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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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杰克.伦敦的《生命的法则》中的人物分析
杰克.伦敦的《生命的法则》中的人物分析 悬赏分:2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1 天 23 小时 分析《生命的法则》中的花季少女,传教士,儿时的玩伴,最高明的猎手靖哈,还有被他丢在克朗代河上的父亲和大饥荒中的母亲,还有高大的、顽强的、对生命充满着眷念的麋鹿 问题补充:通过这些人物的语言,行为等分析她们的性格
杰克伦敦《生命的法则》的感想
我很抱歉很难回答你的问题,因为我不清楚你要哪篇小说的读后感……笼统来讲,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带有一种原始而野性的美,他富有激情的文字,向我们描述了那些古老而又传奇的故事,印第安人的传说,(《自然的法则》《基什的故事》)淘金者的冒险,(《黄金谷》《为赶路者干杯》)拳击手的拼搏(《一块牛排》《墨西哥人》),以及各种各样人在与大自然作斗争的奋斗故事(《幻日追踪》,《热爱生命》)。
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 杰克·伦敦的创作,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
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
杰克·伦敦赞美勇敢、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的品质,他笔下那“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
也是那个《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那本书的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
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
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
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
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
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
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
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
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
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
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
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
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
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
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
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
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
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
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
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
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
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
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寂静的雪野讲的什么
《野性的呼唤引》(The Call of the Wild),也译作《旷野的呼声》,是作家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著名小说描写的是一只狗,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虽然写的是狗,反映的是人的世界。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
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
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
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
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
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
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
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
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如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物种)才有生存的可能。
求作文指导:感谢阅读
【原题回请以“感谢阅读题,写一篇文要求:①文体自选(诗歌除外);②于600字,不出现真实校名、人名;③书写工整规范。
(60分)【解题策略】感谢阅读,文题中“感谢”一词为关键词,既体现了文章的感情基调,也提醒考生在文体的选择上最好是写成记叙性文章。
“阅读”是“感谢”的对象,文章可以围绕自己在多年的阅读过程中所获得的知识、能力等方面的进步来选择材料,由此表达出内心的感激之情。
这样来理解文题,文章内容切题,重点也突出。
在构思时要注意,“感谢”是一个很细腻的情感体验,需要有真情实感,而不是虚情假意。
尤其是写记叙文,更是要用细腻的笔触来写。
阅读最大的意义和价值就是改变。
通过阅读,能够改变我们的一切。
我们的构思就是要写出改变的过程,这是构思的重中之重。
在立意时,我们还要明白,阅读经典不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知识结构,而且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思想和精神。
在表达上,“感谢”一词给个人展示才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擅长于描写、抒情的,可以通过浓郁、凝重氛围的渲染来抒发情感,也可以通过一些典型的细节和曲折的情节来打动人,来表达自己的价值追求。
这类文章务必通过细致的描写,以情动人。
【满分揭秘】 感谢阅读悄然流逝的岁月,会带走曾经美丽的容颜。
叹时光飞逝,悲岁月无情都是徒然无用的。
在黯然神伤时,阅读似一缕神奇的星光,让人重新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忘却了烦恼与忧愁,获得前所未有的快乐和充实。
阅读,会使心灵得到慰藉。
读一本好书,就如与心理医生对话。
在我人生最低谷时,一位朋友赠我一本《方与圆全集》。
读着那厚厚的一本书,心灵一点一点温暖了起来。
我彻底明白了,人生永远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那些挫折也是人生的构成部分。
社会,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我们不能改变环境,但我们可以改变心境。
人活于世,既要“方”,也要“圆”:既要有自己坚定的原则,也要有适应环境的变通。
好书,就是这样,让人的心灵不再冰冷、不再忧伤,而让人因心灵得到慰藉而充满信心、充满斗志,让人坚定不移地相信:每天都是美好的。
阅读,会延展生命的长度。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阅读可以无限地延展我们生命的长度。
当我读《中国通史故事》时,我的生命便跨越了时空的限制,飞到了千年之前,与老子悟道,与孔子讲学,与孙子论兵,与荀子谈法。
当我读康震的《评说李清照》时,我会踏进李清照的人生长河里,与她一同感受“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思念之情,一同体验“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凄凉。
如此陶醉到近乎痴迷的阅读,让我忘记了自己到底活了多久,让我忘记了自己到底经历了多少人世沧桑。
有时,我会莫名地感觉自己似乎从那遥远的古代走来,已在人间历经千年。
阅读,还会使人高雅超脱。
“腹有诗书气自华”,因为有书籍的滋润,精神的陶冶,渐渐地我们会摒弃浮华,还原一个本就真实的、纯净的、超脱的自我,不再为凡尘间的油盐酱醋而喋喋不休,不再为争名夺利而尔虞我诈。
不能做一个家财亿万的富豪,但我们却可以做精神的富翁;不能做一呼百应的领导,但我们却可以做自己精神的领袖。
阅读,让我们完全超脱了世俗,成为一个精神的自由者,一个真正高雅的人。
阅读,已融入到我的生命,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感谢阅读,让生命变得更有意义。
【阅卷心语】阅读的过程,就是一个心智成长、成熟的过程。
考生在准确审清题意后,紧紧围绕“阅读改变了什么”来选材,阅读可以改变“我”的心境,让自己快乐生活每一天;阅读可以超越时空,与老子悟道、与孔子讲学、与孙子论兵……与李清照一起感受人生悲苦,让自己的人生长度得以延展、充实;阅读还可以使自己成为“一个精神的自由者,一个真正高雅的人”。
文章的主题在考生的段落设置中得以层层推进。
文中真实的情感、细腻的心理、生动的语言,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一类指瑕:感谢阅读(1)一只毛皮华丽的幽灵狗带着狼群奔跑在林中,它似狗但又像狼,令人生畏。
它叫巴克,是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中的主角。
曾经它也有过和普通宠物狗一样甚至更安逸的生活,可是现实却让它一步步回归自然,回到野性原始的同伴中去。
在高楼林立的现代世界里,人们把自己圈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如曾经的巴克,与自然的本性远离。
感谢阅读,感谢《野性的呼唤》,让我触摸到自然的残酷和美好,感受到自然的本质,聆听到自然界最初的一首歌,一首野狼之歌。
这首歌源于加利福尼亚的圣克拉拉山谷,健壮的大狗巴克在草地上缓缓地踱着步。
阳光似水般泻下,又如蜜般稠,黏黏地粘住了巴克的每一个细胞,细胞们都贪婪地吮吸着阳光的甜蜜气息。
巴克就这样懒洋洋地卧倒在柔软的草地上,让阳光曲曲折折地射入浓密的毛中,怡然自得地享受阳光的爱抚。
镀了金的空气里充溢着暖洋洋、令人陶醉的感觉。
一切都这么安详,但人们对黄金的欲望打破了巴克生活的宁静。
巴克被卖了,一次次的被贩卖也使巴克一步步走向原始的生命,走向野性的狼的族群,回归到生命的最初状态,也是最真实的状态。
巴克的最后一位主人叫桑顿,也是最爱它的一位主人。
但不久后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害了。
就在这一刻巴克几乎变成了狼,它发疯似的冲向印第安人的聚居地,似狼一样凶猛地、无情地咬破印第安人的喉咙。
印第安人面对眼前这条发怒的大狗几乎无招架之力,惊恐而无奈地看它如狼一样给自己致命的一击又一击。
那个夜晚,鲜血染红了巴克的眼,它痛苦又毅然地离开了人的世界,是主人的爱促使它回到了狼的行列。
那个夜晚,巴克体内的狼的本性爆发了,它的机智勇猛使它变成了狼的首领,从此它被印第安人称作幽灵狗。
巴克成了狼,但他常常回到主人遇害的那个山谷,是人使它回归野性,回归自然,而它依旧恋着人,恋着那个救它、真心待它的主人,这也许就是善的力量。
野狼之歌唱出了最雄壮的篇章,而这震撼人心的乐曲还会永恒地演奏下去。
感谢阅读,让我走出自己的小圈子,触摸自然的力量,感受爱的光辉。
这仅仅是《野性的呼唤》,还有很多同样优秀的书会给我们不同的震撼。
热爱阅读,感谢阅读,感谢那些书,那些让人深思的书。
【阅卷心语】本文评分45分。
文章选取了对自己影响最深的一部书《野性的呼唤》来写,书中主角巴克面对人类的贪婪与杀戮,逐渐丧失了自己的“人”性,“回归野性,回归自然”。
这样的回归,表面上是对人类行为的一种失望,一种愤恨,但其实是一种顺其自然。
人类应该给予动物应有的自由与个性,这是保持物种延续的自然法则。
小作者的认识和见解无疑是深刻的,令人深思的。
文中精当与深刻的描写,使语言生动而形象,表达清楚而明晰。
但结尾的议论略显仓促,“感谢”的内心活动表现得不够充分。
一类指瑕:感谢阅读(2)世界给我的最初记忆是:我躺在奶奶的怀里,拼命地哭,打着挺儿,哭得好伤心。
奶奶搂着我,拍着我,伏在我的耳边说:“嘘,你听。
”我愣愣地听,听到了一种奇妙的声音。
是鸽哨儿
是秋风
是落叶擦过屋檐
或者是奶奶打开一本书,轻念着故事的声音
微风和雾气轮番从屋瓦上溜过,我不再死死盯着窗外的一片漆黑,奶奶的读书声让我的眼前出现了漫天星斗。
一种前所未有的充盈感弥漫全身,仿佛月光流泻在我的身体上,周遭的一切也温和起来,像被水洇开的墨痕,软软地将我包围。
感谢阅读,让我幼时的梦境中蒸腾出无限的安宁与恬淡。
稍大的时候,开始用零钱买书摊上的图书,然后在每个燥热难耐的夏夜,借着月光拼命地辨认每一个字、每一幅画,常常盯着它们直到眼睛酸痛。
只有文字能够拂去我一身的燥热,体会到夜晚充满着的与白昼不一样的宁静。
我随意翻动着书页,任凭阅读把喇叭状的茉莉花、凉凉的风、蓝蓝的天、闪闪的星都引到我的眼前。
奶奶的后院一下子就成了我笃信的天堂。
小小的我,已然全部沉浸在阅读带来的曼妙境界当中,不能自拔,并乐此不疲。
当空气被蒸得发烫,唯有虔诚地匍匐在书中,才会感到一缕凉丝丝的风。
噢,那风中裹挟着的是久违的沁凉;噢,感谢阅读。
长大后,每次回乡,我总是会在一大串稀松平常的青白色灯光中,找到奶奶家橘黄色的那盏灯。
明黄色的光芒从窗口透出来,让我不由想起作家林少华的一段文字:初春,灯光柔柔地吻着堤坡一片鼓眉弄眼的蒲公英;盛夏,灯光轻轻地抚摸着小院里几架绿叶婆娑的黄瓜;仲秋,灯光幽幽地照在门前矮柿树那金灿灿的果实上;寒冬时节,则给晶莹莹的白雪镀上一层淡黄色的光晕,平添一丝暖意。
这是读书的魅力啊。
阅读总是让我不经意地一抬眼就能发现生活的美。
奶奶照例在灯下读书,我也掏出随身携带的“良师益友”,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
在那温婉的灯光下,我看到奔跑的骆驼祥子、病榻上的保尔、驾着船的老人桑迪亚哥……久而久之,那一抹橘黄色的灯光,竟撩拨起我的情思,令我神往。
食物填饱了我的肚子,阅读却能充盈一个人的灵魂。
阅读中所生发出来的意境,在记忆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感谢阅读
【阅卷心语】本文评分45分。
阅读,伴随着小作者由幼稚走向成熟。
幼时奶奶的启蒙,让我产生“无限的安宁与恬淡”;稍大欣赏图书,让我“沉浸在阅读带来的曼妙境界当中”;长大后,阅读经典,让“我”“发现生活的美”。
因此“我”对阅读心怀感激。
不过,在文中,作者对阅读的理解尚显笼统概念化,缺少细节描写、心理刻画,缺少真情实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