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哈利波特之凤凰杜有感2000字
我都感觉我读速度太快《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有575页,我居然一天就读完了,今天早上我吃完饭就开始读,起床时是8点,我一直读到10点,然后妈妈让我做作业,到10点半,我们就开始吃饭吃完午饭,我就又开始看,大概看了三小时,就必须放下书了,因为我还要做作业,,做完作业,又吃完饭之后,我就开始把剩下的几章看完了。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主要讲的是在哈利的暑假中,哈利感觉自己被困在了姨妈家,经过三强争霸赛最后一天那个可怕的夜晚,他想知道魔法界发生了什么,但是似乎所有人都对他隐瞒真情。
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哈利居然在女贞路遭受到摄魂怪的袭击。
但魔法部却以哈利违反未成年巫师禁止在校外使用魔法的规定,要审判哈利,把他开除出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这还不是最糟的,为了掩盖伏地魔复活的事实,哈利被魔法部说成是一个狂妄自大、造谣惑众的卑鄙小人。
这使他在学校里饱受嘲笑和侮辱。
逃过一劫的哈利被护送到伦敦一所秘密的大宅子里,在那里他见到了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前任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卢平、疯眼汉穆迪以及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
原来,邓布利多已经重新召集了凤凰社的成员,他们正在加紧秘密活动,准备对抗已经复活的伏地魔。
哈利和他的朋友们非常渴望能够加入战斗,但所有凤凰社的成员都以年龄太小为由,拒绝他们参与。
回到霍格沃茨的生活也同以前大不相同了。
赫敏和罗恩都当上了级长。
魔法部拒绝承认伏地魔复活这个可怕的事实,给霍格沃茨委派了一位新的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乌姆里奇。
对于学校里的绝大部分师生来说,这个自以为是、专横跋扈的女人简直就是一个噩梦,她对待哈利尤其残忍刻薄,不放过任何机会来惩罚哈利。
她对学校各项事务横加干涉,并最终赶走了邓布利多校长,打伤了麦格教授,整个学校笼罩在一片混乱和压抑之中。
为了保护自己,抵抗伏地魔,一群学生偷偷地组织起来,成立秘密的黑魔法防御小组,请哈利给大家讲授黑魔法防御术课。
面对所有这一切,哈利茫然、惊恐而又愤怒,他渴望老校长邓布利多的安慰和帮助。
但不知为什么,邓布利多似乎不愿见他,他甚至总是躲避哈利的眼睛,这令哈利更加烦躁不安。
令人不解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
哈利越来越频繁地在梦中看见一条长长的走廊,他非常想进入走廊尽头的那扇门,那里面有一件他极为渴望得到的东西,但每当他就要进入时,都会头痛欲裂地从梦中惊醒。
终于有一天,当哈利又一次梦见那条走廊时,他看到好友罗恩的父亲被一条大蛇咬伤,危在旦夕。
令哈利大为惊恐的是,他觉得自己就是那条蛇。
大蛇的影子在哈利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伏地魔走近了哈利。
为防止伏地魔的侵入,邓布利多要求哈利学习大脑封闭术,由斯内普负责教他。
哈利终于知道梦中那条走廊尽头的门后是什么地方了,可是那里到底藏着一件什么神秘的东西,使得伏地魔的手下和凤凰社的成员为之殊死搏斗呢? 邓布利多告诉哈利一个天大的秘密:他和伏地魔两人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他俩中的一个必须杀死另一个
这个秘密引起了我的思考,是伏地魔获胜,还是哈利战胜伏地魔
我想,哈利第一次就躲过了阿瓦达索命咒,肯定会第二次战胜阿瓦达索命咒。
我还怀疑,哈利是不是和伏地魔是兄弟,他们长得很一样,都会说蛇语,可是他们的年代不一样,我就想,哈利和伏地魔之间肯定有什么联系,可是是什么联系呢,我觉得只有看完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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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边斯莱特林的餐桌上,克拉布和高尔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虽说两人都是身材粗笨的大小伙子,但是中间少了马尔福那苍白瘦长的身影,少了马尔福对他们发号施令,他们俩显得特别孤单。
哈利没有更多地去想马尔福,他的仇恨全集中在斯内普身上。
他没有忘记在塔楼顶上马尔福的声音里流露出的恐惧,也没有忘记在另外几个食死徒赶到之前,马尔福的魔杖已经垂落下去。
哈利不相信马尔福会杀死邓布利多。
他仍然因为马尔福醉心于黑魔法而憎恨他,但现在这种憎恨里混杂着一点点同情。
马尔福此刻在什么地方呢
伏地魔以杀害他和他的父母相威胁,命令他做的究竟是一件什么事情呢
金妮捅了捅哈利,打断了他的思绪。
麦格教授站起身,礼堂里悲哀的低语声立刻平静下来。
“时间差不多了,”她说,“请跟着你们的院长到场地上去。
格兰芬多的同学跟我来。
” 他们排着队从板凳后面走出来,几乎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哈利瞥见斯拉格霍恩站在斯莱特林队伍的最前面,穿着一件华贵的、用银线刺绣的鲜绿色长袍。
另外,他从来没有看见赫奇帕奇的院长斯普劳特教授这么整洁干净过,帽子上一块补丁也没有了。
当他们走到门厅时,发现平斯夫人站在费尔奇身边,戴着一块垂到膝盖上的厚厚的黑色面罩,费尔奇穿了一套老式西服,打着领带,身上散发出一股樟脑球的味儿。
哈利出了大门,来到石阶上,发现他们正朝着湖的方向走去。
温暖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们默默地跟着麦格教授走向排列着好几百把椅子的地方。
椅子中间有一个过道,前面放着一张大理石桌子,所有的椅子都朝向它。
这是夏季一个最最美丽宜人的日子。
一半椅子上已经坐了人,这些人各式各样,鱼龙混杂:有衣衫褴褛的,有整洁体面的;有老年人,也有年轻人。
大多数人哈利都不认识,但有一些他是知道的,其中包括凤凰社的成员:金斯莱·沙克尔,疯眼汉穆迪,唐克斯——她的头发又奇迹般地变成了耀眼的粉红色,莱姆斯·卢平——唐克斯跟他手拉着手,韦斯莱夫妇,还有芙蓉搀扶着比尔,后面跟着穿黑色火龙皮夹克衫的弗雷德和乔治。
此外还有马克西姆夫人——她一个人就占了两把半椅子,破釜酒吧的老板汤姆,哈利的哑炮邻居阿拉贝拉·费格,古怪姐妹演唱组里那位毛发粗重的低音提琴手,骑士公共汽车驾驶员厄恩·普兰,对角巷长袍专卖店的摩金夫人,还有几个人哈利只是看着面熟,如猪头酒吧的那个服务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推小车的女巫。
城堡里的幽灵也来了,在阳光下几乎看不见他们,只有走动时才能辨认出来,在明亮的空气中闪烁着虚幻的光芒。
哈利、罗恩、赫敏和金妮依次坐到湖边那排椅子的最后几个座位上。
人们在小声地互相交谈,声音像是微风吹过草地,而鸟叫的声音显得格外响亮。
人群还在不断拥来。
哈利看见卢娜扶着纳威在椅子上坐下,不由得对他们俩产生了喜爱之情。
在邓布利多去世的那天夜里,D.A.的所有成员中只有他们俩响应了赫敏的召唤,哈利知道这是为什么:他们俩最怀念D.A.……也许他们经常会把硬币拿出来看看,希望D.A.还会再组织活动…… 康奈利·福吉经过他们身边朝前排的座位走去,他愁眉苦脸,像往常一样旋转着他那顶绿帽子。
随后,哈利认出了丽塔·斯基特,并恼火地发现她那红爪子般的手里竟然攥着一个笔记本,接着他又认出了多洛雷斯·乌姆里奇,顿时火冒三丈。
乌姆里奇那张癞蛤蟆的脸上装出一副悲哀的表情,铁褐色的鬈发上顶着一只黑色天鹅绒蝴蝶。
她一看见像哨兵一样站在湖边的马人费伦泽,就吓得匆匆忙忙坐到远处一个座位上去了。
“亲爱的,周末来吃晚饭吧,莱姆斯和疯眼汉都来——” “不了,莫丽,真的不了……非常感谢……祝你们大家晚安。
”哈利和罗恩星期一一早就出院了,在庞弗雷夫人的照料下,他们已完全康复,现在正享受着被打晕和中毒的好处,最好的一点就是赫敏跟罗恩和好了。
她甚至领着他们去吃早饭,还带来了金妮跟迪安吵架的消息。
哈利胸中那头昏睡的野兽突然抬起头,满怀希望地嗅着空气。
“他们吵什么
”他努力用随便的口气问。
三人拐进八楼的一条走廊,只有一个很小的女孩在看一幅巨怪穿芭蕾舞裙的挂毯。
看到这几个六年级学生走过来,她好像很害怕,把她拿在手里的一个很沉的铜天平掉在了地上。
“没事
”赫敏温和地说,一边快步走过去帮她。
“来……”她说,用魔杖敲了敲摔坏的天平,“恢复如初。
” 小女孩没有道谢,木头似的立在原地,看着他们走过去。
罗恩回头望了望她。
“我觉得天平变小了。
” “别管她。
”哈利有点不耐烦地说,“金妮和迪安吵什么呢,赫敏
” “哦,迪安觉得麦克拉根用游走球打你很好笑。
” “一定是挺滑稽的。
”罗恩公平地说。
“一点儿都不滑稽
”赫敏激烈地反驳道,“可吓人了,要不是古特和珀克斯抓住了哈利,他可能会伤得非常重
” “嗯,不过,金妮和迪安没有理由为这个闹崩啊。
”哈利说,仍努力装出不经意的口气,“他们还在一起吗
” “在一起——你为什么这么感兴趣
”赫敏问道,一边尖锐地看了哈利一眼。
“我只是不想球队再出乱子
”他赶忙说,但赫敏仍然面带怀疑,这时后面一个声音叫道:“哈利
”他如释重负地转过身。
“哦,你好,卢娜。
” “我去校医院找你,”卢娜一边说一边在包里翻着,“他们说你出院了……” 她把一根葱一样的玩意儿、一个花斑大伞菌和一大堆猫褥草似的东西塞在罗恩手里,最后抽出一卷脏兮兮的羊皮纸递给了哈利。
“……这是让我带给你的。
” 是个小纸卷,哈利立刻看出又是邓布利多让他去上课的邀请。
“今天晚上。
”他一打开羊皮纸卷就对罗恩和赫敏说。
“你上次解说得不错
”卢娜拿回葱、伞菌和猫褥草时,罗恩对她说。
卢娜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恩半小时后来吃早饭时,显得很恼火。
虽然他和拉文德坐在一起,但哈利没见他们说一句话。
赫敏好像对这一切浑然不觉,但有一两次哈利看到她脸上掠过一丝令人不解的笑意。
一整天她心情似乎特别好,晚上在公共休息室她甚至答应看看(也就是帮着写完)哈利的草药课论文。
在此之前她是坚决不肯的,因为她知道哈利会借给罗恩去抄。
“多谢了,赫敏。
”哈利说着匆匆拍了拍她的肩膀,又看了看表,发现已经快八点了,“哟,我得快点儿,不然去邓布利多那儿就要迟到了。
” 她没有回答,只是没精打采地画掉了他的几个差劲的句子。
哈利咧嘴一笑,赶紧爬出肖像洞口,朝校长办公室跑去。
滴水嘴状石头怪兽听到“太妃手指饼”后跳到一边。
哈利一步两级地登上螺旋形楼梯,他敲门时里面的钟正好打了八点。
“进来。
”邓布利多叫道。
哈利伸手去推门,门却从里面被猛地拽开了,特里劳妮教授站在那儿。
“啊哈
”她戏剧性地指着哈利,从她那像放大镜一样的镜片后面眨着眼睛看着他,“这就是我被粗暴地赶出你办公室的原因,邓布利多
” “亲爱的西比尔,”邓布利多说,语气有点恼火,“没谁想把你粗暴地赶出去,但哈利预约了,而且我确实觉得已没什么可说——” “很好,”特里劳妮用受了很大伤害的口气说,“如果你不肯赶走那匹驽马,也罢……也许我会找到一所更能欣赏我才华的学校……” 她推开哈利,消失在螺旋形楼梯上。
听到她在半道绊了一下,哈利猜她可能是踩到她的哪一条长披肩了。
“请关上门,坐下,哈利。
”邓布利多的声音有些疲惫。
哈利照办了,坐在邓布利多桌前那个老位子上,他注意到冥想盆又摆在那里,还有两个小水晶瓶,里面是打着旋的记忆。
“特里劳妮教授还在为费伦泽教课的事不高兴
”哈利问。
“不高兴,”邓布利多说,“占卜课比我想象的麻烦得多,我本人从没上过这个课。
我不能让费伦泽回到林子里去,因为他被驱逐出来了。
我也不能让西比尔·特里劳妮离开。
我们私下说说:她没意识到城堡外有多么危险。
她还不知道——我觉得告诉她这个也是不明智的——她做过关于你和伏地魔的预言。
” 邓布利多深深叹了口气,说道:“不过,别管我的教员的事了。
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谈。
首先——你做了我上节课布置的作业吗
” “啊,”哈利猛然想起,因为幻影显形课、魁地奇比赛、罗恩中毒、自己头骨碎裂,还有一心要搞清马尔福在干什么,他几乎忘了邓布利多要他搞到斯拉格霍恩的记忆……“嗯,魔药课后我问了一下斯拉格霍恩教授,可是,呃,他不肯给我。
” 片刻的沉默。
“噢,”邓布利多多半月形的眼镜片上方盯着哈利,哈利又有一种被X光照射的感觉,“你觉得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是吗
已经充分发挥了你的聪明才智
想尽了一切点子
” “呃。
”哈利语塞了,不知该说什么。
他的那一次尝试突然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呃……罗恩误服了迷情剂的那天,我把他带到斯拉格霍恩教授那里,我想如果能让斯拉格霍恩教授心情好,也许——” “成功了吗
”邓布利多问。
“嗯,没有,先生。
罗恩中毒了——” “——自然,于是你就忘了找寻记忆的事,我没指望会有别的反应,因为你的好朋友有危险。
但是,一旦确定韦斯莱同学会彻底康复,我以为你会回头做我布置的作业。
我已对你说明那个记忆多么重要。
实际上,我已竭力让你认识到那是最关键的一段记忆,没有它,我们只会浪费时间。
” 一阵火辣辣的、针扎一般的羞耻感从哈利的头顶传遍全身。
邓布利多没有提高嗓门,甚至话语中也没带怒气,但哈利宁愿他大吼大叫,这种冰冷的失望比什么都令人难受。
“先生,”他有点绝望地说,“不是我不上心,我只有有其他——其他事情……” “其他事情让你惦记着,”邓布利多帮他把话说完,“我知道了。
” 两人又沉默了,这是哈利在邓布利多身边经历过的最难堪的沉默,它似乎无休无止,只是时而被邓布利多头顶上阿芒多·迪佩特哼哼哧哧的鼾声打断。
哈利有一种奇怪的渺小感,好像自己进屋后缩小了。
他再也受不了了,于是说道:“邓布利多教授,我真的很抱歉。
我应该做得更多……我应该想到如果不是真的重要,你也不会叫我去做。
” “谢谢你这么说,”邓布利多平静地说,“那我可否希望,你从此能把这件事往前提一提
如果没有那个记忆,我们以后再上课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 “我会的,先生,我会搞到它的。
”哈利热切地说。
“那我们现在就不再谈它了,”邓布利多语气亲切了一些,“接着讲上次的故事。
你记得讲到哪儿了吗
” “记得,先生,”哈利马上说,“伏地魔杀了他的爸爸和爷爷奶奶,让人以为是他舅舅干的。
然后他回到霍格沃茨向……向斯拉格霍恩教授打听魂器。
”他惭愧地喃喃道。
“很好,”邓布利多说道,“现在,我希望你还记得,我在一开始给你单独授课时就告诉过你,我们会进入猜测和臆想的领域。
” “记得,先生。
” “我希望你也认为,到目前为止,我给你看的都是相当可靠的事实,凭这些我推想出了伏地魔十七岁前的情况。
” 哈利点了点头。
“但现在,哈利,现在情况更加迷离而诡异,如果说找到关于少年里德尔的证据已很困难,那找到能记忆成年伏地魔的人则几乎不可能。
事实上,我怀疑除了他自己之外,是否还有一个活人能向我们详细讲述他离开霍格沃茨后的生活。
然而,我有最后两个记忆要跟你分享。
”邓布利多说着指了指在冥想盆旁边闪闪发亮的两个小水晶瓶,“之后,我将很高兴听你判断我所得出的结论是否合理。
”所有的课程都暂停了,所有的考试都推迟了。
在随后的两天里,有些学生被他们的家长从霍格沃茨匆匆接走了——邓布利多死后的第二天早晨,帕瓦蒂孪生姐妹没吃早饭就走了,扎卡赖斯·史密斯也跟着他那趾高气扬的父亲离开了城堡。
西莫·斐尼甘断然拒绝跟他母亲一起回家,他们在门厅里扯着嗓子吵了一架,最后他母亲同意他留下来参加葬礼,争吵才算结束。
西莫后来告诉哈利和罗恩,他母亲在霍格莫德很难找到一张床位,因为有那么多男男女女的巫师拥到了村子里,来向邓布利多作最后的告别。
葬礼前一天的傍晚时分,一辆房子那么大的粉蓝色马车被十几匹巨大的、长着翅膀的银鬃马拉着,从天空中飞了过来,降落在禁林边缘。
低年级的学生们十分兴奋,他们以前从没见过这种景象。
哈利从窗口注视着一位人高马大、气宇轩昂,黑头发黄皮肤的女人从马车里走下来,一头扑进了等在那里的海格的怀抱。
与此同时,魔法部的一支代表团——其中包括部长本人——被安排在城堡里住了下来。
哈利煞费苦心地避免跟他们中间的任何人碰面,他相信他们迟早会盘问他邓布利多最后一次离开霍格沃茨的来龙去脉。
哈利、罗恩、赫敏和金妮整天待在一起。
阳光明媚的天气似乎在嘲弄他们。
哈利不禁想象,如果邓布利多没死该有多好。
现在到了期末,金妮的考试已经结束,作业的压力减轻了,他们整天泡在一起……他知道自己必须说什么和应该做什么,但他一小时一小时地往后拖延,因为他实在舍不得放弃最能给他带来慰藉的东西。
他们每天到校医院探望两次。
纳威已经出院,比尔还在那里继续接受庞弗雷夫人的照料。
他的伤疤还是那么触目惊心。
说实在的,他现在的模样跟疯眼汉穆迪很有几分相似,幸好他的眼睛和双腿还完好无损,不过他的性格似乎一点儿没变。
惟一有所改变的,是他现在突然酷爱吃煎得很嫩的牛肉了。
“……幸亏他要跟我结婚,”芙蓉一边帮比尔把枕头拍得松软一些,一边高兴地说,“因为英国人总是把肉煎得太老,这话我说过好多遍了。
” “看来我只好面对现实,他是真的要娶她了。
”金妮叹着气说,那天晚上她和哈利、罗恩、赫敏一起坐在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敞开的窗户旁边,望着外面暮色中的场地。
“她并没有那么糟糕。
”哈利说,“虽说有点儿丑。
”他看见金妮扬起了眉毛,赶紧找补了一句,金妮勉强笑了几声。
“唉,既然妈妈都能忍受,我想我也没问题。
” “有我们认识的人死了吗
”罗恩看到赫敏在浏览《预言家晚报》,便问道。
赫敏被他故意装出来的恶狠狠的声音吓了一跳。
“没有,”她不满地说,一边把报纸纸叠了起来,“他们还在寻找斯内普,但没有线索……” “当然不会有。
”哈利说,每次提起这个话题,他都要发火,“他们要等找到伏地魔之后才能找到斯内普,既然这么长时间他们都没能找到他……” “我要去睡觉了。
”金妮打着哈欠说,“我最近一直睡得不好,自从……好吧……我需要好好地补补觉了。
” 她亲了亲哈利(罗恩敏感地扭过头去),朝另外两个人挥了挥手,就去女生宿舍了。
门刚在她身后关上,赫敏就朝哈利探过身来,脸上带着赫敏特有的那种表情。
“哈利,我今天上午有所发现,在图书馆……” “R.A.B.
”哈利坐直了身子问道。
他不像以前那样容易激动、好奇,一心想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他只知道他必须弄清那个魂器的起初去向,才能深入探索他面前那条黑暗而曲折的小路——当初他和邓布利多共同踏上了那条小路,而现在他知道他将一个人继续走下去。
大概还有四个魂器藏在不知道什么地方,他需要把它们一个个找到、销毁,才有可能最终消灭伏地魔。
他不停地暗暗背诵着它们的名字,似乎这样就能把它们吸引过来:“挂坠盒……杯子……蛇……格兰芬多或拉文克劳的什么东西……挂坠盒……杯子……蛇……格兰芬多或拉文克劳的什么东西……” 夜里睡着后,这段咒文似乎还在哈利的脑海里跳动,结果他的梦里充斥着杯子、挂坠盒和其他神秘的东西,看得见却够不着,尽管邓布利多热心地递给了他一架绳梯,可是他刚开始往上爬,绳梯就变成了蛇…… 邓布利多死后的第二天早晨,他就把挂坠盒里的那张纸条拿给赫敏看了,她当时没有认出那三个字母属于她在书里读到过的哪位无名巫师,但是,从那以后,她就整天往图书馆跑,而对于一个没有家庭作业的人来说,这是没有多大必要的。
“不是,”她悲哀地说,“我一直在努力,哈利,但什么也没有发现……倒是有两个比较出名的巫师,姓名的开头是这几个字母——罗萨琳·安提岗·班格斯……鲁伯特·阿克斯班奇·布鲁克斯坦顿……但他们根本对不上号。
从那张纸条上看,那个偷去魂器的人应该认识伏地魔,而我找不到丝毫线索证明班格斯或阿克斯班奇跟伏地魔有什么关系……实际上我要说的是关于……嗯,关于斯内普的事。
” 她再次提起这个名字时显得很紧张。
“他怎么啦
”哈利粗声粗气地问,重新跌坐在椅子上。
“是这样,我原来说的关于‘混血王子’的话并没有错。
”她迟疑地说。
“你非得哪壶不开提哪壶吗,赫敏
你知道我现在的感受吗
” “不——不——哈利,我不是那个意思
”她慌慌张张地说,一边左右张望着,看有没有人在偷听,“我的意思是,我说那本书原来是艾琳·普林斯的没有错。
知道吗……她是斯内普的母亲
” “我认为她不能算是美人儿。
”罗恩说,赫敏没理他。
“我把剩下来的旧《预言家日报》翻了一遍,发现了一条不起眼的告示,说艾琳·普林斯嫁给了一个名叫托比亚·斯内普的男人,后来又有一条告示,说她生下了一个——” “——杀人犯。
”哈利咬牙切齿地说。
“对……是这样。
”赫敏说,“所以……我说得不错,斯内普肯定因为自己是‘半个普林斯’而感到自豪,明白吗
从《预言家日报》上看,托比亚·斯内普是个麻瓜。
” “是啊,这就对了,”哈利说,“他假装自己是纯血统,这样就能跟卢修斯·马尔福以及其他人攀上关系……他就像伏地魔。
纯血统母亲,麻瓜父亲……为自己的出身感到羞愧,想利用黑魔法使别人畏惧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够威风的新名字——伏地魔——混血王子——邓布利多怎么就没有——
” 他顿住了,眼睛望着窗外。
他忍不住老是去想邓布利多对斯内普的不可原谅的信任……可是就像赫敏刚才无意中指出的,他,哈利,也同样受了欺骗……尽管那些随意涂写的咒语越来越残忍,但他仍然不肯相信那个曾经那么聪明、给了他那么多帮助的男孩是坏人…… 给了他帮助……现在想起来,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揭穿你利用了那本书。
”罗恩说,“他肯定知道你那些知识是从哪儿来的。
” “他早就知道,”哈利恨恨地说,“我使用神锋无影咒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他实际上并不需要摄神取念咒……他大概早在那之前就知道了,因为斯拉格霍恩总是念叨我在魔药方面多么出色……他不应该把他的旧课本留在储藏柜底部的,是不是
” “可是他为什么不揭穿你呢
” “我认为他不想把自己跟那本书联系在一起。
”赫敏说,“我想,要是让邓布利多知道了,他肯定会不高兴的。
即使斯内普不承认那本书是他的,斯拉格霍恩也会一眼认出他的笔迹。
总之,那本书是留在了斯内普原来的教室里,我敢肯定邓布利多知道斯内普的母亲叫‘普林斯’。
” “我应该把书拿给邓布利多看看的。
”哈利说,“他一直想让我认清伏地魔在学校时有多么邪恶,现在我可以证明斯内普也是——” “‘邪恶’这个词太重了。
”赫敏轻声说道。
“不是你一直在对我说那本书很危险吗
” “我是想说,哈利,你过于责怪自己了。
我本来认为王子有一种很残忍的幽默感,但我怎么也猜想不到他日后会成为一个杀人犯……” “我们谁也不可能猜到斯内普会……你知道。
”罗恩说。
他们沉默下来,每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但是哈利相信另外两个人和他一样,都想到了第二天早上邓布利多的遗体被安葬的事。
哈利以前没有参加过葬礼,小天狼星死的时候,根本没有遗骨可埋。
他不知道到时候会是怎样的情景。
他会看到什么
会有什么感受
他隐约有些担忧。
他不知道等葬礼结束后,邓布利多的死对他来说是不是会更加真实。
现在,有时那个可怕的事实几乎要将他袭倒,但更多的时候他内心是一片空白和麻木。
尽管整个城堡里的人都在谈论这件事,他仍然很难相信邓布利多真的不存在了。
当然啦,他没有像小天狼星死后那样,绝望地寻找某些漏洞,眼巴巴地盼着邓布利多还能回来……他伸手到口袋里摸着那个假魂器的冰冷的链子,现在他走到哪儿都带着它,不是作为护身符,而是提醒自己它的代价,提醒自己还有多少事情要做。
第二天,哈利一早起来收拾行李。
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将在葬礼结束一小时后出发。
他来到楼下,发现礼堂里的气氛非常压抑。
每个人都穿着礼服长袍,而且似乎谁也没有多少食欲。
麦格教授让教工餐桌中间那个王位般的座位空着。
海格的椅子也没有人坐。
哈利猜想他也许没有心情来吃早饭。
可是斯内普的座位上却坐着鲁弗斯·斯克林杰,看着十分扎眼。
他那双黄眼睛扫视着礼堂,哈利避开了他的目光。
哈利很不舒服地感觉到斯克林杰是在找他。
在斯克林杰的随行人员中,哈利看见了红头发、戴着角质边眼镜的珀西·韦斯莱。
罗恩丝毫没有表现出他知道珀西来了,只是格外狠劲儿地切着他的熏鱼。
求3篇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1篇500字左右,在线等
1、一头杂乱的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
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易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
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
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
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
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
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与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
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
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
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
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
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
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
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
”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
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
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
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2、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
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
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
这是邓布利多对哈利说的一段话,同时也是罗琳对所有的读者的话。
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年仅11岁的哈利波特就已经展示了他与别人不同的一面。
他的勇气是我们远远不能超越的,他的聪明才智也是我们所望尘莫及的,他对魔法的天赋更是我们永远不能拥有的。
我有时会羡慕他,有时会嫉妒他,有时也会崇拜他。
当我读到哈利去禁书区差点被抓到时,我的心也随之紧张;当我读到哈利在礼堂中接受邓不利多的加分时,我的心也随之高兴。
《哈利波特》这部书就像给我施了咒语一样,书中丰富多彩的情节、出乎意料的事件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说到这,我由衷地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她的想象力恐怕是无人能及的。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大概就是哈利波特在四楼禁地勇敢地保卫魔法石,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打赌,我想正是因为这个,哈利才会获得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勇敢与坚持,拥有了它们,你才能走向未来。
3、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妮是《哈利·波特》中我最喜欢的女孩子。
这种喜爱是从《凤凰社》开始的。
在《凤凰社》之前,金妮给人的感觉只是一个羞涩的小姑娘。
她在看见自己的偶像——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的时候,她会脸红得说不出话来,尽管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她哥哥最好的朋友。
这个女孩子还会在日记本上偷偷地写下自己的少女情怀,而且这本日记还给她带来了不小的危险。
在《凤凰社》之前的金妮是那么的不起眼,除了《密室》之外,她似乎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配角。
但是,自从《凤凰社》出现之后,金妮就让我们眼前一亮。
当她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以克鲁克山为借口向她妈妈撒谎的时候;当在饭桌上和古怪可爱的傲罗唐克斯打成一片的时候;当她在哈利被判无罪之后,和双胞胎兄弟一起跳着战舞,大声唱“他没事了”的时候;当我突然发现她开始和哈利讲话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小金妮长大了。
可以说,金妮对哈利态度的转变是她成长的标志之一。
似乎是有点突然的,在金妮的心目中,哈利不再是那个让他着迷的男孩子了。
其实我一直不认为金妮对哈利的感情是爱情。
我想,金妮的感情应该是一种英雄崇拜,而这位英雄恰好又和她的家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哈利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小女孩时期的金妮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但是,随着金妮年纪的慢慢增长,这种迷恋和崇拜会越来越淡,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到了她四年级的时候,她已经可以用一种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哈利了,而不再只是哈利的一个小FANS了。
我们不难发现,长大的金妮在很多地方都和她的双胞胎哥哥有几分相似。
记得在韦斯莱夫人不许她听有关伏地魔的消息而要她去睡觉的时候,罗琳刻意写道她的表情像极了弗雷德和乔治。
而且,她也的确是受了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少影响,她会往厨房的门上扔很多大粪蛋而且极自然地跟妈妈撒谎,这一点明显是受了她可爱的哥哥们的真传。
金妮的这种和双胞胎极为相似的调皮、不羁的性格着实讨人喜欢,也和原来羞涩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只是这一个地方的改变,金妮的改变还不足以让人吃惊。
她的成长,更多地体现在她的成熟上,体现在她身上越来越明显的格兰分多和韦斯莱特有的气质上。
从金妮在《凤凰社》的表现,我们可以感到,她被分在格兰分多绝不是只因为她是一个韦斯莱,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拥有格兰分多人的精神:勇气。
作为一个四年级的学生,她在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和哈利争论的时候,说“我现在比你跟神秘人斗争、保护魔法石的时候大三岁,而且我用飞翔的大怪物击中了马尔福……”,这段话语气坚决、铿锵有力,让人不能不佩服,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是许多成年巫师都比不上的。
更不用说她主动提出为了帮助哈利使用乌姆里奇的炉火(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而使用调虎离山之计时的毫不犹豫和对乌姆里奇的毫不畏惧,在勇气这点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她做的一点也不比哈利、罗恩和赫敏差。
另外要谈到的是金妮的智慧,这一点大家平时可能不是很注意。
其实很多时候,金妮的头脑都非常清醒,想问题能一下就切中要害。
在哈利以为自己就是袭击韦斯莱先生的大蛇而十分自责、不想和其他人说话的时候,金妮马上指出只有她被伏地魔附身过,让哈利发现他并没有和金妮同样的感觉,从而让哈利马上从罪恶感中摆脱出来。
在猪头酒吧里,当其他人因为不相信哈利的话而争吵的时候,是金妮巧妙地学乌姆里奇咳嗽,把大家带回正题。
在魔法部的神秘事物司里,是她第一个发现十二扇大门旋转是为了让来者分不清自己进过哪一扇门……她的机智灵敏和同龄人相比无疑是十分出色的。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就是金妮极好的人缘。
罗琳在《火焰杯》里曾经提到过,在返校的第一天,金妮刚到格兰分多公共休息室就被一大帮四年级的同学拉了过去。
可见她的受欢迎程度之高,恐怕可以和她的双胞胎哥哥相媲美了。
另外,金妮的眼光似乎和世俗之人也有些不同,这一点体现在她和卢娜的关系上。
她似乎是书中唯一的和卢娜关系不错的四年级学生,她没有嘲笑卢娜的“疯”,同时还把卢娜带进了他们的圈子,让我们又认识里一位不简单的人物。
当然,金妮后来在感情问题上态度转变之大也实在让人惊讶。
她换男朋友速度之快,让我们和罗恩都大吃一惊。
长大了的金妮,在恋爱上也是直来直去,大胆快速,可比她的笨哥哥罗恩要开窍得多:)成长起来的金妮让我们认识了一个全新的她。
鉴于她的勇敢、重友谊、聪明和成绩(她的黑魔法防御术一定很不错,蝙蝠精咒很厉害),我敢说,她一定是邓不利多和麦格心目中格兰分多学院新一届级长的主要人选之一。
说不定,金妮在第六本里就会成为韦斯莱家第五个级长了。
4,相信凡是看过《哈利·波特》的读者都会对韦斯莱家的双胞胎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一对活宝的不羁、调皮和聪明虽然给霍格沃茨的老师带来了不少烦恼,给他们望子成龙心切的妈妈带来了许多无奈,更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欢乐。
在《哈利·波特》的故事刚开始不久,弗雷德在九又四分之三月台上跟他妈妈开的那个玩笑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真是一个鬼灵精。
虽然他们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不合乎规矩的,但是我想,读者大多数时候都会站在他们这一边,为他们拍手叫好。
比如说,他们用“肥舌太妃糖”教训达力,虽然韦斯莱先生很生气,可我还是和哈利一样在一旁哈哈大笑。
更不用说《凤凰社》里他们反对乌姆里奇的壮举了。
韦斯莱烟火不仅美伦美奂,更是双胞胎独家研制的高科技产品,把刚刚上任的新校长整得晕头转向。
连我们一向严肃的级长赫敏同志都说“我找到了一点逆判的感觉”,可见弗雷德和乔治的成功了。
不过,最精彩、最大快人心的还是属他们离开之前的表演。
弗雷德和乔治当着乌姆里奇的面,在现场众多学生的注视之下,高高地举起魔杖念到:“扫帚飞来
”然后,两把拖着铁链的飞天扫帚急速飞向主人,最后,弗雷德和乔治发表了铿锵有力的最后的演讲(有一半是做广告,呵呵)之后,跨上飞天扫帚破窗而出……这个场面让我一直都难以忘怀。
他们的勇敢和智慧终于淋漓尽致地得到了表现。
弗雷德和乔治经常被人拿来和上一代的詹姆、小天狼星做比较。
的确,他们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说放荡不羁的个性和与生俱来的恶作剧能力。
不过,我觉得他们四个人还是有区别的。
罗琳在写詹姆和小天狼星的时候,我认为表现的更明显的是他们的一种肆意挥洒的才华,包括使用魔法的天分和整人天赋,因而他们两个人也就显得更张狂一些。
而弗雷德和乔治比起他们更突出的是一种孩子的顽皮,而没有詹姆和小天狼星的那种霸气,所以双胞胎比他们更亲和(至少我是这样认为,我不是很能接受詹姆对斯内普所做过的事)。
而且,罗琳还有意写了双胞胎的商业头脑,这种才华是韦斯莱们一直缺乏的,相信他们会为改善韦斯莱一家的生活条件作出巨大贡献的。
弗雷德和乔治作为一个绝妙的组合,一般都是被人们一起提到。
但是,我还要谈的一个问题就是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同。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他们两个人之间是有差别的,罗琳并不是把一个人分成两个人来写的。
总的来说,乔治比弗雷德要更温和、也更沉稳一些,而弗雷德则把那中不羁的性格发挥到了比较极致的地步。
一般双胞胎出现的时候,弗雷德先开口说话的场合总是多一些,乔治则是补充弗雷德的话。
而一旦有比较出风头的机会,比如说他们推销“无头帽”的时候,是由弗雷德来表演,乔治来解说;又比如三强争霸赛,因为强行通过年龄界限而长出了白胡子的也是弗雷德(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我个人则比较喜欢略微温和的乔治。
记得在《凤凰社》里,韦斯莱夫人因为珀西把圣诞套头衫寄了回来而伤心的时候,粗心的弗雷德只会说珀西是大笨蛋之类的话,而比较能理解妈妈心情的乔治就知道这种事情最好交给卢平来处理。
韦斯莱先生被蛇咬伤了之后,韦斯莱夫人到格里莫广场告诉他们韦斯莱先生没事,弗雷德的反应是摊在椅子上,而乔治和金妮是走过去和妈妈拥抱。
相比之下,乔治是一个比弗雷德要贴心一些的儿子,当然,这也只是和弗雷德比较而言。
还有一点不同,就是罗琳给弗雷德安排了一个GF似的角色——安吉利娜。
虽然这只是在圣诞舞会之前的一小段描写,但还是让我印象深刻。
因为弗雷德当时的样子真是帅极了,而我们的魁地奇新队长(那个时候还不是吧)女强人安吉利娜的脸上竟然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所以,有理由相信,安吉利娜会成为韦斯莱魔法笑话商店的老板娘(汗……好八卦)。
虽然,在《凤凰社》里双胞胎以很英雄的方式离开了霍格沃茨,但我和我的朋友都坚信,他们不会因此淡出读者的视线,他们的笑话商店一定是罗琳的又一个伏笔,会在日后派上大用场。
哈利波特书籍的所有介绍
哈利:勇敢,有爱心,敢于挑战赫敏:聪明,讲义气。
勇敢罗恩:最怕蜘蛛,为朋友两面插刀斯内普:有埋藏在心底的勇敢,默默的保护哈利与霍格沃兹的所有学生。
邓布利多:平等待人,不嘲笑和看不起任何一个人。
金妮:温柔,默默爱着哈利,对感情专一。
麦格:柔中有刚。
海格:喜欢收养小动物,把动物当成朋友伏地魔:对势力的追求强大。
不懂的爱为何物。
德拉科·马尔福:自大,看不起麻瓜小天狼星布莱克:勇敢,看重友情,到死也不会背叛朋友纳威:虽然不太聪明,但在强大的伏地魔面前仍不屈服
我要写篇关于哈利波特的作文,需要些材料
我以为,从儿童的年龄属性和市场经济的要求看,通俗和迎合市场写作无可非议。
关键还是如何看待儿童写作“魔幻化”的问题。
在J·K·罗琳这个原本是英国普通家庭妇女撰写《哈利·波特》之前,儿童文学的魔与幻是截然分离的。
适合儿童阅读的“魔”类文学作品并不多,倒是中国的一些传统神话故事很契合“魔”的特点,如《哪吒闹海》,特别是《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形象特别适合儿童的口味,里面佛、神、仙、怪的超现实主义典型形象都是靠“魔法”来实现的。
而西方的童话更多具有“幻”的特点,是以现实童心的美好想像来表现典型人物和现实世界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无不沿袭这样的思路前行。
在上个世纪,中国的神话(魔)和西方的童话(幻)合流,形成了启蒙全球儿童情智的经典。
神话与童话向来是儿童百看不厌的经典,而“魔幻化”是神话与童话的完美结合,自然对青少年更具吸引力。
这是由于儿童对自然界充满好奇,心灵注满神奇幻想的特质所决定的。
《哈利·波特》10年实现七级撑杆跳,电影改编成大片模式纵横全球,书籍被出版商推动成全球性畅销,与此配套的其他产品也大都高价排在各种儿童专卖店中。
可以说,整个的《哈利·波特》就是市场的象征,各类大众文化载体的推波助澜使之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文化产业链。
但须说明的是,“哈”的市场成功还是源于她的文化内核——魔与幻有机的结合。
对儿童而言,神话的“魔”固然好看,但读者观者只是看“魔”表演的局外人,无法参与其中;童话固然清新,但内中人物和读者观者又相距遥远而显得幼稚。
而在《哈利·波特》中,读者观者第一次能够感觉到和哈利·波特一样穿行于现实与魔幻之间,同学、父母、老师、矛盾纠葛或明或暗或欣悦或苦痛的现实这些往往被成年人忽略的儿童感受在“哈”里得到了和成年社会一样的放大。
所以,儿童沉溺于魔幻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对于自己现实社会角色的苏醒,在成年社会占主导的情势下,儿童只能通过“魔幻”现实和成人世界进行“示威”。
所以,儿童着迷于“魔幻化”是一种自主意识的释放,表现的是现代“俄狄浦斯情结”。
笔者以为,通过这种主动式的“魔幻”互动,儿童被成人世界压抑的情感得到了释放,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能够促使成年人摆脱既有的权威和倨傲,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尊重下一代的所思所想所为。
在全球化的语境下,儿童的欣赏口味也在趋同,尤其在信息时代互联网络模糊了现实与虚拟界限的情势下。
“魔幻化”借助发达迅捷的信息载体传播成为流行已是必然。
成年人都难逃从众的流行,儿童又如何抗拒流行的力量
所以,“流行”也是“魔幻化”风行的兴奋剂。
流行作为现实生活的一种动态元素,覆盖到儿童身上也并无不妥。
何况,“魔幻化”流行的背后还拓展了巨大的文化市场。
J·K·罗琳自身的成功且不必说,她还编织了一个遍及全球的文化市场网络,从好莱坞到各国出版商再到虚拟网络,每一个网眼延伸的市场利益均可以亿万计。
“魔幻化”创造出海量的资本财富总是一件好事。
在文化产业潜力巨大的中国,《哈利·波特》的“魔幻化”榜样也使中国的儿童文学作家们创作出一大批魔幻儿童读物,如近期出版的“儿童文学名家精品系列”,收录了53位中青年作家的作品,很多都具有“魔幻”色彩。
尤其是杨红樱的《马小跳》,一度在排行榜上超越《哈利·波特》。
这说明,中国的儿童在喜欢西方“魔幻化”的同时,对于本土的“魔幻化”作品也同样期待和追捧。
事实上,如果中国的儿童作家不去创作儿童喜欢的“魔幻”,一方面会造成《哈利·波特》和其他舶来“魔幻化”儿童作品的市场抢占,另一方面更会造成“洋魔幻”洗脑中国儿童的尴尬。
所以,只要“魔幻化”不是侵蚀青少年的精神毒药,中国的“魔幻化”就不能在出版市场缺席。
市场化、魔幻化,这两个看似不关联的语词,因为儿童而联系为轰动全球的文化产品。
这说明,孩子绝非成人世界的附庸。
这就是“魔幻化”折射的普世真理。
J·K·罗琳(J. K. Rowling,真名 Joanne Jo Rowling OBE,1965年7月31日-),生于英国的格洛斯特郡的Chipping Sodbury医院。
哈利·波特系列儿童小说作者,是历史上第一个收入超过十亿美元的作家。
目录 [隐藏] 1 生平 1.1 名字 1.2 家庭 1.3 成长 2 作家生涯 2.1 哈利·波特系列 3 现状 4 外部链接 5 语录 [编辑] 生平 [编辑] 名字 全名:乔安·凯瑟林·罗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是一个误传,并不是她的真正的名字。
罗琳唯一的名字是“乔安”(Joanne)。
在第一部哈利波特出版之前,出版商担心罗琳的女性身份会影响她作品的销售,劝说她使用一个中性化的笔名。
当时穷困的罗琳于是同意,给自己取了J.K. Rowling的笔名,尽管她的名字中其实没有Kathleen这个中间名。
昵称: 朋友们都叫她“JO”,FANS们叫她“JK”,朋友开玩笑的时候叫她“JAKE”。
花名:同学有时奚落她叫“Rolling Pin(擀面杖)”和“Rolling Stone(滚石)”。
[编辑] 家庭 父母:父亲彼得(Peter)是一名退休的飞机引擎制造厂劳斯莱斯(Rolls-Royce)的管理人员,母亲安(Ann)是一位实验室技术人员,于1990年因病去世,终年45岁。
他们1963年在一列火车上一见钟情,并结婚。
兄弟姊妹:一个妹妹,名叫黛安(Dianne),也叫黛(Di),比罗琳小两岁,曾经学过护士,现在爱丁堡学习法律。
婚姻:1990年罗琳与一名葡萄牙电视新闻记者Jorge Arantes简单地结了婚。
三年后,随着女儿的出世,他们离婚了。
[编辑] 成长 罗琳自己说她小时候是个戴眼镜的脸上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
童年的时候,她有过两次迁家的经历。
一次是从Yate(布里斯托尔港一边)搬到Winterbourne(布里斯托尔港另一边),一次是从Winterbourne搬到靠近Chepstow的Tutshill的乡村。
罗琳毕业于英国艾希特大学(Exeter University ),学习法语和古典文学,获文学学士学位。
最近,获母校授予博士学位。
毕业后曾在英国曼彻斯特接受教学培训。
她开始做了一段时间的秘书。
1991年,26岁的她去了葡萄牙教孩子们第二外语——英语,后来她又在爱丁堡教孩子们法语。
后来她失业了,成了靠政府救济来生活的单亲母亲。
[编辑] 作家生涯 她的写作生涯是从6岁的时候,写了《兔子》的故事处女作开始的。
主角是只兔子,叫Rabbit(罗宾特)。
他得了麻疹,朋友们来看他,其中有一只叫Miss Bee的巨大的蜜蜂。
[编辑] 哈利·波特系列 J·K·罗琳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
开始构思哈利的故事是在1990年,灵感的产生现在有两个版本: 24岁的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
(见于小说的作者简介) 24岁的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火车故障停车,车外的草地上有一群牛,灵感突然迸发了。
(罗琳受采访时这样告诉记者) 罗琳把这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故事推向了世界。
于是,哈利波特诞生了——一个10岁小男孩,瘦小的个子,黑色乱蓬蓬的头发,明亮的绿色眼睛,戴着圆形眼镜,前额上有一道细长、闪电状的伤疤……哈利·波特成为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
作为一个单身母亲,罗琳母女的生活极其艰辛。
她的第一本书《Template:哈利波特1》前后共写了5年,这期间,她从葡萄牙回到了爱丁堡。
罗琳因为自家的屋子又小又冷,时常到住家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据罗琳说,她喜欢咖啡馆的氛围。
她将女儿放在桌边的婴儿车上,就在女儿的吵闹声里写作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小纸片上。
故事成文后,罗琳多次呈上书稿均遭拒绝不果。
不过,她的努力终於得到了回报。
在一所小印刷商Bloomsbury接下印刷权后,童话一出版便备受瞩目,好评如潮,其中包括英国国家图书奖儿童小说奖,以及斯马蒂图书金奖章奖,她的生活发生天翻地覆地变化,她自己也成了英国第三富婆。
随后罗琳又分别于1998年与1999年创作了《哈利·波特与密室》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进一步轰动世界。
2000年7月,随着第四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的问世,世界范围的哈利·波特热持续升温,创造了出版史上的神话。
而根据小说拍摄的电影自从最近上映以来,也纷纷在世界不少地方打破当地的票房纪录。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第五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于2003年6月21日在全球同步发行,掀起了又一轮哈利·波特的热潮。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于2005年7月16日在全球同步发行。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文版已於2005年10月15日前发行。
到了2007年7月21日,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小说,《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发行,为这一系列小说划上句号。
[编辑] 现状 罗琳与女儿生活在苏格兰的爱丁堡市。
但单身的她,已于2001年圣诞节后节礼日(Boxing Day)与30岁男友默里在苏格兰的新居举行结婚典礼。
她的第二个小孩也于2003年3月24日出生於爱丁堡,第三个小孩在2005年1月23日出生。
目前,据英国经济学人报道,她已拥有价值五亿英镑的个人财产,比英国女王还富有,在《星期日泰晤士报》日前统计的世界富豪榜上居于第122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