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楼梦的读后感的题目 主要写封建社会的罪恶的 求学霸指点急急急急 回答必送分
谢谢
这个暑假我看了不一的中国历史故事
封建社会中的封建两个字怎样解释?
〖出典〗《诗·商颂·殷武》:命于下国,封建厥福。
毛传:封,大也。
郑玄笺:则命之于小国,以为天子,大立其福。
谓命汤使由七十里王天下也。
所谓封建,应该为“封土地、建诸侯”之简称。
在现代人的话语体系中,最为滥用的一个词汇,莫过于“封建”了。
往大里说,有所谓“封建主义”、“封建社会”、“反封建”之类。
封建可理解为分封,封建制度即为分封制度,是帝王把土地分封给诸侯,帮助管理天下的方式,这里仅仅是指政治制度。
封建制度的另一种含义是封建社会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简称为封建制度,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决定。
经济制度可划分为原始社会经济制度,奴隶社会经济制度,封建社会经济制度,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意指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状态,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常用的学术名词。
封建这个字的由来,马克思主义史家基于法律的论点,认为它主要强调划分土地所有权。
目前一般将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做为对比。
但是封建作为一个动作“封邦建国”或者“赏赐土地”,在中国严格意义上的封建社会是不存在的,而且,即使将“封建”作为一个经济的标志,也是不合理的。
比如,奴隶社会主要的劳动力是奴隶,这个是特殊的,无可替代的。
而资本主义社会是自由雇佣的工人,也是特殊的,社会主义社会没有阶级区分,也是特殊的。
唯独中国的所谓“封建时代”,具有特别模糊的性质。
资本家把机器作为生产资料,雇佣工人,那么地主以土地作为资料,雇佣农民,与其是没有本质区别的。
再者说,资本家挣钱之后购置机器,多雇佣工人,而地主也是多购置土地,多雇佣农民,可见,封建作为经济标志也是没有根由的。
“封建”就是一个政治名词,就是中国的周代,而秦汉以后只是特殊的专制时期。
不一样的中国历史故事从封建制度的诞生的读后感,的范文
A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的是西周分封制的内容。
本题提到的西周“封建制度”即封土建国的制度,即周天子把自已直接管辖的王畿以外的土地、平民和奴隶,分封给亲属、功臣等,封他们为诸侯。
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向天子缴纳贡品,平时镇守疆土,战时带兵随天子作战。
也就是西周的分封制。
故答案选A
为什么叫“封建”社会
在中国,“封建”的概念可以意指三个不同的对象∶第一是指中国古代的封建,如西周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第二是指中国从古代延续到近代的“封建社会”,久讼不已的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与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等问题即由此而来;第三是指欧洲中世纪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常被看作是各种封建社会的参照原型。
我们在上一章已考察了第一种“封建”概念,下面我们将分别论列和比较中、西“封建社会”的概念。
一、“封建社会”概念在中国的由来 中国自从十九世纪中叶被敲开国门,有关中国古代封建的思想性争论便成了绝响。
不满现状,立意改革的人们越来越不再瞩目于古代,而是效法西方,信仰“进步”,瞩目未来。
但是,“封建”这个词却并未消失,而是反而渐渐获得了新的含义而流行于社会。
“封建时代”的概念 “封建时代”的概念是在将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比较中提出来的。
1899年,梁启超在《清议报》的第17册(6月8日)和第26册(9月5日)上,刊出了一篇名为“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的文章。
梁启超认为∶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同点在于∶它们都依次经历了家族时代、酋长时代和封建时代这样三个时代,其间中国周代国体与欧洲希腊国体的相同点最多,即同为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列国分立。
此时政府(即贵族)的权力甚重,过于国君,就像欧洲所谓“少数共和政体”或“寡人政体”,尤其是接近于古希腊的斯巴达。
又由于作为此社会中之一部分的贵族于平民也甚相亲,所以也可以视这一贵族政治时代为民权稍伸时代。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异点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显著不同是欧洲自统一的罗马帝国崩溃以后仍为列国处在分裂状态,而中国自两汉以来却永为一统。
中国与欧洲的国体在春秋以前大略相同,而从春秋以后则截然相异。
秦废封建置郡县以后,二千年循其轨而不易。
虽然西汉有七国之反,晋有八王之乱,明有燕王、朱宸濠之变,但都为时不长,不构成列国之形。
至于汉末的州牧,唐代的藩镇,也都是涌乱一时。
所以,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统一时代”。
考察其原因,一是因为儒教被定于一尊;二是因为种族的界限在中国不严,不同种族之间可以互相通婚,渐渐就没有了差别。
至于一统与列国孰优孰劣,则前者利于安民,后者则由于竞争而能发扬民气。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第二个显著不同是∶欧洲有分国民阶级之风而中国却没有。
与世界万国不同,中国历来此风不盛,至汉以后,尤绝无之。
布衣卿相之局已是司空见惯。
魏晋九品中正制虽然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贵族”的流弊,但这并不是创立这种制度的本意。
至于唐以后设科取士,下层平民更是可以“平地青云”。
虽然还有皂隶奴才不许登仕版之禁,但这些人其数甚微,不能目为一种阶级。
产生这一差别的原因是由于战国时各国不能不延揽人才,敬礼处士,招致客卿,从而破除了世卿的藩篱,而孔子、墨子等圣哲,又都大倡平等之义,孔讥世卿,墨明尚贤,他们的门人弟子多出身微贱,遂使天然阶级之陋习一扫而空。
然而,中国无阶级这一情况也是有利有弊,利在国民比较平等幸福,弊在没有竞争,相博而不能使“民气日昌,民智日开”,又由于“被治之民”中的潜在不满者有渠道可以上升为“治人之人”,得到富贵,所以“民气不聚而民心不奋”。
梁启超认为∶尽管统一与分裂,有阶级与无阶级各有利弊,但如果按照文明的公理,则还是以“合邦统一”与“无阶级”为优,所以说,中国的进化,实际上远在欧洲人二千年以前。
但为什么现在拿中国与欧洲文明相比却有了天壤之别呢
这是因为在春秋以前中西相差不远,在这之后却是∶初期中国骤进而欧人如旧,后期则是欧人骤进而中国如旧。
比方说,西方在古希腊即有民选代议之制,而中国则从来没有听说过,民众也从不自伸其权,这就是由于一统闭关和无阶级而自安之故。
因而初看起来,恰恰是学理上的文明阻碍了事实(物质)上的文明。
但实质上,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善用此学理。
梁启超最后说∶ “此后社会上之变动,将有不可思议者,数千年之无阶级,俄变为有阶级矣。
二千年之停滞,既不可以得进步,今日当于退步求进步,或者我中国犹有突飞之日乎
”i 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在上世纪末发出的对于本世纪的相当准确的预告。
中国不久就进入了一个广泛动员,进行激烈的阶级斗争和彻底的社会革命的时代,而在经历了种种“不可思议”的“社会变动”之后,直到今天——在已经可以看到二十一世纪门槛的今天,我们也许才可以说,中国看来已经在退出这一过渡时代,而走入一个比较平静相安,经济发展和自然分流的时代。
在梁启超看来,封建时代与他所处的时代是不衔接的,这中间隔了两千多年,这两千多年可以名之为“统一时代”或者说“无阶级时代”。
严复的看法稍有不同。
1904年,严复出版了他翻译的英国学者甄克思(E.Jenks,1861-1939)的一本书,该书原名为《A History of Politics》(直译为《政治史》),严复易名为《社会通诠》,这还是有道理的,因为该书主要是从社会史的角度来谈政治。
在为该书译本写的“自序”中,严复感叹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历史差异。
他接受甄克思的观点∶认为社会进化都是由图腾社会(Totemistic Society )或“蛮夷社会”,进到宗法社会(Patriarchal or Tribal society),再进到今天欧洲的军国社会或“国家社会”,而在宗法社会与军国社会之间,还有一个封建时代。
验之于中国历史,严复认为∶中国从唐虞以来直到周代,这两千多年“皆封建之时代”,而宗法也于此时最备,而秦“郡县封域,阡陌土田”,虽然是侵夺民权,属“霸朝之事”,但“迹其所为”,还是要由宗法社会转向军国社会。
然而,由秦至今又过了二千多年,今天中国的政治、风俗以及思想文化,都还是未脱宗法。
这样,严复就实际上认为中国有四千多年是处在宗法社会之中,而宗法社会又可分为两个时代∶周以前是封建时代,秦以后则是一个向军国社会转变,却仍未脱离宗法社会的时代。
ii 中国有史以来的四千多年为一纯粹、完整的单元以及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观点,于此都能发见端倪。
总的说,“封建时代”的概念直接产生于中西比较,并且主要是由西观中;它基本上还是一个历史学上的时代概念,未离史学范畴;它也基本上是从政治(国体)的角度观察,而未涉经济形态;观察比较者的意思虽然是有感于中国相对于西方来说的不进或缓进,但并不是 要为直接行动提供理论指导;最后,在这里所用“封建”的含义与古义基本相合,并无意义上大的转折,所以,论者对西周为封建时代决无疑义,只是上、下限略有不同。
“封建社会”概念的提出 由于我们不是要探讨“封建社会”概念偶尔和个别的使用,iii 而是要探讨在对“封建社会”这一概念进行认真说明的基础上,提出对中国社会历史的一种系统解释,所以,我们发现,在这一意义上,“封建社会”概念的首先提出是在1929年,而恰恰是在这一年提出这一概念应当说是耐人寻味的。
1927年国民党实行“清党”,国共分离,农运、工运等群众运动遭到压制,革命转入低潮,大批热血者不得不重返书斋。
1929年,陶希圣在《新生命》1929年第2卷第3-5期上发表“中国封建制度的消灭”,亡命日本的郭沫若以“杜?”的笔名在《东方杂志》1929年第26卷第8-12期上发表“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之反映”,当年陶希圣还在新生命书局出版《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由此揭开讨论中国社会历史的一幕。
iv 陶希圣在其书中开门见山地提出∶“中国的革命,到今日反成了不可解的谜了。
革命的基础是全民还是农工和小市民
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还是几个列强和几个军阀
”v 为此,他希望首先研究中国社会的状况和性质,在此的两个中心问题是∶1.中国社会目前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
2.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是否使中国社会变质,变质又达到什么程度
追溯中国社会的来龙去脉,陶希圣认为∶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社会史的一个关键,中国社会在这时候结束了封建制度,而破坏了的封建仍然在另一个基础上又重建起来,所以,再“叫做封建制度也不确,”而“否认封建势力也不许”。
总之,秦汉以后的中国还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或者说是一个变质的封建社会,在数千年的历史上,我们看见许多类似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又看见了许多和严正的封建制度相同的现象。
家族本位和个人主义的法律,权力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观念,相互错综。
陶希圣所据以判断的标准“封建制度”,在他看来有两个特征∶1.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土地制度之上,它的基础是在农村;2.在封建制度下面,土地的领主和掌握治权的是封建贵族。
由于这两个特征,所以,在封建制度的时候,没有都市的集中和发达的货币,没有官僚而只有贵族,而中国在战国时就有了相当力量的商业,有了官僚、平民能够作官,所以可以说封建制度已崩坏了。
井田坏使土地可以私有,就有了非贵族的地主,后又产生“士大夫而官僚而地主的一个身份”,这些人很保守,不愿都市发生,还是以农村为经济基础,进而压迫商人,故中国迟迟不进。
综上所述,陶希圣由此得出的四点结论是∶1.封建制度在春秋时已经崩坏,中国早已不是封建的国家,只有对外藩的统治仍然是取封建的形式;2.中国政府是地主官僚政府,不奖励商业,商业绝对不发达,尤其是禁止国人从事国外的贸易;3.所以,中国是封建制度崩坏以后,资本主义发达以前以士大夫身份与农民的势力关系为社会主要构造的社会;4.我们若以这一士大夫身份及以这个身份为背景的官僚政府为封建势力,则我们提出打倒封建势力的口号是可以的,而且是应当的,但非打倒封建制度,因为这一制度已经不存在。
他还提出,“在此时来解决土地问题,可以打倒士大夫的残余势力,不过不能解除帝国主义通过官僚政府的对中国的统治。
”vi 我们由此可以看到,陶希圣所提出的“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的概念虽然比古代的“封建”概念更重经济而不是政治,即它们主要是从经济上定义的,但是,至少从作者的理解来说,这些概念的涵义与“封建”的古义并无大的违拗,与西方的“封建”概念也基本相同。
陶希圣认为∶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与欧洲的封建制度只是小异而大同,中西封建制度的共同点均是以土地制为基础,建立了一种人身隶属与保护关系和身份等级制,至于差别则在于∶西周封建比欧洲封建的中央权力似要更大些,卿大夫邑内的人民对诸侯的义务也比对卿大夫义务似要重些。
换言之,也就是分裂割据的情况还不那么严重。
陶希圣把战国以后的中国社会称之为“前资本主义社会”或“先资本主义社会”,这不仅反映出他对经济因素的重视,而且反映出他也受到数种社会形态依次递进的“客观发展规律”的影响,按照这一规律,中国封建社会之后的社会(战国之后)必然是资本主义社会,然而它又很不象资本主义社会,无以名之,陶希圣只好称它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后来还有人称它是“后封建社会”,无论“前”“后”与否,总之它很难得到自己一个独立的名称。
马克思主义学者则免去这些麻烦,直接称这一战国至清的漫长时期的中国社会为“封建社会”(郭沫若等),或“封建领主社会之后的封建地主社会”(范文澜等),以便它与“资本主义社会”衔接。
当然,陶希圣的如此称谓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谨慎的态度,甚至理解为是一种类似于对本质的“现象学的悬置”,即在难于探明现象的本质或性质之前的一种暂时搁置——仅以一种外在的形式标定它或仅仅提出它。
王礼锡一度更接近于这种态度,他说∶“自秦代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段历史,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中的一段谜的时代。
”vii 我们在陶希圣那里可以发现一种困惑和犹豫不决,由这种态度也就产生出一种使他屡屡遭到批评的“豹变”或“模棱两可”,所以,就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这同一本书中,我们又在第50页读到∶“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呢
从最下层的农户起到最上层的军阀至,是一个宗法封建社会的构造,其庞大的身份不是封建领主,而是以政治力量执行土地所有权并保障其身份的信仰的士大夫阶级。
”在第190页紧接与上文同样的一段话之后是∶“这个阶级的生存赖土地所有权和国家政治地位的取得,而与宗教无关。
所以它和农民的势力关系,与封建领主和农民的势力关系是一样。
因此,可以叫它作封建势力,又因此可以叫中国社会作封建社会。
”在第247页上一个作了进一步区分的结论是∶“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封建社会,八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半封建社会”。
viii 这种种解释可以反映出动员和革命的需要和西方社会理论的笼罩性影响。
不过,我们通过陶希圣对士大夫身份的重视仍可发现,在西方理论与中国历史之间,他还是相当注意中国历史的特殊性,虽然由于革命时代的眼光,所有这类身份及其派生物自然都要在被扫荡和打倒之列。
与今天中国的政界越来越强调“中国的特色”与“国情不同”迥异其趣,郭沫若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自序”中,却是高度强调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性的,他认为那种说“我们的国情不同”的看法为“民族的偏见”,认为就象一个人体,无论红黄黑白,发展都大抵相同一样,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也是如此。
他以一种发现了科学真理,一下子通体透亮的兴奋心情和昂扬、上升的姿态,批评罗振玉、王国维仅仅是“整理”史料,胡适也摸不着“边际”。
他承认自己的研究方法是以恩格斯为向导,但同时也认为∶“清算中国的社会,这也不是外人的能力所容易办到。
”“事实是中国的史料、中国的文字,中国人的传统生活,只有中国人自身才能更贴切的接近”。
“在这时中国人是应该自己起来,写满这半部世界文化史上的白页。
”ix 明显地不同于陶希圣的暧昧,郭沫若斩钉截铁的断定“中国的社会固定在封建制度之下已经二千多年”。
x 他认为∶事实上不是在西周,而是在周室东迁以后,中国社会才由奴隶制度渐渐转入了“真正的封建制”,春秋的五伯,战国的七雄才是“真正的封建诸侯”,秦只是名目上废封建而为郡县,事实上中国的封建制到最近百年都很巍然的存在着,秦始皇才是在中国社会史上完成了封建制的元勋。
xi 郭沫若显然认识到他所说的“封建”与古代的“封建”含义截然不同,所以他反复说“真正的封建制”,“真正的封建诸侯”。
他认为∶古人用“变封建而为郡县”来表示周、秦之际那一很大的社会变革,完全是皮相的观察,周时并不是没有郡县,秦以后也并不是没有封建,这些都不必说,而关键在于∶西周事实上完全是奴隶制的国家,而自秦以后的经济组织在农业方面是成了地主与农夫的对立,工商业是师傅与徒弟的对立。
“秦以后的郡县制实际上就是适应于这种庄园式的农业生产与行帮制的工商业的真正的封建制度。
……所不同的只是封建诸侯的世袭与郡县官吏的不世袭罢了。
这可以说是一种封建制度的变体,然而每每都有倾向到世袭的危险,…… ”xii “封建”的古义在此就发生了一种根本的转折,而这种转折是由郭沫若发其端的, 嵇文甫曾谈到过当时一般学者的感觉∶“郭先生有一个最奇特的论断,就是说秦始皇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完成者。
他不承认西周的封建制度,他说东周才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而秦汉以后才完成是真正的封建社会。
我们知道,现在所有各派论中国社会史的,不管他们说秦始皇以后中国已经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也好,说秦始皇并未曾破坏封建的基础也好,但是秦始皇对于封建制所起的作用,是破坏的而不是完成的,这一点他们大家都没有什么异议。
现在郭先生根本翻过来了。
”xiii 何干之在1937年7月由上海生活书店出版的《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中也说∶“在中国过去的八九年间,附和他的人极少,反对他的人却极多。
……但是自从1935年以来,郭沫若的中国历史观,好象复活起来。
”xiv 十五年以后,郭沫若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一文中,也回顾了这一转折,他说∶“旧时说夏、殷、周三代为封建制,以别于秦后的郡县制,这是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历史事实,从来不曾有人怀疑过,也是不容许人怀疑的。
但近年来周封建制被赋与了新的意义,因而三代是封建制之说便发生了动摇。
”xv 郭沫若并在此文中继续补充了他的理由,他认为∶古时所说的“封建”是“封诸侯、建藩卫”的事,要在这种含义上说三代或至少周代“封建”是可以说得过去的。
但由于古时所谓“国”本是等于部落的意思,所谓“封建藩卫”也不过是建置大小不等的各种殖民地而已。
异姓之国大抵是原有的部落,同姓之国则多系从新建设的。
《孟子》、《王制》中的五等爵禄、《禹贡》、《职方》中的畿服制,都在周代金文中找不到证据,当时诸侯称谓并无所谓等级,足见等级之制只是后世儒家的依托。
王国维更有一个重要发现,便是古诸侯在其国内可以称王。
而即便周代确有五等诸侯或五等畿服,“也和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的观念完全不同。
在这儿不容许我们的新旧观念铰线。
”xvi 也就是说,这里关键的是,如果“封建”不再被理解为一种“事件”,甚至不再仅仅被理解为一种“制度”,而是要被理解为一种“社会”的话,这样,“封建”就不能只是在一个或一些历史朝代的意义上去理解,而是要在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意义上去理解,而且,它还不是发生在一个社会内部的演变,而根本就是以一个新的社会形态代替旧的社会形态,这样一种变化自然有如天翻地覆,而中国所经历的这种大变动除了近代之外,最令人瞩目的自然是属春秋战国时期,而如王国维、范文澜等人所认为的殷周之际的变化显然比不上这一变化,而且资料不足,至于魏晋之际,唐宋之际更不必说。
所以,可能不是别的,而正是抓住社会形态的根本变迁,才是郭沫若等倡导的“春秋战国之际封建说”比较起“西周封建说”、“魏晋封建说”等古史分期说来更吸引人的一个秘密所在。
那么,这一新的“封建社会”的概念是什么含义呢
郭沫若在1930年《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的回答还比较简陋。
他说∶“封建制社会和奴隶制社会并没有多么大的悬殊∶只是直接生产者在奴隶制下可以公开地大量屠杀,而在封建制下的屠杀起初是不公开,其后是法律上禁止(当然偷偷打杀仍然是不免的)。
又奴隶社会是氏族社会的延续,多量地含有血族的成分,而封建制则是多量地含有地域成分的奴隶制”。
xvii 在1945年的《十批判书》中,郭沫若给出了比较完整的“封建社会”的定义∶“现代的封建社会是由奴隶社会蜕化出来的阶段。
生产者已经不再是奴隶而是被解放了的农工。
重要生产工具,以农业而言,便是土地已正式分割,归为私有,而有剥削者的地主阶层出现,在工商方面则是脱离了官家的豢养,而成立了行帮企业。
建立在这阶层上面的国家是靠着地主和工商业者所献纳的税收所维持着的。
这是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
”
封建制度之类的书的读后感怎么写
每种制度都有它的优点和弊端,需要结合时代的技术水平,文化信仰,人口数量等具体国情,去两个方面评价它。
以史为镜,对比当今,逆向思考,过去和现在如果制度调换,会产生哪些问题。
又能解决哪些问题。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有没有哪些值得现代借鉴和应用的。
对比过去,现在的制度是否又有哪些丢失。
祝一帆风顺。
《西游记》反映的是封建社会官官相护的黑暗情景,以此为中心的一篇600字读后感。
急
今晚必须要答案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龙城飞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我读了几遍,与霍布斯的《论公民》相比,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显得逻辑性更强,观点更鲜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开始读《社会契约论》的时候,觉得似乎很简单,但读了一阵后才发现读懂不那么容易。
表面上看该书的结构十分简单明了,且每一章节文字并不多。
但读懂其中逻辑关系却非易事。
为了读懂卢梭,我还读过李平沤写的《主权在民Vs“朕即国家”——李平沤解读卢梭<社会契约论>》以及相关的一些参考书。
一旦读懂之后,对卢梭的感觉又回到开始的状态,他的观点十分鲜明,简单。
与他人连篇累牍的政治学论文相比,他的文字不算多,写作的时间也不算长,仅有短短的两个月时间。
而李平沤的书更是集其精华,真正介绍卢梭内容的文字更是少了一半,非常适合时间较少又想了解卢梭的人士阅读。
卢梭是十分伟大的,他集社会契约思想的精华而为《社会契约论》,他的思想中的许多内容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应当借鉴的。
卢梭的许多观点或者其主要观点我是同意的,现在凭记忆记录下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主要观点:1.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
对此,我的理解是,若将“契约”一词改为“合作”,可能更符合社会现实。
因为人们一般对契约的理解多着重于商业的契约,并且是价值相等的交换性的契约为主。
用合作则可以避开一定要等价的思维框架。
此外,也可以用来回击一些人对社会契约论的攻击,他们声称,并没有看到谁来签订契约,社会契约何来之有
2. 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
卢梭的时代虽然有共和国,而且卢梭当时也是日内瓦共和国之公民。
但当时国家形态的主要模式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故卢梭有此观点问世。
我个人认为,若不提出这样的观点,而是明确提出政府是公民的代理机构,国王或总统是公民的代理人的观点可能更容易解释他的逻辑。
在政府是公民代理人这理观点之下,国王或总统的权力必然必须得到人民或公民的认可。
当然,他们失职也应当受到人民的弹劾。
3. 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
这符合古代到现代人们关于民主统治的观点,亦我是所赞成的。
事实上,在当代民主制度较为发达的美国,许多公共事务都是由人民或公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进行管理,在美国,管理港口有港口管理委员会,美国9.11被炸毁的摩天大楼就是属于纽约港务局的财产,而该局亦是由一个委员会进行管理。
管理贸易有贸易委员会等。
管理某个地方路政可以有路政管理委员会,等等。
4.由全体人民组成的整体是一个政治集体。
在政治上,从对外的关系上,它是主权者,也就是国家。
主权者可以是人的集合,国家则是现在政治学上集地域、政治关系等的复杂体。
5.政府的行政官员是主权者授权的。
他们做事必然符合公意,也就是全体或者至少是大多数人的利益。
6. 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
7. 主权者是尽可能包括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
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
共同体就以这同一个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读后感《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共同体可称为“国家或政治体”,至于结合者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
8.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在这里,卢梭的逻辑思路有一些混乱,他把由全体人民组成主权者,混同为国王之君主权力,即由主权者赋予其权力的政府的行政机构。
但总的含义是清楚的,即,若代表人民利益的君主,或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来执行管理功能的总统,其所作所为脱离了人民,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人民就有权起来反抗,更换这些代理人。
他在这里包含了两种含义。
其一是以和平的方式,即定期选举的方式更换自己的统治者,实为代理人。
其二是当代理人实际上变人民的统治者,人民就有权力起来反抗,直接更换这些僭权者。
9. 人生来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属于他们自己,其他人都无权加以处置。
即使他自己,也无权出卖自己的自由而为他人的奴隶。
当然,这里所说是指人身的自由,政治上决定自由,财产则是有转让的自由。
10.人生来是平等的,没有人有权奴役别人,也没有人有义务受别人的奴役。
11. 与个人的人身自由不可转让一样,主权是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
12.主权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籍着法律而行动。
主权者根据公意制订法律,交由政府代表主权者执行实施法律的活动。
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
政府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政权力;他们是主权者的官吏,他们的职能不是契约的结果,而是以主权者的名义行使被托付的权力。
他们从主权者接受命令,并将命令转达给国民。
主权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限制、改变或收回行政权。
14. 民主制不适合人类。
卢梭认为,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政府形式: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理。
民主制: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
民主制需要太多的预设条件和美德,实现全民民主非常困难。
“如果有一种神明的人民,他们便可以用民主制来治理。
但那样一种十全十美的政府是不适于人类的。
”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政府形式体现出国家权力的所有制,即国家的权力属于谁。
贵族制,实质上是国家权力属于贵族。
国君制,国家权力属于国王,即中国自秦始皇以来的封建社会的国家结构。
民主制,则是国家权力属于全体人民。
卢梭认为民主不适合人类,是与他的人生而平等,生而具有一份平等的权利,政府和国王仅是人民的代表人的观点相左的。
卢梭还有一个地方存在严重的思维混乱,“主权者”。
有时,他指全体人民的集合,有时指国王或君主,有时则指立法机构。
其实,这三者是不同的主体。
人民的整体,构成主权者。
立法机构,是由人民中间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全体人民执行立法职能。
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以及政府,都是人民的代理人。
正因为存在这个混乱,卢梭在统治与代理的问题上也存在混乱。
所以他有这样的说法:统治者的统治要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和认可。
其实,依据他的基础观点,也是我所同意的观点,必然得出国王或君主或总统仅仅是人民的代理人而已,正如一个股份公司中的总经理。
我认为,民主制度是我们大多数善良的人们所希冀的,所追求的。
民主制度的基础是人人自由,人人平等。
若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存在着阶级,就是假民主,或者只是部分人之间的民主,比如过去所讲之贵族的民主或现在的所谓“精英”的民主,对广大人民群众仍是专制与压迫。
待续2010-9-25声明:1. 本人以网名“龙城飞将”发表的文章均为本人原创。
本人对文章的观点负责。
2. 欢迎转载,研究与批评,但务需注明作者的网名和博客地址。
3.对本人的批评可以留言到本人在雅典学园()和新浪的博客(),也欢迎对本人的批评文章发表后发邮件通知我(longchengfj@163.com)4. 我的博文是快速写作,我使用“五笔+拼音”,有时难免因击错键或五笔重码而有错别字,在此,一是道歉,二是请读者原谅。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孔乙己的读后感
一个充满欢笑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
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
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
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
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
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
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
但是,可能吗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
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 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
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
”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
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
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
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
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
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
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
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
“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
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
”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
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
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后记 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
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
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