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乙己的读后感
一个充满欢笑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
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
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
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
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
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
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
但是,可能吗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
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 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
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
”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
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
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
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
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
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
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
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
“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
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
”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
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
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后记 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
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
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孔乙己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初中的一篇课文,现在还隐约记得老师抠字眼给我们讲某个字所表达出来的感情,当时为鲁迅写出的精辟的字句所震撼,如今再读,更多的,是对这篇文章所架构出来的旧中国社会的悲哀所感叹。
整篇文章都充斥着对旧中国社会和旧教育制度的控诉,如同成千上万个人透过这篇文章呐喊一般,惊醒人们。
.最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孔乙己,是一个邋遢的人,却身着象征富贵的长衫和那些贫困的短衫帮一起站在酒店喝酒,那象征这富贵的长衫却也破破烂烂,还要在喝酒的时候结结巴巴地反驳掌柜和短衫帮的取笑。
明明就是穷人,却固守阔绰的姿态,连给钱也要做作地“排”出,表现表现出人炫耀的心态,孔乙己拼命地想与短衫帮划清界线,故以读书人自居,但实际上,孔乙己自始自终都没有逃脱贫穷的命运,孔乙己是封建教育的一个牺牲品,本应被人同情,却被众人嘲笑,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的阴暗,故事就以此开始,我可以理解孔乙己的心情,读破万卷书,却无法获得官位,到最后甚至因此被人所嘲笑,不禁自问:我读了数十年的书,连读书是对是错都分不清楚,几十年枯燥的日子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换来,剩下的,只有禁不住内心拷问的心。
这就是当时的教育所致,所以,孔乙己从头到尾都是以一个牺牲品的角色空虚地活着。
.之后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中念着什么“之乎者”之类的话语,他人听不懂,只是不停地取笑他,甚至越加的厉害,更显出孔乙己被教育所禁锢、毒害的心,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弄到讨饭、偷窃维持生计的地步,有怪得他人
孔乙己好心教我“茴”字的写法,却被“我”置之不理,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那无用的知识,原以为还可以教小孩子。
但连小孩都不愿学,又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被丁举人打到残了条腿,掌柜和酒客之间用漠不关心、事不关己的语气谈到被暴政压迫的孔乙己,让我感受到深深的悲哀,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应有的打抱不平和关心,丁举人的暴行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周围的人们如同习惯了这类事情的发生一般,然我感到寒心……当孔乙己用手艰难爬到酒店要酒喝时,掌柜依然向他要欠下的钱,如同被钱蒙蔽了眼睛一般,而之后掌柜又用平常一样的调侃的语气笑着说道:“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孔乙己却没有像平时那样辩驳,却如同用尽了全身力气一般说道:“不要取笑
”紧接着掌柜说道:“取笑
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
”孔乙己则轻声说道:“跌,跌……”掌柜不愿意给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抹杀掉孔乙己仅有的一点尊严……从这些,鲁迅深刻地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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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笔记,谢谢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
“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
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
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
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
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
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
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
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
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
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
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望采纳
急求鲁迅呐喊的每篇的内容梗概,精彩描写,读后感(每篇共要100——200字)
1)《药》的梗概: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
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
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
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
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
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
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
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
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2)《狂人日记》的梗概: 《狂人日记》一书共有四十小节,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讲述一个小伙子患了精神病时写的日记,这是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是《呐喊》的初篇。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
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
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
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
《狂人日记》的主题,据鲁迅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弊害”何在
乃在“吃人”。
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
鲁迅曾说,《狂人日记》“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
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3)《鸭的喜剧》的梗概: 《鸭的喜剧》是一篇带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作者与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在北京有过一段交往,本篇即以此为素材,作品结构简单明了,但内容丰富深广。
作者塑造的主人公爱罗先珂对世界充满爱心,那是一种趋势博大的爱,他爱一切生物,爱充满活力的生命,爱欢乐的世界,但世界并非尽如人意的。
作者通过鸭的喜剧——也就是由蝌蚪的悲剧,提示了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生命现象所折射出的社会现象,委婉的表达了人间不可能无所不爱,唯有反抗强暴,才能保护弱者的思想。
本篇在写作上有散文化特色,情节性不强,但语言朴实、亲切、雅致、别有一翻韵味。
爱罗先珂居住在北京。
他觉得十分无聊,寂寞,便托人买了一些蝌蚪儿,待它们长大后就可以听到交响曲般的“蛙鸣声”。
当他从孩子口中得知“他们生了脚了”,“他便高兴的微笑道”。
然而,他又买了四只“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的小鸭。
小鸭固然可爱,但它们在游泳的时喉,“吃掉”了河中爱罗先珂的蝌蚪。
使他梦寐以求的“蛙鸣交响曲”就这样破灭。
事后,他带着遗憾离开了“沙漠”般的北京。
文章不长,但是字里行间鲁迅先生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却是十分精辟的,他把北京比喻成“沙漠”,从中体现出北京的安静、干燥等特点。
文中鲁迅写到的小鸭形象,虽然不过一、两句话,但十分形象、生动地体现出小鸭可爱的样子。
而文章的最后两节,总觉得有些凄凉:景在,人已不在。
真有点可惜了,如此可爱美丽的景色,竟无人欣赏,是不是有些可惜了呢
4)《端午节》的梗概 《端午节》塑造了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方玄绰的形象。
方弦绰是“这些因循守旧,看不惯新的事物,总是喜欢在过去的世界里思考问题的人物代表。
” 从他的身份地位上看,他不仅厕身于高等学府,喜欢发发奇谈怪论,而且又混迹于官场,扭扭捏捏地做个政府的小官。
这个知识分子加官僚的身份,使他说话做事充满矛盾,——“索薪”事件,更是使他不尴不尬,左支右绌,颜面尽失。
从他的文化角色上看,他表面上是新式文人,天天捧着《尝试集》咿咿唔唔。
但骨子里浅薄、市侩,在家里是坐吃等伺候的“家长”,在社会上是袖手旁观,静观待变的“看客”,是个披着新衣的旧式文人。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采用的是轻松、幽默的讽刺笔调。
通过描写方玄绰的行为、语言和心理,塑造的是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形象。
而在中国的传统里,屈原是先进的知识分子的代表,端午节又是纪念诗人屈原的。
用端午节作题目,更加讽刺了主人公的浅薄和市侩。
5)《故乡》的梗概 《故乡》写于1921年,其中的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大多取材于真正的现实生活,它深刻地概括了1921年前的30年内,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
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
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
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故乡》中有我们所熟知的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形象对比,少年闰土活泼可爱,机灵能干,中年闰土则麻木、畏缩,反映了传统思想对人的深刻影响,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形象,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这不仅是作者对当时中国农村生活现实的深刻的思考,也是对统治中国农民的思想的历史文化的不满,所以要“逃异地,走异路,去寻求别样的人生”,也希望年轻的一代有新的生活。
6)《孔乙己》的梗概 孔乙己是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
他苦读半生,热衷科举,一心向上爬,在“四书”、“五经”中耗掉了年华,落到即将求乞的境地。
他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在人们面前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戏弄他时,他还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
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疮疤:“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他才立刻颓唐不安。
在长期的封建教育熏陶中,他和一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士大夫一样,养成懒惰的恶习,不会营生。
为生计,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窃的事。
即使落到被打折腿的惨境,他还要用手慢慢地走到酒店去喝酒。
面对这样冷酷的现实,孔乙己却能在瞒和骗中偷生,自欺欺人,以别人难懂的之乎者也为自己遮丑,显示自己的学问,并以腿是“跌断”的谎言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封建科举制度无情地摧残了他的肉体和灵魂,然而他麻木不仁,至死不悟,始终不明白自己穷困落魄终生的原因。
这正是他性格中最可悲的东西。
作者用无情嘲讽的笔触,通过对孔乙己思想性格的刻画,把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制a度。
然而,作者在批判他的封建意识时,也表现了一定的同情心,特别是写到他教“我”识字,给孩子分茴香豆,从不拖欠等情节,一再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从而更激起读者对迫害他的封建制度的愤恨。
7)《阿q正传》的梗概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
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
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
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
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
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
你算是什么东西
”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
”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
”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
”于是他又胜利了。
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
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
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
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小说更深刻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阶级矛盾和“精神胜利法”产生的历史根源,有力地批判了辛亥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表达了作者“改造国民性”的思想观点。
8)《兔和猫》的梗概 《兔和猫》这篇小说带有寓言的色彩,作者以小动物兔和猫为对象,抒发了自己的爱憎之情。
作者同情新生弱小的兔子,憎恶大黑猫的凶恶,并由此寓视社会现象,从而更加反衬出代表黑暗势力的大黑猫的凶残,和作者对其的憎恶之情。
作者以极强的观察力,传神的笔致把白兔的外形、动作、神态描绘的栩栩如生,语言生动准确,从而增强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9)《社戏》的梗概 名为《社戏》,小说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
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适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照。
鲁迅心中的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他常常是以理想中故乡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故乡的残破。
《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故乡的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社戏》可说正是对于故乡之梦的具体描绘,蕴含其中的是对故乡的一腔挚爱。
故乡之美好,最分明地在生活其中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人的健康成长才是社会进步的最好显示。
人之中,重要的又是小孩,因为他们才是社会的未来。
鲁迅一直深切关注儿童的成长,在《狂人日记》中呼喊“救救孩子”,在对故乡极度失望的《故乡》中,他也是从少年闰土身上看到了故乡之美好,由儿童身上重新看到了希望。
对于后代,鲁迅作为长辈的心愿是“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10)《风波》的梗概 辫子,曾是清王朝统治建立和消亡的标志之一;在鲁迅眼里,又是传统文化和国民精神枷锁的一种象征,是国民革命与危机的一种征兆.这篇小说通过对江南水乡中一场辫子风波的描述,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真实面貌,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无特操的国民性弱点. 小说描写1917所张勋复辟事件在江南某水乡所引起的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以小见大,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封闭,愚昧,保守的沉重氛围,帝制余孽还在向农民肆虐,农民还处于封建势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的追求而陷于自私,苟活,麻木,冷漠,盲从状态的无特操的国民性的弱点.说明辛亥革命并没有给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革,今后的社会革命,若不能唤醒民众,是难以成功的. 11)《头发的故事》的梗概 围绕着女子剪发、男人剪辫子的头发问题组织故事,通过头发问题所引起的反复曲折的风波,鲁迅寄寓了自己对封建顽固守旧势力的痛恶,对软弱的不彻底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愤激.鲁迅将人物独白作为构思这篇小说的主要手段,通过人物独白来叙事抒情,同时以辫子这种社会意象来叙事.小说创作过程中也采用了虚构艺术,通过虚构的假,达到艺术上的真.叙述和人物语言也精炼传神,富于美感力量 12)《明天》的梗概 《明天》中通过单四嫂子这个就中国劳动妇女的悲惨命运的展示,批判了封建男权思想对中国劳动妇女的戕害,痛斥了以蓝皮阿五为代表的中国劳动农民的愚昧麻木和不觉醒的精神状态,鲁迅对他们则带有深深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
13)《白光》的梗概 《白光》塑造的则是在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苦苦挣扎的下层知识分子形象. 在《白光》中,陈世成一心想升官发财,但连续16回的落第,粉碎了他的升 官梦,勾起了他的发财欲望.在幻觉中,银子发着白光,左转右拐地把他从 家引到山里.他怔怔忡忡的追逐白光,最后溺死湖中. 这篇文章有意写得阴森恐怖是为了批判当时不合理的考试制度,揭露不中第的读书人的悲惨命运. 14)《一件小事》的梗概 在一件小事中,鲁迅先生把一位平凡的人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车夫写的那样的光辉伟大,事情是这样的:一天,鲁迅先生有急事鼓了一辆车去S门,但路上,人力车的车把碰到了一位衣衫破烂的老妇人,当时,鲁迅先生不以为然,认为她并没有受伤,于是,挥挥手让车夫快些走,但车夫却完全不理会鲁迅先生,而是“傻傻的”跑过去把老妇人扶起来,并关切的问她的伤势,再把她送到警署去做检查,当时,鲁迅先生看着车夫的背影,心里觉得他不再低微,而是变得伟大起来,而鲁迅先生觉得自己又是那样的渺小,心里的愧疚感便油然而生。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
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
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孔乙己主要讲了个什么故事
1,孔乙已是一个读书人,但比较面瓜,只会读书考科举,没有一点生存技能,写得一手好字,但是人很懒,宁可偷书卖钱也不愿用正当的手段挣钱,最后被人打断了腿,悲惨死去。
2,一个穷困潦倒的下层知识分子,嗜酒却只能跟普通劳动群众在一起喝。
他迂腐又不失天真,曾给人们带来欢乐。
但后来他因偷书被打断腿,不得不用手“走”来买酒,此后便不知所终,看来是在那样的社会挤压、那样的观念毒害下,无声无息地死去了。
《呐喊》的14篇文章的故事概括内容以及读后感
《一件小事》的梗概 在一件小事中,鲁迅把一位的人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车夫写的那样的光辉伟大,事情是这样的:一天,鲁迅先生有急事鼓了一辆车去S门,但路上,人力车的车把碰到了一位衣衫破烂的老妇人,当时,鲁迅先生不以为然,认为她并没有受伤,于是,挥挥手让车夫快些走,但车夫却完全不理会鲁迅先生,而是“傻傻的”跑过去把老妇人扶起来,并关切的问她的伤势,再把她送到警署去做检查,当时,鲁迅先生看着车夫的背影,心里觉得他不再低微,而是变得伟大起来,而鲁迅先生觉得自己又是那样的渺小,心里的愧疚感便油然而生。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
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
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呐喊》读后感 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
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
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
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
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
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
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
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
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
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
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
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
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
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
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
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
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孔乙己读书笔记
作者以极俭省的笔墨和典型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这位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形象。
孔乙己那可怜而可笑的个性特征及悲惨结局,既是旧中国广大下层知识分子不幸命运的生动写照,又是中国封建传统文化氛围“吃人”本质的具体表现。
全文可分三部分:前三段为第一部分。
作者通过对叙述者“我”在咸亨酒店里当小伙计的描述,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具体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为主人公的出场及性格命运的展开作好了铺垫,这可以说是小说的“序幕”部分。
小说一开始,作者就刻意渲染了酒店顾客中“短衣帮”与“穿长衫的”两大泾渭分明的社会群体,实际上是为下文孔乙己“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独特形象所作的铺垫。
至于鲁镇上“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的酒店格局,盐煮笋、茴香豆等“下酒物”,在不经意中已展示出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
从第四段到倒数第二段是第二部分,这是整篇小说的主体部分。
这一部分又可分为两个层次:从“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到“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可以作为第一层,其余的段为第二层。
在第一层中,作者以一系列生动逼真又极具概括力的细节,传神地刻画了孔乙己的迂腐性格,展示了他的不幸遭遇;第二层则通过一个具体事件表现了孔乙己命运的突转:他因偷窃而被权势显赫的丁举人家打折了腿,成了一个彻底的“废人”,使他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难以维持了,但还是对掌柜的说是跌断的。
小说突现了孔乙己最后一次到咸亨酒店买酒、在别人的耻笑声中用手“慢慢走去”的凄惨场景。
最后一段为第三部分,可以看做小说的尾声。
作者用短短的一句话将叙述者“我”的思绪从二十多年前的过去回到“现在”,以“我”的亲身见证来推测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在首尾呼应中强化了孔乙己的人生悲剧,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深沉的抗议与批判。
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既是整个社会环境逼迫的结果,也是他那可怜又可笑的个性特征所致:他“站着喝酒”已说明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像那些身穿长衫的阔绰者一样,踱进酒店去慢慢地“坐喝”,只能与“短衣帮”为伍;但他却始终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说明他是多么迷恋于自己头脑中虚幻的“高人一等”的身份。
他那“满口之乎者也”的说话方式,那“窃书不能算偷”的歪理谬论,那见缝插针地向“我”卖弄“学识”的沉醉神态,都足以显示出他对自己读书人“身份”近乎疯狂般的固守与痴迷。
而这一价值观念的形成对孔乙己来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几十年耳濡目染的教育,早已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观念渗入到孔乙己的心灵深处。
但孔乙己却没有丁举人那样的幸运,读了一辈子圣贤书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中,这就决定了他只能挣扎在社会的底层。
而长期为应试科举而埋头苦读的生活已使他手无缚鸡之力,不管孔乙己本人是否意识到,他实际上连加入“短衣帮”的本钱与资格都已丧失,成了人人轻视与耻笑的对象。
而他越是在现实生活中屡次碰壁,越是受到人们的取笑和嘲弄,就越是渴望在“高人一等”的幻想中得到心理支撑与平衡。
这其实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孔乙己那“高人一等”的幻想如同阿Q的“精神胜利法”一样,越是沉迷于此就越可能丧失对社会与生活的抗争能力,越容易被抛入社会的最底层,但那“高人一等”的“精神胜利法”又恰恰是阿Q、孔乙己们惟一的心灵避难所。
——其实只要稍具理性,孔乙己就不能不对自己那一套价值观念的虚伪与欺骗性有所认知,对自己凄惨的真实处境有所觉察,但他已习惯于像吸食鸦片一样躲进那虚假而脆弱的“精神胜利法”中遮蔽外来的风雨。
我们可以看到,孔乙己完全生活在一个敌对的异己环境中。
不仅社会权贵与统治阶层专以弱肉强食、欺压百姓为能事,即使是同属被压迫阶级的不同成员之间,也是那么寡情与淡漠。
想当年丁举人原本也是读书人,但考中了举人成了统治阶级的一员,其身份与地位自然就与孔乙己有了天壤之别。
读书人对读书人下手又是那么毒辣凶狠;我们还可以想像到,施暴者该是何等的理直气壮冠冕堂皇:因为他们是在惩罚“坏人”。
而咸亨酒店里的所有的人,都在有意无意地把孔乙己作为嘲弄与取笑的对象,专以揭开他的心灵伤疤为乐。
孔乙己惟一被人记起的理由,就是他还拖欠了酒店老板的十九个铜钱。
——通过作品中一再出现的“哄笑”声,我们似乎可以听到作者那发自心灵深处的呐喊:人为什么对自己的同类那么冷漠
为什么彼此之间就不能多一点关爱与同情
为什么像孔乙己这样一个可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被剥夺得一无所有,而人们却不肯给他一点点关心与帮助,却还要对他加以欺凌和嘲弄
小说所隐含的这一复杂的情感内蕴,需要细细体会并加以理解和感受。
《孔乙己》的故事梗概,用几句话即可说明:一个穷困潦倒的下层知识分子,嗜酒却只能跟普通劳动群众在一起喝。
他迂腐又不失天真,曾给人们带来欢乐。
但后来他因偷书被打断腿,不得不用手“走”来买酒,此后便不知所终,看来是在那样的社会挤压、那样的观念毒害下,无声无息地死去了。
关于孔乙己的题目 急 高分
分析~~小说通过对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一方面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害,有力地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另一方面也真实地反映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使读者从一个侧面认识封建社会的腐朽与与黑暗。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
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
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
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
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
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
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有些单调,有些无聊。
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便排出九文大钱。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
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
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
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
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
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
”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
”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
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
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
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
”我略略点一点头。
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
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
”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
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
……我教给你,记着
这些字应该记着。
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
”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
……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
”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舍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
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
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
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
”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
多乎哉
不多也。
”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还欠十九个钱呢
”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
……他打折了腿了。
”掌柜说,“哦
”“他总仍旧是偷。
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
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后来怎么样
”“怎么样
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后来呢
”“后来打折了腿了。
”“打折了怎样呢
”“怎样
……谁晓得
许是死了。
”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
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
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
”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
看时又全没有人。
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
”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
你还欠十九个钱呢
”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
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
”“取笑
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
”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
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
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
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
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
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呢
”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高一必修三语文读本的读后感
1《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代表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典小说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
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2《笑面人》读后感 他的脸笑,她的心不笑。
不管他做什么,希望什么想什么,只要他一抬头,观众就会看见他狂笑。
《笑面人》的扉页这样描写主人公关伯兰。
关伯兰的脸被塑造出永恒的微笑,成了宫廷阴谋的牺牲品。
掩上书不难想象那张微笑抑或大笑着的脸。
心里掠过一丝悲凉。
那是个罪恶的社会,黑暗的社会,它碾碎了一切的纯真与善良。
让人感到悲,而且愤。
而细想现在的社会也不难找到相同点。
记得在书中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位职业女性在职场上遇到了的打击,她到处向朋友哭诉。
朋友问,什么事让你那么伤心。
她说,有一位乘客的旅行包丢失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帮他联系帮他找,还任劳任怨的。
最后找了一星期终于找到了,我笑脸盈盈地把旅行包归还失主,失主却表情僵硬,还埋怨我工作不负责,找了那么久才找到……朋友说,那你象那样笑一下。
她微微地把嘴角上翘,脸部肌肉机械的动了一下。
朋友问,你就是这样笑的么
她说,是啊,我一直对乘客笑脸盈盈的,可乘客却都冷漠地只用眼睛瞟一下我,我这工作真的是没法做了。
朋友打断她说,你自己对着镜子再笑一下。
她砰砰砰跑到镜子跟前。
半天没了声响。
朋友说,你知道为什么乘客都那么冷漠地对你了吧。
那位职业女性在职场上摸爬滚打,早已练就了一种职业的机械式的笑容,那笑容不会让乘客感到窝心,只会让他们感到自己被敷衍,不被尊重。
自然也就没有好脸色。
本人前不久去派出所做身份证,也着实领教了一番职业微笑的“魅力”。
这便是所谓的皮笑肉不笑吧!在炎热的夏天也让人倍感寒冷。
这个社会一直在高速运转着,速度快得让人忘了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最主要的。
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目的而活着。
对外界都是那么冷酷。
停下脚步吧,在你大步往前走的同时你却失去了很多。
停下脚步吧,路边的风景可能比终点的要美,要美得多。
在这个沉默的年代,用我们的善良唤醒沉睡的感情。
让我们象奥嫫一样久久嗷叫。
我想奥嫫是在呼唤黎明,呼唤一个温暖的黎明。
3《奥林匹克精神》读后感 2008年,是鼠年,也是奥运年。
而且这次奥运举办地是我们的首都—北京。
虽然做为高中学生,但是我们还是非常关心奥运大事。
一、勤奋奥运会不仅仅是竞技荣誉,更为重要是和谐发展。
因为比赛只是一个测试,而更为重要的要是看看四年一次的奥运会,你有什么进步。
看看通过你的勤奋能不能超越四年前的你,只是战胜自己的一次体验。
我们课文里读过《敲开世界冠军的大门》里面的容国团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他面对着的是匈牙利老将,可是因为他的顽强拼搏精神,他战胜了敌人,更战胜了自己
使我们中国的金牌越来越多。
可是你们知道吗
成功者的秘诀除了顽强、搏斗、进取更重要是来自勤奋。
不是有一句哈叫才能来自勤奋,不仅是体育,做什么事都离不开两个字—勤奋。
二、梦想一百多年前,参加奥运会还只是一个梦想,直到现在奥运会居然会在中国举行,使我们感慨万千。
我们中国有“历尽沧桑”的早期屈辱、“重获尊重”的迂回抗争,正是因为我们中国人有志气、有梦想
只有梦想和志气的人,才会是最后的胜利者
当然别的国家也有梦想,不然怎么说:“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三、比拼有了勤奋和梦想,剩下的就是比拼了。
大家都知道奥运精神就是“更快、更高、更强”,可你们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就是跑得更快、跳得更高、变得更强。
强中自有强中手,只有不断地比拼,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
这也算是比拼的好处。
在此,我希望2008的奥运会将是我们全世界人的一片天
4《我有一个梦想》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语文读本中的一篇演说稿,题目是《我有一个梦想》让我感触非常深。
《我有一个梦想》是1963年8月8日在美国第16届总统林肯纪念堂前举行《黑人解放宣言》100周年纪念活动时基督教牧师马丁路德金作的长篇演说,主要揭露了白人对黑人的残酷迫害,表达了对自由和幸福的渴望以及正义奋斗到底的决心。
《我有一个梦想》是一篇演讲稿,再文中运用了许多的排比句,主要讲了黑人以及作者对自由的渴望,也揭示了黑人在白人心中的地位,读了这篇演讲稿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因为别人的肤色、地位、家境就改变对他们的态度、看法,因为人人生而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即使你出生再一个富裕的家庭也不代表你比人家高,因为你现在的富裕不是你的,而是他人努力的成果,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得来的,才是自己的,而出生的穷困人,也不用为了自己的身世而自卑,虽然你的家庭是穷困的,但是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现状。
我希望以后我们可以生活在一个不是以人们的肤色、身份、地位,而是以我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我们的国度里生活。
人人生而平等。
5《报任安书》读后感 是一篇千古名篇,司马迁在这封信中,把他对世情的感慨,对人生的悲愤,对专制君主的认识,对理想事业的追求,尽情地倾吐出来,如泣如诉。
慷慨悲凉,理正而辞严,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李晚芳曰:“此篇(《报任安书》)与自序,俱原作史之由。
《自序》重承先继圣,此重惜死立名。
《自序》悲婉,此则沉郁、雄健。
其操纵起落,俱挟浩气流行,如怒马奔驰,不可羁勒,与《史记》之雅洁稍异,是史公另一种豪放激宕之文。
盖因救友陷刑,满肚皮怫郁不平之气,借此发泄。
书中‘舒愤懑’,三字是此本旨,故篇中处处皆愤懑之辞。
纵横跌宕,慷慨淋漓,转折提接虽多,却如一气呵成。
挣眉裂眦而写之,骤读无不为之惋惜。
”这篇千古名篇回顾了司马迁因李陵事件而受刑的全过程,叙述了忍辱著书的目的、决心、毅力,及其极端痛苦悲愤的心情。
文章充满了作者受刑后的无限痛苦与悲凉,但让人读后并不感到,而是感到有一股气势,有一股充满自信的、无坚不摧的、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力量。
尽管此篇是太史公“舒愤懑”之作,但他把带有消极颓废色彩的“感愤伤激”情绪就生化出积极向上、富有创造活力的生命激情。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引古人自况,认为只有那些能够经受得起艰难环境磨炼的人才能做出一番事业来。
在此文中,他写下了一段名言:古者富贵而名磨灭,不可胜记,唯俶傥非常之人称焉。
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
《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
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
及如左丘明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
慕义而死,保持名节;忍辱负重,自奋立名,怎样处理好这二者的界限是很难的。
在《报任安书》中,司马迁提出了一个“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的标准。
司马迁认为仅以一死来对黑暗进行抗争,“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故他在忍辱与生死的痛苦抉择中选择坚强地活下来,并以最大毅力完成《史记》。
并且在司马迁看来,自古迄今的圣贤君子和志士仁人之所以要著书立说,就是因为他们在建功立业的奋斗过程中遭受到各种黑暗势力的打击和无端的迫害,使他们倍受艰难困苦和压抑,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折磨;而这种难言的隐衷和哀痛又无法为人所理解,于是只有通过为文论述来抒发他们内心强烈的悲愤,阐明他们的思想主张,并凭借往事的兴衰成败的轨迹,总结历史的规律,寄希望于来者。
这引起了司马迁的共鸣。
所以他以《报任安书》来明志,说明他要发愤著书,效法古人,把自己全部精力倾注在《史记》著作之中,以成就其“一家之言”。
载于《全汉文》的《悲士不遇赋》也是司马迁受刑后悲叹生不逢时的作品,可与《报任安书》相互补充。
在赋中,司马迁指斥天道微暗,美恶难分,“理不可据,智不可恃”,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苦。
一方面消极厌世,“委之自然,终归一矣”,认为人总是要死的,追求功利又有什么意义,还不如听之自然;另一方面又坚持理想,“没世无闻,古人惟耻,朝闻夕死,熟云其否”,显然是要追步孔子,死而后已。
这正是司马迁在受刑后于耻辱与名节间挣扎的写照,而最后司马迁选择了隐忍发愤、建立功名之路。
故此赋与《报任安书》正好相得益彰。
司马迁不仅在《报任安书》中提出了“舒其愤”的创作思想,而且以其《史记》的创作实践具体地体现了自己的理论主张。
这种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史记》的创作蕴含着作者极其深沉的感慨,因而具有极其强烈的抒情性。
很明显,《史记》写的是历史,但它并不是纯客观的实录,而是饱含着作者强烈的爱憎与褒贬。
司马迁作《史记》,自比于孔子作《春秋》,在写作方法上,力图遵循据传为孔子所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的原则。
《史记》写作以叙事为主,是非褒贬一般寓于叙事之间。
顾炎武认为“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
司马迁写《史记》正是通过对历史人物及历史事件的叙述,表现自己的社会理想和对黑暗现实的愤怒批判,并抒发其悲郁之情。
纵观《史记》,可以看到太史公的笔下时常涌荡着一种愤嫉之情,一种沉郁之气。
那种对帝王公侯的贬斥鞭挞,那种对佞儒酷吏的尖刻讥讽,那种对刺客游侠的倾心赞颂,那种对失路英雄及含愤志士的无限同情,都极为鲜明地体现作者的爱憎褒贬。
鲁迅先生称《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真是精当之极。
孔乙己简评
不知道你是要任务的还是要对这篇课文的评价1他是一个极为矛盾的人: 穷困不得志,却又好喝懒做; 死爱面子,却又做失面子的事:偷窃,还自欺欺人; 深受封建科举制的毒害,却又至死不悟; 忠厚善良,却又迂腐可笑。
2牢牢系着“之乎者也”的绳索 高高颂着“君子固穷”的良言 为着一件破旧的长衫 为着偷和窃无休止地争辩 他混入了咸亨酒店 因为伤疤 人们有了有趣的话题 因为是一块笑料 大家喜欢上了他的存在 他的腿断了 所以用手来走路 他的脑子朽腐了 所以世间也容不得他的肉身 没有他 长短衣帮们同样的快活着 只有一个叫做鲁迅的文人 又哀又怒地将他和他爱的茴香豆 拾入了千古流传的文字里 3<孔乙己>(1)这篇小说选取了一个独特的角度,用第一人称“我”——12岁的小伙计的口吻来写,使全文显得真实可信,产生强烈的感染力量。
“童言无忌”,一个12岁的小伙计的眼光来看待一切人和事,没有偏见,没有顾忌,因而行文比较自由,便于表达作者冷峻而热烈的思想感情“我”即使旁观者,又是参与者,从一个孩子的角度来看,他是一个喜剧人物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以喜写悲,是悲更悲。
(2)“当时”——1918年,封建科举制度已经废除,孔乙己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不复存在,人物,以及表现人物的故事情节就无法展开。
写20年前的故事能更好地表现主题,以“引起疗救的注意”。
(3)开头两段,描写了人物活动的环境——咸亨酒店,然后让主人公孔乙己出场,这样安排的好处是:①使人物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活动,故事情节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展开。
这样,全文结构严密,情节集中。
②这样一个势利、冷酷、虚伪的社会环境,为我们渲染了一种冷漠的社会气氛,预示着人物悲剧的必然性。
这样一种阶级对立十分严重的社会环境,为既穿“长衫”又“站着”喝酒这一特殊身份的孔乙己的出场作了有力的铺垫。
(4)这里写的是无数次喝酒的情形。
作者是取生活中几件典型事例来写,既节省笔墨,又能刻画人物,表现主题。
(5)要是再用一段文字,侧面描写孔乙己的死,就会显得太平白、太直露,没有给读者回味、思考的余地,那么,表现主题思想的深度和广度将受到严重的影响。
4《孔乙己》:叙述者的选择钱理群《孔乙己》中的“我”是咸亨酒店里的小伙计,也就是说,作者有意地选用“小伙计”作为小说的“叙述者”——这个事实是人们在读《孔乙己》这篇小说时,很容易就注意到的。
但却很少有人进一步深究:作者的这一“叙述者”的选择后面的“意味”。
叶圣陶先生在《揣摩——读〈孔乙己〉》(1959年作,文收《叶圣陶集》第10卷)里曾经说到这个问题。
他指出:“用第一人称写法说孔乙己,篇中的‘我’就是鲁迅自己,这样写未尝不可以,但是写成的小说会是另外一个样子,跟咱们读到的《孔乙己》不一样。
大概鲁迅要用最简要的方法,把孔乙已的活动的范围限制在酒店里,只从孔乙已到酒店喝酒这件事上表现孔乙己。
那么,能在篇中充当‘我’的唯有在场的人,在场的人有孔乙己,有掌柜,有其他酒客,都可以充当篇中的‘我’,但是都不合鲁迅的需要,因为他们都是被观察被描写的对象。
对于这些对象,须有一个观察他们的人,可以假托一个在场的小伙计,让他来说孔乙己的故事。
”应该说,叶圣陶先生的这一分析已经相当中肯。
我们就在此基础上,稍作一点申说与展开吧。
按叶老的分析,鲁迅原可以有四种选择:“孔乙己”、“掌柜、酒客”、“小伙计”与作者自己,都可以充当故事的叙述者“我”。
现在,我们就用“排除法”来逐一讨论鲁迅为什么“不”那样选,这与他的追求(他所要表达的“意思”)有什么关系。
首先,鲁迅没有选择“孔乙己”自己作故事的“叙述者”。
这涉及鲁迅所特有的观察(世事与人)方式与艺术构思特点:鲁迅从来不孤立地观察、描写“人”、而是把“人”置于与他人(社会)的“关系”(首先是“思想关系”)中来观察与表现。
鲁迅在具体考察、描写中国社会时,他有一个重大的艺术发现:在中国,不仅封建制度、封建伦理道德“吃人”,而且千百年的习惯势力所形成的“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更在无时无刻地制造着“吃人”的悲剧;这在鲁迅看来,后者是更为普遍,更不露痕迹,因而是更为可怕的。
因此,他总是要在他的悲剧主人公的周围,设置一群“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构成一种社会环境、氛围,或者说,把他的主人公置于“社会”(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中,在与“社会”(群众)的“关系”中来展现他的悲剧性格与命运,从而形成“看/被看”的叙述模式。
这样艺术构思就决定了鲁迅不可能选择孔乙己自己作“叙述者”,那将是一个单一的视点与视角,是鲁迅所不取的;而必得从孔乙己周围的人中选取一人来作为叙述者,从而形成两个不同(甚至是对立)的视点与视角,这就是小说所一再描写、反复渲染的孔乙已的自我审视、主观评价与“周围的人”(社会群众)对他的观察、评价的巨大反差。
比如,在孔乙己的自我感觉里,他是“清白”而高人一等的,但在周围的人(社会、群众、看客)的眼里,他却是“好喝懒做”、没有任何地位,任何人都可以欺辱(重则将其打得半死,轻则将他取笑)的;在孔乙己的自我评价中,他是国家、社会不可或缺的“君子”,他懂得“回”字的四种写法这类特殊价值是芸芸众生不可望其项背,也无法理解的,但在小伙计的视角里,“孔乙已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除了成为人们无聊生活中的“笑料”之外,孔乙己已无任何价值可言。
因此,到小说结尾,人们之所以还提起他,仅仅因为粉板上记载着他“还欠十九个钱”,待到粉板上将他名字涂去,人们就将他完全忘却,以至于他的“结局”,人们只能说“大约孔乙已的确死了”,是“大约”死了还是“的确”死了,已无人弄得清楚,更无人过问、关心了。
这样,作者就通过双重视点的巨大反差,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个人的悲剧,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被封建科举制度毒害、吞噬”的悲剧,而且它所反映的知识分子的自我审视与主观评价和社会上大多数人对知识分子的观察与评价(它构成了知识分子的实际地位)之间的对立和反差,超越时空,具有更大的概括性与普遍性。
尽管自古以来,知识分子就做着“王者师”的美梦,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但正如鲁迅所说,皇帝老子只有在开国(交好运)与亡国(倒霉)时才想起知识分子,传统知识分子的实际地位,不过是充当“帮闲”与“帮忙”[l]。
时至今日,知识者的自我评价(自我立志)与社会实际地位的反差,还依然存在,甚至有日益增大的趋势。
这种反差所显示的知识分子地位、命运的悲剧性与荒谬性.岂只“孔乙己”一人而已,岂只“孔乙己”那个时代而已。
那么,作者为什么不选择“掌柜、酒客”作为“叙述者”,直接用这些“看客”的眼光去“看”孔乙己,不是可以更强烈地显示出孔乙己命运的悲剧性与荒谬性吗?这同样也涉及鲁迅对社会关注与艺术构思的基本特点:在鲁迅看来,在中国这个一切都“戏剧化”、“游戏化”的国度里.“人”不是充当“看客”,就是“被人看”,这构成了中国“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因此,鲁迅的关注从来都是双重的,把“被看”者与“看客”同时纳入他的艺术视野,作为他的“被观察被描写的对象”。
从这样的创作意图出发,“小伙计”正是再恰当不过的“叙述者”(观察点):一方面,他是酒店中人,“孔乙己”(被看齐)与“酒客、掌柜”(看客)这两类人的一言一行都“尽收眼底”;另一方面,他的地位与身份决定了他不仅与“孔乙己”,而且与“酒客、掌柜”都有一定距离,他可以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同时观察与讲述(描写)“孔乙己”的可悲与可笑,“看客”(酒客、掌柜)的麻木与残酷,形成一个“看”‘被看/看”的模式,并在这一模式中同时展开“知识者”与“群众”的双重悲喜剧。
另一方面,既然“我”(小伙计)作为小说里一个人物出现,他在发挥“观察者、叙述者”的功能的同时,也必然要显示出某种独立的意义。
例如,小说的开头部分,作者为了说明幼年当过酒店小伙计的“我”,为什么会忽然说起20多年前的故事,何以对孔乙己特别有兴趣,用了整整两节的篇幅,反复渲染酒店小伙计生活的“单调”、“无聊”,这才自然引出“只有孔己乙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的话头。
除了这类结构性意义之外,小伙计个人命运中的“单调”、“无聊”所传达出的“寂寞感”与“压抑感”,也自有独立价值,构成“孔乙己”周围的社会环境和气氛的一个有机部分。
“我”(小伙计)的独立意义更表现在,随着故事的进展,小伙计自身的性格,以及他与孔乙己、酒客们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如果在小说开头部分,“我”确实保持了“旁观者”的客观与冷漠的话,以后,他就逐渐地参与到故事中来,特别是小说写到“我”如何“附和着笑”,当百无聊赖的孔乙己主动与“我”攀谈,以寻求心灵慰藉,“我”先是应付,既而“不耐烦,懒懒的答他”,最后竟“努着嘴走远”时,不能不让人感到,“我”(小伙计)的精神境界、地位都逐渐向麻木、冷酷的“酒客”靠拢,最终不免被“同化”: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精神悲剧。
“我”(小伙计)这种变化在读者欣赏心理上甚至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如前所述,叙述者小伙计在小说人物(孔己乙与掌柜以至酒客)的关系上处于旁观者(局外人)的地位,这是与读者在阅读活动中的旁观者(局外人)地位有相近之处的。
这样,读者不仅在阅读之初很容易与叙述者采取同一态度对待(看待)孔乙己,而且,随着叙述过程的进展,当叙述者小伙计也于无意识中参与了对孔乙己的折磨时,在诚实的读者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类似狂人“我也吃过人”的有罪的自省:这样的效果正是作者所追求的。
这样,我们就进一步发现,尽管作者本人并没有作为一个叙述者在小说中直接出现,但是在“我”(小伙计)的叙述中,读者仍然可以强烈地感受到作者的存在,即叙述学中所说的“隐含作者”的存在。
这就是说,在“我”(小伙计)“看”(叙述)“被看(孔乙己)/看(酒客、掌柜)”的故事的背后,还有一个隐含作者在“看”,不仅冷眼“看”看客(酒客、掌柜)怎样“看”孔乙己,而且冷眼“看”小伙计怎样“看”看客与孔乙己,隐含作者的“看”,构成了对“我”(小伙计)的“看”与“看客”(酒店、掌柜)的“看”的双重嘲讽与否定。
于是,读者终于穿透叙述者“我”(小伙计)冷漠的语调与“看客”们的冷酷的嘲弄,感受到了隐含作者鲁迅对于小说主人公孔乙己(知识者)的悲喜剧命运的同情、焦虑。
这是一个运动的过程:开始、读者也许会较多地认同于叙述者(“我”)对孔乙己的命运采取有距离的旁观态度,但随着叙述的展开,隐合作者(他的眼光、情感)逐渐显现渗透,读者就逐渐与叙述者拉开距离,而靠拢、认同隐含作者,终于从孔乙己的“喜剧”里发现了内在的“悲剧性”,到小说结尾时,叙述者讲到孔乙己“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时,读者不但不可能如“我”(小伙计)似的“附和着笑”,而且以批判的眼光来重新审视“孔乙己的故事”与“我”(小伙计)的“叙述”,并引起更深远的思索。
——而这,也正是作者的目的(追求)所在。
至此,我们就可以多少领悟到鲁迅在《孔乙己》里选择小伙计作为叙述者的深意。
由这一选择,形成了小说三个层次的“被看/看”结构:先是“孔乙己”与“酒客、掌柜”之间的即小说人物之间“被看/看”;再是“叙述者”(小伙计)与“小说人物”(孔乙己、酒客、掌柜)之间的“被看/看”;最后是“隐含作者”与“叙述者”、“小说人物”之间的“被看/看”。
而实际上“读者”在欣赏作品时,又形成了“读者”与“隐含作者”、“叙述者”、“小说人物”之间的“被看/看”。
在这样的多层结构中,同时展现着“孔乙己”、“酒客、掌柜”与“我”(小伙计)的三种不同形态的人生悲喜剧,互相纠结、渗透、影响、撞击,读者、隐含作者、叙述者与小说中的人物置身于如此复杂的小说叙述“网络”之中,就呈现出既是非单一的、多面的,又是动态的复杂心理、情绪、美感反应。
而这一切复杂性又显现于极其简练的叙述语言与极其舒展的叙述风格之中:这正是显示了鲁迅非凡的思想与艺术功力。
附记:本文写作时曾参考了吴晓东:《鲁迅小说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原文载《鲁迅研究动态》1989年第1期,特此说明.并向作者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