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的结尾怎么写
十个字。
总结全文,感点。
围本观点联系实际。
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
要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
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
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
结既可以回应前文,强调感点;也可以提出希望,发出号召。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结尾,都必须与前文贯通,浑然一体。
读后感始终要受“读”的约束,开头要引“读”.中间还要不时地回扣“读”的内容,结尾也要恰当回扣“读”的内容不放松。
老人与海 读后感1000字左右,求原创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
也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鱼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凡的经历了。
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鱼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
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
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
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
因为作为鱼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鱼夫吗
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佩服吗
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
一次一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他英勇的意志。
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
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上去了,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
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身中随时随地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
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也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
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
一个人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
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之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
孩子带回了老人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
如果没一个人都拥有一份童心,一份天真,那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回忘记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体吗
人正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
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
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一只想飞的猫读后感只要几十个字
《一飞的》是大作家陈伯的一篇有趣离话,这是一只骄傲自大,自吹自擂的猫,它仗着自己能逮住13只老鼠,就自以为是、目中无人.这只猫整天不务正业,惹事生非,总是不切实际地吹嘘自己一伸爪就能逮住13只老鼠.把别人弄倒了,连“对不起”都不说,就若无其事地走了.它不抓老鼠却去抓蝴蝶,它本想捉弄蝴蝶,反而被蝴蝶捉弄了,蝴蝶飞走了,猫抓不到蝴蝶就把气撒在别人头上,它把向日葵撞得东倒西歪、头昏脑胀,把鸡冠花的腰也给弄折了.明明自己不会飞却和麻雀去比飞,它想:从下面飞上去不行,从上面飞下来总行了吧?于是爬到树顶要飞下来,结果摔了个“四脚朝天”,好久好久爬不起来.明明自己不会钓鱼,却吹嘘自己是钓鱼高手,用尾巴去钓鱼结果被咬得血淋淋.这只猫很懒惰.鸭子叫它去大扫除,它就假装头疼,鸭子没办法就去找鹅姐姐和公鸡大哥帮忙,让他们帮忙叫上猫一起去大扫除,可它在大白天还假装睡觉.小鸭子好心跟她讲讲话,它却很不友好地给鸭子起了个“扁嘴”的绰号.这只猫还很爱慕虚荣,爱听奉承话,喜欢别人称赞它.仗着自己与老虎有几分相似,就夸口说,老虎见了它也要给它磕头.这猫身上的缺点真多啊!其实这些缺点归结起来都是它骄傲自大造成的,我们可不能向它学习哦!“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做人一定要谦虚,不可以自以为是,古往今来自以为是的人都不能干大事,只有谦虚的人才可能有成就.
冯骥才:大回的读后感。
急需!!!最好四点左右!!!谢谢啦!辉常感谢!!!
冯骥才:大回的读后感:在《大回》的结尾,对大回的死,裴五爷有句话,说“能人全都死在能耐上”似乎就是作者的一种回答。
这句暗藏了诸多深意的话语对于个人也许仅仅是一种朴素的人生哲理,但对于整个人类来说,却更像是一种警示。
人类文明经过成千上万年的积累与发展,早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就。
当今时代,我们更是随时随处都可见到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原子弹的制造及核能的广泛利用,网络等通讯手段的迅速普及,克隆技术的诞生和人类基因图谱的破译等等,都已经或正在带来人类生存方式和思想观念的深刻革命。
一句话,人类的“能耐”是越来越大了。
人类不仅牢固地树立了我们所居住的这个星球的霸主地位,还可以上天入地,也许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占领其他星球,进一步开拓自己的生存空间。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不清醒地看到,人类文明的进步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对大自然的征服与改造,我们在向大自然奏响胜利号角的同时也承受了大自然的严厉报复。
日益严重的能源匮乏乃至危机、愈演愈烈的环境污染等恶果正在促使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进行反思:如果我们不改变以往那种单纯依靠对大自然的掠夺性开发而发展自身的文明模式,说不定有一天也会毁灭在自己的聪明才智——“能耐”上。
大回的死因,必然因素是他太爱钓鱼,在上面花的时间精力太多,虚脱了身体,最终跨掉了钓鱼之本——健康。
偶然因素是没有街灯,车夫又喝醉了,车上又是很重的鱼。
之所以会有这句:“能人全都死在能耐上”,一方面是与贫民百姓的迷信“被鱼给绝种”的观点作对比。
另一方面,是发人深省。
这是冯骥才先生在《俗世奇人》里结尾的常用手法,看上去漫不经心,实际上引人思索回味。
就像我们看电视结局时,感觉意犹未尽。
建议你去看看其他文章,比如《酒婆》,《好嘴杨巴》,《苏七块》等,你会发现冯骥才先生在谋篇布局上的匠心。
我认为,你应该考虑为什么会有这句话,而不是怎么理解。
不应丢掉西瓜去捡芝麻。
求10篇读书笔记
今天,我看了冰心奶奶写的一本散文选——《繁星。
春水》。
冰心奶奶写的散文里,有快乐的回忆,有人生的哲理,有长大的烦闷、顾虑……从冰心奶奶写的每一篇散文里,我都感觉到冰心奶奶写散文时的每一种心情:有高兴、有伤感……现在,我给大家说一说我从《繁星。
春水》中的几篇散文得到的感受和收获吧!从第三十四篇散文中,我读懂了做出伟大事业不单只是一些伟大的人,也 有可能是一些犹如细小的泥沙的小人物这一个道理。
从第四十五篇中,我读懂了我们一定要言而有信,不能对别人承诺过的事一点也不做实际行动,必须言必信,行 必果。
从第五十五篇散文中,我又明白了不能去一昧羡慕别人的一个成果,还要看见别人为了这一个成果而花费了多少心血和努力。
我也从第一百四十九篇散文中明 白了不要过分地表现自己;因为,是金子总会有发光的一天。
我还从后面的长篇散文中得到了感受。
从《不忍》中,我感受到冰心奶奶伤感的心情,也感受到了生命成果的脆弱。
《中秋前三日》写出了冰心奶奶对朋友的思念之情。
《乡愁》一诗更体现冰心奶奶思念家乡。
而《纸船》写出了冰心奶奶对母亲的爱慕之心……啊!冰心奶奶,您写的诗呀!充满了真情实感,它们让我明白了多少人身的道理!【第二篇】爱的教育读书笔记500字《爱的教育》是一本值得父母和孩子一起细细品味的名着。
我怀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读的书,看了这些故事深深感到其中的爱!书中有关于孩子、家长、老师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给我和孩子留下深刻印象。
让我们和孩子一起共同学习和成长。
它以日记的形式,通过看似平凡的人和事。
作为一名家长,当我看到父亲教育儿子的细节,我常常想,生活中的我好象少了些耐心,多了些浮躁;少了些宽容,多了些挑剔;少了些鼓励,多了些批评……自己希望孩子在怎样的环境下成长?又希望孩子成为怎样的人?孩子原本是可爱的,在其成长的路上真的需要爱的精神,爱的教育,教会孩子学习,让她拥有爱心,让她懂得做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爱的真情故事啊,可见,爱,是无处不在的,爱的教育家长读后感。
我们一出生,就沉浸在爱的海洋里,有父母的爱和爷爷奶奶的爱。
渐渐长大了,上学了,又有老师的爱,同学们的爱。
爱就如空气一般,我们身边到处都是爱,我们从未离开它,离开了爱的人,就等于没有灵魂的人。
爱可以使人绝处逢生,爱可以使浪子回头,爱又可以激发人无穷的力量。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如同这首《明天会更好》的歌一样,只要有爱人间会变得更加美好更加温暖。
【第三篇】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
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
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
“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
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
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
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第四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500字“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这段话是一书中主人公保尔一生恪守的人生原则,这段话激励我:要努力,要坚强,要奋进!保尔,他是一个那样坚强的人,他以他顽强的毅力震撼着我,虽然饱受战争的洗礼,经历了病痛的折磨,但他仍经受得住更严峻的考验。
他奋力在人生的乐曲中谱写辉煌的音符。
1927年,23岁的保尔已经全身瘫痪,接着双目失明。
但他顽强地生活下来,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在母亲与妻子的帮助下,丝毫没有写作经验的他竟出版了一本小说!难以想象,在这背后保尔付出了多少努力,他那如钢铁般的意志是达到了怎样高地境界啊!这时,我突然想起了冰心的《成功的花》的精神。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
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是啊,古今中外的名人,人们只看到他们“现时的明艳”,却看不到“奋斗的泪泉”与“牺牲的血雨”。
正如保尔一样,他们让我了解到炼成的钢铁的背后:司马迁编撰《史记》,经历千辛万苦,走访百家,最终才得以名垂青史;李时珍编撰《本草纲目》,亲自尝草药,餐风露宿,才著成医学巨著;海伦·凯勒,命运是那么地不幸的她却以钢铁般的意志取得了成功;居里夫人在简陋的环境下,以坚忍不拔的精神提炼出了镭……试问,哪一位名人志士不具有坚定的信念与钢铁般顽强的意志呢?再想想自己,题目做烦了就当作不会做,不去思考了;爬山爬累了就没有勇气去征服这座山了;长跑累了就停下走路了。
再想到保尔就觉得一股羞愧之感席卷而来。
宽容看了书架上摆着一本《周作人散文》,匆忙拿下来阅读.记得两年前看过一本《周氏三兄弟,印象颇为深刻,从头至尾细细读下来,兄弟三人传奇的一生和那些未能解释缘由的错综往事萦绕心头,久久不得释怀.现在想起那本书,很有回肠荡气的感觉,还是有很多话在心中,忙不迭的表达.三人同为兄弟,命运却不尽相同,尤其是老二作人,非议最多.我想这非议肯定不是他想得到的吧,青年时代的周作人又何偿愿意去做什么伪差,留下个汉奸的污名呢.历史的结论,容不得任何理由,他说在北京“苦住”是因为有“家累”,说他自己的十口之家不好轻易抛下不管,还要照顾母亲和鲁迅的遗孀.事情的真相笔者不得而知,这些话也只能和那段历史一般苍白罢.我想世人的评说还是太绝对了,历史上的人和事往往只有两种结果,要么英雄,或者,就是贼子了,对他们的评价往往也都是一句话,没有中间者,而我想,周作人就是这为数不多的中间者吧.在这里笔者并没有要为他正名的意思,只是笔者有着中国人几千年来喜好皆大欢喜结尾的完美主义思想,总想让知堂先生的名份真能如其文章一样供人欣赏,至少,不被人唾弃罢了.历史的问题不便深究,也究不明了,只能越辩越混,越辩越缠绕的紧,只是尝试着找到一些慰藉,哪怕是理由.这本书的前言写的不错,他是一个悲剧性人物.Essay书中摘了胡适的一段话:“这几年来,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发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这一类小品,用平淡的谈话,包藏深刻的意味,有时很象笨拙,其实却是滑稽.这一类作品的成功.就可彻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了.”笔者最喜欢的就是这一类的文章罢,简单明快,有生活琐事,支言片语,或夹杂着激情澎湃的战斗檄文.看到这些文章,总能让我有种恬静的感觉,像是午后的阳光照在桌前,只是注入墨水,眼盯着纸,即刻伏案了.我在想自己也能写出这般的文字,到了那一天,我可以来感受自己的阳光了.周作人等等的一批作家把这些给我们端了上来,如若把文学作品比作一盘菜的话,厨艺疏浅的我们真的矛盾着不敢碰那些生命中最美的佳肴了.作文作文终究是难的,周作人一生作品无数,小品短文三千多篇,没有发表成集的和翻译书信等等更是不计其数,在爱好作文的笔者看来,这些文字本身就是一个不小的功绩.只是它们的主人叫周作人,一个当过伪差的汉奸.后人是不能给他思想家的名号的,如今还能成全个文学家,也是不小的福份了.常写作的人都会常思考,因为无论写出的文字是好是坏,是精华还是糟粕,也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老笑话说的:做文章到底是苦事,因为肚子里原是没有的,而且即使腹中有那四五百字,一时也有点凑不起来.周作人在《作文难》里说:“说话本来只是信号,我们举猫为例,它在饿时,怒时,痛时和叫春时才开口作声,平时决不多叫,人虽是比较进步的,根本还是一样,那里有这许多话来,不饿不叫,不怒不痛或是不叫春而叫,无话可寻,岂不都是假的么?即使有了想说的话,话怎么说,这也是一个大难问题,我的确还不知道是应该怎么说的.”把这一段抄下来,笔者感觉畅快多了,终于找到了应该推崇的对象.这不也正是对于写作还不是很熟练的我的真切感受嘛.难道写作都是无话寻话,都是不饿,不怒不痛抑或不叫春而叫?当然不是.周作人只是换了个看起来更吸引人的说法,我想这就是小品文吧(英文中的essay),随笔、絮语散文也无妨.要的只是表达,至于语言,还是那句话:写文章没有别的决窍,只有一字曰简单.我想我知道怎么做了.《垂钓》是作家余秋雨写的一篇充满了深刻人生哲理的美文,世上的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相伴共存的. 文章篇幅虽然短小,但喻义深广.在海参崴游玩,作者见到了一胖一瘦两个垂钓老人:胖老人的钓绳上有六个小小的钓钩,每次举起钓钩,每一个钩上都有一条小鱼,他忙忙碌碌地,举起又放下,我们看时,水桶里早已有半桶小鱼.不一会儿,便满载而归;而瘦老人的钓钩硕大无比,他一心只想钓大鱼.他认为胖老人“根本是在糟蹋钓鱼者的取舍标准和堂皇形象”.胖老人在胜利凯旋之时,他仍然端坐在那里.“两个都在嘲讽对方,两个谁也不服谁.”作者认为,“一个是喜剧美,一个是悲剧美.他们天天在互相批判,但加在一起才是完整的人类”.作者借助对这两位垂钓者的描写,意在阐发:万事万物都是对立统一的.两位垂钓者,实际上代表了两种人生追求:一个是物质的,知足常乐;另一个是精神的,永不满足.《垂钓》中描述的生活现象是简单的,但余秋雨的叙述却引发了许多的人生思考,其一:胖老人与瘦老人是物质与精神的对峙;其二:胖老人与瘦老人是喜剧人生和悲剧人生的互相批判;其三:胖老人与瘦老人是人类社会多样性的写照;其四:人生的对手与朋友是相互依存的; 胖老人活泼、随和、容易满足,追求物质,大小鱼都要.瘦老人执著、倔强、追求精神,只钓大鱼,不等待大海琐碎的施舍.胖老人生活滋润、快乐,可以代表生活中世俗的人生态度.瘦老人孤独、悲壮,然而却崇高,可以代表生活中崇高的人生态度.胖老人与瘦老人因钓鱼观念不同而互相对立,他们天天互相嘲讽,但他们的价值都得由对手来证明,丧失了一方则另一方不会存在.这篇散文叙事真实、说理真情到位 . 是一片优美散文.文章中,作者表现的多方位的思维方式,体现了余秋雨的博学和睿智,及深厚的文字功底. 因此,推荐大家读读余秋雨的作品.从容的文化风度——余秋雨散文读后感最近读了余秋雨的散文,感觉读书的过程其实是一场心路的旅行.“只有书籍,能把遥远的时间和广阔的空间带来给你;只有书籍,能把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信号传递给你;只有书籍,能把一切美好与智慧对比着丑陋与愚蠢呈现给你.”这是余秋雨的原话,读了它,唤起了人们对书籍的珍视.从未见过这样的文章,一点儿也没有做作;从未进入过这样的天地,一点儿也没有被吞食.在这样的天地中行走,巨人也变成侏儒;在这样的天地中行走,侏儒也变成巨人.《风雨天一阁》是我最喜爱的一篇散文.余秋雨对它的处理正可谓“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钱绣芸那一段.——“现代社会学家也许会责问钱姑娘你是嫁给书还是嫁给人,但在我看来,她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婚配来多看一点书,总还是令人感动的.”《历史的暗角》给我们剖析了历史上诸多的小人!恶奴型小人、乞丐型小人、流氓型小人、文痞型小人,被余秋雨描述得淋漓尽致.小人的特征也被他刻画的形象至极——小人见不得美好;小人见不得权势;小人不怕麻烦;小人办事效率高;小人不会放过被伤害者;小人需要博取同情;小人最终控制不了局势!小人的最终大都以悲剧而告终!《遥远的绝响》让我认识了魏晋时代的文化,认识了行为怪异的阮籍,文采横溢却有自由洒脱的嵇康!而他们的悲惨结局,不能不说是中国文化的遗憾!文化,可以成为一种点缀,但文化有最终指向.正是这种真善美的指向,维护了人类.这是余秋雨散文的精髓.安静下来,以一派宁静和从容的文化风度前进,这,就是余秋雨.《荷塘月色》写于1927年7月,是一篇写景抒情的散文.作品通过对月下荷塘的描写,抒写作者在政治形势剧变之后,在严酷现实的重压下的苦闷、彷徨和寂寞的心境,表现了作者对黑暗现实的不满面情绪以及对未来美好自由生活的朦胧追求.《荷塘月色》起句简洁,为排遣心中的郁闷,于是踏着月光向清静的荷塘走去.“心不宁静”是全文的情感线索,它给荷塘、月色染上了不同一般的色彩,也给以后的抒情写景创造了特定的条件.在淡淡的月光下,独处于荷塘世界,感到是个“自由的人”.于是徜徉于荷塘,沉醉于月色,一幅美不胜收的荷塘月色画便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先鸟瞰月下曲曲折折的荷塘全景,给人以总的印象,然后有层次地从上到下写来,田田的荷叶,美如舞女的裙;荷花零星点缀,姿态万千,如星星熠熠,似明珠乳白;微风送清香,叶动花颤,流水脉脉含情.在这幅画里,作家不满足于对客观景象作静止的摹写,而动静结合,形象地传达出荷塘富有生机的风姿.接着作家着力写月光之美.光是难以捉摸的,作家却借助于景物,创造出一种勾人心魂令人陶醉的意境.那流水一般的月光,倾泻在花和叶上,如“薄薄的青雾”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既有实写,也有虚写,虚中见实,贴切地表现了朦胧月色下荷花飘忽的姿态.为强化月光效果,作者着力摹写月的投影,如有“参差斑驳”丛生灌木的“黑影”,也有“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而这些“影”又像是“画在荷叶上”,这里光影交错,岸边的树、塘中的荷连结,着意写月色,但处处不忘荷塘,满塘光与影的和谐的旋律,细腻地展现了荷塘月色的令人惊异之美,使人神醉.最后写荷塘四面,着墨较浓的是柳树,写下月下的情景,面对树梢的远山,树缝里的灯光,以及蝉声蛙鼓则是随意点染,只为增加生气,静中有声,浓淡相间地反衬了荷塘的幽静.作者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是片刻的,回到现实立刻又感到重压,心里越发不平静了.文章最后写了作者遥想古代江南采莲胜景,虽不在现实之中,然而借助联想,使荷塘画面扩展,更显清新雅致,同时也表达作者对美好、自由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荷塘月色》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首先文章追求的是一种诗情画意之美.作者调动一切艺术手法,着意创造一个诗意盎然、情景交融的境界.作品中满贮诗意的是风采绮丽的荷塘月色.作者层次有序地时而以荷塘为主景,月色为背景,动静结合,运用鲜明的比喻,通感手法,由远及近,从里及外地描绘了月光下荷塘的无边风光.作者时而又以月色为主景,荷塘为背景,别出心裁地虚实为用,浓淡相宜地勾勒了整个荷塘的月夜风采.作者努力挖掘蕴含在大自然中的诗意,让声、光、色、味都透出神韵,共同点染荷塘月色绰约的风情.这样的以景衬情,情景交融的写法,不仅使作品富有诗情画意,也使作品具有情趣美.精于构思、巧于布局,是《荷塘月色》又一显著特色.作品开头写心情颇不宁静,这是作品抒情线索的缘起,文章以“我”去观赏荷塘为脉络,以人物的行止为线索,全文的写景抒情过程,都是随着作者的脚步和视线的移动逐步深化的.行文中以荷塘、月色为中心,又适当点染周围背景.布局上层次清晰分明,详略得当,疏密相间,自然舒展.朱自清散文的语言典雅清丽、新颖自然.《荷塘月色》保持了这一持色.朱自清很注重语言的锤炼,且以轻笔淡彩的口语来绘神状态,表情达意.《荷塘月色》中动词与叠字叠词的运用,不仅准确而传神地渲染和强化了诗情画意,而且节奏明朗,韵律协调.富有音乐美.《匆匆》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充实的.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军人值得大家尊重,其实不是因为口号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他们为你们扭曲了自己,把自己磨砺成杀人的利器,也就是说他们为了你们牺牲了人性,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请你们对他们好一点,就那么一点点,他们就会记在心里,就会更快的融入这个社会,因为他们是天底下最朴实的群体。
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你们能给他们一个笑脸,一句安慰,特别是刚退伍的军人,请不要欺负他们。
这便是我在读完刘猛的成名作《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后最强烈的感受。
无论有没有战争,作为军人,他们爱好和平的人性就会被杀人的技巧扭曲。
表面上他们牺牲的是青春,爱情,家庭和亲情,但实质上他们牺牲的就是人性。
凡是军队就是准备杀人的,口号信仰下面的实质就是这个。
所以军人就要学会杀人,这就是对人性的扭曲。
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仅有花香还有战争,还有利益和主权的纷争,这就注定了一定会有军队,这种人性的扭曲也会如影随形。
曾几何时,听到有人说:现在是和平年代,我们纳税人,养着一群天天无所事事的人。
可是你知道吗,当你们在享受灯红酒绿的生活时,他们在站岗、训练、接受任务,从新兵开始,他们训练无数次,身心承受巨大的压力与感触,他们始终牢记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宗旨,用沸腾的热血把生活诠释,用坚实的脚步踏上边防,用坚硬的拳头打拼一片天。
自从穿上军装,为了使命,荣誉和责任,他们被遗忘在另一国度,虽然仅仅只是一墙之隔。
他们的生活永远是枯燥乏味的,哨声上床,豆腐块被子,集合战队,稍息立正,方块队形,走着同样的路,看着熟悉的人,忙碌着同样的工作。
他们生性直爽,说话不会拐弯抹角,为人处事不会八面玲珑,然而这也成为了你们侮辱和谩骂他们素质低的理由。
但是他们的这种低素质却会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会遵守社会公德,而有些人呢?所以请对军人有所了解,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不要过多的苛求他们,不要再说他们是流氓,是闲人。
他们不是文人墨客,不是儒雅人士,仅仅只是一介戎马而已啊
和平时期依然需要军人的守护,军人需要的是理解和支持,不是讽刺和嘲笑,更不是侮辱和谩骂。
发了如此多的感慨后,再来看一下这部感人肺腑,被海外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以及被评论家称为在敏感题材领域手法大胆挥放自如的经典之作的小说吧
这部作品从头读到尾感觉仿佛是在拾起一地破碎的青春。
主人公小庄也可以说是一位在和平年代牺牲了自己人性的军人,他曾经是一位敢爱敢恨,感情丰富的小兵,为了爱情而暂时休学参军,他的17岁到20这三年内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他也经历太多太多,他的新兵连,侦察连,狗头大队,维和部队,小影,小菲,陈排,苗连,大校何大队······然而这三年内的所有的故事,却成了他一辈子不敢碰触的回忆。
当他的女朋友小影在维和中被流弹打中牺牲后,他也离开了这个给过他太多回忆的军营。
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与其说开始新的生活,不如说是在用现在颓废的生活埋葬了过去。
从他退伍回家读大学到过起常人眼中的平凡生活后,他变了,彻底的变了,用他的话说就是变成了一个再也不鸟的小庄了,懒懒散散的,过着自由职业者中文化流浪汉的生活。
然而多年以后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发呆或者毫无缘由的嚎啕大哭,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宣泄他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
他在安静的时候,总会被一种情绪莫名的打断。
如果他在码字,就会愣在那老半天,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如果他在钓鱼,就会一坐一下午,一直到黄昏看着死鱼叼着饵翻了白肚,才拿着小马扎离开。
然后便会哭,会坐在电脑旁或者趴在方向盘上哭一会。
平时懒洋洋的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但是见不得两样东西,一是女孩穿迷彩色的T恤或者牛仔裤,二是女孩穿白裙子。
因为他送给小影的那条美丽的白裙子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中,成为深深的青春的伤痛。
他的屋里堆满了许多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书籍,盗版碟,装满衣服的包等,但一直没有打开,也没有整理,因为每次打开整理,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心里一一浮现。
他不愿也不敢打开,因为他害怕回忆起青春时代的那些梦想,那些关于未来,关于爱情,关于兄弟的梦想。
而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已经变得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
他常常就那么呆呆地坐着,看着一桌子的青春,一看一下午,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一点表情也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
他还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在山里转悠,找到个地方就下来,张望四周,他不知道在寻找或者在等待什么,但是他每次来的都是一个地方,那就是遇到部队里车队的地方。
他一直在现实与回忆中痛苦的挣扎,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明白了很多,也让曾经热血的他在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在遭受了他认为一辈子不会背叛他的大队长的背叛后,变得冷酷无情,但惟有小影是他心底守候的最后一抹温柔,然而她也离开了。
虽然离开了部队,但是回忆总是如影随形,一些刻意压制极力忘怀的经历一旦汹涌而来,就如子弹命中心脏,热血带着生命,呼啸而出。
他总说在写完这部不能不写的小说后,他就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去见他那些可爱的战友还有已经故去的小影,所以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随时离开。
这部小说不能不写是因为他只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普通而平凡的中国士兵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什么伟大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纪念碑而已。
名字是中国陆军特种兵之魂碑文是他们平凡的来,平凡的去,平凡是他们的命运,平凡是他们的归宿。
他不需要夸耀什么或传唱什么,只是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平凡的中国士兵一个小小的空间。
让他们的灵魂得以在这里团聚,不要孤独、寂寞、失落甚至是伤心那么多的伴随着他们,要让他们重新在这里开心起来,他们还是一个迷彩的方阵,苦笑打骂都在一起。
他还说只要还能在一起,他愿意用他的生命去换。
还有一个原因是要写出来送给那位远去了大不列颠的酷似小影的痴情女孩。
留给她这一部小说,无论以后她在哪,只要记起,曾经有这样一个小人物,因为爱她,而写了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送给她,就够了。
因为他说他累了,而她的心就是他的故乡。
他不仅仅是思念她更是依赖她。
他说即便他没有资格走近她的花房,那让他生命的吟唱为她作一道花房外的绿荫就足够了。
然而这位远走大不列颠的迷彩女孩给予了小庄最大的宽容,让他最终解放了自己,救赎了心灵,回归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
我想要是没有她的宽容与理解的话,他真的就会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他自己了。
因为他已经到了生亦何欢,死亦何求的境地了。
这位痴情的女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需要一个完整的心路历程,才能得到心灵的解脱,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他的青春伤痕能够随着这部小说的结束而得到最后的痊愈,或者说虽然没有痊愈但是可以勇敢的去面对他的回忆,他的青春,更可以勇敢的面对他的未来生活。
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小庄是丫头的,丫头是小庄的,所以不用顾忌什么,你写吧,即便你认为写出来的很多东西对丫头不公平,但那又有什么呢?无论未来的丫头有没有小庄,只要小庄心里有丫头就好,未来谁能说得清楚呢?只要小庄知道丫头爱过他就好。
面对如此的宽容与谅解,谁能不感动,谁能不尽快融入这个曾经一度认为格格不入的社会呢?在故事的最后,当小庄决定远走大不列颠寻找这位至情至性的女孩时,在飞机上遇到了劫机事件,在他摆平的过程中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就此终止了年轻的生命,还好,当年在狼牙特种大队学到的技巧都没有丢,读后感《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只是他还是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在意念中将过去的小庄杀死了,唯有如此他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因为当回忆成为了他的全部精神世界后,他已经无法面对眼前的这个世界。
他曾经说过: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就是你,没人可以替代你,我以前和我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重新开始生活,我不能在背负这些沉重的十字架,很多年来我就是这样活下来的,在我慵懒的外表后面就隐藏着这些破碎的回忆的残片。
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里又哭了。
这样的结局是好的,命运终于又善待了他一回,让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永远的故乡。
像《故乡》那首歌中唱的那样: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中我的女人。
总在梦里看到你无助的双眼,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的情景。
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你曾为我守候这么多年。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在讲了这么多后,不能不讲一下当回忆击中小庄,带着风声带着影子擦身而过时,那些关于爱,关于军人,关于男人的如梦般的岁月。
一直感觉军营是男子汉的天下,在这里他们书写着好男儿的传奇。
一直很佩服小庄那股子不服输的尽头,他的军旅生涯是被锤出来的,几乎没有一件事情是没有外因的,他很被动,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事情,因为那时在他的心里只有小影,只有他的爱情。
感觉最爽的一件事情便是他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后,他鸟的不行的对他们的中队长喊道:我根本就不稀罕你们这个什么狼牙特种大队,我来就是告诉你们,我能做到,但是我不稀罕,我要回我们团。
然后他就仰着头死死盯着中队长的眼睛,然后就闭上眼睛想:随便锤吧,反正我豁出去了,打不死我,我就咬死你。
当中队长告诉他有人找他时,他想:去就去,怕个鸟,顶多是找人锤,又不敢锤死我。
我把这个自成立以来就鸟气冲天的特种大队狠狠地玩了一把,虽然我自己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为陈排报仇了。
陈排的腿就是为这个鸟大队残废的,我心就硬了,爱谁谁吧,反正就100多斤了,想怎么锤怎么锤吧
读到这里不能不为他的这股子倔劲叹服
一个敢爱敢恨,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傲气冲天的鸟的不行的小兵形象就这样呼之欲出了。
其实他这样做,除了因为陈排的腿由于想进入狼牙特种大队而拼命训练进而残废外,他更是不想让狼牙特种大队的人看扁他们山沟里那个鸟团的侦察兵,因为他相信人间处处有英雄,不见的特种大队就比山沟里的侦察兵强。
你是兵,我也是兵,而且我不比你们弱。
你们能做到的,我们山沟里的小侦察兵也一样能够做到,而且比所有人还要好。
这应该就是让他在经受了那么多严酷的训练而最终通过狼牙特种大队考验的精神原动力吧
所以有时候环境和精神的力量真是难以估量的
再来就是在最后一个环节的考验中,他的脚在热带森林里崴伤了,但是他必须在既定的时间内赶到70公里外特种大队的新训队,否则将被淘汰出局。
这时候这位18岁不到的小兵咬着牙,左手撑着拐杖,右手血肉模糊拿着一束小小的兰花,在原始森林里面艰难的行走着,穿着被露水和潮气完全浸湿的迷彩服,忍着崴了脚腕子的疼痛,虽然不时停下来看看地图和指北针或者喝一口树叶子上不知道是的露水还是雨水的水滴。
但是一直在走向目标,没有停止前进。
那时候他想的是走得到要走,走不到也要走,就是怕也要爬回去,就是死也要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还因为他的手里有要送给小影的兰花,这是他心里的爱情。
有了这些精神支柱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不过当将这些文字转化成镜头在脑海中闪过的时候,就会心疼,为这个小小的不满十八岁的中国陆军小兵。
18岁的我们在做什么呢?正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静静的准备高考吧
而他们却在经受着生死考验
在面对小影时,小庄更是真男人,他为了小影为了爱情而参军,但是当小影说把自己给他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肯,因为她是他的天使,他说:我可以碰任何人,但是我不能碰小影,起码现在不能碰,我会和她结婚,然后拥有她的一切,但是现在不可以,因为我爱她,我不能自己破坏自己的天使。
他曾经说过:军人的心由三部分组成: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就是用我的一切保卫我的祖国,我的亲人还有我的爱人也就是小影。
有自己的责任--我的责任就是完成陈排的心愿,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
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就是小影。
或许由这几部分构成的军人才是无坚不摧的吧
说了这么多后,当然还是要再说一下小庄的爱情了,这段让他爱到骨子里的感情。
通过他的描述,感觉小影也是一个鸟的不行的小鸟人,或许这是应了那句话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上千中国陆军最精锐最彪悍的战士的部队最高指挥官,被狼牙特种大队的队员们奉为上帝的何大队长曾这样形容过小影:她不愧是你媳妇,真他妈的鸟,我一看进来那个鸟样,就知道是你小子说的那个小女兵,找媳妇就找这样的。
他还告诫小影说:你的男人好也罢,歹也罢,你就得跟着他护着他,别人说他你就敢摔脸子,别人夸他你要敢骂他。
让他头脑清楚,那不是女人,不是老婆,是想帮他升官的,你就要这样做,你什么时候不这样做了,我就瞧不起你了。
因为你就跟那些女的一样了,就惦记男人立功受奖有个好职位。
那你就配不上是一个男人的女人了,你就变了味道了。
这个可爱的很鸟的小女兵大早起来不到五点钟,坐那么久的公车晃悠了那么久,下车后再走那么远的盘山公路,还要一路闯过那么多的岗哨来看望她的男朋友小庄,还那么大摇大摆旁若无人,悠然自得的走在一群精悍、黝黑、消瘦的战士的地盘上,就跟小葱一样而且小黑皮鞋还是嘎巴嘎吧地清脆带响,就那么一步三摇的(绝对是女兵的一步三摇而不是女孩的一步三摇)在一群黝黑精悍的战士组成的背景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小庄,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得体的地方。
当大队长的警卫员,这个相当于军士长级别的士官先给她这个小列兵敬军礼并询问时,她竟然鸟的不还礼,只是一个劲的拿着军帽扇着风,在几百张黝黑消瘦的面孔里面找她的男朋友。
即便是上校何大队长询问她时,她还是满不在乎的背对着大队长边寻觅边说:我是军区总医院的,你们的哨兵没拦我,我是来找小庄的。
这个女孩真的不是一般的鸟
小影这种女孩子说哭马上就哭说笑马上就笑,是个真性情也是个真正的女孩子。
这种真正的女孩,永远不那么事事儿,就是女孩。
在异国的战区,在工程兵兄弟的施工现场上他们相遇后,她死死的抱住小庄就咬啊咬啊
不咬不行不咬不爽,绝对该咬,她开始打他开始踢他,还大喊着:你坐跟斗云过来的啊?死黑猴子。
然后就是呜呜的哭。
她的脸上一直在流泪,一直委屈的呜呜哭。
当小庄受伤时,小影一直在边上伺候着,直到狼牙特种大队的最高指挥官来看小庄时,她还在首长面前给他喂牛奶,当首长开玩笑要批他时,小影不干了,不说话跑到边上,把奶杯子一敦,眼泪吧嗒吧嗒的。
都这样了,你们还惦记着处分他?这时候她的语气就比较厉害了。
她还是真正懂事也懂小庄的女孩,她会喜欢看自己的男人在专心的忙活,专心听着小庄给其他维和的国际友人讲解先进的武器,而不去打断,即便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少得可怜。
因为她知道这是他最拿手的,也是他引以为傲的地方。
她在秋天里穿着白裙子,她的手很凉,她很冷,但是还是笑着在落叶如飞的花园里面走并且在红色的落叶中旋转自己。
她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因为她的眼里,她的世界中只有小庄。
只要是小庄给她的,她都喜欢,哪怕是秋天给她一条白色的裙子。
小庄知道就是冬天她也会穿上。
小庄为了爱情走进这个铁血的世界,在这个最爷们的世界里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士兵。
他为了爱情走进异国的战场,随时准备为了本来和他不相关的事情洒下自己的热血,或者留下自己的生命。
维和部队的程大队在听到小庄自告奋勇去异国战区的理由后,他说:敢抗命的兵不是好兵,但是敢为对象上战场的兵是好兵,因为他敢为对象去死。
18岁的他,就因为可以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孩了,可以一个人玩一上午的原木,可以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
他们共同经历了战场的杀戮,在血河里面,就在尸体里面,就在漫着死亡味道杀戮的现场,小影曾经就这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着小庄。
爱情究竟是什么,能让一个18岁不到的小兵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现在看来爱情不是地位,不是金钱,不是门当户对,不是结婚的彩礼,不是房子,不是车甚至不是那张毫无意义的贴着合影照片盖着红章的红色小本本。
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想的不行不行的时候,哪怕把屁股坐疼,把从来没有走过那么远的山路的脚,走出泡的时候,那就是爱情了。
这或许是对爱情最简单的诠释了,而只有经历过的人方能体会到其中的美好。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鸟的不行的人见人爱的小女兵还是离开了,或许是天妒红颜吧
她曾在维和日记上写道:我呀,我也想把自己的芬芳留在这片大地上,告诉他们,告诉后来的人们,我曾来到过这里。
在她去了以后,所有的人都怕小庄也会就这样跟着去了,都不敢多说什么,只是一味的任他沉默。
只有小菲这个在小庄生命里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女孩劝过他说:无论如何不要这么轻易的去见小影,你还什么都没有做,你不能这么轻易的去见她,她会伤心的,她一直说你是个能干大事的男人。
不要让她失望好吗?你要去见她,我们谁都拦不住。
就是这样绝望的劝说,绝望的无奈。
在整个入殓仪式上,多年后的小庄只会记得丧礼上记忆的残片,国旗、军旗、敬礼和军乐。
他只是走得很轻很轻,他们都怕把她吵醒了,因为他告诉过他们,小影喜欢睡懒觉,而且睡得很轻,最不喜欢有人打扰,一有动静就醒了,一不高兴就嘟嘴。
就这样随着小影的离去,小庄所有的人生轨迹都被打乱了。
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是我知道,永远在我们的青春誓言里面,总是觉得并不是那么遥远。
好像很容易就可以做到的事。
或许这样的结局已是最好,只是偶尔再翻翻青春这本最仓促的书的时候,才发现那些记忆并不遥远,仿佛就在眼前。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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