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豆豆花儿中等待黄昏的读后感
窗外红彤彤的落日染红了天际,燃烧的激烈,却又带上几分美艳.此情此景,恍若画卷,却又更胜一筹.只是,这绯红撩人的黄昏,又有谁真的有所在意?众人都只是在对的时间干错误的事情,然后又在错误的时间,在艳红转而黯淡之后,才会无比叹惋,摇头直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季羡林的《黄昏》是绝美中带着窒人的叹息.在温馨美丽惬意的黄昏面前,我们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却又也是那么的可悲.我们不曾有过欣赏黄昏的经历,却也不曾珍视过这些机会.这些排山倒海般向我们袭来,让我们措手不及,应接不暇.总有人爱推迟,总会满不在乎地说:“这事等明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日月月,岁岁年年.明明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殊不知我们自己口中的明日,就足以将你我推入地狱!曾经有过这么一道益智题:“什么一直在到来却从来也未曾到达?”我一度为想出答案而伤透脑筋.然而,答案出来却让我啼笑皆非——明天.是啊,我们是否对黄昏就如同对待明天一样.知道它会到来,却从没重视过它的到达.有人说,不要只看重结果,重在过程.可是,没有希望没有目的的等待难道不是一种摧残吗?
等待戈多读后感从哪个角度入手比较好写啊?
前方的路,在云雾中错乱,想回头,可岁月已远去。
一路走来,花开花又落,人聚人又散。
慢慢的,开始懂得,行走的生命,不需要归还。
因为,每一步,都是岁月无情的刻痕。
喜欢奔走,用脚印去丈量人生。
不需要同行,人生坎坷,请让我独自承受风雨。
走下去,是为了继续,也是为了让生命华丽如衣。
我的身旁,走过夜雨潇潇。
流年的风尘,沾染着我浮躁的心绪。
临窗探望,阳光 涤荡着我的心灵,温暖的风带走我沉睡的梦 。
静好岁月,愿生命澄澈。
走走停停,悲秋的心,缭绕着失落的恨。
以为走远,其实只是没有方向的徘徊。
不再计较该不该,只是忘了拥有后的存在。
日夜翻滚,无人三更,依旧是一次,没有归期的空等。
任寂寞繁华,我的归途,不再升起人间烟火。
只想燃烧无限岁月,点燃人生烽火。
遥看风流千古,没有不枯的骨,也没有不老的土。
挥笔三千,难洗红颜深宫影。
拂花问春,又是孤独满城。
临江而立,日月曾古今,却难寻觅,一个看尽悲欢的人。
岁月已深,而生活却不真。
有些光鲜,只是强颜欢笑。
有些热闹,只是逢场作戏。
撕开虚伪的人心,谁也不再简单,谁也不再善良
所谓美丽人生,不过是画地为牢,自欺欺人罢了
人生路上,我们都曾拥有彼此。
当时过境迁、人去楼空时,物是人非的彻悟,才能化解来去的恩怨。
脚步匆忙,谁也没有为谁停留,一些无望的等待,不再是我们唯一的爱。
我们已经放下,即使不曾拿起。
岁月向前,折叠那些没有尽头的路。
一直走下去吗
越来越荒凉的世界,我们该向谁靠近
无心风景,因为我尊重生命的安静。
不愿打扰,成全每一片落叶归根。
轻声漫步,用脚印聆听万物的生长。
走到这里,已是枫林深处,我的岁月,追逐着一个人的孤独。
回首间,我认了输,也忘了祝福。
所以,在每个黄昏里,我都藏放着一个黑夜。
每当夜鸟划破天际时,我才睁开黑色的眼睛。
我不想看见,却睁着眼,细数着自己荒废的一天又一天。
那个星期天课文读后感
《那个星期天》回忆了自己小时候因为妈妈答应带出去玩,结果等了一天,妈都没有兑现承诺的事情。
展现了小孩子从兴奋期待到疑惑不解,再到焦急不安,最后极度失望委屈的心情变化过程。
这样的心情我们都有过,所以容易感同身受。
文中的小孩还好,我小时候如果“整个上午就跟在母亲腿底下,估计都不用等到晚上,直接遭打了。
”那现在我不能这样想,我得站在一个作者的角度,如果是我,我会怎样来写呢
我也会像史铁生一样,不厌其烦地记述这个小男孩在等待过程中所做的那些用以消遣百无聊赖的等待时光的琐碎事情。
跳房子、跳方砖、拨弄蚁穴、坐在草丛里翻画报,每一件事都是做得那么心不在焉。
只等妈妈买完菜回来,这时间是那么难捱。
嗯,我也会时不时穿插周围景物的变化。
“那是个春天的早晨,阳光明媚。
”“去年的荒草丛里又有了绿色,院子很大,空空落落的。
”“我感觉到周围的光线渐渐暗下去,渐渐凉下去沉郁下去,越来越远越来越缥缈。
”“光线正无可挽回地消逝,一派荒凉。
”一切景语皆心语。
毕竟史铁生是大作家,我虽然也会有景的描写,但是我对景的感知和表达就会逊色很多。
我尤其喜欢第二次景色的描写。
“去年的荒草丛里又有了绿色,院子很大,空空落落的。
”孩子是多么有耐心地在等待着妈妈兑现承诺呀
虽然是孩子,也还是有一种预感,有可能不会实现。
为什么院子那么大呢
如果他很兴奋的时候,还会感觉到院子大吗
正是因为那种预感才产生的一种莫名的孤独。
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么多,可是这篇文章的在抒发情感的方式还有很多呢
长句和短句的使用。
“那是一个星期天,从早晨到下午,一直到天色昏暗下去。
”慢慢地为读者呈现过程,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清晰,每一个时间节点都是记得非常牢固。
如果,就是“那是一个星期天,从早晨到晚上”这就没有了过程,感觉是那么轻描淡写,怎么能记得住那么多细节呢
还有一处,我也特别喜欢。
“我现在还能感觉到那光线漫长而急遽的变化,孤独而惆怅的黄昏的到来,并且听得见母亲咔嚓咔嚓搓衣服的声音,那声音永无休止就像时光的脚步。
那个星期天。
就在那天。
母亲发现男孩蹲在那儿一动不动,发现他在哭,在不出声地流泪。
”光线和声音那么漫长,但是一天过得又是那么快,妈妈的衣服似乎永远也洗不完。
小孩子的那种失望委屈再一次被渲染,即将达到极致。
后面接着用两个短句,情感已经蓄积到极致了,到了非发不可的时候了,所以特别清晰地记得“那个星期天。
就在那天。
”文章变得有弹力,我不知道这样的说法是否准确,但是我内心就是这么想的。
说到内心,史铁生使用了大量的内心独白,一个可爱、稚气十足、又特别乖巧的孩子让人爱怜。



