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求福尔摩斯2000读后感
血字的研究一个名为杰弗逊·霍普的少年,饱含着心中的仇恨,带着心爱之人最后的遗物,也是他仇恨的根源在盐湖城的大山里游荡。
道尔爵士在《血字的研究》中塑造的福尔摩斯自然是魅力十足,但给我印象更为深刻的还是这次案件的凶手杰弗逊·霍普。
在那老人和少女死后,极度颓丧的霍普几乎绝望,但他对仇敌的痛恨使他重新振作了精神。
它有着不屈不挠的韧劲和毅力,具备百折不挠的复仇的决心;这样的他,沿着那复仇天使的道路,一直走下去。
他的仇敌逃到哪里,他就追到哪里。
得知仇敌们逃亡美国后,面对困难重重的局面,霍普这位复仇天使丝毫没有动摇,反而复仇的决心愈加强烈。
一年又一年,他在美国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寻找他的仇敌,积蓄不多就打零工来糊口。
即使是低贱卑下的工作,他也要省下每一元钱为自己未来的复仇之旅做准备。
由于他的行动被仇敌发觉,他的仇敌逃往欧洲,从圣·彼德堡到巴黎,从哥本哈根到丹麦首都,最后到伦敦,他终于得以审判那罪孽深重的仇敌。
自己一人担任法官、陪审员和刽子手,作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他确实得应该这么干,在别人看来,或许他是残忍的杀人恶魔,而他自己却一直确信,这就是审判仇敌的罪过的审判者。
被捕两天后,杰弗逊·霍普死在狱中,死于长期劳累饥饿而引发的动脉血瘤症。
透过华生医生,我闷看到的是他脸上平静的笑容。
人的毅力能有多大
可以说霍普完美得回答了这个问题,他的每个举动都是对此的诠释,如果没有第一章的结果,我甚至会猜想他放弃了,因为毕竟双方实力悬殊太大,一方面是盐湖城富有的贵族子弟,而另一方面是一个不值一文的猎人。
德雷伯和斯坦杰森觉得,霍普在时间与重重困难面前也应该退步了,就算有天大的仇恨。
恐怕当霍普出现在他们面前,以正义来审判他们的时候,他们才有所觉悟。
霍普的后半生,做的所有事几乎都朝向一个目标——复仇,而事实上历经千辛万苦,他也实现了这个目标。
他的毅力不是一般的坚韧,他的毅力足以给他带来一条出色的人生道路,使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尽管霍普是个杀人犯,但在我看来他却是正义的审判者,而德雷伯和斯坦森难道没有值得同情的地方
他们也是在摩门教的宗教统治和极权主义下变得畸形的。
宗教本身不是罪恶的,是人都会有信仰;但一些宗教式的权力机构,例如文章里的“四圣会”大搞极权主义,打压“异端”。
最终酿成一桩桩惨剧。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仅是一部侦探小说,他背后隐藏着的则是深刻的道德故事。
我们应该向霍普学习他的毅力,霍普在重重困难的阻碍之下,不仅没有却步放弃,反而信念更加坚定,如果我们有他这样的毅力,还有什么事达成不了呢
福尔摩斯侦探集读后感 急急急谢谢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
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
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
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
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破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
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
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常别忘了不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
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
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
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
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
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2.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
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
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
”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们都把福尔摩斯称作天才,这世上谁都喜欢天才,也希望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
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
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
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
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
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侦探记得读后感200字求好心人帮我
读完《福尔摩斯侦探记》,那些离奇的故事情节,福尔摩斯那些细微的侦探,令我惊奇不矣
然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人的智慧是不是无边无际的呢
是不是智慧决定成就的高低的呢
如果说每个人的潜能智慧是相同的,福尔摩斯可算是非常努力的一位,而多数人都没有让他的智慧闪光,所以说,我们不仅要提升智能,更重要的是生活中的探索和实践,才能产生丰硕的成果。
福尔摩斯临终的侦探的读后感
我读了尔探案全集》,这本书让我无穷,受益。
柯南道尔的精密设计是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使我着迷。
书中的故事合情合理,又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感觉。
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让我敬佩。
从这之后,我思考更加严谨仔细。
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使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记忆犹新:比如福尔摩斯那双会闪现灵光的双眸;华生那时时作痛的肩膀;墨里亚蒂那泛着冷峻笑容的嘴角……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福尔摩斯,这个不朽的名字;柯南道尔,一位令人钦佩的作家——谱写了一篇绝世佳作。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80字-百度
读《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有感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
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
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
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
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
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
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