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的混血豺王读后感 400字以上
《混血豺王》读后感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
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
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
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
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
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
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
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
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
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
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
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
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
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
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死。
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
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
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
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感恩是一朵淡雅的茉莉花 ——《混血豺王》读后感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后,我对豺有了新的认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杂交豺,名叫“白眉儿”。
它的父亲是狗中俊杰,母亲是豺中上品。
狗和豺世世代代势不两立,它一出生便失去了父亲母亲,因为它的身上有狗的血统,在豺群中它是异类,没有豺肯收留。
失去父母亲庇护的幼豺是很难存活的,就在这时,出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形态丑陋的母豺,它吃力地给予了“白眉儿”温暖,并且多次为了拯救“白眉儿”而身负重伤,失去了两只眼睛和一条前腿,从此成为豺群中地位最低、随时会被牺牲掉的“苦豺”。
终于有一天,“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兔嘴”对它已经一无用处,但“白眉儿”时时处处照顾它,让它衔着自己的尾巴给它带路,捕到食物总是挑最鲜嫩的给它。
当豺群因为饥饿而要吃掉“兔嘴”时,“白眉儿”挺身而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代替“兔嘴”作为救急的食物。
“滴水之恩,将以涌泉相报。
”“兔嘴”曾经给过它温暖,它也要尽自己所能来回报“兔嘴”、感恩“兔嘴”,这就是“白眉儿”——一只懂得感恩的豺。
连一只豺、一只平凡的动物都懂得感恩,为什么我们不感恩为自己付出最多的父母呢
在我们生病时,床边那个给我们端茶、喂饭、量体温的身影是谁
当我们学习成绩下滑时,那个拥有忧愁眼神的又是谁
当我们犯了错误,一旁苦口婆心教育我们的还是谁
只有一个回答——父母。
是父母让我们拥有这么好的学习环境,是父母为我们排忧解难,也是在父母的呵护下,我们才会茁壮成长。
感恩是一朵清纯淡雅的茉莉花,散发出缕缕幽香。
让我们学会感恩,用心去感恩,用实际行动去感恩,让茉莉花开遍每个人的心房,让花香钻入每个人的心中
希望对你有用:)
读《成功的路》后感作文
[读《成功的路》后感作文]读《成功的路》后感 今天我读了《成功的路》这一课后,我深受启发:白马驹是因为别人嘲笑它,它就退缩;黑马驹是因为别人夸奖它,它就骄傲起来,从此不再锻炼,这样半途而废,就没有取得好的成绩,读《成功的路》后感作文。
只有红马驹不管是别人嘲笑它也好,夸奖它也好,它总是天天坚持锻炼,最后就成功了。
正如名言所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小学四年级作文《读《成功的路》后感作文》。
通过这一课的学习,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一定要虚心好学、持之以恒,这样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读《成功的路》后感作文200字小学生作文(\\\/)
关于顾城《提示》的看法
不能替换为其他名字。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首诗的意境。
这首诗营造的意境的所在地在欧洲的海边。
主要原因来自“和一个女孩子结婚 在琴箱中生活 听风吹出她心中的声音”这三句。
欧洲老教堂通常都设有管风琴,有风时风琴随风而鸣,发出悦耳动听的声音。
用三句点明了诗歌描述的地点——欧洲。
“看她从床边来走到窗前 海水在轻轻移动 巨石还没有离去”这三句显示出这是新婚后的一个生活片段,新娘轻轻地走到窗前,海风柔柔地吹着,我们甚至可以设想海风吹动了窗帘,吹起了她披散的长发。
远处窗外是起伏的海浪,海浪不断的拍打着岸边的岩石,的心情也在起伏着。
他告诉自己,我是约翰,是我的妻子,她像谜一样难解像风一样轻盈,我要用一生来发现探索她。
第二,和约翰是英国常用的名字字,音节简单,朗朗上口。
约翰在中是有名的,代表着虔诚忠诚。
是由annemarie转化来的 古英格兰语言中“石楠”的意思 一般写作annie anni是简化形式 做女性的名字很合适。
石楠花属杜鹃科,花色鲜艳,很受欧洲人喜爱。
e.g的女主角死前就渴望再一次看到石楠花。
第三,这首诗也有着淡淡的哀伤的气息。
琴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石楠花的花语又是孤独,背叛;我们可以想像在感到幸福的同时也感到些许的孤寂和隐忧。
由此他才需要用独白的形式告诉自己“你的名字叫约翰 你的道路叫安妮”,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坚定信念赶走忧愁。
提示这首诗的名字也说明了这点,提示什么
的自我提示,提示自己的身份及应该尽到的责任。
第一次看到这首诗,第一次写诗评,希望不要见笑。
本人对于了解甚少,对现代诗歌更是一点不通,只能写这么多了,如被采纳不胜荣幸。
斯内谱到底是什么人
西弗勒斯·斯内普 姓名来历: 罗琳证实来源于北约克郡的一个位于哈德良边墙附近的村庄,名为Snape。
村中还有一座名为Snape的城堡。
英国北部还有另一个名为Snape的村庄 severus来自拉丁文,英语中severe一词即由此而来,意为“严厉的”,其他称为:Snivellus,人民文学出版社译为“鼻涕精” Half-blood Prince,人民文学出版社译为“混血王子”。
为其自称.出生日期:1960年1月9日(也有人认为是1959年出生。
不过1960年被更多人认可) 星座:摩羯座 血型:未知 血统:混血 父亲:Tobias Snape,人民文学出版社译为“托比亚·斯内普”。
一名麻瓜。
脾气暴躁,有家庭暴力倾向。
(参见《哈利·波特与凤凰社》) 母亲:Eileen Prince,人民文学出版社译为“艾琳·普林斯”。
一名女巫,霍格沃兹魔法学校毕业,所属学院未知。
乖戾,闷闷不乐,相貌平平;在校曾任高布石队队长。
(参见《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其他家庭成员:未知。
罗琳曾明确表明他没有女儿。
婚姻状况:未婚,一直深爱Lily Evans(参见《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第33章) 特征 头发:黑色,油腻,平直,及肩 眼睛:黑色,空洞,冰冷 肤色:蜡黄,灰黄或苍白 鼻子:很大的鹰勾鼻子 体型:枯瘦 标记:左臂有黑魔标记,但并非总是清晰可见 年龄:终年38岁 身份:霍格沃兹魔法学校魔药课教授,斯莱特林学院院长(很有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伏地魔复活后成为凤凰社成员,同时重新成为一名食死徒。
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八章 斯内普如愿以偿) 工作:教授魔药;进行间谍活动(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主动承认)霍格沃茨的校长,是在伏地魔和邓布利多双方的授意下。
现住址:蜘蛛尾巷,一栋普通的砖房。
但似乎并不常住于此。
办公室:地下室,与魔药教室毗邻。
专长:魔药;大脑封闭术;黑魔法 守护神:银色母鹿,与莉莉(Lily Evans)一样 博格特:至今未知 也许与莉莉(Lily Evans)有关 魔杖:属性未知 个人历史 1960年1月9日 出生 1971年9月1日 满11周岁,正式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被分至斯莱特林学院 1976年6月 五年级。
参加O.W.L.s考试,发生“斯内普最痛苦的回忆” 1976~1977年 六年级,尖叫棚屋事件:发现卢平是狼人;詹姆·波特救了他,从此欠波特一条命;认为小天狼星布莱克想杀死他 1977年1月9日 17周岁生日。
成年。
1978年6月 N.E.W.T.S考试,从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毕业。
1980年7月之前 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求职,目睹了西比尔·特里劳妮所做的关于伏地魔的预言,但只听到了 前半部分,后转告了伏地魔,为避免莉莉(Lily Evans)的死亡而背叛伏地魔,取得了邓布利多的信任。
转而为邓布利多作间谍。
1981年9月1日 正式成为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魔药课教师。
与其毕业时隔5年。
1985年6月 率领斯莱特林学院夺得魁地奇冠军杯,并蝉联至1994年。
1998年 死于伏地魔的手下,被纳吉尼咬死。
至死没有透露其间谍身份。
忠诚问题 现在不用考证了,他确实是忠于邓布利多的。
概述 霍格沃茨的魔药课教师,斯莱特林学院院长,自称混血王子。
对魔药很有研究,但实质钟情于黑魔法。
是哈利最讨厌的老师,他喜欢偏袒自己学院的学生,平白无故扣除其他学院的分数,还经常给哈利白眼,批评哈利。
且斯内普教授从他少年时代在霍格沃茨上学时便与哈利·波特的父亲詹姆·波特是势不两立的死对头,他非常嫉妒哈利的父亲,所以很不喜欢哈利。
后来成为食死徒,对黑魔法极其感兴趣,追随伏地魔(也称神秘人)。
后神秘人被刚出生的哈利不明的挫败了,西弗勒斯在这之前就投靠了邓布利多(白巫师,也可以说是好人这一边)这一边,并对过去表示忏悔,进入霍格沃茨担任魔药课授课老师,但心底希望能成为黑魔法防御课的教师,但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认为那会让他走上以前的道路,所以多次申请都不予批准。
西弗勒斯·斯内普 Severus Snape 他是教授魔药学的老师,为人冷酷。
很多学生都讨厌他,因为他经常偏心他的学院-斯莱特林。
他非常讨厌哈利,因为当年哈利的父亲(詹姆)跟斯内普开了一个对于斯内普来说非常大的玩笑,并且他和詹姆是情敌。
从此以后斯内普便一直怀恨在心,直到詹姆死后仍继续厌恶他的儿子哈利。
厌恶归厌恶,斯内普一直是在默默地帮助哈利的。
外间亦有传他一直都想当黑魔法防御术这个职位,可惜一次又一次落空。
原本他是伏地魔的支持者,但后来良心发现,现在则为邓布利多当伏地魔的卧底。
他有蜡黄色的皮肤,一个大鹰勾鼻和一头油腻 的黑发,一年四季都穿着黑色的大长袍,可说是「终年一身黑]。
在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斯内普教授为了报答以前詹姆·波特对他的恩情,以及实现自己对莉莉的承诺。
在哈利不知情的情况下,频频解救哈利于水火之中。
却不被了解,一度被认为要夺取魔法石。
第五册《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斯内普被派去教哈利大脑封闭术,防止神秘人侵蚀哈利的思想,阅读他的大脑。
但因哈利一次不小心在冥想盆里看待斯内普教授与自己父亲学生时代的难堪往事,斯内普教授决定不再教授哈利大脑封闭术。
第六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斯内普学生时代的课本被哈利拿到了,但他并不知道谁是这本魔药书的主人,自从拥有了那本书之后,哈利的魔药学学得非常好,最后通过好朋友赫敏的帮助之下,才发现这本旧课本是斯内普教授的。
亲手杀害了阿不思·邓布利多教授。
第七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哈利认为他是一个哈里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犬夜叉是悲剧还是喜剧
动漫《犬夜叉》主要讲述的是初三女生日暮戈薇与通过自家神社的食骨之井穿越时空来到500年前的人类和妖怪的混血——半妖犬夜叉,为寻找散落于各处的四魂之玉碎片而展开的冒险之旅,总体基调是浪漫的冒险故事,无关悲喜剧,结局是喜剧,应该是欢喜中有着淡淡的悲伤。
犬夜叉的人物设定逗比比较多,日常情况下喜剧感强。
从个人角度看比如桔梗,她与犬夜叉相爱相杀是悲剧的,最后在犬夜叉怀里无怨无悔地消散,结局还算圆满,但也是悲伤的;神乐一直被操纵,没有她渴望的自由是悲剧的,最后死了得到了自由也算是解脱;好色的弥勒法师因为奈落的诅咒,右手风穴自己必死无疑很悲剧,平常好色想要和美女生孩纸满满的喜剧,但是那是因为恐惧自己不知道何时会死,怕一族绝后,又是悲剧的。
所以要看具体人物及其结局感觉悲喜剧,这部优秀作品是悲喜交加的。
《犬夜叉》是日本著名漫画家高桥留美子于1996年开始在《周刊少年Sunday》(周刊少年サンデー)杂志上连载的以描写战国童话故事为题材的长篇漫画。
故事背景设置在日本战国时代,主要讲述的是初三女生日暮戈薇与通过自家神社的食骨之井穿越时空来到500年前的人类和妖怪的混血——半妖犬夜叉,为寻找散落于各处的四魂之玉碎片而展开的冒险之旅。
历时12年连载的日本长篇漫画《犬夜叉》共含558话(全56册),截至2011年6月,漫画销量已达4500万册。
高桥留美子为日本大地震重建应援绘制了《犬夜叉》特别篇-《在那之后》,讲诉犬夜叉完结半年之后犬夜叉和戈薇等人的生活。
2013年,在小学馆官方推出的《犬夜叉ワイド版 全卷预约特典》广播剧559话《后天》,讲诉了杀生丸与铃的告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