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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丹青的读后感

时间:2017-06-28 15:28

鲁迅的死读后感和笑谈大先读后感200字

您好。

笑谈大先生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陈丹青依旧老样子,剃了个见青的寸头,招牌式的眼神,精光四射。

手持烟斗,说是能冒烟的电子烟斗,带两幅眼镜,一副看字,一副看人。

后来读陈丹青的文字上了瘾,那篇《笑谈大先生》和许多鲁迅先生的文字一样,读的次数多了,几乎背了下来。

话说这本集子里的文章,虽多见于陈丹青的其他书,但因为是“笑谈鲁迅先生”,谈者与被谈者,皆是触目人物,且陈丹青谈得妙趣横生中有见地有沉郁,所以值得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读。

跪求2篇关于电影题材的读后感

今天在鲁迅纪念馆讲话,心里紧张——老先生就住在隔壁,讲到一半,他要是走进来怎么办

其实,我非常巴望老先生真的会走进来,因为我知道,我们根本别想见到鲁迅先生了。

鲁迅先生被过度谈论了。

其实在我们今天的社会尺度中,鲁迅是最不该被谈论的人。

按照胡塞尔的定义:“一个好的怀疑主义者是个坏公民。

”鲁迅的性格、脾气,不管哪个朝代,恐怕都是“坏公民”。

好在今天对鲁迅感兴趣的年轻人,恐怕不多了吧

然而全中国专门研究鲁迅、吃鲁迅饭的专家,据说仍有两万人。

所以要想比较认真地谈论鲁迅,先得穿越两万多专家的几万万文字,这段文字路线实在太长了,每次我读到这类文章,总是弄得很茫然,好像走丢了一样。

可是翻出鲁迅先生随便哪本小册子,一读下去,就看见老先生坐在那里抽烟,和我面对面

我不是鲁迅研究者,没有专门谈论鲁迅的资格。

今天晚上孙郁先生给我大面子,叫到这里来,怎么办呢,自己想个话题讲讲

想不出来,就算有什么意思要来讲,一到鲁迅家,就吓得不敢讲;讲鲁迅先生

那么多人已经说过他了,还有什么可讲

所以你在鲁迅纪念馆不谈鲁迅、谈鲁迅,我觉得都不恭敬,都为难。

我知道自己是属于在“鲁迅”这两个字上“落了枕”的人,我得找到一种十分私人的关系,才好开口谈鲁迅。

可是我和老先生能有什么私人关系呢

说是读者,鲁迅读者太多了;说是喜欢他,喜欢鲁迅的人也太多了;天底下多少好作者都有读者,都有人喜欢,那都不是谈论鲁迅的理由。

最后我只能说,鲁迅是我几十年来不断想念的一个人。

注意,我指的不是“想到”(thinking),而是“想念”(miss),这是有区别的。

譬如鲁迅研究者可能每天想到鲁迅,但我不确定他们是否想念他——我们会想念一位亲人、恋人、老朋友,可是几十年想念一位你根本不认识的人,是怎样一回事

出于什么理由

在我私人的“想念名单”中,绝大部份都是老早老早就死掉的人,譬如伟大的画家、音乐家、作家。

在这些人中间,不知为什么,鲁迅先生差不多是我顶顶熟悉的一位,并不完全因为他的文学,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我曾经假想自己跟这个人要好极了,所以我常会嫉妒那些真的和鲁迅先生认识的人,同时又讨厌他们,因为他们的回忆文字很少描述关于鲁迅的细节,或者描述得一点都不好——除了极稀罕的几篇,譬如萧红女士的回忆。

可是你看鲁迅先生描述他那些死掉的朋友:范爱农、韦素园、柔石、刘半农等等,就比别人回忆鲁迅的文字,不知道精彩多少。

每次读鲁迅先生的回忆文字,我立刻变成鲁迅本人,开始活生生回想那些死掉的老朋友。

他那篇《范爱农》,我不晓得读过多少遍,每次读,都会讨厌这个家伙,然后渐渐爱他,然后读到他死掉——尸体找到了,在河水中“直立着”——心里难过起来。

我们这代人欢喜鲁迅,其实是大有问题的。

我小学毕业,文革开始,市面上能够出售、准许阅读的书,只有《选集》和鲁迅的书。

从五十年代开始,鲁迅在中国被弄成一尊神,一块大牌坊。

这是另一个大话题,今天不说。

反正我后来读到王朔同志批评鲁迅的文章,读到不少撩拨鲁迅的文字,我猜,他们讨厌的大概是那块牌坊。

其实,民国年间鲁迅先生还没变牌坊,住在弄堂里,“一声不响,浑身痱子”,也有许多人讨厌他。

我就问自己:为什么我这样子喜欢鲁迅呢

今天我来试着以一种私人的方式,谈论鲁迅先生。

第一,我喜欢看他的照片,他的样子,我以为鲁迅先生长得真好看。

文革中间我弄到一本日记本,里面每隔几页就印着一位中国五四以来大作家的照片,当然是按照四九年后官方钦定的顺序排列:“鲁、郭、茅,巴、老、曹”之类,我记得最后还有赵树理的照片——平心而论,郭沫若、茅盾、老舍、冰心的样子,各有各的性情与份量。

近二十多年,胡适之、梁实秋、沈从文、张爱玲的照片,也公开发布了,也都各有各的可圈可点,尤其胡适同志,真是相貌堂堂。

反正现在男男女女作家群,恐怕是排不出这样的脸谱了。

可是我看来看去,看来看去,还是鲁迅先生样子最好看。

五四那一两代人,单是模样摆在那里,就使今天中国的文艺家不好比。

前些日子,我在三联买到两册抗战照片集,发布了陈公博、林伯生、丁墨村、诸民谊押赴公堂,负罪临刑的照片,即便在丧尽颜面的时刻,他们一个个都还是书生文人的本色。

他们丢了民族的脸,照片上却是没有丢书生相貌的脸。

我斗胆以画家的立场对自己说:不论有罪无罪,一个人的相貌是无辜的。

我们可能有资格看不起汉奸,却不见得有资格看不起他们的样子。

其中还有一幅珍贵的照片,就是周作人被押赴法庭,他穿件干净的长衫,瘦得一点点小,可是那样的置之度外、斯文通脱。

你会说那种神色态度是强作镇定,装出来的,好的,咱们请今天哪位被双规被审判的大人物在镜头前面装装看,看能装得出那样的斯文从容么

我这是第一次看见周作人这幅照片,一看之下,真是叹他们周家人气质非凡。

到了1979年,文革后第一次文代会召开,报纸上许多久违的老脸出现了:胡风、聂甘弩、丁玲、肖军……一个个都是劫后余生。

我看见什么呢

看见他们的模样全都坍塌了,无一例外地被扭曲了。

忍心说句不敬的话,那种模样,还不如丑陋,还不如法庭刑场上的汉奸们,至少保留了相貌上一点最后的尊严。

这批文代会代表索性不是文艺家,不是名人,倒也罢了,现在你看看,长期的侮辱已经和他们的模样长在一起了——再忍心说句不敬的话:他们带着自己受尽侮辱的面相,还居然愿意去参加文代会,本身就是再次确认侮辱。

我想,鲁迅先生不会去参加那样的会议的。

这时我就想到鲁迅先生。

老先生的相貌先就长得和他们不一样,这张脸非常不卖帐,又非常无所谓,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脸的清苦、刚直、坦然,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与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么表情,就那么对着镜头,意思是说:怎么样

我就是这样

所以鲁迅先生的模样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我们说起五四新文学,都承认他是头一块大牌子,可他要是长得不像我们见到的这付样子,你能想象么

鲁迅的时代,中国的文艺差不多勉强衔接着西方十八、九世纪末。

人家西方十八、九世纪文学史,法国人摆得出斯汤达、巴尔扎克的好样子,英国人摆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样子,德国人摆得出哥德、席勒的好样子,俄国人摆得出托尔斯泰或者妥斯托也夫斯基的好样子,印度还有个泰戈尔,也是好样子— —现代中国呢,谢天谢地,总算五四运动闹过后,留下鲁迅先生这张脸摆在世界文豪群像中,不丢我们的脸——大家想想看,上面提到的中国文学家,除了鲁迅先生,哪一张脸摆出去,要比他更有份量

更有泰斗相

更有民族性

更有象征性

更有历史性

而且鲁迅先生非得那么矮小,那么瘦弱,穿件长衫,一付无所谓的样子站在那里。

他要是长得跟肖伯纳一般高大,跟巴尔扎克那么壮硕,便是一个致命的错误。

可他要是也留着于右任那把长胡子,或者象沈君儒那样光脑袋,古风是有了,毕竟还是不像他。

他长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地“五四”;非常地“ 中国”,又其实非常地摩登……我记得那年联合国秘书长见周恩来,叹其风貌,说是在你面前,我们西方人还是野蛮人。

这话不管是真心还是辞令,确是说出一种真实。

西洋人因为西洋的强大,固然在模样上占了便宜,可是真要遇见优异的中国人,那种骨子里的儒雅凝炼,脱略虚空,那种被彼得·卢齐准确形容为“高贵的消极”的气质,实在是西方人所不及。

好比中国画的墨色,可以将西洋的五彩缤纷比下去;你将鲁迅先生的相貌去和西方文豪比比看,真是文气逼人,然而一点不嚣张。

有人会说,这是因为历史已经给了鲁迅伟大地位,他的模样已经被印刷媒体塑造了七十多年,已经先入为主成为我们的视觉记忆。

是的,很可能是的,但我以为模样是一种宿命,宿命会刻印在模样上——托尔斯泰那部大胡子,是应该写写《战争与和平》;鲁迅那笔小胡子,是应该写写《阿Q正传》。

当托尔斯泰借耶稣的话对沙皇说,“你悔改吧”,这句话与托尔斯泰的模样很配;当鲁迅随口给西洋文人看相,说是“妥斯托耶夫斯基一付苦相、尼采一付凶相、高尔基简直像个流氓”……这些话,与鲁迅的模样也很配——大家要知道,托尔斯泰和鲁迅这样子说法,骄傲得很呢

他们都晓得自己伟大,也晓得自己长得有样子。

那年肖伯纳在上海见鲁迅,即称赞他好样子,据说老先生应声答道:早年的样子还要好。

这不是鲁迅会讲话,而是他看得起肖伯纳,也看得起他自己。

我这不是以貌取人么

是的,在最高意义上,一个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

但以上说法只是我对老先生的一厢情愿,单相思,并不能证得大家同意的。

好在私人意见不必证得同意,不过是自己说说而已。

我喜欢鲁迅的第二个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学论,就人物论,他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好玩”这个词,说来有点轻佻,这是现在小青年随口说的话,形容鲁迅先生,对不对呢

我想来想去,还是选了这个词。

这个词用来指鲁迅,什么意思呢

我只好试着说下去,看看能不能说出意思来。

老先生去世,到明年整七十年了。

七十年来,崇拜鲁迅的人说他是位斗士、勇士、先驱、导师、革命家,说他是愤怒激烈、疾恶如仇、“没有半点媚骨的人”;厌恶鲁迅的人,则说他心胸狭窄、不知宽容、睚眦必报、有失温柔敦厚的人。

总之,这些正反两面的印象与评价,都仿佛鲁迅是个很凶、很严厉、不通人情的人。

鲁迅先生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最近二十多年,“鲁迅研究”总算比较地能够将鲁迅放回他生存的时代和 “语境”中去,不再像过去那样,给他涂上厚厚的意识形态涂料,比较平实地看待他。

那么,平心而论,在他先后、周围,可以称作斗士、先驱、导师、革命家的人,实在很不少。

譬如章太炎敢于斗袁世凯,鲁迅就很欣赏;创建民国的辛亥烈士,更是不计其数;梁启超鼓吹共和、孙中山订立三民主义、陈独秀创建共产党,蔡元培首倡学术自由、胡适宣扬民主理念、梁漱溟亲力乡村建设 ……这些人物不论成功失败,在中国近代史都称得起先驱和导师,他们的事功,可以说均在鲁迅之上。

当年中间偏左的一路,譬如七君子,譬如杨杏佛、李公仆和闻一多,更别说真正造反的大批左翼人士与共产党人,则要论胆量,论行动力,论献身的大勇,论牺牲的壮烈,更在鲁迅之上。

即便在右翼阵营,或者以今天的说法,在民国“体制”内敢于和最高当局持续斗争、不假辞色的人,就有廖仲凯、傅斯年、雷震等等一长串名单。

据说傅斯年单独扳倒了民国年间两任财政部长,他与蒋介石同桌吃饭,总裁打招呼,他也不相让,居然以自己的脑袋来要挟,总裁也拿他无奈何——这种事,鲁迅先生一件也没干过,也不会去干,我们就从来没听说鲁迅和哪位民国高干吃过饭。

或者说,以上人物多是政治家,鲁迅先生是文人、作家、思想家——这说法也对也不对。

须知民国是个“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时代,书生问政,书生干政,多得是,譬如傅斯年本职就是教授。

和民国许多文人一样,鲁迅一辈子叫喊国事天下事,可是你说他热衷政治,他既不入国共两党,也不做官;你说他是个文人,他却私下和当时的乱党交接甚密,还入过左联。

就拿他常被通缉这件事来说,将鲁迅和政治家比较,也不算怎样地不恰当。

要说斗士,我们先得假定鲁迅斗争的对象,并不一定就是错的,而鲁迅也并不全部是对的。

这样看来,当年和鲁迅先生斗过较量过的大小“匹夫”,数也数不过来,他们也是“斗士”,也凶得很呀。

我看过一本鲁迅研究专著叫做《鲁迅:最被诬蔑的人》,全是报告人家怎样对鲁迅咒骂批判吐口水。

然而这本书的观点,仍设定鲁迅“政治上正确”,仍然没有将鲁迅放在当时的语境中看待——长期以来,我们不是总在猜测鲁迅先生要是活在今天会怎样么

阿弥陀佛,还是将鲁迅放回他的时代吧。

在他的时代,他可以做胡塞尔所谓的“坏公民”——据说,白色恐怖时期,鲁迅曾经认真地向革命者打听严刑拷打究竟怎样滋味,可见他是准备吃苦头的。

最著名的例子,是他出门不带钥匙,意思是横竖死了算了。

然而他到底从未挨过整,挨过打,没蹲过一天班房。

我们渲染他怎样地避难、逃亡,其实那正是鲁迅的奢侈与风流,鲁迅属蛇,蛇最会逃,而且逃到租界去。

总之,鲁迅的时代,爱国志士与英雄豪杰,多了去了,只不过五十多年来,许多民国人被我们抹掉了、贬低了、歪曲了、遗忘了……在我们几代人接受的教育中,万恶的“旧社会”与“解放前”,除了伟大的共产党人,好像只有鲁迅一个人在那里左右开弓跟黑暗势力斗。

鲁迅一再说,他只有一枝笔,可是我们偏要给他弄得很凶,给他背后插许多军旗,像个在舞台上唱独角戏的老武生。

现在我这样子单挑个所谓“好玩”的说法来说鲁迅,大有“以偏盖全”之嫌,但我不管它,因为我不可能因此贬低鲁迅,不可能抹煞喜欢鲁迅或讨厌鲁迅的人对他的种种评价。

我不过是在众人的话语缝隙中,捡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我以为“好玩”的鲁迅图像。

什么叫做“好玩”

“好玩”有什么好

“好玩”跟道德文章是什么关系

为什么我要强调鲁迅先生的“好玩”

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谓“好玩”一词,能够超越意义、是非,超越各种大字眼,超越层层叠叠仿佛油垢一般的价值判断与意识形态,直接感知那个人——当我在少年时代阅读鲁迅,我就会不断不断发笑。

成年以后,我知道这发笑有无数秘密的理由,但我说不出来,而且幸亏说不出来——这样一种阅读的快乐,在现代中国的作家中,读来读去,读来读去,只有鲁迅能够给予我,我相信,他这样写,知道有人会发笑。

随便举一个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萧与看萧的人们》中,记录宋庆龄通知鲁迅说,萧伯纳到了上海了,正在哪里吃饭,问他愿不愿意去见见。

鲁迅于是写道:有这样的要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吧。

什么意思呢

没有什么意思,但这里面有一层需要说却又不好说、说不好就很不好玩的意思。

什么意思呢——萧是大人物,鲁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见,或赶紧去见,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轻,都没必要,都不恰当,都不大方。

其实鲁迅是想要见见的,又其实不见也无所谓。

现在人家来了,邀请也来了,那么:有这样的要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吧。

这意思很深,也很浅,很率性,也很得体,他当时那么想了一想,事后这么写了一笔,很轻,很随便,用了心思,又看不出怎样地用心思,然而有这么一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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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太阳》讲述了红军长征过程中的一个小故事,司务耀族老倌、医官皮文勋、团长欧喜洋等成人红军和汤敏吉、坛子、登才、得天等少年红军接到了上级的命令,要成立一个收容队,过草地。

他们的任务就是走在大部队的后边,尽量收留那些掉队的和伤残的红军。

一路上,他们历尽了艰难困苦,首先是面临饿死的危险,没有吃的了,他们就去采野菜,最后野菜都采不到了……其次,他们时时面临草地泥沼的吞噬,在行进过程中,他们中有好几位因为掉进了泥沼而失去了生命。

他们还面临着寒冷和风雨的摧残……但这一切都让这些坚强的战士克服了,他们终于完成了任务,过了草地,到达了目的地。

书中有一个情节最让我感动,小红军得天竟然偷偷地在胳肢窝里夹着一粒青稞。

大家以为他是夹了一颗金牙,没想到当他笑着用手指夹着胳肢窝里那个东西给大家看时,青稞粒已经发了芽,大家从得天的手指间看到了生命的阳光。

“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军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

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

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谁能给我写几篇读后感

《哈利波特》读后感  J。

K罗琳打开了魔法世界的大门,一部《哈利波特》赫然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小王子》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为《小王子》的书。

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

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

“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

“我”一直非常怀念和小王子共度的时光。

书中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小行星上,生物种类比地球少得多,表面积也小许多,但是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星球外面的世界。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

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

  读《秘密花园》有感  读完《秘密花园》这本书,我立刻就被它深深吸引住了。

这是一本神奇的、充满糖果香味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大自然的魔力和人类美好心灵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场霍乱使性情古怪的玛丽成了孤儿。

她只得被送往远在英国的姑父克雷文先生家。

克雷文先生伤心妻子之死,变得阴郁古怪。

他的庄园有上百间锁闭的房子有十年不准人进入的秘密花园。

她得到了花园的钥匙并在肯迪、科林的帮助下,使长年笼罩在阴云之下的庄园以及克雷文先生获得了新生。

  玛丽开始是一个不好的孩子,因为她得不到父母的关爱,所以变得暴躁、倔强、没有礼貌、而且人见人厌。

可是自从到了庄园以后,她变了——翻天覆地、彻头彻底的改变了,她变得宽容、大方、礼貌、诚实、守信,以前的坏毛病不见了踪影。

这一切不可思议的改变究竟是为什么

因为大自然,大自然的魔力足以改变任何人。

大自然加快了她迟钝的血流,使她身体变的强壮;大自然的新鲜空气令玛丽的面颊红润,昏钝的眼也明亮了起来;大自然赋予她自信、快乐,使她孤僻的心灵变得开朗起来。

  除了惊讶于玛丽神奇的改变,还令我佩服的是玛丽和她的朋友之间的友谊。

多么纯洁、多么牢不可破,再大的灾难也摧毁不了它。

相比之下,再看我自己,没有学会宽容,一丁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成为我和朋友之间的导火索。

我真该好好想想。

  《秘密花园》是一本让人心灵再次感动的故事,感动于大自然的魔力,感动于人与人之间的友谊。

  这些是我搜出来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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