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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狼读后感400

时间:2020-02-27 01:54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我读后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终于有一天,巴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小、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直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助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  我喜欢这本书,他令我学会了许多.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我相信做任何事情都一定会成功的.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中与狼搏斗时的 读后感 400字哦! 快哦

等你来

可以说,《热爱生命述的是一个淘金故事。

主人公于茫茫旷野上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0字

你可曾尝试倾听大自然的声音

呼呼的风声,嘀哒的雨声,还有那各式各样的动物、植物发出的声音。

城市音箱里劲爆的音乐、马路上熙熙攘攘的汽车声早已将这些大自然中最原始的声音掩埋了,而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心早已经砌上了厚厚的隔音墙,隔开了那些天籁之音。

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

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可是,杰克.伦敦却在《荒野的呼唤》中给我们塑造了巴克这样一只狗,它有思想,有感情,也有欲望。

读过之后,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震撼。

平淡如一日的生活麻痹了我们的思维,在生活的海洋中随波逐流的我们需要这样一种震撼。

巴克最初是一只被豢养的狗,如今日的宠物狗一般,它的指责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戏戏水、打打猎。

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它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

若不是贫贱的园丁因生活所困将它卖给了狗贩,也许,它的一生就如一般的宠物狗,平平淡淡。

可是,事情却从它被卖出的一刻开始改变。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想到反抗、挣扎逃脱,它想恢复从前平静、安逸的生活。

一名红衣男子无情的棍棒给它上了它狗生的第一课:强者为王

是的,巴克在红衣男子的棍棒下学聪明了,它安静地服从了现实。

随即巴克被不断的出售。

在给邮差佩劳服务的过程中,它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

它的地位就在与斯匹次的斗争中逐渐巩固。

在与狗群一起劳动的过程中,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可是它自己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

它达到了“一耸毛”“一声低喉”就足以令周围的狗惧怕的地步。

它领略到了作为一名胜利者的感觉,它感觉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

即使它在狗群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它终究只是一条狗,一条被人类所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只是一个畜生,没有关爱,没有地位,直到桑顿的出现。

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驱使着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知道他的同伴葬身冰湖中。

或许是因为一无所有,桑顿更珍惜他现在所拥有的,同时也把利益之类的看淡了。

他和巴克成了朋友,是的,朋友,一条狗和一个成为了朋友,不是怜惜、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在那危难的环境中结成了同志般的感情。

巴克能感受到桑顿的感情,而桑顿也能从巴克默默凝视的眼睛中读出它的感情。

当他们抵达到一个大森林的时候,当巴克听到森林那边一声声狼号的时候,它感觉自己体内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它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被唤醒,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巴克把这样一种召唤压抑着。

直到有一天,它从森林中回来之后,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刹那爆发。

它咬死了那群印第安人,随后,绝决地走入了森林,和着来自荒野中的呼唤,走入了狼群

...... 从最初的温驯到最后的“野蛮”,应该说是这个社会教会了它生存,若保持最初的服从与温驯,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残酷的棍棒下。

我深深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被唤醒的本性。

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

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

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就是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生存的法则。

《呼伦贝尔草原的狼》读后感500字

草原一课,先是草原风光图,了草原之美。

展示了草原不知是小丘和绿草地,都是绿的。

那样平庸,而是写出了草原的别具一格的风光然后,是一个喜迎远客图。

描写了主人的热情,还写都换上了五彩缤纷的衣服。

可见主人们对客人的热情和尊重。

后来,又是一个主客连欢图 ,描写了蒙古人民擅长载歌载舞的形象。

到了内蒙古不光有好吃的。

好玩的,好看的,好听的。

都有。

蒙古马更是必不可少的,骑着蒙古马奔驰在大草原上。

这是爽快。

因为不用担心车辆,那更不会因为修路二绕道而行。

恰当的修辞更是让这篇文章更加丰富多彩。

  我感到草原辽阔,草色欲流,一碧千里。

那些小山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是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一样,到处苍翠欲滴,轻轻流入云际。

这种境界,即叫人惊叹连连,又叫人舒心惬意。

河流清澈见底,如一条迂回的明亮玻璃的带子,又似草原的白玉腰带,缠绕在草原上。

风吹草低见牛羊这句诗形容草原上的牛羊再好不过了,草原上这里是似云如雪的白羊;那里是驰骋辽原的骏马;山脚下是体壮毛厚的牦牛;小河边是站立向天的野驴。

草原有着无法形容的辽阔、远大、柔美。

  作者用几幅图就写成了这样一篇好文章,真是绝呀!这篇文章既有直抒胸臆,又有精笔细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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