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兔和猫读后感
兔和猫读后感(一)这是的小说集中的一篇。
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
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
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
所以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
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
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
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兔和猫读后感(二)读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的文章,我知道,生命不存在着天生的贫贱。
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这篇文章吧。
文中后院的三太太在夏间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之后,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
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
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
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
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
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
在鲁迅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
它们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独立的价值,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
鲁迅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
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
兔和猫读后感(三)文中在前面描写了那一对大兔子的可爱之处与作者为何如此喜爱这一对大兔子,()对兔子外貌的描写的出神入化,“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惊疑的神色”,对兔子的动作习性也有具体的描写“孩子们时时捉他们玩耍;他们颇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
”这句话主要写了孩子与兔子玩耍时,兔子所表现出来动作,行为特点。
“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第二天,他们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
”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出兔的一种习性,喜爱掘土。
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成语叫做“狡兔三窟”。
在描写兔子如何掘洞时,作者刻意运用了许多动词,如“抓”,“踢”,“掘”等等,更能生动形象的让读者了解当时兔子掘洞的情景。
从这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读出,这篇文章有两个主角,。
在前面,我们可以读出对兔子细微的描写。
但猫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反面的角色,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谋害兔子的凶手,最后被作者杀死,自然也就不会对猫本身有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几个配角,如三太太,“我”,对猫的看法,来衬托出猫的恶毒。
这种写作手法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用杀死猫做为结尾,我个人认为,真是“天经地义”,反面角色得以恶惩,并展现了作者一种惩恶扬善的观念。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要学习作者对正面角色的细微描写,也要学习对反面角色进行衬托的
有关狗的科普说明文,读后写一篇读后感
狗,亦称“犬”,系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通常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在中国文化中,狗属于十二生肖之一。
查看精彩图册中文学名:家犬拉丁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别称:犬、狗界:动物界门:脊索动物门亚门:脊椎动物亚门纲:哺乳纲亚纲:兽亚纲目:食肉目科:犬科亚科:犬亚科属:犬属种:狼亚种:家犬分布区域:世界各地目录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编辑本段狗释名 就是犬。
李时珍说:狗的品类很多,但就它的功用可分为三类:田犬长嘴,善于狩猎;吠犬短嘴,善于看守;食犬体肥,可用来做食品。
只要是本草中所用的,都是食犬。
犬受孕三月后出生,豺见到狗会下跪,虎吃狗会醉,狗食番木鳖则会死,这是因为物性相制伏的原因。
狗狗(16张) 肉 黄犬为上品。
黑犬、白犬次之。
【性味】味咸、酸、性温,无毒。
【功效主治】可以安五脏,补绝伤,轻身益气。
宜养肾、补胃气、壮阳、暖腰膝、益气力。
可补五劳七伤,益养阳事,补血脉,增加肠胃运化能力和肾、膀胱的功能,填补精髓,它的方法为,和五味烹煮,空腹食用。
只要是吃犬肉,不可去血,去血则力少不益人。
与蒜同食,损人;与菱同时食用,生抑郁病。
白犬与海鱼同食,必得恶病。
九月不要食犬肉,否则伤神。
瘦犬有病,发病的狂犬发狂,自己死亡的犬有毒,食用害人,蹄子悬空的犬伤人。
赤屁股而且躁的、犬目红的都不能吃。
蹄肉 【性味】味酸,性平。
【功效主治】煮成汤吃后能下乳汁。
血 【性味】味咸,性湿,无毒。
【功效主治】用白狗血,可治癫疾发作;乌狗血可治横生难产,血上手抢心,方法是和酒一起服用。
补安五脏。
饮热血,可治虚劳吐血,又可解射罔毒。
点眼睛,可治痘疮入目。
又可治伤寒热病所致的发狂见鬼和鬼击病,可辟诸邪。
可治心痹心痛,方法是,取心血与蜀椒粉相和,做成梧子大小的丸,每次服五丸,每日服五次。
乳汁 【功效主治】主治十年不愈的青光眼。
方法是,取白犬生小犬后(小犬目未开日)的乳,不断点眼,待小犬眼睁开时即愈。
另外,赤秃发落者,用犬乳汁经常涂搽,甚妙。
脂胰 【功效主治】主治手足皴皱,人面膏,可去面上黑斑,柔五金。
脑 【功效主治】主治头风痹、鼻中息肉、**慝疮。
狂犬咬伤后,取本犬脑髓敷涂,以后就不会复发。
心 【功效主治】主治忧愤气,除邪,治风痹所致的鼻出血及**疮。
也可治狂犬咬伤。
肾 【性味】味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妇女产后肾劳如患疟疾者。
妇女体热,可用猪肾;体泠,可用犬肾。
肝 【功效主治】主肝。
同心、肾一道捣烂,涂狂犬咬伤。
治脚气攻心,方法是,生切,用姜、醋拌后食,取泄。
已泄的不要用。
李时珍说:按沈周《杂记》的说法
狗肝的颜色如泥土,气味也如此。
所以人夜间在土上行走则肝气动,大概是相感应的缘所以。
胆 【性味】味苦,性平,有小毒。
【功效主治】主治耳聪明目、轻身,使人肌肤润泽,精力充沛,抗衰老,敷涂痂疡恶疮,疗鼻道阻塞和鼻中息肉。
主治粤出血和耳病,止消渴,杀虫除积,能破血。
只要是血气痛和有伤掼的人,可、用热酒服半个,则瘀血尽下。
治刀箭疮,可去肠中脓水。
如与通草、桂和为丸服,则会使人隐形。
公狗** 【性味】味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中焦受损,治阳痿不举,而且会使它强热硬犬。
还可治女子带下十二疾。
治绝阳和妇女性冷淡,补精髓。
阴卵 【性味】烧灰后服食,可治妇科十二种疾病。
皮 【功效主治】主治腰痛,方法是用烤热的黄狗皮裹腰,经常用即愈。
烧成灰,可治各种风病。
毛 【功效主治】主治难产,颈下毛:用绛袋装起系在小儿背上,治小和夜啼。
烧灰,每次一钱,开水冲服,治邪疟。
尾 【功效主治】烧灰,敷犬咬伤。
齿 【性味】性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癫痫寒热。
痱子,但要在伏天收取的。
磨汁,治犬痫。
烧研成末,和醋,可敷发背和马鞍疮。
同人齿一起烧成灰,用汤冲服,治痘疮倒陷,有效。
头骨 【性味】昧甘、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金疮出血。
烧成灰,可治久痢、劳痢。
与干姜、莨菪炒,直到见烟,作成丸,空腹饮服十丸,极有效。
治痈,疽恶疮,头颅闭合不全,女人白带过多。
颌骨 【性殊】烧灰用酒冲服,可治小儿诸痫、诸瘘[1]。
编辑本段简述家犬(5张) 狗[2](dog),一种人类的朋友动物,从犬从句,犬字五笔:犬;狗字五笔:QTQ。
“犬”指“犬类”。
“句”意为“小”,“犬”与“句”联合起来表示“小犬”。
类似于驹(小马),佝(矮人)。
狗为人类“器”重之处在于它用“吠”的方式守卫家园,“器”字从犬从四口,是犬向四面八方吠叫的意思。
古代望气术称“卫地的云气形状像狗”,即表示狗的作用是“卫”。
犬学名“家犬”(Canis lupus familiaris)。
哺乳动物犬科动物狼的一个亚种属寄生类动物。
哺乳动物,种类很多,听觉嗅觉都很敏锐,善于看守门户,有的可以训练成军犬、警犬:走~。
~彘(狗和猪)。
~刨(páo )(一种游泳动作)。
~盗(小偷)。
~腿子。
~仗人势。
~尾续貂(喻拿粗劣的东西接到美好的东西后面,很不相称,常指文章)。
国画狗照片集锦(30张) 狗,听觉嗅觉敏锐,善于看守门户,可训成军犬、警犬等工作用犬,人类主要用它守营护家也会逗它们玩。
陈志岁《载敬堂集》记载:“狗秉性谨忠,固德。
一旦主人抱养过它,而后不管主人多么贫寒,饿煞都不会忘家,不会离家出走。
主人无食可供,而心爱之,欲使另处生存,几回送之,竟是绝之不得。
白日间出,野食返家,镇夜警门。
主人跋涉谋生,它总‘咿咿’,逼裾紧随,教人滋泪。
与狗相比,猫则秉性大不如狗,但要谁家有美食可口,有良窝可安,猫便乐不思蜀,不念原主。
”其《狗猫谣》:“养狗莫养猫,猫狗不同趣。
猫饱不捉鼠,人富它来聚。
狗饿还守家,主贫驱不去。
” 狗有2.2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250倍,能分辨出大约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气味。
狗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它的听觉是人的16倍,当犬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晚上,它即使睡觉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对半径1公里以内的声音都能分辨清楚.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它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震动数为96或100次,133次与144次.狗对于人的口令和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特别注意的是没有必要对狗大声叫喊,过高的声音或音频对他来说是一种逆境刺激,是它有痛苦,惊恐的感觉,当然在他犯错误时,可以提高声音来管教它. 狗的听觉十分敏锐,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是人类的6倍,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的400倍
狗对于声音方向的辨别能力也是人类的2倍,能分辨32个方向。
可爱的家犬(25张) 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Linnaeus,1758) 科学分类:1758年林奈将其称为Canis familiaris种 - 犬种,但1993年史密森学会与美国哺乳动物学会重新分类将其划为狼的一个亚种Canis lupus。
编辑本段演化历史 狗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剪纸狗照片集锦(20张)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驯化为家畜。
狗起源于狼,目前已经得到了共识,但围绕着具体的发源地和时间则是众说纷纭。
到目前为止,最早的狗化石证据是来自于德国14000年前的一个下颌骨化石,另外一个是来源于中东大约12000年前的一个小型犬科动物骨架化石,这些考古学证据支持狗是起源于西南亚或者欧洲,而另一方面,狗的骨骼学鉴定特征提示狗可能起源于狼,由此提出了狗的东亚起源说。
此外,不同品种的狗在形态上极富多样性,似乎又倾向于狗起源于不同地理群体的狼的假说。
所以仅靠考古学,很难提供狗起源的可靠线索。
中瑞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研究了来自五大洲的654只狗,分析了它们体内一种通过母系遗传的叫做“线粒体DNA”的遗传物质的碱基排列后发现,这些狗拥有几乎相同的基因。
他们认为,人类与狗的友好渊源可以追溯到1.5万年前,当时,东亚的人类首先开始驯化狼等动物,并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把驯化的狗带到了欧洲,甚至穿过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狗狗图片 认为东亚,是因为东亚地区的狗的基因类型最为丰富,科学家通过基因测试推断该地区应该就是狗的发源地,而不是过去人们一直认为的中东地区。
彼得·萨沃莱南说:“许多早期的研究基于中东地区少量的考古材料,认为该地区是狗的起源地,而实际上,那里只是驯化过其他的一些动物,而不是狗。
”同时,通过和狼的基因的对比,他们认为1.5万年前,由几种不同的狼分化出了狗。
这项研究是由两个国际研究小组齐头并进地进行的。
另一方面,美国和秘鲁等国的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比较了南北美大陆和亚洲、欧洲的狗以及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大陆前就在拉丁美洲和阿拉斯加等地生存的狗的碱基排列。
发现拉丁美洲和瑞典的狗的部分基因都源于过去的欧亚狼。
这部分基因在15世纪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之前就已在美洲家犬身上显现。
他们认为,狗在东亚起源并扩大到整个亚洲和欧洲,继而在1.4万至1.2年前由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穿越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瑞典一位家畜专家珀·詹森认为,东亚人是最早驯化狗的这一推测是“非常能令人信服的”,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带着狗,这一点显示了在这以前很多年狗就和亚洲人生活在一起。
编辑本段习性 1.狗是杂食性动物,以肉食为主,在喂养时,需要在饲料中配制较多的动物蛋白和脂肪,辅以素食成分,以保证狗的正 朱宣咸版画《狗》常发育和健康的体魄。
2.狗的消化道比食草动物要短,狗胃盐酸含量在家畜中居于首位,加之肠壁厚吸收能力强,所以容易和适宜消化肉食食品。
3.狗属犬科,在进食时不大咀嚼,可谓“狼吞虎咽”。
如果要喂粗纤维的蔬菜最好把蔬菜切碎或煮熟。
4.狗的排便中枢不够发达,不能在行进中排便,所以我们要给它一定的排便时间。
5.狗喜欢啃咬骨头。
这也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留下的习惯。
我们在喂养时要经常给它一些狗骨头(狗咬狗,不能喂其它禽类骨头,猪牛的骨头也最好别喂,否则有可能噎着),以利于磨牙用的。
6.狗有独特的自我防御能力,吃进有毒食物后,能引起呕吐反应而把有毒食物吐出来。
7.炎热的夏季,狗张大着嘴巴,垂着很长的舌头,靠舌头 狗蒸发来散热。
8.狗在群居时,也有“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
建立这样一种秩序便可以保持群体的稳定,减少因为食物、生存空间的争夺而引起恶斗。
9.狗在卧下的时候,总是在周围转一转,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确定无危险后,才会安心睡觉。
10.狗的颈部、背部喜欢被人爱抚。
尽量不要摸头顶,因为这样会让它感觉到压抑和眩晕。
此外,屁股和尾巴摸不得。
11.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
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
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
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
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
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
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
12.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
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
顺便说一下,能违反同类间约定俗成的残酷的动物,只有人类和鸟类。
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
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 感情。
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13.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
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
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
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
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毛被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14.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
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
嗅闻领地记号,新的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
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
而它就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的。
狗喜欢追捕生物。
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
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15.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
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受伤的狗,以免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
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
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
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
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
狗(20张) 16.狗尾巴动作也是它的一种“语言”。
虽然不同类型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各异,但是其尾巴的动作却表达了大致相似的意思。
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摇摆,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显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地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狗尾巴的动作还与主人的音调有关。
如果主人用亲切的声音对它说,它也会摇摆尾巴表示高兴;反之,如果主人用严厉的声音说,它仍然会夹起尾巴表现不愉快。
这就是说,对于狗来说,人们说话的声音仅是声源,是音响信号,而不是语言。
人类的微笑和狗摇尾巴是类似的沟通形式,但直到我读了(KUILO)的《狗的智慧》(The Intelligence of Dogs),才知道狗只对有生命的物体摇尾巴。
博士说,独自卧在那里的狗,虽然面前有它喜欢的非生物,也不会摇尾巴。
狗可能爱吃某种食物,但它不会对着食物摇尾巴,除非另有生物在场。
乔琪(Jean Craighead George)在《怎么和你的动物说话》(How to Talk to Your Animals)一书中也有相同的见解:“狗只对生物摇尾巴,摇尾的作用相当于人类的微笑,只对人、狗、猫、松鼠、甚至老鼠和蝴蝶而生,但不会针对非生物。
狗不会对着晚餐或床、车、棍子、甚至肉骨头摇尾。
”不过这种说法还有一些争议。
对犬科动物颇有研究的学者毕克夫告诉我说,这点其实是错的:他曾由另一个房间望见狗对着晚餐摇尾巴,是不是因为狗发现有人在观察自己呢
不太可能。
柏克莱的兽医朋友费德曼也同意毕克夫的看法。
不论如何,狗的尾巴能够传递非常多的讯息,就算狗对生物或非生物都一视同仁地摇尾巴,依然不能改变狗喜欢亲密接触的事实,而那也是它们见到我们时摇尾的主要原因,没有人会误解它们的意思。
只要看看狗摇着尾巴走向生人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就算不是大部分,至少也有许多人立刻就会开始和狗展开热情洋溢甚至叫人难为情的对话:“你这个小可爱、小甜心、漂亮的小家伙,看看你多聪明,多棒
来,亲一个。
”而这只狗盛情难却,果然遵命。
如果长时间观察狗,你就会发现:狗有时会吃草。
那么,狗为什么有时吃草
狗的肠胃结构与人的不同,是狗吃草的重要原因。
狗的胃很大,约占腹腔的2\\\/3,而肠子却很短,约占腹腔的1\\\/3,所以狗基本上是用胃来消化食物和吸收营养,容易消化肉类食物,不容易消化像树叶、草等有“筋”的东西。
狗有时吃草,但吃得很少,偶尔也吐掉,狗吃草不像牛和马那样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清胃。
坚决不可给狗吃的食物:洋葱、韭菜。
还有些对嗅觉有高刺激性的食物或用品不要让狗闻,对狗的嗅觉有很大伤害。
17.狗的性格和生长环境特别是人的训导有很大关系。
如果从小就经常和陌生人接触,经常到陌生的地方去,狗对陌生人就会很友好,性格也会很活泼;相反如果从小就被主人拴在家里,极少接触陌生人,或者有多次被陌生人侵犯的经历,狗对陌生人就会十分警惕并且非常敌视,脾气暴躁。
18.狗喜欢和人或其它动物一起生活,不喜独处。
自家的猫,鸡等其它动物经过一段时间都可以和狗和睦相处并得到狗的保护。
狗特别害怕孤独,所以尽量不要让自己的爱犬长时间独处。
当狗被关在家里一整天,见到回家的主人后,可以想象它有多么兴奋。
编辑本段食物 虽然传统上犬属于食肉动物类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家犬的食物只限肉类。
不似其他如猫这类真正的食肉动物,家犬可以依靠诸如蔬菜和谷物这类食物健康地活下去,事实上它们的食谱是很均衡的。
典型的野生食肉动物的这类饮食营养来自它们捕获的食草动物的胃部内容物,所以它们经常营养不均衡。
但家犬对此应付的很好,它们可以素食,特别是这些食物与鸡蛋或牛奶(小狗不宜喝牛奶,小狗的肠胃脆弱,无法吸收和消化牛奶)搭配时更是如此(不是严格素食主义,或称奶蛋素)。
另一方面,家犬比起人类对肉食更加有忍耐力,它们不会因为大量食用肉类而罹患诸如动脉阻塞之类的新陈代谢疾病。
另外,科学家发现对诸如在像在阿拉斯加爱迪塔罗德(Iditarod)进行的狗拉雪橇比赛以及其他类似经受极端压力的情况,高蛋白食物(大量食用肉类)可以帮助它们防止肌肉组织受到损伤。
狗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以人类粪便为食的习性。
这是一个事实,尽管这可能令许多宠物狗主人感到不快。
汉语中甚至存在“狗改不了吃屎”这样的话。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至今尚未明朗;有研究认为狗在上万年的驯化进程中与人类相处而习得这一习性,这是早期人类社会食物匮乏时期狗不得不接受粪便作为食物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有看法认为这是狗在食物不足、营养不良或者患有寄生虫病情况下的病态表现。
犬类能接受的食物种类比人类少,例如他们对巧克力中的可可碱的代谢速度比人类慢很多,大量摄入巧克力会导致可可碱中毒;而一些人类常用的成药对狗也是毒药。
因此不要让狗有机会接触人用药品及一些人用食品是饲养的基本常识。
一些人类能吃的食物不能给狗吃。
不能给狗狗吃的食物 (1)致命的巧克力 巧克力中可可碱的嘌呤含量非常高,它们会损害狗狗的肾脏,而狗狗对嘌呤的降解能力比人低很多。
巧克力还含有咖啡因,对狗狗的健康也非常有害。
巧克力越纯,狗越小,中毒的几率就越大。
巧克力中含有的可可碱是造成狗中毒的主要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巧克力每千克含有115毫克的可可碱,这足以导致狗狗死亡,而一般纯巧克力100克含有大约2800毫克的可可碱。
1千克重的狗狗只要吃下9克纯巧克力(一块硬币大小)就有可能导致死亡。
巧克力中毒的症状是呕吐、下痢、尿频、不安、过度活跃、心跳呼吸加速等,严重的还会导致狗狗痉挛,甚至死亡。
(2)能致贫血的洋葱和大葱 洋葱和大葱含有二硫化物,对人无害,却会造成狗的红细胞氧化,可能引发溶血性贫血和血尿。
即使通过加热,也不能破坏其中的有害物质,所以不要给狗狗喂食加了洋葱和大葱的食物。
(3)能穿破胃肠的尖锐骨 骨髓是极佳的钙、磷、铜、锰等营养元素的来源,所以狗狗喜欢啃食骨头。
但容易碎裂的尖锐骨,如鸡鸭骨(特别是其腿骨)、大的鱼刺、猪的筒子骨等,都有可能刺伤狗狗的喉咙、食道、胃或肠道,从而引起严重后果(消化道出血)。
对于大型、啃咬能力比较强的狗狗来说,吃骨头的危险还稍小一点,但对于喜欢吞食的狗狗来说,吃骨头就比较危险了。
所以尽量不要给狗狗吃含有尖锐骨的骨头,如果实在要吃,最好先用压力锅把骨头煮烂,或将骨头磨碎后再给狗狗吃,这样危险就小多了。
(4)生鸡蛋 民间有一种说法,如果长期给狗狗喂生鸡蛋,能使狗狗的被毛富有光泽,这其实是错误的。
维生素H能促进狗狗生长及毛皮健康,生鸡蛋蛋白里含有一种抗维生素H的蛋白质物质,它会阻碍狗狗机体对维生素H的吸收,引起维生素H的缺乏症,导致狗狗腹泻、口腔溃疡和皮肤病,所以一定要把鸡蛋煮熟了再给狗狗吃。
编辑本段视力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狗无法分辨色彩。
最近,研究人员发现,狗能够分辨不同色阶的灰色,也能分辨某些色彩,特别是蓝色和紫色。
人犬视觉的相异处 在狗的邮票照片集锦(20张)对光的反应上,犬眼和人眼不同。
人眼对造成各种色彩的三原色(蓝、绿、红)有反应。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兽医学院眼科副教授Dennis Brooks博士说,狗的视觉和人的视觉不同;狗无法像人一样分辨各种色彩,但狗的确可以看到某些颜色。
狗能够分辨深浅不同的蓝、靛和紫色,但是对于光谱中的红绿等高彩度色彩却没有特殊的感受力。
Brooks博士的研究显示,红色对狗来说是暗色,而绿色对狗来说则是白色,所以绿色草坪在狗看来是一片白色的草地。
犬的视网膜 狗眼睛里的光线受纳器--网膜--含有多量的柱状细胞,柱状细胞有助于暗处视力及侦视移动物体。
网膜中的另一种细胞视椎状细胞,椎状细胞的功能主要在于分辨颜色和辨别微细之处。
犬视网膜上有一层额外的脉络膜层(tapetum lucidum),有强烈的反光性,也能增加犬的夜间视力。
因为光线进入眼内会撞击网膜上的光线受纳器(photoreceptor),但也可能错失而穿透网膜;但对犬而言,因有脉络膜层,所以即使光线错失未撞击光线受纳器,仍会反射回到网膜上,造成所谓的第二视力。
犬的脉络膜层也是造成强光时狗眼睛呈现黄、绿、红等悚人目光的原因。
有少数狗的眼睛缺乏这层构造,其原因至今不明。
犬视力与品种的关系 短鼻犬种(如斗牛犬)能看到较长的景深,而长鼻犬种(如牧羊犬)则有较宽的视野。
此外犬的颅形和鼻部的长短也会影响其视觉。
一般认为大多数犬都稍有近视的现象。
少数有远视现象;但是近视和远视的程度都基极。
兽医可为犬主提供护眼要诀 在犬眼中发现异物时,
孟天乐狗知道读后感
我终于明白,他是一个富有智慧、非常睿智的人,正是因为他懂得这些道理,才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出类拔萃的文章,把他的文学才能发挥到了极点。
在我读完后,我发现了伊索能够从多方面、多角度的看地阿姨个问题,从而他能从不同角度理解一个问题。
他是一个非常睿智的人,他在他的寓言里揭示了许多道理。
比如《龟兔赛跑》中,他告诉我们当弱小者发愤图强时也能战胜骄傲自大的强者的道理;《农夫与蛇》中阐明了我们不应该去救不道德的、恩将仇报的人;《老鼠开会》说明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
跟上兔子读后感五十字
《跟上兔子》读后感本书介绍了:兔开温泉为例,例兔第一次打开,霸道欺负兔子兔子问到这个,还说不去温泉,兔子不想被欺负的兔子撞下亭,与投资者的建筑,兔先生的帮助下,投资者只会聘请巴尔兔在安全Ayman狗把兔子。
月底,霸王兔是流氓兔收钱,安全Ayman狗呼啸而去的流氓兔,霸王兔不放弃,与保安一对一打Ayman狗,霸王兔被打得落荒而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些人可能是武断的,但不一定,欺负我的人希望那些人小心
从那些做这些事情之前,我想建议的人,不管你做什么,应该给自己一个后路,否则,你迟早欺凌的流露表面不可怕,可怕的是深藏在欺负的心。
有很多人,社会似乎是武断的,喜欢欺负兔子,因为每个人都看到他的霸气,所以他的勇气;然而,有这样一个社会,比他们更可怕的霸王兔
他们似乎有礼貌的表面外观,看起来是受人尊敬,也被人羡慕,但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充满野心的更可怕的东西比霸王兔。
默默的险恶,他们利用人们的尊敬和钦佩他们,做了很多肮脏的东西,比霸王兔子。
和那些善良的人们将转向,通过危机。
兔和猫读后感300字
珍爱生—读鲁迅作品《兔和有感后院的三太太在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
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
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
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
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兔宝宝,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
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人们也悄无声息地在记忆里抹去了这段对小兔活蹦乱跳的影像,忙于关心那下一窝的兔崽子了。
槐树下的鸽子毛,显然膏于鹰吻,却叫长班一打扫,什么也没了。
马路上刚被飞驰的汽车轧死的小狗,连哀鸣都没人听到便什么也不见了。
……读完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兔和猫》,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造物主既然造出了生物,却又为何将它们造得太滥,毁得太滥
动物的生命如此一文不值
”听到了吗,这是鲁迅先生在呐喊,在唤起人们对生命的重视,常言道:“雁过留声”。
既然雁飞过也会留下声音,那为何一个小生命的离去没能留下一点痕迹呢
也许是长班们打扫得太干净,太彻底了吧
这儿干净得像连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阔佬们的马车依旧在路上行得飞快,谁又会为刚才的一条小生命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呢
难道人们真的到了漠视他人生命的地步吗
请仔细听听先生这沉重的叹息:“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
”小兔、小狗、鸽子----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它们那可爱的模样不时在眼前闪现,一堆毛、一滩血——一幕幕血淋淋的镜头交替出现在我的面前,久久不能抹去。
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
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安徒生爷爷说,每一条生命走到尽头后,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
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你看,花儿的展颜,舒展了人们忧郁的心;动物的陪伴,慰藉了多少颗孤寂的心……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
恃强凌弱不是君子所为,不要以为生命存在着天生的贫贱,造物主对于每一份生命给予的都是同样的关怀,而每一个生命之间都应惺惺相惜,这才是一条真正鲜活闪亮的生命
珍爱生命吧,让和谐的歌声在我们头上响起,让我们和大自然的一切生物和谐相处,像鲁迅先生那样珍爱小动物们,让我们对每一条生命问候:你们,好吗
伊索寓言中狗和它的倒影读后感
伊索寓言:狗和他的倒影今天的运气真不好,饿了一整天,狗在路上没精打采地走着。
从早晨到现在,可怜的狗连一点面包渣儿都没找到,肚皮饿得干瘪干瘪的,两耳无力地耷拉着。
这边嗅嗅,那边闻闻,没有任何食物的气息。
看来,今天很难找到一点填饱肚子的东西了。
再找不到吃的,可真是要饿坏了
狗绝望地想着,“我将晕倒在路边,没人理睬。
” 拐个弯,,忽然,一只小哈巴狗嘴里叼着一块沾满肉的骨头,看来美味极了。
小狗快乐地东张西望,掩不住内心的欢喜,正准备找一个阴凉、舒适的地方享用一番呢。
这个情景看在这条饥饿贪心的狗眼里,真是又妒又喜:“凭什么小哈巴狗有这么好的运气,有这么大一块肉骨头,这下可好了,我的美餐来了。
” 他卯足了劲,冲着小哈巴狗狂吠,“汪汪,汪汪,接着恶狠狠地向小哈巴狗扑过去。
小哈巴狗在美梦中惊醒,在饿狗的威胁下,吓出一身冷汗,丢下肉骨头,转身逃得不见踪影。
饿狗走上前,得意地欣赏他不战而获的果实,慢慢地叼起肉骨头,转身昂首挺胸地走了。
正当饿狗想要来到一个阴凉地,享用他的美餐时,他发现不远处有一只狗正向这儿走来,这个家伙个头可不小,看来,是这一带的霸王级人物
饿狗赶紧趁他没发现,从小路逃走了。
叼着骨头的狗,为了能最终独享美餐,他决定去寻找一个离这里远远的安全 、偏僻的地方。
他来到一条小河边,小河上架着一条独木桥,看来有点不好走。
贪心的狗想,我还是过桥去吃吧。
想着,他走上了独木桥。
走到桥中间时,狗小心翼翼地向桥下一看。
哗
这一看可不得了,怎么桥下也有一只狗,一样叼着一块肉骨头,也正瞪大眼睛瞧着他。
那骨头真大,肉也好多啊
贪心的狗心想:这狗长得傻头傻脑的,一副饿死鬼的样子,他也配吃这么大一块肉骨头。
我非把他嘴里的那块骨头抢过来不可,那样,吃起来多过瘾啊
想着想着,狗再也忍不住了,也忘记自己站在独木桥上,嘴里正叼着骨头。
他张开嘴,想故伎重演,用他的吠声吓走桥下的傻狗。
不料,还没叫起来,嘴里的肉骨头就掉到桥下的河里去了。
肉骨头掉到水里,打碎了饿狗在水中的倒影。
贪心的狗眨巴眨巴眼睛,哪里还有什么傻狗,肉骨头也不见了。
原来他看到的是自己的影子啊
现在,贪心的狗什么也没得到,可怜地站在独木桥上,抚着自己的肚皮叹气。
贪心的狗,连自己的影子都不放过,与自己的影子争食,最终丢了到手的美食。
狗·猫·鼠 读后感
1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
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
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
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
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
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总有一副媚态。
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
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2 初看题目,以为是三个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章,不得不被他的“骂人术”倾倒。
看写一个童年的故事,也不忘记骂骂人。
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么能不引起“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看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
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
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
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如此地嬉笑怒骂,让“人”怎么还站得住,无怪先生说:“俯首甘为孺子牛”了。
小小的“鼠辈”本不值得喜爱,但因为有了猫的对比,却让我们感到了“鼠辈”其实也有它的可爱之处。
怪不得现在有了可爱的小舒克贝塔老鼠,想来作者也是看了先生的“隐鼠”而受到的启发吧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一)鲁迅先生的语言严谨又扩散开来,鲜明又不失文雅,犀利又不小心翼翼。
有一股绝不会像猫一样把老鼠玩腻才吃掉的坚决之气。
有几句话说得实在是挑毛病没处去。
“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部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得九,也没有一字不错。
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首先,例子很简单明了,尤其是算数这么没有争议的问题,再用对比,针针见血,“没有一字不错”和“口头,自然就不错了”,这些细节语言,凸显了“我”认为他确实愚蠢。
更有甚多如此。
(二)不听鲁迅先生怎么说话,看看他的书,思想就如洪般奔涌。
厌恶做错事说分辨话和空话不做事的人,不厌恶适性任情,做错事的人。
(三)最后一段引得我时时去看,特单列出来以表现对它的格外喜爱。
鲁迅描写小时候的经历,爱憎分明到对事物不加考虑,直至与猫斗了大半年。
长大后他虽然对猫温和了些,也是在知道猫的狡猾后为了使自己少受些不必要的伤害才做的。
由此可见,鲁迅真是活得一生“可爱”。
4我是常常喜欢读先生的文字的。
也常常会被先生写的东西所感动的。
虽然先生的文字没有那么煽情,可是总是会煽动我的心
记得最先看到先生的文字是在初中。
那是一篇叫做的文章。
那时候,学完这篇文章,我们的桌子上都被刻上了一个显目的“早”字。
之后又看过先生的和等集子。
其中不免有大家都比较熟悉的《阿Q正传》《药》《社戏》《祝福》《藤野先生》《狗·猫·鼠》《纪念刘和珍君》《拿来主义》等等。
怎么讲呢
先生写的东西是非常的犀利的。
就像利剑,直插敌人的胸膛
看到《狗·猫·鼠》这篇文字是纯属偶然的。
而喜欢上它也是不小心的。
那时我颤动着双手拿起先生的集子。
因为有人说先生的东西“杂”的叫人看不懂。
我是抱着崇敬的心翻的集子。
我想窥视先生的内心
没想到一翻,就看到了这篇文字
现引其第一段如下: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
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片《兔和猫》;这是自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
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
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骚着养畜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
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
为什么呢
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
怎的“不好惹”呢
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到:“看哪
狗不是仇猫的么
;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反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
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十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 我是最喜欢这一段文字的。
也许是因为我也喜欢写这类的文字吧
我常常将对人和对世事的不满写下来的。
有机会时要发表的。
我是想骂那些不是东西的东西的
但实际行动是不能做的。
我还没有那种资本。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喜欢看先生的东西了。
真不知是怎么搞的
是时代变了吗
时代是的确有点变了
以至于有些人乱叫:鲁迅的东西写得太滥,什么都看不懂
是的,看不懂
因为写到他们的“痛处了”而没有“骚到痒处”! 我的心情很乱
真的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像先生那样,放开一切,为“事业”而奋斗
终我一生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100字
读《狗·猫·鼠》有感今天,我又读了一遍的.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先生算清猫的罪行。
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
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森林报读后感100字左右,太多不要啊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许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东西,对大自然有更多的了解,同时我也知道了我们学生不能光靠课本上的知识去感知世界,时不时也应该去关注关注被高楼大厦覆盖的,而且我从书中还感受到了人类对动物、植物的关爱和猎人冰冷残酷的性格,感受到小松鼠的活泼和狐狸的狡猾、凶狠,大自然是千姿百态的,但作者仅仅一个季节的描写不到一百五十页,仅仅只用了四本书,基本上就把大自然最美丽的一面和最丑陋的一面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