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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英文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19-03-17 14:38

死亡诗社英文观后感 1000字左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生时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辉煌时刻,谁来带给我们青春的激情,谁来带领我们开始辉煌的起点

是伯乐。

影片开场的蜡烛犹如证明了罗宾.威廉斯的行动:燃烧着自己为了青年得其生命精髓。

在老师面前他还带了几分客套,但在学生面前他是如此的实在与亲近。

一切只因为真理。

片中的学生们虽然众多,但个个都是个性鲜明,印象深刻。

有的软弱,有的顽皮有的叛逆——这些面孔就是年轻时的我们。

一所历史悠久、升学率较高的学校对于大人来说,称得上是孩子的天堂。

但再听听孩子的看法:对于他们来说私下里称之为地狱罢了。

大人想把孩子们打造成自己,适应于这残酷的社会,可谁来为我们的激情负责

谁来为我们的青春买单

如果青春只有所谓的成绩好那是和年龄不吻合的。

只有激情、叛逆、个性、奋发,都存在的生命才成其为生命,校园才成其为校园

这个世界有两种人:一种人让社会来打造自己,一种人是自己打造社会。

基廷老师的出现就是倡导后面一种方法,他打破了所有的教学模式,Carpe Diem (【拉】抓住今天,及时行乐(=seize the day))。

这个词说通俗一点就是抓住时间做最好的自己。

他将这条道理一直贯彻给他的学生。

当学生问起他什么是DeadPoetsSociety他毫无保留的将自己的青春经历传给了他的学生,他不再年轻。

可他希望真理可以传承。

学生们找到了哪个地方,对于他们来说这不是山洞,是精神的家园。

一个山洞可能简陋,但他们的心确实比这潮湿的山洞温暖、丰富。

这其实就是俱乐部的前身吧。

你们可以封闭我们的白天,但你们不能封闭我们的黑夜

在那里孩子们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一件事,对于学校来说这是不对的,错误的,可这不就是文艺复兴吗

13世纪打破传统就是这幅情景呀

革命应该是美丽的。

但革命也是流血的,当学校发现孩子们的事情时,青春的弊端也暴露无疑:有告密的,有胆小的。

我不想去对这些学生有任何的评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在那种年龄阶段。

你还无法去对他们的人格做分析。

我只记得那句:Captain!MyCaptain!。

你可以打倒我们的身体,但你永远无法打倒我们的灵魂。

影片最后的哪个高潮让我得到了强烈的共鸣。

那时,孩子们的青春已不在平凡。

理想的种子已根生地固。

人生最难是选择。

每个人经历过片中尼尔的处境。

自己的理想和现实的无情相碰撞。

是向现实妥协,还是放飞自己的理想

当然他的方法让我们应该慎重,生命如此灿烂,确实那容得为别人而活。

尼尔之死是对梦想追逐的最高形式。

那么这到底是对还是错,我无法去正确的判断,我只知道船长告诉我们:要做生命的主人,而不是生命的奴隶。

为了融入社会我们是必须丢失一些浪漫,但还是希望有些东西能够在我的骨子里苟延残存。

如果一个人在该冲动的年代冲动不起来,那么到头来也许只剩下“可怜白发生”。

是,现实和理想永远有差距。

但又如何

医药,法律,商业,工程是维生的必须条件。

但是诗,爱,浪漫,美这些才是我们生存之原因。

现代生活的节奏,让我们不得不审视自己为何活着

为何我们一直在做和自己年龄不相符的事

大人们的世界如此复杂,以为学校传统的教育模式就是对我们最好的保护,但却一直缺乏着人文色彩。

生命的精髓没人教给我们。

就像哪个古板的校长所说:按学校的传统教学,其他方面任其发展。

传统,传统

我们存在不是为了传统,而是为了创新,为了革命。

生命是什么

在电影里,生命是诗,生命是音符,生命是戏剧,生命是一场演出里最为充满华彩的那个篇章。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 我们应该从电影中借点激情面对生活,在我的学生生涯中很少遇到一个让我尊重的老师,现实没有,那么死亡诗社,我借你来面对现实,我的船长。

正是有了基廷老师的教诲,尼尔才会放开自己展现表演天赋,诺克斯终于大胆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查理才完全放开了自我,胆小的托德也通过基廷找回了勇气。

我们就是剧中人,我们也应该打开自己的心结。

当你的目光炯炯地射向舞台的正前方,当音符渐止,当刹那静寂之后掌声雷动,当鲜花与喝彩涌向前台,当你的面孔重又写满一个人所应具有的自信,那一瞬间,你仿佛看见了你的理想,是这种理想鼓舞着你,引导着你,哪怕你将会走向死亡-- 这就是生命,桀骜不逊的生命。

I went to the woods because I wanted to live deliberately. I wanted to live deep and suck out all the marrow of life

To put to rout all that was not life. And not, when I came to die, discover that I had not lived. 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 把非生命的一切都击溃,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

人的一生,其实只需要一课。

急求哈姆雷特英文版读后感800到1000字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一: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

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 读后感二: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

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

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

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

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

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

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

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

多么优美的仪表

多么文雅的举动

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

宇宙的精华

万物的灵长

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

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

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

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

为什么

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

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

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

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

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

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

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

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

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

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

,她选择了后者。

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

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

以前没有吗

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

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

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

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

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

但国王是别人。

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

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

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

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

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

他无力地忏悔。

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

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

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

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

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

尽管面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

……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

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

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

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

他们两个可以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

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

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

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

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

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

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

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

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

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

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

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

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

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

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

莪菲莉霞投湖了。

还有那个指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但是最后呢

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

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

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

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

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

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

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

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三: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

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

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

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

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

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

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

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

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

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

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

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

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

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名著的读后感 1000字左右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

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

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

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

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

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

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

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

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

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

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

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

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

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

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

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

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

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

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

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

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

小说中用对比的手法描绘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惨命运扣人心弦。

小说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小说中的两个主人公:和。

这两个人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人触目惊心。

刚满16岁,她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

她整个人的灵魂都是美好的。

她有一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小山羊那活泼可爱的形象时时在我眼前浮现。

她俩;合并起来,就像一幅多彩多姿的风景画。

她们是美丽的化身。

但这颗年轻火热的心却被腐朽的社会所禁锢了。

原本她应有美好的未来,但最后她却以16岁的热情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每当想到这个人我都觉得很惋惜。

我感叹命运对她的不公与不敬。

同时我也看到了她坚强、忍辱负重的良好性格。

形貌异常的丑陋。

文中对他的到“那个四面体的鼻子,那张马蹄形的嘴巴,那只被茅草似的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那只完全被一个大瘤所遮盖的右眼,那上下两排残缺不全,宛如城堡垛子似的乱入遭的牙齿”,把这一切综合起来看,我觉得他真是一位恐怖的野蛮人,我认为这世上不会有这么残缺的人吧。

但人不可貌相。

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善良的心灵。

他喜爱;如同守玉般保护她。

对爱斯梅拉达的种种厌恶,他毫不在乎。

我认为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这也是由于社会的制度所造成的。

她试图使爱斯梅拉达远离一切伤害。

但个人的实力是很有限的,最终他还是不能保护好她,也只好选择殉情。

这两个人的悲惨命运使我触目惊心。

看到这两位相继被社会所遗忘,我的同情心又升起来了。

我讨厌社会偏见邪恶势力。

同时又联想到了我们当今社会。

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压迫与剥削,各族人民互帮互助,促使我国更加繁荣昌盛。

我觉得我们这个社会是美好的,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上天对待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但更大的成就需要我们的勤劳与创造。

从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的爱情悲剧,我也看到了世间的悲剧。

他们两个共同拥有了纯真善良的性格。

但外貌上的巨大差距使他们格格不入。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悲哀,我为他们两个的殉情怀有太多的感慨。

,它教会我要学会坚强。

《巴黎圣母院》,它教会了我要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在过的所有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带给我最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

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

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

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

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

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 ,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

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

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

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

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

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急急急求The Open Window的英文读后感,1000词左右

嘲讽之一:鬼故事  小说中的嘲讽首先体现在其对哥特式鬼故事的颠覆性戏仿。

在萨基生活的时代,鬼故事是英国文学中非常受普通读者欢迎的类别。

作家通过对悬念的铺垫,对恐怖场景的精心刻画,对鬼魂、僵尸、坟墓等元素的引入,制造出了迷离奇幻的效果,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让他们体验到了恐怖、惊奇、诡异的多重心理感受。

在小说中,维拉就很好地利用了这些流行鬼故事的基本叙述手法。

  首先,维拉采用了鬼故事常用的“悬念”手法作为故事的诱饵,一下子就吸引了客人弗兰姆顿的注意力,将他自然而然地带进了自己的叙述。

她先语焉不详地提起了赛普顿太太的悲剧,继而又将弗兰姆顿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客厅敞开的可以作为便门使用的落地法式长窗。

在英格兰,十月底已是清寒的日子,尤其是在太阳即将下山的时候,温度可以接近零度,此刻法式落地窗居然还敞开着,不可谓不反常。

弗兰姆顿果然被唤起了好奇心,主动询问窗户和赛普顿太太的遭遇之间的关系。

维拉继而巧妙地利用了鬼故事常用的“鬼魂”形象。

她告诉弗兰姆顿在三年前的这一天,她的姑父和两个兄弟正是穿过这扇窗户去打猎,再也没有回来。

赛普太太不肯相信丈夫已经离开人间,她天天开着窗户,是在等待着丈夫归来。

既然丈夫早在三年前就已经身亡,很显然赛普顿太太的等待无异于“招魂”,人已往生,不可能回转,能回来探望的,只能是鬼魂。

  为了让自己的鬼故事更有说服力,维拉还加上了精彩的表演,极力渲染恐怖气氛。

当赛普顿太太兴高采烈地宣布丈夫打猎归来的时候,弗兰姆顿原以为她因思念亡夫过度而精神失常,当他望向维拉,却发现她“用充满恐惧的被吓呆了的眼神死盯着敞开的窗户”,分明是见了鬼的表情。

这种表情充满了感染力,给弗兰姆顿以暗示,必定有什么恐怖的事情正在发生。

当他顺着维拉的目光看去,看到三个朦胧的身影在薄雾中无声无息地向房子走来的时候,自然是吓得连道别都来不及,“发疯似地抓起拐杖和帽子。

穿过大厅的门、石子路、前大门,他一路跌跌撞撞往外跑。

”  维拉运用了鬼故事的常见叙述元素,使弗兰姆顿这个笨拙的听者在故事进行到半中腰就落荒而逃。

小说继而的发展却颠覆了这样的鬼怪元素,为小说中的鬼故事加上了一个非常理性化的结尾: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鬼魂,三个黄昏中逼近的人影不过是打猎归来的姑丈和他的兄弟。

所谓悬疑、鬼魂、恐怖都是叙述策略所导致的结果。

正是因为弗兰姆顿受鬼故事的毒害太深,才会被这样的手法所蒙蔽,上了“鬼”的当。

  嘲讽之二:繁文缛节  小说的嘲讽不仅体现在对鬼故事的调侃,更体现在对当时英国社会繁文缛节的讽刺。

作者萨基本身出身英国上层社会,小的时候母亲早亡,父亲在大英帝国的东南亚殖民地任职,他便交由两位姑姑抚养。

两位姑母自诩出身高贵,重视礼仪,实则为人虚伪,缺乏爱心和同情心。

对她们来说,活着是给别人看的。

举止得体,礼貌周到,小孩子懂规矩,这比正直的灵魂、同情心、爱和宽容等更重要。

萨基在她们的监护下,渡过了缺乏亲情呵护的枯燥呆板的童年。

正因为这样的境遇,使萨基痛恨英国上层社会装腔作势的礼仪。

在作品中,萨基不遗余力地批判这些礼仪的空洞性,而这一点在《敞开的窗户》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展示。

  《敞开的窗户》发表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来临之前,当时的英国虽然已经显露出动荡的端倪,但是整个社会总体而言依然按照维多利亚时代所遗留的轨迹稳步运转。

地主有闲阶级不事生产。

对他们来说,每天生活的重要内容就是拜访朋友、闲聊、聚会。

每当新人来到一个社区,他应该递上印有头衔、身份、姓名的名片以及引见信,对当地的士绅进行拜访,对方也要进行回访。

社交活动、面子、礼仪等是构成他们生活的主要内容。

  在小说中,弗兰姆顿也在按照这样的社会习惯行事。

在 19出纪末 2 0世纪初,人们对心理学的认识并不全面,以为要想解决神经质的毛病,最好找个风景宜人的地方进行静养。

弗兰姆顿因此来到了乡下。

在姐姐的敦促下,他依照社会惯例,开始了对陌生人的系列拜访。

其实,这些人不仅对于弗兰姆顿来说是陌生人,对于给他写引见信的姐姐来说也是如此。

他姐姐并不是当地居民,她不过是在四年以前,在教区长家暂住过一段时间而已。

她宣称自己在当地认识很多朋友,但是在给弟弟写引见信的时候,却没有能够向弟弟推荐任何一位值得信赖的密友,而是让他依照她开出的长名单,逐个造访。

这说明她与这些人只是泛泛之交。

这种相互造访的社交活动不过是填补生活空白,打发时间的虚伪程式而已。

  读罢《敞开的窗户》的读者,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侄女要对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开近乎是恶意的玩笑,让一个本来就神经紧张的脆弱男子几乎神经崩溃

答案应该是这种社交礼节让人厌烦到了恨不得想反抗的程度。

弗兰姆顿没有想象力,呆板沉闷,以自我为中心,并略带神经质。

可以想象,陪着这样一个人物,坐上许久,是一件多么无聊的事情。

根据当时的社会规范,维拉不能将客人撇在那里,独自离开。

难怪小姑娘打算反抗一下,和初来乍到的弗兰姆顿先生开了这样一个大玩笑。

  在正常的情况下,维拉的谎言是非常容易揭穿的。

只要弗兰姆顿问问她的姑母就会发现事实真相。

小姑娘的计谋之所以能够得逞,原因还是要回到社交礼仪的虚伪之上。

按照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社会“礼貌”、“周到”的标准,在公开的社会场合,人们是不能随便袒露内心的真实所想,也不允许随便询问别人的生活。

于是,社交场合的谈话往往是围绕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比如天气、生活琐事等等。

弗兰姆顿言语行动都谨守得体原则,他和维拉聊天的时候,“绞尽脑汁想找些得体的话来说,盼望既能够奉承了侄女,又不让马上就要下来的姑姑感觉受到轻慢”。

当他发现赛普顿太太唠唠叨叨地谈论她的丈夫的时候,因为是初次见面的缘故,根本不敢坦言安慰,劝她节哀顺变。

要是他有这样的勇气,小姑娘的谎言马上就会被揭穿。

  在《敞开的窗户》这篇小说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带有一定的异化隔膜的成分。

姐姐不了解弟弟的真实需要,客人除了姓名和地址对主人的情况一无所知,甚至是在小姑娘和赛普顿太太之间也存在着不理解。

维拉和她的姑姑关系是近是远,小说并没有做出朋确的介绍。

不过显然赛普顿太太并不了解侄女有如此高妙的编故事的能力。

如果她能多了解一些维拉,当弗兰姆顿吓得从屋子里狂奔出去的时候,她就应该能够判断一定是小姑娘在背后捣鬼,用恶作剧把客人吓跑了。

  《敞开的窗户》看似一个鬼故事,却是一幅社会讽刺画。

在一个典型的社交场合,在场的三个人说着客套话,却各自想着各自的心思。

姑姑在焦急地等待丈夫归来,小姑娘在想着如何捉弄无聊的客人,客人在自顾自沉浸在对自己病体的自怨自艾中。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虚伪沉闷的场合,却因为小姑娘丰富的想象力和表演才能变成了一个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精彩故事。

给我一篇1000字以上的《老人与海》读后感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活着电影优秀影评 完整1000字

中国有句古话:“”,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这是一种很消极的人生观,甚至我会鄙视这种没有志气的人。

而很多人也跟我一样都比较崇尚那种英雄般的壮烈的牺牲。

看完这部影片后,对于这句话我却有了不同以前的理解,其实,不管怎样活着、活得怎么样,可以活着,便是一种幸福。

  这部电影给我最深刻地印象是它跨度的时间之长,人物的经历和遭遇都深深的刻上了时代的印记。

那是中国历史上比较动荡的30年:从40年代的小赌场、国共对峙的大战场,到50年代的,再到60年代末的浩劫结束。

无论是小到一盏茶杯、一本赌帐,还是大到战场上的军车、大炮,都给我们留下了很真实可信的印象,从这印象中很自然的衍生出来了一种很切合电影主题的沧桑感,一种有些悲伤、有些凄凉,还有些怀旧的沧桑感,这种沧桑感是微妙的、不易察觉的萦绕在两个多小时的电影过程中,很自然,却给人很真实、很深刻的感受。

  虽然电影在原着的基础上改动了许多,但是我觉得这部电影不但很好地符合了原着的精神,同时也不缺少导演独特的理解。

这也是使得电影同样感动人的一个关键之处。

可以说导演很深刻地理解了这部小说的内涵,他用他自己的方式演绎了他心目中的活着。

看着电影,我不知不觉地被感动了,我开始思考什么是人,什么是活着,为什么要活着。

  电影里,故事主人公福贵是一个嗜赌如命的纨绔子弟,把家底儿全输光了,老爹也气死了,怀孕的妻子家珍带着女儿凤霞离家出走,一年之后又带着新生的儿子有庆回来了。

福贵从此洗心革面,和同村的春生一起操起了皮影戏的营生,却被军队拉了壮丁,后来又糊里糊涂的当了共产党的俘虏。

他们约定,一定要活着回去。

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平安回到家中,母亲却已去逝,女儿凤霞也因生病变哑了。

  一家人继续过着清贫而又幸福的日子。

在“大跃进”中当上区长的春生不慎开车撞死了有庆,一家人伤痛欲绝,家珍更是不能原谅春生,她说:“你记着,你欠我们家一条命。

”文革时,春生遭到迫害,妻子自杀,一天半夜他来到福贵家,把毕生积蓄交给福贵,说他也不想活了。

这时家珍走出来对春生说“外面凉,屋里坐吧。

”春生临走时,家珍嘱咐他,“春生,你还欠我们家一条命哪,你可得好好活着

”  后来凤霞认识了忠厚老实的二喜,两人。

然而不幸总是不肯放过福贵一家。

不久凤霞生下一子,自己却因难产而死。

凤霞的儿子取名叫馒头,聪明可爱。

影片结尾,福贵对馒头说,“你是赶上好时候了,将来这日子就了。

”  而从原着来讲,作者是通过福贵的回忆来叙述的。

作者在一个穷极无聊的下午,碰到了福贵和他的牛。

然后一段故事从这个看似平凡的老农嘴里讲出来。

抓丁,文革,疾病,死亡。

福贵的亲人一次次离开他,最后只剩一头老牛。

凤霞先聋哑,然后有庆因输血过多而死,凤霞大出血死了。

女婿也被砸死。

老婆家珍是被饿死的。

孙子苦根是被豆子撑死的(太饿了)。

经过一次次死亡的考验,老人以一种超脱的姿态活在世上,没有怨天尤人,没有寻死觅活,他心里的亲人没有死,都陪伴着他,他在回忆,继续努力快乐地活着。

他把他的一生,讲给作者听,竟然有些像一个哲人,但他的的确确是一个普通德再也不能普通的农民。

  可以说电影里的活着远没有小说里的凄惨,但是加入了一些讽刺的东西,却同样让人看了心寒。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电影最后讲到凤霞生孩子的情节,那些没有经验的小红卫兵变成了医院的主治大夫,而真正有经验有技术的却被判为“”而关进牛棚,最后凤霞大出血,而小红卫兵却不会处理,会处理的王教授又因为被馒头噎着而不能动手术,而福贵一家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凤霞死去。

这种讽刺性的情节还有很多,例如,大跃进期间,镇长到福贵家收铁,福贵的儿子有庆把福贵心爱的皮影箱拉出来,说要把那木箱上面的几根铁钉还有皮影上面的几根铁丝都拆出来。

还有有庆那一句“那不解放台湾啦”,连天真无邪的孩子说的话都印上了时代的烙印。

  在看这部电影的过程中,我一直在琢磨“活着”这两个字,其实不管怎么活着,只要活着,就是一种幸福;只要活着,对家人、对朋友就是一种安慰、一种支撑。

电影中,有好多个情节都让我深深地感觉到只要活着,能见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就是已经很幸福了。

  第一次觉得活着好是在福贵被捉丁后,在一次战役上战友们都死光了,吃的穿的什么都没有了,福贵只想快点回家,看看自己的母亲、老婆和孩子。

他把手高高地举起的时候,我是多么地替他担心,心里不禁替他祈祷,只要能活着就好,不管怎么活着,都要回家看看。

  第二次心里被活着感动是在龙二被枪毙的时候,听到那响彻街巷的五声枪响,福贵吓得尿了裤子。

要知道当初如果他不是把家产都输给了龙二,那么那五枪就是福贵的了。

虽然福贵那时候活得很艰苦,但是能活着看到老婆和孩子对他来说就已经很好了。

  第三次是在有庆被区长的车撞倒的墙压死了。

福贵看到的有庆时失声痛哭,家珍悲痛欲绝。

区长春生也因此无法原谅自己的过错,后来春生在文革中受到迫害,老婆也自杀了,他把毕生的积蓄交给福贵,一来是当作补偿,二来他觉得在世上已经没什么好留恋了,他想把钱交给福贵后就自杀。

这些都被家珍听到了,她最后原谅了春生,并叮嘱春生说“你还欠我们家一条命,你要好好活着”。

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质朴的感情啊

虽然儿子死了,但是善良的家珍和福贵却不希望看到自己的朋友也死去,春生能好好地活着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安慰啊

  电影《活着》没有告诉我们悲惨的命运,里面的一次次死亡和不幸,没有使我们看到绝望,去控诉那个社会或者命运,相反每一次都告诉我们一定要好好活着,认真的活着,因为这两个字很重要。

名著读后感1000字。

3篇。

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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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读出咒语的时候会想到,长时间不能散去... ... 拿起指挥棒,出熟悉的口号读,它就会出现在与我: 明教下利波特一个孩子,一个不寻常的孩子,一出生,他们已与坏蛋伏地魔的闪电形疤痕符号斗争。

这是一个死亡的诅咒剩余标志,因为她母亲去世的牺牲成为这条道路疤痕减少。

他的叔叔已经采取了非常委屈的童年,表上一直依赖哥达元首的权力大欺负他,如果11岁。

在他11岁生日,举行了一个特别的事,改变了他的生命。

一个非常柔软的表面,真正的恐怖看守海格写信给他的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以证明他是从一出生的命运向导。

他高兴地加入了学校,也知道了直角里,以及东西巫师的世界大赛。

上学也认识到这两位朋友,一个是愚蠢的大脑内部罗恩愚蠢的,有一个类似哈里当孩子的母亲。

一个是赫敏品学兼优,有两个普通的麻瓜父母。

(非魔术人),他们一起拯救魔法石,和伏地魔顽强拼搏,终于摧毁了伏地魔的梦想,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我很羡慕他,可以收到通知,但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友谊是无意中建立起来的,也明白这是伟大的,所谓的轻视,许多双手, 只有一同努力,克服任何困难。

前面也佩服哈里伏地魔在没有丝毫的恐惧面对可怕的,即使父母不身侧,但他仍然活着是很宝贵的,在天上的父母可以放心。

由英国作家罗琳写这本书,我非常感谢她,她塑造了我们的读者有一个非常普通的生活更接近我们的血肉,活的形象,让魔术在旅游的过程中,我们的世界,享受生活,地铁站,由哈里来轮在梦中我们的读者... ... 自己写的,前几天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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