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读后感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
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彰显一种坚强决心——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有的党的领导弱化,有的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
“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谢春涛说。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
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怎样引导党员干部严守道德高线 纪律底线
1、要进一步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要全体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进行学习,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
2、要落实“两个责任”。
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坚定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执行和与监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
如何树立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为政必以德,勿忘所以立”。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道德不仅是立身之本,而且是为官之要、从政之基。
新形势下,少数党员干部身上出现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就是因为一开始没有把好思想道德这一关,一些人在忏悔中承认,成为领导干部后放松了对党纪党规的学习,放松了思想道德教育,才会不知不觉降低了自身“免疫力”,最后一步步滑入了堕落的深渊。
只有坚持“高线”,才能在内心深入解决不想腐的问题。
“高线”是目标、是方向,但在向其迈进的路上,也要警惕脚下,防止踩到“底线”。
对于党员来说,党的纪律和规矩就是要时刻挺在前沿、记在心里的底线。
以往,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缺乏足够的敬畏,错误地认为违反纪律、破坏规矩都是“小节”,没人管、不追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突出纪律和规矩要求,就是为了让党员干部明确“底线意识”,做到不敢、知止。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不仅是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真正爱护。
如果把公民都不能突破的法律底线作为党员的底线,就很容易导致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就应该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逐步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
“高线”和“底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重要方面,须臾不可或缺。
“高线”是目标和方向,重在思想引领,“底线”是尺子和边界,重在制度规范。
“底线”能否起作用关键要看思想“高线”,思想“高线”生了锈,“底线”的约束也很难产生化学反应,没有“高线”,想要守住“底线”也是难上加难。
只有坚持“高线”严守“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才能真正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如何坚持道德高线,守住党纪底线
树立高线坚守底线,体现了中共的党性,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组织。
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和纯洁性,必须要坚持底线,树立高线。
要建设学习型政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
党员今后努力的方向
今后力方向——培训第五天心得体会凉州区四坝镇前学杨生成今天是培训的第五天,马上就开这所学校了,蓝校长在总结鉴定会上对我们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使我内心难以平静,现就今后自己的努力方向记录于下。
一、认真学习校长要善于学习,有独特的办学理念,学校才有生机和活力。
要当好一名校长,首先必须勤于学习,学习是进步的先导,不学习是落后的象征。
作为一名合格的校长要认真学习党的大政方针和相关的教育法规,做刻苦学习的典范,才能做到工作有思路、有创新。
二、为学校服务一名好的校长首先必须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当好师生的公仆,站起来能当伞,俯下去能做牛,耐得住清贫,忍得住寂寞,镇守住自己的学校,正确处理好班子间的工作、生活关系。
当好主管而不主观,处事果断而不武断,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互相支持不拆台,做到思想同心,事业同干,做到层层分工,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从各方面关心好每一位同志,建立好友谊。
三、狠抓教育质量校长工作的核心是狠抓教育质量,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的立足之本,是师生的荣誉。
一所学校质量的高低,是否有竞争力,关键看这所学校校长的管理能力。
要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就必须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
四、树立意识,创新改革校长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现代课程观、人才观、价值观,树立现代教学观、学生观。
以科研为先导,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倡导教师必须不断认真学习、领会。
做为农村校长必须心系
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学生可以写
中共中央近日印中国共产党廉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为全面从严治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
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彰显一种坚强决心——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有的党的领导弱化,有的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
“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谢春涛说。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
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
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谢春涛说。
树立一条道德高线——修订后的准则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 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准则修订过程中,突出重点、删繁就简,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
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紧扣‘廉洁’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经典感’。
”高波认为,这是一条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看得见、摸得着、易懂易记易执行的高线。
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条例修订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10月16日,中央在相关案件通报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为引人注目:周本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潘逸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余远辉“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
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条例的修订,除上述“一增”外,还有“一减”“一整合”。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谢春涛认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跌倒后就不会摔大跟头,本质上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爱护。
“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现行规定界限模糊,中间难免留下缝隙,弹性较大。
这次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相当于‘勾缝’,覆盖面更大,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
传递一个明确信号——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