为什么不对。
我常常幻想着自己也是马小跳的同学,与他们一起玩耍、嬉戏,也常常觉得我们的班级也在每天上演着故事里的一幕幕,而我们每个人都是最出色的演员,我想这大概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
望采纳↖(^ω^)↗
淘气包马小跳作文梗概作文300字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书,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欢笑。
这本书就是杨红樱阿姨所写的《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
马小跳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回到家后,帮宝贝儿妈妈洗脚,但水时冷时热,马天笑就忙着拯救宝贝儿妈妈的脚,全家都忙的团团转,虽然很忙碌,但却很幸福。
看着宝贝儿妈妈那涂满指甲油的脚,马小跳说,长大以后赚钱买一双童话里那代表着幸福的水晶鞋送给宝贝儿妈妈,她听了,感动的一塌糊涂,幻想着以后穿着小跳送的水晶鞋并与长大后的马小跳在金碧辉煌的舞台上跳舞。
水冷了,马小跳拿着开水瓶就往盆子里倒,害的宝贝儿妈妈的脚烫伤了。
故事就这样,虽然很平淡,但在平淡中透露着幸福。
看了马小跳,不跳也会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