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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投宿读后感

时间:2017-12-24 04:16

求杰克伦敦短片小说《投宿》读后感 只要400字

要多帮助别人

求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左右。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杰克·伦敦 《雪虎》读后感

《雪虎》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以动物为主要描写对象的又一部杰出作品,是他的经典小说《野性的呼唤》的姐妹篇。

杰克伦敦1876年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幼年开始,他便以出卖体力为生,当过报童、火夫、装卸工、洗衣匠,还做过偷蚝的“蚝贼”,后来又做过水手、流浪汉、还曾被当做无业游民关进监狱。

1894年-1896年,他一边读书一边工作,曾一度进入大学学习,淘金热开始后,他加入了淘金者的行列,但最后得了坏血病,空手而回。

从此之后,杰克伦敦埋头读书写作,成了职业作家。

   他传奇式的生活经历,使他有了积极的生活哲理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他的小说,直面现实,针砭时弊,赞颂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的人生。

   “雪虎似乎在他的一切品行方面都强,然而却有一个摆脱不了的弱点,他忍受不住嘲笑。

人类的笑是一件可恨的事。

一旦嘲笑是针对他的,他就要爆发出及其可怕的愤怒。

他是庄重、尊敬、冷静的,可是一声笑能气到他到了荒唐可笑的地步。

它使它感到那么大的侮辱和恼怒,以致好几个钟头都像魔鬼一般胡作非为。

……”这是雪虎的弱点,也是人类这种高级动物所具备的共同特点,谁都怕被别人取笑,被大众取笑,被舆论取笑。

和雪虎相比,人有一样优势,人可以分析判断,并对取笑做出积极的回应。

“笑”有时是具有杀伤力的,如果因为无辜的笑而种下了恨,那很不值,尤其是在宽容度较低的环境中。

因此,得笑地谨慎。

   “在这次新的定方位的过程中,也是环境的拇指在压迫他和推动他,把已经硬了的加以软化,重新塑造成比较好的形式。

威登斯哥特实在就是这根拇指。

他深入了雪虎天性的根基,用仁慈打动了他那已经失去生气和几乎灭亡的生命潜力。

这样的潜力之一就是“爱”,它会代替“欢喜”,这后者是他和神们打交道以来,曾经使它非常感动的最强烈的感情。

”一条来自于荒野的狼对爱有如此强烈的感受,何况是人。

爱是一种本能,她比食和色要更为复杂和丰富,我一时很难用文字准确清晰地把它描述出来,努力回想读过的关于爱的文字,脑中一片散乱,找不到坚实的一整块……突然很想把“爱”形容成血液,她深入骨髓,遍布全身,平常不易察觉到她的踪影,但若是没了她,人就要变成鬼。

杰克 伦敦所写的《热爱生命》的主要内容和其告诉我们的道理。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求杰克 伦敦《 热爱生命》的内容简介

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比尔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

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本书在作品选择上,以突出刻画人性,表现抗争时所展示的强大生命力的作品为主。

其次,也选择了有关北美地区土著文化与殖民文化冲突的作品以及反映资本主义残酷剥削的作品。

所选作品共同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遥远且真实的世界:那宝藏与荒凉并存的,波涛汹涌的太平洋, 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深刻、大气的文字有如当头棒喝,令读者精神。

其作品背景似与读者很远,但生存状态却又很近,能加强读者的代入感,可读性很强。

杰克伦敦的主要作品及简介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

大约是个占星术家的私生子,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

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

美国传记小说家伊尔文·斯通在他的《马背上的水手》里称他是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

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泛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

著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或译《荒野的呼唤》)等50多本书。

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都享有崇高地位。

  杰克·伦敦24岁开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

十六年中他共写成长篇小说19部,短篇小说150多篇,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

这些作品共同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陌生又异常广阔的世界: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  杰克·伦敦的创作,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

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

杰克·伦敦赞美勇敢、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的品质,他笔下那“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

  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在病榻上时,曾特意请人朗读小说,其中就有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

列宁给予这部小说很高的评价。

[编辑本段]写作风格  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

有人说在他之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

   代表作  1900年出版了第一个小说集《狼子》(The Son of the Wolf),立即誉满全国。

到1916年已出版了51部著作,是很高产的作家。

  极地小说最有名的有三个小说集:《狼子》《热爱生命》《丢脸》; 长篇小说《燃烧的戴莱特》和《蹩脚·贝路》;此外有他别具一格的狗小说《野性的呼唤》和《白獠牙》。

  海洋小说包括了小说集《南海的故事》和长篇小说《海狼》,还有一个狗故事《群岛猎犬杰瑞》。

  描写城市的作品有著名的长篇幻想小说《铁蹄》、报告文学《深渊里的人们》、小说《拳赛》、幻想萧索《亚当以前》、《马丁·伊甸》及《约翰·巴黎科恩》等  论文有论文集《阶级战争》、《人类去向》和《革命》等。

  火一样的性格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

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

他把冒险里的困难当做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作欢乐。

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历,尽管这些已经经过了艺术的折射。

  就是在他富裕的日子里,他的生活也是充满冒险的。

他买地产,办牧场,种树木,修建豪华的新居,宴请宾客,过着沸腾的生活。

杰克伦敦白牙英语原文好词好句

为赶路的人干杯  “倒进去。

”  “可是我说,基德,这不是太凶了吗

威士忌加酒精已经够糟了,要是再加上白兰地、胡椒酱跟……”  “倒进去,究竟谁在调五味酒呀

”马尔穆特・基德透过烟雾腾腾的蒸汽亲切地微笑着。

“孩子,等到你在这一带跟我住得一样久,总是靠着打兔子、钓鲑鱼过日子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一年只有一次圣诞节。

如果过圣诞节,却没有五味酒,那就等于说,虽然洞已经挖到床岩上,仍旧没有找到金矿矿脉。

”  “你说得对,”大吉姆・贝尔登很赞成基德的话,他是从马齐・梅,他的矿场里到这儿过圣诞节的,在过去的两个月里,人人都知道,他完全靠着鹿肉过日子。

“你还没有忘了我们在塔纳纳河边一块儿配的那种烈酒吧

”  “唔,我想是的。

伙计们,要是你们看见就因为用糖和酸面团酿出了那样的烧酒,一大帮人全成了好斗的醉汉,心里一定很痛快的。

这还是你出世之前的事了。

”马尔穆特・基德转过来对着斯坦利・普林斯说,普林斯是一个年轻的采矿专家,在北方住了两年。

“当时,这一带没有一个白种女人,梅森想结婚。

露丝的父亲是塔纳纳族的酋长,他反对这件婚事,就像部落里其余的人一样。

酒性很烈吧

  嘿,我把剩下的一磅糖都用上了,这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酒了。

你们真应该看看那一次追逐,顺着河追逐,一直又追过转运线。

”  “可是那个印第安女人呢

”路易斯・萨沃埃问道,这个高个子的法国种加拿大人听得津津有味,因为去年冬天,他在四十英里驿的时候,就听到了这件无法无天的事。

  马尔穆特・基德,这个天生好高谈阔论的人,于是毫不掩饰地讲起了这个北方的洛钦瓦尔的故事。

不止一个到北方来冒险的粗鲁汉子觉得心弦紧张起来,茫然若失地怀念着阳光普照的南方,那儿的生活,总比徒劳无益地跟寒冷和死亡斗争要好一点。

  “我们正好在第一块冰融化的时候走上育空河,”基德在结尾的时候说,“她部落里的人只比我们晚了一刻钟。

可是这样一来,就救了我们。

因为第二次融冰,冲破了上游淤塞的冰块,把他们拦阻在河那面了。

等到最后他们赶到奴克鲁克托的时候,全站的人都准备好了,在等着他们。

至于结婚的事,你们问问这儿的鲁勃神甫好了,他主持的婚礼。

”  这位耶稣会的神甫取出了含在嘴里的烟斗,只流露着教长式的微笑来表示他的喜悦心情,这时候,在场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都有力地鼓起掌来。

  “我的天:路易斯・萨沃埃叫了起来,这段浪漫故事好像使他非常感动,“那个小小的印第安女人,咱们的梅森真勇敢。

我的天:  接着,一杯杯用洋铁杯盛着的酒传递开了,浮躁的贝特尔斯就跳起来,唱起了他心爱的进酒歌:  “有一个亨利・华德・比契尔,  还有主日学校的几个教员,  全喝起了黄樟根酿的酒;  可是你照样可以打赌,  要是这酒有个合适的名儿,  那就是禁果酿的美酒。

  哎嗨哟,用禁果酿的美酒。

”  于是,所有的酒徒都大声合唱着:  “哎嗨哟,禁果酿的美酒:  你照样可以跟他们打赌,  要是这酒有个合适的名儿,  那就是禁果酿的美酒:  马尔穆特・基德的这种吓人的混合酒发生了作用:  宿营地的人和过路投宿的人在那种暖烘烘的热力影响下,都活跃起来,围着餐桌,说笑话,唱歌,讲着过去冒险的故事。

这些从十几个国家来的异国人,互相敬酒。

那个英国人普林斯为“山姆大叔,新世界的早熟婴儿”干了一杯;  美国佬贝特尔斯举杯“祝贺女皇,愿上帝祝福她”;萨沃埃同那个德国商人迈耶斯,也为阿尔萨斯-洛林碰杯畅饮起来。

  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站起来,手里端着酒杯,向油纸窗瞧了一眼,窗上结的冰霜足足有三英寸厚。

“祝今天夜里赶路的人身体健康。

但愿他的干粮足够维持到底,他的一群狗始终不垮;  但愿他的火柴永远不会划不出火。

”  啪:啪:他们听到了熟悉的狗鞭的声音,马尔穆特那一群狗的呜咽般的嚎叫和一辆雪橇驶近木房的沙沙声。

他们的谈笑渐渐消沉了,大家都在等待下文。

  “是个老手,先顾狗,再顾自己。

”马尔穆特・基德悄悄地对普林斯说,他们听到狗咬东西的声音,像狼一样的嚎吠和痛苦的狺狺声,这些声音一传到他们的有经验的耳朵里,他们就知道那个陌生人正在打退他们的狗,喂他自己的狗。

  终于传来了预料中的敲门声,声音急促而有力,于是,那个陌生人进来了。

灯光照得他睁不开眼睛,他在门口停了一会儿,大家趁此机会仔细地打量了他一下。

他是一个很引人注目的人,穿着一身北极的羊毛衣和皮衣,简直跟画上的人一样。

他有六英尺二三英寸高,宽宽的肩膀,厚厚的胸脯,配得非常匀称,一张修得精光的脸冻得红通通的,长长的眉毛和睫毛上都结满了白冰,狼皮大帽子的护耳同护颈都松松地敞开来,他好像真的是冰霜世界里的一位国王,才从黑夜里走出来。

他的厚呢夹克外面,系着一条子弹带,皮带上吊着两支柯尔特式自动手枪和一把猎刀,手里拿着一根必不可少的狗鞭,还背着一支口径最大、式样最新的无烟步枪。

他走上前来的时候,尽管步伐很稳定,很有弹性,但是他们仍旧看得出他已经很累了。

  一阵尴尬的沉默,可是他热诚地招呼了一声,“伙计们,你们好吧

”就使他们很快感到自在了。

马尔穆特・基德和他紧紧握起手来。

他们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可是彼此久闻大名,一见面就相互认出来了。

客人还没有来得及说明此行的目的,主人就迅速向他介绍了大家,并且把一杯五味酒硬塞到了他手里。

  “有三个男人赶着八条狗拖的一辆柳条车身的雪橇,过去多久啦

”他问道。

  “那还是两天以前的事了。

你在追赶他们吗

”  “对,那是我的雪橇和狗。

那三个该死的小子,简直是从我的鼻子底下把它们赶走的。

我已经追上两天的路程――再追一程就赶上他们啦。

”  “估计他们会跟你拼一下吧

”为了不使谈话中断,贝尔登问道,因为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已经把咖啡放在炉子上,正忙着煎腌猪肉和鹿肉。

  这位陌生人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左轮手枪。

  “你什么时候离开道森的

”  “十二点。

”  “昨天夜里吗

”贝尔登问,以为这是当然的事。

  “今天白天。

”  周围的人都啧啧称奇起来。

这是很有理由的,因为这时正是午夜,在十二个小时内,在非常难走的冰河上奔跑了七十五英里,这可是不能讥笑的。

  不过,他们的谈话不久就变得和这个人无关了,大家都回忆着童年时的情景。

在这位陌生的青年人吃起他那顿简陋的饭食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仔细地研究了一下他的相貌。

不久,他就断定了这是一张正直、诚实、坦率的脸,他很喜欢这个人。

这个陌生人年纪还轻,可是脸上已经牢牢地印上一道道劳碌辛苦的皱纹。

他的脸色,虽然在谈话的时候很亲切,在休息的时候很温和,但是仍旧看得出,到了要动手的时候,尤其是在以寡敌众的时候,他那双蓝眼睛会射出严厉的、钢铁一样的光芒。

他的宽大的牙床和方正的下巴说明了他的那种粗野的又顽强又不可制伏的性格。

不过,尽管他具有狮子一样的特性,他仍然有一种温柔的,带着少许女人气的神色,说明了他是一个多情善感的人。

  “我就是这样和我的老婆结婚的,”贝尔登结束他求婚的动人故事说,“她说,爸爸,我们来了。

’她父亲对她说,你这该死的,’然后又对我说,吉姆,你,你把你那套好衣服换下来,吃饭之前,我要你把那四十亩地给我大部分犁好。

’接着,他扭过脸对她说,你,萨尔,你赶紧去洗盆子吧。

’说完了,他好像用鼻子嗤了一声,和她亲了亲嘴。

我真快活极了――可是他看见我还没走,立刻大吼了一声,你,吉姆:’我就连忙跑到谷仓里去啦。

”  “有孩子们在美国等着你回去吗

”陌生人问道。

  “没有,萨尔还没有生孩子就死了。

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到这儿来的,”贝尔登心不在焉地点起了烟斗,因为烟斗已经熄了,可是,接着他又高兴起来,问道,“你怎么样,先生,是结了婚的人吗

”  作为答复,他打开怀表,把它从一根当做表链用的皮带上解下来,递了过去。

贝尔登挑亮了油灯,细细地瞧着表壳里面,自言自语地粗鲁地称赞着,然后把它递给路易斯・萨沃埃。

萨沃埃喊了好几声“我的天:之后,把它递给了普林斯,他们看出他的手在发抖,眼睛里平添了一种异常的温柔神色。

于是,这只表就从一只粗手里传到了另一只粗手里――表壳里粘着一张女人的照片,怀里抱着一个孩子,正是这些人想象中的那种叫人难以割舍的照片。

还没有看到这种珍奇物件的人都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已经看过的都变得一声不响,想起了往事。

他们都能够毅然承受饥饿的痛苦,坏血病的折磨,或者立刻可以致人于死地的荒野同洪水,却毫无惧色,可是这个陌生的女人同孩子的照片,却使他们全变成了女人同孩子。

  陌生人收回他的珍宝的时候说:  “我还没有见过这个孩子――据她说,是个男孩子,已经两岁啦。

”他依依不舍地又向表里瞧了一会儿,才合上表壳,扭过头去,可是动作不够快,并没有来得及掩藏住他忍住好久的,像泉涌一样的眼泪。

  马尔穆特・基德把他领到一张床旁边,叫他上床躺下。

  “到四点整叫醒我。

可别误了我的事。

”是他说的最后几句话,过了一会儿,他便在筋疲力尽中呼呼睡着了。

  “我的天:他可真是个有闯劲的伙计,”普林斯称赞道,“带着狗赶了七十五英里路之后,只睡三小时,然后又要开路。

他是谁呀,基德

”  “杰克・威斯顿德尔。

在这儿待了三年,一无所有,除了他干活像牛马一样那种名声,可是他的运气要多坏有多坏。

我一向不认识他。

但是塞特卡・查理跟我讲过他的事情。

”  “这可真不容易,像他这样,有了这么年轻可爱的媳妇,居然会跑到这种荒凉的地方,白白浪费光阴。

这儿的一年,足足抵得上外面两年。

”  “他的毛病是过分刚强固执。

先前有两次赌钱,他也赚到了不少钱,可是都输光了。

”  说到这里,他们的谈话就给贝特尔斯的一阵喧叫声打断了,因为那张照片的作用已经开始消失。

过了不久,他们就在粗鲁的狂欢里,忘掉了只有单调寡味的伙食和劳累磨人的凄凉岁月。

这时候,只有马尔穆特・基德一个人似乎还没有忘掉一切,他焦急地向他的表瞧了很多次。

有一次,他戴上无指手套和海狸皮帽子,走出小木房,到贮藏室里摸索起来。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等到指定的时间,他提前十五分叫醒了他的客人。

这个身材巨大的年轻人,身体僵得很厉害,必须激烈地揉搓一阵才站得起来。

他吃力地摇摇晃晃走出了木房,发现他的狗全套好了,一切准备停当,只等他动身了。

大伙都祝他一路顺利,能够很快地追上去,接着,鲁勃神甫匆匆为他祝福,就领着一哄而散的这一群人回到木房里去了。

这也难怪,光着耳朵和手,面对着零下七十四度的寒冷天气,可很不好受。

  马尔穆特・基德送他上了大路,就热诚地握着他的手,嘱咐他几句。

  “你在雪橇上会找到一百磅鲑鱼子,”基德说,“狗吃这种东西走的路程,就像吃一百五十磅鱼走的路程那么远。

你也许指望在佩利能买到狗粮,可是你买不到。

”那个陌生人吃了一惊,眼睛里闪现出光芒,可是没有插嘴。

“不到五指河,不论人食狗粮,你连一两也买不到。

那是非常难走的二百英里路程。

到了三十英里河,要留神没有结冰的地方,你一定得抄近路,走巴尔杰湖上那条捷径。

”  “你怎么会知道的

消息总不会传得比我还快吧

”  “我没有听到什么消息,而且,我也不希望知道。

不过,你追的那群狗根本不是你的。

那群狗是去年春天,塞特卡・查理卖给他们的。

但是,有一次,他跟我品评过你,说你很正派,我相信他的话。

我已经看到了你的相貌,我很欢喜你那张脸。

我已经看出……算啦,他妈的,你还是快点赶路,赶到海水那边。

回到你老婆那儿去吧,还有……”说到这里,基德脱下手套,猛地掏出了他的皮口袋。

  “不,我用不着。

”眼泪冻结在他的脸上,当他抽搐地紧握着基德的手的时候。

  “既然这样,那就别舍不得狗,只要它们一倒下来,就切断套绳。

要买几条狗,就是十块钱一磅也应当觉得便宜。

你在五指山,小鲑鱼河同胡塔林卡可以买到狗的。

还有,千万注意脚不要弄湿了,”这是他的临别赠言,“旅程一直维持在二十五英里以上,如果低于这个数,你就生一蓬火,换换袜子。

”  才过了十五分钟,一阵叮叮当当的铃声宣布有新客人来了。

开门之后,一个西北地区的骑警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两个赶狗的混血儿。

他们跟威斯顿德尔一样,也是全副武装,神色很疲倦。

那两个混血儿是生来会赶路的人,满不在乎,可是那个年轻的警察却累坏了。

不过,由于他那个民族的顽强固执的性格,他还是撑住了,可以说,只要他在路上不倒下来,他就撑得住。

  “威斯顿德尔走了多久了

”他问道,“他在这儿歇过脚,是不是

”这些话简直是多余的,路上的雪橇痕迹早就清清楚楚地说明了一切。

  马尔穆特・基德看出了贝尔登的眼色,知道其中必有原因,就推托搪塞地回答道:“走了好一会儿啦。

”  “爽快点,伙计,照实说吧。

”警察训斥道。

  “你好像要马上找到他。

难道说,他在道森出了什么乱子吗

”  “他抢了哈利・麦克法兰四万块钱,在太平洋港湾公司的商店里换到一张西雅图的支票,要是我们不追上他,谁会拦住他,不让他兑现呢

他走了多久啦

”  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已经发出了暗示,每一个人都收敛住诧异的眼色,这个年轻的警官看来看去,张张脸都跟木头人一样。

  他迈开大步走到普林斯面前,向他提出问题。

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呢

虽然普林斯感到痛心,可是他瞧着他的同胞的坦率认真的脸色,仍旧用一些互相矛盾的话来回答他。

  这时候,警察偶然看到了鲁勃神甫,知道他不能撒谎。

“走了一刻钟了,”神甫回答道,“可是他跟他的那一群狗已经休息了四个钟头。

”  “已经走了十五分钟,而且精神勃勃:  我的天:这个可怜的家伙又累又失望,不由得蹒跚地后退了两步,几乎昏倒,然后他就喃喃地说,他从道森赶到这儿,费了十小时的工夫,那群狗都累坏了。

  马尔穆特・基德硬塞给他一杯五味酒,接着,他就转身向门口走去,吩咐那两个赶狗的人跟着他走。

可是暖和的房间同休息一阵的希望太诱人了,他们拼命反对。

基德非常精通法国的方言土语,连忙注意地听着。

  他们赌咒发誓地说,那一群狗垮了,走不了一英里路,就得开枪打死沙瓦希同巴比特它们,其余的狗也是一样糟。

无论人和狗,都要休息一下才好。

  “借给我五条狗,行不行

”他转过身,对马尔穆特・基德说。

  可是基德摇了摇头。

  “我可以用康士坦丁队长的名义,给你开一张五千元的支票――这是我的证件,批准我,随意提款。

”  又是默默地拒绝了。

  “那我就要用女皇的名义征用你的狗了。

”  基德瞧了瞧自己的储备充足的武器库,表示怀疑地微微一笑,那个英国人了解自己无能为力,就扭转身,向门口走去。

可是那两个赶狗的人仍然反对,他于是回转身来,凶恶地骂他们是女人,杂种,那个年纪比较大的混血儿站起来的时候,气得一张黝黑的脸通红,而且痛快淋漓地回敬了几句,说要让领队的狗跑得筋疲力尽,把他埋在雪里才高兴。

  那个年轻的警官,鼓足浑身的劲儿,坚定地向门口走过去,装出很精神的样儿。

可是他们都明白,而且很钦佩他这种骄傲劲儿。

不过,他也掩盖不住掠过他的脸上的一阵阵懊恼神情。

那一群身上结满了冰霜的狗都蜷缩着卧在雪里,简直没有办法使它们站起来。

这一群畜生在痛打之下哀嚎起来,因为赶狗的人们非常生气,非常残酷。

后来,直到他们切断套索,把领队的狗巴比特拖了出去,它们才拉动了雪橇,走了起来。

  “这个该死的流氓,骗人的家伙:“他妈的:  根本就不是好人:“一个贼:“比印第安人还坏:很清楚,大家都冒火了――首先,因为他们都受了骗,再者,在北方,诚实是最宝贵的品德,现在,连这样的道德也遭到了破坏。

“知道这家伙干了坏事,还要帮他的忙。

”所有人的谴责眼光都转移到马尔穆特・基德身上。

这时候,他正在房间的角落里把巴比特安置得舒服一点,于是,他就站起来,默默把剩下的五味酒全斟在各人的杯子里,作为最后一巡。

  “今天晚上可真够冷的,伙计们――真是冷得刺骨,”他用这些不相干的话作为替自己辩护的开场白,“你们都赶过路,都知道那是怎么回事。

不要打落水狗。

你们只听到一面之词。

就拿那些跟咱们一锅吃饭,合盖一条毯子的人来说吧,谁也不比杰克・威斯顿德尔清白。

去年秋天,他把所有的积蓄,四万块钱,交给裘・卡斯特尔到英国自治领地去买进股票。

今天他本来会变成一位百万富翁。

可是当时,他要留在环城照顾一个生坏血病的朋友,而卡斯特尔干了什么事呀

  他跑到麦克法兰的赌场里,把赌注加到最大限额,一下子全输光了。

第二天,大家在雪地里找到了他的尸首。

可怜的杰克本来打算今年冬天回家看望老婆和没见过面的孩子。

你们要注意,他只拿走了四万块钱,正好是他那个伙计输掉的。

好吧,他已经走了,你们打算怎么办呢

”  基德瞧着周围审判他的这些人,看出他们的脸色都缓和下来,就高高地举起了酒杯。

“那么,让我们为今天晚上赶路的那个人的健康干一杯吧;但愿他的粮食够吃;  但愿他那一群狗不跌倒;但愿他的火柴一划就着;愿上帝保佑他一路顺利,祝他幸福,祝他……”  “让那个骑马的警察见鬼去吧:贝特尔斯和大家碰着空杯子,大喊起来。

初中学过一篇杰克伦敦的文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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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的诗 life is a journey的类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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