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影导演系考研
没错,北京电影学院演系研究生英语二的,专业科目:艺术影基础理论(型)、艺术与电影基础理论(专业学位)《电影史:理论与实践》(美)艾伦、戈梅里著李迅译《认识电影》(美)路易斯.贾内梯著《中国文化读本》叶朗著《什么是艺术》(美)沃特伯格著《艺术概论》赵斌主编(2016版)[预计出版时间2016年9月底]
什么叫经典
日前,兰登书屋旗下的温提出版社(Vintage)举办了一次评书活动,以此纪念本社出版文学平装本15周年。
该社向英国各地的48个读书会各赠送了100种20世纪以来的文学书籍,要求会员们从中选出15种最优秀、最有可能在100年后成为经典的著作。
赠书中并不包括伊芙琳·沃(Evelyn Waugh)、詹姆斯·乔伊斯、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以及劳伦斯等一些公认经典作家的著作,但却包括了托马斯·曼的《威尼斯之死》、弗吉尼亚·伍尔夫的《黛洛维夫人》以及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等名作。
不过,读者们的最终选择十分出人意表,前述三种名作全都名落孙山。
读者们选择的15种书籍中只有两本出版于二战以前(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和哈克斯利的《美丽新世界》),还有四本出版于上世纪60年代(约翰·福尔斯的《法国中尉的女人》、索尔仁尼琴的《伊凡·丹尼索维奇一生中的一天》、哈伯·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以及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
其余九本则全部来自上世纪80年代以后,其中三本出版于90年代(塞巴斯蒂安·富克斯的《鸟声》、阿瑟·高顿的《艺伎回忆录》以及路易·德·伯尔尼埃的《科莱利上尉的曼陀铃》),四本出版于本世纪头三年(伊恩·麦克尤恩的《赎罪》、马克·哈登的《夜间之犬奇异事件》、约瑟夫·奥康纳的《大海之星》以及奥德丽·内芬尼格的《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从这个结果看来,过去25年简直是经典小说涌现的黄金时期,过去15年则好上加好,而过去5年就更不得了了——这段时间产生经典的速度几乎是每年一本。
尽管《赎罪》、《夜间之犬奇异事件》等书也都是好评如潮的作品,但对于文学批评界、学术界和出版界来说,这样的结论无疑是天方夜谭。
然而,《新书》杂志的出版人盖伊·普林格却觉得这样的结果实属正常,他说:“这些读书会的评书态度是严肃的。
我的估计是他们对新近出版的小说更感兴趣,不太愿意去回溯经典作品。
这一结果让我确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人们总说自己喜欢读经典,实际上却不会常常去读。
”温提出版社的公关总监蕾切尔·卡格诺尼的看法则是:“这份书单不是由学者或文学评论家开列的,它出自普通读者之手。
正因如此,它才最真实可信。
确定经典的标准还有待讨论,但只有得到大多数读者肯定的作品才能成为经典。
我认为,这些书就是未来的经典。
”而一位参与评书的读书会会员的话也许代表了大多数读者的心声:“每一次聚会的最后,我们都会谈到经典的标准问题。
是看它的文学价值吗
还是看它是否能伴你到久远的以后
还是看它是否写出了一些可能被压制或淡忘的人和事
我们可以按自己的喜好选择吗
还是非得去看它的价值呢
” 关于什么是经典的问题,作家们自己也没有确定的答案。
在蒂姆·洛特(Tim Lott)看来,经典必须“讲出一些永恒的东西,不局限于这个时代”。
而鲁思·伦德尔(Ruth Rendell)则认为经典必须是完全自出机杼的作品,是“以前从没有过的东西。
经典可能并不好读,需要人专心致志。
那些阅读基础薄弱或是此前只读轻松小说的人不会马上对经典产生兴趣,但即便对这些人来说,只要他们肯坚持读下去,就会发现经典的好处,并把阅读经典看作是最有价值的阅读体验”。
有没有两篇名著在讲一个问题
之前曾经看到过很多人把《苔丝》和《法国中尉的女人》放在一起比较应该说这两本书非常容易让人产生联想
名著读书笔记3000字求。
。
苔丝:作者:(英)。
类型:现实\\\/爱情。
苔丝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女儿,家里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她是老大,长得很漂亮。
在参加乡间的一次聚会的过程中,有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路过,然而这谈不上一见钟情,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只是在记忆中留下了一个剪影罢了。
随后,苔丝的父母得知了自己原本是当地的大贵族德伯家的后裔,于是非逼着苔丝与一个姓德伯的富户家中去认亲。
苔丝到这户人家去做佣人,其实这户人家根本不姓德伯,不过是一户暴发户,嫌自己原来的姓老土,改了这么一个贵族姓氏罢了。
这个阔少亚历克·德伯垂涎苔丝的美色,总想占她便宜,苔丝那时只有十七岁,单纯天真。
并不能完全体会亚历克的险恶居心,有一次她被一群人围住,陷入困境,亚历克把她救走,两人来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树林里,结果苔丝就被……三个星期后,苔丝离开了德伯家。
她的母亲责怪她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苔丝就应该想办法和亚历克结婚。
但是苔丝不愿意这样做,因为在她心中根本就不爱亚历克,如果她爱他,就会给自己争取一些权益了。
结果只能这样吃了一个哑巴亏。
一年以后,苔丝在农场上做工,她还是很美丽,只不过怀中多了一个婴儿(唉,可怜的苔丝)。
因为是私生子,孩子没有接受过洗礼。
婴儿很快得了重病,奄奄一息。
苔丝早已接受了命运的摆布,然而却不能忍受他的孩子死后因为没有受过洗礼而在炼狱中受苦。
于是在一个夜晚,她只能自己给她的孩子施洗,并给他取名为苦恼。
苦恼死了。
第二天苔丝问新来的牧师,她这样私自受洗能不能得到上帝的承认,牧师说可以,苔丝也就安心了。
不过在随后苔丝坎坷的命运中,苔丝对宗教最终还是彻底的反叛了。
正像作者在他的五十岁日记中所写的那样,到今天为止,我寻找上帝已经找了五十年,如果他真的存在,我早就找到了。
因为失节,苔丝一直很痛苦,然而毕竟她还不到二十岁,悲伤最会被所冲淡,二年以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希望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一个养奶牛的地方。
苔丝工作得很快乐,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
碰巧(就是一开始苔丝遇到的那个年轻人)也在这里工作。
两人暗生情愫。
与苔丝住在一起的女工都很爱,但心里只有苔丝一个,他不断地追求苔丝,苔丝不断地回避,因为自己的过去(好纠结)。
终于苔丝还是答应了安琪的求婚。
但是因为种种纠结的原因,苔丝始终没有勇气向安琪说出那个深埋在心底的秘密。
只有一次,苔丝痛苦地问安琪:为什么我十七岁那年,你不娶了我呢
安琪很不解,他不明白那究竟有什么关系(有的是,)。
安琪和苔丝结婚了。
婚礼后出现了不祥的预兆。
新婚之夜,安琪向苔丝忏悔了自己以前的罪行,就是他也嫖过妓(看来那个时代的男人都那样啊),苔丝原谅了他,并且因为他的忏悔给了苔丝勇气,苔丝向他说出了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苔丝满心以为安琪会原谅她,然而现实还是给了她残忍的一击。
安琪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尽管苔丝是无辜的,尽管苔丝为此痛苦万分。
苔丝说自己本不想嫁给他,可安琪一次又一次的逼她……(有时候我在想,安琪尽管本质上不坏,但是有些苛刻了)。
比起恶人来,有时好人的冷漠更让人受到伤害。
两个人一直过着冷冰冰的生活,安琪似乎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
有一天晚上,因为安琪有,所以他抱起了苔丝,口中还说到“死了,死了(应该是说他的爱情死了)”向河边走去,苔丝很想和安琪一同葬身水中,离开这个世界。
但是苔丝尽管把自己看得很淡,却认为自己没有权利这样决定安琪的命运。
安琪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到外国去传教。
苔丝大惊失色,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意让安琪离开自己,哪怕安琪对她如此冷漠无情。
苔丝终究还是软弱善良,眼睁睁地看着安琪离开,自己心如刀绞。
作者在这里还说,其实苔丝真的不应该放安琪走,因为只要安琪不走,时间一久两个人还有希望可以挽回,苔丝应该跟安琪来一点,安琪不会铁石心肠到如此地步。
可是苔丝还是什么也没有做(爱他,所以给他自由)。
安琪抛弃了苔丝。
苔丝只能一个人外出谋生,粗鲁的农夫对她百般挑剔,原本苔丝想向安琪的父母寻求帮助,可是最后还是退缩了,恐怕安琪的父母更不能相容苔丝。
这时,亚历克再度出现。
亚历克对她百般纠缠。
恰在此时,苔丝的父亲死了,一家老小无处安身。
不得已,苔丝要与这个毁了她一生幸福的人同居。
亚历克在苔丝祖宗的坟前对苔丝说,别看你是真正的贵族德波,可你那些贵族祖宗也保护不了你,可是还没有我这个假贵族有用。
苔丝伏在墓门前,绝望地说“为什么我不躺在里面
”安琪在经历了一系列磨难之后,成长了很多,也体会到了自己对苔丝的无情(太晚了)。
于是他就回来找苔丝。
然而怎么也找不到她,最后苔丝的母亲告诉他,苔丝应该在一个旅游胜地,只不过,她并不是一个人……安琪还是找到了苔丝,一个被亚历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苔丝。
苔丝说,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
安琪走了之后,亚历克对安琪又进行了一番侮辱(苔丝对自己的境遇已经无所谓了,和亚历克同居的日子她一直是任人摆布的行尸走肉而已,但她决不能忍受自己最爱的安琪受一点点侮辱),一怒之下的苔丝杀了亚历克(这应该不是一时的冲动,不仅仅是对亚历克,也是对这个社会迫害的反抗)。
苔丝找到了安琪,两人一同逃亡。
这是一段最甜蜜的时光,二人互诉衷肠,所有的嫌隙都烟消云散了。
苔丝对安琪说,我死了之后(苔丝要为亚历克偿命),你就和我妹妹结婚吧,她是,只是没有我的污点。
幸福还是短暂的,追捕的人很快就到了,苔丝对警察安静地说“我准备好了,我们走吧(看得我心里真难受)。
”最后一幕,安琪和苔丝的妹妹手牵着手,看着苔丝在高塔之中被处决,苔丝的死亡也标志着亚历克对她的玩弄的终结。
两人牵手。
看完之后真是觉得荡气回肠,苔丝那么善良,最终还是一步步地走向了死亡。
如果她不杀死亚历克,也只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
因为这本书最初是以连载的方式发表的,所以很多读者都希望结局不要这么悲惨。
不过要是大团圆的结局,艺术水准也就不高了。
我总喜欢把她跟拿来作比较,因为时代相同,而其中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比如一开头就是写的(真是会写不如会抄)。
不同的是,一个女人清白却要当作不清白,不愿过世俗的生活宁肯被放逐;一个女人不清白实质上更清白(《苔丝》的副标题就是——一个纯洁的女人,结果副标题引来的争议比正文还要多),渴望过安稳的生活却遥不可及。
当然男主角的态度也不同。
有时我会想,如果没有安琪,苔丝不会死,或许还可以找一个安安稳稳的人过平静幸福的日子。
是为了爱情流血拼命,还是远离爱情逆来顺受地活着,实在是说不清对与错。
我们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书中“在世上,我们尽受苦受难;在世上,我们有离合悲欢;在天堂,我们永远不离散”,幸福一定要自己把握,即便是在已经开放的现代,仍然有种种限制,所以,抓紧自己能抓紧的一切吧。
鬼哭神嚎的演员介绍
主要人物: 于连.索黑尔 市长德.瑞那 德.瑞那夫人 女仆爱丽沙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神甫西朗木尔侯爵玛特儿.木尔小姐安倍主教彼拉神父俄国柯哈莎夫王子 内容梗概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
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
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
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
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
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渴望像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
认为“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
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
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
”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
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
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
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
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
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
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
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
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
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
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
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
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
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
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
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
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
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
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
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
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
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
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
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
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 红与黑 学院进修。
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
初到,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
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
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
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
”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
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
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
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 图书 ,法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
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
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
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
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
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
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
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
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
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 图书 、、将军。
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
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
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
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
”。
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
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
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
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 红与黑 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
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
”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
信中说:一切都完了。
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
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
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
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
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
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
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
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
”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
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
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
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
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
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
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本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
《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
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
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
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
《红与黑》在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创作背景 《红与黑》这部小说的故事据悉是采自1828年2月29日《法院新闻》所登载一个死刑案件。
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
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
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人物分析 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
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
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
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诚实,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特征,使于连成为一种特殊的典型。
有些读者会感到奇怪,为何于连拒绝辩护上诉,主动赴死。
实际上,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
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
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
这样,于连就必须挺身赴死。
于连选择了死亡。
正是对于死的自主选择,充分体现了司汤达所塑造的这个叛逆性格的完整性。
从表面上看,于连蔑视当时法国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
但他所践踏的,却是在那个腐败社会中,人们仅仅挂在口头上、谁也没有意愿真正遵守的虚伪的道德信条。
于连是一个大胆的说谎者,但这是因为欺骗和谎言已经成为那个腐败社会中人人借以谋生的手段。
他公然宣称自利是人的本性,但那些高官显贵们正是在“为社会服务,为公众献身”的招牌下,为自己及家族肆无忌惮地谋取私利。
求适合写读后感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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