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迅的《呐喊》读后感 200到300字 急需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呐喊》,它使我对旧社会有了许多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有许多感悟。
《呐喊》这本书收录了鲁迅爷爷在1918~1922年间创作的十余篇中短篇小说。
这部作品真切展示了中国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社会民众生活画卷,刻画了阿q、狂人、孔乙己等一批典型人物形象,揭露了当时社会上种种不可调和的深层矛盾,深刻剖析了腐朽的封建制度和观念,表达了鲁迅爷爷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以及渴望变革社会现状的迫切愿望。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鲁迅爷爷擅长以“白描”手法塑造人物和勾勒场景,他三言两语则人物呼之欲出,场景历历在目,鲜明生动,极富艺术感染力。
我一定要学习鲁迅爷爷炉火纯青的写作技术,来补足自己写作的不足。
鲁迅爷爷的一生可以说是一直在奉献,他那些等身的著作,我相信一定会流传千古。
同时我也要建议大家多读读鲁迅爷爷的著作,一定会对我们今后的学习有所帮助
呐喊读后感300字
1、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有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
鲁迅的,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朝花夕拾无常读后感200字
朝花夕拾无常感 《无常》描述儿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无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
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
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
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七篇,每篇300字以上
1.鲁迅的文章有很多,《朝花夕拾》其实是原来在《莽文》发表的文章合在一起的散文集中。
开篇10个故事,各个故事短小精悍,写出了他的立意,从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想要表达更深层次的东西。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范爱农作为一个知识青年,他其实也有是有一份爱国的心的,但就是在长期的压抑中,让他们没有办法说出口,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
鲁迅在文中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从初期的争锋相对,到两人有共同的话题。
写了闰土,阿长,父亲和藤野先生,还写了那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衍太太。
鲁迅在《朝花夕拾》的很多篇幅里写了儿时的种种,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但在写童年生活时,还是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描写。
在《朝花夕拾》中,从各个不同阶层的人反映出了他们不同态度,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以前看这类书比较少,难免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存在,想象为一些形散而神不散的批判性小说,实际上也不全是,我还是喜欢《朝花夕拾》这种风格的小说。
除了鲁迅批判当时的旧社会现象外,有很多都是鲁迅小时候的生活,真实的描写了鲁迅小时的情景。
小说非常吸引人,也深受感动着,如今的社会,社会不平需要批判,但生活很多时候是要靠自己走出来的,所以,我们要坚强的学习生活,在顺境、逆境中找到自己道路的方向,坚定地走下去。
2。
《朝花夕拾》读后感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
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3.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4..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5.暑假中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其中有十篇散文,十分的优美。
在这组文章里,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
其中写了许多关于少年儿童的事,使我在读文章时,仿佛也在品味着自己的生活。
, 其中有一篇《藤野先生》让我读来十分地感动,让我懂得了知识是没有国界的。
藤野先生是作者在日本学医学时的老师,对作者非常关心。
藤野先生在生活上不大讲究,但为人却诚恳、公正,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
他一一纠正作者笔记上的错误,“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
这样一直继续到他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在知道中国人很敬重鬼时,还担心作者不肯解剖尸体。
藤野先生真挚的爱给了在异国的鲁迅极大的鼓舞,是十分无私和伟大的。
6.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
我在暑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
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
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
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
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
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
例如〈阿长与山海经〉。
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
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
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
我又一次对她敬佩。
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
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
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7读《琐记》有感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中学生中华魂读后感300字
泱泱中华,文明数千年,它留给世人的,不是金,不是银,而是一股正气永存的魂魄
一股中华民族的不屈之魂
————题记 曾经听闻这样一则报道:在美国打工的一位中国青年,拒绝给美国老板下跪,不惜放弃高薪工作,与老板对簿公堂,只求不丢中国人的尊严
这则报道在当时,也算是件大事,大家茶余饭后也不免谈论,谈来谈去,也只有两种看法:1为中国的尊严而战,有不屈不挠的大将之风,是中国人的骄傲
2愚蠢之极,不就下跪嘛,何必放弃一生的荣华富贵。
同一件事,不同的观点,不同的感受。
如今的中国,比起以往,是有了很大的进步,改革开放的中国,引进外资,去国外学习交流,吸取先进的西方技术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和奋斗,东方之龙,又一次站在了世界之林的前面,然而,在学习西方的同时,一个更严重的问题也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中国的当代青少年,忘了自己的根在何方
不必往远说,就看看身边的亲朋好友,哈韩族,哈日族……举不胜举,他们早已忘记自己的身份是一个中国人。
在想想中国的影视艺人们,你们可是一个中国人啊,是中国的百姓捧红了你,而你又做了什么,穿着印有日本旗帜的衣服,堂而皇之的站在了世界人民的面前,用一句:“我不知道。
”来掩饰你的无知与幼稚么
中国在前进,有许多不良的东西,的确是应该丢弃的,但是有些东西不能丢
到死也不能
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这才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华民族有着自己的尊严和骨气,那是一个民族的脊梁,你不能丢,你应该时刻记着,是谁给了你生命,是谁养育了你,那是你永远的母亲——中国,一个你时刻应该牢记并引以为傲的名字。
想想那些曾经为中国的光明而捐躯的无数烈士,那是中华之魂,想想那些不惜放弃荣华富贵,毅然回国,为中国做贡献的科学家们,那也是中华之魂,是中华民族不灭的魂,是支撑中华民族的脊梁,也愿你成为其中的一位,我亲爱的中国人
请你时刻记着,中国的尊严不能丢,中华民族的灵魂不能灭
读后感啊
急求
儿童文学名著的
《爱的教育》读后感: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
这本小说在漫长的岁月里,它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
可以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
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我认为《爱的教育》虽然讲的是情感教育,却洋溢着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充满乐观向上的精神。
在阅读时好似把我带入了广阔的社会中去,它真是让我懂得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红岩读后感300字
读《红岩》有感 南京解放六十周年了,最近我也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收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可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
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残忍的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做老虎凳去折磨一个弱女子,想让她吐露事情,一次次酷刑使她疼晕过去,但是她却咬紧牙关。
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
我想,要是我一定会经不住折磨而说出军情,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小萝卜头”他的眼睛很大而有神,因为营养不良而又瘦又高。
所以大家爱怜的称他为“小萝卜头”虽然他看起来瘦弱,但是却肩负着为狱友送信的重任。
读了以后,我不禁潸然泪下。
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
现在我终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希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
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在我心中永远印下了一件件英雄的事迹,一个个烈士的名字
求2篇名著的读后感
呵呵,找了很多篇哦,都写得不错的,分一定要给我读后感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
原名李尧棠,字芾甘。
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
正如巴金所说的:“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
”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
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
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
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
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并且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
除此而外,这个封建大家庭挥霍奢侈的寄生生活,还造就了一代整日只会挥霍无度,过着穷奢极欲糜烂生活的“败家子”,这在高家“克”字辈人物身上显得尤为突出。
如高老太爷最喜欢的五儿子克定,不但嫖、赌、抽大烟、玩小旦样样精通,而且还骗取妻子的金银首饰去当卖,在外面私设公馆,蓄妓取乐。
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
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通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
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
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读后感这本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
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
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
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
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如果读完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
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
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骆驼祥子读后感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
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
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
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
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
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骆驼祥子读后感2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的一幕。
祥子,这么一个像骆驼一样善良老实又魁梧健壮的年轻人,在不幸的命运中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之后,终于绝望了、沉沦了。
这是大作家老舍先生惯用的悲剧手法,在悲惨的剧情中灌入悲观的意识,使得我们读者也近乎绝望了。
作者在用自己感人的文字为社会底层的人民呐喊(与其说是呐喊,不如说是呻吟)。
由此我不禁想到作者本人——老舍。
他好像也是一个悲观人士,他的作品大都是悲剧,并且,都悲惨得叫人心碎,因为它们一悲到底,不给生活留有一丝曙光,唯一的美好只能在对往事的回忆中找寻,而现实里仅有的那一点希望也被他毫不犹豫地掐死了,他的这种“残忍”,却能在小说里巧妙地转变为社会的残忍,使得读者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社会的黑暗。
《 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腐朽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之中。
祥子,正是这芸芸劳苦大众里的典型。
他只身来到北平,无可依靠,但他要强,靠着自己强健的身子骨,拉车挣钱,挣钱买车。
可他几次买了车,几次又丢了,不是因为被抢就是因为遭勒索,还有苦于生计,被迫卖掉的。
祥子空有一身力气,却处处遭人欺负,别人不和他打架,却用枪、用钱、用权势、用悲惨的命运来压迫他。
他的身心倍受煎熬,可是没有人来体贴安慰他,他的老婆虎妞,是用计嫁给了祥子,虽然带给了祥子些财产,但是好吃懒做,还防碍祥子去挣钱,以至于让祥子过的日子比结婚前还苦。
她虽然是他的老婆,却不懂得相处,以至于祥子根本没有幸福可言。
不久,虎妞因难产死去。
邻居的女儿小福子愿意嫁给祥子,可是祥子财力甚微,便约好等祥子挣够了钱,再回来娶她。
于是祥子出去拉车,这时的他已经受尽磨难,别的希望都已经破灭了,但他还尚有一丝希望——小福子,他知道小福子是真正对他好的女人,是可以一起过上好日子的。
他现在拉车便也全依赖着这一丝希望。
如果这个梦想得以实现的话,那么这部小说也就是一部喜剧了。
可是,当祥子最终回到小福子的家时,那里已人去楼空,小福子的父亲因苦于生计,把她卖到了妓院。
然而,她就是沦为妓女,祥子也是愿意娶她的呀。
但是,天不随人愿,作者不随读者愿,当祥子赶到时,小福子已因为不堪忍受那妓女生活,上吊自杀了。
祥子悲痛欲绝,他心已死,因为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祥子也在这几年的折磨中浪费了青春年华,于是,他不思进取,渐渐流落成了一个狼心狗肺的街头混混。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划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
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
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
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
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
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的黑暗,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读后感——傲慢与偏见奥斯汀的,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
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
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虑却充斥在文字中。
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较量之后万分矛盾的向吐露心事。
所以说什么是爱情
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
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
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伊丽莎白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和女主角,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
--人性,尊严,爱情...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
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不要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为了幸福而勇往直前。
狼图腾读后感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
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1. 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
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
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
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
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
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
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
“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 勇气和血性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
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
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
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
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
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
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 团队精神读,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
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
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
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
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
就人物性格的内在表现来看,《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
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
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
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
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
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
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
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
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
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
”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
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
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
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
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
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
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
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
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对于死亡的“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的。
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哈姆雷特在生死问题上的疑惑也预示着他在未来复仇行动上的犹豫不决,放过了一个轻而易举的复仇机会。
那仅仅因为在复仇祈祷的时候,杀死他有可能使他进入天堂,那就太便宜了他。
这一段心理活动的描写表现了他对人生无法解答的根本问题哲理的思考,这个问题可以说对整个人类,都具有普遍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