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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坟墓的读后感

时间:2019-12-02 01:07

坟墓里的穷孩子读后感

他是可怜的牧他的爸爸妈妈都死了,一个善良的法官把他交给了一个富养。

富人和他的老婆心肠很是恶毒。

虽然有钱,但是很小气又会嫉妒。

那个可怜的牧童在富人的家里什么活都干,但他每天总是饥一顿饱一顿,经常还被富人打。

可恶的老鹰把牧童喂养的小鸡全给吃了。

那个富人把这个孩子狠狠地打了一顿,打得他好几天都不能动。

可是呢个富人还是不解恨,于是派了一个重活给他,要他切几捆草做马饲料,可怜的孩子不小心把衣服斩碎了。

他很害怕,他想自己一定会被打死,他想了解他自己的生命。

牧童把便把富人藏起的一瓶匈牙利烧酒当做是毒药,一口气喝干了。

可怜的孩子觉得自己要死了,想给自己找一块墓地。

他来到了教堂的坟地,有个空坟墓坑,他便躺了进去。

一夜的烧酒和寒露夺去了他可怜的幼小的生命。

那个富人听说孩子死了,大吃一惊,他害怕自己会被送进法庭,昏了过去,他的夫人正在炉灶边熬猪油,看到富人躺在地上,她连忙去扶他。

炉灶里的火蹿到锅里,把富人家的房子烧了起来,一会就化成了灰烬。

世间最美的坟墓读后感300子

朴素之美,美在朴素的坟墓。

在作者的笔下,托尔斯泰墓“远离尘嚣,孤零零地躺在林阴里”,“只是一个长方形的土堆而已,无人守护,无人管理,只有几株大树荫蔽”,如此朴素无华的坟墓,却让作者受到震憾,让读者感受到那座普通坟墓所升腾出来的攫摄人心的力量。

这是因为,追求朴素,远离“可耻的奢侈生活”是托尔斯泰的幸福观,也是他思想感情的寄托。

正是这种“纪念碑式的朴素”比起那些用大理石和奢华装饰来修饰自己坟墓的人更加让人敬仰和崇敬,更容易活在人们的心中,因为这种伟大的人格本身就是一座丰碑。

“没有十字架,没有墓碑,没有墓志铭,连托尔斯泰这个名字也没有。

” “谁都可以踏进他最后的安息地。

”他的坟墓“就像偶尔被发现的流浪汉、不为人知的士兵一般不留名姓地被人埋葬了”。

这就是名震全球的俄罗斯伟大文学巨人列夫·托尔斯泰的坟墓

一个普通地无法再普通的坟墓,一个世纪伟人的息身之所。

也许我们会在心中自问,怎么会呢

茨威格面对坟墓时也是惊讶的。

是的,这是事实,一个让我们无法相信却又必须相信的事实。

朴素的坟墓里面埋葬着一位同样朴素而品格高尚的伟人,一位给人类创造巨大精神财富的伟人。

坟墓的平凡普通与伟人英名似乎不相称,但这正是作者立意之所在,普通蕴含伟大,对比中使人发现一种不同寻常的精神力量,这也正是打动读者的基础。

托尔斯泰以他的资财和地位,荣誉和贡献,比任何人都更有权来炫耀他的高贵、华美和高不可攀,然而他却彻底挣脱了市俗的一切羁绊,义无反顾地去追寻人的本质的平凡。

正因如此,茨威格“从心底深深热爱”着托尔斯泰,人们对托尔斯泰的感情更是无比地浓厚而真挚。

朴素之美,美在朴素的语言。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作者通过语言来承载他的情感及思想,再通过语言传递给读者。

读散文时尤其应当捕捉那些渗透着作者鲜明、强烈感情的语言。

本文承载作者鲜明、强烈感情的语句,并不华美、秀丽,而是那么地朴素真实。

文章文字简约,行文朴素,以简朴的语言写朴素的坟墓,表现了作者高超的语言功力。

同时读者也被这种朴素感化,对托尔斯泰油然产生崇敬之情。

茨威格伫立墓前,萦思怀想,心灵的那份震撼是自不待言的,似乎他应该把自己最显才情的词句铺展出来,用更具色彩的文字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但他没有。

全文语言极为简洁朴素,这是一种风格,这种风格正好适合于描写托尔斯泰朴素的坟墓,正好适合于写出托尔斯泰那朴素的品格,也正好适合于表达作者对托尔斯泰朴素真挚的敬意。

所以,我们感受到了语言的朴素之美,阅读中似乎我们也正好顺着这朴素的文字流淌着对托尔斯泰那种真实的朴素的敬意。

作者对托尔斯泰的仰慕,他为伟人这普通的墓穴所受的感动,以及从中体悟到的深刻哲理——多少情思,多少感慨,全部隐匿在平淡朴素的文字背后。

因此可以说,打动作者的是那伟人墓的朴素,打动读者的,除此之外还有作者行文语言的朴素。

朴素的坟墓伟大的人,朴素的语言真挚的心。

茨威格让我们今天朴素不再多见的生活多了份感动与思考,伟大而平凡的托尔斯泰让我们更深谙了平凡与伟大的含义。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读后感

今天一早就想写些东西。

最近的日子和孩子气有关系。

有人说:“恩可能愿意承认自己老了吧,孩子气有时候有点孩子气挺好的,不是吗

”她用了问句,我知道她是心中有爱并且被爱的人。

我很久不去干事伤怀,还是我一直都没有开心过。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像一个窝着伤口走路的人,不愿去碰触那些回忆。

出于好奇心,有时故意自虐一样的掀起坚硬的结痂,露出的只不过是已经腐烂的皮肉。

我一次一次的掀一次一次反复的疼,我想总会有一天我会感觉不到的。

整理了照片,发现自己还是幸福的孩子,从一百天到18岁,每年都有几张精致生动的照片,不美但是记录了那个时候的我。

发现10岁的时候就懂得撅嘴装可爱。

二十岁没有照片,我兵荒马乱的大学二年级,几乎所有的不幸都是在那一年发生或者埋下种子的。

在经历了很多之后,最后的一张照片是《朗朗的冬天》的剧照,照片里我和美铮站在一起,穿着小柴火高中的裙子,梳着两个麻花辫子,这是我初中时候的标准发型,而人已经和那个时候完全不同了,天真与无邪变的表面化,内里已经是腐朽的无法靠近,摆着充满期望又漫无目的脸,事实上都是假象,即使梳着年少的发型,也掩盖不了那突出的颧骨,和棱角分明的下颚,婴儿肥消失的我,真的是会演戏了。

我一直都在演戏,我轻描淡写的和母亲谈论着我的感情,她说:“你哪一次认真了,你哪一次都没认真。

”她宁愿把我想象成一个在感情里斡旋洒脱的精灵,她不愿看到我的不知所措。

我闪烁其词,迷惑的也只是她而已。

她的确是忘记了,她坚守了一辈子的爱情,是因为遇到了父亲。

他不肯放弃,一再的接受她的无理取闹,更多的时候,母亲是不成熟的女人,总要面对我的说教,一个快五十的人依然会踌躇满志,她始终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我有一个完整的家。

”她常常这样引以为豪。

而我却注定要辗转漂泊,血液却里传承了她的坚持。

她看到只是数量的假象。

我说:“妈妈,我还是喜欢他那个长相的。

”她说:“多小孩儿啊。

”我说:“是啊,他是小孩儿啊。

还是可爱的小孩儿。

”然后我就笑了起来,依旧是一副母性泛滥的样子,仿佛是洪水一样,释放的渠道被堵塞了,于是开始上泛,一点一点淹没我,空气开始稀薄,我渐渐听不到自己的笑的声音,最终那些水泛到了眼眶。

母亲依旧在说她的话,内容围绕着昨天晚上就给我煮了包方便面就让我走了,虽然她放了鸡蛋,菜叶和火腿以及一些她配置的辅料,她心里依旧为这顿简陋的晚饭感到愧疚。

她是那种不吝啬赞美的女人,总是当着别人的面夸我,她从不贬低我,以至于有那么一次她看到我在寒风里给他打电话,她没有看到那些眼泪,她只是看到一个蜷在墙角的背影,我转过身的时候,她站在我身后,她说:“你也不穿上点,冷不冷

”夜色中她眉头紧锁,语气执拗,仿佛中邪一般,她一直重复着:“你应该穿上点再出来的,一定要穿上衣服出来才不冷的。

” 那个时候,我似乎看到了我忽略掉的东西,她赤裸裸的变成了一道泛着鲜艳血色的巨大伤口,我知道她不相信她所看到的,她依旧会在别人的面前夸我,她依旧相信我云淡风轻的描述,依旧相信我的爱情是这样的过程: 我们都对了可还是错了,我们都爱了可还是散了,他也许是哭了,而我疼了却还是笑了。

她坚信我没疼却始终都在笑,我的确是笑了。

我知道那不是幸福,那只是一个继续被挖掘的陷阱,等着我奋不顾身的跳下去,然后向上爬,在泥泞里挣扎,手指的指甲都脱落了,由于爬到一半会滑下来,在腿上,胳膊上都留着擦伤的痕迹,有些已经变成了一道道细碎的痕记,酱紫色的。

伤口快好了会发痒,用手去抓会有白色的皮屑,但是马上会被附上新的伤,然后露出鲜肉来,有的划的深了,于是血流出来,和泥土混在一起,散发出咸腥的气味,那个时候拨开肮脏擀毡的头发,你看到是一张微笑的脸。

我一直都是要笑的,为什么不笑呢,为什么要哭呢。

我相信着那个子虚乌有的他会有一天伸出双手,说——来,在我漂泊了很久以后。

而母亲,始终觉得我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她并不愿意承认我现在的样子,一个伤痕累累的却演技高超的大人。

妈妈说:“孩子气,你一看就是孩子。

”我抹掉了眼角滑落的一些冰凉的东西,我长大嘴巴打了个哈欠,然后依旧轻松的说:“我都困了,我已经快22岁了,不是吗,我亲爱的母亲大人。

”——阅读完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的读后感。

晨同学说,萌芽那帮人,写的东西都一个驺性,的确是华丽的文字,是浮饰的哀伤

【女子莞尔】读后感(爱情是友谊的坟墓)续

[【女子莞尔】读后感(爱情是友谊的坟墓)续]朝阳与师姐的关系确实很特殊,【女子莞尔】读后感(爱情是友谊的坟墓)续。

实际上,师姐仅比朝阳大两岁。

可是在朝阳的心目中她竟然像是比朝阳大十几岁似的。

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她都对朝阳关怀备至、体贴入微。

就像是一个成年人在照顾和呵护一个孩子

在我们各自都还没有成家的年月里,每当周末,师姐经常会带朝阳到她的家里去玩。

师姐的父母与她的年龄差距比较大,好像当时已经有六十多岁。

两位老人都是我市级别比较高的离退休的老干部。

每当朝阳跟着师姐回到她的家里,如何称呼她的父母,朝阳心里始终不知如何是好。

叫叔叔阿姨肯定不合适。

每当这时候,师姐会告诉我,应该称呼伯父、伯母。

可是我还是不敢开口,师姐就会笑着说:‘要不你干脆叫爷爷、奶奶得了

’好像后来朝阳就是这样称呼的。

过去好长时间,我忽然明白,从那时起,师姐早已变成了姑姑

总之,朝阳和师姐的故事几乎是讲不完的

现在,我和师姐我们两个人的友谊已经扩展到我们两个家庭。

我们比各自最亲的亲戚的关系还要密切

我们两家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师姐就像我永远崇拜和无限敬爱的精神偶像。

她让我感到有所寄托,她让我觉得内心充实。

师姐对我的关怀、惦念、支援与资助,都让我万分的感动和无比的幸福

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没有把友谊发展成为爱情,而是把友谊升华成了崇高而且伟大的亲情二、每当我读到到那位小男生追着美丽的学姐,要当人家的男朋友的时候,我就想,假如是朝阳,一定要给那位学姐说:‘朝阳没有姐姐

朝阳非常愿意当学姐的弟弟

’美丽的学姐品牌的莞尔一笑,一定会答应的只可惜这些年轻的大学生们还不懂得友谊和亲情要远比昙花一现的爱情珍贵和重要得多

三、朝阳没有上过正规的大学,读书也不多,读后感《【女子莞尔】读后感(爱情是友谊的坟墓)续》。

每当阅读这篇以文言文的形式写成的美文的时候,总会风、马、牛不相及的想起蒲松龄老先生的【聊斋】里面的短篇小说【狼】的开头:一屠晚归,担内肉尽,止有剩骨。

途遇两狼。

这不是驴唇不对马嘴了吗!!朝阳也只有这点水平了。

让红唇素心老师和博友老师们见笑了。

敬请大家分享,欢迎批评指正。

  〔【女子莞尔】读后感(爱情是友谊的坟墓)续〕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给家乡孩子的信读后感 急要

从中我体会到巴金对孩子的深深的爱和对成绩就的谦虚不骄傲的心理和对孩子以后贡献祖国的希望。

一篇过于长的读后感 ——《三体》

众生毁灭一切——重读《三体》有感作者:我的寒星我的梦《三体》本身就是一个宇宙,宏大、深远、辽阔,人类几千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在其中重现,却似沧海一粟,转瞬即逝,生生不息的文明几乎灰飞烟灭,只剩下繁盛辉煌的记忆,漂流在时间之外的虚空中,直到宇宙重新回归奇点的那一刻到来,才得以重见天日。

而这一刻,真的能到来么

我想,这或许只是程心的美好心愿甚至自欺欺人的一丝慰藉吧。

为了躲避宇宙的毁灭时刻,许多生命体只会选择在小世界的空间中无忧无虑地生活,直到宇宙重启后适宜生命体生存时再选择回归。

而无数小世界空间所导致的质量流失,却使宇宙无法实现重生。

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也只能寄希望于像程心这样有责任心的生命体。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宇宙的命运,正是掌握在众生手中。

而很可能的结局是,众生毁于自己之手。

而这,也许正是《三体》要告诉大家的吧。

在第一部《地球往事》中,对人类本身彻底绝望的叶文洁意图引入外星文明来解决问题,却不幸地开启了地球人类的末世之门。

这是人类毁灭自身的序曲。

而在第二部《黑暗森林》中,三体人的罪恶并没有显露多少,人类的黑暗及堕落本性却充分暴露出来。

罗辑博士的前半生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及时享乐的人之本性,而为了庄严和孩子,他最终选择用整个后半生扛起执剑人的大旗,孤独却坚定地行使黑暗森林威慑的使命。

章北海及其他面壁者们早就看穿了在基础科学被锁死的情况下人类必败的结局,只有逃亡才能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只有试图成为操纵命运的威慑者,才有可能反败为胜。

为此,泰勒不惜牺牲全部地球舰队的所有生命以形成量子幽灵舰队,雷迪亚滋不惜以毁灭整个太阳系的手段来威胁三体人,希恩斯和章北海则选择了人类逃亡这条路。

前者不惜为人们烙下“人类必败”的思想钢印,后者则为了地球世界能将资源集中于创造逃亡所必须的无工质飞船,暗杀了若干倡议建造工质飞船的当权者,甚至不惜波及无辜。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与行为看似残忍且有悖于人性,却高瞻远瞩,正是所谓的大仁不仁。

但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众生最基本的权利与利益,所以结果可想而知:章北海及面壁者们被扣上了诸如可耻的逃亡主义、反人类罪等各种帽子。

在众生看来,以他人或地球或太阳系的存在与否为赌注的威慑手段太过凶险,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命运操于他人之手,况且鬼才知道这个操控命运的人会不会以牺牲大多数人来保全自己。

同时,逃亡也必将是少部分人的生存之路,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接受面对死亡的不平等待遇。

所以,他们宁愿大家一起死,也不让部分人先逃走。

这就像书中屡次写到不能乘坐航空器逃跑的众生,以各种方式努力搞破坏,以使别人也逃不掉。

他们或许可以说,在生存面前,众生理应平等。

但果真如此吗

后来逃亡的青铜时代号用行动告诉大家,当人类在太空中面临生存的威胁时,只用5分钟便可以产生极权。

这就是人类之间在太空发生的黑暗战役。

它告诉人们,在生存面前,绝无平等可言,而是先下手为强。

而在第三部《死神永生》中,也正是人类之手(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这种安排很有深意),启动了引力波天线,公布了三体星系坐标,进而暴露了整个太阳系,使其成为全宇宙的众矢之的。

全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他小心地潜行,力图不被任何人发现,而一旦发现了别的生命,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

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

在当今世界,各强国都拥有轻易灭了对方并毁灭世界的超级武器,威慑其实正在进行中,只不过通过科技进步以及信息化、全球化等手段,人类的资源暂时能够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文明的不断扩张,人性的欲壑难填,当各种科学与技术手段都无法满足众生的需求时,一旦资源总量不足甚至枯竭时,又会发生什么呢

退一步讲,我们的世界即便不是一座黑暗森林,至少也会跌入大低谷吧。

人口的锐减使资源出现富余,然后才会有大革命,人性的解放带来科学技术的再次飞跃,接下来又是人口增长、人欲膨胀、文明扩张,等同于末日的资源枯竭将再次来临,人类世界终将成为一座黑暗森林……任沧海桑田,时空变幻,而人性永恒。

这便是第三部《死神永生》。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这导致众生群体意志的无情与善变。

当危机来临时,众生需要一个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来挽救他们的命运,哪怕赋予其面壁者甚至执剑人那样的超级特权也心甘情愿。

而危机一旦过去,众生又不愿让这样的超级英雄操控自己的命运,他们已经不需要英雄了,他们急于夺去他的权力,并宁愿将其赋予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

所以,他们选择了程心……程心两次处于几乎等同于上帝的位置,却两次以爱的名义把世界推向深渊。

在这样的黑暗森林环境中,没有霹雳手段,又谈何菩萨心肠

但程心没有错,她只是一个被众生推上神坛的普通人,只是做了一个普通人在那一时刻都会做出的选择,而这一选择,也正是当时众生所希望看到的。

在众生的群体意志面前,她既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因为她是众生之一员,所以她与他们的想法是一样的,只是比其他人多了那么一点不自量力的责任心。

在众生面前,程心的确是最无辜的。

他们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了程心,而当威慑失败,他们只会以怨恨的眼神和愤怒的声音及行为向她表示:我们当初怎么会选择了你,就像当初对面壁者们那样。

而当危机过去,他们又根据自己情感和利益的需要,重新把她奉若神明。

他们绝不会反思和自责,这是何其的不负责任

在澳洲大移民时,众生争相报名三体组织的地球治安军,两千万人参加了面试,最后只有五百万人被选上。

最后的“幸运儿”并不在意人们的唾沫和鄙夷的目光。

因为他们知道。

那些吐唾沫的人中相当一部分是提交过面试申请的。

在移民返回时,治安军甚至在保证供给和维持秩序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当一切恢复后,大批治安军被处决,而对此欢呼雀跃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初在治安军报名中的落选者……在第三部中,作者更是把人性的黑暗本质,上升到文明的高度。

不仅人类如此,外星文明也一样。

如果说,人必将毁灭自身和一切,那么,文明也必将毁于文明本身。

生命体个性的解放,必然带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这导致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

为了生存,战争就不可避免。

而宇宙中高级文明所做的,竟然是不惜降低自身的维度,以求在不断走向毁灭的宇宙中生存,这简直是同归于尽的做法

而这,又和人类的做法何其相似

对于不断降低维度的宇宙,惟一的希望就是重启归零了,就像凤凰一样涅槃重生。

而蜗居在各个小世界过着幸福生活的数不清的生命体,又有多少愿意像程心一样,为了大宇宙的重生,释放掉自己小世界偷来的质量,重新回到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太空中,去亲历宇宙走向毁灭。

看来,宇宙真要毁于众生之手了。

以上乃一家之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海涵。

读了走近清华北大的读后感写3篇

读余光中《乡愁》有感 余先生回忆起当年写这首诗时的心境,时光流转,仿佛近在眼前。

他说:“写《乡愁》,我用的是孩子的视角,一种近乎童话的天真。

我想,做一个诗人应该怀着广泛的同情。

不设防、不世故,好的诗人应该一辈子天真,在这种前提下,所有的比喻都成为可能。

” 我对他的话感受很深,在刚刚考上大学要来广州就读的那年,我在车上,隔着朦胧的玻璃窗,看着父亲母亲追着车子的身影,眼泪悄然而下。

那时候,我是那么的真切的体会到从来没有离开过家的我,今天终于要离开了。

明明知道还能回来,但是,原来离开家的感觉竟然是那么的深沉,就像有千斤重的坠子在拽着我的心,无法拯救自己,无法挣脱那莫名的愁苦..然而,余先生的乡愁当然远远在我之上,那时是上个世纪70年代初,他居住在台北,离开祖国大陆足有20年了,担心有生之年回乡无望。

他是那么的惊恐,那么的害怕在他的有生之年都无法回到祖国,回到自己的故乡。

然而却又是那么的彷徨失措,因为他没有办法啊

就在这样一种无限怅惘的情绪下,他把自己的相思、情意寄托在邮票、船票、坟墓、海峡上,因为那是唯一使他与母亲、新娘、祖国联系起来的工具啊,也是他的相思唯一可寄托之处啊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诗,李之仪的《卜算子》“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在这首诗里面,长江水就是唯一使男女主人公联系起来的物,借着着滚滚的长江水,他们彼此之间找到了寄托相思之物,在男女主人公的心里,其实是有着万般的无奈,然而却又那么的由衷的感谢这唯一能紧密彼此的长江水啊

多么的让人心痛,为之惋惜的同时却又不得不跟着男女主人公一起去感谢、赞美这长江水

相思并不叫人心痛,叫人心痛的偏偏是无处话相思.读着余光中的乡愁,就有一种心痛,揪心的痛,至少我是如此,他用孩子般纯真的心写出了沧桑的惆怅与孤苦,如果你没有离开过家乡,那么,你就永远不能够明白,在巧妙文字的背后,其实是一种深沉,一种落叶无法归根的深沉。

在我看来,欣赏文字不仅仅欣赏它的巧妙,更注重它所带给人的感受。

余先生的诗在乍看之下,让人佩服它的寓情于物所选的“物”是那么的工整,巧妙,久久回味之下却发现巧妙之下涵盖的是那么深沉的孤苦与无奈。

但是,这又让我想到了更孤苦更无奈的是“惆怅此情难寄”之人。

相比之下,余先生还是幸运的,因为他的相思还找得到可寄托之物,也还有可相思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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