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0根弦,读后感。
300字
看了筱雨的《一千根弦》我只想说:人生有了希望,才能有收获。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弹奏三弦琴的盲人,渴望在有生之年看到世界。
可访遍名医,都说没有办法。
一个倒是给他一张药方说必须在他弹断一千根弦的时候才可以看。
于是这个盲人带着同样失明的徒弟游走四方,终于弹断了一千根弦,可他叫人一看那张药方,那竟是一张空方。
后来他才明白,这“一千根弦”背后的意义就是“希望”于是他把这张药方传给了和他一样渴望光明的徒弟。
正是这“一千根弦”,支持这位盲人尽情弹下去,他在匆匆十五年里就如此活了下来。
读完文章,我真佩服这位道士。
与其告诉他残酷的现实还不如给他一个希望支持他坚强的走完黑暗中的生命路程。
明眼人接过纸单一看,说:这是一张白纸嘛,并没有一个字。
”那位琴师听了,纵然泪下,突然明白了道士那“一千根弦”的背后意义,琴师明白了“一千根弦”的意义你也明白了吧
它蕴涵着人生中的挫折和考验,当你回过头来思索什么是生活时,也就懂得了人生是酸甜苦辣,五味俱全的。
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不免有些磕磕碰碰,没有人有远幸福,也没有谁总是不幸。
那位琴师把这张没有字的“药方”同样给了他的徒弟,因为他希望徒弟也和自己一样在希望中走下去。
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道士给了琴师一个梦想,琴师又给了徒弟们一个梦想。
那就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千万别失去信心和希望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1000字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2)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
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
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
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
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
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
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
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
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
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
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
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
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
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
学习,同样如此。
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
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3)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 :《鲁滨逊漂游记》读后感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 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 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 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 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现在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我们要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要勇于付出,在战胜困难的同时不断取得好成绩.要知道付出铸就收获. 他搭窑造罐,失败后总结教训,终于成功;磨粮食没有石磨,他就用木头代替;没有筛子,就用围巾.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鲁滨逊在荒岛过着贫困的生活,正是艰苦的环境促使他立志成长,为改变处境而奋发;也正是这种奋发才使鲁滨逊克服难以数计的困难,从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实,艰苦的环境,也会促成人成才.是的,安逸的生活炼不出精干的水手,平静的湖面造不出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一个人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才.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淤埋弱者的深渊. 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 (4) 如 果 我 是 他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
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
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
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
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
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
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
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
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
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的主要内容是:1632年,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出生了一个小男孩,他从小对航海非常痴迷,生性喜欢探险。
尽管他航海的梦想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但鲁宾逊还是在他19岁那一年离开了家,开始了他航海生涯。
但是他对航海的种种幻想和憧憬都被狂风巨浪给冲走了,他遇上了海难。
不过侥幸的是,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
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
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
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
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
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慢慢的长出了麦子。
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
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
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七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
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除了故事精彩离奇外,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
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
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
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
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
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做面包。
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
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
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
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男子汉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之时,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
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
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
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
在他认为,不管什么事情,一旦去做,是绝对会成功的。
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
”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188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
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
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
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
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
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
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
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
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红岩读后感1000字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后感中华民族是一个源远流长的的民族,她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有着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她是中华民族生息不竭的动力,更是中华民族奋进的源泉。
学习了《中华传统文化》后,我在为人处事上学到了很多很多。
首先,我从传统文化中学会了“孝”。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的父母生育了我,给予了我生命,养育我,教育我。
他们为了这个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辛辛苦苦,我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到什么时候我都不能忘记感恩父母,更不能嫌弃父母,因为是他们给了我一个完整的家,让我的生活充满了快乐、充满了幸福。
其次,我从传统文化中学会了尊“师”。
《程门立雪》让我深有感触。
北宋时期,有个叫杨时的进士,他特别喜欢学习,到处寻师访友,曾在程颐门下学习。
杨时那时已四十多岁,学问也相当高,但他仍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尊师敬友,深得程颐的喜爱,被程颐视为得意门生。
一天,杨时同一起学习的游酢向程颐请求学问,却赶上老师正在屋中打盹儿。
杨时便劝告游酢不要惊醒老师,于是两人静立门口,等待老师醒来。
一会儿,天上飘起了鹅毛大雪,越下越大,杨时和游酢却还立在雪中,游酢实在冻的受不了,几次想叫醒程颐,都被杨时阻拦住了,直到程颐一觉醒来,才发现门外的两个雪人!程颐深受感动,更加尽心尽力教杨时,杨时不负重望,终于学到了老师的全部学问。
我也要向杨时学习,诚心诚意向老师求教,谦虚谨慎,做尊师重道的好学生。
第三,我还学会了交朋友。
传统文化告诉我交朋友要讲究诚实守信,善待他人,与人为善。
同学之间有了困难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感受中华文化使我知“孝”, 感受中华文化使我尊“师”, 感受中华文化使我懂“友”。
感受中华文化使我还会明白很多、很多……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让我们炎黄子孙把中华传统文化铭记于心,永世相传。
《小王子》读后感1000字(原创)
这就象花一样。
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
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
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
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
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
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
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
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
”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
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
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
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
…….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
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
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
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
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
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
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
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
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狼图腾读后感1000字
读图腾》有感 这个假期有幸拜读了先生的《狼图腾》这本书狼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
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
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
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狼图腾》。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
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
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 狼是智慧的.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团结的.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是勇敢的.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 ---------------------------------------------------------------------- 《狼图腾》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狼图腾》这本长篇小说,我读了之后使我受益匪浅。
在《狼图腾》中,首先让我感兴趣的是对人物和狼的生动的描写。
主人公陈阵是作者的化身,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
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
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
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
狼抓黄羊有绝招。
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
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
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
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
在我看来,我们人类应该将狼性与羊性很好的结合才能够在有限的能力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准。
所以我们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千万要记得不能像羊一样任人宰割,也不能像狼一样贪得无厌,我们要学会羊一样平和稳定的性格,也要学会狼一样积极拼搏,团结合作的行为方式。
将二者好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成功
励志名著读后感1000字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作者:(俄)马克西姆·高尔基。
类型:自传\\\/现实。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没有经过太多的文学加工,所以有时候觉得比较像日记。
童年:故事一开始,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就死了,随后跟着母亲和外婆来到了外公家生活,外公是开染坊的。
这个家庭并不和睦,空气中充满了敌意,两个舅舅没事儿就殴打他们的妻子,一个媳妇被打死了,另一个媳妇生产的时候死了。
阿廖沙不喜欢外公,因为外公毒打过他,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手足相残。
在这种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的生活中,阿廖沙只有和外婆在一起的时候才感觉到温暖和关爱,如果没有外婆,阿廖沙觉得自己生活不下去了。
后来,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之前她再婚过,当然继父对阿廖沙并不好。
阿廖沙就要到“人间”去谋生了。
在人间:最初的经历是在鞋店当学徒(受虐待的事情我就不多说了),后来到了外婆的妹妹家里当学徒,主人是个绘图师。
这一家人挺有意思,明明衣食无忧,但是天天就是没事儿找事儿,互相折磨。
最后阿廖沙逃出来了。
然后他去了轮船上面当洗碗工,又见识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三部曲主要就是说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的)。
下诺夫德罗哥,苏联期间曾被称为高尔基。
当然还有人世间的种种罪恶,似乎每一个人都要被生活逼得崩溃,于是他们靠折磨侮辱他人来取乐,每一个人都生活的那么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但是阿廖沙相信,即便生活在这样肮脏的土壤,也有一些人坚持自己的美好和原则,最想光明的生活。
因为有两位好心的太太的帮助,借给他书籍,阿廖沙爱上了读书。
可谓是废寝忘食。
他狼吞虎咽,书中的世界那么美好,而现实世界却那么残酷。
当然阿廖沙还会思索,学而不思则罔啊。
后来阿廖沙觉得这种生活真是没有意义,没有希望,出路又在何处呢
他决定去上大学。
我的大学:虽然他只有十六岁,但是在很多方面感觉自己心里已经老了(我也有这种感觉)。
来到喀山,现实很快粉碎了他的梦想。
其实高尔基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大学,而是社会大学。
同时也初步接触了革命。
后来,阿廖沙得知自己的外婆去世了,是被“啃老族”活活拖垮的。
阿廖沙很伤心,因为童年时代自己的精神支柱就这样消失了。
而与此同时,生活上的种种不如意,人生的困厄找不到解决的方法都让阿廖沙觉得生无所恋,于是他决定自杀。
于是他买了一把手枪,幸好它对人体的构造不是太了解,所以没有打中心脏,不然我们就看不到这部三部曲了。
经过了这个事情,阿廖沙回过头来发觉自己真的很幼稚。
经过了几年在不同地方的见识,他又踏上了新的旅途……其实自己看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因为叙事结构太松散了,不像一般的文学作品那样有一种贯穿始终的线索。
似乎只是不断地记述一个又一个人物,一件又一件的事情。
但是这里面真正的意义在于重现了那种底层生活,诚然反映底层人民生活的文学作品并不少,但是我从来没有像三部曲这样感到这么压抑,因为经过文学加工的人物和事件往往过于传奇。
但是三部曲里面却不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真实,善无善报,恶无恶报。
每一个人都在生活当中苦苦挣扎,找不到希望,因为没有得到过公正而自暴自弃。
即便是阿廖沙的外公,我相信他也是爱阿廖沙的,但是生活总是那样地折磨人。
让他所有的情感都被耗尽了,也就变成了一个残暴吝啬的老人。
但是阿廖沙说过,哪怕山重水复,到处泥泞找不到出路。
但是不管用什么,总会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
我想知道《活着》的故事梗概
一贯的大时间跨度,从上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
一个封建地主家庭的纨绔子弟福贵,因为沉溺赌博输光了家产,生生地将老爹气死,已有身孕的妻子家珍也被丈人强行带回娘家。
家道的败落倒似乎让他一下子长大,明白了肩上的责任。
不得以,为了维持生活,他从赢走他家家产当了地主的龙二手里讨来五亩田地,与母亲、女儿一道劳动,过起了农民生活。
一年后,妻子带着半岁的儿子回到他身边。
其实从某种意思上讲,这样的生活,也未尝不幸福,就像福贵的娘说的那样:“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
”但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连男耕女织式的几乎都成了奢望。
为了给母亲治病,福贵带着仅剩的妻子从娘家带来的两块银元,到城里买药,没想到阴差阳错却给的军队拉去当了壮丁。
在战场上,福贵忍受着饥饿与寒冷与死亡的三重压迫,九死一生,最后成了解放军的俘虏,几乎是侥幸地捡回一条命。
历经波折,他终于回到了家里,一家人抱头痛哭,却得知母亲早已去世,而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病变得又聋又哑。
真个是物是人非啊。
接着是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地主龙二因不配合人民政府,被判枪决。
紧接着又是运动,全村,,用历史课本上的话说,那个时候,生产关系并不适应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
这造成了在三年饥荒中,村里人几乎饿死。
俗话说,,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逼于无奈,福贵夫妇只得把女儿送给人家。
就是这样一个夫妻俩热爱的儿子,却因为给的区长夫人献血被庸医无情地抽干了血液
而那个区长正是福贵在战场上认识的好兄弟春生。
一家人,家珍的病也一天天重了。
文革来了,春生、队长等一大批人都被打成了走资派。
可喜的是凤霞的婚事终于有了眉目,男青年万二喜虽是偏颈,但人却实在,自然而然地和凤霞走到了一起。
不久后凤霞有了身孕,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
然而好景不长。
凤霞生把孩子生下来不到十分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夺去有庆生命的那家医院里。
巨大的悲伤的阴霾笼罩于这个已经残缺的家庭,家珍一病不起,不久去世。
福贵与二喜悉心照料凤喜的儿子苦根。
苦根长到四岁的时候,二喜在一次工作事故中惨死。
福贵便与苦根爷俩相依为命,一直到苦根七岁。
悲惨似乎成了这家人的宿命,年幼的苦根也没能逃过这个厄运,因为生活条件差,苦根嘴馋,把一大锅煮豆子吃了,腹胀而死。
福贵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与一头老牛为伴,那头牛也叫福贵,终日对它说着:“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
” ……哈哈
巴金《秋》读后感不少于1000字,还有读书笔记
《秋》读后感1000字】巴金的《秋》他的名著《激流三部曲》之三,也是终结篇。
现在也是一个秋天,读了这部书之后,让我对这个秋天有了不一样的感受,我的脑海里总是时不时冒出“天凉好个秋”这五个字。
我一直觉得秋天本该是个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硕果累累的季节,是一个充满喜悦和欢乐的季节,虽然有些小忧伤,但也是淡淡的浅浅的。
可是说心里话,在阅读过程中,我却总感觉心里很憋闷,有几次不得不放下书,走到外面透口气,可能是太过入戏了。
读完后,我昨晚一夜无眠,有很多话是不吐不快。
高家大少爷觉新的窝囊、懦弱、作辑主义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他以为抱着“牺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这样的愚蠢念头,别人就会谅解他,感激他;他以为他的唯唯诺诺可以讨好身边所有人,可是他真的大错特错了。
他一次又一次的退缩,一次又一次的充当老好人,不仅没有得到别人应有的尊重和感恩,相反换来的是别人的鄙视和愤懑。
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别人又怎么能把你当回事呢
面对别人的故意刁难不是去反驳而是默默承受,时间长了,别人不自觉中就把你当成软的柿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堂堂高家大少爷,在整个公馆人的眼里也许连一个丫环都不如。
这一切都是谁造成的
固然与那个陈旧的制度和吃人的旧礼教有关,还有他遭遇的太多灾难共同造成他那个样子。
可是同样一母所生,又在一个公馆里长大的其他兄弟姐妹为什么遇事态度和他截然相反呢
二弟高觉民对任何事都有自己独立的看法,他有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对未来充满希望,虽然有时过于偏激,但总比逆来顺受强百倍。
三妹淑华敢说敢作,天不怕地不怕,按自己的想法活着,虽然也因此遭到不少人的为难,可也没见到她少一根毫毛。
所以高新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罪魁祸首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是他自己做人没有个性和自己的原则。
每次面对那些所谓的长辈们的羞辱选择忍气吞声,以为像鸵鸟那样遇到危险把头埋在沙子里面就可以躲过这一劫。
结果呢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不是说善良不好,但是无原则的善良就是对坏人的姑奸养息,对恶势力的推波助澜。
退一步也许会海阔天空,可是一味的退避就是自寻死路。
人就是这样,你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必在沉默中灭亡。
那些陈旧制度和吃人礼教就真的那么可怕吗
那些道貌岸然的长辈就真的值得去尊敬吗
鲁迅笔下的“旧礼教吃人”真的在《秋》中出现了。
丫环倩儿生病了,主人不是去请大夫来救治,而是撒手不管,任其自生自灭,最后活活病死。
倩儿死后连入土为安的待遇都没能得到,只落下一个被席包裹扔落荒外的下场。
四小姐淑贞最为可怜,她善良、敏感而又懦弱可怜。
每次她父母吵架,她都不可避免地充当她们的出气筒,无辜被辱骂和殴打。
身边那么多人同情她,可是面对她孤独的求救,他们只是礼节性的安慰她,许下的诺言却一直没有人去兑现。
指望那些兄弟姐妹们来搭救的希望破灭了,无奈之下,她选择了跳井来结束她年轻的生命。
觉新有善良、觉民有信仰、淑华有胆量、琴有细心,但是都有什么用。
他们都没有真正的伸手去拉他们的妹妹一把,我感觉他们是那么的冷漠。
每个人都只关心他们自己的事情,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派头,让人作呕。
我在阅读时真的好恨那个人吃人的时代,也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
倩儿、淑贞还有很多人的宝贵生命就这样被那可恶的旧礼教吞噬了。
看起来,吃人礼教还真的满吓人的。
难怪每次别人规劝觉新不要害怕,要起来反抗时,他总是念念叨叨:你们不知道我心里有多苦,我的处境有多可怕,想以此来搪塞和逃避。
其实那些旧的制度和礼教并没有那么可怕,它们就像毛主席当年的豪言“一切反对派都是纸老虎,你一打它就倒”。
可惜在那个特定的背景下,觉新还没有那样的觉悟。
他遭遇的苦难太多了,一次一次眼睁睁看见自己心爱的人被剥夺生命,而自己却无法救助她们。
也许是对自己太失望了,他变的心灰意冷,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哀莫过于心死”。
他如僵尸般行走在这个世界上,变的悲观厌世。
他带着有色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难怪在他眼里,秋天的天空是灰蒙蒙的,到处是秋风扫落叶般的萧瑟凄凉。
可在有信仰和追求的觉民眼里秋天却是另番景象,而且他坚信:秋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看来环境一样,心境如果不同,那他所看的世界也必定迥然不同。
合上书本后,我脑海里总是拂不去对高觉新这个大少爷的厌恶和愤怒。
他的唯唯诺诺和老好人面目不仅害苦了周围人,更重要的是害了他自己。
他天真得自以为自己多吃点苦,多遭点罪,就可以换来别人的谅解和同情,就可以挽救那个已经摇摇欲坠的高家大梁。
他以为别人会明白的良苦用心,他打碎牙齿吞在自己肚里,就可以换来所有人的满意。
也许他到死都不不明白,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是多么的可悲。
你可以在某一时刻让所有得人满意,你也可以在所有时刻让某一些人满意,但是你永远不能在所有时刻让所有的人满意。
你如果太在意别人,必然就会迷失自己。
幸好巴1\\\/2
关于中国经典读物的读后感1000字左右
《儒林外史》读后感 因为今年寒假老师推荐我们看《儒林外史》这部著作。
所以我很有幸地拜读了清朝小说家吴敬梓所著的长篇小说《儒林外史》。
吴敬梓是清代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
随之明清时期的社会发展,小说这一文学形式开始盛行,至清代已相当成熟,与《红楼梦》一样,《儒林外史》代表着古典小说的一个高峰。
吴敬梓清代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
《儒林外史》是我国第一部具有讽刺性小说,是我国古代时期吴敬梓他根据封建时代各层人物的品质进行形象塑造,是一面封建社会的照妖镜。
它通过对封建文人、官僚豪绅、市井无赖等各类人物无耻行为的真实生动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行将崩溃的封建制度的腐朽性,强烈地抨击了罪恶的科举制度,并涉及了政治制度、伦理道德、社会风气等等,客观上否定了整个封建制度。
最让我难忘的一个人物是吝啬鬼严监生的故事。
严监生是个名副其实的“铁公鸡”。
他花钱一毛不拔,不到非不得以绝不花冤枉钱,要钱不要命。
严监生的病一日重似一日,再不回头。
终于临终之际,他伸着两个指头就是不肯断气,大侄子、二侄子以及奶妈等人都上前猜度解劝,但都没有说中,最后还是赵氏走上前道:“老爷,我知道你的心事。
你是为那灯盏里点的是两茎灯草,不放心,恐怕浪费了灯油。
”直到赵氏挑掉一根灯草,他方才点点头,咽了气。
两茎灯草,无论多么穷苦潦倒的人都买的起,而严监生却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富豪,两茎灯草的钱对他来说是微不足道,一个快要去极乐世界的人因为两茎灯草,心中念念不忘,咽不下那口气,这细节说明了严监生对自己的精打细算。
当然,我们也应认识到严监生性格的复杂性。
他的性格中有吝啬的一面,也有卑微可怜的一面,还有慷慨与不乏人情的一面。
他以金钱作为护身符,来消灾弭难,苟且偷安。
正妻王氏病后,他延请名医,煎服人参,毫不含糊。
王氏死后,他深情悼念,“伏着灵床子又哭了一场”,这不是“逢场做戏”的眼泪,这里写出了他具有人情的一面。
由于他没有家族优势,至死也怕严老大,他活得卑微,死得窝囊。
至于对财产的聚敛,主要靠两种方式:一是靠剥削来占有;二是靠惨淡经营,精打细算,甚至靠生活方式上的自虐来减少开支。
他爱财、聚财,但有时慷慨。
他并不甘心屈从别人,这种心态在他临终托孤于内兄的沉痛遗言中充分地揭示出来了,他说:“我死之后,二位老舅照顾你外甥长大,教他读读书,只有读好书,才能出人头地,免得像我一样,终日受大房的气。
”临终前的一席话,可谓是他人生经验的总结。
总之,他是一个在统治阶级中被人捉弄的人物。
作者将他吝啬、薄情、慷慨,不乏人情味的一面描绘地淋漓尽致。
对严监生这个人物的畸形灵魂多层面的描写,使是我感受到作者深邃的用心和婉转多姿的笔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