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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阅读和读后感

时间:2020-04-15 02:09

求五遍高一读书笔记(读后感),800字左右,一定要五遍,没五遍和每遍800字不采纳

Aesop's Fables: The Ass and the Lapdog A Farmer one day came to the stables to see to his beasts of burden: among them was his favourite Ass, that was always well fed and often carried his master. With the Farmer came his Lapdog, who danced about and licked his hand and frisked about as happy as could be. The Farmer felt in his pocket, gave the Lapdog some dainty food, and sat down while he gave his orders to his servants. The Lapdog jumped into his master's lap, and lay there blinking while the Farmer stroked his ears. The Ass, seeing this, broke loose from his halter and commenced prancing about in imitation of the Lapdog. The Farmer could not hold his sides with laughter, so the Ass went up to him, and putting his feet upon the Farmer's shoulder attempted to climb into his lap. The Farmer's servants rushed up with sticks and pitchforks and soon taught the :

求一个英语阅读的读后感 150字左右最好中,英文都有 高一水平的

有朋友跟我说她曾经报新东方的四级班,考了五百多分,但是采取的方法纯粹为了过,譬如说听力,就不用听,只用分析问句和答案,再通过他们多年发现出题人的规律,就能知道是什么答案,所以导致现在毕业了,要用到英语的时候发现这个方法害了自己,因为根本就没提高自己的能力,所以现在去上了全外教的课程,英语的运用能力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所以如果真的考四六级就需要平时积累,最好去全外教学校在纯粹的英语环境中学习

一篇高一800字读后感

《哈利波特》读后感 J。

K罗琳打开了魔法世界的大门,一部《哈利波特》赫然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读后感 高一

可以去这里看看 自己找的比较 别人找的不一定适合你

高一语文读后感

《前方》实在是一篇美文。

这篇散文值得细细品味之处颇多。

无论是作者新奇的立意、丰富的想象、虚实相生的笔法,抑或是优美、凝练、含蓄的行文,悠远绵长的情韵都给人留下极大的审美空间,而其中构成文章最大艺术魅力,最耐人寻味的,还是作者丰富深刻的对人类心灵漂泊和流浪感的关怀与悲悯。

作者从摄影作品入手,如果仅是直面描摹画面,就缺少了味道,如果仅是想象人们内心正渴盼回家,也不足为奇。

然而作者却运用逆反思维:他们正在路上。

他们曾有离家之举。

接着非常自然的点出了文章的中心: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

此句一出,立刻打开了一个新的天地,令读者眼前为之一亮。

曹文轩先生无论治学还是创作,都很讲究独辟蹊径。

这可以是一个体现。

接着作者从人类的祖先,为了生存或者出于天性无休止的迁徙写起,人类有了家,仍旧还得离家,甚至是远行。

读者不禁生出疑问:为什么呢

作者如睿智的长者引领读者去思考,并结合自身的经历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列出了三条原因:外面世界的诱惑、出于无奈、前方的召唤。

语言洗练、洁净,优美、含蓄。

外面的世界“广大无边”。

“充满艰辛”“充满危险”而又“丰富多彩”“富有刺激性”。

寥寥数语,谈及各个方面,笔笔到位。

作者曾说“文集不是收容所”主张语言要精美,经典,此处可以窥见一斑。

离家,漂泊,流浪是人类内心所具有的普遍的情怀。

有一首歌唱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对困守一隅的人们来说,是很有魅力的,人们往往不大清楚外面的世界的真情,凭着想象绘出许多精彩的色块,常常羡慕流浪的生活,心中总有一个“出去”的念头。

面对早已熟悉的一切,失去了原有的新奇,自然会生出厌倦的情绪。

而前方的不确定性,却令人既紧张又新奇,既刺激又欢喜,既恐惧又渴盼,告别家乡,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

这种流浪就像一首朦胧诗带上了浓郁的浪漫色彩。

正如作者所说“人会在闯荡世界之中获得生命的快感或满足按捺不住的虚荣心”,人的内心总在呐喊:走啊走

离家,流浪是人的天性,是人的内心的需求。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漂泊在异乡的路上。

最具典型的当数游侠诗人李白。

他一生都在旅行,努力使自己处于“置身异乡”的体验之中,成了一个永不停步的流浪者。

还有奇女子三毛,走遍千山万水,一生经历的是一条曲曲折折充满神奇色彩的路。

而冰心,最早也是作为一个远行者的形象受到人们的关注。

作家艾芜在不能行走,已接近生命终点时,内心仍在呼喊“妈妈,我还要去远行。

”没有比远行更销魂。

很有道理。

文章从第九节开始,有了一层更深的含义。

曹文轩不愧为“学者型作家”,喜好哲学,使他对人生有更广泛更深入的思考。

在他的许多作品中都坚持或者重视“悲悯情怀”,表现出了他的人文关怀,读起来有了更多的深沉和厚重。

文中写道“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

是命运把人抛到了路上”,显然,这里的“路”,并非实实在在的路,而是指人生之路。

人来到世上,是命运所主使的。

“许多人终身未出家门,或未远出家门,但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仍然有无家可归的感觉,他们也在漫无尽头的路上”这句话紧承上一句,有了更丰富的内涵,转入对人的精神状态的关注,人的肉体在家,可是灵魂却找不到可以停靠和休憩的港湾。

心灵就会有浓重的漂泊和孤寂感,在人生的路上,找不到家园。

有了第九节作铺垫,第十节的深化就水到渠成,作者先指出“人生实质上是一场苦旅”,由这句哲理性的话语立刻又将视线转向摄影的画面,叙述场景,想象车中旅者的内心活动。

写法灵活,自如变幻,更富有美感。

又联想到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中拥挤的汽车,丰子恺先生一篇散文中的苦旅:内心不安、无奈、焦躁不宁、索然无味。

通过想象和联想,作者将旅行中的“苦”味含蓄的抒发了出来,使读者结合自身体验有了感性的认识。

然后智慧而深刻地指出:人生是一场苦旅,不论你的生活境遇如何,没有本质区别,不分彼此,都是苦旅者。

上下文有严密的逻辑性,议论既能启人心智,又能使人真切地感受到,作者对人类精神境遇深沉的悲悯之情和大关怀。

家园之思的人文内涵在作者这里得到了新的发掘:人对家园的眷恋与追寻,实际上是对自身心灵和精神的关照,是对精神家园的追寻,这种追寻犹如对宗教的皈依,圣洁,虔诚,庄重。

人的精神的回归是漂泊的延续和结果。

所以,《前方》表面上虽然是在写离家,实质着眼于归家。

因此,作者才能揭示人类精神状况的这三重悲剧:一、人在“走向前方、到处流浪时,又时时刻刻地惦念着正在远去和久已不见的家、家园和家乡”;二、人无法回家;三、即便是还了家,依然还在无家的感觉之中。

显然,这里的家,家园,并不是指“那个可遮风避雨的实在的家”,而是指人精神的归宿,精神的栖身之所。

它是流浪者的一种沉甸甸的恋旧“回归”情绪。

异乡体验与故乡意识深刻交糅,漂泊欲念与回归意识相辅相成,作为一个永远充满魅力的人生悖论而让人品咂不尽。

一颗心总是在漂泊与回归间沉浮与徘徊。

作者在文中举到了崔颢的诗“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我们知道,崔颢的家乡在河南开封,离黄鹤楼不算太远,为何会如此发问

因为“他想念的那个家,只是由家的温馨与安宁养育起来的一种抽象的感觉”,即使回了家,仍旧感到“无家可归”。

这种体验少年离家的游子最为真切。

宋之问《渡汉江》中有“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句子。

离家多年,思乡情切,一旦得归,理应更喜,然而诗人已经意识到,现实中的家恐怕并不是心目中所构建的温馨的理想家园。

作家孙犁曾在散文《老家》中,也有此种情怀的感慨和抒发,他曾有两句旧诗“梦中每逢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他说,自己越来越思念家乡,越来越尊重家乡,然而却不愿再回去了,回家乡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一是家园已经没有亲人,二是村中和自己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孙犁对老家的心理是复杂的,矛盾的。

他已明白的认识到,即使回了家,心灵仍旧在漂泊,没有归属感。

如今,生活的快节奏和瞬息万变,使人们忙于现实,很少关照内心,精神的活动和追求被忽视,被冷漠,被挤压,被流放......使人们逐渐远离了率真与本真的天性,富足的物质世界并不能弥补精神上的极度孤独和空虚,从而人的一生始终存在着的愿望就是还乡——寻找精神的家园。

也有许多的文人在虚构着自己内心的家园,如陶渊明的“桃花源”,李乐薇的“空中楼阁”,琦君的“方寸田园”,他们都在找寻一方恬静的家园:适合心灵散步,眼睛旅行,能安放疲惫的心灵。

总而言之,《前方》是一篇哲理散文,有哲学之光,艺术之灵。

词句含蓄,深沉,“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有着言外的别旨和风神。

曹文轩先生有一句话说:美的力量大于思想的力量。

也时时激励自己要写经典文章,要写美文。

这篇文章立意奇,思想深,语言美,实为这种说法的有力见证。

求新高一《老人与海》1000字读后感一篇 急用

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那个书中所构想的世界。

因为书所有的“灵魂”不同,自然那个所构想的世界也不一样。

而我所指的“灵魂”,就是每本书,其自身要表达的思想,或者愿望。

我们会因为那些感人的书,而潸然泪下,或因为那些记录屈辱历史的书,而热血沸腾,甚至因为那些武侠、玄幻的书,而将自己想象成天下第一的人 老人是乐观的。

他依旧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用谎言来修饰穷困的生活,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

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

这就是人。

首先,活着,宽容的对待一切。

嘲笑。

冷漠。

甚至唯一能够喜欢和他在一起的孩子也被家长带走之后。

他依然能够笑着面对。

为他后来悲壮的胜利打下了伏笔。

老人是有信心的。

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使他对自己充满信心。

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捕捉到大鱼。

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为了得到时机,他甚至渴望遇到走失的鱼群。

终于在他没有捕到鱼的八十五天,他用一条大青鱼做诱饵,他把岸和太阳都甩开,开始了他英雄的旅程。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 老人是耐性的。

海下六百英尺的大鱼好象是有灵性的。

水面无波,那条鱼在海底静静的和老人比拼耐力,做着一场风雨欲来前的殊死搏斗。

三天三夜。

饥饿、疲惫,困倦,伤痛、孤单,越来越强烈的人的极限。

哪个都是不亚于那条大鱼带来的危险。

他与其说是在征服鱼,还不如说是在征服他自己。

超越极限。

鱼啊,老人轻轻地说出声来,我跟你奉陪到死。

生命此时不是赌注,而是一种抗衡。

老人是多情的。

他怜悯起这条被他钓住的大鱼来了。

它真出色,真奇特。

对对手的赞美,体现着老人丰富善良的情感。

因为这种大马林鱼总是成双出现,雄鱼有食物总是先让着雌鱼。

所以最先上钩的也是雌鱼。

当雄鱼见到雌鱼被抓后始终不肯离开,最后雄鱼在船边高高地跳到空中,看看雌鱼在哪里,然后掉下去,钻进深水。

老人这个时候是哀伤的。

他捕鱼是他英雄主义的荣誉而不是仇恨。

老人是勇敢的。

老人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是永远不会打败他。

永不言败的坚强让老人做为自然人体现了人性中最美丽的一面。

老人将带血的手放进海里,血水交融,人也融进了海的魂,激进而坚强。

鱼毕竟是鱼,它开始了反抗。

一场征服与反征服的斗争开始。

斗智斗勇,这是一场真正的较量。

经验和熟练的技巧显然此时发挥着巨大作用,他象一个军事家一样,知道鱼的心理,做着战前充分的准备。

他时时鼓励自己,给自己加油。

要沉着,要有力,老头儿,他说。

他赞美对手: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庞大、更美丽、更沉着或更崇高的东西,老弟。

来,把我害死吧。

我不在乎谁害死谁。

他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甚至换位思考:你必须保持头脑清醒。

保持头脑清醒,要象个男子汉,懂得怎样忍受痛苦。

或者象一条鱼那样,他想。

他征服了那条大鱼。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

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

《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

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

短棍也丢掉了,他就用舵把。

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

高一课本 华罗庚 读后感

华罗庚(1910-1985)中国现代数学家,是新中国数学研究事业的创始人,也是中国在世界上最有影响的数学家之一。

华罗庚教授大胆质疑的精神,令人敬佩不已。

当时,华罗庚只是一个杂货店的店主,可是他却不怕他人讥笑,敢于怀疑数学权威苏家驹的理论,并大胆否定其错误论断,实在是难能可贵。

这种善疑精神正是他打开数学王国的金钥匙。

华罗庚成为当代世界数学领域的一颗巨星,完全是一个惊人的奇迹。

他才读初中毕业,他曾说自己只是贫穷人家的初中毕业生。

华罗庚正是以他坚忍不拔、顽强不息的精神,成就了自己的追求,获取了今天的成功。

也正因为他的这种精神,深深地打动、教育和启发了人们,让我们获益良多。

华罗庚因为一次高烧,他的脚瘸了,但贫困和疾病反而使他学好数学的志向更加坚定 ,他总是全神贯注、专心致志地刻苦学习,自强不息的他,还学会了英语、法语、德语和俄语,发表了多篇论文,成为中外很有名气的数学家。

华罗庚在概括他全部的治学精神时说道;“学习必须踏实,不能踏空一步。

踏空一步,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踏空多步,补不胜补,就会使人上不去,就会完全泄气。

”我要以这句话作为我的座右铭,努力学习,争取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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