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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婴儿读后感

时间:2018-06-12 10:21

5篇300字的读书笔记

个人简介  辛普森夫人是那个让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的美人。

辛普森夫人能在英国史上留名和她得以如此出名,都是因为温莎公爵为她放弃王位,一时间传为佳话的缘故,我们对辛普森夫人的了解,也仅至于此了沃利斯(辛普森夫人)究竟是怎样一位女人

值得温莎公爵为他放弃英国王位

英国知名传记作家查尔斯·斯海厄姆撰写的《辛普森夫人传》详细记叙了她的成长、情感和人生历程,披露了辛普森夫人一生中很多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值得一读。

童年经历  是私生女,所以她从没受过洗礼   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是私生女,生于1895年6月19日。

那时候美国正从一场灾难性的经济萧条中缓慢地恢复过来。

然而,沃利斯一家所在的巴尔的摩那简陋、雅致、偏僻的区域看不到大萧条带来的明显影响。

沃利斯的父亲蒂科尔是这个家族中比较另类的一员。

他体格虚弱,18岁时得了肺结核。

  那时候的结核病患者是禁止与女性同居的。

可是在25岁时,蒂科尔堕入情网,他遇到了24岁的艾丽斯·蒙塔古。

艾丽斯活泼可爱,一头金发,非常漂亮迷人。

  在与结核病人接个吻都被认为是很危险的,甚至会丧命的年代,艾丽斯的确需要年轻人全部的勇气和胆识才能和爱人开始这段浪漫的私情。

他们避开家人的监视,在便宜的小旅馆、公园等地共谱爱的夜曲。

令人震惊的是,艾丽斯怀孕了。

  对于美国新教圣公会教徒的家庭来说,让非婚生子女出生是个灾难。

因为这意味着这个家族将名誉扫地,甚至有可能被驱逐出新教。

无论是沃菲尔德家还是蒙塔古家都不愿冒此风险,而身处这样的丑闻之中。

他们不准孩子在巴尔的摩出生。

  1895年年初,这对年轻恋人离开家乡去有名的度假胜地——位于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州交界处高山之巅的蓝岭峰。

  1895年6月19日,艾丽斯的孩子平安降生。

这个名叫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的婴儿不仅是沃菲尔德和蒙塔古家族中唯一没有记录在册的后代,也是沃菲尔德家族中第一个不曾受过洗礼的孩子。

家族中新教圣公会的长老们不同意举行洗礼。

基于她是私生女这一无可辩驳的原因,巴尔的摩的教会组织也支持这个重大裁决。

1910年4月17日,等到巴尔的摩的基督教堂开始接受沃利斯时,为了获得教会的承认,沃菲尔德家伪造了她的洗礼记录。

而作为她没有受过洗礼这一事实的后果是:她三次婚姻中有两次按照教义是无效的,其中包括她1937年嫁给温沙公爵。

在教会的人看来,沃利斯是个没有受过洗礼的人,终究将饱受永久的惩罚。

  她小时候就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沃利斯是个外向、调皮、活泼的小姑娘。

艾丽斯爱她,并为她而骄傲。

她每周都给沃利斯拍照以记录她的成长。

到1900年时,祖母的房间里挂满了300多张沃利斯的照片。

艾丽斯参照伦敦艺术画廊的做法,给这些照片取名为“沃利斯童年照”。

沃利斯天生是沃菲尔德家的人: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据克利夫兰·艾默里说,她把她的第一批洋娃娃称呼为阿斯特太太和范德比尔特太太,她俩是当时纽约上流社会的“皇后”。

她最早接触到的读物就是有关时尚、歌剧、流行时装,以及有关英国国王和王后的故事。

她从小就像王室成员那样举止高贵优雅,她从不叫艾丽斯“妈妈”,而是叫她“妈咪”。

  1902年,沃利斯进入艾略特大街2812号,成了艾达·奥唐奈小姐幼儿园里的一名学生。

也就在那儿,沃利斯开始显露出她的个性:样样都争第一。

七岁那年,有一天奥唐奈小姐问全班:“是谁图谋炸毁伦敦国会大厦的

”一个坐在沃利斯后面的小男孩抢先站起来大声答道:“盖伊·福克斯

”——正好这也是沃利斯想回答的正确答案。

盛怒之下,只见她抓起木制的铅笔盒,狠狠地朝那男孩头上打去。

  10岁时,沃利斯进入圣保罗街714号时髦的阿伦德尔女子学校,离她外祖父母家只相隔几座房子。

每当有同学因为她母亲接收房客而嘲笑她时,她就用她厚实的鞋底打她们。

  卡罗尔小姐是当时阿伦德尔学校的校长。

沃利斯常常蔑视她的权威,从而被公认为既粗鲁又傲慢,她的粗话常使老师们目瞪口呆。

尽管沃利斯在家里和在学校经常挨打,她还是那么自负、固执而又死不悔改。

她发奋地学习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学打篮球、学做针线、学烹饪,学习历史。

虽然她并不漂亮而且一旦受到冷落时,常戏剧般地头痛和晕倒,但她的热情、活力、魅力使她很有威望。

据她的一个同学说,她骨感而又生机勃发的体形、阳刚气的双肩、“印第安人”似的头发、脸型及外突的下巴,使她在同龄的女孩中与众不同,可以说“很出众”。

她总是穿戴干净、整洁,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因为她知道任何仪表上的邋遢都会招来木梳子的鞭打或罚洗冷水澡。

她的铅笔总是削得尖尖的,衣服和裙子熨烫得笔挺。

从未有人看见她嚼口香糖或啃吃剩的半个苹果。

  她每次都认真研究猎捕对象   12岁时,沃利斯变得更加叛逆,她的聪慧、伶俐简直让人受不了。

她高而尖的嗓门、一串串连珠炮似的问题、大胆又信心十足的神情加上常戏剧性发作的头痛病使她成了公认的难管教的孩子。

她顺从而有耐心地参加新教圣公会教徒沃菲尔德家和蒙塔古家的各种宗教活动。

尽管她事实上从没受过洗礼,但是两家都确信她已是坚定的信徒了。

在那个年代,年轻女孩通常只会缝纫、做饭、准备菜谱,只会把时间花在穿衣打扮、打篮球上,沃利斯却早早地开始追求男孩子了并筹划着自己的未来。

她想当医生、科学家或者探险家。

  1911年,沃利斯去了弗吉尼亚米德尔堡的勃尔兰德,那是个专门面向富家子弟的夏令营。

在那儿沃利斯陷入了初恋。

她迷上的人叫劳埃德·塔布。

塔布是个有大笔财富可继承的英俊少年,看上去如运动员般充满活力。

阿伦德尔和勃尔兰德的其他女孩子们非常妒羡她这位绝顶完美的男朋友。

她们相互打听,想知道作为她们中最不漂亮的女孩是如何成功地追到她们公认的帅哥的。

  沃利斯成功的秘密在于她认真仔细地研究过她的猎捕对象。

尽管对于足球没一点兴趣,她设法了解到塔布在学校足球队踢进的每一个球。

她知道他以多少分钟夺得了游泳比赛的冠军,喜欢吃什么冰激凌以及酷爱冬季滑冰。

这些得归功于塔布的朋友们。

他们悄悄帮助她实现了阴谋俘获塔布的计划。

  沃利斯知道如何去奉迎男孩子,如何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她大胆地抚摸男孩子壮实的双臂,尽管这种举动被认为有些过分和有失体统。

她还懂得如何逗塔布一家人开心、讨他们喜欢。

在格利洛纳这座宏伟的、门前有大庭柱的战前华府里常常荡漾着她清脆的咯咯笑声。

在那个悠长的夏季,她在那儿度过了许多宝贵的午后。

她和劳埃德相互吟诵着法兰西帝国史诗、一起朗读着布思·塔金顿的畅销书《俊友》。

俩人常常是你读几段,我读几段。

有意思的是,她尤其喜欢那些有关国王、王后的故事,有关平民如何引起皇室的注意、获得他们青睐的描写。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照片”   和当时成千上万的所有年轻女孩一样,沃利斯迷恋上了传说中的英国皇位继承人——长着一头金发、年方十七的威尔士王子。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的照片,她还剪辑出所有有关王子的报道,时刻关注着王子的一举一动。

1914年,沃利斯从奥德菲尔德兹毕业了。

已经是十八岁的沃利斯,按照传统习俗到了该公开出席一些社交活动的时候了。

机遇来临了:那是对于所有巴尔的摩年轻女孩来说一年中最重大的事件。

单身四对舞会是当时最高档次的社交聚会——女孩子能参加这个舞会,是对她社会地位的一种保障。

五百个女孩子中只有四十九人能够幸运地受到邀请。

这个盛大、隆重的舞会按惯例将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在抒情大剧院举行。

夹杂着兴奋、担忧、沮丧的复杂心理,沃利斯心情亢奋难以入睡,心中只徘徊着一个问题:她会是那49个幸运儿中的一个吗

  终于,决定命运的早晨来到了,她急忙撕开信封。

那里面有那张无比珍贵的请柬

她眼下要做的全部事情是设法置办服装、请一位家庭成员作陪伴、准备服饰上的装饰花。

  沃利斯只有用甜言蜜语去打动所罗门大舅舅,说服他最大限度地支持她。

最终舅舅给了她20美元——这至少足够买30件衣服,真是难以想象的一大笔钱。

沃利斯把这笔钱全部用来定做一件礼服,只有一件。

  这是一件白色缎子晚礼服,和著名交际舞蹈家埃琳·卡斯尔身穿的在巴黎缝制的沃思女礼服一模一样。

她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来学习一步舞和刚刚兴起的探戈舞。

她还大大提升了她的华尔兹舞技。

  舞会上,沃利斯连续几个小时一刻不停地跳着舞,差点跳断了腿。

每当一个新舞伴过来,她都把全部的关注集中在对方,从不谈论她自己。

于是,年轻人会一次又一次回到她身边。

尽管在那天的女孩子当中,她可能属于最不漂亮的一个,但是她聪明、有魅力,她很清楚这一点。

初遇王子  25岁,初见偶像威尔士王子   自从那个美妙而又让人感到荣耀的夜晚之后,沃利斯开始把自己看作女人。

沃利斯真是个男人迷:她甚至不怕会被人家说三道四,开始了她一系列令人费解又眼花缭乱的浪漫情史。

1914年1月,她随表姐到新组建的海军航空中心基地散心,邂逅了英俊的军官厄尔·温菲尔德·斯潘塞,这个人成了她的第一任丈夫。

  1920年4月7日发生了一件大事。

威尔士王子与表兄路易斯·蒙巴顿在乘名望号巡洋舰去澳大利亚途中来到圣地亚哥。

年轻的王子纤瘦、矮小、一头的金发,显得迷人又随和,很快便征服了整个圣地亚哥。

下午2点30分,他与蒙巴顿来到海边,和战场上归来的退伍老兵们握手,然后在礼堂内向大约2.5万人发表了演说。

  沃利斯一定对没有被邀请出席在新墨西哥号战舰甲板上为欢迎王子举行的盛大午宴,以及随后在阿鲁斯图克号和皇家海军舰艇名望号上接受王子的接见之事而愤懑不平。

很可能是温菲尔德的酗酒和不检点的行为以及与上司的冲突最终带来了这个严酷的社交惩罚。

  那天晚上沃利斯和温菲尔德一起出席在科罗纳多饭店的市长舞会。

可是她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了打击,晚宴的来宾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

沃利斯只是远远地看见身穿皇家海军夏季白色制服的王子与数不清的人握手。

王子很早就离开了。

  虽然沃利斯见到她少女时代的偶像时一定非常激动,但是这段令人兴奋的经历立即被婚姻的阴影所吞噬。

  初婚不幸,她放纵自己   5月份,艾丽斯来看望沃利斯,发现她很伤心。

温菲尔德几乎彻夜不归,偶尔在家时,不是拍桌子就是砸家具。

他说他打算回佛罗里达,他爱上了那儿的一个姑娘。

  转眼到了1921年的春天,沃利斯和温菲尔德搬进了加利福尼亚大道上的布赖顿酒店公寓。

她很快就后悔作了这个决定。

温菲尔德歇斯底里的喊叫经常在半夜把全酒店的人吵醒。

温菲尔德把她锁进浴室,一关就是几个小时。

他经常烂醉如泥,并且和别的女人有染,也许还有男人。

最后,沃利斯只有选择离婚。

  不管对蒙塔古家族还是对沃菲尔德家族来说,离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丑事。

艾丽斯和贝西姨妈设法劝说她打消这个念头。

此后,她的丈夫去中国服役,而中国对于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显然是个不太合适的地方,这使得她的行为比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更容易被接受。

她又开始频频约见很多老朋友。

  在意大利大使馆举办的一次招待会上,沃利斯向迷人的意大利大使频送秋波,她达到了目的。

随后,沃利斯又开始注意上了阿根廷大使馆一等秘书、35岁的费利珀·埃斯皮尔。

沃利斯得加紧行动,不能错过任何机会。

她设法让自己受到邀请参加埃斯皮尔也会出席的晚会。

这只丑小鸭拿出当年威灵顿谋划滑铁卢战役的全部勇气和决心开始筹划如何引诱费利珀·埃斯皮尔上床。

用她老一套会奉承的伎俩,沃利斯果然从追逐他的华盛顿社交名媛手中把他俘获过来。

他们的私情成为了华盛顿的一桩头号丑闻。

  1926年的圣诞节,沃利斯接受了老朋友玛丽·拉夫雷的邀请,去纽约过圣诞节。

她去纽约的决定导致了一次偶遇,使她变成了辛普森夫人。

曲折经历  “才华横溢”的辛普森夫人用婚姻改变命运   在沃利斯的面前,人生没有捷径。

父亲早逝,只有妈妈的她度过了贫苦而动荡的童年。

她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在青春绽放之时,她精心经营,嫁给了海军部的斯潘塞。

运气着实很差的她在婚后发现,她的丈夫不仅是个酒鬼,还与其它女人有染,在军队里放浪不羁,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在尽力弥合之后,她的第一段婚姻仍以离婚收场。

她不再是斯潘塞太太,也不再是一个可以憧憬婚姻改变命运的少女,她又做回了沃利斯,一个离过婚的可怜女人。

  在人生的低潮期,沃利斯积极拓宽社交面。

机会又来了,她闯入了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摇身一变成了中产阶级,被大家称为辛普森夫人。

她的侵略固然是不体面的,但是在英语中“ambition”有两个解释,一个是进取心,另一个是野心。

沃利斯的野心被唤醒了,她怎么可能满足于做辛普森夫人。

顶着这个身份,借由辛普森的社交关系,她终于来到了王子爱德华的面前。

  一个经历过两次婚姻的女人,凭借什么征服了英国最有地位的男人——爱德华八世

论长相,她没有通常意义的美貌。

论身材,她瘦骨嶙峋,那时也不流行骨感美。

更何况爱德华从王子时期开始,就已经被各式情人包围。

王子的情人绝非等闲之辈。

她们美貌娇媚如塞尔玛,个性十足如驾驶飞机的女飞行员贝丽尔,热情痴心如达得利夫人……除了这些没有社交地位的情人,还有一堆身份高贵的公主企盼与国王结成连理。

  沃利斯却打败了她们,以她无可比拟的魅力收服了爱德华漂浮不定的心。

她广泛的兴趣使他俩兴味相投;她诙谐的段子和智慧的评论使他刮目相看;她品位不凡的着装让他惊艳不已,再加上她精明的手段最终让国王俯首帖耳,她就这样俘虏了英国未来的国王。

但爱情之外的现实是: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是不可能被英国王室所接受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国王毅然放弃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投奔了爱情。

  这与其说是一本人物传记,不如说是一本“女性自救书”。

辛普森夫人简直是一个最“才华横溢”的编剧,她把自己的人生撰写得跌宕起伏,常常挽狂澜于即倾,于平淡中见华彩。

至于最终她还是距王位仅一步之遥,调侃地说,她只是一个编剧,结局要由制片人和导演说了算;正襟危坐地说,那就是中国的一句古话:“命中七寸,难求一尺。

”但经历了这样的生命历程,能够生存下来并保有国王毕生的爱,她至少也是一个传奇. 王储心血来潮  1931年6月,王储心血来潮,又玩起搁置已久的老把戏,换上便装,一身普通佣工打扮,登上一列便车,只身出外游玩。

火车空空荡荡,偌大一个包厢,除王储外,只有一个单身女人。

那女人金发蓝眼,皓齿厚唇,体态丰盈,秀色可餐。

言谈间风情千种,移步时仪态万方。

王储偷窥良久,怦然心动,不禁打破在女人面前冷若冰霜的冷面郎君习惯,主动与那独身女子攀谈。

二人天南海北闲扯,从伦敦的雾天到大西洋的风,从法国的白兰地到西班牙的古城堡,话越说越多,一发不可收拾。

年届37岁的王储第一次彻底投入,感到身心愉悦的快活。

这个女人来自大西洋对岸的美国,也就是促成英王退位奇闻的辛普森夫人。

到这时为止,辛普森夫人仍不知王储的真实身份,仍把这位与她主动攀谈的英国男人当作一个普通劳动者。

  列车邂返以后,王储和辛普森夫人一见钟情,成为知交。

两人频频约会,形影不离,双双出没于上流舞场,下等酒吧。

泰晤士河游艇上,维也纳多瑙河岸,意大利比萨斜塔,到处留下王储的开怀笑声和辛普森夫人的莺啼软语。

二人一个风流倜傥,一个绝色倾城,一时成为新闻焦点和人们街头巷议的对象。

有人大谈辛普森夫人被立为英国王妃的可能性,但这一猜测立即被洞悉英国王室继位惯例的人们否定。

辛普森夫人虽有沉鱼落雁之色,浑身上下确实透露出雍荣华贵之气,但她年长王储好几岁,有过婚史,出身于贫贱人家。

不仅如此,辛普森夫人还是美国公民。

一向高傲无比的英国人绝不会接受一个已婚的美国妇女为自己国家未来的王后。

这有损于大英帝国的赫赫威名

王储钟情于辛普森夫人大概是逢场作戏,一场闹剧而已。

对她的评价  辛普森夫人,美国人,原名沃丽斯 沃菲尔德,平民家庭,早年丧父,受过很好的中等教育,无力读大学。

第一次嫁给一个军人,第二次嫁给商人辛普森先生,随后移居英国。

谜一样的沃丽斯,用了什么招数,竟然偷走了英国国王的心

  沃丽斯具有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意志坚强,幽默乐观,见解独特,同时也很有女人味。

她不漂亮,但体态轻盈,优雅高贵,有教养。

她布置的家舒适得令人叫绝;她张罗的美式晚宴会赢得国王的赞赏;她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说出不能对任何人说的心里话。

就像懂自己的心思一样,她懂得这个男人的每一个用词和字眼……亲王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见过

脸蛋儿早晚都会衰老的。

他接受的是她整个的人和这个人所创立的一整套有情趣的生活方式。

沃丽斯住宅中那张喝鸡尾酒的小桌,亲王就非常感兴趣。

桌子和酒--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种富足的生活方式。

亲王体验的却是同样属于生活本质的、同样需要珍视的温馨、舒缓、诚挚、从容,一个可以让流浪的心灵停下来落落脚的地方。

  亲王眼中的沃丽斯是个神秘、新奇、捉摸不透的女人。

她当然会有她的太阳背面。

不过,好也罢,坏也罢,爱情并不怎么讲道理。

她能让亲王只对她一人说:我永远不会放弃你。

永不后悔。

如果再让我选择一遍,我还选择你--作为女人,这已经足够了。

你还想让她怎么样呢

[编辑本段]历史上最动人的爱情史  英王乔治五世和玛丽皇后共有6个孩子,威尔士亲王是长子,继承王位后为爱德华八世,被迫放弃王位后被封温莎公爵,辛普森夫人则一直称他大卫。

  威尔士亲王就读于皇家海军学院,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掷弹兵卫队服役。

这位“受人欢迎的亲王”,还是一个风度翩翩、富有人情味的绅士。

他有一张文弱年轻的面孔,眸子忧郁深邃,高鼻梁,一头金发。

这样的外貌,加之皇室无上的尊贵,他成了女人心中梦一样的人物。

22岁那年,亲王与公爵的女儿罗丝玛丽一见钟情,但被国王夫妇强行拆散,王室根本不能接受自由恋爱。

王室为他从欧洲各国王室物色了18位妙龄公主,也惨遭亲王拒绝。

亲王完全按照自己的口味,自由地和一些女人交往着,其中长久保持亲密关系的就有两位。

  英国王室一直关注着亲王的举动。

亲王当然不会知道,他的不受干扰的热恋只有5年。

而后,爱情将“演变成一个可怕的结局。

”这一点却被老国王乔治五世预见到了。

老国王说:我死后,这个孩子不出12个月就会毁掉自己。

  1936年真算得上是英国的灾年。

1月28日,乔治五世去世,亲王继承王位。

即位典礼后,新国王就对辛普森夫人说: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然后笑笑,走了。

5 月,沃丽斯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8 月,新国王带着心爱的女人去地中海度假,起初一切都非常美好。

在南斯拉夫的马夏,当地人穿着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围着国王和沃丽斯欢呼。

在阿尔巴尼亚小渔港的夜晚,沉积的高山突然燃起火炬阵,成千上万的农民用火把和歌声欢迎国王。

国王开玩笑地说,这全是为了沃丽斯,因为他们知道国王爱上了她……不过很快,快乐退潮,美国各大报连篇累牍惊爆英国国王恋情,消息像病毒一样反馈到英伦三岛。

11月,国王正式通知俗称“约翰牛”的首相鲍尔温,要与沃丽斯结婚。

鲍尔温则以内阁总辞职的执政危机率部向国王发难。

英国媒体也将披露丑闻。

王室因此蒙羞。

他们为国王划定一条路线:辛普森夫人必须立刻离开英国。

后来变成两条:或者女人离开;或者国王逊位。

12月11日,国王发表了告别广播讲话,宣布为了能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他将放弃王位。

温莎公爵只做了325天国王,连加冕典礼都没来得及举行,就为爱情逊位了。

爱情风暴引发政治风暴  国王准备和沃丽斯结婚的消息一经传出,家就被包围了,陌生人在记录她们的行踪,恐吓信批评信纷纷寄来,有人准备刺杀她。

沃丽斯转移到贝尔凡得宫,又被迫前往法国。

  除了三俩朋友,留在英国的国王几乎在单枪匹马地作战。

有朋友劝大卫接受妥协方案,接受无名义婚姻,可以结婚,但妻子不享受丈夫的地位头衔。

大卫决定后退一步,接受屈辱。

鲍尔温可不想放过国王,他坚决反对,连国王准备将这种婚姻问题提交国会办理立法程序的要求也一并拒绝--这便是有名的“严重的宪法争执”--国王与内阁彻底决裂。

国王向王后和三个弟弟求援。

王后认为,不能认同这桩有损王室尊严的婚事,坚决不承认这个儿媳妇,拒不授予沃丽斯“公爵夫人殿下”的头衔。

国王表示,婚事不成宁可退位。

王后说,你不当国王,你弟弟会当得很好 --王室残酷地对自己的儿子关上了大门。

民众一片惊愕。

整个帝国的女人都把沃丽斯看成是偷走国王的坏女人--民众背叛了国王。

舆论界更是狂喜地大兴风浪,说沃丽斯心术不正、玩弄阴谋诡计,冷酷无情……对他们来说,无所谓背不背叛,正义首先让位于利益。

  只有萧伯纳、丘吉尔、毕维布罗克寥寥几位最智慧、最优秀的人物支持国王。

丘吉尔在众议院、毕维布罗克在舆论界根据宪法为国王争辩……丘吉尔说,国王想娶他心爱的女人为妻,有什么不可以呢

大卫为英国尽忠25年,侨居法国后,没有一天不思念祖国。

他的祖国在他死后才再度接纳他,将他安葬在温莎堡的王室墓地。

沃丽斯死后与公爵合葬,但这只表明王室有限度地和解,墓碑上仍然刻着“温莎公爵夫人沃丽斯”的字样,还是不称“殿下”。

守护甜心各个主角的资料

(ひなもり あむ)(Hinamori Amu)  初登场于第1话,故事的女主角,圣夜学园的小学生(转校生)。

因外在形象和真正的自己有很大差距而烦恼不已。

被人谈论酷毙火辣,众人瞩目但其实是个纤细而害羞的普通少女,因不擅于表达而经常被人误解。

为个性冷酷。

有时逞强和乖僻,但却被认为「有型」。

由于母亲最喜爱哥特式和庞克式的衣服也成为 误解的主要原因。

拥有Humpty Lock。

自从诞生了三颗蛋之后,被要求成为守护者,她以不想穿皇室披肩为理由,后来被圣夜学园小学的守护者邀请成为了其中一员 。

是守护者中的Joker 耳朵是她的敏感部位。

害怕幽灵鬼怪。

粉红色中短发,特征是头上的十字发夹(有时是黑的、蓝的、绿的、紫的、白的,最多是粉红色的)。

守护甜心是小兰、美琪、小丝、方块,形象改造时,发卡就变为红心,黑桃,梅花,方块。

第44话方块蛋诞生。

动画第80话,因她与唯世互相信任的心产生了共鸣,联合使出了铂金之心。

在动画第100话因把Humpty Lock用Dumpty key打开,方块正式孵化。

后又与小兰、美琪、小丝和方块变身为Amulet Forture(守护命运)。

除了可以和自己的甜心小兰、美琪、小丝、方块变身外还可与其他甜心变身(歌呗的绘琉,依琉),也慢慢的融入了这个校园。

动漫喜欢几斗和唯世,漫画中喜欢几斗。

与抚子、璃茉为密友。

女,13岁,身高156cm,体重45kg。

生日是9月24日 血型是O型,天秤座。

  小兰(ラン)(Ran) CV: 初登场于第1话。

最初由亚梦的蛋出生的守护甜心,活泼。

戴粉红色太阳帽,穿粉红系的啦啦队风格的衣服,全身以红、粉色调为主,头戴红心头饰。

擅长运动,坦率的性格。

讨厌安静。

和亚梦变身为「Amulet Heart」(守护红心),必杀技的武器是「Heart Rod」(回旋之心),必杀技是「Spiral Heart」,第二季中还有「Heart Speed」,可以和变身后的唯世联合使出Platinum Heart净化坏蛋。

代表色为红色、粉色。

形象改造时经常使用的咒语为「Hop!Step!Jump!」。

美琪(ミキ)(Miki) CV:加藤奈奈絵 初登场于第2话。

有艺术家气息的守护甜心。

穿着前卫短裤,帽子上有黑桃头饰,总是戴着淡蓝色的包包,全身色调以蓝为主。

初见看上去像男孩子,对奇迹、(愿意陪着奇迹玩那些幼稚的东西,比如入侵别人领地的动作等等,别的守护甜心都说奇迹无聊。

)大地,还有节奏花痴(见到他们会脸红。

) 擅长绘画,喜欢艺术,很酷。

讨厌被束缚。

也有语癖,喜欢以男生专用的ぼく自称。

喜欢画下美好的事物。

很男生化,却很有头脑。

和亚梦变身后为「Amulet Spade」(净恶画笔),必杀技是「Colorful Canvas」(彩色画布)、「Colorful Canvas Special」和「Prism Music」(棱镜音乐)。

代表色为蓝色。

小丝(スゥ)(Su-) CV: 初登场于第3话。

以糕点为首家务全擅长,亚梦的守护甜心。

淡绿的三角巾,穿绿系女佣服,梅花头饰。

天然呆,性格温柔,(有一点花痴),喜欢二阶堂悠。

讨厌毛虫。

有与动物沟通的能力。

擅长家务。

但是大扫除时会变身,喜欢使唤别人,而且别人做不好还会以星星眼杀人。

善良,很有爱心,变身后可把东西恢复原样。

有时候有口癖,说话时会加上「です」(的说)”。

和亚梦变身后就会变成为「Amulet Clover」(守护三叶草),必杀技是「Remake Honey」(甜蜜再现)和「Sweet Applique」。

代表色为绿色。

方块(ダイヤ)(Dia) CV:伊藤加奈恵 蛋登场于第27话。

甜心第29话诞生。

拥有音乐气质的甜心,嘴角有麦克风。

因亚梦不相信自己,十分消沉,于是变成坏蛋,并离开亚梦,孵出坏甜心,头上有“×”的记号。

被收集坏蛋中的歌呗发现,认为歌呗是主人,就跟随着歌呗,一起收集坏蛋。

× Dia和歌呗变身成「Dark Jewel」,必杀技是「Shining Black」和「Glitter Particle」。

在第43话,“×”记号因为亚梦找到真正的自己并除下,且头上的方块变成了两个,和亚梦变身为「Amulet Dia」(护身符宝石),但因没有正式孵化并重回蛋里,100话正式孵化,并再次变身,其中必杀技是「Starlight Navigation」和「Shootingstar Shower」,126集时还有「Tinkle Hold」。

有读心术一样的能力。

口头禅是「光辉」(かがやき)。

  辺(dao)里唯世(ほとり ただせ)  CV:高木礼子 男主角。

金发少年,表面温柔,其实很害羞,在形象改造后会一反常态,狂妄自大。

故事开始时5年级,担任圣夜小学守护者K。

亚梦一直憧憬的少年。

?辺里唯世?日本比较好的家庭出身,外表帅气温柔,又因其各方面非常优秀,在学校里被尊称为“王子”。

但是听到自己叫做「王子」时就会形象改造(日本谐音或其他语言也会),一改既往的形象,变成了自以为是的「国王陛下」。

目前为止唯一恢复办法是拿水桶扣在他头上数3,2,1(璃茉发明的“绝技”,后来被凪彦学会), 过一段时间自己恢复。

变身后,他的梦想就是“征服世界”。

不过恢复原状后就会情绪失落,感到很丢脸。

实际上唯世是一个非常害羞的人,很怕在大庭广众面前说话。

受到奶奶的话的影响,因此他想变坚强而变成「另一个自己」。

患有花粉症。

金黄色短发,头上竖起一丝长长的头发,通称『王子』。

他的守护甜心是奇迹。

因为小时候奶奶的话而想成为另一个自己从而遇见了奇迹。

11话说喜欢变成Amulet Heart的亚梦(可是后来逐渐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亚梦本身)。

漫画于28话,动画74话向亚梦告白,所以对一切有关亚梦的话题都很感兴趣。

唯世知道亚梦一直在对他隐瞒几斗暂住在亚梦家后,十分难过第二天还以感冒为借口不来,晚上在游乐园与亚梦谈清原因而和好,原名应该是边里唯世(“辺”是日语写法)。

漫画第22话,动画第39话唯世因找不到胚胎而失去了自信,加上听了“Black Diamonds”()的“愿望CD”,令奇迹差点变成坏蛋。

后来得到亚梦的鼓励恢复,与奇迹变身为“Platinum Royal”。

第74话向亚梦告白,动画第127话在游乐园亲吻了亚梦的脸,第三季结束时,两人还不是恋人关系,动画结局不定。

喜欢亚梦。

男,现14岁,身高158cm,生日是3月29日,血型B型,星座白羊座。

  奇迹(キセキ)(Kiseki) CV: 三宅华也 初登场于第一话。

唯世的守护甜心。

样子和唯世相似。

和唯世一样患有花粉症。

戴王冠,穿着斗篷,性格蛮横娇羞。

总把自己称为王,称其它守护甜心和守护者(唯世除外)为庶民.不被其他甜心尊重。

变身成「Platinum Royal」(白金圣皇),必杀技能是「White Decoration」 和「Holy Crown 」「Holy Crown Special」。

  (つきよみ イクト)(Tsukiyomi Ikuto)  CV:(日本) ;李致林(香港) 男主角。

蓝发紫瞳的冷酷少年,在亚梦,唯世等人前又有温柔,幽默的一面。

喜欢拉小提琴。

属悲情人物。

被误认为是“带来不幸的黑猫”其实都是误会。

初登场于第一话。

冷酷少年。

??与亚梦目前所持有的“Humpty Lock”(为天河司从月咏家带走的。

)是和几斗持有的“Dumpty Key”是能够配成一对的钥匙和锁(Humpty Lock和Dumpty Key是送给辺里家的友情信物。

) 还在的亲人有三个,一个是和一臣再婚的母亲,还有一个是失踪的父亲——月咏或斗。

实际上真正和他在一起的亲人只有一个便是妹妹歌呗。

和亚梦相差四岁。

为复活社工作(实际上是复活社的三位继承人之一,另一位继承人是歌呗,最后一位是御前光)。

变身、形象改造后都会长出超萌的猫耳。

小提琴演奏的很好,琴声较悲伤。

守护甜心是阿夜(漫画中,国语版中叫黑夜)。

以为自己和爸爸或斗一样,演奏的小提琴的声音是会给人带来不幸的,所以总是多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偷偷的演奏,但总会被亚梦听见。

几斗为了不让唯世等人受到伤害,所以不惜被误会,亚梦也曾经说:伤害一个人时是多么难受和悲伤,自己心里也会伤痕累累,所以如果 几斗是去别人的话,他自己心里不知道有多么破碎,不知道怎样的伤痕累累了。

在漫画里实际上为歌呗和唯世(和唯世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曾因复活社的追捕到亚梦家住过,后被复活社的人抓走并控制(暂时失去自己的意志和记忆),最后被亚梦解救,在动画100话中,在亚梦的话语中脱离复活社控制。

在于大家约好再见后去国外寻找父亲。

在126话中有在回国在游乐园让唯世照顾好亚梦。

喜欢亚梦,曾经吻过亚梦的脸。

于漫画40话,动画74.102话对亚梦告白,亚梦以为逗她玩。

第四季漫画中又吻了亚梦,亚梦脸红(明显喜欢)。

对亚梦,歌呗,唯世和守护甜心阿夜最好,最大的愿望是找到自己的父亲。

男,现18岁,身高180cm,生日是12月1日,血型AB型,星座是射手座。

  阿夜(ヨル)(Yoru) CV: 初登场于第1话,月咏几斗的守护甜心。

有猫耳和尾巴,穿肉垫手套和猫脚长筒皮靴。

十字架、拘束皮带附著的裤子和的庞克风格的衣服。

爱自由的野猫造型,难对付狗,很怕安静,喜欢玩弄别人,喜欢木天廖,是几斗渴望自由而诞生出来的守护甜心,可以与几斗变身成「Black Lynx」。

有“喵”的口头禅  \\\/星名歌呗(ほしな 歌呗)(Tsukiyomi Utau\\\/Hoshina Uau)  CV:(日本);林元纯(香港) 初登场于第7话。

14岁的中学生兼偶像的活跃少女,实力派兼偶像派的少女歌手。

金发双马尾的哥特Loli,穿哥德萝莉系的衣服。

复活社的人,为了帮助几斗脱离复活社而不顾一切寻找胚胎。

她的守护甜心是恶魔依琉和天使绘琉。

几斗的亲妹妹。

有恋兄情结,。

平时略冷,爱吐槽,颇有傲骄属性,但是看见几斗就会性情大变,一下子变成恋兄的可爱妹妹形象。

因为与黑化的Dia有很大的共同点的关系,与之变身。

专长是借歌声取出坏蛋。

?月咏歌呗?[1] 在第13话里,歌呗是以个人歌手的身份唱“迷宫蝴蝶”。

唱歌的时候会跟依琉形象改造,把听众的心灵之蛋抽出来,变成坏蛋。

在与守护者的对决中失去了绘琉、依琉和坏方块,才意识到守护甜心的意义。

随后亚实的突然出现让她回忆年幼时身为歌迷的心情,与由佳里离开复活社。

与绘琉变身为纯洁之魅,能刹那间使大批量的坏蛋未经任何痛苦便得以净化。

动画75集中与空海一起挑战车站前新店的超大碗拉面后关系变的密切,歌呗演唱会时空海也有来参加,事务所搬家时歌呗也叫来空海帮忙;动画93集终于举办了演唱会,并出写了新歌;105集再次开演唱会,因亚梦的关系逐渐从恋兄情节中走出;121话中歌呗也邀空海去吃拉面,超期待的发展。

与亚梦、几斗、唯世、弥耶关系较好,和空海关系暧昧,在漫画49话中发现似乎喜欢空海。

(跟空海接吻

)最终确定为官配

! 歌曲为:迷宫蝴蝶 黑色钻石 真诚之歌 好似太阳 绯色天空(121话)蓝色月亮 女,现16岁,身高167cm,体重45kg,生日是11月9日,血型B型,星座天蝎座。

  依琉(イル)(Iru) CV:今野宏美 初登场于第13话,星那歌呗的守护甜心,是小恶魔。

与歌呗的变身为「Lunatic Charm」(魅之月)。

必杀技为「Nightmare Lorelei」(恶梦妖精)和「Lilin Trident」。

在第42话,与亚梦变身成「Amulet Devil」(守护净恶小恶魔),必杀技是「Devil's Tune」(魔鬼调)。

绘琉(エル)(Eru) CV:氷青 初登场于第28话,星那歌呗的守护甜心。

外表是天使的模样,头顶的天使光环是恋爱雷达。

拥有可以自己的意志与持有者(或持有者以外甜心拥有者)进行强制发动变身的能力。

在第29话与亚梦变身成「Amulet Angel」(守护天使)。

必杀技为「White Flag」(白旗)和「White Flag W Plan」(白旗W计划)。

在第33话和亚梦变身的另一技能「Angel Wink」(天使眨眼)。

第35话中,与亚梦变身又有一技能「爱的修复光线」。

第43话与歌呗变身为「Seraphic Charm」,必杀技为「Angel Cradle」和「White Wing」。

  CV:千叶纱子(日本)  初登场于第1话。

跟亚梦同岁(故事开始时5年级)。

原担任Queen’s Chair的人身为男孩子,真名为藤咲凪彦,却因为家族因素以女性自居(藤咲家的男孩在小时候需以女孩的身份、姓名生活,目的是要了解女孩跳舞的步法)。

深紫色长发,饰着丝带。

身为抚子时她的守护甜心是手鞠。

形象改造后成了好胜的性格(超恐怖、会发飙)。

五年级后到欧洲留学。

在第25话中得知抚子其实是男生。

因为抚子被亚梦称为「密友」 变回男生回来后和亚梦接触过多被璃茉视为敌人。

凪彦想尝试着改变自己,暂时停止了练习舞蹈。

由于想法的改变,手鞠回到了蛋中,并有了第二颗蛋。

第三学期归来时(海里走后)被空海和唯世胁迫以凪彦的身份成为新J‘s Chair留在圣夜学园(动画第56集),经常和璃茉产生矛盾(动画62集)。

动画98集中璃茉在听见凪彦与冴木老师的对话,知道凪彦是抚子,并为凪彦保守了秘密。

第二颗蛋节奏在漫画第八卷三十四回和手鞠都孵出,并都和凪彦变身。

第二颗蛋节奏在91集也正式孵出。

和节奏形象改造后脖子上会出现耳机,变成一个很爽朗、做事情欠考虑、运动超好的性格的人。

变身是节拍跳跃者。

手鞠在98集再次孵出,并于手鞠变身为大和舞姬。

鼓励唯世和亚梦,漫画喜欢璃茉,与璃茉是官配。

男(真实性别),现14岁,身高165cm,体重48kg。

生日是7月4日,血型是AB型,巨蟹座。

  藤咲凪彦&藤咲抚子手鞠(てまり)(Temari) CV : 柚木凉香 初登场于第2话,藤咲抚子的守护甜心。

马尾辫发型。

穿紫粉色和服,樱花头饰。

非常有淑女气质。

但发起飙来很可怕的。

之前因为凪彦的迷茫而回到蛋里,在第98话重新诞生,并和凪彦变身为「Yamato Maihime」(大和舞姬),可和Clown drop(小丑降临)一起净化坏蛋(皇后华尔兹)。

节奏(リズム)(Rizumu) CV:宫田幸季 初登场于第91话,藤咲凪彦的守护甜心。

长发发型。

穿嘻哈风格的夹克与跨裤,戴浅色针织帽,擅长体育(特别是篮球)。

在第91话孵出并与凪彦变身「Beat Jumper」,必杀技是「Blaze Shoot」。

口头禅是cool和“酷酷的决定”。

(有时候会说)  真城璃茉(真城 りま)(Mashiro Rima)  初登场于第27话。

与亚梦同班。

曾担任新Queens Chair的少女,比亚梦小半岁(应该是与弥耶一年的),被弥耶称为“璃茉茉”(动画中)。

璃茉小时候很喜欢搞笑。

但后来因为在放学曾被绑架,父母互相推卸责任,使璃茉的心理受到了打击。

最终在亚梦的开导和鼓励下恢复了爱笑的性格,但对于外人还是挺冷的。

?真城璃茉?身材娇小非常可爱,内心很可爱,但有点自私。

运动细胞不怎么好。

擅长扮哭,因为形象改造后会变成搞笑的角色遭到耻笑,而讨厌形象改造。

变身后为「Clown Drop」,(小丑降临)。

形象改造时,右眼 下方有一个绿五角星,左眼下方绿色水滴,会做出搞笑漫画中“平衡超平衡”的动作。

对守护者都是非常的挑剔。

因为形象的关系,不喜欢交朋友,但因为亚梦的鼓励,让她感觉到朋友的重要。

璃茉对搞笑很执着,认为“搞笑不是游戏”,一说到搞笑就十分认真,极度不能容忍“不到位的搞笑”。

曾在动画第69集拒绝过雾岛冬树(只是拒绝交往)。

很喜欢亚梦这个朋友,认为自己是亚梦的密友。

动漫中因为亚梦和凪彦接触过多,所以把凪彦视为敌人。

与亚梦、弥耶、凪彦、立花感情非常好。

109话与凪彦和好,漫画后喜欢凪彦。

女,现13岁,身高147cm,体重38kg,生日2月6日,血型是B型,水瓶座。

嘻嘻(クスクス)(Kusukusu) CV:成田纱矢香 初登场于第27话,真城璃茉的守护甜心。

右眼下有星星记号,左眼下是水滴记号、有小丑的身躯,头戴小丑帽子。

与璃茉变身成「Clown drop」(小丑降临),必杀技是「Juggling Party」(杂耍之宴)和「Tightrope Dancer」(绳索舞者)。

  结木弥耶(ゆいき やや)(Yuiki Yaya)  ?结木弥耶?CV:中村知子 初登场于第1话。

担任A ’s Chair的少女,比亚梦小一岁(故事开始时4年级)。

她的守护甜心是皮皮。

发型为双马尾,饰上著大红蝴蝶结。

非常喜好甜食,有着爱向旁人撒娇的个性,并以可爱的昵称称呼同伴。

但弥耶事实上十分害怕孤独寂寞。

形象改造后脖子上围一根口水垫,拿着武器的婴儿模样,受到婴儿的性质影响,性格成为爱哭的人。

很喜欢可爱的东西。

弥耶的弟弟叫结木翼(CV:泽城美雪)。

因为弟弟出生后,受到了父母的偏爱,便成了弥耶梦想成为婴儿的一大理由。

后变身成「Dear Baby」。

弥耶与璃茉的朋友关系也不一般。

其实弥耶她在关键时刻也很坚强。

和亚梦、空海,璃茉,歌呗关系非常好。

女,现13岁,身高155cm,体重42kg。

生日是5月25日,血型是O型,星座是双子座。

皮皮(ぺぺ)(Pepe) CV : 古山贵实子 初登场于第2话,结木弥耶的守护甜心。

婴儿的造型,叼着奶嘴,发型与弥耶是同样的。

与弥耶变身成「Dear Baby」(亲爱宝贝),形象改造是「cute pretty Love Baby」。

形象改造的招数有超大奶嘴攻击、超大拨浪鼓攻击和草莓牛奶攻击。

  相马空海(そうま くうかい)(Souma Kukai)  ?相马空海?CV:阿部敦(日本);何志威(台湾);曹启谦(香港)/幼年:田中晶子(日本) 初登场于第1话。

原担任Jacks Chair的少年,茶褐色乱发。

比亚梦大一岁(故事开始时6年级)。

他的守护甜心是大地。

形象改造时头上出现一颗五角星。

足球部的主将,常因为不知道要参加哪个社团而烦恼,运动神经相当好,又阳光、帅气,很受女生的欢迎。

体力很强,老带着亚梦进行“跑跑大冲刺”,他对亚梦很有哥哥的感觉。

由于动画中的第29话在亚梦和绘琉一起变身的时候,他和大地受到“Humpty Lock”的影响也一起变身,变身「Sky Jack 」(蓝天卫士)。

有四位哥哥。

与唯世、弥耶、亚梦,凪彦关系非常好。

和歌呗的关系暧昧。

在漫画49话中和歌呗KISS。

男,15岁,身高170cm,体重55kg。

生日是8月17日,血型是A型,星座是狮子座。

大地(ダイチ)(Daichi)

卖火柴的小女孩梗概200字左右

在一个冷极了的大年夜里,一个乖巧的小女孩赤着脚在街上走着,她的鞋已经丢了。

小女孩的旧围裙里兜着许多火柴,但没人买过一根火柴。

她又冷又饿,在一座房子的墙角里坐下来。

她的一双小手快冻僵了。

她抽出了一根火柴。

火柴燃起来了。

小女孩觉得就像坐在火炉边,她刚想暖和暖和自己,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

她又擦了一根。

这次是一只香喷喷的烤鹅,它向穷苦的小女孩走来。

这时,火柴,灭了。

她又擦着了一根火柴。

这一回在她面前的是一棵美丽的圣诞树,上面挂满了画片,小女孩伸出手去,火柴又灭了。

她在墙上再次擦了一根火柴。

这次出现的是奶奶,她是那么温和,那么慈爱。

她赶紧擦燃了一大把火柴,要把奶奶留住。

奶奶把小女孩带走了,她俩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

第二天清晨,小女孩冻死了在墙角里。

百年孤独的政治影响

1、与其说发现问解决问题更重要,倒说,解题和提出问题难度相当。

在文学作品解答一部伟大小说提出的问题往往比解答数学问题要难得多。

因为文学问题不像数学题那样有标准答案,读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解释,得出不同的结论。

所以,问题越多的小说越是具有无穷的魅力,拥有的读者群也就越广泛。

而像《百年孤独》这部包含众多隐喻的小说,要想通过一般性的解读找到答案,那只能是徒劳,恕我学力不逮,难以做到。

破解其中的奥妙,就留给评论界的权威们去研究吧,我只力求写出我个人的独特感受。

在前面的解读中,我只是对小说各章的重要情节、人物以及独特写法进行了非常片面的、个人化的梳理,这个梳理并不是说要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启示,或者说给读者交待一个阅读秘笈;相反,越是深入地解读,发现和疑问越是不断地增多。

这是一片暗流汹涌的大海,我只是一叶漂泊的扁舟,尚未到达认知的彼岸;这是一片云雾笼罩的群峰,我只是一个渺小的登山者,云山雾罩中看不清它的真面目,我在峡谷中几回迷路、几度徜徉;这是一片遮天蔽日、险象环生的亚马逊丛林,我只是一个孤独的探险者,嗜血的植物和凶残的野兽几乎让我无处逃生。

所以说,解读《百年孤独》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冒险。

既然“明知山有虎”,可是为什么还要“偏向虎山行”呢

这是因为在我以前的阅读经历中,这部小说不仅带给了我无穷的感受,而且还像是一个魔咒,一道樊篱,紧紧地制约着我,束缚着我,影响着我。

在我的散文写作中经常提到它,老是给人以掉书袋的幼稚之感。

所以,我必须摆脱它。

我要用文字全面地彻底地渲泻出来,吐之而后快。

我想早日结束这个长篇大论,但是目前看来,还需要一个总结性的解读,那就是《百年孤独》对中国作家的影响。

2、我不想列出一个长长的名单,只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人物。

他们对《百年孤独》不仅推崇备至,在公开的学术演讲、座谈会和文学刊物上发表个人看法和文学评论,而且还在他们初期的写作中也可以看到非常明显的模仿。

据我所知,莫言、苏童、三毛、格非、李洱、陈应松等作家,就是《百年孤独》的忠诚粉丝。

其中莫言、格非、李洱更是铁杆粉丝,不仅对《百年孤独》写过评论性的文字,还在他们的小说中发现了模仿的痕迹。

这个模仿的过程不仅没有让他们失去自我的风格,而且还极大地提升了他们的写作水平,丰富了他们的写作经验。

他们在《百年孤独》中吸收了非常丰富的文学营养。

试以莫言的小说《金发婴儿》为例。

小说的内容就不简单介绍了,这部小说就是从写作语言、写作技巧到写作风格上的一次全面模仿,从形似到神似,语言珠圆玉润,流畅自然,是一部非常动人、成功的小说。

现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小说大量模仿《百年孤独》中的夸张、移觉和荒诞写法。

例如:(1)、“她又睡了一觉,醒来时听到太阳正嘎嘎吱吱地响着,像一条老牛一样在爬着上坡路。

”(2)、“他把照片扔进抽屉里,站起来,脑袋里像装了一窝蜜蜂,他看到桌子和椅子全飘起来,水泥地面上爬动着成群结队的蚂蚁,月牙湖畔响起湖水的喧哗声,不用望远镜他就看到湖边五颜六色地站满了人群,人们还在继续往那儿涌,还继续往人团上焊接人,一直焊接到很远的交通要道上。

”这两段精彩的句子,我们读了之后很熟悉,在《百年孤独》中就能找到“母句”。

比如小说中写到四年的雨季结束了,“一轮憨厚、鲜红、像红砖碎末般粗糙的太阳照亮了世界,这阳光几乎像流水一样清新。

”还有写虫子啃蚀家俱的巨大轰鸣;写罢工工人聚集到广场上,被军警的机枪扫射:“他们被围困着,打着旋转,变成巨大的漩涡,并渐渐地向其中缩小,因为它的边缘正在有条不紊地被一圈一圈地剪裁着。

”在写作技巧上,《金发婴儿》也大量模仿了《百年孤独》中魔幻现实写法,比如写瞎眼老太婆在夜晚来临时,“看”到了“夜游神”:“夜游神应该是个邋邋遢遢的小伙子,面孔黑黝黝的,穿一袭玄色的长袍,头发梳成一百条小辫,两只眼睛散漫无神,左手提一把黑陶烧酒壶,壶里装着陈年老酒;右手搦一管大墨斗子笔,酒壶咂得‘吱吱’地响,墨汁甩得铺天盖地,如同黑色暴雨。

醉三麻四、脚步踉跄的夜游神,就这么懈里咣当顽皮捣蛋整夜地悠荡着。

”这个夜游神,很有可能出自《百年孤独》中阿玛兰塔临死前对死神的描写:“她是同死神一起在走廊里缝衣服时看到它的。

她当场就认出来了,死神并没有任何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它是一位穿蓝色衣服的长发妇女,样子有点儿古气,同早先帮她们在厨房里干活的庇拉*特内拉的模样有点相像。

”如果单从语言上来说,莫言的语言比马尔克斯更具体更生动更形象。

这个细小的模仿,可见莫言作为一个有实力的作家对文字有着出色的驾驭和模仿能力,他敢于模仿更勇于超越,这是值得所有作家学习的。

另一个明显的模仿就是,在叙述故事时,《金发婴儿》也不止一次地运用了穿越时间的手法。

(1)、“后来,当他坐在故乡的小河边,面对着缓缓逝去的流水冥思苦想的时候,他认为这一切都好像是命中注定,一切事情的发展,都按着早就设计好的程序。

”(2)、“这一夜里,她听到的声音使她在以后的残年里经常像闪电般忆起,每每忆起这一夜里发生的事,她就感到炙人的火焰飞快地啮咬着她生命的蜡烛头。

”这种在现在想到未来,又在未来回忆过去的方式,正是《百年孤独》最为骄傲的文学创造。

莫言也成功地移植到了自己的小说中。

说是天衣无缝可能有些夸张,但也算是恰到好处,和整部小说的叙事气氛十分谐调。

更高层次的模仿是,人物形象和性格的塑造。

在《金发婴儿》中写到的那个老太太,像极了《百年孤独》中老年时期的乌苏拉。

除了上面我提到的那个幻觉、耳昏眼瞎的特点之外,她像乌苏拉一样,年代颠倒地回忆过去:“她笑了一声,就咕咕噜噜地说起呓语来,若干年前的事情她还记得非常清楚,她说十八岁时被卖给一个五十多岁的布贩子,布贩子经常打她,折磨得她遍体伤痕。

”这个层面的模仿是有些难度的,给我的评论也提出了挑战。

怎么评论呢

如果光凭娴熟的语言技巧、丰富的想象是无法做到的,可能更需要生活阅历的积累和文化背景的烘托,这个能力需要十年磨一剑的岁月功夫,非常人所及。

介绍了名家,我觉得有必要给普通作者,或者说是“草根作家”留一个席位。

不怕大家见笑,包括我的作品也曾经模仿过。

我们知道,《百年孤独》有一个很鲜明的写作特色:那就是对预兆的描写。

先说一位叫施伟的作者,他曾经在《福建文学》2010年第三期上发表过一部短篇《逃脱术》,写得很棒。

印象最深的是,他在小说中写到作为魔术师的父亲,为了给违法拘留的儿子打官司,在县教育局长母亲的葬礼上表演魔术:他躺进一个箱子里, 一辆铲车从箱子上轧过去,人们当场看到箱子里鲜血迸溅而出。

与此同时,不在现场的王向东、他的母亲和“我”的堂姐都有了感应。

书中写道:“后来据王向东回忆,这个时候他在拘留所里也陡然心被什么扎了一下,我堂姐在家啃一只鸡翅,屁股下的凳子砰然塌裂,她摔了个仰八叉,他母亲正在写‘诗’,铅笔芯无故折断。

”读到这里,眼前一亮,禁不住会心一笑,莫非是身无彩凤,心有灵犀;高山流水,情遇知音。

真不知道施伟是何许人也,倘能相见,畅谈百年,也不枉此生孤独地行文了。

我也是先有模仿后写笔记的。

在我写这篇笔记之前,曾经写过一部短篇《我的兄弟水牛》。

这篇小说写我小时候和爷爷在农村相依为命,家里养了一头水牛,这头水牛在76年9月份一位伟人逝世的追悼会上陪着人一起流眼泪,被年幼的我看到了,很受感动,从此知道了牛也是通人性的。

几年后,分田到户,牛也分到了我家,村民劳动的积极性提高了,同时劳动强度也加大了,牛的体力活也随之多了起来。

有一次牛得了病,被爷爷治好了。

岁月蹉跎,我长大后到城里读书,爷爷和水牛也老了。

小说写到结尾,有这么一段:“那天早上,家里就出现了异常。

爷爷生前用过的一条棕绳牛鞭,变成一条铜花蛇从墙上溜下来,钻进床脚盘成一圈。

母亲早上为爷爷煮的红糖拌稀饭放在灶台上,红糖粒忽然变成了蚂蚁四处乱爬。

中午时分,爷爷果然咽了气。

下午,冰棺抬进了家中,爷爷躺进了棺材里。

我站在冰棺前,不知道是因为扑面的寒气凝固了我的眼泪,还是我本性冷漠而没有哭出来。

我为自己感到羞耻。

”这只是很皮相的模仿,和莫言先生的大作《金发婴儿》极本不能相提并论。

之所以引用过来,以示鼓励,只是希望这家伙在吃透《百年孤独》之后,跳出《百年孤独》的光环,创造出一个崭新的境界来。

3、《百年孤独》对中国作家的影响,也许不仅仅是写作语言、写作技巧和写作风格上的提升,更是一种写作观念的革新,一种写作人格的净化。

我们知道,在现有体制下,除了极少数作家,如王朔、郑渊洁、韩寒等人之外,作家鲜有自己的独立写作人格。

他们的生存状态在政治内外游移不定。

大多数作家只是政治的附属品和传声筒。

因为光靠稿费无法养活自己。

他们有的被作协包养,有的被富婆包养,有的被某个文化宣传部门包养,有的甚至沦落到被街头讨饭的丐帮帮主包养。

记得在一次文友聚会上,一位写诗的三流诗人边喝酒边哭穷,说他的一个诗人朋友,写的诗发表不了,发表的话还要自己掏钱,最后穷到街头摆摊卖菜。

我当时说了一句十分不中听的话:“发表不了,说明他还写得不够好。

”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的话说得太重了,打击了这位朋友的信心。

同是文人,相轻何太急

文人相亲莫相轻。

其实,马尔克斯早年也有过一段穷困潦倒的时期。

那时他是一家报社的记者,被派到欧洲工作。

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报社因触犯了当局被查封,他本人同时也失去了工作。

回国之后,他的生活非常窘迫,穷到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地步。

为了创作《百年孤独》,他把自己关在家里长达一年半之久。

稿子写完到邮局寄发时,因为超重付不起邮资,最后只寄出了后半部的部分章节。

报社收到书稿之后欣喜若狂,认为这将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小说。

从此,《百年孤独》一炮打响,于1967年6月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一家出版社正式出版,在全球以十八种文字发行,至今销量达到千万册以上,作者本人也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在此,我们不能忽略一个最根本的事实,那就是《百年孤独》是用西班牙语写成的,而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人。

由此我们引申出一个话题:马尔克斯写作《百年孤独》的国家历史、文化背景和政治环境。

作为一个中国作家,可以模仿他的小说技巧、小说特点和小说风格,但是他写出这部小说的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和国家历史我们从何模仿

哥伦比亚在16世纪沦为西班牙殖民地,直到1819年才独立。

而西班牙一直是官方的正式用语。

可是作为土著居民,印第安语应该是他们的母语。

所以,马尔克斯从小就受到西方文化和印第安文化的双重熏陶。

引用一段话。

他在1982年诺贝尔颁奖典礼致辞中说:“我敢说,今年值得瑞典学院注意的,正是拉美这种异乎寻常的现实,而不只是它的文学表现。

这一现实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和我们的生活在一起,它每时每刻都决定着我们每天发生的不可胜数的死亡,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永不干涸,充满灾难和美好事物的创作源泉。

而属于这个源泉的我,这个流浪在外、怀念故乡的哥伦比亚人,不过是被机运指定的又一个数码。

这个非凡的现实中的一切人,无论是诗人、乞丐、音乐家、战士,还是心术不正的人,都必须尽少地求助于想像,因为对我们来说,最大的挑战是缺乏为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可信而必需的常规财富。

朋友们,这就是我们的孤独症结之所在。

”什么才是创作最根本的源泉

什么才是孤独的最根本的症结

当我们仔细读完了《百年孤独》,结合他的这番话,应该逐渐明白,上校为什么发动三十二次战争,香蕉工人为什么罢工了。

哥伦比亚人民虽然脱离了西班牙殖民统治,但是长达三百年的殖民阴影一时还无法摆脱。

特别是在文化心理上他们无法和西方国家产生认同,始终处在一种动荡不安的状况之下。

特别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也就是《百年孤独》诞生时期,西方强权统治仍然对第三世界的人民实行残酷的剥削和压榨。

而南美洲人民热情活泼、富于幻想、勇于抗争的天性,并没有被这些剥削和压榨吓倒,他们奋起反抗。

这种反抗表现在文学界的说法就是“六十年代拉美文学爆炸。

”而《百年孤独》就像是这场爆炸中引爆的一颗原子弹,震惊了世界文坛。

由此看来,马尔克斯是一个关心政治、又独立于政治之外的作家,是一个正视现实、又牢记传统的作家,是一个既有写作野心、又有写作良心的作家。

归根到底,他是一个具有独立写作人格的作家。

他还是一个深受第三世界国家(包括中国在内)所有读者爱戴、所有作家学习的好作家。

我一位朋友去世了 昨晚我做了梦他的灵魂叫我去检查他隐瞒死亡真相怎么回事

大概算灵异吧,算托梦

有能力查就帮忙查一下,没办法就给他烧纸说清楚吧

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儿来到我们身边,你想对她说什么

为她做什么

展开想象写一段话(50~100)字左右

“小朋友,乖,来,你的火柴哥哥全要了我一起拿回我家吧,嘿嘿嘿嘿嘿”。

解释一下:不要想歪了这么冷的天,她又不能回会挨打,所以当然要先找个暖和的地儿让她呆着,去开房嘛,又太那啥了,所以还是带回家吧。

回家后在网上广发贴子求助,群众的是强大的,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

我就当经济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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