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孩子们和野鸭子有感
1 童年》 —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是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想要什么有就会有,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凄苦的。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的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
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丑是,舅父们为争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
但他却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经常为受到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
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觉得我们拥有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2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3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
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
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
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
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
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
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
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
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
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
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
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4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5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6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7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8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9 名著读书笔记==一千零一夜 读书笔记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大型舞剧《一千零一夜》便向观众讲述了这部杰作充满梦幻的诞生过程,而关于这个过程的故事在全世界已经是妇孺皆知:古时候,萨桑王国的国王山努亚因妻子背叛了他而万分仇恨女人。
因此,他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杀掉。
三年后,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并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便停下来,第二天接着讲。
经过1001个夜晚,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是我非常喜欢读的书,《一千零一夜》又叫做《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左德》、《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着摸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地种种故事,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莎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
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一千零一夜》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如何续写这段美丽的神话。
10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11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12 读《日日草》有感 今天读了一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日日草觉得自己长得丑,没人去欣赏它,便祈求过路的老爷爷让它开出美丽的花,当满足自己的要求时,孩子们变用手去摘它,日日草疼得眼泪直流。
它又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让它立刻长高,当满足自己愿望时,狂风大作,日日草被刮倒,浑身是伤。
它有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变回原样。
老人满意得点头了。
这篇文章,是根据我们生活而写的。
比如说人。
每个人不是十全十美的,要想变美丽要经过风吹雨打。
有着富有的家庭有用吗
钱买不了一切。
如果想要成功,用钱是买不到的。
相反,家庭贫穷,要变富有起来,靠手段是不会的,得靠自己的本领。
一个很丑陋无比的人,要变得美丽,变不惜一切代价,做整容手术,买保养品等,有用吗
美丽不代表外貌,而是心灵美。
记住:心灵纯洁比任何美。
不求自己未有的,只求自己原本的。
童话故事 读后感
心目中,有两位文人一生铭记,一位是现代童话大王郑渊洁,他给了我最初的启蒙;另一位便是鲁迅,那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人们常说,一本好书,见证了一段历史,《朝花夕拾》便是如此。
一本只有十篇文章的回忆散文集,见证了近代中国三十年的文化变迁,也留给了读者太多太多的感触。
封建思想,帝国主意的压迫,中国六亿人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那时的鲁迅,只有十四岁。
十四岁,父亲去世,鲁迅阴遭受诽谤而远离绍兴,到了南京进入雷电学堂。
十八岁,只身一人又开始了怨毒日本求学之路。
不该那些年龄承受的苦楚,鲁迅用他瘦弱的肩膀担着。
初到日本,鲁迅和孙中山先生一样,怀着相同的梦想——学医救国而努力。
不同的是,一场讲述日俄战争的电影,改变了鲁迅今后的人生,从此弃医从文。
这是莫大的勇气啊!一介平民,硬是用短小的笔尖,划开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埋下的阴霾,让一缕缕阳光,温暖了无数爱国青年的内心。
之后,鲁迅在北京东交民巷的旧屋里,多了一张藤野严九郎先生的照片,没有了完好的讲义,却给鲁迅今后的生涯做出了无限的铺垫…… 在幼时的鲁迅,也有着平常的童年:“谋杀”自己隐鼠的阿长,却帮自己买来了梦寐以求的《山海经》;背完了《孟子见梁惠王》的前三卷,也伤逝了去看五猖会的热情;告别了逸趣横生的百草园,随着大多数学子一起,进入了三味书屋,请教了镜寿吾先生。
仿佛人生都不会有偏差,直到自己父亲濒危,家境衰落。
鲁迅的人生也从此逆转。
《朝花夕拾》并不如《百草集》那样有着浓厚的讽刺意味。
相反,书中的背景,没有了夸张的手法,没有了可以的抨击,留下的只是一张张回忆的影子和一段段历史的记忆。
腐朽的封建教育,崇洋媚外的社会风尚,还有大闹牛鬼蛇神的迷信之事,这些在《朝花夕拾》的任务里充分的体现出来。
鲁迅就是鲁迅,只有经历了许多常人无法经历的故事,才会有今天所见的《朝花夕拾》。
鲁迅再给日本友人增田涉的信中曾提到:这十篇,原文载莽原上,后来被集成书了,原名叫“旧事重提”……后来想一想觉得……于是改名为《朝花夕拾》。
起初,鲁迅准备写的十一篇,结果只写了最后一篇《范爱农》便草草结尾了。
据回忆录中讲述:这篇写法较差,大概是路途奔波,思路有点乱罢!其实知晓鲁迅当时状况的人都知晓,鲁迅再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住在厦门大学图书馆的阁楼上,一边与“名人志士”作斗争的同时,望着一轮明月,写着这十篇——《朝花夕拾》。
鲁迅的遗体上盖着毛主席亲手写的“民族魂”三个红字。
这也是当今社会所缺少的。
区别于日本的民族排挤,中国人至少应该团结起来,面对未来许许多多鲁迅先生还未曾面临过的,民族危难… 朝花夕拾读书报告1000字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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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朝花夕拾读书报告1000字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
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杨红樱的作品有哪些
长篇童话《胖猪笨笨》、《度假村的狗儿猫儿》、《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科学童话《神犬探长》、《再见野骆驼》;短篇童话集《寻找快活林》、《鼹鼠妈妈讲故事》、《骆驼爸爸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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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结尾大全
其一: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其二: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
《朝花夕拾》。
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
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
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
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
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
她有可爱的一面。
“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
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
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
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
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
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
”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
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
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
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
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其三:《朝花夕拾》读后感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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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2,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朝花夕拾》读后感《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
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
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
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
”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
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我喜欢上一个人,她老实,善良可爱,成绩很好。
而我的成绩与她相反,她人长得又漂亮。
我该怎么办
《青铜葵花》读后感_字 《青铜葵花》这本书令我十分感动。
这本书向我们述说的是一个在城女孩的葵花和一个乡村男孩的故事。
葵花和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一次意外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被寄养在青铜家里。
青铜一家人都很善良对葵花很好,青铜更是十分爱护她。
为了能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让自己上学的机会,为了能让葵花照相青铜茂冒着大雪去路花鞋,为了能让葵花看马戏表演青铜就让葵花骑在自己的脖子上……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她招回城里。
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花荡的尽头。
看完这本书我想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啊
我们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夏天吃冰激凌冬天吃着火锅。
父母还从来就舍不得让我们做点家务,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可是我们还感到不满足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发脾气,我们比不上青铜和葵花。
梦里葵花分外香_读了《青铜葵花》有感_字 《青铜葵花》这部小说,描述的就是这一户农家两个少年经受苦难的历程和各自显现的风度。
他们遭遇火灾、水灾、蝗灾的摧残,他们在风雪、严寒、饥饿的折磨中挺立。
这两个少年就是青铜和葵花。
当紧急关头,全村人都“挺成一棵树”,这一场景显示,正是曹文轩这本书所呼唤的,不仅是个人,而且是整个民族对待苦难应有的强劲风度。
就在这天,奶奶掉了她的金戒指,她操劳终生,力竭而逝。
只留下亲手摘下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戴了一辈子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
而葵花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拾银杏钱。
她只得到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挣了很多钱。
”
她还不懂金钱的价值,她只懂了爱的分量与责任。
岁月维艰,爱弥珍贵。
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
爱的主人公,便是青铜。
火灾使他不再说话,在无言的成长中,他对人、对事、对生活、对自然,心领神会,聪明绝顶。
不聋却哑的残疾,更是磨炼了他正直善良、坚韧刚强、天真坦荡的个性。
这个奇特形象,是曹文轩以爱心和精心塑造的体现爱的典型。
《青铜葵花》是爱的故事。
他并不是专门赚人的悲情小说。
相反,他是温暖的、纯净的,像一个纯美至极的童话。
整本书都是满满的爱,大大小小的、深深浅浅的,连成串的,结成片的爱。
爱得人心头一阵阵地发热,这热一直蔓延到心底深处,触动了那根深藏的心弦。
于是眼窝也跟着热了,于是被那些小小的细节一次又一次地冲开了情感的阀门而泪水涟涟。
“少年时就有一种对苦难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成一个强者
”文章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文章写美——至美,将美写到极致;文章写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感。
《青铜葵花》中的所有人物,他们都如同圣人一般,因为他们锻炼了人们开展伟大的心魂。
他们是力、是生、是神。
欢乐固能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
但凡能体味他们的人,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与离开生人生的甜蜜
感悟人间真情_读了《青铜葵花》有感_字 孟德斯鸠曾说:“喜爱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无聊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 我有许多喜爱的书。
有的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有的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还有的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而我最喜爱的书是曹文轩的一部长篇小说——曾获《》“年十大好书奖”的《青铜葵花》。
全文讲述了这样一个催人泪下故事: 青铜,一个脾性古怪的乡村野子。
他五岁时,在一场大火后,他因发烧而成为了大麦地人口中的“哑巴青铜”。
葵花,一个来自城的女孩。
她的妈妈在她五岁时得病死了,她的爸爸妈妈又都是孤儿,她,这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只剩下了爸爸。
爸爸要去芦苇荡劳作,她只能跟着爸爸来到了在大麦地对面的那片一望无际的芦苇荡。
葵花爸爸的死,使这个无依无靠的小女孩成为了青铜家的一员。
他们以兄妹相称,一起生活了五年——从葵花七岁到葵花十二岁。
在这五年中,兄妹互相帮助,互相爱护,成功地度过了众多历经坎坷的岁月。
也就是在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将葵花召回了那个开满青铜葵花的城。
得知葵花的离去,哑巴青铜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坐在河边的大草垛上眺望,这种毫无结果的眺望,在青铜吐字不清地大喊“葵花——”时停止,喊声盘旋在大麦地的上空,最后,变成了难以终了的思念。
全文描写了众多“美丽的苦难”,而曹文轩本人也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苦难。
苦难决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苦难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他是想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凡能体味苦难和欢乐这两姐妹的,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甜蜜。
也就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个深刻的道理。
而葵花在文中之所以能屡次得到他惹不得帮助,也和大麦地人的热心肠和爱心是紧密相连的。
这是让众多人为之感动的原因。
这本写苦难——大苦难,见苦难写到深刻之处;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写爱——至爱,将爱写的充满生机与情谊的作品便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青铜葵花》,它反映了人间珍贵的真情,听完我对它的介绍,你也一定会喜欢它的。
五年级:查丽心《青铜葵花》读后感_字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不是到处都是美好的,其实还有很多痛苦。
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故事,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
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女孩葵花与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
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
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一个故事可谓是可悲可泣。
青铜与葵花的家虽然十分贫穷,十分苦难,但是他们快乐。
故事中的场景很美,人物外表很美,人们的心灵更加美。
在这一个故事中,时时有着一股爱,一股充满生机与情意的爱。
作者将苦难,美和爱写得漓淋尽致。
写得十分感人,以至于当我第一次读时眼睛竟会红了一圈。
有的人也许会说:“现在的科技那么发达,生活那么美好,不会再发生故事中所讲述的事了。
”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不管你生活在哪一个时代,都会有自己的痛苦,痛苦其实并不是只有以前或者现在才有,以后也是会有的。
我们在小的时候就应该有一种敢于正视痛苦的勇气,或是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活我们才会有可能成为一个强者,社会中的强者。
所以,现在如果我们遇到痛苦,我们用不着为自己的痛苦而大惊小怪,更不应该以为只是从我们这一代,只有我自己才有苦难与痛苦。
我们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苦难的历史,而且这个历史还要继续延伸下去。
在这个时代,有一些孩子甚至是一些成年人会因为某种压力而选择轻生时,我们会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看上去很深刻,很人性化的社会,其实所有的人都因该对其承受苦难的能力进行反思。
我们这个时代还有一种享乐主义,那是我们在面对苦难,痛苦时的怯懦表现,是一种对生命缺乏深刻体验与理解的必然选择。
《青铜葵花》就是要告诉我们:我们要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
欢乐是值得我们赞美,痛苦不也值得我们去赞美吗
欢乐与痛苦不停地锻炼人类展开伟大的心魂。
是力,是生,是神,如果一个人不能将欢乐与痛苦都喜欢上的人,就是都不爱,只有能够真正体味的人,才能懂得人生的价值与离开人生的甜蜜
读青铜葵花有感_字 青铜和葵花这两个陌生的词组成的会是什么呢
青铜做的葵花还是两个人名
里讲的就是一个名叫葵花的城女孩和叫青铜的大麦地男孩在成为异姓兄妹的感人故事。
葵花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妈妈,跟着爸爸在城里生后。
一次,葵花的爸爸要去干校,因为家里没人照顾,所以把她带在了身边。
可是好景不长,葵花的爸爸因为去看了一块葵花田,出了一点事溺水身亡了。
干校的阿姨们很同情葵花便希望有人领养她,最后,是青铜一家领养了。
虽然葵花以前是在城里生活的,可是一夜之间就融入了青铜一家。
因为青铜家的经济条件不好,所以靠些自己编的芦花鞋为生。
这一次,他们家编了双芦花鞋,的很好。
葵花的成绩在学校名列前茅,大麦地学校获得奖项时总有她的一份。
后来,城里人想把葵花接回去,否则对不起她的父亲。
葵花知道了,死活不肯。
在大家的一再劝说下,葵花眼含热泪的离开了生活了几年的家。
的作者曹文轩说过:“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
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 是呀,只有正视痛苦,尊敬痛苦
才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是的甜蜜
在艰难中长大_青铜葵花读后感_字 《青铜葵花》这部小说讲述了两位少年青铜和葵花,一次特别的机缘,让城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
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经历风风雨雨,度过了重重难关。
但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招回她的城。
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城。
葵花是一个诚实、善良、纯真、可爱小的女孩。
她在苦难中学会了坚强,苦难使她更加勤奋,更加懂事。
苦难让她学会了克制欲望。
对大麦地的孩子们来说,照相是一件让他们既渴望又感到有点奢侈的事情。
然而懂事的葵花尽管内心十分渴望照张照片,但是她却在其他同学热热闹闹照相时,悄悄地躲在一旁。
为了不让家里为她再花钱。
当读到这里时,我的内心震颤了:从出生到现在我的照片有很多很多,我家里的书柜里,抽斗里堆放着一摞摞我的相册,桌子上还摆放着我的放大照片。
与葵花相比,我是多么的幸福啊
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照片,青铜在冰天雪地里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让葵花晚上写作业有灯点,青铜捉来了最大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能让葵花看到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的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等葵花回来,青铜天天提着灯笼去码头,就为了葵花晚上回来不害怕;为了葵花在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吹着腮帮子,做了一串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芦花鞋》中,青铜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葵花,他是多么的想去上学呀
读到这里,我的心酸酸的。
如果他们的生活条件好一点,他们就可以同时去念书,那该多好啊
而他那稚嫩的心灵上已被划上了一道深深的口子,使他失去了语言。
葵花上学了。
有一天,二瘸子来照相,葵花没有照,她家里生活节俭,青铜知道了妹妹葵花的心事,所以,他去奶奶编织的芦花鞋,不管风吹雨打,青铜总是去鞋子。
有一天,大雪纷飞,青铜执意去鞋子。
鞋子光了,可是,有一个人还想,青铜把自己的芦花鞋给了那个人,自己赤脚奔波在回家的路上,他的脚冻得通红…… 《三月蝗》中,一场突如其来的“蝗灾”扰乱了他们安稳温馨的生活。
孩子们从兴奋到害怕到无助,大人们从烧香拜佛到恐惧到无可奈何。
灾难之后,一切东西都没了。
可是青铜和葵花在遭遇了水灾和蝗灾之后却变得更加坚强、乐观。
青铜逮到了一只鸭子,这是,嘎鱼家里正好少了一只鸭子,嘎鱼以为是自己家的鸭子,大闹了一番。
后来,青铜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这时,悲剧发生了,奶奶为了给孩子添衣,自己却病倒了,牛也死了。
家里急者需要用钱,这时,我们一直认为的坏孩子----嘎鱼却送来了两只鸭子,给奶奶补补身子。
令人感动…… 懂事的葵花故意把试考砸,为了给奶奶治病,自己独自一人跑到江南捡银杏,葵花回来了,奶奶却永远走了…… 苦难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影响是巨大的。
无论是大麦地的人苦难,还是青铜一家人的苦难都是大苦难。
葵花正是在这些大苦难中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地学会生活。
为了给家人减轻负担,她故意把看起来非常简单的考砸。
人们常说:“的孩子早当家。
”也许这就是苦难的生活锻炼了葵花,磨练了葵花的意志。
书读完了,而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
为书中葵花和青铜的故事感动,更为她所遭遇的苦难而给予同情。
我与葵花同龄,生活中缺乏着葵花的坚强,学习中缺少葵花的勤奋,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葵花的精神品质将时时刻刻感染着我,教育着我……初一:萝莉的一颜欢笑读了《青铜葵花》后感_字 这真的是一个十分感人的书,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流泪,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感动。
男孩青铜,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像一只鸟独自拥有天空的孤独,一条鱼独自拥有大河的孤独,一个人独自拥有世界的孤独,自从女孩的到来…… 女孩葵花,从小失去了妈妈,爸爸继而跌入河中不知去向,像出生的婴儿失去了母亲的庇护,像娇嫩的花朵失去了雨露的滋润,像飞翔的雏鹰失去了翅膀,自从男孩的到来…… 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女孩葵花和农村男孩青铜成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
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
然而命运之神却不断捉弄他们的生活…… 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天天想、夜夜梦的机会;为了让葵花晚上不用再去别人家写作业、受屈辱,青铜去河边捉来最大的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能看到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的站立了一个晚上,最后昏倒;为了让葵花展现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吹冰石做了一串世界独一无二的冰项链;为了让葵花吃到肉,青铜整整一天躲在芦苇河里捉野鸭…… 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省钱,葵花隐瞒了拍照的愿望;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赚钱,葵花放学后就去采芦苇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独自一人跑到江南捡银杏;为了省钱给贫困的家,葵花故意把考试考差;为了让哥哥被人看起,葵花想方法教哑巴哥哥识字…… 它们兄妹俩就这样互相扶持着生活,然而命运却总是不甘心,偏偏要拆散他们。
在葵花12岁时,命运将她召唤城。
在她走后,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段是: 葵花穿过似乎永远也穿不透的水帘,正向他的大草垛跑着。
但她没有声音――一个无声的但却是流动的世界。
他从草垛上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在水帘下往大草垛跑动的,分明就是葵花。
他忘记了自己是在高高的草垛上顶上,迈开双腿向葵花跑去—— 他无声无息地躺在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他醒来了。
他靠着草垛,慢慢地站起身来。
他看到了葵花——她还在水帘下跑动着,并向他摇手。
他张开嘴巴,用尽平生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
” 泪泉涌而出。
这对亲如亲兄妹的青铜和葵花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爱心。
“苦难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拥有了爱,就比什么都重要。
”这句话其实就是文章的主旨,作者把那种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对青铜和葵花而言,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再累,心里都是幸福的、充实的,因为他们有彼此,并且都被对方的爱感动着。
希望我们能做直视、面对苦难,做一个像青铜和葵花那样的人,把我们的爱献给所以人,让所以人体会到爱的珍贵。
纯美 至爱 感动_读了《青铜葵花》_字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的一部纯美小说,给我寂寞的寒假带去了许多温暖, 书中有两个主人公,分别是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
青铜因为小时候在经历了一场大火之后,便完全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变成了哑巴;葵花从小就没有妈妈,可老天爷还觉得他不够苦,在她7岁那年,因为一场事故,她失去了与她相依为命的父亲。
他们一个在农村,一个在城,一个是哑巴,一个没有父母,他们的经历虽然不一样,但命运同样的坎坷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也许正是这一点,使他们走在了一起,变成了兄妹。
尽管他们不是亲兄妹,但感情却胜过了亲兄妹。
曹文轩曾在书中说过两句话,一句是:“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
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有可能是一个强者。
”另一句是:“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快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
”我认为这两句话是有的,其中都着重告诉了我们,曹文轩叔叔对痛苦的理解与看法,让我体会到了它过去经历了多少痛苦的磨难事。
从这两句话中让我感受到了旧时代的人们面对痛苦与困难越挫越勇的性格,而我们新时代的人遇到挫折只会自爆自弃,放弃生命。
最近新闻里抱出一位初一的女孩,因为与同学关系不和、与父母亲发生争执之后,便放弃了生命,跳楼自杀。
这是一个令人心痛的事实,人们替她与她的父母难过与惋惜。
刚读这本书时,我就喜欢上了青铜和葵花,我希望我也能成为一个像他们一样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的人。
《青铜葵花》读后感_字 一旦说起《青铜葵花》我便会说的滔滔不绝,我是多么喜欢这本书里的青铜、葵花呀
这本书曾在:“好书大家读”年度长篇小说类创作最佳奖江苏精品读书奖等。
这本书的作者可是着名的作家啊
那就是曹文轩。
《青铜葵花》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第九章:《大草垛》这一章,这章主要讲的是:城里的人要将葵花接回城里。
起初青铜和他的爸爸妈妈还有葵花都不同意,这天晚上爸爸妈妈都难以入睡,妈妈就下床点着油灯去葵花的小铺跟前,小葵花听见妈妈过来就赶紧把眼睛闭上,为的是让妈妈多看她一眼。
早上上学青铜都要陪葵花去上学,为了防止葵花被人领了回去……城里来的人亲自去说服青铜一家三次,最后说服了。
走的那一天妈妈亲自为葵花整理衣服,大麦地的人也都是依依不舍的,妈妈哭得眼圈都红了。
虽然万般不舍葵花还是被接走了,葵花走后,青铜从此常常坐在大草垛上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在一次大雨之后,青铜终于因思念葵花妹妹而喊出了葵花的名字
青铜会说话啦
看到这儿我的眼泪无声地滑落,这就是青铜葵花的深厚的兄妹之情啊
兄妹之情是非常珍贵的,我们不能让它溜走。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很佩服青铜,尤其佩服他敢于面对一切痛苦的勇气,借用作者曹文轩的一段话: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
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读了《青铜葵花》有感_字 在整理书柜时,偶然发现一本书,掸掉上面的灰尘,是一本好书,是《青铜葵花》。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着名的作家—曹文轩。
讲述一个7岁女孩葵花和哑巴青铜的故事,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
葵花是个孤儿,2岁时母亲因病而死,和父亲相依为命。
可在一次:葵花爸爸开着小船在河上游玩,不小心落水,失去了性命,葵花悲痛不已。
从此以后,葵花被好心的大麦地人收养。
终于有一天,村长决定让村民们收养葵花,葵花美丽又老实,人见人爱。
大家都想收养葵花,可大麦人都不缺孩子,最后,葵花去了青铜家,青铜一家把葵花看做自己的孩子一样,青铜也不再独自一人,连牛儿都替大家高兴。
上学的时候,只有一人上学,青铜把上学的位儿让给葵花,由葵花上学。
上学、放学总是青铜接接送送,葵花又有些自豪。
葵花也更加孝顺了。
我心想:“我们也应该孝顺父母,学习青铜谦让的品格。
” 青铜一家心灵手巧,大家都教葵花做芦花鞋,在冬天,大家都穿芦花鞋。
下大雪时,青铜顶着寒风,在雪中鞋,还把自己的芦花鞋给别人,自己赤脚在雪中。
为了不让葵花在大麦地受苦,村长决定让葵花住在城里,葵花走了。
第二年,葵花又回来了,青铜开心极了,大喊了一声,哑巴青铜会说话了,大家惊叹不已
我想:“青铜真坚强啊
还会说话了,葵花该多么激动啊
”我情不自禁鼓起了掌
《青铜葵花》激励我要像青铜一样坚强、谦让;像葵花一样孝顺、文静。
该读好书,让家人开心。
我合上书,回忆那些动人的故事。
想想现在,我们不愁吃不愁穿,有些人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我们要学会、孝顺,做个好孩子,让老师、家长高兴。
朝花夕拾笔记心得1000字,速求
你选一篇好了~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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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
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
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
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
”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
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
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
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对鲁迅先生的写作手法感到十分佩服。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 为鲁迅先生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收录了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三一八”惨案后,鲁迅先生愤怒声政府的无耻行径,遭到政府的迫害,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
同年9月鲁迅先生接受了厦门大学的聘请,南下教书四个多月,发现了这里知识分子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进行抨击。
在此期间,他完成了朝花夕拾几篇文章的创作。
《朝花夕拾》中我影象很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
《无常》中的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罗王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却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家里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而决定牺牲自己的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欺世盗名之意,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国人思想解放的愿望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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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父亲的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琐记》 读后感《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