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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白鹿原读后感

时间:2019-03-25 04:56

高中语文选修 中国古代小说欣赏 读后感(任选两篇写读后感就行)

今天日午后闲暇看着午后明媚的阳光,便想执,在书中畅游的滋味,便读了经典国演义》中《曹操献刀刺董卓》一回,略得启示。

在这一回中,主要讲述了朝中大乱,董卓掌握大权,横行霸道,许多官员决定杀掉董卓。

王允让曹操带一把七星宝刀去刺杀董卓。

为国除害解救百姓自然好,但也要有策略,虽然曹操可能已经计划好谋杀董卓计划,时机够准(因为吕布离开董卓身边),但那一刻时运不佳,想要拔剑又被董卓从衣镜看到,幸好吕布刚好回来让曹操有机会逃生否则董卓在曹操还未逃走时起疑然后杀之。

然而我起初不懂曹操为什么不直接杀死吕伯奢,而是“行不数步,忽拔剑复回......挥剑砍伯奢于驴下”? 读罢方才明白曹操本性固执,为人辛辣以他奸诈的性格,以慢其心,间而杀之...其二董卓身为丞相有强大的势力,没有良好的策略,单方攻击略有愚蠢 事情败漏后,曹操逃走家乡,途经其父至交吕伯奢家,欲借留一宿,吕伯奢甚是高兴,招呼家人杀猪款之,并亲自去邻村打好酒。

曹操疲惫,卧下歇息,醒来时,听到磨刀声,此人疑心甚重,误以为吕伯奢要杀之领赏,故先下手为强,杀其全家,后发现实乃杀猪,后悔已晚,遂逃走,途遇打酒归来的吕伯奢,吕伯奢竭力挽留孟德留下,孟德心有其愧,然思索片刻又将吕伯奢刺死,至此吕伯奢盛情款待曹孟德,而全家灭门。

曹操此人,乱世之枭雄也,杀其家人实为疑心甚重,做事狠辣,乃其作风,而再杀吕伯奢,我想他是不忍高龄老人回去独自面对家人惨死之痛,遂杀之

与此同时当我读到曹操要刺杀董卓,准备掏出 宝刀是,心也随着小说的情节而波动紧张,当曹操暴露,我不禁叹息,唉,多好的刺杀机会啊

可惜,甚是可惜。

不过,这也有曹操自身的原因:做事不细心观察,没发现屋内的大铜镜,不仅刺杀失败,还丢了一把宝刀,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一句话说的好:“细节决定成败。

”只要我们认真观察生活,认真观察社会,我们就一定会成功。

当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打在树上,零零碎碎,似乎书中的故事在眼前上映、、、 曹操这个在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人物,书中我最为欣赏的也是曹操。

孙权评价曹操:“其惟杀伐小为过差,离间人骨肉以为酷耳,御将自古少有。

” 鲁迅说:“曹操至少是一个英雄” 史书评论明略最优、清平之奸臣、、然而我确认为他是乱世之奸雄,也是英雄。

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这就是曹操最能突出自己野心的一面,他可以错,但是他的部下不能错,有句歇后语就就曹操杀吕伯奢——将错就错。

得天下,挟天子以令诸侯,此为孟得之雄才大略之体现,他不急于求成,知道韬光养晦,不挣一时之得,深谋远虑  。

《曹操献刀刺董卓》这个故事给三国演义小说增添了生动的情节,不仅推动了小说故事的发展,也让读者对曹操的人性上有所了解,三国时代,动荡不安,将曹操直接评价为汉贼也有所不妥。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是感概,小时候就一直听说曹操是奸雄,现在看过三国演义后,确实不假,至少以后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就能说明问题,更重要的是权位的刀把子,一直让自己人扛着,这样无异于谋权了,既然能谋权就有可能篡位。

更重要的是,朝中大臣众多,但是有勇气去杀董卓的却是寥寥无几啊,曹操就敢了,而且有可能真的是刺死了董卓,补充回答: 来自手机问问 自己也逃不出丞相府。

这是玩儿命的活儿,也是忠君爱国的活儿。

所以,我要说的是: 曹操是奸雄,也是英雄

议论文具体是由那几部分组成?

1、论点 论点是作者在文章中提出的对某一个问题或某一类事件的看法、观点、主张,它要求要正确 、鲜明、有针对性。

2、论据  论据是证明论点正确的证据,要想证明论点的正确,首先,论据必须让人觉得真实、可信, 能够充分证明论点。

其次,论据要具有典型性,能收到“以一当十”的效果。

第三,论据要 新颖, 尽可能寻找一些新鲜的、能给人以新的感受和启示的论据。

 3、论证过程 论证过程是指运用证据阐释证明论点是正确的过程。

它要求论述要深刻、周密,讲究说理的 艺术,还以习作为例,这篇作文中就是运用了两种典型的事例:、 和瑞典化学家的故事,从正文两个方面证明了坚持就是胜利的这一观点,这个过程就 是论证过程。

高中课本《语文 选修 中国小说欣赏》目录

在我看来,一点也不合适。

没错,文学名著是很有价值,确实包含着一些哲理,它对社会现象、人性等方面的思考确实值得我们研究。

但问题是,中学生能读懂名著吗

至少那时我读不懂。

我这里说的“读懂”是指自发地从名著中悟出一些哲理、很自然地形成对书中人物的印象。

而不是指读了对名著的相关评述、研究,甚至把老师抄在黑板上的“人物分析”、“中心思想”死记硬背下来的那种“读懂”。

在我看来,文学作品是用来欣赏的,而不是用来分析的。

我们读文学作品的原因,是因为通过读它,我们体会到了一种属于自己的、引发了我们共鸣、思考的思想;是因为阅读那本书让我们感到放松、愉快;是因为我们有,或者曾经有过与主人公类似的经历、感受、情感,而使我们倍感亲切。

这种对名著的理解、感受是属于我们个人的。

因为每个人的经历、思想、情感都不相同,故每个人对同一部文学作品的理解、感受也是不一样的,而绝不是像学校教学、考试那样的整齐划一。

所以,也可以说,“喜欢”文学作品远比“读懂”文学作品更重要。

文学作品对人的作用在于使人感到轻松,以及自然的受益,而不是使人强迫性地去“挖掘深刻含义”、“分析人物性格”(我觉得这些字眼很可笑)。

各位已经看出来了:喜欢阅读文学作品的前提是我们有与作者类似的感受、思想,有与主人公相近的经历。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中学生会有与名著作者(他们绝大多数是成年人)相同的思想、情感、经历吗

不可能。

至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

所以,要求中学生读名著基本上是倡导者们的一厢情愿。

在我上初中时,课本中就有一篇《红楼梦》的节选。

大抵老师也常在课堂上说《红楼梦》如何好的话。

其时就有一位伙伴“喜欢”上了《红楼梦》,逐页地研究,并不时给我通告他的研究结果:“金陵十二钗分别指代十二个女子,贾宝玉也在其中”、“是风姐儿搞得贾家败落”。

听得我羡慕得不行,也去捧着一本《红楼梦》埋头苦读,可惜只读了几页就觉得坚持不下去了。

后来再读《红楼梦》是大学毕业后,那时已经有了一些经历和感慨,因此饶有兴趣地读了一遍。

现在想起当初那位红学爱好者,就明白其实他并不喜欢读,之所以读仅仅是因为老师说那书好。

因为当初他告诉我书中的诗都很没意思,直接翻过去就行了。

但现在我发现有些诗写得很好——我并不是说另一些写得不好,我的意思是因为其中一些使我颇有同感,所以我才觉得它好,这也是我所谓的“喜欢”。

再如高三时,我在一份刊物,好像叫《中学生语文报》上看到一篇同样是高中生写的文章,讨论的是课本中林黛玉进贾府的那篇文章。

黛玉与贾母痛哭,底下侍立之人无不掩面而泣。

作者以一种很学者的口吻指出:这让他联想起《史记》中汉朝的一王妃(我记不清具体是谁)与失散多年的弟弟相逢后抱头痛哭,宫女们俱黯然泪下,“助皇后悲”一节。

听作者的口气,好像他熟读《史记》一样。

但我猜测不是这样。

因为他所引用的“助皇后悲”一节同样是出现在中学语文课本上的。

用读名著表明读者有较高的文学素养等暗示来逼迫中学生阅读名著,基本上是违背人的正常发展规律的。

与其提倡学生读名著,还不如让学生读一些他们喜欢,同时没有危害性的作品。

这种书籍虽然没有官方要求的思想深度、文学成就,但重要的是中学生喜欢它,这就够了。

在无害的基础上,书籍对人的意义首先应该在于是否给人以快乐。

有些名著的内容却是很不适合中学生读的。

比如,我记得高考前拼命背名著书目及作者,其中有陈忠实的《白鹿原》。

上大学后偶尔读了一段,才发现里面有大段露骨的性描写。

既使有过丰富经历的成人,也不会全部喜欢中学教师所列出的那一串名著书目的。

真正能让人产生共鸣的作品可能只是其中一少部分。

有时可能人们更喜欢通俗小说,而不是文学名著。

不管是对成人,还是学生,都不应该鼓励,甚至胁迫他们去读由官方指定的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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