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高飞的猫 读后感
带着梦想与爱去飞翔――又读弗罗罗是一只普通的猫,却有着的梦想。
他想拥有一双黑白相间的翅膀,就像他身上的皮毛那样,长在背的中部。
他花了大量的时间观察那只鹳,想在某一天,自己也能飞翔在蓝天。
最终,他去了弃屋最陡的屋檐,鼓足了勇气跳了下去。
可是,若不是一堆枯叶,他就成肉饼了,他受了严重的伤。
“动物往往比人类更重视友谊。
”猫之间的友谊使他重获新生,五只小猫救起了他。
两只小猫去寻求救援,剩下的小猫舔他的伤口,缓解他的痛苦。
并且几只猫“千小心万小心”地将他送回家,用爪子叫开了门,送到了他的女主人巴吉塔太太的怀里。
爱的传递在进行中。
巴吉塔太太满怀爱意的照顾他、搂抱他、抚摸他,有了关爱,他好受多了。
虽然遭受了这样的灾难,但是他却仍然不放弃自己的梦想。
他待在猫篮里不能动,却依然渴望着蓝天。
爱他的巴吉塔太太终于明白了他的梦想,不顾别人的闲言碎语,也不管烟店的经营,一心只想帮助他实现梦想。
她一天天的抽着十分厌恶的烟,将气球充起来。
五颜六色的气球带着猫篮和弗罗罗飞起来了。
即使不舍得弗罗罗,巴吉塔太太还是让他带着梦想飞走了。
爱,给了弗罗罗飞翔的翅膀。
《独来独往的猫》读后感30字
郑振铎在《猫》一课写到了三只猫,第一只猫与第二只猫都是受人欢迎的,它给人带来了欢乐,是人的宠物,是可观赏可玩弄的物品,第三只猫由于天性的忧郁和懒惰被人厌弃乃至诬陷蒙冤而死(人的爱鸟被咬死,怀疑是猫所为,于是棒打猫,猫受伤后死掉)。
猫对于人来说是弱势群体,是不能张口说话的无语者,话语权在人手中,我们可以对一只猫大加赞誉,也可以对一只猫极尽贬抑之能事,一切都由人——万物的主宰说了算,识趣者或者是天性会讨人喜欢的动物可能会博得人的赞赏宠溺,而不识时务者却要造到人的抛弃乃至杀戮。
《天王猫》读后感450字以上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的代表作品之一,最能代表他丰富多彩的想象和慎密细腻的行文特色。
小说中情节设置古怪离奇,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
以下是读后感栏目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篇有关本书的优秀的读后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了法国科幻之父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之后,我被他的想象力深深折服了,也被书中海底奇妙的世界所深深吸引,回味无穷。
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惊险万分,扣人心弦。
海底森林、珊瑚王国、去南极点、杀章鱼群…… 故事的起因是世界各地的海洋中出现了一个怪物,比鲸鱼还要大,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独角鲸”。
于是,美国的“林肯号”逐洋舰特地去追捕这个“独角鲸”。
并邀请海洋学界知名人土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
同行的还有阿龙纳斯的仆人康纳尔和加拿大人捕鲸能手尼德兰。
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不幸落入水中,被“独角鲸”救起,这时他们才发现,原来海洋中出现的怪物“独角鲸”是一艘构造精密的潜水艇。
“鹦鹉螺号”(潜水艇的名子)的船长尼摩邀请他们一起再做一次海底旅行。
他们冲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为卜,下落不明。
而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独角鲸不是鱼类,而是一种古老的哺乳动物。
成年雄性独角鲸通常在上颌部长着一根巨大的左牙。
这根牙在其一生中不断生长,终于刺穿上唇,像是一根尖锐的长矛,从头部伸出约2-3米。
不过,只有雄鲸的牙会发育生长。
虽然每头成年独角鲸都有两枚牙齿,但是雌鲸的双牙和雄鲸的右牙都嵌埋在牙床骨内,不会长出来。
长期以来,科学家一直试图弄明白雄鲸的那根长牙到底有什么作用。
人们曾提出过种种假说,有的称长牙可以用来打破坚冰、捕食、刺穿捕鱼船、发声、释放身体多余的热量,求偶或者保护幼鲸等。
不过,近日,美国哈佛大学和美国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的一组专家经过研究,发现了长牙的真正秘密:它是由1000万个神经末端组成的灵敏的感觉器官。
在用电子显微镜观察长牙表面时,研究人员惊奇地发现长牙表面有无数细管连接着长牙的神经中枢。
研究人员称,这些神经末端能够探测海洋水温、压力以及周围环境的变化。
研究小组组长马丁·恩维亚称,“很显然,长牙是一个感觉器官,而不是有些人所说的打架武器。
”恩维亚已经在圣地亚哥举办的第16届海洋哺乳动物双年度研讨会上公布了这一发现。
科学小故事(50字以内)
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英国作家多丽丝·莱辛的书从来都是不容易读的,可这本《特别的猫》是一个例外,它让人轻松愉快地进入莱辛的世界。
就象小说的名字一样“特别”。
她在《特别的猫》里讲述了人与猫之间的动人故事,细数曾经让她欢喜也让她忧的特别的猫。
如娇美的灰咪咪和低调的黑猫咪,曾经历经沧桑的流浪猫鲁夫斯;不幸致残的大帅猫巴奇奇,等等。
她在书中写道:“在我与猫相知,一辈子跟猫共处的岁月中,最终沉淀在我心中的,却是一种幽幽的哀伤,那跟人类所引起的感伤并不一样。
”看过莱辛这本书,曾经养过猫的人都会有着相同的共鸣。
猫是一种特立独行的动物,它跟狗不一样,狗通常给人的印象是忠诚,不管主人多么落魄,在狗的眼里他还是它的主人,有句话叫狗不嫌家贫。
曾经有张图片让我看了感动了很久,寒冷的冬天,照片里一个流浪汉将自己唯一能遮寒的毛毯给他的爱狗披上,而他的爱狗给它的主人献上它深深的吻。
而猫跟狗相比是一个另类,我养过猫,也养过狗。
我养猫的次数远远多于狗,最深的感悟是,你养的狗不管你离开它多久,只要你看到它,叫它的名字,它就会立刻认出你,并对你摆尾,表示亲热。
而猫就不一样,只要你离开一段时间,它就能将你完全遗忘。
这可能也是有很多人将婚外情人形容为猫的缘故吧。
但是猫当中也有“特别”的另类。
我养过的猫当中就有三只“特别”的猫。
其中一只和书中的主人公最爱的母猫一样也是只黑白花,只是我的最爱是只公猫。
它来到我的生活里时,还是一只刚断奶的小猫,父亲误以为它是母猫才抱来的,他跟我形影不离,象小狗一样整天跟着我跑,它看到我,哪怕隔着窗户玻璃,它也要千方百计进到屋里,跟我一起。
我晚上在床上睡觉,它就在我的床前静静地躺着,陪着我。
有一次,它跑到外面去,被人抓走。
隔了一个月后,它竟独自跑了回来,这跟书里那只长途跋涉回家的猫竟然如此的相似。
只是我最后没能保护好、照顾好它,让我的最爱的它,惨招杀害。
这件事直到现在还是我心底磨不去的阴影。
还有只“特别”的猫,是土猫和波斯猫的混血儿,它是只母猫,因为它的声音嘶哑,有点象喇叭破了发出的声音,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喇叭猫,它的奇特之处出在于它的生活就象英国绅士一样很有规律,每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准时离开家,到外面溜达,到了晚上20点准时回来,每天如此,我们甚至连它怀上猫宝宝都不知情,直到有天帮它梳毛才发现。
它一直都保持这个习惯,连生下猫崽后,它也依然如此。
还有只是白色的纯种波斯猫,它的“特别”在于好交朋友,不仅好交同类朋友,甚至和传统死敌-狗,都交上了好友,每次都要靠着狗睡觉,碰见狗就围着狗转,跟狗玩耍。
一来二去,猫和狗竟然真成了好朋友。
每天两个好朋友都不忘小聚,互相依偎一会儿。
猫的世界精彩纷呈,生命感十足。
莱辛确实是个懂猫、爱猫成痴的作家,莱辛不仅是在写猫,而且她是想透过猫,审视背后隐藏的人性的法则:猫会排斥异己,会去猎捕一只鸟儿或者一只老鼠,来向主人献媚讨好……。
书里描写灰咪咪捕捉猎物,来向主人献媚的情节让我看了更是感慨,以前我邻居家就有只这样的猫,它每次捕到老鼠后,总是把老鼠吃了剩下头,然后放在主人的床边,我们一直以为这是猫的恶作剧,看了本书以后才知道,原来是猫在向主人献媚。
而且莱辛在《特别的猫》中,起先讲得并不是她怎样爱上猫,而是写当年她们怎样杀猫,然后再写猫与人类之间互相依存,她的书借描写猫,更多地是在写人性。
象九死一生的流浪猫鲁夫斯;不幸因病致残的大帅猫巴奇奇,让人看了唏嘘不已,让人感怀,发人深省。
(找不到夏天的喜剧读后感,楼主请原谅)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读后感150字左右,急
和笑猫日记幸福的鸭子,同样150字
快
1. 我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热爱生活、诚实善良、充满爱心。
他们会建立“宠物集中营”,收集照顾所有被人遗弃的或生病的可怜的小动物;放暑假在奶奶家住时,会组织大家一起到山里为“维护环境,保护动物”做义务宣传;在《疯丫头杜真子》中,马小跳、杜真子和唐飞,为了帮助一个三岁大的小女孩“救救妈妈”,卖力地演出,一遍又一遍地大声吆喝:“救救小女孩的妈妈,献点爱心吧
献点爱心吧
”他们拥有无穷的想象力,能够创造“鱼生活在陆地上”这样精彩的童话故事;能把小黑猪“黑旋风”当马骑;甚至想到动物比人更聪明,让动物滑滑板…… 读着他们,我就不停地在想:就让我们理直气壮地做孩子吧
可以放开心扉,在无垠的成长海洋中做我们自己:活泼开朗、聪明伶俐、爱心十足、尊重科学……可以自由自在做我们自己,对着天空大喊,学学牛顿爷爷,问出心中的“为什么”,像马小跳他们一样,活得简单,活得快乐…… 我真想做一个永远的“淘气包”
2.我非常喜欢麻花儿,因为它说的这几句话让我知道了幸福的真谛,而且也让我懂得了幸福在自己的周围,一朵美丽的花,一只歌唱的鸟儿都可以让我们觉得幸福在空中,在一个角落,你可以随时随地的摸到它。
也有些人可能不觉得幸福,那些人可能是因为私心,或小心眼,所以他们不觉得幸福,但是当你们抛开这些时,一切都会好的。
也许真像笑猫说的一样:听着麻花儿像打饱嗝儿一样的快乐歌声,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幸福都在这个季节慢慢长大……。
以前,我只知道爸爸妈妈满足我心中的愿望才是世上最幸福的,每天我都说自己一点儿都不幸福。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什么才是幸福,让我变得更知足了。
原来幸福是那么简单,只要有一颗感动的心,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幸福是无处不在的。
人不要与猫同睡的读后感
人不要与猫同睡读后感 今天,我兴致勃勃地看了一本精彩绝伦的好书,这一本书的名字就叫《人不要与猫同睡》。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本书是因为此书中有很多动人的动物故事,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篇就是《人不要与猫同睡》。
文中描述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在它幼小的时候,因内心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所以没有听从妈妈的叮嘱,自己一个人跑外面玩儿,结果不慎被一条目露凶光的大花莽咬掉了大半个耳朵,所以大家习惯叫它破耳朵。
破耳朵和它的妈妈茉莉生活在一个物产丰富但敌人繁多的沼泽地里。
它用妈妈教会它的种种生活经验与那些危险的动物机智周旋,最后破耳朵用自己实力打败了一个个诡计多端的敌人,而且每一次都是稳操胜券。
有一天,突然风云大作,一只雄兔来到了这个原属于破耳朵的领地,它这个无恶不作的大恶霸,不仅强占了破耳朵的领地,还千方百计地想置破耳朵于死地,但破耳朵每一次都以自己的机智勇敢而躲过了雄兔的重重计谋。
它为了对付阴险的雄兔,冒着生命危险和老狗周旋,将它引到了雄兔的身边,终于老狗发现了雄兔,与它打斗了起来 雄兔因力不从心和缺少生存的技巧,死在老狗的手上。
这一片沼泽地又重新成为了破耳朵的领地。
最后破耳朵在这片沼泽地里生息繁衍,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人不要与猫同睡》这本书启迪了我,让我明白了这一个“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地球上,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要学习生活的本领,最终才能在这个美丽的地球上生存下来。
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强者和弱者之分,破耳朵原来是一个可怜渺小的弱者,可是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打败了强者,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动物的情感 世界读后感 啊啊 四百字以上。
只要你谢了我给你五十分
正如书中所说的,动物们不但拥有丰富的情感,而且情感对它们的重要性,并不亚于人类情感对人类的重要性。
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动物会公开地、毫不掩饰地表达出自己的情感。
只要肯用心观察,任何人都会发现,这些外在的表现会告诉我们它们内心的所想和所感。
而且我们会发现,精确的科学研究只不过证实了我们的直觉而已。
动物们跟人类一样的伟大。
有很多人自诩人类是万物之灵,自以为万物之长的低位是多么超然。
很是狂妄自大。
对生命的漠视,是人类的长项。
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人类何尝不是这样对待其他动物呢。
蝼蚁一般的其它生灵真的无法媲美“高尚”的人类吗
动物间流露出来的情感,是人类情感的本源。
人类的拥有系统的、健全的情感,这决定了人类情感永远只能是斑驳复杂,永远没能达到纯净空灵的高度。
动物间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情感,恰恰是我们人类情感的返璞归真
事物都有其本质,正因为动物源于本能的生存,它们流露出的情感,便是本能的情感,也就是人类情感的本质。
在这方面,所有动物和人类是处在同一高度的。
动物们跟人类一样伟大
在这本书里,打动我的,不是作者对动物抒发的情感,而是那一个个深厚感人的故事。
这些故事能使人们产生共鸣。
在我们勾心斗角的外表,都藏着脆弱的心灵。
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斗争。
在残酷的争斗下,很多人压抑了心里的多愁善感,渐渐的麻木,渐渐地自大了,渐渐地,也变得残酷了。
书里的这些故事,引发的共鸣,使我们不在迷途中越陷越深······ 呵呵,人之初,性本善,什么时候人们才能撕掉伪装,反璞归真呢
书我没看过,只看了简介和评论,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