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任何东西卖给任何人》第一章读后感 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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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决定高度 ——《把任何东西卖给任何人》>读后感 黄元慧 《把任何东西卖给任何人》的作者是世界著名的演讲家乔·吉拉德(Joe Girard),被《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誉为'世界最伟大的销售员',35岁进入汽车销售行业,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总结了一整套销售技巧和方法,并集中展示了他在实践中锤炼出来的巅峰销售感悟和技能。
他把自己15年的销售经验,用简单生动的语言,著成了这本《把任何东西卖给任何人》,教导我们如何把任何东西卖给任何人。
相信很多人对乔·吉拉德印象最深的应该是他的'吉拉德250法则',这一法则曾激励了多少激情少年叱咤销售业。
但我更喜欢他的另外一个观点——正确的态度是决定成功的关键,这里所谓的态度,是泛指,适用于各行各业任何人,可以是对工作的态度、对家人的态度,也可以是对顾客的态度、对人生的态度,等等……你给了它怎样的态度,它就会以怎样的形式回报于你。
同样,你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顾客,顾客就会用他的行动来'回馈'你。
我们项目代理公司领头人刘女士,一个销售业女强人,年纪不大个头偏小,靠的绝对不是一双灵巧的手,全是凭借一颗'必胜'的心,像培育花苗一样的呵护手下的'小鸡娃',带领他们屡创辉煌,自己也日益强大,成为老板的左膀右臂,拥有自己的团队,并统管几个项目的销售代理。
她手下有个销售主管,最近两年长期独霸月销冠、季销冠、年销冠,这与她对待顾客的态度是息息相关的。
随时见她面对顾客都是笑嘻嘻的,'姐姐长,哥哥短'的,身上随身带了一个小本记录客户联系方式、需求户型,做事也是风风火火,每天都能为成交客户而忙得热火朝天,也难怪会业绩长期领先榜首。
正如乔·吉拉德从不把顾客当成'寄生虫'一样,他把顾客当朋友,关注顾客的生日,定期给顾客寄贺卡,为顾客做好售后问题处理,把顾客发展成生意合伙人,让这一个人影响周围的250个人,才有了'吉拉德250法则',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乔·吉拉德,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找他买车。
我认为,正是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摆正自己对待顾客的态度,才促使他成功的销售了产品,同时也销售了自己,不但让自己在销售中获得了快乐,更收获了成功。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管是面对何人、何事、何物,我们之所以没有在其中找到亮点、获得快乐、过渡到高点,是否有反思过我们的态度
21世纪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竞争的压力无处不在,已迫使我们必须要不断地学习,提升自己,而对于每个销售行业的人来说,提高销售能力已然是迄今为止最为必需的。
看了《把任何东西卖给任何人》这本书后,让我更加坚信了'态度决定高度'.以往的我一直都是持'得过且过'的态度,没有追求美好生活的冲劲,以至于我的生活总是平平淡淡的,没有上升到下一个高度的趋势,在工作上也一直止步不前,没有任何建设性的成就,只能处在这个低级阶段。
自此以后,势必要有所改观。
那些各行各业如我一般碌碌无为或是沉浸在失败中不能自拔的人们,该从沉睡中清醒清醒了,用积极乐观的心态去发掘自我、超越自我、追求成功。
最后,我想告诉各位同僚们,乔·吉拉德都能在经历了擦鞋童、洗碗工、搬运工、火炉装配工、房屋建筑承包商后进入销售行业并在销售行业取得成功,荣登'汽车名人堂',相信你通过努力以后,也一样能达到你想要的高度。
乔·吉拉德曾有口吃的毛病,你没有吧;乔·吉拉德曾经蹲过拘留所,你没有吧;乔·吉拉德有一个 .常打他并骂他没有任何出息的父亲,你没有吧…… 人生无处不在销售中,或许你有部分和乔·吉拉德类似的经历,也或许你有比乔·吉拉德优越很多的家庭背景和物质条件,但都丝毫不会影响你学习乔·吉拉德的'以人为本'的销售思想,只要你认真对待,树立正确的态度,相信你一定能成功地把任何一件东西卖给任何一个人。
求三国演义读后感(两篇,内容不一样) 可以是每一章的读后感
读的概念有两重含义:一实的、不受任何约束的读后感是一种作文的体裁,考试时要接受各种条约束。
下面这篇读后感,就接近于第一种读后感。
写这种读后感,主要是给自己看的,一定要真实,有什么感想(当然感想应当有意义,值得一写)就写什么感想,与心得笔记不同,它要展开来写,尽量像一篇文章,尽量写得生动、实在、深刻。
一般应当写清楚读了什么,有什么感想,联想到了什么,对自己有什么作用等。
它不追求文体、格式框框,写起来也可长可短。
小王子每一章的读后感
第一章:对于孩子,我是那么的喜欢,可是我从来也没有试图或者努力去了解过他们的思想,他们的想法有时让我感到可笑,然而回味起来却是那么质朴.文中写到:如果你对大人们说:“我看到一幢漂亮的粉红色的砖房,窗户上摆着绣球花,屋顶上落着成群的鸽子……”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出这座房子有多么漂亮.必须对他们说:“我看见一幢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此时他们就会叫起来:“多么漂亮的房子啊
”呵呵,我们不得不苦笑,大人的思想真是受了太多的外界影响而失去了本真.作者把这篇文章送给曾经是儿童的大人,其实是送给所有的人,让我们思索无穷.儿童式的看待事物的态度让人感动,尽管也许在现实中它并不管用,可是却让我感到心灵受到的洗涤,我原本也如书中的大人们一样,一天天的离开了儿童时代的我.时间消磨,让人一点一点的脱离自己,到最后完全改变,罗马已早不在罗马……第二章:“我就这样在孤独地生活着,没有一个能真正谈得来的人.”作者曾经这样感慨过,然而孤独不代表没有真正能谈得来的人,就像我前面提到的,不是这本书不好,是我没有好的机缘得到它.许多人是不知道还有人和他一起并肩战斗罢了:).终究的结果是,寂寞是短暂的,相知是永远的.人和人总是从陌生到熟悉.“我”一开始也是和小王子没有多少共同语言,但是我不得不依着他的话去做.不可否认,有些人所具有的气质是很独特的,在她的面前,你几乎要忘了自己,你连大气也不敢出一下,因为你不了解,你怕失去……小王子能想到羊需要很多草,能看见画上盒子里面的羊在睡觉,呵呵,“我”那时却看不见,是“我”还没有和他的心灵一致啊.人生的相逢就像两颗美丽的流星,就在那一瞬间,迸出灿烂的光彩……当眼光长远到无际,你不能了解的是自我;当眼光凝固于万物中的一点,你不能摆脱的还是自我.一个人的空间,其实也和小王子的星球一样,很小很小……世界是那么大,自我却是那么小.在你的范围内,你可以做你喜爱的事情、维持你生活快乐的事情,你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舒展自己的人生,可是你永远无法超越自我.就是自己的思想,“一直朝前走,也不会走很远的……”因为空间就只有那么大.“我”的地方是“很小很小”的.第三章:在“我”看来只是纸张上可有可无的一个“箱子”,对小王子来讲也是也一个宝贝,因为那里面有他的羊,他要时时透过箱子上的小孔来照看它.大人和小孩的区别可能就在这儿,也许你无法理解他的执著,因为你不懂他,你没有和他一样富有纯洁的朴实的原始的人类的思想,甚至你没有孩子应该有的那些丰富多彩的想象力,一句话,我们都没有很好的关注自己身边的一些微小的东西.真理也许就在微小之中.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 第四章::)又看到了大人和孩子的差别.人是不是越走越远了……可是分明又走不远,人为什么要绕那么多的圈子呢
说到土耳其的天文学家,我也很同意德克旭贝里的观点,服饰往往决定一个人成功与否.买马人和卖马人所看好的都是马的“迎风”,所谓迎风,就是马的外在表征,高大与否
英俊与否
迎风好的,据说就可以卖到好的价钱.现实生活正是如此,任何一个院子的门卫从来也不会挡住那些来往的奔驰宝马等华丽高贵的轿车,但是如果是三轮或自行车要通过,就要盘查;漂亮女孩总能在各个场合得到比其他女孩更多的照顾:)……例子很多,世风不是在乎真正的内在、真正的心灵,而是在其外表周游.我必须时刻记着:不以衣帽取人,不以外表取人.珍贵的东西是不靠华丽的装饰来表现自己的.第五章:猴面包树本来当然是没有错误的.但对于小王子的星球来讲,它就是可怕的东西.必须不断地梳理,发现一棵,拔掉一棵,如果拔得晚了一点,就会很快长大,把整个星球撑破.这就和我们的一些坏习惯一样,很小的时候如果不注意,长大了就要酿成恶果.恶习的变化和成长总是很快的,人也老的很快,小孩到大人也就是几年的功夫.纠正错误就必须和小王子拔草一样有耐心,有些事情可以推到明天去做,有些像拔猴面包树这样的事情却不能推到明天,否则,后果就会是灾难.不能真正恨恶的人,也就不能真正爱善.一定不能妥协
懒散和不经意已经害了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吧.:)而“我”之所以能把猴面包数撑破星球画得那么有气势,画得那么好,是因为有一种急切的心情在激励着我.其实我们早已发现,只要用心,什么都可以成功.一件事情如果你没有做成功,那一定是你对这件事花的时间不够多,想的不够多,想的不够憔悴…… 第六章:“当人们非常苦闷时,总是喜欢日落的.”连小王子也不能例外地有苦闷的时候,甚至一天43次地看日落.这样的日子也许我也有过吧,但是很偶然,我可能独自去看夕阳,但我不会一天看两次,呵呵,我看不到,我也不愿意.苦闷是可以调整的.同一事物,这样想是苦闷,换个角度也许就是幸福.让我们都积极争取做幸福的人群吧.嗯,一起拍拍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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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每一章读后感100字左右
昆虫后感100字(一): 读《昆虫记》,不知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搞笑的故事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昆虫记读后感100字(二): 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不仅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
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读后感100字(三): 昆虫记读后感 在我校实施了六年读一百本书计划后,我已读了第四本昆虫记。
昆虫记得作者是法国着名的昆虫学家――亨?法布尔,作者十分喜爱昆虫,植物,尤其是昆虫,他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昆虫,法布尔付出了毕生的精力,观察了500多只的昆虫,写出了昆虫记,昆虫记中有昆虫:蜘蛛、蟋蟀、蜜蜂、蜻蜓、蚂蚁、蚂蚱……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 在读《昆虫记》时,眼前不是文字,而是既神秘而有美妙的大自然。
蝉歌唱,蟋蟀在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大自然中也有这么多搞笑的事物,真是令人不由得赞叹哪
《将任何东西卖给任何人》第一章读后感 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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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在雪窝中跟随蒙古老人毕利格欣赏狼群的北京知青陈阵,回想起到草原两年来的两次可怕经历:第一次,单骑独人、赤手空拳的他误闯入狼阵,恐惧让他失去任何知觉,是大青马的勇气和智慧让他灵魂回窍,阿爸曾经的教诲让他突来灵感,竟出奇不意地吓退狼群从而侥幸脱险;第二次,沉睡中的他被惊醒,嘎斯迈大嫂正拽着一条巨狼的长尾企图将其拖出羊群,惊呆的他束手无策,9岁男孩巴雅尔却奋不顾身地过去帮忙,威猛的大狗巴勒最终建功。
狼群久久不对黄羊发起进攻,令陈阵感到很奇怪…… 第二章 陈阵原以为三头狼才能对付一只黄羊,但数几十只狼就这样对上千只黄羊进行了一次成功的围剿,虽然有毕利格阿爸在旁讲解,仍令陈阵看得目瞪口呆,还令他不由得想起了蒙古铁骑…… 第三章 第二天,毕利格阿爸带大家去雪窝中挖取被狼群围剿后留下的黄羊,他的一些言行令陈阵似懂非懂:狼是在为草原除害;给狼留下过冬的肉;活的黄羊全部放走…… 第四章 陈阵对蒙古人和狼越来越着迷。
外来户们置毕利格阿爸要给狼留下过冬肉的话不顾,偷偷挖走了全部黄羊,而场部也恢复了草原一年一度的掏狼崽活动。
阿爸叹道:狼群该发狠了…第五章 罕见的白毛风之夜,愤怒的狼群发起了疯狂报复,对象是近百匹精心挑选出来的上等军马。
草原上最勇猛的马倌巴图率领马群,那是一番如何惊心动魄的经历呀
第六章 陈阵跟随大伙去看马群被集体屠杀的现场,马尸的惨状、狼群留下的怪圈,让所有人震憾
现场的狼尸,让陈阵又想起了蒙古铁骑… 第七章 人与狼的大战在所难免
陈阵对蒙古人的了解越来越深,他怀疑所收养的一只流浪狗“二郎”是天下罕见的狗狼,想更深层次了解狼的他想抓一条小狼崽来养… 第八章 从不对狼赶尽杀绝的毕利格阿爸带着陈阵,以令人难以想像的小心安设狼夹子。
陈阵想向阿爸请教掏狼崽,之向又听巴图讲述了他13岁时深入狼洞的传奇经历… 第九章 一心相掏狼窝的陈阵一行被母狼引向一个山洞,一番激战后用“二踢脚”将其炸得从另一个洞口逃走,二郎穷追不舍。
黄黄发现了真正的狼洞,陈阵冒险孤身往里钻,却只能惊叹那实在是个魔鬼洞… 第十章 陈阵被毕利格阿爸毫不客气地一顿好训,陈阵保证以后再不掏狼崽。
杨克请来了从东北迁来的东蒙猎手道尔基,最终结局令他们难以想像… 第十一章 陈阵面对7只狼崽却开始后悔,并为如何处理它们而发愁。
最终,决定和道尔基各养一只,而道尔基对余下狼崽的“处理”连那只叫二郎的狗都感到愤怒
正为狼崽吃狗奶时的奇特景象而大为震憾,陈阵等收到了场部“狼群已开始行动”的通知…… 第十二章 在一向为狼讲话的毕格利的指挥下,四五十头狼被成功包围,阵阵切实感受到了什么叫“全民皆兵”。
一番惊心动魄的激战后,狼群近乎被全歼。
陈阵跟蒙古人一样,对汉人恨狗骂狗非常不满…… 第十三章 巴图捎信说还二十余只狼逃进了苇地,包顺贵怀疑是毕利格故意放走的,决定亲自指挥将其消灭,并不顾大家的反对采用火攻。
毕利格在大火中面朝东方跪下,但包顺贵火攻的唯一战果就是烧死了一头老狗和两头被牧人视为宝贝和神物的种牛…… 第十四章 迎风飘扬的狼皮让陈阵等感慨万分,连二郎都有反应。
小狼崽的神奇表现,让陈阵觉得他被带到了千年谜团的中心…… 第十五章 一心想继续打狼的巴图和张继原发现了两头狼,一番斗智斗勇后开枪打死一只,另一只被打断了一条腿,它能逃过追捕吗
第十六章 陈阵陪乌力吉、毕利格去查看新草场,一路上对维持草原生态的“连环套”有了更深的认识,见到一片美得心醉的处女地,并再次见识了狼群利用地形围猎黄羊的绝技…… 第十七章 乌力吉因军马事件被撤销场长职务,离职前一番维护草原生态重要性的话让包顺贵频频点头,可他能阻击包顺贵继续打狼和准备在草原大国发展农业的决心吗
第十八章 陈阵与小狼的感情越来越深,小狼的每一个举动都让他浮想联翩。
毕利格知道他养狼后大发雷霆,最终却因为他的赤诚之心而很无奈,乌力吉和包顺贵也同意他养狼…… 第十九章 杨克跟随包顺贵去看新草场,包顺贵吃天鹅肉、刨野芍药等种种恶行,让他唯有期盼狼群能来保卫天鹅湖的美景不被人类破坏。
两头老狼临死前的悲壮让杨克想起了“狼牙山五壮士”,他象想真正的蒙古人一样向下跪,护送老母狼的灵魂抵达天国… 第二十章 小狼越长越大,深感“骑狼难下”的陈阵只得将将它用铁链拴。
马群激烈的抢亲大战让大家震憾,几位知青就狼图腾和游牧精神等展开了精彩的讨论…… 第二十一章 陈阵对小狼的感情越来越深,但却越来越感到“骑狼难下”,有人对小狼发动了攻击,生存能力和智慧令人震惊的它竟无师自通地挖了个洞躲避酷暑和袭击…… 第二十二章 迷狼的陈阵连对狼粪都有了兴趣,既惊叹狼超强的消化能力,还怀疑烽火台点的并不是狼烟。
狼抓旱獭的绝技术让他心叹,狼偷吃绵羊时群羊的表现让他想起了鲁讯所描绘的场景。
道而基成功的“以羊换狼”,另一位羊倌效仿却失败…… 第二十三章 包顺贵想大力发展农业,草原上一下子来了众多外来户,草原的宁静马上起了变化,高贵的天鹅成了他们的盘中美食,牧民和知青的愤怒无济于事… 第二十四章 草原上爆发了一场人狼狗之间的声光电大战,被铁链拴着的小狼变得异常亢奋,学狗叫学不完,最后它无师自通地仰天长啸,第一次发出了狼叫,陈阵对此既惊喜又担心… 第二十五章 张继原送来了一匹被狼群声东击西而咬伤的马驹,大家就狼对草原游牧民族的巨大贡献展开了精彩的讨论…… 第二十六章 小狼的叫声引来了群狼,但由于它还未睁眼就被抱走,无法与狼类正常沟通,认亲大戏以失败告终,陈阵等更为小狼的前景担忧… 第二十七章 小狼的“狗爸”二郎带回了野味,陈阵等感叹草原民族因为从小练习骑马射鼠-就感狼妈教小狼捕猎一样,所以才有横扫天下的铁骑,而小狼得到完整的一只大鼠后的表现更让他们惊叹。
陈阵外出遛狼,小狼闻到野狼的尿味后狼性大发,竟向陈阵发动攻击… 第二十八章 草原了爆发恐惧的蚊灾,一番人蚊大战惊心动魄,狼群袭击了一群受不了蚊咬外逃的羊,小狼得到了狼爸狼叔们送给它的救灾粮…… 第二十九章 巴图等马倌为让马群避过蚊灾费尽心力,然而狼群却利用蚁灾和雷电向马群发动奇袭,毕利格带人及时支援方未造成太大损失,包顺贵决定请生产建设兵团来打狼…… 第三十章 小狼已经长大,然而与老兔的搏斗情景让陈阵更不敢把它放归野外,但陈阵却由此感叹草原的一切生灵除绵羊外都具有勇猛顽强的精神——这就是游牧精神…… 第三十一章 包顺贵以小狼相威胁,让陈阵带兵团的几位去打狼。
特等射手+军吉普,虽然群狼巧妙地利用了地形,但仍有三条被打击。
陈阵维持生态平衡的观念,对于把任何动物都视为美味的他们能管用吗
第三十二章 一匹高大威猛的狼被军吉普一路狂追了几十里,最后两声枪响在狼头旁想起……陈阵象罪人一样地回到家,听到的是全师上下正以各种狠毒方式灭狼的愤怒讲述… 第三十三章 不甘心就此失去自由和害怕离开地面的小狼在展开了令人惊憾的拼死反抗,并因此而受了很重的伤。
道而基带人杀狼的种种毒招让毕利格和陈阵非常愤怒…… 第三十四章 “靠边站”的毕利格阿爸带阵阵去打旱獭,看到的却是外来民工们斩尽杀绝的恶毒捕獭法。
眼瞅着担心草原美景即将消失,老人流下了浑浊的泪水… 第三十五章 渴望自由的小狼的一次次反抗让它的伤越来越重。
在一个寒冷的冬夜,一个多月来首次听到听到狼类的微弱呼叫,陈阵在那一夜彻底失去他养了一年的小狼。
看着飞舞在空中的狼皮筒子,陈阵相信自己已见到了真正属于自己内心的狼图腾… 尾声 功郧卓著的二郎与众多草原狗一样沦为外来人员的口中肉。
痛苦的毕利格老人成为额仑草原最后一位天葬而魂归腾格里的老人。
陈阵和杨克在回城多年后旧地重游,一路看到的是大片的板结沙地,就连千年古河也已干涸,在村口还看到一位打老鹰的蒙古少年。
由游牧改为定居的牧民的生活已变得非常富裕,然而老友重逢的喜悦能完全冲淡他们对生态环境正严重恶化的担忧吗
后记1 以全新思路诠释中国历史(一)~(三):前往黑石山的陈阵和杨克用狼图腾和游牧精神对中国历史进行了全新诠释:西北草原文化才是中华文化真正的根,中国历史上兴盛一时的朝代大多由于他们狼性十足,而农耕所必然产生的不思进取的安逸腐化正是那些朝代覆灭的内因。
一旦华夏民族性格中的羊性太强于狼性,华夏就被异族入侵,山河破碎,任人宰割;一旦狼性太强于羊性,华夏中国就专制独裁,或军阀混战,民变蜂起,战乱不休。
只有华夏民族在性格上的狼性羊性大致平衡,狼性略大于羊性时,华夏中国才疆域扩大,国富民强,经济文化繁荣昌盛。
正是由于游牧民族一次次的强大输血,才使中华民族得以保土保文保种坚持到近代。
后记2 以全新思路诠释中国历史(四):然而,中国儒家正统思想却全盘抹杀游牧民族对中华民族和文明的救命性的贡献。
要想根本解决中国当前所存在的病根,在民族性格上应坚决走“现代文明狼”的道路,实行真正的民主制度才是中华民族的惟一出路,而狼性不强的民族永远不会去争取民主和行使自由。
国人崇拜的龙图腾极可能是由狼图腾转化可来,只有抽掉龙图腾中的封建帝王专制精神,重新“注入”狼图腾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未来的中国巨龙才有可能真正腾飞,飞向全球,飞向太空,去为中华民族和整个人类开拓更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
最后,二人再次为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和游牧文明彻底终结而神伤…
骆驼祥子读后感1000字 加全书主要内容每一章都要详细的
祥子老家在乡间,十八岁时,父母去世,他便跑到北平来赚钱谋生。
带着乡间小伙子的健壮、木讷、勤快与诚实,卖力气换饭吃的事做过不少,最后他认定,拉车是件最好挣钱的活儿。
当他拉着租来的新车,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攒钱买一辆自己的车。
祥子省吃俭用,不吸烟,不喝酒,不赌钱,终于在三年中间凑足一百块血汗钱,买了一辆新车。
样子感到生活充满了希望,拉车也拉得越来越起劲儿。
但好景不长,北平城外军阀混战,大兵到处抓人抓车。
有一天,祥子为了多挣两块钱,抱着侥幸心理拉客出城。
不料走到半路,连人带车被十来个兵捉去。
他在兵营里只好每天给大兵们扛行李,挑水烧水喂牲口。
他心疼那辆自己用血汗挣来的车。
后来大兵们吃了败仗,祥子乘黑从兵营里偷跑回来,还顺手拉了三匹大兵撤退时落下的骆驼,把它们卖了三十五块钱,从此他就有了“骆驼祥子”的外号。
祥子没有家,他就住在刘四爷老板的车厂里。
刘四爷开的车厂有六十多辆车,女儿虎妞协助他管理。
虎妞是个三十七八岁的老姑娘,长得虎头虎脑,像个男人一样。
刘四爷管外,虎妞管内,父女俩把人和车厂治理得铁桶一般。
样子对车有一种特殊的喜好,平时也不愿闲着,擦车、打气、晒雨布、抹油……干得高高兴兴。
因此有时祥子虽然不拉刘四爷的车,刘四爷仍允许他一直住在厂里。
一天晚上,虎妞诱使他喝酒,然后和祥子睡了一夜。
祥子清醒后十分憋闷,并开始竭力躲避她,恰逢老主顾曹先生要他拉包月,祥子便欢天喜地地搬到曹宅住。
不料,虎妞在裤腰里塞了个枕头,挺着肚子说是已怀了祥子的孩子,威胁祥子和她结婚。
祥子只好听从她的摆布。
曹先生的社会主义言论引起侦探特务的注意,他只得远走避难。
他让祥子回家送信,结果,祥子被孙侦探敲诈去了他的全部积蓄,买车的计划又一次破产了。
祥子没有别的路,只好又回到车厂。
刘四不能容忍自己的女儿和臭拉车的勾搭,迫使女儿作出抉择。
虎妞坚持选择祥子,刘四就立即与虎妞闹翻,并把祥子撵出门去。
虎妞要祥子向刘四告软服输,他不肯。
于是虎妞索性自己租房子、雇花轿,嫁给了祥子。
她用私房钱以低价给祥子买了邻居二强子的车。
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
样子拼命拉车干活赚钱,劳累病倒,把虎妞的积蓄也用光了。
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也帮忙做点家务。
虎妞由于难产死去了,为了置办虎妞丧事,祥子卖掉了车。
小福子对祥子有情有意,祥子也很喜欢她,可负不起养她两个弟弟和一个醉爸爸的责任。
他对小福子说:“等我混好了,一定娶你。
”他又找了一个车厂,拉车去了。
曹先生避难回来,要祥子再来拉包月,还答应他把小福子接来同住。
但小福子却已经被卖进妓院,后来自尽了。
祥子在街上失魂落魄,终于完全堕落。
他吃、喝、嫖、赌,还染上淋病,而且变得又懒惰又滑头,还做出卖朋友的事。
大林和小林第一章读后感70字
大林和小林读后感 这间,我看了《大林和小林》感触颇深。
《大林和》这本书讲的是大林和小林两兄弟出去打工挣钱。
不料第一天就被怪物追着,要吃他们。
兄弟俩分开两路跑,才摆脱了怪物,可是兄弟两个却分离了,于是就有了两段不同的生活经历。
先讲小林吧,小林过得很贫穷,但他努力工作,终于成为一名火车司机。
大林呢,他和狡猾的狐狸在一起,想出一个诡计,成为大富翁的儿子,天天好吃懒做,最后为了钱财,留在富翁岛上活活饿死了! 唉,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个世界有很多像大林这样贪图金钱的人,他们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永远不能满足。
其实,每个人都会有欲望,但我们不能让欲望没有限制地增长。
生活中,我的欲望也不少,比如,我想买很多很多好吃的零食,想买很多很多好看的故事书。
我没有想过贫困地区的小孩子,和他们相比,我的生活优越多了,我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
金钱不是万能的。
只有付出努力才能获取丰富的回报,并不是任何问题金钱都能解决。
拥有了金钱,并不等于拥有了生命、健康和幸福,因为在漫长的人生路途中,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
正如《幸福是什么》中所说的:“幸福要靠劳动,要靠很好地尽自己的义务,做出对人们有益的事情。
” 我们也不能依靠其他事物来获取满足,让我们勤奋学习,用自己的实力来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吧! 我最近读了著名儿童文学家张天翼写的《大林和小林》一书。
书里主要写了从前有一家贫困的夫妻生了一对双胞胎,有一天他们的父母病死了,成了孤儿的两兄弟只好外出谋生。
弟弟小林被狗绅士“捡”到,卖给了四格格,从此过上了艰苦的生活。
哥哥被“天使”送给了富翁叭哈当了儿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就此展开...... 认真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不一定要成为富翁才算获得幸福,如果一个人不经过劳动就会像大林一样成为一个废物,最终大林活活饿死在富翁岛;而善于帮助别人、富有同情心的小林被关起来时,由于大家的反对,从而被放了。
我们要向小林学习,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好好学习创造美好未来 我读完《大林和小林》这本书后,我会惊叹一声,啊!小林逃过这种种灾难,坚持到现在,真是非常勇敢。
“大林啊,大林,你为什么这么贪财呢,最后落到这种地步。
”我不禁叹息道,“哎。
” 里面叭哈和四四格都是是用铁球把一些不好好做事的人变成鸡蛋,而乔乔就是其中之一。
大林是因为他要跟蔷薇公主到水晶城堡里结婚,因为没人给他们开火车,怪物把他们推进了无比深的大海。
大林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岛上,问蚂蚁要了吃的,蚂蚁跟他说有个富翁岛,那边有很多珠宝,大林听的想去一下富翁岛,可到了那,有好多珠宝,但大林扑在珠宝上,饿死了。
所以我要向小林学习,面对困难时,勇敢去面对
求《草房子》读后感,每章一篇,共九篇,每篇三百字
草房子的第一章节讲述了一个名叫陆鹤的男孩,因头上“寸毛不生”被同学嘲笑为“秃鹤”,同学们多少有点嘲讽的意思,陆鹤很讨厌人家叫他“秃鹤”,在一次主人公桑桑联合阿恕“整蛊”了一下他后,在他的心里就埋下了怨恨,体操汇演时他用他自己特殊的方式“报复”了每一个人,同学们也开始生他的气,终于在文艺演出时,秃鹤以成功的表演,瓦解了每一个人对他的气,每一个人都流下了泪水…… 当读到这篇文章的最后一点时,随着文章的起伏,我也流下了泪水,是的,我被秃鹤感动了,但是我却连自己也不明白,这份感动
从何而来
首先读的时候,秃鹤这么一个冒里傻气的人物在我心中有点可笑,甚至我都有点想笑,想想呀
一个人头上“寸毛不生”,在一大片枫树下,头上泛着点点银光,不失为“一道风景”。
实在有点使人发笑
可是,慢慢的随着秃鹤年龄的增长,他有了自尊心,他不准再让人家叫他秃鹤了,但他周边的人还是没有变,依然有那种叫他秃鹤或摸一下他的头的欲望,他在迫不得以的情况下,他带上了帽子,却又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惹怒了桑桑,随之而来就是桑桑的整蛊。
我这时,不由的怜悯起了秃鹤,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致命的弱点,可秃鹤致命的弱点却又是人所皆知的,不知情的人们偏偏一次又一次的往他的伤口上撒盐,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他还不大,却在心中要永远烙上这么一段痛苦的经历。
但是,他也许并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看,后面的文章就说明这一点,他没有再次“让步”,而是作出了一个不像是陆鹤做出的决定,他在体操汇演上报复了每一个嘲笑他的人。
当那一顶黑色的棉,不,“乌鸦”飞出去时,我反复看了几遍,有点不可思议,呆呆的陆鹤会有这样的举动,不过,前前后后反复品味下,是不是人们做得真得有些过份,也难怪陆鹤会爆发了,不过他有点特殊,他是用全校人的“耻辱”让大家重新认识他,不过,他想错了,大家并没有由嘲讽转为畏视,未满足他的虚荣心,而是换成了对他的藐视。
他明白了,这样做同学们不会对他改变看法,看得出来,他有一丝后悔,他也非常想补救,因为在后面他在看文艺演出时有个“秃子”的角色,他把最不愿意展现给人家看得一面“搬”到了舞台上,他在正视自己,他战胜了自己,取得了成功,换来了大家那一串串钦佩的泪水…… 泪水呵,流到了我心里,经历了这么多坎坷,少年秃鹤战胜自己,嬴得了别人对他的认可,埋怨是不会战胜任何人,跟自己比,战胜自己,以德服人
第二章读后感 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校给男孩桑桑留下了快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天生秃顶的秃鹤出于对尊严的执著坚守,而演出的令人发笑又令人心酸的悲喜剧;在孩中显得扑朔迷离的少女纸月的身世之谜;令桑桑自疚不已而实际上注定难成正果的蒋老师与白雀姐的短暂爱情;从精神与物质的顶峰,猝然跌落到最底层的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抗争的艰难历程;当校长的严父终于流露出来的舐犊之情和初涉人生的桑桑对生与死的最初体验……本剧把主人公桑桑童年亲历的几个平常又动人的小故事有机地联系起来,真诚又富于诗意地歌颂了至真、至善、至美的人间情感,展示了富有独特风情的人生画卷。
秃鹤,因为天生没有头发而受到人们的嘲笑、戏弄,他以执着坚韧的抗争终于得到了大家的尊重。
杜小康,因为家里遭到变故,由富裕跌入贫穷,但他没消沉,借债摆摊,坚强地要重振家业,再入校内。
细马,到了叔叔家,大水冲毁了住房,养父病死,养母发疯,都没有压垮他,他历尽艰苦找回了养母,发誓一定要给养母造一幢大房子。
桑桑,年仅十四岁却得了重病,大小医院回头,偏方土方无效,等死的他并没有绝望,而决心在有限的时间里为人多做点好事,他又牢记着温老师的“不怕”两字,哼着温老师的歌,忍着喝了一碗碗苦药,终于战胜了病魔。
这些都是坚韧。
坚韧就是抗争,是一种积极的挑战。
大家都瞧不起秃鹤,他就曾采用许多同大家对着干的办法去抗争,甚至在校际广播操比赛中故意亮出光头惹笑大家,不惜破坏学校的荣誉。
然而这种消极“抗争”得到的只是大家对他的厌恶。
后来他想通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校际文艺比赛前,挺身而出,亮出光头扮演匪军连长,比赛获得最高奖,他也终于得到了大家的喜爱和尊重。
坚韧就是一种平静心态。
桑桑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但他的心态始终是平静的。
他没有过多的考虑自己,而是决心在有限的时间里为人多做些好事。
他为了实现诺言,带着重病,带妹妹去城里玩,艰难地背着妹妹登上了城楼,为的是让妹妹高兴。
就是这种平静的心态,才能使他有信心有毅力去向病魔作斗争。
油麻地的草房子是坚韧的,因为盖房子的不是一般的稻草或麦秸,而是生长在海滩上,受着海风吹打、阳光曝晒,很有韧性的草。
从草房子中,我悟出了坚忍不拔的高贵品质。
第四章 艾地是在油麻地小学西北角的一个极小的草房子旁,秦大奶奶的家前。
说起秦大奶奶,她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倔强。
我从没见过一个老人这么犟,这么固执的,明明有一个更好,更舒适的房子等着秦大奶奶来安家,可她无论怎样都不肯搬离自己的老房子,这又是何苦呢
至少在我眼里,那时的秦大奶奶是一头倔驴。
接下来,秦大奶奶似乎更加变本加厉,故意将家禽放进油麻地小学,存心捣乱。
在此时,我已经被惹火了,这个老太婆怎么那么得寸进尺呢
故事中的桑乔也许和我一样吧,他也实在忍无可忍了,强行令秦大奶奶“搬了家”。
读到这,我也出了一口气,看,敬酒不吃吃罚酒,有了下场了吧。
但是,慢慢读着读着,秦大奶奶就在我的眼中完完全全改变了形象,她在不小心落水时奋不顾身就起了,自己却落入水中。
当她被村民救上来时,几乎断了气。
后来,秦大奶奶与油麻地的学生、老师相处甚好,也令我了解到了秦大奶奶善良的一面。
可是,最后,这位令我可敬的老人最终还是去了,依旧是落水:第一次,为了;第二次,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只为一个南瓜……她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
读到此,我已经唏嘘不已。
现在,再回过头想想她的固执,可能是她对老伴那无尽的思念吧,那是他与她在经过无数年的努力后,用自己的心血得到的房子,那里蕴含着他们无尽的欢乐的回忆,酸甜苦辣,都在其中,是他们劳动的成果,智慧的结晶,可他却比她先倒下了。
那往事的点点滴滴,全部在这一座看上去破旧不堪的小房子里,现在,把房子拆了,就等于把它们之间的回忆给断了,你说,秦大奶奶她舍得吗
如果换成我,我也会拼尽全力保护这座房子的,不是吗
就只有这几章的,自己打的,其他自己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