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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时代小说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19-12-23 23:28

四大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

一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我也一样,再一次拿出那本在书架上已微微发黄的《西游记》,爱不释手,道一杯香茗,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

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

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

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

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

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

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

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

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

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

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

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

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

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

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

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急求一篇好的读后感 1000字

鲁宾孙行吗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59岁时发布的第一部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美誉。

该书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手法,主要描写鲁宾逊在小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的非凡经历。

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充满了传奇色彩。

书中关于鲁宾逊在荒岛上经历的描写是全书的精彩,表现出鲁宾逊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饶的精神。

鲁宾逊凭借着自己顽强不息的劳动与大自然作斗争,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绝望的情绪后,立即投入了自力更生,征服大自然的斗争。

当然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每做一件事他都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和很长的时间,但他从不气馁,不断尝试,直至成功,这种征服大自然的无限勇气和坚忍不拔精神使鲁宾逊的形象产生巨大的艺术魅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鲁宾逊的那种精神。

现在多数的家庭条件好了,在优越环境中长大的文我们,根本没有吃苦的意志。

碰到一点点的困难就扬言要放弃。

殊不知,一个人要有所成就,能够担任大任,必须首先具备不屈不饶的精神,才能有所成就。

鲁宾逊的种种精力表现了他面对磨难绝不低头,一直斗争下去的顽强意志。

这种精神令人鼓舞的,是值得传颂的。

只有意志坚强,勇于战胜困难的人,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一开始,鲁滨逊背着自己的父母跟着一只船出海了,但是在一次雨中船遇难了,他在茫茫的大海里漂流了好长时间,最后被海水带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这个岛上没有人烟,只有他遇难船上的一只狗和两只猫,他企图向来往的船只求救,却发现哪只船上的人是海贼。

他用身边仅有的一些物品建了一坐“房子”,后来又在遇难的船上找到了一些面包、酒、衣服、枪弹等等……就这样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的孤岛漂流。

在这么长久的时间里,他不仅要战胜寂寞和孤独,还要战胜饥饿和疾病,更不能让海上的强盗发现他,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眼前的一切,珍惜身边每一个可以让他求生的机会,在困难面前他也害怕过,逃避过但最后总是战胜了自己而获得了生的希望。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真的被鲁滨逊的顽强和勇敢深深的感动着,他在哪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对我感动最深的是他的毅力,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我们自己,我们对生活,对学习是不是也应该向他学习呢

遇到困难是不是也应该勇敢的面对而不在逃避呢

记得我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困难,我不是想办法克服它,而是和困难玩起了迷藏,有一次,我对一个数学问题特别的感兴趣,但是始终没有把这件事弄明白,如果我要搞清楚这件事,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于是我心安理得的放弃了,可是后来在考试中我又遇到了同一个问题,我还是没有解决掉,我好后悔,我虽然暂时的“绕”开了这个困难,但困难最终又和我遇上了。

我们今天在生活中,学习上的困难和鲁滨逊比起来,还是困难吗

我一定要改掉我的坏毛病,遇到困难不再着“绕”着走,而是要像鲁滨逊一样,勇敢的和困难作斗争。

朋友,你看过这本书吗

如果没有我建议你看看

你一定也会和我一样感动的

用毅力创造奇迹——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你能独自一人去航海吗?你能独自一人在荒芜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几十年吗?你能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创造美好的生活吗?相信你和我都会觉得困难的,但是,有一个人却做到了,他就是笛福笔下的鲁滨逊. 一心希望能去航海的鲁滨逊在他19岁那年终于登上了出海的船.可不幸的是他遭到了大风暴,漂到了一个孤岛上,可他毫不畏惧,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他以无比顽强的毅力,和一双勤劳的手重新生活,克服种种困难.在小岛上种起了庄稼,养起了牛羊,盖起了房屋......生活30年后,回到了祖国. 掩卷深思,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只要有毅力,有勇往直前的精神,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奇迹.海伦.凯勒不也是这样的吗? 海伦出世刚19个月,就得了一场大病,因而失去了视力和听力.所以,在之后的五年中,海伦的家人都对她百般宠爱,什么都听她的,使之成为了一个爱发脾气的“小暴君”.终于,在1887年3月3日海伦刚6岁零9个月时,安妮.莎莉文来到了她家,成了她的家庭教师从此,海伦疯狂地爱上了学习,脾气也好多了.在莎莉文小姐和海伦的共同努力下,1896年10月,海伦进入了剑桥女子中学;1900年,她又进入了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1904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令人惊奇的是:海伦会说话.海伦在英国文学方面十分杰出,她也很爱阅读,虽然有些报纸、小说她不能直接阅读,但通过莎莉文老师及其他人的帮助,她也能够阅读,从而获得了无数知识.她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海伦.凯勒就用顽强的毅力创造奇迹,我们熟悉的张海迪阿姨也是这样的人. 张海迪她以自己顽强的毅力创造出一生的奇迹.她说的一句话我最受感动:”即使跌倒一百次,我也要一百零一次地站起来.”是啊,如果我们也能向她们一样,那还有什么事不能做到呢

要想出现奇迹,就要靠你顽强的毅力来创造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

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

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

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

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

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

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

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

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

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堂吉诃德》的摘抄,及好词好句。

还有读后感。

1000字左右。

有1880个字了  单有一只燕子,还算不了夏天。

  是名人而不遭诽谤,那是绝无仅有的。

  血统是从上代传袭的,美德是自己培养的。

  幸福的世纪和年代为黄金年代,……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没有你我之概念。

在那个神圣的年代,一切皆共有。

……那时候,人们安身立命,情同手足,和睦融洽……欺诈和邪恶还未同真实和正义混杂在一起。

正义自有它的天地,任何私欲贪心都不敢干扰冒犯它。

而现在,这些东西竟敢蔑视、干扰和诋毁正义。

那时候在法官的意识里,还没有枉法断案的观念,因为没有什么事什么人需要被宣判。

  ——《堂吉诃德》上卷11章  自由是天赐的无价之宝,地下和海地所埋葬的一切财富都比不上。

自由和体面一样值得拿性命去拼。

不得自由而受奴役是最苦的事。

——《堂吉诃德》下卷58章  父母有责任从小教给他们学好样,识大体……至于攻读哪一科,我认为不宜勉强,当然劝劝他们也没有什么害处。

……假如您的儿子做讽刺诗毁坏人家的名誉,您可以训斥他,撕掉他的诗。

如果他像霍拉斯那样嘲笑一切罪恶,笔下也那么文雅,您就应该称赞他。

---下卷16章  .“我们的意志是自由的,不受草药和符咒的强制。

” 你瞧,桑丘•潘沙朋友,那边出现了三十多个大得出奇的巨人可怜的绅士被诸如此类的话语搅得神魂颠倒,为了弄懂和揣摩其中的涵 义竟至彻夜不眠,其实,即使亚里士多德专门为此而再世也未必能够说出什 么名堂来。

他尤其是对堂贝利亚尼斯致人和自身所受的刀剑之伤不能理解, 因为,依他推断,虽经高手调理,终究难免在脸上和身上留下累累疤痕。

不 过,尽管如此,他倒是对作者在书末留下将续写那永远讲述不完的故事的承 诺颇为赞赏,而且也曾无数次动过提起笔来,如书中许诺的那样循其思路将 之补足的念头,若不是中间不断产生许多更为重要的想法,他无疑会这么做 ,而且也肯定能够如愿。

他曾多次同当地的神父卜位西古恩萨毕业的博学之士)争论英格兰的帕 尔梅林和高拉的阿马迪斯之间,到底谁是更为出色的骑士,不过,该村的剃 头师傅尼科拉斯认为他们俩谁都不及太阳骑士,如果说有谁能够与之相比的 话,也只有高拉的阿马迪斯的兄弟堂加拉奥尔,因为此人充分具备各种品德 ,不是个忸怩作态的骑士,也不像他哥哥那么动辄就涕泪纵横,而论骁勇, 却决不逊色。

总而言之,他是那么沉迷于这类书籍,以至于晚上从黄昏读到黎明,白 天从日出读到日落。

这般废寝苦读终于耗尽了他的脑汁,使他失去了理智。

他的脑袋里装满了从书上看来的什么魔法、打架、挑战、对阵、伤残、调情 、恋爱、忧喜以及其他种种难以想象的荒诞至极的胡言乱语,而且内心深处 ,还以为读到的那些瞎编出来的异想天开的东西全都确有其事。

对他来说, 除此之外,世界上再也没有信史可言。

他认为熙德•鲁伊•迪亚斯②确实曾 经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骑士,但又觉得他没法同只是一挥手中宝剑就腰斩了两 个凶蛮的庞然巨人的火剑骑士相比。

他更为赞赏卡尔皮奥的贝尔纳尔多,因 为他曾经运用赫丘利悬空扼杀地神之子安泰俄斯③的计谋,在龙塞斯瓦列斯 将有魔法护身的罗尔丹置于死地。

他还特别称颂巨人莫尔干特,因为傲慢无 礼的巨人族成员中只有他温文尔雅。

  他行无定向,随马的意志行事,马愿意上哪,他就上哪。

他认为,这样遇到的险事才够味。

  “我不叫痛的原因是,游侠骑士有个惯例,受了伤,哪怕从伤口调出肠子来,也不叫痛。

”  桑丘说:“不过,我告诉您,对我来说,只要有好吃的,一个人单独站着吃坐在在皇帝身边吃一样舒服,还吃的更香呢。

”  1 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2 用笑脸来迎接悲惨的厄运,伟大的心胸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百倍的勇气来对付一切的不幸。

  4 从事这  项专业的人得是法学家,懂得奖惩分明,使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他应该得到的东西;他应该是  神学家,若有人来向他请教,他可以明确地讲解他所信奉的基督教教义;他应该是医生,尤  其应该是草药专家,能够识别荒山野岭中可以治伤的药草,免得游侠骑士到处去寻找治伤的  药;他应该是天文学家,能够通过观察星星知道已经是深夜几时,知道自己所处的方位和气  候带;他应该懂得数学,这门学问每时每刻都会用得上;除此之外,他还应该具有宗教道德  和其他各种基本道德。

接下来,他还得会其他一些小事情,例如,他应该像尼古拉斯或尼科  劳人鱼①那样善于游泳,能够钉马掌,或修理马鞍和马嚼子。

再回到刚才的话题上,他应该  忠实于上帝和他的意中人,应该思想纯洁,谈吐文明,举止大方,行动果敢,吃苦耐劳,同  情弱者,最多于生活在陆地的时间,并且频频在西西里和陆地之间往返穿梭。

主要的就是坚  持真理,为了保卫真理,即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这许多大大小小方面的才能构成  了一个优秀的游侠骑士。

这回您该知道了,洛伦索大人,骑士的学问难道是一门粗浅的学问  吗

难道不能同学校和课堂里最高深的学问相比吗

求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左右。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求汪曾祺选集读后感,1000字

读书感:(摘抄在后面)(一)在现当代作家里,我最喜欢的是汪曾祺。

在寒假我把他的自选集认真地读了完了。

汪曾祺不同于同时代的作家。

他有两个创作高峰期,一个是四十年代,一个是八十年代。

这两个时代都有很强烈的政治意味,四十年代在歌颂革命歌颂党,八十年代又是对文革的反省,“伤痕”遍地。

在这样强的政治语境下,很多有个人特色的作家作品只能潜伏暗沉。

而汪曾祺的作品却有十分鲜明的个人特色。

在他的小说里我们看不到明显的政治色彩,更多的是他对于生活的描绘。

他描绘的人和事都很活,虽然没有太大的崇高意义,却浓缩了许多小人物的喜怒哀乐。

在他笔下的生活是真实生动的,鲜活的。

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是有风骨的,像《岁寒三友》里的三位挚友。

“陶虎臣坏了一只眼睛,还看不出太大的破相,不像一般有残疾的人往往显得凶狠。

他依然随时是和颜悦色的,带着宽厚而慈祥的笑容。

这种笑容,只有与世无争,生活上容易满足的人才会有。

”(《岁寒三友》)还有《鉴赏家》里的季陶民和叶三之间知己般的惺惺相惜。

我还十分惊讶于汪老对民间风俗事物的了解程度。

很多准备远离我们的食物、器物他都能准确地写出,而且写得饶有兴味。

尤其民间的传统美食,写得简直让人垂涎欲滴。

“立春前后,卖青萝卜。

‘棒打萝卜’,摔在地上就裂开了。

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

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

端午前后,枇杷。

夏天卖瓜。

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

卖马牙枣、卖葡萄。

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子’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

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

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

”看着他的文字,真的好想吃啊

他的语言十分流畅,口语化,虽然辞藻不华丽,却能够把活生生的生活图景呈现在读者面前。

“像一只饥饿的鸟,到处飞,想给儿女们找一口食。

回来时总带着满身的草屑灰尘:人,越来越瘦。

”(《岁寒三友》)这寥寥几句就把王瘦吾想发财维持一家生活的强烈愿望给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了。

活、生动,便是最大的文采。

我同时也很佩服汪老对人世的洞察,世故得天真有趣。

他的文章也因此像一股清风,给伤痕累累的文坛带来了欢愉。

读他的文章时,内心是清透的,它们刮去了疲惫和烦恼,让人欣赏到生活的美。

(二)旅行人长途跋涉,他走到一个庙里借宿。

这是一座怎样的庙宇

“多少日子以来,他向上,又向上;升高,降低一点,又升得更高。

他爬的山太多了。

山越来越高,山头和山头挤得越来越紧。

路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模糊。

他仿佛看到自己,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一步一步,在苍青赭赤之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

低头,又抬头。

看看天,又看看路。

路像一条长线,无穷无尽地向前面画过去。

云过来,他在影子里;云过去,他亮了。

他的衣裾上沾了蒲公英的绒絮,他带它们到远方去。

有时一开眼,一只鹰掠过他的视野。

山把所有变化都留在身上,于是显得亘古不变。

他想:山呀,你们走得越来越快,我可是只能一个劲这样走。

及至走进那个村子,他向上一看,决定上山借宿一宿,明天该折回去了。

这是一条线的尽头了,再往前没有路了。

”旅行人走过很多路,他几乎用一生寻找他的仇人,一个从没见过的仇人。

他有些累了,有些疲倦了,但有些不想走了:“山呀,你们走得越来越快,我可是只能一个劲这样走。

”于是,他走到山路尽头的庙宇。

其实,也是他人生路的一个归宿。

在这里,旅行人见到住在庙里的和尚。

“蜂蜜和尚”。

庙里只是一个和尚吗

“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

”旅行人突然喊出这一句话的时候,“他为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

我们也被吓了一跳。

这一刻,我们才知道,庙宇不是一个和尚,这里有另一个和尚。

“这和尚好怪

和尚是一个,蒲团是两个。

一个蒲团是和尚自己的,那一个呢

佛案上的经卷也有两份。

而他现在住的禅房,分明也不是和尚住的。

”一切仿佛有着冥冥的注定。

然后,我们带着这一个声音向上或往下回溯。

“他在心里画不出和尚的样子。

他想和尚如果不是把头剃光,他该有已投多好的白发。

一头亮亮的白发在他的心里闪耀着。

”那一刻,旅行人以为那一头白发,是母亲的。

但是,他不知道,那一头白发也是他的。

另一个和尚,是他。

这是神秘的预兆。

文章结尾有一句话映照了这个预兆:“两滴眼泪闪在庙里白发的和尚的眼睛里。

”为什么流泪

谁流泪

旅行人。

或许他为心中放下没有恨的仇恨流泪。

或许他为仇恨放过他而流泪。

全文涌动着非常强烈的意识流。

疲倦,仇恨,解脱,三者意识相互交织,非常完整地交代了一个故事。

更巧妙地,汪老也用一个镜头的语言,交代了仇人的赎罪。

“好了,到了头:一堆长发。

长发盖着一个人。

匍匐着,一手錾子,一手铁锤,低着头,正在开凿膝前的方寸。

他一定是听见来人的脚步声了,他不回头,继续开凿。

錾子从下向上移动着。

一个又一个火花。

他的手举起,举起。

旅行人看见两只僧衣的袖子。

他的披到腰下的长发摇动着。

他举起,举起,旅行人看见他的手。

这双手!奇瘦,瘦到露骨,都是筋。

旅行人后退了一步。

和尚回了一下头。

一双炽热的眼睛,从披纷的长发后面闪了出来。

旅行人木然。

举起,举起,火花,火花。

再来一个,火花!他差一点晕过去:和尚的手臂上赫然有三个字,针刺的,涂了蓝的,是他的父亲的名字

……”过去与现在交织,复仇者与被仇恨者相遇,仇人与和尚形象重合,执迷者被渡,仇恨情绪终归于虚无,正应和了卷首的庄子之语:“复仇者不折镆干。

虽有忮心,不怨飘瓦。

”(三)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

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

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

真美。

”(四)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

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

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

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

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

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

云从树叶中间过去。

壁虎在葡萄上爬。

杏子熟了。

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

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

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

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

——《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

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

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

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

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

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

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

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

——《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

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

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

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

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

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

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五)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

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

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

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

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

“起!——起!”哎,它起来了。

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

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祝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

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

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

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

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忆的散文中,却透着生活的情趣。

如《跑警报》:  跑警报大都没有准地点,漫山遍野。

  说是漫山遍野,但也有几个比较集中的“点”。

古驿道的一侧,靠近语言研究所资料馆不远,有一片马尾松林,就是一个点。

这地方除了离学校近,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外,是因为这里还可以买到各种零吃。

昆明做小买卖的,有了警报,就把担子挑到郊外来了。

五味俱全,什么都有。

最常见的是“丁丁糖”既麦芽糖,也就是北京人祭灶用的关东糖,不过做成一个直径一尺多,厚可一寸许的大糖饼,放在四方的木盘上,有人掏钱要买,糖贩即用一个刨刃形的铁片揳入糖边,然后用一个小小的铁锤,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  在极度动荡恐慌中,居然能感受到松脂气味、阳光、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

这让我感叹汪的心境何其淡定。

  汪曾祺经历过人生的大波大浪。

文-革中,汪曾祺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劳动的日子里,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

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

  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正因为有这份超然,他的所作所为便不难理解了。

他是唯一敢于在江-青面前翘着二郎腿、抽烟的人。

其中脍炙人口的“人一走,茶便凉。

”便出自汪曾祺之手。

汪曾祺渊博多识,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  我对于汪曾祺的了解,始于读他的一篇文章《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

这让我对汪曾祺的文章有了兴趣,于是到书店去搜寻,遗憾而归。

只好在网上断断续续的看。

学校读书协会买了一批书,其中便有《汪曾祺散文集》,书拿到手中,如获珍宝,细读之后,忍不住想写感想。

没有想到,动手写时,却顿顿卡卡总是词不达意,意犹未荆看到极美的风景时,我们总是会感叹词汇的缺乏,似乎任何词语也表达不出此时的美。

读到一本好书,也是这样的感受:任何评价都是多余的,任何词语都不能精确表达自己读后的感受。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六)这一两个月来,很多很多我仰慕已久却绝不能得见的老人会偶然出现在我的梦里,好奇特,以至于让我觉得如果没有几句话记下我的梦会让我遗恨。

读《汪曾祺文集》后,我梦见那位“可爱”的汪曾祺。

之所以用“可爱”来形容汪曾祺,是因为他的笔触里没有华丽、没有异想不到,即便在生活贫困的年月他也能保持那种特有的风度,用一种几近调侃的调调述说他在抗日战征时期的西南联大读书生涯,每次读及他大学时代的那些小故事,你会产生错觉,会误以为抗日战争时期是昆明城在演习娃娃过家家,不是吗

你看汪曾祺的那些同学,人家忙里偷着乐呢——许多许多的男生在跑警报的时候会手拿着女生喜欢的花生、瓜子,在女生的宿舍门口等候,所以跑警报的时期也是他们谈恋爱的绝佳时候,所谓的“患难见真情”,于是在这千百次的警报中,有些女生发现只有一个是真情的,有的女生则发生多个真情实意的男生,当然他们也会在防空洞里写对联、写诗,好玩吧

但也有不怕死的不跑警报的个例,如一个女生总是趁别人跑警报的时候洗澡,等那些人从防空洞里出来,人人排队洗澡时,她却好逍遥。

还有另一个男生,警报响了他也跑,可他不进防空洞,他来回在路上看,看有没有跑得急跑掉的财物或手饰,当然也偶有所得。

当然,汪曾祺书中不仅仅是那些跑警报的人没有怨言,连十年文革的劳动改造也让他在文字中淡化了哀伤,不信你可以看看他是怎样写老舍在一个寒冷的清晨,一个冬日如何被逼无耐投太平湖自尽的。

其实在大学里就老听爱好文学的舍友提起汪曾祺,在她的眼睛里,汪曾祺的书是通俗易懂的,没有我们所读的哲学书籍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汪曾祺的人是可爱的,尽管著书立学,可是没有学者的讲究,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一付除了课本其余都不读的懒散作风,让我与汪曾祺擦肩而过。

时至今日翻阅两遍《汪曾祺文集》后,才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想想,如若早在十年前我有幸拜读,会不会让我人生更积极、更乐观、更阳光些

是呀,日子就是这样的,愁是一天,乐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像他一样,每天整装待发时放下生活的重负,淡化郁闷与忧伤,快乐的、轻松的生活呢

其实我很爱汪曾祺的文章,还有另一重意思,我是一个爱臭美的小女子,不但爱美衫、美裙还酷爱美食,但凡我有机会外出,必会想方设法到当地的菜市逛逛,然后带回一堆的特色调味品或干货,比如从成都带回鹃城豆瓣、花椒、核桃花、虫草花,从重庆带回秦妈火锅料和桥头火锅料,从武夷山带回岩耳和红菇,从龙胜带回煲汤的三七根和油茶果子等,把这些个宝贝收集回来,细细研究煮法,用一道道小菜赢得品尝者的赞许和期待,即是我游玩回家对旅途的另一种回忆。

因此,对一个文章中也会提及美食的作者,我便如同面见了知己一般,汪曾祺,您说的家乡出产的高邮双黄咸鸭蛋,西湖糖醋鱼现在还是那时的味道吗

摘抄:我初学写小说时喜欢把人物的对话写得很漂亮,有诗意,有哲理,有时甚至很“玄”。

沈从文先生对我说:“你这是两个聪明的脑壳打架

”他的意思是说着不像真人说的话。

托尔斯泰说过:“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深沉的。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我以为语言具有内容性。

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外部的,不只是形式、是技巧。

探索一个作者的气质、他的思想(他的生活态度,不是理念)。

必须由语言入手,并始终浸在作者的语言里。

语言具有文化性。

作品的语言映照出作者的全部文化修养。

语言的美不在一个一个句子,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

包世成论王羲之字,看来参差不齐,但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有关。

好的语言正当如此。

语言像树,枝干内部汁液流转,一枝摇,百枝摇。

语言像水,是不能切割的。

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我每天醒在鸟声里。

我从梦里就听到鸟叫,直到我醒来。

我听得出几种极熟悉的叫声,那是每天都叫的,似乎每天都在那个固定的枝头。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坐在亭子里,觉山色皆来相就。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她问了我一些问题。

其中一个是,为什么我的小说里总有水

即使没有水,也有水的感觉"——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图书馆的管理员是一个妙人。

他没有准确的上下班时间。

有时我们去得早了,他还没有来,门没有开,我们就在外面等着。

他来了,谁也不理,开了门,走进阅览室,把壁上一个不走的挂钟的时针“喀拉拉”一拨,拨到八点,这就上班了,开始借书。

这个图书馆的藏书室在楼上。

楼板上挖出一个长方形的洞,从洞里用绳子吊下一个长方形的木盘。

借书人开好借书单——管理员把借书单叫做“飞子”,昆明人把一切不大的纸片都叫做“飞子”,买米的发票、包裹单、汽车票,都叫做“飞子”,——这位管理员看一看,放在木盘里,一拽旁边的铃铛,“当啷啷”,木盘就从洞里吊上去了。

——上面大概有个滑车。

不一会,上面拽一下铃铛,木盘又系了下来,你要的书来了。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1948年3月,香港出了一本《大众文艺丛刊》,撰稿人为党内外的理论家。

其中有一篇郭沫若写的《斥反动文艺》,文中说沈从文“一直是有意识地作为反动派而活动着”。

这对沈先生是致命的一击。

可以说,是郭沫若的这篇文章,把沈从文从一个作家骂成了一个文物研究者。

事隔30年,沈先生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却由前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写了序。

人事变幻,云水悠悠,逝者如斯,谁能逆料

这也是历史。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国子监,现在已经作为首都图书馆的馆址了。

首都图书馆的老底子是头发胡同的北京市图书馆,即原先的通俗图书馆--由于鲁迅先生的倡议而成立,鲁迅先生曾经襄赞其事,并捐赠过书籍的图书馆;前曾移到天坛,因为天坛地点逼仄,又挪到这里了。

首都图书馆藏书除原头发胡同的和建国后新买的以外,主要为原来孔德学校和法文图书馆的藏书。

就中最具特色,在国内搜藏较富的,是鼓词俗曲。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新校舍大门东边的围墙是“民主墙”。

墙上贴满了各色各样的壁报,左、中、右都有。

有时也有激烈的论战。

有一次三青团办的壁报有一篇宣传国民党观点的文章,另一张群社编的壁报上很快就贴出一篇反驳的文章,批评三青团壁报上的文章是“咬着尾巴兜圈子”。

这批评很尖刻,也很形象。

“咬着尾巴兜圈子”是狗。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是灰青色与褐色的。

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

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

它不至被晒得那么多粉。

固然报春花在我们那儿很少见,也许没有,不像昆明。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国子监,就是从前的大学。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

法制教育读后感1000字

法制教育读后感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

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

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

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

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

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

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

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

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

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

这里有几句赠言送给大家: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所以,我们要用法维权不要跟我一样

差不多就好哈

2.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

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

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

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

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

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

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

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

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学法才能明确哪些是可以做或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该做或禁止做的,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四化建设的生力军。

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状况如何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关系极大,青少年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逐步把自己培养成四有新人。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广大青少年都想成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须健康的成长。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容易冲动,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

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他们能懂法、守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

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阅读与经典同行作文1000字读后感

中华民族之所以称为“礼仪之邦”,之所以成为文明古国,之所以今天又能走向伟大复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是一个热爱学习、勤奋读书、善于读书、善于思考的国度。

中国人历来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这个传统。

而日新月异、不断创新的时代更是要求我们积极地行动起来!所以我们要求老师们、学生们多读书,让好书来增长我们的见识,陶冶我们的情操,促进我们的成长,提升我们的境界,努力营造书香浓郁的氛围。

读书的好处很多。

一部好书就是尘世里的一盏明灯,照亮了人们的心灵,也照亮了人类历史的途径。

每一次细细地品读,就是一次心灵的远行。

书把我们引向那有着瑰丽风景的思想的远方,去共赴一场精神的盛宴。

书的世界是精彩的,这里面有引人入胜、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有意味深长、发人深思的深刻道理;有晶莹剔透、真诚感人的故事……说起书,很多人都能想到它的好处。

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其两面性。

在浩瀚无边的书的海洋里,鱼龙混杂,良莠难辩,这样便要求我们擦亮双眼,“取起精髓,取起糟粕”,即读好书,读益书。

在书的社会里,居住着贵族,也居住着庶民,即有善者,也有恶棍。

然而,一本好书总是把真善美之人放在最高的席位上,并以此端正读者的人生态度,使人价值纯粹;一本好书经得起时间的推敲,经得起岁月的打磨;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将使我们受益终生!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

一本好的书籍,不但使同学们享受到了勤奋好学,善于积累的结果,也享受到了积极参与,勇于展示自我的过程。

使学生增长了知识,建立了自信、自尊和,营造了浓厚的气息。

书香已在朝二飘溢,读书的热潮必将为朝二的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日前,许多学校的读书节活动都在校园热烈开展,通过落实读书时间、建立班级读书角、开展读书讲座、推荐必读书目等方法,引导学生潜心读书,帮助学生学会选择书籍、掌握读书一定方法,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我如果没有了书,世界将会变得怎么样?世界将会是一个个文盲的,一个个想读书的儿童吗?!看着他们那渴望得到知识的眼神,在想想自己手中的那一本本的好书。

你不觉地不爱看书是一种可耻吗?!回望巍巍的,有多少文人政客对书籍情有独钟,对于读书,他们又有多么热烈的情怀:还记得那一声说的“”吗?这一声呼喊留给后代几千亿人多震撼,多警觉?!而的家中,最多的又是那一叠又一叠的书,在书上,他做下的笔记甚至比书的字数又要多的多。

记起于谦那句诗来:“眼前直下三千字,胸前全无一点尘”。

他想要告诉我们,书是人心的净化器,给人心灵荡涤,使人大彻大悟。

因此,无论从民族进步还是人人发展的角度来说,都应该提倡读一本好书。

我曾经去问过以前的教学老师,问了她一些有关读书的心得。

她告诉我:“读书可以便人聪明,使人进步,使人了解历史,了解社会。

如:花木兰是中国人引以为傲的巾帼英雄,她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和男尊女婢的罗网,乔装打扮,代父从军,英勇杀敌,屡建功勋,证明了男子能做到的事情女子也能做到。

但是她不慕功名利禄,热爱劳动生活。

读了,使我们知道了花木兰的形象质朴刚健、英勇坚强,具有自我牺牲精神,同时又有功成不受赏的高贵品质,这就使花木兰成为千百年来广大人民群众所钦佩,所喜爱的女英雄。

”我听了老师的回答,知道了让人读书能知道了中国的历史是那博大精深,那么吸引人啊!我又问:“老师你看过西游记吗?”“看过”,“那么西游记里的唐僧这个主人翁你是怎样看待的?”他是一个不折不挠的取经人。

他是如来佛的高徙金蝉子转世,他自幼在金山寺出家,法名玄奘。

因为他德行高尚,被唐太宗请入京城长安宣讲佛法。

将袈裟、锡仗这两件宝物锡于唐僧,指点他去西天天竺国大雷音寺如来佛那里求取大乘佛法三藏经,以劝化东土众生。

唐太宗觉得这件事很有意义,就认唐僧为御弟,赐“三藏”为他取经送行。

从此,唐僧下定决心即使受尽千辛万苦,历尽千难万险,也要取回真经。

唐僧经历了功得方才圆满。

回到京城之后,唐僧向唐太宗交了真经,又回到灵山,被封栴檀功德佛,唐僧表面上很迂腐、懦弱、人妖不分,实则信念坚定,富贵不能滛,不能屈,不畏死亡。

他战胜了数不清的诱惑,最终得道成正果。

我还看过一本十分经典的,使我知道了包公名叫包拯,人们叫他“包青天”,他是我国历史上一位妇孺皆知的人物,他幼年家境清贫,曾寄居寺庙苦读,28岁中进士,官至龙图阁大学士,枢密副使等职,包公一生刚正不柯,不畏权势,执法严明、铁面无私。

包公一生审理了无数,他有胆识,有谋略,每次理案总要先做一番周密的调查研究,性格刚正不柯,力主打击豪门,改革弊政,尤以铁面无私为历代百姓所传诵,是人人敬仰的铁包公。

书的力量就是那么强大,才那么几本书,就使我的课外知识那么充足。

那要是把所有的书都看完,我看啊,你的智商一点都不会比那些天才差。

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拉近了时间的距离,缩短了地域的间隔;书,使您畅游千山万水,鸟瞰古今中外;书,伴您踏上理想的征途,人生从此充满阳光,充满希望。

是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野蛮到文明,从庸俗到崇高,书籍唤醒了沉睡的大脑,复苏了干涸的心灵。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太阳;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约翰逊更直言不讳地宣告:“在读过书和没有读过书的人之间,同死人与活人之间,有同样大的差别。

”书籍是思想的航船,在时代的波涛中破浪前进。

书籍给予我们的,不是单纯的知识,也不是转瞬即逝的激动,而是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并唤醒我们的心灵,使人对生命的尊严肃然起敬。

书,就像是一位好朋友,随时随地引导你走向成功的道路。

从书中,我们能学到许许多多的知识,理解到无穷无尽的人生哲理。

我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结实了一位百折不挠的英雄——保尔•柯察金。

我仿佛看到了那激奋人心的场面。

无数苏联青年,怀惴这本书,高呼“为了祖国,前进!”勇敢地冲向疯狂的法西斯侵略者,鲜血染红了莽莽雪原。

我终于明白了:生命属于每个人,虽然只有一次,但只有把它献给人类最壮丽的事业——共产主义,那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在泰戈尔园丁和飞鸟的温情对白中,我感受到了生命的芳醇;在灯下秦淮河的桨声中,我隐隐辨出父亲那苍老的背影;在寒夜的小橘灯下,我看到了童真与母爱的无私;在那浊浪排空的海域中,我理解到了老人对海的不屈的斗争!青春入画,看人生的风景翩然而至。

灯下,聆听成功的绝响,共享人生的快乐,体察失败的辛酸,了悟生命的真谛。

书,给予我们的不止是一次品读精美文章机会,还给了我们读书的乐趣,做人的真知。

但是,切莫忘记名人的警句。

英国小说家菲尔丁曾告诫人们:“不好的书像不好的朋友一样,可能会把你灭害。

”俄国文艺批评家别林斯基也向人们大声疾呼:“不好的书,使无知变得更加无知。

”不是吗?有人读书,不过是为了寻找感官刺激;有人读书,为的是填补空虚无聊的心境。

武打、凶残、色情、淫秽,他们读来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于是,我们痛苦地看到一幕幕的悲剧:或胸无大志、萎扉不振,或醉生梦死、及时行乐,或锒铛入狱、沦为千古罪人,或暴尸刑场、不齿与人类。

警钟在耳际长鸣,发人深思,书不可不读,但书有不可不择。

择好书而读之,如沐春风;择坏书而读之,如饮鸩酒。

让我们把自身融进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去,让书籍架起五彩之桥,把我们从一个苍白的空间引向另一个丰裕的世界。

孤独时,书是益友;忧闷时,书是敞开的窗户;阴霾时,书是灿烂的阳光;意冷时,书是熊熊的火焰……我们与书中的人物进行心灵的交流,受到了真善美的熏陶。

“惴惴焉摩玩之不已”,如果这是袁枚爱书之情的真实抒发,那么,有书香相伴的生活,岂不像经营起了酒坊的袁老那么快乐吗?有书的生活,真好!我喜欢与好书交朋友!一本好书好似一艘小船,带领我驶向知识的彼岸,一本好书如同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一本好书又像一位知心朋友,在和她促膝谈心中我常常若有所悟。

与好书同行,不仅充实了我的业余生活,又让我懂得了很多。

我将听从苏霍姆林斯基的建议,“每天不间断的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

不断地提高和完善自己,感悟人生,感悟生命的真诚与意义,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人生的价值。

读书真是让我们受益非浅。

书籍远不止是书本,它们就是生活,是过去岁月的精华,是人类生生死死的奥秘,是生活的本质与精髓——从这个意义上看,用一生去学习并不为过。

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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