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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情书读后感英文

时间:2015-12-04 07:38

关于电子情书,深刻一点的影评

看这部片子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男主角是汉克斯,我喜欢他,从看《阿甘正传》就开始了,而前一段时间看的《幸福终点站》,更是让我在被剧情感动的同时,对汉克斯的演技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部《电子情书》再次让我领略了汉克斯的魅力

  现今的世界已进入了网络时代,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加的快捷、方便,剧中的男女主角就是相识在网络上,他们互相发送电子邮件,诉说心曲。

那种方式看来是没有我们今天的QQ方便,不过我觉得那更有另一番情趣

  影片一开始,两个人都是在男(女)友出门后,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查看自己的电子邮件,那种急切的心情,就像个贪吃的孩子,等父母出门以后,悄悄地打开饼干筒偷糖吃一样,又像恋爱中的少女,按捺住跳动的心,急急地撕开恋人的来信

  在网络上,他们无话不谈,互相诉说自己的烦恼,自己的开心。

我总认为,人们在网络上更容易敞开自己的心扉,当然前提是2个人互相吸引。

虽然互相看不见对方,可是心的交流却能让彼此心灵相通,真切地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那种知心的感觉,我以为在现实中也未必能得到

  片中有几个细节让我印象特别的深,一个是当男女主人公得知他们是现实中的竞争对手时,(当然还不知道网络上的关系),两人在大街上、超市里,互相躲避,像躲猫猫的小孩儿一样,汉克斯的憨态,梅格瑞恩的俏皮,真是让我乐不可支。

超市里付款那一段,梅格瑞恩的气恼和无奈,汉克斯的窃笑和得意,让我笑出了声来

  当他们真的决定走出网络,在现实中见面时,那份期待,那种心跳,那种心神不定,被两位演员演绎的出神入化

汉克斯在约定见面的咖啡店外激动的不知所云,不敢自己去看心仪的女孩儿什么模样,却让朋友去帮自己看,当得知对方竟然是自己生意上的对手时,心里的那种矛盾难以言表,不敢说出真情,挨骂以后黯然离去,那份失落让我有种心痛的感觉

  梅格瑞恩的书店终于关门了,而两人在现实中的关系反而有所好转

他们仍然在网络上互发电子邮件,只不过汉克斯在明处,梅格瑞恩在暗处了,汉克斯一会儿在现实中为梅格瑞恩提出良好的建议,一会儿在网络中为她出谋划策,那份良苦用心让我好生感动

  时机成熟时,他们终于决定再次见面,见面之前,汉克斯问梅格瑞恩:“你能原谅放你鸽子的人,为什么不能原谅我呢

如果没有生意上的竞争关系,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

”那一刻,她的心里充满了矛盾,可是她仍然舍不下网络上的那个他

她回家换上漂亮的衣服,来到约定见面的地方,充满期待地四处张望,当眼前出现的人是汉克斯时,她的眼里先是惊喜,而后就是那种如释重负的感动

她对他说:“刚才,我真的希望那就是你

”泪水盈满了她的眼眶,当两人热情相拥相吻时,我发现,自己的眼泪也开始滑落

  真是好美的爱情,无论在现实中,还是网络上,只要是真心付出,都会是那么的美,不是么

一本英文书的读后感

很少能有小说,在第一章,就叫人读得喘不过气来。

我对战争题材一向持规避态度,我受不了那种血腥、残忍、肮脏,我厌恶战争,厌恶这种野蛮而暴虐的争端解决方式,我很少看战争题材的电影,也不爱读战争小说。

但《The Things They Carried》第一句就吸引了我。

中尉吉米一直带着他所暗恋的女孩,家乡新泽西州塞巴斯蒂安山大学三年级学生玛莎的信。

他希望这些信能是情书,但可惜它们只是朋友间的普通书信。

尽管如此,他还是把信小心翼翼的折好,放进塑料袋,藏在行军囊的最下面。

一天的行军完毕将近黄昏时,他挖好战壕,用行军壶里的水洗净手,便会把信取出来,用指尖轻轻捏住,借着最后一小时的天光,思念玛莎。

Tim O’Brien的语言有一种游离于战争大环境之外的迷蒙感,那些亲昵而又琐屑的小细节,让人常常有一种云深不知身何处的错觉。

比如玛莎随信寄给中尉吉米一颗在涨潮时海岸交接处捡到的小卵石作为平安符,因为那里“一切交汇而又分离”;吉米在越南令人烦躁的大热天里会把这颗小卵石唅在嘴里,用舌头翻来翻去,感受海的咸度与湿度。

吉米想专注于眼前的战争,却无能为力的做着虚无飘渺的白日梦,他幻想自己光着脚,和玛莎一起走在新泽西的海岸线上,毫无负担。

“他会感到自己升起来。

阳光与海潮,还有温柔的风,还有爱与轻盈。

” 中尉吉米只是战争的一个侧面。

与吉米飘渺疏离的白日梦相穿插的,是越南战场上美军前线步兵装备的详尽描述——精确到盎司。

他们依据战争需要负重,他们根据职位和地形负重,他们根据任务负重,他们根据迷信负重。

他们背着纸、笔、别针、信号弹、电线、剃刀片、烟草、蜡烛、指甲刀……他们背着越南这片土地,背着疲惫,他们背着越南的天空,还有盖满了他们皮靴和面孔的红土,潮湿、雨季、真菌、腐败的味道。

背上了,便再也拿不下来。

作者Tim O’Brien在22岁的时候应召入伍参加越战,两年的军旅生涯是他小说灵感的源泉。

《The Things They Carried》是他的第五部作品,在其中他试图解释为什么自己这么多年都一直在写战争小说——他并没有直接批评战争,批评美国的对越政策,他的源动力不过是“讲述真实的战争故事”,同时,“通过讲故事,你使自己的经历客观起来。

你从你自己之中分离出来。

”Tim O’Brien的战友,Norman Bowker,无法在战后融入正常生活,无法找到生命的意义,他给Tim O’Brien的信中写到:“我无处可去。

不仅仅是这个无聊的小镇,我是说,整体,我的人生。

我觉得自己已经死在了越南……我不知该怎么描述。

Kiowa死去那天,我觉得自己也仿佛跟着他沉到了污悼之中……似乎我现在依然浸泡在粪坑里。

”八个月后,Norman Bowker在故乡小镇体育馆的更衣室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没有任何遗言。

Tim O’Brien在这本小说中采取了虚实结合的写作手法。

前一章刚刚详尽描述完一个人物,一段战争中的恐怖经历,后一章却又推翻刚才的描述,坦诚均是虚构。

这样的安排并不是为了迷惑读者,而澄清也绝非交代。

Tim O’Brien在“怎样讲述一个真实的战争故事”中说,一个真实的战争故事从来都跟道德无关,真实的发生和印象中的真实发生其实很难区分,无论如何,一个真实的战争故事永远无法叫人信服。

在“好体裁”一章中,他进一步提出了“故事真实”与“发生真实”的区分。

作为作者,他想要读者感受到他曾经真切感受到的震惊、沮丧、负罪、恐惧等等情感——这一切都是“发生真实”的;然而戏剧化了的“故事真实”却最能够将这些情感情绪具象化,直接化。

从这个角度来看,“故事真实”与“发生真实”在情感上都是切实的,故事的虚构只是表达手法上的变化,为的是更准确而直接的传达强烈的情绪。

如此安排的小说,跳跃性非常大,如同散文;但不管哪一章,不管是描述战前,战争中,还是战后,内容都离不开“负重”这个大主题。

情感最为强烈的一章是Tim O’Brien描述他接到入伍诏书试图逃离去加拿大的情形。

21岁的青年,刚刚从大学毕业,在社会反战大潮中模糊的憎恨着战争,还以为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还以为战争政治都与自己无关,一纸诏书却让他愤怒,颤栗,无比的害怕死亡。

精神的重迫终于在一个早晨把他压垮,他“感到胸口里什么东西破裂了”,是“物理的破裂——那种破开—渗漏—碎裂的过程”。

“我胸口里还有那种渗漏的感觉,一种温暖而又珍贵的东西流了出来……很长时间我只能专注于让自己不要垮掉。

”这样的句子,加之他所描述的屠宰场,血雾,腥臭,读来直叫人触目惊心。

但这还不是情感最强烈的端口。

他在达到美加边境后,在船上抉择自己是否要跳船游到加拿大逃避兵役,平静的湖面,舒缓的风,安静的对岸树丛,对比着他胸中翻江倒海的情绪,家乡的小镇、亲朋、同学,大体育场里赛场上的灯光,热狗与爆米花的香气,人声,战争电影,枪崩掉的手指头,眼睛被打成星状黑洞死在地上的越南民兵……还有船上钓鱼的老头,动也不动,不回头,不看,说——“不咬钩啊。

” 书中的Tim O’Brien放声大哭。

那晚上读书的我,关上灯,把书放下,拉起被子,蒙住头,在黑暗中止不住的抖,抽泣,心里像被割了一万刀,凉飕飕的,疼,疼。

不用再说关于战争罪恶的话,不用总结,你没法总结。

战争有太多细节,战争有太大的力量,战争可以用一万种方式摧毁一万种文明,战争是偏激的,战争碾碎人性,战争让人死,战争是地狱。

但同时,战争又是美丽的。

Tim O’Brien写道:“战争还是神秘的可怕的,它是历险勇气发现神圣怜悯绝望渴望,还有爱。

”“你盯着蜿蜒刺破夜空的信号弹,如同灿烂的彩带。

你俯身埋伏时一轮摄人心魄的冷月升起在夜晚的稻田之上。

你惊叹部队移动时的对称性,声音、形状还有比例的完美搭配,战船上呼啸射出的一排整齐炮火,照明弹,白磷弹,胶油弹发出纯粹的艳橙光芒,火箭弹的红色荧光。

确切的说,这并不是漂亮。

这是震撼,你目不暇接。

你恨它,是的,但你的眼睛不恨。

” 面对这样的句子,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第一次懂得爱情的小孩,第一次明白了战争逼人的魅力魔力,第一次通过文字感受到死与生之间的微薄界限。

“总结战争就如同总结和平。

似乎一切都是真实的,似乎什么都不真实。

在核心,也许,战争只是死亡的另一个名字,然而任何一个战士都会告诉你,如果他说的是事实,濒临死亡同时带来的是对生命的无限接近……在几近死亡之时你会更加强烈的体会自己活着。

”我曾经一味强调战争的丑恶,但战争如果没有与之而来的自豪与荣誉,没有表面的美好与震撼,哪里来得内核的腐朽与彻底的丑陋

Tim O’Brien不能总结战争,我也不能总结这本书。

太多的影像,太多的片段,太多的情绪。

我仿佛也看见阳光照到Curt Lemon的脸上,他在绿叶和光线的包围中升上了天;我仿佛也躺在污水横流的粪地沼泽上,枪火在响,暴雨倾盆而下,地面裂开,污泥飞溅,人不可遏制的向下沉,向下沉。

无比的寂静中,那些山脉、树木、河流仿佛就在我眼前看不到头的黑暗里一遍又一遍无声的呼喊—— “到最后,当然,一个真实的战争故事从来都不是关于战争的。

它关于阳光。

它关于黎明如何铺展到河流之上,而此时你正想办法过河,必须开进对面的山脉去做你害怕做的事。

它关于爱和回忆。

它关于悲伤。

它关于那对从未回信的姐妹和从不听你说话的人。

” 我不能总结。

我已经泪流满面。

勇敢的心读后感,300到500。

希望原创。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读后感介绍这本书,首先要先介绍这本书的作者,相信他的名字已经刻在很多人的心中,他是王小波。

这本书的内容很杂,却很深刻,在我介绍之后,如果你感兴趣,可以去看一看。

但此时此刻,比起介绍这本书的内容,我更想给大家介绍这本书的作者和背景。

看过许多关于王小波的各家评论,总体上都认为王小波是个很有思想很有个性的人。

此话当然正确,而我更喜欢王小波的妻子李银河对他的评价:“在我心目中,小波是一位浪漫骑士,一位行吟诗人,一位自由思想家。

” 王小波无疑是浪漫的,这从他与李银河的如此多缠绵悱恻的书信中便可见一隅。

王小波给李银河的一封情书,写在五线谱上,他是这样开头的:“作梦也想不到我会把信写在五线谱上吧。

五线谱是偶然来的,你也是偶然来的。

不过我给你的信值得写在五线谱里呢。

但愿我和你,是一支唱不完的歌。

”又如:“爱到深处这么美好。

真不想任何人来管我们。

谁也管不着,和谁都无关。

告诉你,一想到你,我这张丑脸上就泛起微笑……”还有:“说实在的,我没有像堂·吉诃德一样用甜甜的相思来度过时间,我没有,我的时间全在沮丧中度过。

我很想你。

” 而王小波众多的杂文中也透露出点点浪漫气质。

如王小波曾写过一篇名为《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的散文,那只猪会在吃饱后到屋顶上去晒太阳;会因为嫌猪圈里的母猪又脏又臭而不怕路远去村寨找好看点的母猪。

诚然这是母猪有个性,追求自由,特立独行的表现,而这些行为合在一起,却是因为那只猪浪漫天性所致。

而也许,这也是作者的内心流露吧。

最终,那只猪终于因为挣脱了既定的虚伪规则,敢于反抗可预见的命运,而获得了生命力的张扬。

而王小波呢?这位追求自由的思想家,这位行吟诗人,这个顽童、骑士,这位崇尚理性和富于奇思异想之人的结合体,也在在另一个陌生的国度里存在着,幸福着。

李银河曾说:“有人说,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只出理论家,权威理论的阐释者和意识形态专家,不出思想家,而在我看来,小波是一个例外,他是一位自由思想家。

自由人文主义的立场贯穿在他的整个人格和思想之中。

读过他文章的人可能会发现,他特别爱引证罗素,这就是他所谓气味相投吧。

他特别崇尚宽容、理性和人的良知,反对一切霸道的、不讲理的、教条主义的东西。

” 一个罗素的信徒、热爱理性和思考的自由主义者、独立不羁的民间撰稿人--作为思想家的王小波,留给后人的,就是这样的形象。

不要偏执,不要低智,不要思想贫乏,那样,哪怕是自由自在地做一只小猪,一只特立独行的小猪也好。

在王小波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给远在美国的朋友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可能是他的最后遗言:“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

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

但我辈现在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系--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是不是太狂了

” 在《一直特立独行的猪》这本书中,王小波阐述了他的很多特立独行的观点,对小说、对文学、对生活、对人格。

王小波在《人的尊严》这章里写了这样一段话:“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是看他被当做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来对待。

这件事有点两重性:其一别人把你当做人还是东西,是你尊严之所在。

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还是东西,也是你的尊严所在。

” 王小波在这本书的封面上写着:“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

”是啊,我们在生命历程中不断地遇到挫折学会思考,有泪水也有欢笑,如果你想要看得更明白些,活得更有趣些,不如来读读王小波吧。

电影教父的影评

1、拿屠刀的优雅绅士 “我准备向他提出一个他不可能拒绝的条件。

”这就是他的谈判技巧。

他是一手拿马丁尼,一手拿屠刀的优雅绅士;是谈着肮脏买卖,穿着高贵西装的职业刽子手;他只需要一个手势,便可以让别人身家难保;也只肖一个微笑便足以将干戈化成玉帛。

他们是令人敬畏的角色,同时也是善舞的刺客,无论是政客还是殡葬馆老板,似乎永远都在等待聆听着他温文尔雅的召唤,只因他那高贵的承诺“总有一天——也许这一天永远也不会到来,我会让你为我做件事情。

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请在我女儿的婚礼上接受正义,这也算是我送给你的一件礼物

”那么,是什么赋予了教父如此深邃的魔力

让他只是坐在那里,那间黑暗屋子的一角,就仿佛置身于宇宙黑洞的中央。

人们尊敬他,爱他,也畏惧他,他是如此复杂,也如此深沉。

红色的血与礼服的黑色是电影《教父》中最凝重的基调。

教父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深知自己作为“地下皇帝”所肩负的责任,如《蜘蛛侠》中那一句: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一样。

所以他永远恪守着自己的信条,决不贩毒害人。

为此他拒绝了毒枭素洛佐的要求。

也正是如此,《教父》告诉了我们,只要你可以体面地面对这个世界,你也就可以体面地活着。

所以,他可以漫不经心地与政界高层人物游刃有余的交往,从社会的最底层到最上层,他也可以编织出一张无形而繁杂的大网。

于是,无论是家族利益的纷争还是手足相残的诡计,教父似乎永远拥有掌控一切的能力与气魄,孤立于芸芸众生之上,俯瞰苍穹。

  “是什么让男人们如此迷恋《教父》

”《电子情书》里的梅格.瑞恩疑惑不解地问。

汤姆.汉克斯诡秘地回答她:“它就是我们男人的圣经,那里面包含了所有的智慧。

” 2、一切不能回头,按照江湖规矩办 据说《教父》前后三集拍了18年,关于这书和这电影的评论已经是汗牛充栋了。

黑帮片和江湖片的经典之作应该非它莫属---最近的《无间道》似有出椽之势。

引人的故事得力于原著魅力,其中的音乐现在比电影本身流传更甚,我只能谈演员的表演了。

马龙-白兰度饰演的老教父永远是有些漫不经心有些玩世不恭的绅士派头-----他已经不需要使用外在的暴力和威压了,他混沌不清的话音,每一个字都是可以改变外面世界,都可以引起人间纷乱。

这也许就是所谓老男人身上散发的抓人之处----一切尽在掌握。

他甚至不需要别人的回报,只要别人承认他是教父,接受他的友谊。

这完全是一个强势者的心态,登峰造极的自我实现感。

对此,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当今之世这么多所谓成功人士\\\/财富精英,都喜欢以一种亲和的示范性的做派示于人前。

男人就是需要人们崇拜如神。

为了这种幻觉,他们不惜一切手段。

我还是喜欢比尔-盖茨的回答,为什么我这么有钱

也许,是上帝给我的运气。

所以,我认为马龙-白兰度的表演太真实了,也许这也是他的本色。

帕西诺饰演的麦克,从一个纯真的战争英雄好青年,一步步成长为狠毒阴险的新教父,表演也极有层次。

当他在老教父葬礼上冷眼看着其他帮派老大假惺惺的吊唁,他阴骘冷峻的目光仿佛在透出寒意----他已经决定了,一切尽在掌握,一切不能回头,按照江湖规矩办。

我在发哥的《上海滩》里同样看到这样的眼神,也许,一个男人当他决定不择手段地成为弱肉强食世界里的最强者时,他接近了男人原始的动物本性。

3、安息吧,我尊敬的教父 我最爱的电影是《教父》。

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同许多男人达成共识。

马龙的表演实在令人心折。

在少年时代,我深深着迷,甚至模仿他那含混不清的说话方式,却并不成功。

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喊破了嗓子也找不到认真的听众,那个口齿不清的教父,却没人敢忽略他说出的每一个字。

他总是面无表情,背后却潜藏着不可忽视的力量——一种优雅的狂暴、平静的残忍、化妆的邪恶,如同毒蛇与猛虎的混合体。

他轻蔑地说,“让我开一个你无法拒绝的条件”——这是男人的威权;他温和地说:“不经常与家人呆在一起的男人,永远也成不了真正的男人。

”——这是男人的价值。

而事实不是这样的。

那个真实的教父,生活中的马龙·白兰度,是个十足的混蛋,他的家族则是一窝混蛋。

     当然,他们是迷人的混蛋,令人同情的混蛋,应该被宽恕的混蛋。

     白兰度家族中,女人个个红杏出墙,男人个个酗酒成性,且盛产自杀者。

小马龙的童年在阴郁中度过,父亲很少回家,母亲终日喝得酩酊大醉,与一个又一个男人发生关系。

小马龙生活中惟一的温暖来自一个友善的同性恋教士。

这使得他成为一个双性恋者,因为同性恋行为被军校开除。

     为逃避这一切,他来到纽约,跻身百老汇,阴郁生活赐予他的狂暴气质令他成功出演《欲望号街车》,名声鹊起。

“仿佛一觉醒来坐在糖果堆上”,他不能承受这种名气,感觉自己是个骗子,不得不求助于心理医生。

为了帮助他战胜焦虑,医生甚至为他宣读希特勒的讲演词。

     上世纪50年代初,马龙步入影坛,开始辉煌之旅。

他拿下了七次奥斯卡提名,两次奥斯卡奖。

与此同时,他不停地结婚离婚,生下一大堆性情阴郁的子女。

他的妻子总在争吵,他的情妇总在自杀,他的子女则陷入无尽的麻烦。

马龙的大儿子克里斯蒂安·白兰度吸毒、私藏武器、干非法交易、与父亲的情妇吉尔上床(吉尔后来在汽车上自杀)。

切娜是白兰度的小女儿。

这个太阳般美丽的姑娘在家中得不到关爱,就到毒品中寻求慰藉。

     1990年5月16日,马龙生活中最大的悲剧发生了:儿子克里斯蒂安杀死了女儿切娜的男友戴格。

当警察赶到时,戴格已经死了,颧颊处射进一颗子弹。

切娜坐在沙发上,手里握着一个打火机,面前摆着一杯酸奶。

人们至今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据白兰度家的人讲,是一场殴斗;据辩护律师讲,是一场意外;据切娜讲,“是我父亲安排了一切。

”后来,切娜自杀。

马龙没有参加女儿的葬礼。

     记者问马龙是否感到应为这种乱糟糟的局面承担责任,他说:“当一只海鸥从2000人头上飞过,谁知道它掉下的羽毛会落在哪里

” 然而,马龙真的可以把沉重的罪过当成轻浮的羽毛

他仿佛中了诅咒,正如他在《巴黎最后的探戈》中说过的台词:“你一直是孤单的,你无法逃脱寂寞的感觉,直到你死去。

”——隐然就是他一生写照。

     我曾经想过,这个双性恋男人到底爱过谁

也许,只是他那个没出息的杀人犯儿子。

我永难忘记《教父》中的情节:儿子桑尼被乱枪打死。

他对殡仪馆的化妆师说:“你看,他们是这样对待我儿子的。

”昏暗的灯光打在他额头上,脸的下半部隐没在阴影里,他的眉毛蹙起,形成悲伤的皱纹——我的心抽紧了,紧得发痛。

我也有个可爱的儿子。

我能够感受一个父亲遭遇这最大的不幸时,那种汹涌的痛苦与复仇的狂怒。

现实中,为了给儿子克里斯蒂安脱罪,马龙耗尽家财,穷困潦倒。

克里斯蒂安仍然被判入狱十年。

受此打击,马龙暴饮暴食,体重惊人,昔日的“性感野兽”变成一头肥猪。

如果想要呕吐,你大可以去看马龙在大烂片《人魔岛》中的扮相,脸上涂的粉厚过日本艺妓,如同一吨涂脂抹粉的肥肉。

     后来,他终于死了。

听到这消息时,我愣怔了一会儿。

在记忆中,马龙早就死了,永远地葬在了1972年。

那一年,《教父》问世。

他扮演的教父在花园里颓然倒下。

丧钟鸣响,经典诞生。

32年后,他死了第二次。

这次,他是彻底地死掉了。

马龙的身后,遗留下一长串数字:1个不朽的角色——教父,5部经典的影片——《欲望号街车》、《现代启示录》、《巴黎最后的探戈》、《码头风云》、《教父》;6个自杀的情妇;17个律师;大约25个不幸的子女;1100万英镑的巨额债务。

     安息吧,教父。

只是,我要纠正一下你的说法。

尽管你不经常与家人呆在一起,但你仍是真正的男人。

因为,你的扮演角色教导无数男孩成长为男人。

仅为这一个理由,我将永远尊敬你。

英语的问题

自学英语背单词方法 我希望以数字的方式来讨论一下英习。

先讲一下遗忘的问题。

学了的不用总是会遗忘,有人认为学了的东西会忘不如不学。

其实学了的东西虽然会忘,但要用的时候,能够很快的复习恢复。

比如学高等数学要一年的时间,但忘了后,只要两个星期就能够恢复,这就是学了和没学之间的差别。

英语也和这差不多,所以要把认真学习过的书本留下来,将来能够很快的恢复英语水平。

几乎每个背过单词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一本单词书,背了前面,忘了后面。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这种硬记下来的单词,一两个星期不背就会遗忘。

最后只是留下了一个印象。

也许有人认为把所有背过的单词每个星期背一遍就会背的很熟练。

这种方法只有极少数记忆力特别强的人才能达到。

因为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假设每天背30个新的单词,第二、三、四天复习,这样大该需要1个多小时。

前面如果已背熟了3000个单词,每天又必须花2个小时才能在一个星期里背一遍这些单词,随着所背单词的增加,这个时间还要延长。

这种方法还要求一天也不能间断。

一天也不能休息,寒暑假不能间断,就算有人能做到,但如果生病住院一星期,不就又忘了吗

学英语总要背单词。

背过的单词须要通过阅读来巩固。

背单词的目的和要达到的效果是什么呢

其实我觉得背单词应该改成读单词。

目的是对单词的发音很熟练。

要达到的效果是看到单词能够脱口而出,听到单词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单词的意思就留给阅读去解决。

许多人喜欢自己看音标来学习发音。

这种方法有两个缺点。

第一,自己要思考如何发音,学习的速度就比较慢;第二,这样学出来的发音可能比较僵硬或不正确。

其实学习发音应该听单词磁带,音标只是做为辅助工具。

跟着磁带发音,不需要思考,而且又能比较正确。

我觉得学单词的最好方法是这样的:买有磁带的单词本,把200个单词分成一组,每组7天,每天三次,每次半个小时,把单词读的很熟。

什么程度算很熟,跟着磁带读单词时,下一个单词的发音能够不看音标(甚至不看单词)脱口而出。

就像听音乐磁带时的感觉一样。

以两个星期为一个循环,跟着磁带把已经学过的单词读一遍(为了加快速度,可以自己录音)。

这个循环和学单词是相独立的,即使学了10000个单词,每天半个小时,两个星期完全可以复习一遍。

阅读的学习也要选有磁带的教材(有磁带的好处和学单词时差不多)。

先认真把文章中不认识的单词搞懂,这时应该达到背出来的效果,然后跟着磁带把文章读几遍。

阅读时学习的单词,大部分会在不停进行的两星期单词复习中出现。

这时就会有原来学过的感觉。

尽管我不喜欢英语考试,但下面还是分析一下。

英语考试除了最后作文须要拼写单词外,所有的题目都只要勾A,B,C,D,因此背单词的时候无需把拼写记的很牢。

如果为了防止拼写遗忘,不停复习,所花的时间就不值得了。

考前二个月,开始做练习来强化听力、单项选择。

由于平时也在跟着磁带学文章,所以阅读不需要进行强化训练,考前做十几篇,熟悉一下题型就可以了。

在考前的两个月,背十几篇作文,把里面单词的拼写记熟。

考试的时候虽然不会考一样的题目,但尽量用所背作文里的句型和单词。

通过这种方法,许多句子不用过多思考,即节约了时间,又保证了正确性。

英语的学习是一项很漫长的道路,贵在坚持,切记

以下是我学英语的过程: 中学的时候,总是有不认识的单词。

于是我有了一种错误的认识,只要背好单词就可以学好英语,中考结束后的暑假,我开始加速背单词。

先是背字典,后是背单词手册,我作了一个每天背几百个单词的计划,这种疯狂的计划就像大跃进一样,注定要失败。

读高一的时候,我用卡式英语背单词,这本书里的一些观点,我现在还支持。

但是里面的方法,就像我上面论述的一样,有根本的缺陷,它是建立在背熟之后就不会遗忘的基础上,不用的东西怎么会不忘。

我每天用四个半小时来背单词,生活过的十分苦。

虽然效果不行,但当时我并没有认识到所用方法有根本缺陷,于是试用了各种改良的方案。

比如,尽量用背了的单词写作文,买了许多英文小说,想用来巩固单词,连走路上学的时间也背几个单词。

进入高三,要参加高考,没有时间背单词,于是停了一年。

进入大学,有了一种认识,如果背了的单词用不到,背了又有什么用。

于是不背单词手册,而是完全用阅读来学习单词。

这种方法完全排斥背单词手册,也有它一定的缺陷。

但我高中时候背单词时已经留下了四级单词的印象,所以迅速巩固了这部分单词。

由于看课文中总有不认识的单词,我开始思考背单词和阅读之间的矛盾。

背单词手册,能够大量、迅速记下单词,但是很快遗忘;用阅读的方法记单词,记下来的单词忘的速度慢,但是背单词的速度慢,而且总是会遇到不认识的单词。

由于阅读课文的时候用复读机跟着磁带读,所以我发现了有磁带的好处,又由于用阅读学习单词方法的缺陷,我买了一本有磁带的六级单词手册。

开始我还是和卡式英语的方法相结合。

后来我发现把二三百个单词分成一组,用十几天背,比每天背几十个单词,五天复习的方法好。

因为尽管每组开始时要接触几百个不认识的单词,但是每个单词可以接触十几天,比五天的时间长了一倍多。

由于六级单词手册的磁带只有一盘,而且我认识到,只有不断复习才能不忘。

于是我开始考虑背完六级词汇后,每天跟着磁带把全部六级词汇背一遍,一盘磁带只有60分钟,每天完全可以负担。

我还发现了一个现象,如果受到了干扰,背单词会很难,但是一旦背出来会比较牢固。

如果在走路的时候,听到单词的发音,也能想起单词的解释,在教室里背这个单词几乎不需要思考。

于是我走路的时候也听磁带,背单词,不过这种方法使自己过于紧张,比较有害,因此以后不会再使用了。

之后,我开始背GRE词汇,因为即使背完了六级词汇,看课文的时候仍有许多单词没有背过,一般国外人平时会接触一万五千多个单词,和GRE的单词容量差不多。

GRE的单词有六级的三倍,所以我开始意思到,每天复习一遍所有单词是不可能的,于是想每个星期进行一遍,但是这样遗忘的速度大于巩固的速度。

最后只能用跟磁带读的方法来复习,并且把周期延长到两个星期。

背完单词后,我开始大量阅读。

我阅读的步骤是:先看一遍文章,遇到不认识的单词,在下面划一条线,然后查阅文章后面的单词表,如果单词表里没有,就用电子字典查,并在单词表里加上该单词及解释。

看完文章后,读两轮单词,每轮每个单词用拼写的方式读两遍(这算是我学习拼写的方法)。

之后跟着磁带把文章读两遍,接着看新的文章。

第二天先把第一天看的文章按上述方法读单词,读文章。

再看新的文章,这样就保证了所有的文章都看了一遍和复习了一遍。

我现在除了每两个星期读一遍单词外,没有再学英语。

原来所背的单词都忘了,不过还能读得很熟,所以觉的没有必要背出单词,只要读熟就可以了。

把认真学过的书保留下来,将来要参加英语考试之前,复习一遍,就能恢复原来的水平。

有几个问题想说明一下。

跟着磁带读英语,把阅读、听力、朗读综合起来了。

所以我学英语的时候不愿意看没有磁带的文章。

如果不考试,我也不进行听力、口语的训练,课文后面的练习我也不做,因为这些都没有必要。

有时间我更愿意多学几遍文章。

中学的时候语法就差不多学完了,大学没有必要重复学语法,只要适当补充一点就可以了。

想来英语教学条件真是落后,不知道中学背课文、做那么多练习有什么意思,那么几本薄薄的教材能使学生把英语学过关

只不过是起一个总括和引导的作用。

早该开一个英语教学的电视台,每天坚持看三个小时,两年就可以搞定英语。

我们学英语有两个目的,其中一个是为了各种考试,还有就是作为学习其它知识的工具。

去国外学一年英语,可以过关。

模拟这个条件,一天八个小时,要365*8个小时,如果用磁带的话,要2920盘。

我认为这将近3000个小时的训练,是学好英语的必要条件,但国内现在显然还没有这么多教学磁带。

我计算单词复习的时间是这样的,如果读的很熟,每分钟可以读30个单词,一盘磁带60分钟可以录下1800个单词,每天跟着磁带读30分钟,也就是可读900单词,两星期14天可以把12600单词读一遍。

要想真正把英语学到过关的水平(也就是能看懂英文电视、报纸),只有像外国人一样,把英语变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缺乏这样的环境,所以在不需要考试的时候,就让英语处于休眠状态,毕竟除了英语之外,还有许多东西要学。

我把二百个单词分成一组,每组十天,每天三次,每次背半个小时。

背的办法是:用单放机放磁带,听一个单词,按下停止键,读着单词想词意,想不出来再看解释。

开始几天,由于大量单词不熟,所以速度很慢,无法在半个小时内把所有单词背一遍。

时间快到半小时时,我不再按停止键,而是跟着磁带把剩下的单词读完。

经过几天,认识的单词会慢慢增加,可以在半小时内把所有单词背一遍。

最后几天,不到半个小时就可以背一轮,用剩下的时间,再背一遍,背不完的部分,还是读。

我现在认为用读的方法代替上述背的方法可能更好,但是因为没有实验过,所以实际的效果我并不清楚。

****************************************** * 背单词的方法:总体把握,局部加深。

* ****************************************** 即使是自己的母语,如果多年不用,也会遗忘,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例子。

不要为忘了几遍课文难过,不停向前学新的课文,学的时间足够多时,自然会覆盖原来所学的东西。

我觉得学英语没有什么东西须要背的很熟。

比如,英语学到过关的时候,很多单词的中文意思都记不熟了,单词融入到句子中去了,脱离了句子的单词又何必过分关心意思。

我高中的时候,父母说我只背单词是不能学好英语的。

当时我说他们大学学了几年英语,现在没记下几个单词,我不能重蹈覆辙。

现在想来,要学好英语,真的是没有那么简单。

如果我处在他们那个时代,还不一定有他们学的好。

学英语一定要努力,方法只是教会你如何走路,不能代替你走路。

自己要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千万不能生搬硬套,我就是太按照卡式英语的方法,才走了许多弯路。

希望这篇文章能给读者带来一点启发。

学英语有五点很重要:听 说 读 写 背 听-----听磁带,英文歌,看英文电影. 说-----多和别人用英语交谈,练习口语. 读-----读英语文章,报纸..... 写-----写英语日记,作文. 背-----背英语单词,文章. 一般来讲,非英语国家的人学习好地道的英语发音需要2年的时间,但是这个问题也可以随着你的环境不同而改变: 1。

去美国或英语国家。

2。

娶美国MM 3。

看电影,把自己融入电影里 所以,如果我们暂时没有条件去美国或英语言国家,或者娶美国MM的话,就只能能通过电影来学纯正的英语了。

下面推荐发音超级标准,语汇简单,句型经典,特别是省略句式非常好的两部电影: 标准女音电影 Sabrina 情归巴黎 标准男音电影 Dove 真假总统 女演员中,发音比较好的著名女演员有 1.Mag Rain 2.Julia Roberts 3.Camern Diaz 关于发音比较好的女演员的电影,推荐: When harry meet salay 当哈里遇见莎莉 Pretty woman 漂亮女人 My best friend wedding 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Erin Brockovich 永不妥协 Theres Something About Mary 我为玛丽狂 Vanilla sky 香草的天空 Sleepless in Seattle 缘份的天空 西雅图不眠夜 You‘ve got mail 电子情书 男演员中,发音比较好的有: 1。

汤姆.汉克斯 2。

达斯汀.霍夫曼 关于发音比较好的男演员的电影,推荐: Philadelphia 费城故事(1993版) The Graduate 毕业生 Rain Man 雨人 Kramer Vs Kramer 克莱默夫妇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肖申克的救赎 刺激1995 Legends Of The Fall 燃情岁月 Jerry Maguire 甜心先生 征服情海 另外,Forrest Gump《阿甘正传》虽然发音不值得模仿,但是值得推荐观看学习,因为里面太多的经典和哲理。

还有Gladiator《角斗士》这部电影使用的词汇全在新概念3册以内,也是一个比较有趣的推荐。

是检验你新概念1-3册词汇掌握情况的一部电影。

另外,Lion King《狮子王》也是非常推荐的,因为动画片是给孩子看的,所以里面的词汇比较简单,句子经典通俗易懂,而且还包含很深的人生哲理。

对电影的观看,精选的要重复的看,新东方的老师Forrest Gump看几百遍以上,实际上我们学习不用这么夸张,如果有三部电影的台词别人说出上句,你能说出下句的话。

你的口语一定一级棒,而且非常地道。

当然并不是说上面没有推荐的电影就不值得观看,只要是你喜欢的英文电影,都可以观看,只要你用心,总会从中学到很多东西的。

对于要精看的电影,一定要有电影的script,这样才能学习到更多的东西。

你可以到使用电影的英文名字+空格+script进行搜索,就可以找到该剧本的下载。

需要注意的是,一开始你看英文字幕总有想要知道确切中文意思的愿望,就是有英文->中文->意思,才能理解,我希望在这个过程中把你训练成英文->意思,直接的转换。

这样才有助于你形成美语的思维和思考问题的方式。

跟电影学英语的时候要掌握八个原则: 1。

择片的原则。

正确的选择适合英语学习的电影。

2。

简单的原则。

不要以上来就选择内容高深莫测的电影。

3。

背诵的原则。

对于电影对白重的精彩片段最好背诵下来。

4。

重复的原则。

一部电影要反复的观看多遍,知道不用字幕也可以完全看懂听懂的地步。

5。

精范结合的原则。

拿出几个电影仔细的分析学习。

同时也可以泛看一些你喜欢的电影。

6。

模仿的原则。

对于经典的电影,要模仿其中的各种角色的对白。

7。

突击的原则。

尽量在短时间内突破,不讨拖延太长的时间。

8。

根据发音标准的演员选择电影。

以便于你模仿出漂亮的语音。

英语学习的六大原则 我在英语学习方面是十分幸运的。

在下过硬工夫的过程中,我从未感到英语学习的单调和苦闷,也未感到英语学习有多么艰难。

我读过一些英语名家谈体会的书,其中有中文译本,也有英文原文本。

这些书给了我很多启发,使我能够在结合自身学习英语的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符合常识的学习方法,并上升到符合英语学习规律的原则。

如果你能按照这些原则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认认真真地去学习和体味,那么你就定能学好英语。

英语学习应遵循以下六大原则。

这些原则都是常识性的。

正如美国总统林肯所说:一个人必须依据语言、逻辑和简单的常识来决定问题和建立自己的行动计划。

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你按照常理去做,你就可能成功。

你违背了常理,就不可能成功。

当然,成功与否还取决于你的努力。

这一次,你若按照常理去做,并且下工夫,那你就要成功了

(一)简单原则 学习英语:从简单的开始 运用英语:简单-好、更简单-更好、最简单-最好 上大学的时侯,英语老师让我们大量阅读英语。

有些同学就借来原著,第一页看下来就有20几个生词,第二页还有20几个……到了第五页已不知道第一页所云;到了第十页已不知道前九页讲的是什么。

阅读变得异常艰难和单调,体会不到有任何收获,读英语原著变成了查英语词典、记忆生词的过程,变成个苦差事。

因此很少有人能坚持下去,就放弃了。

其中有人又做了第二次努力,结果还是放弃。

原因何在

我想它违背了循序渐进的常理。

所谓循序渐进就要求你从简单开始。

学习、使用英语都要遵守简单原则。

当年,我碰巧是从英语简易读物开始的。

现在,书店里有好多套把原著简写成的简易读物。

我先读那些用500~800词简写成的读物,后来又读用800~1500词简写成的读物,再后来就读用1500~2500词简写的作品……我能读进去,因为我读懂了;读懂的感觉特别好。

当一个人有了成就感时自信心就诞生了,并越来越强,也就产生了更大的兴趣。

外国的英语文学作品仿佛带我走进了一个不同的国家,一个不同的文化,一个不同的生活,结识了一些不同的朋友。

在走入另样的文化、生活、人物,风俗的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神往,一种强烈的欲望。

每时每刻都想读

只有从简单的开始,才容易入门,才容易产生兴趣,才容易把事情进行下去。

英语阅读应遵守简单原则,听、说、写都应从最简单的开始,因为简单原则有巨大的优点: 1、造就成就感,培养自信。

2、增加兴趣。

3、语言朗朗上口。

4、易于学以致用。

但是很多中国学生对简单的语言往往不屑一顾,只求理解而不去尝试着使用自己学到的东西。

中国学生在学英语中最喜欢追求一个字--难。

尽管学了很多难的东西,却不会用。

而事实上,简单的东西如能灵活、准确地使用才是真正重要的。

比如从口语来说,人们并不是看一个人会说多么难的单词,关键在于看他能否熟练运用最简单的单词、句型、语法来表达情感、思想。

英语国家人们日常生活的交流是通过有限数量的单词和简单的句型来完成的。

Plain English(简洁英语)在英语国家已成为趋势:即在说或写英文时都力求简单。

而中国学生尽管学了很多难词,复杂的结构,但就连用简单词和结构来表达思想都做不到;有时用了很大的词,一方面不妥,再者也很难让别人明白。

其实当你透彻理解英语中的小词,简单表达方式时,才能熟练地用简单英语交际。

当然这并不是说难的单词和复杂句型一点儿也不能用,或者说没有用,我只是说应该少用或尽量不用。

但目前简单英语即是最好英语的潮流是千真万确的。

其实你同外国人面对面交流,你就会惊喜的发现,他们讲的英语是那么的简单,你甚至会反问自己学了多年的复杂英语用处何在

学会容易的东西,并把容易的东西融会贯通地加以运用才是英语学习的关键所在。

(二)量的原则 多-好,更多-更好,最多-最好 中国人学习英文,精读、精听、精说有余,但泛读、泛听远远不够,大量的乱说就更不够了。

没有量的变化,怎么能有质的飞跃

因此,中国人学习英语在注重精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泛。

比如学习英语阅读,如果没有读到足够的数量,就无法熟练地阅读英语。

若要学习听力,那就大量地听各种磁带,听英语广播,看英语电视,看英文电影。

如要学习英语口语,那就尽量多说英文。

学习英语不能太急于求成,因为只有有了量,才能有质的飞跃。

量的积累是必须的。

许多人学习英语时,往往有一种误解,认为一本书就代表一个水平。

比如,当读完一本初级阅读书时,就会说我的阅读水平达到初级了,学完一本高级阅读书,便狂欢我达到高级阅读水平了。

刚刚读了一本初级口语书,就认为已有初级口语水平。

读了一本高级口语书,就认为已有高级口语水平。

其实,英语学习有一个点-线-面的关系。

一本书只是一个点,无数本书连成一条线,更多的线形成一个面。

所谓水平就是面的问题。

就拿阅读来说,首先要读大量初级书。

当你读完30本初级读物书后,在你读第31本初级读物时已没有几个生词,能轻松地读懂,并进入作者所描绘的世界时,那你就可以读中级水平的读物了。

仅仅读过一本初级水平的读物,基础根本没打好,就急于读一个更高水平的读物,那必然就会欲速则不达,自然不可能学好。

也就是说,无论处于何等英语水平,在相应水平上的量的积累是必须的。

英语听力、口语、写作的学习亦应遵循这一原则。

语言的学习是培养一种感觉,而感觉要靠数量的积累来培养。

俗话说水到渠成。

同样的道理,达到了一定的量,语感就产生了。

这时应再把感觉上升到理念,将理念融入到自己的思维中,英语就能运用自如。

请注意量的积累在基础阶段最为重要。

金字塔的魅力就在于它完美的建筑结构。

有宽广深厚的基础,才能造就塔尖的辉煌。

学好英文的道理是同样的。

基础必须打牢,也只有在基础打牢的前提下,才能学好英文。

在量的积累阶段,也应该遵循正确的学习方法。

以阅读为例,一套简易读物分六级,每一级有五六本,一本只有100页左右,不超过一个星期就可以读完一个级的读物。

你在读的过程中,不要太多拘泥于语法,可以偶尔体会一下语法的作用,但主要精力放在理解小说的主题上。

要注意,我们是在通过英语获取信息,了解文化、生活,吸收新的思想。

你要读进去,才能读得快。

不要研究语言,要树立数量第一的观念,尽量快速地读。

这样一来,坚持读三四个月,英语的阅读水平就会迅速提高。

总有人问,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学好英语。

这问题不好回答,因为没有衡量学好英文的标准,并且学习英语的速度也因人而异。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你必须有正确的学习英文的方法。

实际上,学习英语如按照正确的方法去做,你很快就会入门。

从入门到能用英语交际也就是一二年的工夫。

因此,如果一直是按照正确的方法做,你很快就能学好英语。

(三)重复原则 英语有句谚语Repetition is the mother of skills(重复是技能之母)。

你可以回忆一下你学习任何一种技能的过程。

无论是游泳还是骑自行车,都是重复同一类动作的过程。

任何技能的获得,当然包括英语这项语言技能,均来自重复。

一种事情重复多了,便产生了感觉和深刻的把握。

因此,在发展英语技能时,也应该遵循重复原则。

比如,在阅读时,当你读过20本初级读物后,就要在这20本中找出一本自己最感兴趣的来读10遍甚至20遍。

同样的,当你读过20本中级水平的英语读物后,就应该在这20本中找出一本自己最感兴趣的来读10遍甚至20遍。

学习听力和口语也要遵守重复原则。

比如说,在听了20盘初级英语听力磁带后,就要在这20盘已听过的磁带中选出一盘,再把这盘磁带听上20遍。

在刚开始学习英语口语时,重复原则就更为重要。

因为,刚学习英语口语,背诵一些英语后,就找同伴来练,反复重复已学内容。

重复原则与量的原则缺一不可,要有机地把两者统一起来。

学习英语中的任一项技能:阅读、听力、口语、写作,都必须在量的原则的基础上,再反复重复。

英语中一定有一些你理解的很透并且已经掌握了的单词或句型,你可以灵活自如地使用它们来交际。

请注意,这些熟练掌握了的词和句型一定是你重复过无数遍的,这些被重复的东西已经变成了你的一部分,因此你能把它们运用自如了。

重复是人记忆的最重要途径,重复使人准确、深刻理解事物本质、内在规律。

量的原则要求你多读多听,多说多写,强调一个泛字。

而重复原则要求你将同一件事做很多遍,也就是强调一个精字。

如此看来两者相互矛盾。

但是矛盾是必然存在的。

我想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一定是矛盾的。

因为只有两个矛盾体,才能产生最大的动力使主体前进。

好的英语学习方法也应力求矛盾的统一。

既要有数量的积累,把面铺开,又要同时将一本阅读书、口语书、一盘磁带、一部电影学透彻。

在量的基础上把部分内容学精,这是很重要的。

(四)模仿原则 语言是人们在长时间的实践中形成的认同符号,其运用规则可依。

孩子学语言是个模仿的过程,他们每天模仿父母、周围的人、电视等一切可以模仿的东西,并且模仿得越来越象,突然有一天,他们停止模仿了,并且逐渐形成融合自己个性特征的语言方式。

作为英语学习者,必须模仿已有的东西,不经历到位的模仿的创新意味着错误。

创新源于模仿,模仿是学习英语的基础,模仿是创新的基础。

只有在你通过模仿,真正掌握了英语的灵魂、精髓,然后,才可能谈到自己的语言风格。

学习英语时,模仿原则是必不可少的。

比如在学习语音时,要大量地重复练习音标、单词发音,朗读句子和文章。

而在练习过程中,尽量模仿音标发音和单词发音,同时模仿句子的音调和节奏。

模仿对学好语音至关重要。

如果你要学习英语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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