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虫记伪善的杀手读后感400字
《昆虫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颇有心得。
《昆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了人生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
《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呢
法布尔用他一生大量的时间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非同小可,他利用智慧观察到了昆虫们的所有习性,并且不断思考,必要时总会将昆虫带到家里养,以便观察更方便。
其实,这篇文章还赞颂了动物生命的宏伟——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就是生命,往往一些微小的生命容易被忽略,人类虽然在生物链的顶端,可我们却不知道如果没有了这些微小的生命这个世界到底会有怎样的变化,这些小生命就是法布尔所赞美的——昆虫,他们是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们对我们来说万般重要,它们的生命也应该得到尊重。
整本书很多处都用了拟人句,形象生动地使这些动物变得更加可爱。
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
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多彩,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言语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
以前,我总是为了自己的快乐,频频杀伤小昆虫们,根本不顾它们的感受,看了这本书,我才后悔到了自己的错误,动物的生命同样也应当得到尊重,不应该做无谓的杀害,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去考虑,它们是多么得痛苦,它们得多么憎恨我呀
今后,我一定不会如此做了,要保护它们,使它们不收到无谓的伤害。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童年》读后感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
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
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
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再看看我们,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
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
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
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
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的学习,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了坚强的力量,最终于成了一名伟人。
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昆虫记》第一章第一节的读后感,400字
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用了人生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
《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呢
法布尔用他一生大量的时间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非同小可,他利用智慧观察到了昆虫们的所有习性,并且不断思考,必要时总会将昆虫带到家里养,以便观察更方便。
其实,这篇文章还赞颂了动物生命的宏伟——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就是生命,往往一些微小的生命容易被忽略,人类虽然在生物链的顶端,可我们却不知道如果没有了这些微小的生命这个世界到底会有怎样的变化,这些小生命就是法布尔所赞美的——昆虫,他们是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们对我们来说万般重要,它们的生命也应该得到尊重。
整本书很多处都用了拟人句,形象生动地使这些动物变得更加可爱。
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
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多彩,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言语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
以前,我总是为了自己的快乐,频频杀伤小昆虫们,根本不顾它们的感受,看了这本书,我才后悔到了自己的错误,动物的生命同样也应当得到尊重,不应该做无谓的杀害,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去考虑,它们是多么得痛苦,它们得多么憎恨我呀
今后,我一定不会如此做了,要保护它们,使它们不收到无谓的伤害。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看《手机的危害》读后感800字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有着很大的进步,但是,生活中的那些高科技,也会来我们带来危害。
手机,想必大家的。
手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手机给人们带来的危害甚至超过了吸烟。
当人们使用手机时,手机会向发射基站传送无线电波,而无线电波或多或少地会被人体吸收,这些电波就是手机辐射。
一般来说,手机待机时辐射较小,通话时辐射大一些,而在手机号码已经拨出而尚未接通时,辐射最大,辐射量是待机时的3倍左右。
这些辐射有可能改变人体组织,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而且,据《东方日报》报道,德国一项研究首次发现,手提电话可能会导致眼癌,因为研究人员发现,常用手提电话的人患上眼癌的机会比其他人多出三倍,这项研究结果倘获进一步证实,势必会导致大量索赔诉讼。
由手提电话释放出的辐射,长久以来都被指会暂时改变脑细胞的功能,却一直无证据显示这些辐射会长远地危害人类的健康。
不过,今次由德国埃森大学施汤授领导进行的研究却有惊人发现,他们在调查一种“葡萄膜黑素癌”的眼癌时,便发现该癌症与辐射有密切的关系。
手机就是一位无形的杀手,在不知不觉中给人们带来了危害,但现在人们又离不开手机,所以,不要将手机危害置之不理。
手机的危害作文二:手机的危害现在社会上,配带手机的人越来越多,以至这种风气四处蔓延,连我们当学生的都被感染了。
为此,我在本校内做了一次调查 就在上周星期三,我曾问过几个在高年级的好友,他们班有多少人配带手机,其中一人说:“我们班的手机数量基本上等于一副扑克牌数量的三分之一。
到现在为止,还有人想要去买呢
”另外几个人报告的数量和他说的基本相同。
这能说明什么
这能说明手机已经在我们学生中传播开了
就在同一天,我也问过他们中的几个已经配带手机的。
问他们为什么要配带手机,配带之后有什么好处。
其中一人说:“我不知道,反正看到我们班的同学基本上都有,我没有好像不太合适,赶不上潮流。
配带之后有不知到他能干什么,只能当手表用,看时间啊什么的。
闲暇时玩一玩上面的游戏也不错啊
”另一位说:“我买手机是为了打电话、接电话不让被人听到,我十分不喜欢让人听到我讲电话。
”还有一位说:“我买他就是为了装帅,让同学们对我另眼相待。
” 听到上面的这些回答,我不禁怔住了。
有的是不想让人听到他讲电话;有的是为了装帅;更有甚者,买了之后竟然不知道该怎么用。
一个手机至少要200元,一个人要浪费200元,如果全国1300000000人都像这样要浪费多少钱呢
手机的危害作文三:小学生用手机的危害今天,我来说一说手机对小学生的危害。
1、用手机接电话时,辐射最大,听电话过久时,耳朵会疼,记忆力也会减退,身体器官也发育不全。
2、手机上的游戏,通常是销售商用来吸引顾客的。
游戏并不好,它会使小学生沉迷于其中,导致成绩直线下降。
经常玩手机游戏还会严重损害视力,也会浪费爸爸妈妈辛苦挣来的血汗钱。
3、手机也会引起一连串麻烦。
比如上课乱叫,干扰课堂。
手机丢失,到处寻找,没把心思放在课堂上。
有些同学甚至上课不听讲,回家发短信、打电话问同学,计算不知道时,用手机上的计算器计算……我觉得这是对小学生莫大的危害。
同学们,别让手机永远的“伤害”我们
写一篇《为权力而斗争》的读后感,自己的观点多一些
我没有睡,读“高老头”,应阅读理解的故事,许多当代法国巴黎 - 背后隐藏着社会的蓬勃发展。
这是波旁王朝的缩影,是资本家阶级的真实写照,写在书中的父亲 - (老头)里约倒入他们的生活工作中的两个女儿,但最终死在医院的黑暗的病房。
,直到垂死的,谁也不想看到自己的两个女儿的父亲。
父亲下葬的日子,连块Pi是两个大学生当手表资助。
他曾经是如此丰富,是如此悲惨的结局。
老头是个面粉供应商,出售的面粉做了很多钱,在革命期间。
他的女儿嫁给了一个人的六个或70万的财产,而只有五六万元的养老金。
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厌恶他的父亲把他自己的圈子。
他们的父亲感到羞耻预期的父亲死得早一点,但谈论的东西表面上的各种借口,假装安慰他。
,他们吮吸汁就像一台机器,吸吮他的父亲,急于扔掉,其余的缺陷。
孩子是父母养女儿,高老头看在眼里。
这个可怜的老头正太失望了,孤独的,他能做到这一点有肝肠寸断。
但无论女儿做,如何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他慈父般的爱,他是永恒的。
当他听说他的女儿欠了一大笔债务,他更愿意出售他们的最珍贵的银器,她的女儿来还清债务,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做这种伤丝毫的大脑。
银,但他最宝贵的东西
出售后,他也哭了,但他这样做不来换取女儿的心。
在此期间写了一本书,它的每一个字我还记得,因为我太震惊了:拉斯蒂涅克称为兄弟姐妹关系与宝Saiang的夫人,有幸被邀请参加一个舞蹈公爵夫人。
他会见了在的球看起来优雅,美丽的Niuqin将军夫人,是老人的女儿 - 苔尔菲娜。
,拉斯蒂涅克只有真正看到的球是什么显赫的??门,什么华丽,丰富的...他和他的妻子Niuqin根讲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觉已经爬上上流社会的阶梯,他踌躇满志。
只是自豪时,他撞倒,老人的荒凉景色门上看到的房间,冷静让他清醒:房间破旧的无法忍受的:没有窗帘的窗户上,在床上是唯一一个薄的棉毛毯或伏包括他的妻子的旧礼服做改变,橱柜掉漆,没有门,趴在课桌上,是不是一种旧草帽。
这个寒冷的房间里看的人担心,完全像一个可怜的牢房。
你无法想象,这个“家”是居住的父亲,两位高贵的女士,豪华的国王和贵族,华丽的,有尊严的生活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高老拉斯蒂涅克,急忙问他的两个女儿,问什么你觉得自己的两个女儿。
拉斯蒂涅克看着那??个善良的老人,我真的觉得他是可笑,可悲
他的女儿体面的,奢侈的生活习惯,早已被人遗忘,整天想念自己的老父亲。
在这个时候,他可以说实话吗
让这个可怜的老头再次心碎
他的鼻子一酸,编造一些安慰他的话,强忍着泪水。
他的语气是非常低的,当他抬起头,看高老头发现他容光焕发,非常兴奋。
他能说什么
这个善良的老人平时玩别人,嘲笑,不要让他知道,他的女儿的眼睛是那么渺小,没有价值,成为他们的一个眼中钉,所以他唯一的希望,但也随之缓解
在前面的她一点点的尊严感应该让他蒙羞
这是一个铁石心肠的父亲,看到他的伟大的父亲哭了呀
他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是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这是一个大学生对老人的无限尊重和理解。
最后,的高老头疾病。
差,他发出的最后的呻吟竟是“我求求你,让我看到我的女儿,只要看到他们,我的病会好,我求求你了......”这是一个几句话从心,肺腹的话虽然是如此简单,但充满了爱,并期待着她的女儿。
疼痛和痛苦,颤抖,昏迷。
但也昏迷深情地说:“阿纳斯塔西,苔尔菲娜(两个女儿的名字)
”他的爱,她的女儿已经感染了周围的人,两个女儿不能融化冰冷的心。
直到他去世后,和两个女儿来到他的父亲在一旁,与他的“告别”。
但他父亲的葬礼,但视而不见,扬长而去。
高老头模具的仪式是最简单,最贫穷,最单调的,只有最贫穷的仪式上表示:穷的只剩下哀乐环号。
他是父亲的两个贵族家庭。
做这颗死者的灵魂升天后这不能休息吗
(他)是上帝赐给它
高老头走了人类的痛苦,孤独希望能留下来,所以他可以在天堂了几天的好日子
这是女儿的老人说,太可恶了。
但我觉得岁的女儿爱的教育,而不是一个宠物,然后女儿现在应该知道如何去珍惜父爱,你应该知道怎么样,说实话。
然而,许多人忽略,这是一个脾气好,心无城府在上流社会中不变的脚吗
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在巴黎 - 这似乎大浪淘沙,充满杀气的社会,一名年轻女子中的文字 - “好,纯上流社会的致命杀手”。
如果你想在上流社会稳定脚根,你必须学会??察言观色,任何事情的发生不能写在脸上。
你必须去夺取政权,争夺的钱,让其他人可以投靠你。
阅读这段文字后,你可能会认为年轻女人的话太当回事,但后来它。
一个成功的男人本质上是一个双赢的决战权力和金钱。
这当然是一个无情的人。
我不禁想:好多少人是贵族使用,践踏,他学会了不露声色,将在那个时代拍摄。
其基本的善良将被安葬在灵魂深处的,不能挥发出来的。
最终,巴黎的时候,应被摧毁了这个社会,这个社会的趋势。
高老头发生在社会上的许多人当时最真实的缩影之一。
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的非人性化的杀戮。
他辉煌的痛苦和回忆永远隐藏在这孤独的坟墓...
什么是洛丽塔
故事梗概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
洛。
丽。
塔。
” 这段肉麻的情话是中年教授亨伯特的内心自白。
1947年,亨伯特来到美国,任教于比利亚斯大学。
他准备利用暑假的空闲时间写成一部教科书,于是他来到兰之蒂镇的寡妇夏洛特·黑兹太太家寄居,在那里他遇上了让他一生魂牵梦萦的女孩:洛丽塔。
亨伯特从餐厅里出来的时候看到了她,在太阳沐浴的一块草垫上,半裸着,跪着,以膝盖为轴转过身,蜂蜜样的肩膀和绸子一样柔嫩的脊背让人目眩神迷。
那位令人神魂颠倒的小妖精迷住了他。
她在他的身旁晃来晃去,令他无法专心写作,而她的母亲也对他一见钟情。
黑兹太太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女儿对她亨伯特太太这个位置的威胁,在他们去滴漏湖度假的时候,黑兹太太还是以商量的口吻下达了命令:让洛丽塔去夏令营。
然后她给亨伯特写了一封情书,向他求婚。
虽然他爱的是黑兹太太的女儿,但他还是和黑兹太太结了婚。
和黑兹太太结婚之后,洛丽塔成了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
但他在日记里写下的那些对洛丽塔的情感剖白还是纸藏不住火,被他的现任太太发现之后引发了一场家庭内部的剧烈争吵。
夏洛特一怒之下冲出家去,却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撞上汽车一命呜呼。
亨伯特和洛丽塔终于走到了一起。
他开车去夏令营,将洛丽塔母亲去世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她。
他是兴高采烈地去的,尽管他感到一点内疚。
他把洛丽塔接走,先骗她说她的母亲病了,住进了医院。
在路上,他们住进了一家旅馆,在大堂,洛丽塔遇上了一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还有他的狗。
晚上,当亨伯特将洛丽塔送上床,给她吃了安眠药,自己出去走到旅馆门外白色的台阶上,这时,那个秃顶的老头儿再次向他说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亨伯特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们在第二天早上完成了不伦之恋,而且他知道了,他甚至不是她的第一个情人。
然后他们驱车往家赶。
亨伯特越来越感到不安,觉得坐在旁边的洛丽塔像个索命的小冤魂。
她要求在一个加油站停一停,她下了车,很长时间没有回来,当她重新上车时,要求亨伯特给她零钱,她要往医院给妈妈打电话。
亨伯特让她先上车,然后向她吐露了实情,“你妈妈死了。
” 从那时起,他们开始了遍游美国的旅行。
在各种类型的住宿地中,他很快就喜欢上了“实用汽车旅馆”———干净、整洁、安全隐蔽,是睡觉、吵架、和好、贪婪而违法私通的理想场所。
虽然是旅行,但实际上他们一无所览,他们这漫长的旅行只不过是用一条迂回蜿蜒的粘土路来亵渎这个迷人、诚信、梦幻般的国度。
最后,这段旅行走到了尽头,亨伯特决定把他的“宝贝女儿”送到比尔兹利女子学校就读。
一切似乎都很让亨伯特满意。
但有一点是致命的,亨伯特无法容忍洛丽塔和其他男性在一起。
当洛丽塔要求出演学校的话剧《幽暗的丽人》时,他断然拒绝。
但在洛丽塔用美色相诱之后,他还是妥协了,虽然他心里很不痛快。
亨伯特觉得她正在从他的掌握中逃脱出去,他只能用她每星期的零用钱来买她的欢心,但她对他越来越冷淡,彼此之间并无真正的快乐可言,亨伯特沉溺于性爱游戏,洛丽塔逐渐厌倦了这种不道德的生活。
他们开始不停地争吵。
洛丽塔把从亨伯特这里要来的钱攒了起来,亨伯特觉察到了,预感到这是一个阴谋,一个让他永远也见不到洛丽塔的阴谋,这让他火冒三丈。
一次,争吵之后,洛丽塔夺路而逃,在大雨中跑了出去。
找到洛丽塔后,他们决定到外去散散心,西行去各地转转,这也许对于改善他们现在这种冷战的状况有好处。
在路上,亨伯特发现背后有人跟踪,一辆“阿兹特克红色敞篷车”老是在他们屁股后面跟着,它们之间的间距似乎雷打不动。
当亨伯特在一个小镇下车买眼镜的时候,他在商店里看到这辆车的车主下车和洛丽塔攀谈。
但当他赶过去时,这个黑衣人已踪迹不见,他问洛丽塔:“那人说什么
”洛丽塔说:“他问我要张地图,肯定是迷路了。
”亨伯特觉得不妙,立即掉转车头,往回开。
洛丽塔生病了,住进了医院,医生诊断不过是流行性感冒,没什么大碍,但要住院观察一天,补充水分,好好睡一觉。
第二天,当亨伯特打电话给医院时,医院医护人员告诉他,有个人把她给接走了,自称是她的叔叔,还带着一条狗,看上去很和善。
亨伯特大吃一惊,他马上想到这些天来一直跟踪他们的人,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
他赶到医院,和医护人员大吵了一架,但于事无补。
他踏破铁鞋,一直找,找了几个月,依旧不死心。
3年后的一天,他收到了洛丽塔从远方发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结婚怀孕,急需用钱:“请给我们寄张支票来吧,爸爸。
有三四百,或再少些我们就能对付得过去。
”他读信时拼命抗拒着它在他身心中引起的剧痛,他踏上了那条路,独自一人按照信上写的地址驱车前去。
他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来到女儿的新家,慰问他们,给他们钱,然后洛丽塔告诉了他真相,那个将洛丽塔从他身边拐走的人正是那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他的名字叫奎迪,是个编剧,有时还做点广告。
他是洛丽塔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
他把她骗走,为他拍一些色情照,洛丽塔不肯,于是她就给赶了出来。
虽然亨伯特仍然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此时的洛丽塔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妖艳的小仙女了,亨伯特从他的口袋里拔出了自动手枪,准备将一腔仇恨都发泄到那个拆散了他们的人身上。
他找到了这个让他憎恨一辈子的男人,把子弹射进他的身体,就像这是一只该死的老鼠。
他没有一丝怜悯,没有一点犹豫,他只知道,他要干掉这个男人,为自己也为这段要命的恋情复仇。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昆虫记》简介
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讲述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平凡的出生,与其在花果山,水帘洞的生活,后来,与师父唐三藏,师兄弟猪八戒,沙悟净展开前往西天取经的艰辛旅途.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是第二回-三星洞访仙学道,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小章节,但孙悟空与菩提祖师之间的暗语互动却令我印象深刻,也佩服行者的聪明伶俐,竟能知晓祖师给他的暗号, 并且学会了七十二便等通天本领.还有第二十三回-「唐僧八戒饮水怀胎」,哇!只是喝了河水,竟然就怀孕了,不论男女都会生呀!八戒的一句话「我的妈呀!这孩子从哪里出来呀!」堪称一绝,令我不禁捧腹大笑.幸好,后来悟空和悟净两人到了解阳山,和如意真仙大打一战后,取得泉水,才消除了胎气. 西游记,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ㄧ,真的非常好看.每一个章节都有许多不同的惊险冒险,让人不由自主的一页一页看下去.虽然大家都认为悟空法力高强,是最厉害的,但我却有点不以为然.他法力高强是无庸置疑的,但我认为西天取经的旅途之所以会如此有惊无险的顺利,而非悟空一人的功劳.不管怎麼说,西游记真的很好看,是中华民族的骄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