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的六部作品是什么
《理智与》虽是简·奥斯汀的第一说,但写作技巧已经熟练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均自然合理。
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会自然而然随着好的观察而发展,等着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
如果反过来重读一遍,会发现导致必然结果的因素早见于字里行间。
小说的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
小说中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
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
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曼斯菲尔德花园》塑造了一对可爱的青年男女。
范妮出身于贫困人家,十岁时被伯特伦爵士夫妇收养。
来到姨父姨妈家后,虽然受到二表哥埃德蒙以外的众人的冷落,但她始终“有一颗温柔亲切的心,想要表现得体的强烈愿望”。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她始终能明辨是非,知人知心。
大表哥汤姆等人要在家里排演有伤风化的情节剧,家里只有她一人加以反对和抵制。
她早就看清了克劳福德兄妹的自私和轻浮,因而当克劳福德死死纠缠她时,她丝毫不为其所动,始终不渝地暗恋着埃德蒙;当克劳福德小姐对埃德蒙“旧情复发”的时候,她告诫表哥不要上她的当。
最后,她的高尚人品赢得了托马斯爵士的器重,也赢得了埃德蒙的爱,两位年轻人终于结成伉俪。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较有影响的长篇小说《爱玛》创作于1815年,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
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美丽聪明的地主小姐,喜欢与人作媒。
她在无聊之中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丽埃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臆想地安排她的恋爱。
哈丽埃特很随和地一次又一次“爱”上了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
最后在爱玛的不负责的怂恿下,竟自以为“爱”上了本地最大的地主兼地方官奈特利先生,这时爱玛才猛然发现原来自己是爱奈特利先生的,最后两人都找到了与自己相匹配的伴侣。
作者在小说中,已把爱情、婚姻与财产、社会地位联系起来。
书中还穿插了美丽优雅的简费尔法克斯和爱玛家庭女教师泰勒小姐的继子,富家子弟弗兰克丘吉尔的婚恋故事。
小说现实主义成分增多,戏剧成分减少,结构精微巧妙,喜剧气氛弥漫全书,趣味横生。
或许没有那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
这是一部匠心西独具的天才之作。
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是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
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勒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奥斯丁写作《诺桑觉寺》是在十八世纪末叶,在当时的英国,社会阶层的高低决定了人们各自的命运,而社会的阶层的高低首先取决于对土地的拥有。
居首位的当然是贵族,他们拥有大片的土地;其次则是地主乡绅,然后便是律师、医生、牧师等(《诺桑觉寺》中的几家人多属后两类),甚至商人也只位居次要地位,尽管只要有钱仍可做地产的投机买卖。
《诺桑觉寺》中的蒂尔尼上将尽管自己是富有人家,拥有祖宗留下的产业,但在话语间对于拥有地产仍常常是洋洋自得的样子(见第二十二章):简·奥斯汀(Jane Austen)于1818年(作者去世后第二年)出版的小说,并署上了真名。
《劝导》是作者最后一部完整的小说,比以前的作品写得更有思想和感情深度,被许多评论家视为奥斯丁最好的作品。
书中作者以幽默和讽刺的笔调对中产阶级的虚伪和势利进行了鞭挞。
如果说奥斯汀在《理智与情感》中强调理智应该战胜情感,认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才能获得幸福,那么,在她这最后一部小说中,奥斯丁却用较长的篇幅描述了“谨慎”给女主人公带来的多年的痛苦。
《劝导》肯定人物性格从谨慎到浪漫的演变,无疑反映了作者本人创作思想的变化。
这也是对当时传统观念的一种挑战。
本书结构严谨、笔法细腻,小说中有许多细节描写,乍看平淡无奇,可是细细体会,却感到余味无穷。
人们常把奥斯丁的小说比作“二寸牙雕”,经过此般精雕细琢的《劝导》,完全当得起这一美称。
《劝导》描写了一个曲折多磨的爱情故事。
贵族小姐安妮·埃利奥特同青年军官温特沃思倾心相爱,订下了婚约。
可是,她的父亲沃尔特爵士和教母拉塞尔夫人嫌温特沃思出身卑贱,没有财产,极力反对这门婚事。
安妮出于“谨慎”,接受了教母的劝导,忍痛同心上人解除了婚约。
八年后,在战争中升了官、发了财的温特沃思上校休役回乡,随姐姐、姐夫当上了沃尔特爵士的房客。
他虽说对安妮怨忿未消,但两人不忘旧情,终于历尽曲折,排除干扰,结成良缘。
简奥斯汀作品英文原版适合什么水平的读
嗯……你好,我也是简迷一枚~初中毕业的时候读过《傲慢与偏见》原版,但是水平相当有限,读起来挺麻烦的,后来高中的时候陆陆续续读,说实话……也有一些地方不懂,因为奥斯汀的文笔很诙谐,可是有很幽默的地方根本读不出来。
直到大学的时候,大二那个暑假,读起来其实就不麻烦了。
理解能力和英语水平也都提升了一点点,所以建议楼主不用太心急去阅读哦~个人建议~喜欢简,喜欢《傲慢与偏见》。
简奥斯汀的写作风格
1)讽刺手法的运用 奥斯丁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不仅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而且还融汇在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臆想进行嘲讽。
男主角达西最初断定,贝内特家有那么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很难找到有地位的男人,可后来恰恰是他娶了伊丽莎白。
而伊丽莎白呢,她曾发誓决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由她做了达西夫人。
再看看那个不可一世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为了阻止伊丽莎白与她外甥达西攀亲,她不辞辛劳,亲自出马,先是跑来威吓伊丽莎白,继而跑去训诫达西,殊不知正是她这次奔走为两位默默相恋的青年通了信息,促成了他们的美满结合。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这几位“智者”受到现实嘲弄的同时,书中那位最可笑的“愚人”贝内特太太,最后却被证明是最正确的。
她认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种荒谬与“真理”的滑稽转化,尽管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是非观念,但却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深刻思索。
2)对话的运用 对话,是文学创作塑造人物形象的基本材料和基本手段。
奥斯丁在创造人物对话时,一方面注意运用对话来刻画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又善于利用说话人、听话人、读者在动机和理解上的差异,制造多层次语调,致使她的对话具有既鲜明生动、富有个性,又含意丰富、耐人寻味两大特色。
例如第一卷第十章,达西趁宾利小姐弹起一支苏格兰小曲的当儿,邀请伊丽莎白跳舞:“贝内特小姐,你是不是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曲里尔舞
”达西这话说得虽然有些傲慢(“很想抓住”四个字足以表明这一点),但他主观上还是想讨好伊丽莎白。
可是伊丽莎白听起来却不以为然。
她认为里尔舞是一种乡土舞,达西请她跳这种舞,是想蔑视她的“低级趣味”,于是正颜厉色地说道:“我压根儿不想跳里尔舞——现在,你是好样的就蔑视我吧。
”达西回答了一声:“实在不敢。
”这句答话可能做出多层解释:伊丽莎白仅仅看作对方是在献殷勤,宾利小姐可能理解成想结“良缘”的表示,而读者只要多读几段便会发现,达西心里可能在想:“这位迷人的小姐着实厉害,我这次只得认输,以后可得谨慎从事。
”类似这种微妙的对话,在小说里还有很多。
奥斯丁在《诺桑觉寺》第五章,曾用饱含热情的语言赞扬了新小说:“……总而言之,只是这样一些作品,在这些作品中,智慧的伟力得到了最充分的施展,因而,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对其千姿百态的恰如其分的描述,四处洋溢的机智幽默,所有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出来。
”
简奥斯汀的作品集,拿不定主意呢,大家推荐下
分册,实用啊
看着方便很重要,我买过《一千零一夜》的精装,摆在书架上看着很爽,但抱着读的时候就很痛苦。
再说重点是内容,又不是用来充门面的。
不过应该有分册的精装吧
再找找~很喜欢她的《傲慢与偏见》~
简奥斯汀的作品
简·奥斯汀(1775~1817)英国女小说家。
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
奥斯丁没有上过正规学校,在父母指导下阅读了大量文学作品。
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
1811年出版的《理智和感伤》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和《爱玛》(1815)。
《诺桑觉寺》和《劝导》(1818)是在她去世后第二年发表的,并署上了作者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